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字的用法_第1頁
“之“字的用法_第2頁
“之“字的用法_第3頁
“之“字的用法_第4頁
“之“字的用法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編前按:在整個初中乃至高中及大學的語文文言文學習中,“之”字的理解方法應該是最多的幾個字之一,而且是最常見的多義字。以下羅列的幾種用法是最常見的,可能有所不全。僅供分享。之【代詞】他,她,它(們)。例: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術者)以刀劈狼首,數刀斃之。(之:它,指狼。)媼之送燕后也,持其踵為之泣。(本義項指后一個“之”:她,指燕后。)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們,指齊軍。)我見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以杜君言泛訊之。(之:他們,旨獄中囚犯。)阿母得聞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話。)遽撲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陽。(本義項指后一個“之”它指

2、兵器。)翻譯為:的。例: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馬)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情。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東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動詞】往,到.去。例:如欲之南海,何如?(為學)去逾四十里,之虛所賣之。(本義項指前一個“之”。)諸將請所之。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本義項指前一個“之”。)又有剪發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于是棄其家走之關中。有牽牛而過堂下者。王見之,曰:“牛何之?”(本義項指后一個之“之”。)然后驅而之善,固民之從之也輕。(本義項指第一個“之”)這,此。例:以君之力,曾不能損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義項指后一個“之”。)其上以構脂、臘和氏灰之類昌之。(本義項指前一個之。

3、)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屬。公輸盤為楚造云梯之械。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曲。郯子之,其賢不及孔子。于是六國之士,有寧越、徐尚、蘇秦、杜赫之為之謀。(本義項指中間一個。)作賓語前置(倒裝句)的標志。例:何陋之有?宋何罪之有?句讀之不知。何功之有哉?詩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謂也。(本義項指后一個之。)我。例:君將哀而生之乎?不知將軍寬之至此也!以是知公子恨之復返也。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親數存之。今單車來代之,何如哉?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之以為戮:以之為戮。之:指我們。)用在句末補足音節,無實義。例:輟耕之壟上,悵恨久之。(本義項指后一個之。)用在主謂結構中,表示了消句子獨立性。例

4、:孤之有孔明,猶魚之有水也。樂郊樂郊,誰之永號!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作定語后置的標志。例:云之崔嵬。人又誰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不翻譯。例: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皮之不存,毛將安附焉?屈平之作離騷,蓋自怨生也。人之為學有難易乎?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練習及檢測:畫壁(出自蒲松齡作品聊齋志異)一、“之”字做實詞1、 “ 之” 作動詞這時,“ 之” 的意思是“ 到去” “ 往” “ 到”“ 至”例1 奚以之九萬里而南為? ( 逍遙游)例2 項伯乃夜馳之沛公軍。( 鴻門宴)例3 輟耕之壟上。( 陳涉世家例4 吾欲之南海,何如?(勸學

5、)分析:從上面例子可以看出“之”字做動詞也是有規律可尋的。動詞“之”后面一般會跟一個地點,如例4的“南海”,例3的壟上。有時前面會出現主語,如例2的“項伯”,主語也常常省略。2、“之”作代詞(1)“之”作人稱代詞,可譯為“他(們)”“她(們)”“它(們)”,用作賓語。例1 君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鴻門宴)例2 生乎吾前,其聞道也固先乎吾。吾從而師之。( 師說)例3 雖有( 通“ 又” ) 槁暴, 不復挺者, 鞣使之然也。( 勸學)例4 是何異于刺人而殺之,日“ 非我也,兵也?” ( 寡人之于國也)例5 蓋將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 赤壁賦)分析:“ 之” 作人稱代詞時,一般用在

6、動詞之后如例1的“事”、例2的“事”、例3的“使”,例4的“殺”,例5的“”觀。“ 之” 所代的人稱在上下文中不一定有具體交代, 要根據語言環境進行判斷, 靈活翻譯, 如“ 人非生而知之者” 中的“ 之”,其上下文都找不到先行詞 它是泛指“ 知” 的對象, 知識、道理等。(2)“之”作指示代詞,譯為“此”“這”“那里”“這樣”“這個”等,此時,“ 之” 可作定語, 也可作賓語。例1 以故其后名之日“褒禪”。(游褒禪山記) :例2 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入之甚寒。( 游褒禪山記)例3 均之二策,寧許以負秦由。( 廉頗藺相如列傳)例4 之二蟲又何知! (逍遙游)例5 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 燭

