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論古代八議制度目錄誠信承諾書1畢業論文2-11中英文摘要及關鍵詞2一、古代八議制度概述2(一)八議制度的含義2(二)八議制度的內容2二、八議制度的歷史演變3(一)起源于西周3(二)春秋戰國、秦漢時期3(三)三國曹魏、兩晉南北朝4(四)隋唐時期4(五)宋元時期5(六)明清朝(清末消亡)5三、八議制度對中國封建社會的影響6(一)八議制度為統治階級穩固其統治地位提供了便利6(二)八議制度對封建倫理的維護6(三)八議制度對封建專制特權的維護7(四)八議制度造成了我國古代社會發展的不平衡8四、八議制度對現代社會的啟示8(一)八議制度對我國人人平等法律觀念的影響8(二)八議制度對我國司法審判的影響9(三)
2、現代社會隱形的“八議制度”10五、結語10參考文獻10論古代八議制度摘要一個國家能否長遠持久的發展,這與基層的人民群眾對其的容忍程度有很大關系。封建帝王為了維護其統治,得到一些人的擁護與輔佐,就會給予其一些特權。政權腐敗問題的出現就是貴族官僚司法特權所引發的結果。想要根治這一問題,就要對特權加以限制,盡可能消除貴族官僚階級相對于普通民眾而言不公的特權。關鍵字 官僚;等級;八議;演變;影響AbstractWhether a country can develop long-term, which has a great relationship with the people at the gr
3、assroots level. Feudal emperors in order to maintain their rule, get some support and support, will give some of its privileges. The emergence of political corruption is the result of aristocratic bureaucratic judicial privileges. To cure this problem, it is necessary to limit the privilege, as far
4、as possible to eliminate the nobility bureaucratic class relative to the general public unfair privileges.Key words Bureaucracy; rank; eight; evolution; influence一、古代八議制度概述(一)八議制度的含義“八議”制度是指法律規定的八種人犯罪,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判,必須奏請皇帝裁決,由皇帝根據其身份及具體情況減免刑罰的制度。1 “八議”制度的最初雛形是西周時期的“八辟”制度,魏明帝時期,被首次正式載入律法中,這也公開表示將給予封建貴族官僚
5、一定的司法特權。從此時起直至清末,“八議”制度隨著時代的發展,固然會有一定的變化,但其根本并沒有變化,依舊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階級的利益。(二)八議制度的內容“八議”所規定的八種人包括:議親(皇親國戚)、議故(皇帝的故舊)、議賢(德高望重的人)、議能(才能出眾的人)、議功(對封建國家有大功勛的人)、議貴(上層貴族官僚,即三品以上的官員或者有一品爵位的人)、議勤(特別勤于國家政務的人)、議賓(前朝貴族及其后代)。以上八種人違反法律時,司法機關不能直接審判,需要先上奏皇帝,說明這八種人所犯的罪行,屬于“八議”制度中的哪一類,然后由大臣們商議處罰方案,最后交給皇帝裁決。北齊以后,對“八議”制度也有了規
