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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住宅建筑 設計深度及技術規定(試行)目 錄1 總 則2 術 語3 設計基本規定4 方案設計深度規定5 初步設計深度規定6 施工圖設計深度規定7 設計技術規定8 建筑全裝修工程設計規定9 BIM技術設計規定10 預制構件拆分設計規定1 總 則1.0.1 為貫徹實施國家及吉林省關于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相關要求,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年版)及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為指導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住宅建筑工程的設計,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編制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住宅建筑設計深度及技術規定的通知(吉建設2018 3號)要求,主編單位吉林省建苑

2、設計集團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經過廣泛調研,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1.0.2 本規定適用于抗震設防烈度68度地區,平面規則、布置均勻對稱的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多層與高層住宅建筑的工程設計,不適用復雜及特別不規則的剪力墻結構。1.0.3 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住宅建筑的全裝修設計、預制構件拆分設計應由主體設計單位負責,鼓勵應用BIM技術設計。1.0.4 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住宅建筑工程,宜采用設計單位牽頭的工程總承包的方式建設。1.0.5 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住宅建筑設計,除應符合本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 語2.0.1 裝配式建筑建筑的結構系統、外圍護系統、設

3、備與管線系統、內裝系統的主要部分采用預制部品部件集成裝配而成的建筑。2.0.2 預制混凝土構件在工廠或施工現場預先生產制作的混凝土構件,簡稱預制構件。2.0.3 裝配式整體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全部或部分剪力墻采用預制混凝土墻板構件建成的裝配整體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簡稱裝配整體式剪力墻結構。2.0.4 裝配率單體建筑室外地坪以上的主體結構、圍護墻和內隔墻、裝修和設備管線等采用預制部品部件的綜合比例。2.0.5 全裝修建筑功能空間的固定面裝修和設備設施安裝全部完成,達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2.0.6 部品由工廠生產,構成外圍護系統、設備與管線系統、內裝系統的建筑單一產品或復合產品組裝而成的

4、功能單元的統稱。2.0.7 全裝修部品體系是指對部品進行模數協調和規模化生產,通過標準化、系列化、配套化,實現裝修部品集成化。全裝修部品體系主要分為內裝部品體系、廚衛部品體系、設備部品體系和智能化部品體系。2.0.8 內裝部品體系是指標準構(配)件通過干式工法安裝后,形成具有一定功能的獨立系統;主要包含架空地面系統、輕質內隔墻系統、吊頂系統、儲藏收納系統、內門窗系統等。2.0.9 廚衛部品體系主要包含整體衛浴系統、整體廚房系統和廚衛設備管線系統。2.0.10 設備部品體系、主要包含管井系統、給排水系統、消防系統、采暖系統、通風空調系統、電氣系統。 整體衛浴整體衛浴是由工業化生產的具有淋浴、盆浴

5、、洗漱、便溺四大功能或這些功能之間的任意組合的部品。是由一體化防水底盤或浴缸和防水底盤組合、一體化洗面盆或洗面臺組合、壁板、頂板構成的整體框架,配上各種功能潔具形成的獨立衛生單元。2.0.12 整體廚房由結構(底板、頂板、壁板、門)、廚柜家具(廚柜及填充件、各式掛件)、廚房設備(冰箱、微波爐、電烤箱、抽油煙機、燃氣灶具、消毒柜、洗碗機、水盆、垃圾粉碎器等)、廚房設施(給水排水、電氣管線與設備等)進行系統搭配而組成的一種新型廚房形式。2.0.13 干法施工是指以非濕作業施工工藝為主,在現場對工廠化生產的材料和構配件實現部品集成的施工方法。2.0.14 管線分離建筑結構體中不預埋建筑內裝體的設備管

6、線,將建筑內裝體的設備管線與建筑結構體相分離的方式。3 設計基本規定3.0.1 設計深度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2016年版)的規定。3.0.2 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 51231、裝配式住宅建筑設計標準JGJ/T398及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51129等有關標準的要求。3.0.3 設計應采用系統集成的方法,統籌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全裝修設計、BIM技術應用等設計環節,并符合規定的建筑、結構、設備等專業的設計深度。3.0.4 設計應按照通用化、模數化、標準化的要求,以少規格、多組合的原

7、則,實現建筑及部品部件的系列化和多樣化。3.0.5 設計應包括全裝修設計,內裝系統應與結構系統、外圍護系統、設備與管線系統一體化設計。3.0.6 結構應保證構件的連續性和整體穩定性,預制構件應符合連接構造簡單、安全、可靠,滿足結構承載力、施工安裝便捷等要求。3.0.7 設計鼓勵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實現全專業、全設計過程的信息化管理。3.0.8 建筑應滿足適用性能、環境性能、經濟性能、耐久性能等要求,并應采用綠色建材和性能優良的部品部件。3.0.9 設計應進行裝配率評價:1 方案階段,應進行裝配率的預評價;2 初步階段、施工圖階段,應以設計文件進行裝配率的評價;3 裝配率的評價按現行

