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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旅游法規教程第五章 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123 一、旅行社概述 二、旅行社的設立 三、旅行社業務經營與管理4 四、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管理制度目錄了解旅行社的概念,理解旅行社的權利和義務,重點掌握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中旅行社的概念、旅行社設立的條件、旅行社的權利義務、旅行社的經營規則等內容。學習目標第五章司機磨蹭致日出沒看上 旅行社賠償游客損失 王小姐等人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峨眉山5日游。在旅游合同中,他們專門要求注明游覽峨眉山包括觀看日出的行程。在看日出的前一天,約定第二天早上4點半集合。可第二天早上5點,司機才開著汽車慢吞吞地過來。好不容易上車了,司機卻在路上停了三次,說是再等幾個游客。到達山頂時

2、,已超過6點,太陽早已升起。回到濟南后,王小姐等人起訴至法院,要求旅行社退還峨眉山的景點門票并賠償損失。最終,法院判決旅行社退還王小姐等人大部分門票款,并賠償同額違約金。 案例導入第五章第一節 旅行社概述123 旅行社管理法律制度概述 旅行社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旅行社的分類及業務范圍目錄 一、 旅行社管理法規概述 1985年5月11日國務院頒布了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該條例將旅行社分為一、二、三類,規定了開辦各類旅行社的條件。1996年10月15日國務院令第205號發布了正式的旅行社管理條例。2009年2月20日,國務院第47次常務會議通過旅行社條例。同時,國家旅游局公布的新的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自

3、2009年5月3日起施行。第五章 國家旅游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暫行規定、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暫行辦法、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關于外國旅行社在中國設立旅游常駐機構的審批管理辦法2013年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出臺,對旅游社經營設立專章加以規定,主要針對旅行社的設立、旅行社的業務、旅行社的經營規則和合同履行義務等進行了明確的規定,為進一步規范旅行社的經營提供了法律的依據。 第五章 旅行社是指從事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等活動,為旅游者提供相關旅游服務,開展國內旅游業務、入境旅游業務或者出境旅游業務的企業法人。 特征: 1、從事旅游業務的企業法人 2、旅游業務的內容二、旅行社的概念及法

4、律特征第五章三、旅行社分類及其經營業務圍 西方: 旅游經營商 旅游批發商 旅游零售商第五章第一階段:一類、二類、三類旅行社第二階段:國內旅行社、國際旅行社第三階段:沒有嚴格分類旅行社按照經營業務范圍,分為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出境旅游業務。 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也可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 中國第五章 條例所稱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關旅游服務,主要包括: (一)安排交通服務; (二)安排住宿服務; (三)安排餐飲服務; (四)安排觀光游覽、休閑度假等服務; (五)導游、領隊服務;(六)旅游咨詢、旅游活動設計服務;(七)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訂交通客票、代訂住宿和代辦出境

5、、入境、簽證手續等;(八)接受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委托,為其差旅、考察、會議、展覽等公務活動,代辦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事務; (九)接受企業委托,為其各類商務活動、獎勵旅游等,代辦交通、住宿、餐飲、會務、觀光游覽、休閑度等。第五章 未經國家旅游局批準,任何旅行社不得經營中國境內居民出境旅游業務、港澳臺旅游業務和邊境旅游業務。 外商投資旅行社不得經營中國內地居民出國旅游業務以及赴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旅游的業務,第五章第二節 旅行社的設立523 旅行社的設立條件 旅行社的申報審批旅行社變更事項的管理4 外商投資旅行社的設立與管理目錄16旅行社分支機構的管理 旅行社公告

6、制度一、設立旅行社的條件 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2、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3、有不少于30萬元的注冊資本; 4、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五章 旅行社經營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營業用房;(2)營業用房應當滿足業務經營的需要。第五章 旅行社營業設施應當至少包括下列設施、設備:(1)2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2)傳真機、復印機; (3)具備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游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第五章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經營出境旅游業務注

7、冊資本: 3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120萬 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 入境旅游業務注冊資本: 30萬元人民幣質量保證金:20萬質量保證金的利息屬于旅行社所有第五章二、旅行社的申報審批提交的文件預先核準通知書1、設立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履歷表及身份證明; 3、企業章程; 4、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5、經營場所的證明; 6、營業設施、設備的證明或者說明; 7、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第五章三、申請開辦旅行社的審批程序 申請設立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委托的設區的市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批準。 申