6、范限制,出現了即使是“八議”所規定的人,也不能完全免罪,即觸犯了“十惡”重罪。二、八議制度的歷史演變從奴隸制度社會開始直到封建專制社會,統治階級在司法上就一直享有著高于被統治階級的特權,隨著歷史進程的發展,特權的內容及范圍雖然一直在演變,但卻沒有完全消失。此處以“八議”制度為例,簡述其從起源到消亡的歷史演變過程。(一)起源于西周“八議”制度的最初雛形是西周時期的“八辟”制度,周禮·秋官·小司寇中有記載:“以八辟麗邦法,附刑罰:一曰議親之辟,二曰議故之辟,三曰議賢之辟,四曰議能之辟,五曰議功之辟,六曰議貴之辟,七曰議勤之辟,八曰議賓之辟。”2 西周時期分封的諸侯,大多是與周天
7、子有血緣關系的,或者是對統治階級有重大貢獻或幫助的人,其根本目的是為了讓他們幫忙管理地方,加強和穩固中央的統治。但諸侯一旦違反法律規定,為了統治者自身統治權利的穩定,不能一味地將其處死,否則人心不穩,容易出現叛亂。而是要通過充分的權衡利弊,仔細斟酌后才能作出裁決。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是從“禮”的角度出發,或減輕或免除其刑罰,于是“八辟”制度便產生了,這是早期的“八議”制度。統治者利用這一制度給予擁護自己統治的各路諸侯司法上的特權,進而提升自己的權利地位,穩固封建統治。(二)春秋戰國、秦漢時期春秋戰國時期,為了打壓和削弱貴族官僚的權利,保證君權至上,于是對貴族官僚享有的司法特權進行了猛烈的抨擊,主張
8、“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特別針對的就是西周時期流傳下來的“八辟”。周禮中的“八辟”,結合當時流傳下來的一些案例不難看出,法是和禮相結合的,在最終裁決時,法甚至依附于一定的禮樂規則的。然而秦漢時期的法家追求嚴苛的法治而忽視禮樂道德,主張“刑無級等”,然而又強調君權至上,最終只能陷于自相矛盾中,因此,法家思想在實際操作中是不可能做到。依法家思想所制定的秦律,并沒有采用“刑無等級”原則,在最終裁決時,仍然會依據觸犯法律之人的社會地位,決定刑罰的輕重。(三)三國曹魏、兩晉南北朝曹魏時期在制定新律時,魏明帝為了保護封建官僚貴族的司法特權,改“八辟”為“八議”,正式列入法典,這是“八議”制度首次
9、被正式寫入律法,正式應用于司法審判中。但是,由于最終的裁決權在統治者手中,司法審判的結果更偏向于統治者的個人主觀意識,由于統治者是世襲制而不是禪讓制,并不能保證每一任統治者都是清正廉明、能力出眾的,這直接導致了誤判錯判的現象明顯增多。然而,由于“八議”使用的泛濫,直接導致了“王侯子弟皆長而驕蹇不法,或白殺人于都街,劫賊亡命,閑于王家自匿”3的局面。因此,為了穩定統治,樹立法的威信,打壓部分貴族官僚蔑視律法的囂張氣焰,北齊時期,出現了“重罪十條”,規定了犯“重罪十條”的人不享受“八議”制度帶來的特權。(4) 隋唐時期“八議”制度經過初期發展,到隋唐時期有了基本的完善。隋朝時期的開皇律將北齊律中的
10、“重罪十條”的規定變為“十惡”之罪,包括了謀反、謀大逆、謀叛、惡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義和內亂,4犯此上述罪行的人,即使屬于“八議”所規定的范圍,也不能夠赦免其罪行。唐朝的唐律疏議沿襲了開皇律對“八議”制度的規定,并沒有做修改。隋唐時期的“八議”制度的入議范圍窄了許多,而且后世大多直接采用了唐律疏議中對“八議”規定。魏晉時期,雖然在律法中也有對“八議”的規定,但大多描述的不夠詳細和完整,再加上帝王隨意恩準賞賜權貴入議,使得這類律法大多徒有形式卻不起實際作用。唐代時期,對“八議”制度已經有了比較完善的規定,唐律疏議中為了防止貴族官僚利用特權為非作歹,對入議的范圍做了限制,而不再是隨意的
11、恩準賦予特權地位。根據唐律疏議·名例律的規定,符合“八議”條件的人如果犯有死罪,必須上奏給皇帝,由大臣們集中商議判刑的輕重以及處罰的方式,之后再由皇帝最終決定如何處理。通常情況下都會減輕處罰,原本該判死罪的會被赦免,改為流放,仍然被定為死罪的,也會改變其死刑的方式,例如會將酷刑改為賜死,這樣也使得貴族官僚的死亡比較體面,由于貴族官僚的處死對平民階層不公開,這也便于統治階層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從中做手腳,對賜死這一處罰陽奉陰違,甚至是統治者從中暗箱操作,一方面對處于被統治階級的受害方展示司法的“公正”,達到安撫的效果,另一方面則對處于統治階級的行為人展示司法的“寬容”,收買人心以穩固其統治