8、國家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51129進行計算。4 方案設計深度規定4.1 一般規定4.1.1 方案設計文件設計說明應包括裝配式建筑設計的專項內容。4.2 設計說明書4.2.1 工程概況:項目建設位置、用地面積、建筑面積、建筑層數、建筑高度、結構形式、抗震設防烈度等。4.2.2 設計依據:1 相關部門對項目裝配率的要求;2 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4.2.3 編制技術策劃的說明,并滿足以下要求: 1 給出適合本項目的技術配置表(見表4.2.3);表4.2.3 裝配式剪力墻住宅技術配置表階段技術配置選項本項目實施情況標準化設計標準化模塊、多樣化組合模

9、數協調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預制復合保溫外墻板預制內墻疊合樓板預制女兒墻預制樓梯疊合陽臺預制空調板預制外墻掛墻板反打面磚飾面整體裝配外墻無外架施工裝配構件比例一體化裝修整體廚房整體衛生間干式采暖地板信息化管理BIM策劃與應用綠色建筑綠色星級標準2 簡述相關任務書中對項目的裝配要求,包括采用裝配式的建筑面積和單體預制裝配率; 3 說明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單體的分布情況以及所采用的裝配式結構體系;4 設計宜進行裝配式專項設計“技術策劃”,以確保所設計預制構件型式在當地具備生產能力,構件滿足當地運輸和吊裝水平,其深度應符合本規定相關章節的要求。4.2.4 應編制總體設計說明,并包括以下內容:1 裝配化

10、施工對總平面設計的要求;2 對可提供堆放預制構件的場地情況的要求。4.2.5 應編制建筑單體設計說明,并包括以下內容: 1 模數協調,給出裝配式剪力墻建筑適用的模數數列,門窗洞口適用的尺寸范圍; 2 住宅套型應給出標準模塊、可變模塊、核心筒模塊、廚房、衛生間標準化設計說明及多樣化組合說明; 3 立面標準化、多樣化說明; 4 注明精裝部位及定位尺寸說明; 5 裝配率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 T51129有關裝配率的要求。4.2.6 應編制結構設計說明,并包括以下內容:1 地上層數、總高、裝配剪力墻結構體系、結構的抗震等級、預制構件類別、預制構件比例、裝配式結構設計的主要技術措施

11、等;2 裝配式剪力墻結構構件種類、布置及連接方式、連接材料的簡要說明、鋼筋保護層等。4.2.7 應編制給排水設計說明,并包括以下內容:1 簡述工程概況,說明采用裝配式的各建筑單體中的給排水管線分布情況;2 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3 給排水各個系統的簡述;4 裝配式相關的設計范圍。4.2.8 應編制供暖通風與空調設計說明,并包括以下內容:1 簡述工程概況,明確采用裝配式的各建筑單體中的供暖通風空調設備分布情況;2 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3 冷熱源的選擇參數,采暖、空調的系統形式,控制方法的基本要求;4說明暖通管道

12、、風口及附件等的設置與預制構件的關系及處理原則。4.2.9 應編制電氣設計說明,并包括以下內容:1 工程概況應說明采用裝配式技術各建筑單體中的電氣設備分布情況;2 設計依據中應列出本專業須遵守的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住宅建筑相應的規范與標準;3 應說明電氣預埋箱體、管線設備與預制構件的關系及處理原則以及其在預制構件裝配過程中的注意事項。4.3 設計圖紙4.3.1 建筑設計圖紙:1 平面圖中應采用不同圖例注明的預制裝配式構件(預制夾心外墻板、預制內墻板、圍護墻體、樓梯、陽臺等)位置;2 立面圖中應繪制預制裝配式構件板塊的立面示意;3 標準層中應給出預制構件組合分析圖;4 剖面圖中應采用不同圖例注

13、明的預制裝配式構件位置。 5 初步設計深度規定5.1 一般規定5.1.1 初步設計文件設計說明應包括裝配式建筑設計的專項內容。5.2 建 筑5.2.1 設計說明書:1 工程概況:項目建設位置、用地面積、建筑面積、建筑層數、建筑高度、結構形式、抗震設防烈度等;2 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3 簡述設計任務書中對項目的裝配要求(包括采用裝配式的建筑面積和裝配率)、裝配式建筑設計的項目特點和定位;4 說明項目中裝配式建筑單體的分布情況以及單體中預制構件的使用情況;5 各裝配式建筑單體的建筑面積統計;6 外立面采用預制外墻,應注明預制外墻外飾面做法,如預制外墻反打

14、面磚、反打石材、涂料等;7 給出適合本項目的技術配置表(見表5.2.1);表5.2.1 裝配式剪力墻住宅技術配置表階段技術配置選項本項目實施情況標準化設計標準化模塊、多樣化組合模數協調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預制復合保溫外墻板預制內墻疊合樓板預制女兒墻預制樓梯疊合陽臺預制空調板預制外掛墻板反打面磚飾面整體裝配外墻無外架施工裝配構件比例一體化裝修整體廚房整體衛生間干式采暖地板信息化管理BIM策劃與應用綠色建筑綠色星級標準 8 給出預制裝配率,應滿足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 T51129有關裝配率的要求。5.2.2 設計圖紙:1 平面圖中應采用不同圖例注明的預制裝配式構件(預制夾芯外墻板、預制內墻板

