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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PAGE PAGE 8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控制要點摘要:從隧道施工總體、開挖、鑿孔及爆破作業、洞內運輸、支護、襯砌、環境標準和有關通風及防塵、有關照明、排水及防火要求方面介紹了隧道施工安全技術控制要點。 關鍵詞:隧道施工 安全技術 控制要點隧道工程施工中有很多不安全因素,如昏暗的環境,水害,爆破與運輸,空氣中含有害氣體和巖塵等,這使得隧道工程的傷亡事故頻率遠遠高于其他專業,只要我們認識隧道工程施工的安全規律,建立和健全必要的安全制度,掌握好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一、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總體控制要點1、施工場地應作出詳細的部署和安置,出碴、進料及材料堆放場地應妥善布置,棄碴場地

2、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境、不損壞農田的地段。對風、水、電、路等設施作出統一安排,并在進洞前基本完成。2、進洞前應先做好洞口工程,穩定好洞口的邊坡和仰破,做好天溝、邊溝等排水設施,確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3、隧道施工的各作業隊、各班組間,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并將施工安全等情況記載于交接班的記錄簿內。工地現場值班負責人應認真檢查交接班情況。4、所有進入隧道工地的人員,必須按規定佩帶安全防護用品,遵章守紀,聽從指揮。5、遇有不良地質地段施工時,應按照先治水、短開挖、弱爆破、先護頂、強支護、早襯砌的原則穩步前進。如設計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質情況時,應進行超前鉆孔,探明情況,采取預防措

3、施。6、本安全控制要點只限于山區公路隧道的施工。二、開挖、鑿孔及爆破作業安全技術控制要點1、開挖人員到達工作地點時,應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詳細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支護。2、人工開挖土質隧道時,應先檢查鎬、鍬、鋤頭等工具是否完好,各部連接是否牢固。操作時必須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離。3、人工打眼時,應檢查錘及錘把的聯接是否牢固,錘把是否有裂縫、腐朽和歪斜,錘頭及鋼釬頂端有無不平和嚴重毛邊情況。如有應予更換。4、機械鑿巖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或帶有捕塵器的鑿巖機。5、站在碴堆上作業,應注意碴堆的穩定,防止滑坍傷人。6、采用風

4、鉆鉆眼,應先檢查機身、螺栓、卡套、彈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頭是否牢固,有無漏風。鉆桿有無不直、帶傷以及鉆孔堵塞現象。濕式鑿巖機的供水是否正常。桿式鑿巖機的捕塵設施是否良好。不合要求者應予修理或更換。7、使用帶支架的風鉆鉆眼時,必須將支架安置穩妥。風鉆卡鉆時,應用板鉗松動拔出,不可敲打。未關風前不得拆除鉆桿。8、采用電鉆鉆眼,應檢查把手膠套的絕緣和防止電纜脫落的裝置是否良好。電鉆鉆工必須手戴絕緣手套,腳穿絕緣膠鞋。電氣線路上要安裝漏電保護器。電鉆鉆工不得用手引導回轉鋼釬,不應用電鉆處理被夾住的釬子。9、不得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風、電鉆。10、嚴禁在殘眼中繼續鉆眼。11、鉆孔臺車進洞時要有專人指

5、揮,認真檢查道路狀況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過25m/min。臺車在行走或暫停時,應將鉆架和機具都收攏到放置位置,就位后不得傾斜,并應剎住車輪,放下支柱,防止移動。12、洞內爆破必須統一指揮,并由經過專業培訓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證之專業爆破人員進行作業。13、裝藥與鉆孔不得平行作業。14、爆破器材加工房應設在洞口以外的至少50m遠的安全地點。嚴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點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長隧道施工必須洞內加工爆破器材時,其加工硐室的設置應符合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15、爆破作業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員,嚴禁穿著化纖衣物。16、進行爆破時,所有人員應撤離現場,其安全距離為:(1)獨頭巷道不少

6、于200m;(2)相鄰的上下坑道內不少于100m;(3)相鄰的平行道、橫通道及洞間不少于50m;(4)采用全斷面開挖進行深孔爆破(孔深35m),不少于500m。17、洞內每天放炮次數應有明確的規定,裝藥離放炮時間不得過久。18、裝藥前應檢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護是否牢固。炮眼內的泥漿、石粉應吹洗干凈。剛打好的炮眼熱度過高,不得立即裝藥。如遇有照明不足,發現流砂、泥流未經妥善處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涌出時,嚴禁裝藥爆破。19、洞內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藥。20、火花起爆時,嚴禁明火點炮,其導火索的長度應保證點完導火索后,人員能撤至安全地點,但不得短于1.2m。一個爆破工的一次點燃的根數不宜超過5根。如