12、,在通訊并不發達的古代完全可以做到。“八議”制度的存在,對唐朝已有的司法制度的補充,也是對司法程序的突破。一方面,它反映了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在律法面前的不平等,統治階級在司法方面享有一些特權,這使得兩階級之間的界限越來越明顯,貴族與平民之間的隔閡也越來越深,在封建社會的發展過程當中,“八議”制度在維護封建專制統治的同時,也會埋下十分致命的隱患。一旦統治者昏庸無能、肆意決斷,統治力量就會變得薄弱,大量的農民起義運動也會隨之爆發。另一方面,以儒家思想中的“禮治教化”、“明德慎罰”為指導思想所設立的法律,在制度方面相較于之前的朝代來說已經有了很大的改善,刑罰的手段措施變得比較寬緩,不會濫用刑罰,統
13、治者也能夠更加開明,相對客觀公正的看待問題。這對處于當時的時代背景下的統治階級來說,已經很大程度的保證了司法審判的公正性,既保證了統治階級的利益,也維護了社會的穩定,鞏固了中央的統治。但是,唐朝時期的司法程序和法律條文仍舊是不完整與不成熟的,所以只能以“議”的方式來決定如何對觸犯法律的統治階級進行處罰,而且最終的裁定權依舊掌握在統治者的手中,這仍然會因為主觀因素的影響,不能完全客觀的看待問題,統治者甚至可以借此來消滅一些“眼中釘”。在當時的朝代,落后的經濟基礎,封建社會的統治者無法脫離當時的社會環境,即使是這樣不完善的司法程序,也是一種突破。(五)宋元時期宋朝時期,儒家思想開始復興,社會上掀起
14、一陣尊師重道的風潮,科技文化在宋朝達到了中國歷史上的鼎盛時期。宋朝時期編敕的宋刑統,增加了皇帝的個人敕令,反映出了在當時皇權對于立法的絕對控制權。雖然宋刑統在法律地位上沒有改變,但是皇帝編敕的內容不斷沖擊著宋刑統的法律價值。從“律敕并行”到“以敕代律”,皇帝的個人意志被提升到了新的高度。皇權的不斷提高,使得法律裁決的方式也與歷朝歷代的裁決方式產生了不同之處。元朝時期,“八議”制度已經逐步成為具文。元朝的統治者十分注重加強中央集權,法律制度比較嚴苛,刑罰實行也比較殘忍,相關法律對的“八議”制度的基本內容卻沒有提及。元朝的法律從一開始就明確的區分了各個階級適用不同的法律標準,“八議”制度在元朝基本
15、難以實行。元朝雖然繼承了唐朝“八議”制度一部分的特點,但從執行的角度來看,宋朝遠遠落后于唐朝。至此,“八議”制度由鼎盛時期逐步走向衰弱。 (六)明清朝(清末消亡)明清時期的司法審判,更依賴于統治者個人的清正廉明和思想境界,尤其是在君主的權威達了絕對高度的明清時期。明清時期的中央政權更加注重地方的服從性,立法和司法方面的要求更加嚴苛,統治階級改變了以儒家思想為指導的立法和司法方式,而是改為偏向法家思想的嚴刑酷法。無論是大明律,還是大清律例都能從中看出這一現象。前朝立法的精華部分雖然在明清時期得到了有借鑒和繼承,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明清時期的司法模式不難看出,已經漸漸的走向極端。在“八議”制度的實
16、施方面,起初是為了維護封建統治,是統治階級在司法上享有的特權,但隨著中央集權的加強,“八議”制度漸漸形同虛設,統治者不僅立法嚴苛,在司法方面也格外的嚴格,特別是要求貴族官僚必須遵守律法。自北齊以后,適用“八議”制度,需要排除“十惡”之罪。但是在明清時期,貴族官僚被大規模處死的現象也有不少,當然這與明清時期的貴族官僚政權違法現象的增多脫不了關系。在經歷了戰亂之后,明清時期形成了相對大一統的局面,社會也相對比較穩定,所以生產水平也有所提高,社會物資的積累迅速加快,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然而,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官員貪污腐敗的現象卻增加了,為了及時遏制這一現象,統治階級便對這類人處以嚴苛的刑罰,其根