8、請設立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向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批準。第五章 1)審核原則 受理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必須已取得經營許可滿2年,且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方可以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 2)審批期限 各級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不予批準的決定。 第五章3)頒證、辦理營業執照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應當在收到許可證后,持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第五章旅游法第48條規定,通過網絡經營旅行社業務的,應當依法取得旅行社業

9、務經營許可,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其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發布旅游經營信息的網站,應當保證其信息真實、準確。網絡經營旅游業務的旅行社必須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的許可,在其網站主頁要標明其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并應當載明旅行社的名稱、法定代表人、許可證編號和業務經營范圍,以及原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保證自己發布的旅游經營信息真實、準確,維護旅游者的合法權益,有利于行政管理部門與社會的有效監督。網絡經營旅游業務第五章四、申請設立外商投資旅行社的特別規定 外商投資旅行社包括三種形式: 1、中外合資經營旅行社 2、中外合作經營旅行社 3、外資旅行社第五章 1)外商投資旅行社的申辦程序 設

10、立外商投資旅行社,由投資者向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符合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的相關證明文件。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同意設立的,出具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審定意見書;不同意設立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五章2)外商投資旅行社的經營范圍: 1、入境旅游業務; 2、國內旅游業務。 外商投資旅行社不得經營中國內地居 民出國旅游業務以及赴香港特別行政 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旅游 的業務。第五章五、旅行社的變更及其管理1)變更經營范圍 原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申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向國務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

11、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予以許可的,向申請人換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旅行社應當持換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第五章2)其它變更事項 旅行社名稱、經營場所、出資人、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在辦理變更登記后,持已變更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向原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旅行社終止經營的,應當在辦理注銷手續后,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注銷文件,向原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第五章 :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記事項或者終止經營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并在登記辦理完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

12、原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換領或者交回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第五章 旅行社分社及旅行社服務網點,不具有法人資格,以設立分社、服務網點的旅行社的名義從事條例規定的經營活動,其經營活動的責任和后果,由設立社承擔。 旅行社分社的設立不受地域限制。 分社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設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經營范圍。 六、旅行社的分支機構第五章 設立社向分社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分社設立登記后,應當持下列文件向分社所在地與工商登記同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一)設立社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二)分社的營業執照; (三)分社經理的履歷表和身份證明; (四)增存質量保證金的證明文件

13、。 沒有同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向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第五章 設立社向服務網點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服務網點設立登記后,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持下列文件向服務網點所在地與工商登記同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一)設立社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二)服務網點的營業執照;(三)服務網點經理的履歷表和身份證明。 沒有同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向上一級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第五章每設立一個分社 經營出境旅游業務質量保證金:30萬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質量保證金:5萬 旅行社應當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之日起 3個工作日內,存入質量保證金。第五章 有下列

14、情形之一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使用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一)旅行社違反旅游合同約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經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二)旅行社因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預交旅游費用損失的。 人民法院判決、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書認定旅行社損害旅游者合法權益,旅行社拒絕或者無力賠償的,人民法院可以從旅行社的質量保證金賬戶上劃撥賠償款。第五章 旅行社存入、續存、增存質量保證金后7個工作日內,應當向作出許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提交存入、續存、增存質量保證金的證明文件,以及旅行社與銀行達成的使用質量保證金的協議。 旅行社自交納或者補足質量保證金之日起三年內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

15、款以上處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將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交存數額降低50%,并向社會公告。旅行社可憑省、自治區、直轄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減少其質量保證金。第五章 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門使用質量保證金賠償旅游者的損失,或者依法減少質量保證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處罰的,應當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補交質量保證金的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補足質量保證金。 旅行社不再從事旅游業務的,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向銀行取回質量保證金。第五章三、旅行社分支機構的管理 旅行社對其設立的分社實行統一的人事、財務、招徠、接待制度規范。 旅行社對其設立的服務網點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財務

16、、統一招徠、統一咨詢服務規范。 第五章第三節 旅行社業務經營與管理123 旅行社的經營原則 旅行社業務經營規范 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利和義務4 法律責任目錄 1、自愿原則 2、平等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5、提高服務質量,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原則 一、旅行社經營原則第五章1)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不得轉讓、出租或出借2)旅行社辦事機構禁止從事旅游業務3)以網絡經營旅行社業務的規定4)禁止安排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5)不得要求導游人員和領隊人員承擔接待旅游團隊的費用6)不得低價招徠旅游者7)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8)對旅游業務做出委托的,應當委托給具有相應資質的的旅行社9)投保旅行社