7、一人點炮超過5根或多人點炮時,應先燃計時導火索,計時導火索的長度不得超過該次被點導火索中最短導火索的1/3。當計時導火索燃燒完畢,無論導火索點完與否,所有爆破人員必須撤離工作面。21、未防止點炮時發生照明中斷,爆破工應隨身攜帶手電筒。嚴禁用明火照明。22、采用電雷管爆破時,必須按照國家現行的爆破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并應加強洞內電源的管理,防止漏電引爆。裝藥時,可用投光燈、礦燈或風燈照明。起爆主導線宜懸空架設,距各種導電體的間距必須大于1m。23、爆破后必須經過通風排煙,相距15min以后,才準許檢查人員進入工作面,檢查有無盲炮及可疑現象;有無殘余炸藥或雷管;頂板兩幫有無松動石塊;支護有無損

8、壞與變形。在妥善處理并確認無誤后,其他工作人員才準進入工作面。24、當發現盲炮時,必須由原爆破人員按規定處理。25、裝炮時應使用木質炮棍裝藥,嚴禁火種。無關人員與機具等均應撤至安全地點。26、兩工作面接近貫通時,兩端應加強聯系與統一指揮。巖石隧道兩工作面距離接近15m(軟巖為20m)時,一端裝藥放炮,另一端人員應撤離到安全地點。導坑已打通的隧道,兩端施工單位應協調放炮時間。放炮前要加緊聯系和警戒,嚴防對方人員誤入險區。土質和巖石破碎隧道接近貫通時,應根據巖性適當加大預留貫通的安全距離。此時只準一端掘進,一端的人員和機具應撤離至安全地點。貫通后的導坑應設專人看管,嚴禁非施工作業人員通行。三、洞內

9、運輸中的安全技術控制要點1、各類進洞車輛必須處于完好狀態,制動有效,嚴禁人料混載。2、進洞的各類機械與車輛,宜選用帶凈化裝置的柴油機動力,燃燒汽油的車輛和機械不得進洞。3、所有運載車輛不準超載、超寬、超高運輸。裝運大體積和超長料具時,應有專人指揮,專車運輸,并設置顯示界限的紅燈,物件應捆扎牢固。4、進出隧道的人員應走人道,不得與機械或車輛搶道,嚴禁扒車,追車或搭車。5、人工裝渣時,應將車輛停穩并制動。漏斗裝渣時,應有聯絡信號。裝滿渣時應發出停漏信號,并及時蓋好漏渣口。接渣時,漏斗口不得有人通過。人力卸渣時,應將車輛停穩并制動嚴禁站在斗車內扒渣。機械裝渣時,坑道斷面應能滿足裝載機械的安全運轉,裝

10、渣機上的電纜高壓膠管應有專人收放,裝渣機操作時,其回轉范圍內不得有人通過。6、洞內采取有軌運輸時,應做到:(1)洞內平曲線半徑不應小于車軸距的7倍。洞外不應小于10倍;(2)雙線運輸時,其車輛錯車凈距應大于0.4m,車輛距坑壁或支撐邊緣的凈距不應小于0.2m;(3)單線運輸時,在一側應設寬度不小于0.7m的人行道,并在適當地點設錯車道,錯車道的長度應滿足最長列車運行的需要;(4)洞內軌道坡度宜與隧道縱坡一致,卸渣地段應設不小于1的上坡道;(5)在線路盡頭應設置擋車裝置和標志以及足夠寬的卸車平臺;(6)運輸線路應有專人維修、養護,線路兩側的廢渣和余料應隨時清理;7、動力牽引的有軌運輸作業,可參照

11、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辦理;8、洞內采取無軌運輸時,應做到:(1)洞內運輸的車速不得超過:人力車5km/h;機動車在施工作業地段單車10 km/h,有牽引車機會車時5km/h;機動車在非作業地段單車20 km/h,會車時10 km/h;(2)車輛行駛中嚴禁超車;(3)在洞口、平交道口及施工狹窄地段應設置“緩行”標志,并設專人指揮交通;(4)凡停放在接近車輛運行界限處的施工設備與機械應在其外緣設置低壓紅色閃光燈,組成顯示界限,以防止運輸車輛碰撞;(5)在洞內倒車與轉向必須時,應開燈鳴號,有專人指揮;(6)洞內卸渣場地應保持一段上坡段,并在堆渣邊緣內0.8m處設置擋木;(7)路面應有一定的平整度,