17、本目的是為了保證封建統治的基礎不被動搖。“八議”制度針對貴族官僚要求更加嚴苛的改變,順應了當時的時代潮流,更符合當時的社會環境以及經濟基礎。清末時期,隨著西方殖民侵略者的進入,西方法治文化也大量涌入,這很大程度上影響了中國封建社會的立法和司法方面的思想。洋務運動的失敗之后,封建地主階級的“師夷長技以制夷”的單純學習西方科學技術的嘗試失敗了,越來越多的開明人士認識到,單單學習西方的科學技術是萬萬不夠的,還需要學習西方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以求中學為體,西學為用,在中央開展了一場政治變革。但是由于中央頑固派的層層阻撓,加之帝國主義國家都不斷壓迫,最終這些計劃都破產了,清代末期遵照西方體制進行了一系
18、列的法律文獻,規章制度的編纂,大部分沒有實施即告結束,隨著清王朝一起滅亡了。5而作為貫穿整個中國古代封建王朝的八議制度,無法適應資產階級共和國的體制和西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也就此消亡了。三、八議制度對中國封建社會的影響在封建專制統治的歷史背景下,“八議制度”的產生符合當時的社會環境,既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也有其存在的必要性。雖然存在弊端,但它仍舊維護了封建倫理綱常,維護了封建統治階級的利益。(一)八議制度為統治階級穩固其統治地位提供了便利在中國古代當時的社會背景下,早期的封建社會,統治者的地位及威信還不夠穩定,統治者為了穩固其統治,需要或財力或武力或才學方面的能人志士的支持,作為交換,統治者
19、利用所掌握的“八議”制度最終的裁決權來幫助貴族官僚獲得司法特權,這樣既收買了人心,使他們可以為統治者效忠賣命,也加強了皇權的威信。然而伴君如伴虎,“八議”制度的本質是維護皇權,讓得到皇帝賞識信任的人獲得赦免,而對于那些功高蓋主,有篡位可能的人,實際上并沒有什么意義。6由此可見,在大一統時期,“八議”制度能夠維護社會的穩定,使得生產力能夠快速發展。封建社會特權法律現象的存在是歷史發展的必然,它在維護階級統治、調和社會利益沖突、確保社會穩定方面起了極其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八議”制度在司法上公開承認并維護等級制度和等級特權,統治者為了維護其統治地位,使法律成為不公開的,借此來壟斷法律,即“法不
20、可知,則威不可測”7。對于貴族官僚的違法行為,只要對統治階級的利益或者社會利益沒有嚴重的危害,統治者需要就行為人的身份地位權衡利弊,放寬處罰,與給予特權作為交換的是貴族官僚的擁護與輔佐。(二)八議制度對封建倫理的維護禮記·文王世子中有記載“公族其有死罪,則磬于甸人”。周禮·秋官·司圜中“凡有爵者與王之同族,奉而適甸師氏以待刑殺”。由此可見,在奴隸社會處于統治地位的奴隸主貴族犯法并不會當眾行刑。而這恰好可以被貴族官僚加以利用,是否執行刑罰也只是統治階級的片面之詞,這使得統治階級的權利完全凌駕于律法之上。“八議”制度賦予了貴族官僚法律上的特權,其旨在貫徹“尊尊”“貴貴
21、”倫理原則,直至封建專制制度隨清朝滅亡才得以廢除。在“八議”制度設立之初,是依據禮中的記載:“刑不上大夫,犯法則在八議,輕重不在刑書也。”這無非是表明,入“八議”者都是“尊尊”“貴貴”的人,不能與一般庶民相提并論,給予他們一定的司法特權,是完全符合封建倫理的。統治者借此可以更好的調整統治階級內部關系,穩固其統治地位。(三)八議制度對封建專制特權的維護春秋戰國時期,為了維護和鞏固封建制度,統治階級將最高的司法權交給當時的最高統治者,階級差異的出現使得統治階級和被統治階級在司法上處于不平等的地位。 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曹魏新律首次正式記載了“八議”條款,這大大加深了基層百姓的痛苦,與處于特權之中的