17、責任險和繳納旅游服務質量保障金10)妥善保存相關文件資料二、旅行社業務經營規范第五章(一)要求旅游者如實提供旅游所必需的個人信息,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二)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隨身物品; (三)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違反旅游合同約定采取補救措施時,要求旅游者配合處理防止擴大損失,以將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四)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五)制止旅游者違背旅游目的地的法律、風俗習慣的言行。 三、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義務: 旅行社應當妥善保存招徠、組織、接待旅游者的各類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以備縣級

18、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查。 合同及文件、資料的保存期,應當不少于2年。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經營者或者個人,泄露旅游者因簽訂旅游合同提供的個人信息;超過保存期限的旅游者個人信息資料,應當妥善銷毀。第五章1、責令改正2、停業整頓3、沒收違法所得4、罰款5、吊銷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四、法律責任第五章第四節 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管理制度523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概念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繳納及退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適用4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目錄1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的管轄與審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是指由旅行社交納,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權益的專用款項。一、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概念第五章1旅行社質量保證

19、金的繳納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存入質量保證金20萬元;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應當增存質量保證金120萬元。旅行社每設立一個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分社,應當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5萬元;每設立一個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分社,應當向其質量保證金賬戶增存30萬元。質量保證金的利息屬于旅行社所有。 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繳納及退還第五章 2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退還旅行社不再從事旅游業務的,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憑證,向銀行取回質量保證金。 3、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賠償請求人質量保證金制度中的賠償請求人,是指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投訴并要求旅行社給予經濟賠償的當事人。賠償請求人

20、請求賠償的時效期限為90天,從請求人受侵害事實發生之時計算。超過時效的請求可以不予受理。二、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繳納及退還第五章1適用保證金賠償的情形(1)旅行社違反旅游合同約定,侵害旅游者合法權益,經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2)旅行社因解散、破產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旅游者預交旅游費用損失的。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適用第五章 2不適用保證金賠償的情形 (1)旅行社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 (2)旅游者在旅游期間發生人身財物意外事故的; (3)適用保證金賠償情形之外的其他經濟糾紛; (4)超過規定的時效和期間的; (5)司法機關已經受理的。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的適用第五章國家旅游局質監所管

21、轄下列旅行社的保證金賠償案件: (1)中央部門開辦設立的旅行社; (2)經營出境旅游業務的旅行社; (3)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旅行社保證金賠償案件。 地方各級旅游局質監所管轄本局管理其保證金的旅行社的保證金賠償案件。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保證金賠償案件,由省級旅游局質監所管轄。四、質量保證金賠償案件的管轄與審理第五章1.旅行社的原因導致的2.導游人員的原因導致的3.相關部門的原因導致的五、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第五章(1)旅行社收取預付款后,因旅行社的原因不能成行,應提前3天(出境旅游應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旅游者已交預付款10的違約金;(2)因旅行

22、社過錯造成旅游者誤機(車、船),旅行社應賠償旅游者的直接經濟損失,并賠償經濟損失10的違約金;(3)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動及服務檔次與協議、合同不符,造成旅游者經濟損失,應退還旅游者合同金額與實際花費的差額,并賠償同額違約金。1.旅行社的原因導致的第五章(1)導游未按國家或旅游行業對客人服務標準的要求提供導游服務的,旅行社賠償旅游者所付導游費用的2倍; (2)導游違反旅行社與旅游者的合同約定,損害了旅游者的合法權益,旅行社應對旅游者進行賠償,2.導游人員的原因導致的第五章 (1)旅行社安排的餐廳,因餐廳方面的原因發生質價不符的,旅行社應賠償旅游者所付餐費的20; (2)旅行社安排的飯店,因飯店原

23、因低于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應退還旅游者所付房費與實際房費的差額,并賠償差額20的違約金; (3)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因交通部門原因低于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退還旅游者所付交通費與實際費用的差額,并賠償差額20的違約金; (4)旅行社安排的觀光景點,不能游覽,旅行社應退還景點門票、導游費,并賠償退還費用20的違約金。3.相關部門的原因導致的第五章 司機磨蹭致日出沒看上 旅行社賠償游客損失 王小姐等人參加了某旅行社組織的峨眉山5日游。在旅游合同中,他們專門要求注明游覽峨眉山包括觀看日出的行程。在看日出的前一天,約定第二天早上4點半集合。可第二天早上5點,司機才開著汽車慢吞吞地過來。好不