15、、圍護墻體、樓梯、陽臺等)位置等;2 立面圖中應繪制預制裝配式構件板塊的立面示意;3 剖面圖中應采用不同圖例注明的預制裝配式構件位置;4 節點詳圖應給出預制裝配式構件拼接處防水、保溫、隔聲、防火等構造詳圖。5.3 結 構5.3.1 設計說明書:1 工程概況:裝配式結構預制范圍及構件類型、節點連接方式和裝配構件比例;2 主要荷載取值:預制夾心保溫外墻板的外葉墻板自重荷載;3 結構設計:1)采用預制裝配技術的樓層以及每層預制構件布置說明;2)采用預制混凝土構件的相關說明,預制構件混凝土強度等級、鋼筋種類、鋼筋保護層等;3)受力構件和非受力構件等所有裝配式結構構件典型連接方式;4)使用的主要結構材料

16、及其預制構件連接材料等。 5.3.2 設計圖紙:1 結構平面布置圖應注明預制構件示意、拆分定位及規格尺寸;2 應給出結構主要或關鍵性節點及連接示意圖、預制構件與現澆構件連接詳圖、預制構件間連接詳圖。5.3.3 計算書應有荷載統計、結構整體計算、裝配構件比例的計算等內容,計算書經校審后保存。5.4 給水排水5.4.1 設計說明書:1 工程項目位置、建筑功能組成、建筑面積、建筑層數、建筑高度;2 采用裝配式的各建筑單體中給水排水管線分布;3 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4 水源情況簡述;各個系統(給水、排水、熱水等)情況、消防系統簡述;5 應明確給排水專業的管道

17、、管件及附件等在預制構件中的敷設方式及處理原則,預制構件中預留孔洞、溝槽,預埋管線等布置的設計原則;6 其他的與裝配式相關的設計要求。5.4.2 設計圖紙:1 圖紙應包含首層及標準層上各個系統的流程示意圖,簡單工程可僅出具流程圖,所有圖紙中均應注明在預制構件中預留孔洞、溝槽,預埋套管、管道布置的原則;2 主要設備器材表應列出包含整體廚、衛等主要設備器材的名稱、性能參數、計數單位、數量、備注等;3 計算書應給出各個系統的水量。5.5 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5.5.1 設計說明書:1 工程項目位置、建筑功能組成、建筑面積、建筑層數、建筑高度;2 采用裝配式的各建筑單體中的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設備分布;3

18、 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4 應給出設計計算參數、冷熱源冷熱源相關參數、各系統(采暖、空調、通風、防排煙等)要求;5 應給出管材規格與接口要求及其敷設方式和施工要求,管材材質及接口方式、預留孔洞、溝槽做法,預埋套管、管道安裝方式等要求;6 其他的與裝配式相關的設計要求。5.5.2 設計圖紙:1 圖紙應包含首層及標準層圖上各個系統的流程示意圖,簡單工程可僅出具流程圖,所有圖紙應注明在預制構件中預留孔洞、溝槽,預埋套管、管道布置的原則;2 主要設備器材表應列出主要暖通設備器材的名稱、性能參數、計數單位、數量、備注等;3 計算書應給出對于供暖通風與空調工程的熱

19、負荷、冷負荷、風量、空調冷熱水量、冷卻水量及主要設備的選擇的內容,并做初步計算。5.6 建筑電氣5.6.1 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主要設備表、計算書等內容。5.6.2 設計說明書:1 設計依據:1) 工程概況:應說明建筑的建設地點、自然環境、建筑類別、性質、結構類型、面積、層數、高度等,說明各建筑單體分布及所采用的裝配結構體系;2) 設計所執行的相關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3) 建設單位提供的設計任務書;4) 方案設計階段設計文件的批復意見。2 設計原則: 1) 明確電氣設備、管線及附件等在預制構件或裝飾墻面內的敷設方式及處理原則;2) 概述電氣專業

20、在預制構件中預留孔洞、溝槽及預埋管線等設計原則;3 防雷:當利用建筑物、構筑物混凝土內鋼筋做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時,應說明引下線的設置方式,確保有效接地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建筑物外部金屬物件與預制構件的連接方式等要求。5.6.3 設計圖紙:1 電氣總平面圖應標注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建筑的范圍及其位置(當僅單體設計時,此項無要求);2 平面圖:1) 應繪制計量表箱、家居配電箱、家居配線箱及其他箱體等電氣設備布置平面圖;2) 應在平面圖中標注裝配與非裝配區域。6 施工圖設計深度規定6.1一般規定6.1.1 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有裝配式建筑專項設計說明,包括各專業相關主要內容。6.1.2 全裝修設計深

21、度規定見本規定第8章內容,預制構件拆分設計深度規定見本規定第10章內容。6.2 建 筑6.2.1設計說明書:1 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2 工程概況中應給出采用裝配式建造的總建筑面積、裝配式建筑所占比例、各單體裝配構件比例、項目主要特征等內容;3 給出裝配式剪力墻住宅技術配置表(見表6.2.1);表6.2.1 裝配式剪力墻住宅技術配置表階段技術配置選項本項目實施情況標準化設計標準化模塊、多樣化組合模數協調工廠化生產/裝配化施工預制復合保溫外墻板預制內墻疊合樓板預制女兒墻預制樓梯疊合陽臺預制空調板預制外掛墻板反打面磚飾面整體裝配外墻無外架施工裝配構件比例一

