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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2016年教師資格證統考小學綜合素質教育法律法規詳解:承擔責任類1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或者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教育法】侵占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2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教育法】3 .違反本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教育法】4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
2、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教育法】5 .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二)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教師法】6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門應當根據需要設立救助場所,對流浪乞討等生活無著未成年人實施救助,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公安部門欣瑞教育,專注教師培訓領域!網址:
3、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護送流浪乞討或者離家出走的未成年人到救助場所,由救助場所予以救助和妥善照顧,并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領回。對孤兒、無法查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以及其他生活無著的未成年人,由民政部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未成年人救助機構、兒童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虐待、歧視未成年人;不得在辦理收留撫養工作中牟取利益。【未成年人保護法】練習題【單選題】侵占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依法承擔()A.行政責任B.刑事責任C.一般責任D.民事責任答案:Do【單選題】教育法規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A.民事責任B.刑事責任C.行政責任D.AB兩種責任答案:Bo【單選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的規定,對在校園內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或者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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