12、并設專人養護;(8)洞內車輛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時,應關閉大燈光,改用近光或小燈光。9、在隧道工程外部運輸爆破器材時,必須遵守國家現行的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1)在任何情況下,雷管與炸藥必須放置在帶蓋的容器內分別運送,人力運送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運送,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運送,不得由一人同時運送。汽車運輸時,雷管與炸藥必須分別裝在兩輛車內運送,其間距應相隔50m以上。有軌機動車運輸時,不宜在同一列車上運送,如必須用同一列車運送時,裝雷管與炸藥的車輛必須用三個空車廂隔開;(2)用人力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有專人護送,并應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運送的炸藥

13、量不得超過20kg或原包裝一箱;(3)用汽車運送爆破器材時,汽車排氣口應加裝防火罩,運行中應顯示紅燈。器材必須由爆破工專人護送,其他人員嚴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車廂邊緣,雷管或硝化甘油類炸藥的裝載不得超過二層;(4)用有軌機動車運送爆破器材時,其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m/s,護送人員與裝卸人員只準承在尾車內,其他人員嚴禁乘車。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必須在專用、帶蓋的木質車廂內,車內應鋪有膠皮或麻袋并只準堆放一層。(5)在井內運送爆破器材時,必須做到:必須事先通知卷揚機駕駛員和井口上下聯絡人員;除爆破工和護送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同罐乘坐;運送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只準堆放一層,且不得滑動

14、。運送其它炸藥時,裝載高度不得超過罐籠高度的2/3,并不高于1.2m;用罐籠運輸硝化甘油類炸藥或雷管時,其升降速度不得超過2m/s,運送其它炸藥不得超過4 m/s,用吊桶運用爆破器材時,其升降速度不得超過1 m/s;駕駛員在操縱卷揚機時,不得使罐籠或吊桶發生振動;運送電雷管時,應裝入絕緣箱內,切斷洞內所有電源,并檢查鋼絲繩是否帶電;嚴禁爆破器材在井口房、井底車場或在巷道內停放;在上下班或人員集中的時間內,嚴禁運輸爆破器材;(6)嚴禁用翻斗、自卸汽車、拖車、拖拉機、機動三輪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摩托車和皮帶運輸機運送爆破器材。四、對支護的安全技術要求1、隧道各部(包括豎井、斜井、橫洞及平行導洞

15、)開挖后,除圍巖完整堅硬,設計文件規定不需支護者外,都必須根據圍巖情況、施工方法選用有效的支護;2、施工期間,現場施工負責人應會同有關人員對支護各部定期進行檢查,在不良地質地段每班應設專人隨時檢查,當發現支護變異或損壞時,應立即整修加固,變異或損壞情況嚴重時,應先將施工人員撤離現場,再行加固;3、洞口地段和洞內水平坑道與輔助坑道(橫洞、平行導坑等)的連接處,應加強支護或及早進行永久襯砌。洞口地段的支撐應向洞外多架58明箱,并在其頂部壓土以穩定支撐,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4、洞內支護,應隨挖隨支護,支護至開挖面的距離一般不得超過4m。如遇石質破碎、風化嚴重和土質隧道時,應盡量縮短支護至工

16、作面的距離。施工短期停工時,應將支撐直抵工作面;5、不得將支撐立柱置于廢渣或活動的石頭上。軟弱圍巖地段的立柱應加設墊板或墊梁,并加木楔塞緊;6、開挖漏斗孔應加強支護,并加設蓋板。供人上下孔道應設置牢固的扶梯;7、采用木支撐時,應選用松、柏、杉等堅硬且富有彈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徑不得小于20cm??缍却笥?m,不得小于25 cm。其他連接桿件梢徑不得小于15 cm,木板厚度部不小于5 cm。木支撐應采用簡單、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結構,并應保證坑道的運輸凈空;8、安裝鋼支架,應遵守有關起重和高處作業等安全規則,選用適宜的小型機具進行吊裝;9、噴錨支護宜采用光面爆破,危石應清除,腳手架應牢固可靠

17、,噴射手應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機械各部應完好正常,壓力應保持在0.2Mpa左右。注漿管噴嘴嚴禁對人放置;10、當發現已噴錨區段的圍巖有較大變形和錨桿失效時,應立即在該區段增設加強錨桿,其長度不小于原錨桿長度的1.5倍。如噴錨后發現圍巖突變或圍巖變形量超過設計允許值時,宜用鋼支架支護;11、當發現測量數據有不正常變化或突變,洞內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許位移值,洞內或地面出現裂縫以及噴層出現異常裂縫時,均應視為危險信號,必須立即通知和組織作業人員撤離現場,待制定處理措施后才能繼續施工。五、對襯砌的安全技術要求1、隨著隧道各部開挖工作的前進,應及時進行襯砌或壓漿,特別是洞門建筑的襯砌必須盡早施工,地質不