22、體化裝修整體廚房整體衛生間干式采暖地板信息化管理BIM策劃與應用綠色建筑綠色星級標準4 總平面設計中應給出外部運輸條件、內部運輸條件、構件存放及構件吊裝條件等內容;5 應依據標準化要求進行集成設計,并應滿足以下要求:1)標準化設計應給出模數協調尺寸,連接節點標準化設計參數,預制構件種類數量及每種構件占同類構件總數比例,建筑部品標準化設計參數等;2)裝配率應滿足現行國家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 T51129有關裝配率的要求;3)建筑構件、部品裝配構件比例;4)建筑集成技術設計;5)全裝修設計;6)信息化技術應用;7)預制構件設計,包括預制剪力墻、疊合樓板、預制樓梯和疊合陽臺等。6.2.2設計

23、圖紙:1 平面圖中應采用不同圖例注明的預制裝配式構件(預制夾心外墻板、預制內墻板、圍護墻體、樓梯、陽臺等)位置,標示預制裝配式構件的墻板劃分位置,宜標注構件截面尺寸及其與軸線關系尺寸,宜繪制預制構件大樣圖,宜繪制預制裝配式構件與主體現澆部分的平面構造做法;2 立面圖應標明預制構件或成品部件按照建筑制圖標準規定的不同圖例示意,并在建筑立面反映出預制構件的分塊拼縫,包括拼縫分布位置及寬度等;3 剖面圖應應采用不同圖例注明的預制裝配式構件位置;4 墻身大樣詳圖、平面放大詳圖,應表達預制構件與現澆構件之間、預制構件之間水平、豎向構造關系,表達構件連接、預埋件、防水層、保溫層等交接關系和構造做法。6.3

24、 結 構 設計說明書:1 對于關鍵的說明應在相應的結構平面圖及詳圖中注明;2 工程概況中采用裝配式構件布置情況;3 設計所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4 圖紙說明中預制構件種類、常用代碼及構件編號說明;5 主要荷載(作用)取值中采用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地震作用調整系數、預制構件的施工荷載等;6 主要結構材料中連接材料種類(包括連接套筒型號、漿錨金屬波紋管、水泥基灌漿料性能指標、螺栓規格、螺柱所用材料、接縫所用材料、接縫密封材料及其他連接方式所用材料等);7 鋼筋混凝土工程中預留孔洞的統一要求(如補強加固要求),各類預埋件的統一要求。6.3.2 設計圖紙:1 在平

25、面圖中區分現澆結構及預制結構,并繪出預制結構構件的位置及定位尺寸與構件組合平面圖;2 注明預制板的跨度方向、板號、數量及板頂標高,標出預留洞大小及位置,預制梁的位置、型號和梁頂標高;3 繪出豎向預制構件的平面布置圖,豎向構件的現澆部分與預制部分的構件布置定位圖;4 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的連接詳圖,包括連接節點要求、連接詳圖等。6.3.3 結構計算書:1 采用裝配式剪力墻結構的相關系數調整計算,應給出裝配式剪力墻結構預制率的計算、連接接縫計算、無支撐疊合構件兩階段驗算、夾心保溫板連接計算;2 采用預制夾心保溫墻體時,內外葉墻板拉結件的構造應符合其產品說明的要求,當采用沒有定型的新型連接件時,應

26、有結構計算書或結構試驗驗證資料;3 應按規范要求進行連接節點、拼縫計算。6.4 給水排水6.4.1 設計說明書:1 工程項目位置、建筑功能組成、建筑面積、建筑層數、建筑高度;2 說明采用裝配式的各建筑單體中給水排水管線分布及預制混凝土構件分布情況和采用的裝配結構體系;3 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4 應給出主要的技術指標(如最高日用水量、平均時用水量、最大時用水量,各給水系統的設計流量、設計壓力,最高日生活污水排水量,雨水暴雨強度公式及排水設計重現期、設計雨水流量,設計小時耗熱量、熱水用水量、循環冷卻水量及補水量,各消防系統的設計參數、消防用水量及消防總用水量等

27、);主要設備、器材、管材,閥門等的選型;說明管道敷設、設備、管道基礎,管道支吊架及支座(滑動、固定),管道、設備的防腐蝕、防凍和防結露、保溫,管道、設備的試壓和沖洗等;5 應明確裝配式建筑設計給排水專項內容:對預埋在建筑預制墻及現澆墻內的預留孔洞、溝槽及管線等要有做法標注及詳細定位;預埋管、線、孔洞、溝槽間的連接做法;墻內預留及穿過預制構件部位采取相應的防水、防火、隔聲、保溫等措施(保證排水管的坡向及坡度等);6 其他的與裝配式相關的設計要求,凡不能用圖示表達的施工要求,均應以設計說明表述。6.4.2 設計圖紙:1 應繪出與給水排水、消防給水管道布置有關各層的平面,內容包括主要軸線編號、房間名

28、稱、用水點位置,注明各種管道系統編號(或圖例);2 裝配式建筑在預制構件布置圖中注明在預制構件中預留孔洞、溝槽,預埋套管、管道的部位,并說明裝配式建筑管道接口要求包括管道的定位尺寸、標高及管徑;3 系統圖應注明在預制構件中預埋的管道尺寸及其位置;4 結構設計詳圖中預留孔洞、溝槽,預埋套管及管道等復雜的安裝節點應給出結構詳圖,至少應給出剖面圖等詳圖;5 設備及主要材料表中應給出使用的設備、主要材料、器材的名稱、性能參數、計數單位、數量、備注等;6 計算書應根據初步設計審批意見進行施工圖階段設計計算。6.5 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6.5.1 設計說明書:1 工程項目位置、建筑功能組成、建筑面積、建筑層