22、貴族官僚相比,百姓處于司法的劣勢地位,漸漸就形成了“民不與官斗”的思想。這不利于法律發展的公平、公正,也會導致法律地位的下降。隋朝開皇律對“八議”制度做了明確的規定,維護貴族官僚在司法上的特權。唐朝的唐律疏議就是封建制度法典的代表,它沿用“八議”制度,而且規定的更為詳細,此外還規定入議的八類人享有“請”、“減”、“贖”、“官當”、“免”等法律特權。元朝是以蒙古族為主體的封建王朝。勝者為王,敗者為寇,所以漢族人在元朝處于社會最頂層,受到了歧視和壓迫,而蒙古貴族卻在許多方面,尤其的法律方面擁有許多特權。其他的與以往的“八議”制度并沒有什么太大的差別。清朝是滿族建立的中國封建社會末代王朝,清朝法律延
23、用了前朝的“八議”制度,并擴大了適用范圍。大清律例特別賦予滿族人以更大的特權,例如:滿族人犯法一般司法機關無權審理,只能由專門的司法機關進行審理。8(四)八議制度造成了我國古代社會發展的不平衡“八議”制度明確劃分了貴族階級和平民階級,造成了階級差異,而這很容易堆積民怨,讓統治階級和被統治者階級在一開始就處于對立面,卻沒有很好的調和方式,有時只能靠嚴苛的刑罰進行武力鎮壓。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一旦矛盾激化就會造成社會動蕩,引發大量的暴亂和起義,甚至會造成改朝換代。這不僅對社會發展的造成影響,更會對經濟發展的造成不小的沖擊,生產力得不到長久穩定的發展,國家也就很難昌盛,人民難以安居樂業,形成
24、惡性循環。而且,“八議”制度對罪行最終的裁定權掌握在統治者手中,一旦統治者不夠清正廉明,無法做到權衡各方利益關系,就會喪失官僚貴族對其的擁護,國家將不能的長久穩定的發展。四、八議制度對現代社會的啟示“八議”制度的存在,歷史悠久。雖然當代社會法律中已經沒有記載了,但它對普法尚不全面的當代社會存在深刻的負面影響卻沒有完全消失,對中國現代社會的司法審判仍然存在不小的沖擊。我們應當直面其留下的負面影響,從中吸取教訓,結合現代法治社會建設的進程,不斷地完善法律制度,杜絕特權階級對法律尊嚴的褻瀆。(一)八議制度對我國人人平等法律觀念的影響“八議”制度建立起中國的封建社會的不平等法律思想,它固然維護了封建制
25、度下帝王的統治,但卻是通過賦予貴族特權的方式。在律法面前,貴族有了一層保護傘,難免會有人利用此制度作威作福,長此以往所積累的民怨會引發各類起義,這其實不利于帝王的統治,須知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歷代帝王在實行“八議”制度的同時也察覺到了其存在的危害性,但是由于社會環境的限制,無法將其廢除。元朝時期,北方少數民族統治中國,雖然將一些儒家思想的禮法教義棄之不用,也不照搬前朝律法中的“八議”制度的相關法規,但實際上卻將整個國家的人劃分為四等,清清楚楚。在這種等級制度下,貴族階層依舊享有律法特權,司法人員對于不同階層有不同的標準。到了清朝晚些時期,西方文化已經滲透到中國社會的各個領域,在西方殖民者的侵略
26、下,清朝腐朽的封建統治已經無法繼續維持下去,在這種情況下,清朝政府面臨著法制的被迫改革,但清朝皇帝人人舍不得丟掉只貴族的面子,繼續把“八議”制度寫進法典。清朝統治階級解釋說,雖然“八議制度”不可再用,但必須寫進法典,否則有失貴族體統。9長達兩千年的封建帝王專制,使得底層人民長期受到壓迫,奴性已經深入骨髓,古語有云:民不與官斗。即使民眾的切身利益被官僚貴族侵犯,卻也只能忍氣吞聲,基本權利無法獲得保障。民告官在古代是不被提倡甚至是被限制的,可見統治者需要的是順民,卻沒考慮到官僚貴族是否賢明。長此以往,在民眾心中法律將不再能維護他們的利益,也就不懂怎么使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法律也將失去其存在的意義