18、良地段的洞口必須先完成;2、襯砌使用的腳手架、工作平臺、跳板、梯子等應安裝牢固,不得有露頭的釘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側應有足夠的凈空,以保證車輛、行人的安全通過;3、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的鋪板,應釘鋪嚴密。木板之端頭,必須搭于支點上。高于2m的工作平臺上應設置不低于1.2m的雙道護身欄桿,跳板應設防滑條;4、腳手架及工作平臺上所站人數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過其計算載重量;5、在2m以上高處作業時,應符合國家高處作業的有關規定;6、在洞內作業地質傾斜襯砌材料時,人員和車輛不得穿行;7、機械轉動部分應設有防護罩,使用電動機必須有接地裝置,移動和修理機器及管線路時,應先停電,并切斷電源、風源;

19、8、安裝、拆除模板、拱架時,工作地段應有專人監護。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9、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內支撐時,應隨拆隨灌;10、襯砌用的石料及砌塊,應采用車輛運送,裝卸車或安裝砌塊時,宜使用小型機械提升。當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時,允許使用跳板抬運,但跳板應架到與隧道平行的位置;11、用石料砌筑邊墻時,應間歇進行。當砌筑高度至23m時,應停止4小時后,方能繼續砌筑。若墻后超挖過大,回填層應逐層用干(漿)砌料填塞,以免坍塌;12、壓漿機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并試運轉,管路連接要完好,壓力要正常,操縱壓漿噴嘴人員應配戴護目鏡及膠皮手套。噴漿嘴應用支架支撐牢固,壓漿時,掌握噴嘴的人員必須注意噴嘴的脫落,

20、并設法躲避。拔取時必須在撤除壓力后進行。檢修和清洗時,應在停止運轉、切斷電路、關閉風門后,方準進行;13、采用模板臺車進行全斷面襯砌時,臺車距開挖面的距離不得小于260m,臺車下的凈空應能保證運輸車輛的順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時,必須兩側對稱進行。臺車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臺應滿鋪底板,并設安全欄桿。拆除混凝土輸送軟管時,必須停止混凝土泵的運轉。工作告一段落后,應及時切斷動力電源,以防漏電觸電;14、嚴禁在洞內熬制瀝青,在洞外熬制時,應遠離人員和房屋集中點。七、隧道作業的環境標準和有關通風及防塵要求1、隧道作業的環境標準:(1)粉塵允許濃度:每立方米空氣中,含有10以上游離二氧化硅的粉塵必須在2mg

21、以下;(2)氧氣不得低于20(按體積計,下同)(3)瓦斯(沼氣)或二氧化碳不得超過0.5;(4)一氧化碳濃度不得超過mg/m3;(5)氮氧化物(換算成二氧化氮)濃度應在5 mg/m3以下;(6)二氧化硫濃度不得超過15 mg/m3;(7)硫化氫濃度不得超過10 mg/m3;(8)氨的濃度不得超過30 mg/m3;(9)隧道內的氣溫不宜超過28度。2、隧道作業中的有關通風及防塵要求:(1)隧道內空氣成分每月應至少取樣分析一次。風速、含塵量每月至少檢測一次;(2)隧道施工時的通風,應設專人管理。應保證每人每分鐘得到1.53m3的新鮮空氣;(3)無論通風機運轉與否,嚴禁人員在風管的進出口附近停留,通

22、風機停止運轉時。任何人員不得靠近通風軟管行走和在軟管旁停留,不得將任何物品放在通風管或管口上;(4)施工時宜采用濕式鑿巖機鉆孔,用水炮泥進行水封爆破以及濕噴混凝土噴射等有利減少粉塵濃度的施工工藝;(5)在鑿巖和裝渣工作面上應做好防塵工作。放炮前后應進行噴霧與灑水。出渣前應用水淋透渣堆和噴濕巖壁。在吹入式的出風口,宜放置噴霧器;(6)防塵用水的固體質含量不應超過50mg/L,大腸桿菌不得超過3個/L。水池應保持清潔,并有沉淀或過慮設施。八、隧道施工中有關照明、排水及防火的規定和要求1、有關照明的規定和要求:(1)隧道內的照明燈光應保證亮度充足、均勻,不閃爍。隧道施工應使用獨立的供電線路,在設有斜井、豎井的隧道施工中應有兩路電源供電,當一路電源停電時,另一路電源應保證全部負荷的供電。照明燈的高度、功率,應根據開挖斷面的大小、施工工作面的位置選用,可參照下表:各工作面照明度選用表編號工作面名稱燈頭間距(m)懸掛高度(m)燈泡功率(w)1隧道斷面在30m2以下84602隧道斷面在70m2以下 646603導洞斷面在10 m2以下62604導洞斷面在15 m2以下423605正洞附近工作面2345606運輸巷道610464607水平導坑工作面每平方米工作面15w8垂直和斜坑道工作面每平方米工作面20w9洞內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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