29、數、建筑高度;2 說明采用裝配式的各建筑單體中供暖通風等空氣調節設備分布及預制混凝土構件分布情況;3 執行的主要法規和所采用的主要標準(包括標準的名稱,編號);4 熱源、冷源設置情況應給出熱媒、冷媒及冷卻水參數;供暖熱負荷、折合耗熱量指標及系統總阻力;空調冷熱負荷、折合冷熱量指標;采暖空調系統的論述等內容; 5 通風系統形式應給出通風量或換氣次數,通風系統風量平衡等內容;設置防排煙的區域及其方式,防排煙系統及其設施配置、風量確定、控制方式,暖通空調系統的防火措施。6.5.2 設計圖紙:1 供暖平面應繪出散熱器(分水器)位置,并注明片數或長度(環路數、管間距),供暖干管及立管位置、編號,管道的閥

30、門、放氣、泄水、固定支架、伸縮器、入口裝置、減壓裝置、疏水器、管溝及檢查孔位置,注明管道管徑及標高;2 通風、空調、防排煙風道平面應用雙線繪出風道,標注風道尺寸(圓形風道標注管徑、矩形風道標注“寬高”)、主要風道定位尺寸,標高及風口尺寸、各種設備及風口安裝的定位尺寸和編號,消聲器,調節閥、防火閥等各種部件位置,標注風口設計風量(當區域內各風口設計風量相同時也可按區域標注設計風量);3 注明在預制構件包含預制墻、梁、樓板中預留孔洞、溝槽,套管、百葉、預埋件等的定位尺寸、標高及大小;4 當平面圖不能表示清楚時應繪制系統透視圖,比例宜與平面圖一致,按45軸測投影繪制,多層、高層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統,應

31、繪制供暖立管圖并編號,上述圖紙應注明管徑、坡度、標高、散熱器(分水器)型號和數量;5通風與空調調節設計中的預制構件應包含預制墻、梁、樓板中預留孔洞、預埋件、套管等的定位尺寸、標高及大小,明確風管、線、孔洞、溝槽間的連接做法,墻內預留暖通空調設備時的隔聲及防水措施,管線穿過預制構件部位采取相應的防水、防火、隔聲、保溫等措施;6 設備及主要材料表應給出使用的設備、主要材料、器材的名稱、性能參數、計數單位、數量、備注等;7 計算書應根據初步設計審批意見進行施工圖階段設計計算。6.6 建筑電氣6.6.1 設計文件應包括圖紙目錄、設計說明、圖紙、主要設備表、電氣計算書等。6.6.2 設計說明:1 工程概

32、況:應將經初步(或方案)設計審批定案的主要指標錄入,說明采用裝配式技術的各建筑單體分布及預制混凝土構件分布情況;2 設計依據、設計范圍、設計內容(應包括建筑電氣系統的主要指標)采用裝配式結構時,本專業須遵守的其他法規與標準;3 各系統的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項(包括布線、設備安裝等);4 相關電氣專項設計要求:1)描述電氣設備在預制構件中預留孔洞、溝槽,預埋管線等部位;當文字表述不清應以圖紙形式表示;2)線路敷設方式及施工要求:給出預留孔洞、溝槽做法要求,預埋管線的安裝方式及構件間預埋管線需貫通的連接方式;3)應敘述裝配墻體內預留有電氣設備時,其采取隔聲及防火的措施;4)應敘述設備管線穿過預制構件部

33、位采取的防水、防火、隔聲、保溫等措施;5)當大型燈具、橋架、母線、配電設備等安裝在預制構件上時,應敘述采用預留預埋件固定的措施;6)應敘述電氣孔洞、各類接線盒的位置與預制構件受力部位和節點連接區域的關系。5 預埋至裝配構件內的電氣設備、材料的主要技術要求;6 防雷及接地保護等其他系統相關內容的敘述(亦可附在相應圖紙上),預制構件中防雷裝置連接要求相關說明;7 與相關專業的技術接口與配合要求;8 對裝配構件深加工圖紙的審核要求。6.6.3 設計圖紙:1 設計總平面圖(僅有單體設計時,可無此項內容)應在總圖中標注裝配式混凝土剪力墻結構建筑的范圍及其位置;2 設計平面圖:1)應繪制1:50或更大比例

34、的單元戶型電氣設備定位平面圖;2)在平面圖中應標注裝配區域和非裝配區域;3) 應在預制構件布置圖上注明預制構件中預留孔洞、溝槽及預埋管線等位置;4)預制構件中預埋的電氣設備(箱體、插座、接線盒、開關、燈位盒等)應定位并應標注尺寸;5) 根據工程管線敷設的復雜程度及敷設情況,應與相關專業共同繪制管線綜合圖。3 設計詳圖:1)應繪制預留孔洞、溝槽等的標高、定位尺寸等及構件間預埋管線需貫通的連接方式;2)復雜的安裝節點應繪制剖面圖;3)應繪制預制裝配墻體內管線與現澆層(或疊合層)內管線連接詳圖。4 對于住宅或房型相同的功能房間或場所宜采用通用圖方式進行繪制。6.6.4 預制于裝配樓板內、墻板內的主要