27、。由此可見,八議制度對人人平等法律觀念建立的負面影響是多么根深蒂固,難以撼動,對中國法治進程影響至深。而面對這一問題,首先可以引進西方先進的法律思想,加強立法工作。其次可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增強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覺守法用法的社會氛圍。(二)八議制度對我國司法審判的影響近兩千年的封建歷史長河中,“八議”制度的設立,使得法律的公平公正難以實現。如果法律失去了公平,那么法治進程也必是畸形的。我們說寬嚴都是相對應而成在的,中國封建法治的嚴苛和殘酷,聞名天下,統治階級想盡一切辦法,設置各種酷刑來鎮壓被統治階級的反抗,借此來維護其封建統治:法的寬厚和仁慈是為了維護統治階級內部關
28、系而存在的,更有甚者會無視法的存在,法律對他們沒有任何約束力,甚至會成為他們利用的工具,借以消除不擁護其統治的人。在這種情況下,司法審判也就有了兩個標準,對待平民實行硬法律,對待貴族官僚實行軟法律,使“法律懲治犯罪”這一立法原則錯了位。10即使清末時期“八議制度”被廢除,但是,幾千年的封建特權思想仍然或多或少地影響其司法審判的公正。當代中國,由于司法審判程序尚不健全,并且會受到一部分市場經濟的影響,更應當加強防范,從思想上和制度上遏制這一影響。針對上述問題,可以通過建立健全的司法回避制度,規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權的運作,來保障司法審判的公平公正,防止法律工作者徇私舞弊、受賄腐敗,保證其公正客觀的辦案。(三)現代社會隱形的“八議制度”“八議”制度延續數千年,嚴重的破壞了法制的統一。雖然刑法第四條規定:“對任何人犯罪,在使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許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但是受“八議”制度下封建等級觀念的影響,特權思想仍然存在于少數領導干部的思想中,官官相護的現象不在少數。即使當今社會網絡傳媒的力量較為強大,但輿論終究不能與實權相比,更何況被曝光的特權案件畢竟是少數,在社會的各個角落還有許多隱藏的特權,空有正義是沒有辦法維護那些被特權階級欺壓的基層人民的。例如:當今社會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就可以做文章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運動服裝生產中的快速響應生產模式考核試卷
- 草原割草與草地碳氮平衡考核試卷
- 紙品加工技術考核試卷
- 實踐中遇到的嵌入式問題試題及答案
- 碳酸飲料配方設計考核試卷
- 數據庫性能監控的關鍵指標試題及答案
- 公路工程資本運作試題及答案
- 納米技術在印刷包裝中的應用考核試卷
- 行政組織理論的統計分析方法及2025年試題及答案
- 嵌入式技術的改進與趨勢試題及答案
- 眼球的結構與功能
- 《社會主義制度在中國的確立》示范課教學設計【高中思想政治人教版必修1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 立方米臥式濃硫酸儲罐設計
- 三乙胺安全標簽
- GB/T 4490-2021織物芯輸送帶寬度和長度
- GB/T 28650-2012公路防撞桶
- GB/T 17793-1999一般用途的加工銅及銅合金板帶材外形尺寸及允許偏差
- ICU常見檢查項目及課件
- 土地荒漠化的防治(公開課)課件
- MSA量測系統分析RMSA量測系統分析課件
- 中考備考應對中考歷史學科的復習策略和解題技巧課件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