7、之武退秦師)分析:從以上例子我們可以看出,“之”作指示代詞時,多用在名詞前。二、“之”作虛詞“之”作虛詞有四種用法:助詞、連詞、介詞和語氣詞。1、“ 之” 作助詞“ 之” 作助詞的用法有五種情形。(1) “ 之” 用在修飾語和被修飾語之間, 使兩者構成偏正短語,表示前后兩項的各種關系, 可根據實際情況靈活翻譯。例1 以其乃華山之陽名之也。( 游褒禪山記)分析:第一個“ 之” 用在修飾語和被修飾語之間,表領屬關系,譯為“的”。(2) “之”用在動詞和賓語之間,起著把賓語提前的作用,以達到強調的目的,可不譯出。例1 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 通“ 否” ) 焉。( 師說)分析:“之”將

8、“句讀”、“惑”提前,翻譯為“不知句讀”、“不解惑”(3)“之”用在表示時間的副詞后面,表示時間的持續等狀態。例1 頃之煙炎張天。人馬燒溺死者甚眾。( 赤壁之戰)分析:“ 之” 可譯為“ 不一會兒”。(4 ) “ 之” 用在主語和謂語之間, 取消句子的獨立性, 可不譯出。例1 不知東方之既白。( 赤壁賦)分析:“東方既白”是一個句子不可本不可作謂語,加了“之”后就取消句子的獨立性了,可以做“不知”的謂語了。(5)“之”用在副詞后面,謂語或主語結構的前面,表示語氣的加強和語調的延長。例1 邇之事父,遠之事君。(論語·陽貨)2 、“之”作連詞“ 之” 作連詞時不像“ 且、以、而、則” 等

9、連接謂語性詞組或句子, 構成聯合關系, 而是連接定語和中心語,組成偏正結構,表示領屬性或修飾的關系。在意義上相當于現代漢語助詞“ 的”。(1)連接定語和中心語。例1 今者有一小人之言,令將軍與臣有鄰( 通“ 隙” ) ( 鴻門宴)分析:“之”連接名詞定語“ 小人” 和名詞中心語(2) 連接主語和謂語,使主語結構轉變為定中關系的名詞性短語。不過,這種結構形式必須在句中充當主語、賓語、判斷句謂語、表示時間的狀語等。例1 大哉,堯之為君! (孟子·滕文公上)分析:“ 堯為君” 本為主謂結構, 中間插入連詞“之”,使它轉為定中結構, 作形容詞“大” 的主語,這是個主謂倒置的句子。(3) 用在

10、主語和謂語中間起連接作用,但不宜認為使主謂結構轉變為名詞性的成分,因為它沒有在句中擔任主語、賓語等成分,而是作為一個分句用在另一個分句的前面, 構成復句關系。例1 父母之愛子,則為之計深遠。( 觸龍說趙太后)分析:第一個“ 之” 可不譯出。3 、“之”作介詞“之”作介詞時,譯作“于”“對于”等。例1 人之其所親愛而辟焉。( 禮記·大學)分析:此句中的“ 之” 可譯為“ 對于”。4 、“ 之” 作語氣詞“ 之” 作語氣詞時常用在句末。多見于韻文中。表示一種詠嘆的語氣,同時還有湊足音節的作用。例1 神之聽之,式谷以女。( 詩經·小雅)分析:后一個“ 之” 在這里作語氣詞。當然,

11、“之”在古代漢語中作語氣詞的情況不多見。綜上所述,“之”在文言文中可歸為中性詞,既在實詞中充當“代詞”與“動詞”,又在虛詞中作“連詞”“語氣詞”“助詞”“介詞”。要比較準確地掌握“ 之” 的用法和理解它的意思, 只有依靠閱讀大量的文言文, 在閱讀中積累, 在積累中思考, 在思考中提高。參考文獻:1 胡興成.“之”的意義和用法J.高中生,2009(2)2 王建秀. “之”在初中文言文中的常見用法J.考試:中考版,2011(2)2 張衛國. 初中文言文“之”字用法小議J.中國基礎教育研究,2009(8) 之字用法一、 作助詞用。主要用法有四種類型:1、結構助詞。相當于現代漢語“的”,放在定語和中心