35、材料表,包含主要設備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7 設計技術規定7.1 一般規定7.1.1 設計應符合可持續發展和綠色環保的設計原則,滿足住宅功能的基本要求,并滿足老年人和殘疾人等使用需求。7.1.2 設計應綜合協調給水、排水、燃氣、供暖、通風和空氣調節設施、照明供電等設備系統空間設計并滿足安全運行和維修管理等要求。7.1.3 設計應采用系統性的建筑設計方法,應按模數協調的原則滿足構件和部品標準化和通用化要求。7.1.4 設計應在標準化的基礎上,根據住宅結構體系特點、采用模塊化等設計方法,滿足住宅套內功能、內裝空間和外觀形式等多樣化的要求。7.1.5 設計應合理確定建筑結構體的耐久性要求,滿

36、足建筑內裝體的可變性和適應性要求。7.1.6 設計應符合構件與部品的工廠化生產、批量化供應、裝配化施工和專業化組織的要求。7.1.7 建筑體型和平面布置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關于安全性及抗震性等相關要求。7.1.8 內裝設計和部品選用應考慮聲環境、光環境、熱濕環境及空氣質量,提供安全健康的居住環境,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的要求。7.1.9 結構系統設計應與外圍護系統、設備與管線系統、內裝系統采用集成的方法統籌設計、生產運輸、施工安裝實現全過程的協同。7.1.10 結構系統設計應進行技術策劃,對技術選型、技術經濟可行性和可建造性進行評估,并應科

37、學合理地確定建造目標與技術實施方案。7.1.11 電氣設計,應符合以下規定:1 做到電氣系統安全可靠、節能環保、設備布置整體美觀,且應進行管線綜合設計;2 編制設計、制作和施工安裝的成套文件;3 圖紙中應明確裝配區域和非裝配區域;4 安裝于裝配構件上的各用電設備,其位置、尺寸應滿足裝配構件相應要求;5 當建筑為裝修一體化時,應做到設計及施工安裝標準化、系列化;6 電氣設計應根據建筑內不同預制構件的種類采用相應適配的布線與安裝措施;7 在預制墻體上設置的電氣開關、插座、弱電插座、接線盒、連接管等應由結構專業進行預留;8 設備與管線穿越樓板和墻體時,應采取防水、防火、隔聲、密封等措施,防火封堵應符

38、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的有關規定;9 設備與管線的抗震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機電工程抗震設計規范GB 50981的有關規定。7.2 建 筑7.2.1建筑設計應按照建筑模數協調要求進行,并符合以下規定: 1 采用基本模數或擴大模數的設計方法,實現建筑結構體、建筑內裝體、主體構件和內裝部品等相互間尺寸協調;2 滿足建筑結構體與建筑內裝體、主體構件與內裝部品的整體協調,應優化構件及部品的尺寸與種類,并確定各構件和部品的尺寸位置和邊界條件且滿足設計、生產與安裝等要求;3 主體構件和內裝部品的定位通過設置模數網格來控制;4 層高和門窗洞口高度采用豎向基本模數和豎向擴大模數數列

39、,且豎向擴大模數數列采用1nM;5 建筑結構體采用擴大模數網格,優先尺寸為2nM、3nM模數系列;6 建筑內裝體網格宜采用基本模數網格或分模數網格,分模數的優先尺寸為M/2、M/5;7 整體廚房、整體衛浴內部空間凈尺寸應是基本模數的倍數,內部空間凈尺寸和凈面積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住宅廚房及相關設備基本參數GB/T 11228、住宅衛生間及相關設備基本參數GB/T 11977、住宅廚房模數協調標準JGJ/T 262和住宅衛生間模數協調標準JGJ/T 263的規定要求,必要時可插入M/2(50mm)或M/5(20mm)模數尺寸,整體廚房內部空間凈尺寸選用應符合表7.2.1-1的要求,整體衛浴內部空間

40、凈尺寸選用應符合表7.2.1-2的要求。表7.1.2-1 廚房常用凈尺寸(mm)和凈面積(m2)開間方向凈尺寸(mm)進深方向凈尺寸(mm)150017001800220025002800310027004.054.594.865.946.757.568.3730004.505.105.406.607.508.409.3033004.955.615.947.268.259.2410.2336005.406.126.487.929.0010.0811.164100-6.977.389.0210.2511.4812.71注:1.本表所列開間、進深尺寸為內裝完成后凈尺寸。2.本表所列面積包含了管井和

41、通風道面積。3.當需對內部空間進行局部分割時,可插入分模數M/2(50mm)或M/5(20mm)。表7.1.2-2 衛生間常用凈尺寸(mm)和凈面積(m2)開間方向凈尺寸(mm)進深方向凈尺寸(mm)900120013001500180013001.171.561.69-15001.351.801.952.25-18001.622.162.342.703.2421001.892.522.733.153.7822001.982.642.863.303.9624002.162.883.123.604.3227002.433.243.514.054.86注:1.本表所列開間,進深尺寸為內裝完成后凈尺