24、容易上車了,司機卻在路上停了三次,說是再等幾個游客。到達山頂時,已超過6點,太陽早已升起。回到濟南后,王小姐等人起訴至法院,要求旅行社退還峨眉山的景點門票并賠償損失。最終,法院判決旅行社退還王小姐等人大部分門票款,并賠償同額違約金。典型案例第五章在旅游糾紛中,存在旅游業經營者服務“縮水”現象,即只履行了合同義務的一部分,或雖履行了義務但服務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當這樣的情況發生時,旅游者應積極向旅行社索賠,保護自己的權益。盡管參觀日出不是游覽峨眉山景區的全部內容,但鑒于王小姐等游客在與旅行社簽訂的旅游合同中曾特別注明了觀看日出的行程,所以,觀日出成為游覽峨眉山的重要內容,而游客沒能看上日出的全部

25、責任應歸結在旅行社身上,旅行社應為違約行為承擔。案例分析第五章2009年2月18日,旅游者李某一家三口參加某旅行社組織的港、澳、泰10日游,在香港旅游時,李某稱其隨身攜帶的裝有護照、往返機票、現金等財物(價值3萬余元)的背包遺失,致使其一家三口身無分文滯留在香港達6天之久,為此,李某認為依據法律規定,旅行社應當為旅游者提供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需要的服務,對有可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應當為旅游者作出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但旅行社未能認真履行該義務,致使其隨身攜帶物品丟失,要求旅行社退還旅游團費,賠償丟失物品損失。典型案例第五章而該旅行社辯稱在組織此泰港澳旅

26、游團的過程中遵守了國家有關規定,為旅游者辦理了旅游意外保險,對有關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事項,作了多次明確的警示和說明。因此,不應對旅游者隨身攜帶物品的丟失承擔責任。按照慣例和常識,旅游者的個人物品屬個人隱私,理應自己保管好,如有遺失,責任自負。 此外,在旅游者李某聲稱遺失隨身攜帶物品后,該旅行社及時積極協助其報案、登報聲明、補辦臨時護照,提供通訊方便,安排食宿和墊款購買由香港直航青島機票,共墊付各項費用達11960元港幣,給出事游客積極的同情和幫助,因此,從道義上,旅行社已盡了責任。第五章(1)旅行社是否對游客隨身攜帶物品遺失承擔賠償責任,首先應當明確旅行社對游客的隨身物品是否負有保管責任。我國

27、合同法規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還該物的合同。據此,只有當旅游者將其物品交付旅行社保管,因旅行社的不慎,將游客物品丟失,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而在本案中,李某的物品并沒有交給旅行社保管,而是由其本人隨身攜帶,也就是說,在李某與旅行社之間并不存在保管法律關系,也即丟失的物品是在李某本人的保管之下。既然是在自己的保管之下,發生丟失后要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這是于法無據,于理不通的。案例分析第五章(2)旅行社事先對有關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問題已作了多次明確警示和說明。因李某已辦理了旅游意外保險,如果旅游者隨身攜帶物品確實丟失,亦應當由保險公司賠償。而作為旅行社,則應當及時取得香港警

28、方等有關方面的有效證明,協助旅游者與其承保的保險公司辦理索賠事宜。第五章杜某夫婦參加某旅行社組織的“新、馬、泰、港、澳16日游”旅游團。在臨登飛機時,游游者發現,該旅游團隊是6家旅行社組織的,大家手中的旅游日程各不相同。更讓旅游者感到疑惑和騷動不安的是,該旅游團沒有領隊,而團隊絕大多數人是初次跨出國門。這個出國旅游團在整個旅途中遇到許多困難。在國外如何轉機,入境卡怎么填,需要哪些旅行文件,怎樣與境外旅行社接洽等無人過問,在新加坡入境時,因不熟悉情況,旅游團被邊檢部門盤查一個半小時之久,影響了游覽活動。旅游過程中,因沒有領隊與境外接待社協調,原來的日程安排多次變更。旅游團在異國他鄉,人生地不熟,只好聽從境外導游的擺布。旅行結束后,杜某夫婦以旅行社未提供相應服務,損害其合法權益為由,要求旅行社賠償其損失。 以案說法第五章旅行社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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