12、語之間,作定語的標志。其格式為:定語+之+中心語。 例如:于廳事之東北角。(林嗣環口技) 譯:在客廳的東北角。覽物之情,得無異乎?(范仲淹岳陽樓記)譯:(他們)觀賞自然景物后的感情水陸草木之花。(周敦頤陋室金銘)各種草木的花。 2、用在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使原來的主謂句成為句子成分或復句的成分。不必譯出。其格式為:主語+之+謂語。之用在主謂語之間時,常起取消句子獨立性的作用,可不譯,如 “悍吏之來吾鄉,叫囂呼東西 ”。所謂的獨立性就是指一個獨立存在的詞語或句子結構,如主謂結構、動賓結構、并列結構等,“悍吏來吾鄉”中的“悍吏”為名詞,作主語,“來”為動詞,是“悍吏”發出的動作,作謂語,所以

13、這是一個獨立存在的主謂結構,但現將“之”插入“悍吏”和“來”之間,則使這個主謂結構遭到了分解,從而失去了它的獨立性。這就是所謂的取消句子獨立性。取消句子獨立性,顧名思義,就是讓本可以獨立成句的句子不能成為句子,而只能成為句子中的某一成分。特征是在主謂結構的句子中間插入一個“之”,讓這個本可以成為主謂句的變成一個短語,充當句子中的各種成分。舉幾個例子也許你比較一下就明白了:1.臣之壯也,猶不如人燭之武退秦師我壯年的時候,尚且不如人。“臣壯”本可以是一個主謂句,此處“臣之壯也”做的是狀語。2.吾妻之美我者,私我也鄒忌諷齊王納諫我的妻子認為我美(以我為美),是因為偏愛我啊。此處美和私都活用為動詞,美

14、還是形容詞的意動用法,“吾妻美我”本可以構成一個主謂句,但是加了"之",就作整句的主語了。比如說“王老師講課”是一個句子,最后可以用個句號,但如果說“王老師的講課”,多了一個“的”,就是一個短語,而不是一個句子,就不能用句號了,雖然“的”與“之”功能不完全一樣,但道理是一致的。3 用在不及物動詞、形容詞或時間副詞后起協調音節、舒緩語氣作用。不必譯出。例如:公將鼓之。(左秋明曹劌論戰)譯:魯莊公將要擊鼓進攻了。久之,目似暝,意暇甚。(蒲松齡狼)譯:時間長了,4、賓語前置標志。通常出現在疑問句中,疑問代詞作賓語時,放在動詞謂語前。其格式為:賓語+之+謂語。例如:孔子云:“何陋之

15、有?” (劉禹錫陋室銘)譯:孔子說:“有什么簡陋的呢?“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輸)譯:宋國有什么罪呢?動詞“有”,賓語“陋”、“何罪”,借“之”幫助,把賓語“陋”“何罪”從動詞“有”后面提到動詞前面。這個“之”只是提賓標志,無實在意義。按現代漢語的說法,“何陋之有?”即為“有何陋?” “宋何罪之有?”即為“宋有何罪?”。5、定語后置標志。為了強調定語,常把定語放在中心語的后面。例如:馬之千里者。(韓愈馬說)譯:日行千里的馬,一頓有時吃完一石糧食。二、作代詞用:1、人稱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我”、“他們”、“她們”、“它”、“它們”。例如:具答之。(陱淵明桃花源記)譯:漁人詳盡地回答了他們。之:代指桃花源人。親戚畔之(孟子得道多助,失道寡助)譯:親戚背叛反對他。之:代指道的君主。彼竭我盈,故克之。(左秋明曹劌論戰)譯:所以戰勝了他們。之:代指齊國軍隊。又數刀斃之。(蒲松齡狼)譯:殺死了狼。之:代指狼。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魏學伊核舟記)譯:關上窗戶。之:它,代指窗戶。2、指示代詞,相當于現代漢語“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