42、寸。2.本表所列面積包含了管井和通風道面積。3.當需對內部空間進行局部分割時,可插入分模數M/2(50mm)或M/5(20mm)。7.2.2 建筑設計應采用協同設計的方法完成,保證建筑設計的完整性和系統性,其應滿足以下規定:1 建筑、結構、設備和內裝等各專業應互相配合,滿足建筑設計、構件生產、裝配施工、運營維護等綜合性協同設計的要求;2 建筑內裝體、管線設備等與建筑結構體應分離設計;3 設計中鼓勵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以便設計信息與生產、施工和維護管理等環節有效銜接;4 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主體構件和內裝部品的圖紙,其深度應滿足構件、部品工廠生產和安裝要求。7.2.3 建筑設計平面與空

43、間設計應滿足以下規定:1 采用標準化與模塊化方法,在模數協調的基礎上以建筑單元或套型等為單位進行設計,結合功能需求,優先選用大空間布置方式;2 滿足工業化生產和節能環保的要求,平面布置簡單規整;3 套型設計中將用水空間集中布置,應結合功能和管線要求合理確定整體廚房和整體衛浴的位置;4 設備管線的布置應集中緊湊,合理使用空間,集中管井設置在共用空間部位。7.2.4 結構設計應滿足以下規定:1 注重建筑物的耐久性,設計使用年限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 建筑結構體系應采用裝配式鋼筋混凝土結構體系,合理確定建筑結構體系的裝配率且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的規定要求;3

44、重視規則性對結構安全及經濟合理性的影響,設計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 1的相關規定;4 建筑主體構件的梁、墻、板等設計應遵循受力合理、連接簡單、施工方便、重復使用率高的原則。7.2.5 設計主體構件應滿足以下規定:1 在滿足功能、結構、經濟性要求的同時滿足建筑的物理性能、力學性能、耐久性及裝飾性要求;2 建筑剪力墻結構、圍護結構系統、以及公共樓梯、陽臺、隔墻、空調板等配套構件宜采用工廠化加工的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3 主體構件設計應與構件生產工藝結合,滿足規格尺寸優化和便于生產加工的要求;4 主體構件設計應與施工組織緊密結合,考慮不同施工外架條件的影響以及模板和支撐系統的

45、選用,并滿足裝配化施工的安裝調節和公差配合要求;5 主體構件應結合住宅功能和內裝要求做好點位、管線等的預留接口;6 樓板應采用疊合樓板,樓板的連接接縫應保證結構的整體性。建筑內裝體設計應滿足以下規定:1 內裝設計與部品連接應考慮內裝部品及設備管線的使用年限和物權歸屬,保證建筑物的維護管理和檢修更換的方便性;2 建筑內裝體采用裝配式內裝的設計和建造方式且合理地確定建筑內裝體的裝配比例;3建筑內裝體采用工廠生產的部品現場組裝,減少施工現場的濕作業,滿足干式施工工法要求;4 建筑的部品接口應考慮部品與管網連接、部品之間連接,其接口應標準化;5 建筑內隔墻設計應滿足生產、運輸和安裝等要求;6 建筑內裝

46、體采用標準化、通用化的整體廚房和整體衛浴;7 內裝部品及設備管線的更換維修不應破壞建筑結構的安全性;8 建筑的內裝部品、材料和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住宅設計規范GB 50096中關于住宅室內污染物限值的相關規定。7.2.7 隔墻和樓地面設計應滿足以下規定:1 建筑內隔墻采用工廠生產的輕質隔墻系統,其架空層內可敷設電氣管線;2 建筑隔墻設計應滿足防火、防水、防護和隔聲要求,供暖地區無供暖設施的樓梯間其分戶墻應滿足保溫要求;3 建筑內隔墻應考慮固定物件、固定裝飾材料的要求,其位置和承載力應符合安裝要求;4 建筑內隔墻標志高度;2800、2900、3000(實際墻高為層高減梁高),建筑內隔墻標志長

47、度;3900、4200、4500、4800、5100、5400、5700、6000(實際墻長為進深減現澆段剪力墻);5 建筑內裝樓地面采用架空地板系統,架空層內可敷設給排水和供暖等管線。7.2.8整體廚房、整體衛浴設計應滿足以下規定:1 應滿足工業化生產及安裝要求,與建筑結構體一體化設計、同步施工;2 整體廚房給排水、燃氣管線等應集中設置、合理定位,并設置管道檢修口;3 整體衛浴設計干濕分離,并采用標準化部品;4 整體衛浴的同層給排水管線、通風管線和電氣管線等的連接,均應在設計預留的空間內安裝完成;5 整體衛浴地面完成高度應低于套內地面完成面高度20mm;6 整體衛浴應在與給水排水、電氣等系統

48、預留的接口連接處設置檢修口。7.2.9 圍護結構設計應滿足以下規定:1 建筑的圍護結構應根據主體結構形式和地域氣候特征等要求,合理選擇并確定其裝配程度和圍護結構的種類;2 鋼筋混凝土結構預制外墻板設計應考慮外立面分格、飾面顏色與材料質感等細部設計要求,滿足建筑外立面多樣化和經濟美觀的要求,且應符合模式化設計、工廠化生產的要求,以便于施工安裝;3 鋼筋混凝土結構預制外墻板應符合模數化設計、工廠化生產的要求,便于施工安裝:1) 標志高度:2800、2900、3000(實際墻高為層高減梁高);2) 標志長度:1800、2100、2400、2700、3000、3300、3600、3900、4200、4

49、500(實際墻長為開間尺寸減現澆段剪力墻)。4 裝配式住宅建筑外墻除選用預制鋼筋混凝土墻外,宜推廣選用裝配化程度較高的各類輕型外墻;5 建筑外墻飾面材料宜結合裝配式住宅建筑特點,設計應采用高耐久性的建筑材料;6 鋼筋混凝土結構預制外墻板的接縫、門窗洞口等設計應結合工程、材料、構造及施工條件進行綜合考慮,滿足結構、熱工、防水、防火、耐久性及建筑裝飾等要求;7 建筑外墻板的接縫等防水薄弱部位設計應采用材料防水、構造防水和結構防水相結合做法;8 建筑外墻外飾面及門窗框在工廠加工完成,鋼筋混凝土結構預制外墻的面磚飾面可在工廠預制,不應采用后貼面磚、后掛石材的工藝和方法;9 鋼筋混凝土結構預制外墻應滿足

50、建筑防火要求,與梁、板、柱相連處的填充材料選用不燃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的要求;10 建筑外墻的門窗應采用規格尺寸標準化的系列產品;11 建筑門窗應與外墻可靠連接,采用密封膠密封,確保接縫處不滲水。7.2.10 綠色技術與節能設計應滿足以下規定:1 建筑節能設計應符合吉林省地方標準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DB22/T450中關于建筑的體型系數、圍護結構傳熱系數和窗墻比等相關規定;2 鋼筋混凝土結構預制外墻采用復合保溫外墻;3 建筑外墻應采取防止形成熱橋的構造措施;4 采用鋼筋混凝土預制夾芯外墻板時,其保溫層應連續,合理選用穿透保溫材料的連接件;5 鋼筋混凝土結構預制

51、外墻與梁、板、柱連接處應采取可靠措施,保持墻體保溫材料的連續性;6 鋼筋混凝土結構預制外墻的門窗洞口與門窗框間連接處的密閉性不應低于門窗的密閉性。7.3結 構7.3.1 結構設計所選用的結構材料應滿足以下規定:1 混凝土、鋼筋、鋼材和連接材料的性能要求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鋼結構設計規范GB50017和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等的有關規定;2 用于鋼筋漿錨搭接連接的鍍鋅金屬波紋管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預應力混凝土用金屬波紋管JG225的有關規定。鍍鋅金屬波紋管的鋼帶厚度不宜小于0.3mm,波紋高度不應小于2.5mm;3 用于鋼筋機械連接的擠壓套筒,其原材料及實

52、測力學性能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鋼筋機械連接用套筒JG/T163的有關規定;4 用于水平鋼筋錨環灌漿連接的水泥基灌漿材料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水泥基灌漿材料應用技術規范GB/T50448的有關規定。7.3.2 結構設計其作用及作用組合設計應根據國家現行標準建筑結構荷載規范GB50009、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50011、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規范GB50666和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等確定。7.3.3 結構設計應進行結構分析和變形驗算,并滿足以下規定:1 在各種設計狀況下,裝配整體式結構可采用與現澆混凝土結構相同的方法進行結構分析。當同一層內既有預制又有現澆墻肢

53、時,地震設計狀況下,現澆墻肢水平地震作用彎矩和剪力宜乘以不小于1.1的增大系數;2 裝配整體式結構承載能力極限狀態及正常使用極限狀態的作用效應分析可采用彈性方法;3 按彈性方法計算的風荷載或多遇地震荷載標準值作用下的樓層層間最大位移u與層高h之比的限值按表7.3.3-3采用;表7.3.3-3 樓層層間最大位移與層高之比的限值結構類型u/h裝配式剪力墻結構1/10004 現澆樓蓋和疊合樓蓋,均可假定樓蓋在其自身平面內為無限剛性;樓面梁的剛度可計入翼緣作用予以增大;梁剛度增大系數可根據翼緣情況近似取1.32.0;5 內力和變形計算時,應計入填充墻對結構剛度的影響。當采用輕質墻板填充墻時,可采用周期

54、折減的方法考慮其對結構剛度的影響。裝配整體式剪力墻結構,周期折減系數可取0.81.0。7.3.4 結構設計其構件與連接設計應滿足以下規定:1 構件與連接設計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51231和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的規定;2 抗震等級為一級的剪力墻以及二、三級底部加強部位的剪力墻,剪力墻的邊緣構件豎向鋼筋采用套筒灌漿連接。其余部位預制剪力墻豎向鋼筋可采用套筒灌漿連接或漿錨搭接連接或采用擠壓套筒連接。每種連接方式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3 預制剪力墻豎向鋼筋采用套筒灌漿連接和漿錨搭接連接,并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7.3.5 結構設計樓蓋設計的疊合

55、板要求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技術標準GB/T51231和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的規定。7.3.6 結構設計樓蓋的其他設計宜按照以下規定:1 樓蓋宜采用疊合樓蓋;2 屋面層宜采用現澆屋蓋;3次梁與主梁宜采用鉸接連接,也可以采用剛接連接。當采用剛接連接并采用后澆段連接的形式時,可按現行行業標準裝配式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1的有關規定執行。當采用鉸接連接時,可采用企口連接形式,并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的規定;4 陽臺板、空調板宜采用疊合構件或預制構件。預制構件應與主體結構可靠連接。7.4 給水排水7.4.1 給排水管道設計應滿足以下規定:1 住宅的給水總立管、雨水立管、消防立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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