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糾紛的行政調解問題研究_第1頁
知識產權糾紛的行政調解問題研究_第2頁
知識產權糾紛的行政調解問題研究_第3頁
知識產權糾紛的行政調解問題研究_第4頁
知識產權糾紛的行政調解問題研究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3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知識產權糾紛的行政調解問題研究摘要:行政調解在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解決中能夠起到積極作用,行政調解對于部分侵權事實較為清楚,證據確鑿,侵權數額較低的知識產權糾紛是可行、必要的。對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調解要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要合法調解,遵守司法最終效力原則。此外,行政調解協議應被賦予一定的法律效力。關鍵詞:知識產權 侵權糾紛 行政調解知識產權侵權現象日益增多,表現出高度專業性、形式多樣、隱蔽性強、數額巨大等特點,如何有效解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是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知識產權權利人,甚至侵權人面臨的重大問題。對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行政處理,包括行政裁決、行政處罰、行政調解等形式。行政調解是指行政主體主持的

2、, 以國家法律、政策和公序良俗為依據, 以自愿為原則, 通過說服教育等方法調停、斡旋, 促使當事人友好協商, 達成協議, 消除糾紛的一種調解制度。行政調解的諸種優勢決定了其在解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中越來越受到重視。一、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調解的必要性及可能性1、必要性第一,有利于降低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解決的成本。知識產權的獲取需要大量的資源投入,包括創新的費用、申請和維持的費用。知識產權不僅是權利人獲取利潤的重要資源,同時也需要巨額運行成本的財產,特別是傳統的訴訟解決機制,需要權利人投入大量的經費用于調查取證費用以及訴訟費用。被認為侵權的一方也需要投入相當的人力、物力去應訴。相對而言,行政調解是在

3、專門的行政執法機關主持下進行的,爭議雙方的對立情緒較訴訟而言為小,對證據的要求不如知識產權侵權訴訟高,因而使得權利人和侵權人都會受益,從整體上降低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解決的成本。這符合了經濟學原理的帕累托改進的要求。第二,有利于減少“訴累”,節約司法資源。從法經濟學的角度看“訴累”的產生原因在于普法力度不夠、司法權力尋租、低下的司法效率、委托代理、較高的訴訟成本、行政機關對司法活動的干涉、較低的司法素質等。為了有效解決“訴累”,必然會尋求訴訟之外的替代性解決之道。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中的當事人如果首先選擇行政調解而不是去法院尋求司法救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訴累”的發生。法院受理和審理的案件數量也會

4、大大減少,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第三,有利于緩解知識產權權利人和侵權人之間的緊張關系,增加糾紛和平解決的可能性。行政調解中,行政執法機關的定位就是作為具有很大公信力和權威性的中立方,對雙方的矛盾進行調節,以和平解決糾紛為最終目的。由此,權利人和侵權人之間需要進行必要的合作以達成最終調解結果,最后實現雙贏。2、可能性:第一,厭訟的文化傳統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調解提供了必要的文化基礎。厭訟思想在中國有著悠久的歷史傳統。春秋時代先賢孔子希望通過長期的道德倫理教化和統治階級的以身作則,使爭訟者恥于爭訟進而達到“閭里不訟于巷,老幼不訟于庭”的理想境界。隨著儒家思想被我國封建統治者確立為社會的主流思想,

5、厭訟逐漸成為中國廣大民眾的思維習慣。對于傳統的厭訟思想,現代法學家是持否定態度的,認為其不符合現代法治的理念。然而,通過非訴訟的途徑解決民事爭議,包括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性質的民事爭議,畢竟有其民間的歷史文化基礎,這種歷史文化傳統的改變絕非一日之功。第二,知識產權權利人維權收益最大化、侵權人以最小代價解決麻煩的理性人選擇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調解提供了必要的經濟基礎。經濟學假定人是理性的,理性人是指由一個很好定義的偏好,在面臨給定的約束條件下最大化自己的偏好。就知識產權權利人而言,維權的成本是巨大的,有時候甚至超過維權所得。如果能夠做到維權成本最小、收益最大,這肯定是知識產權權利人所樂見的。就知

6、識產權侵權人而言,隨著政府知識產權相關執法主體和人民法院加大對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的力度,侵權的精神壓力成本和經濟成本也在不斷攀升,以最小的代價解決自己非法行為帶來的麻煩也是侵權人所希望的。雙方共同的利益訴求為行政調解提供了必要的經濟基礎。第三,行政執法主體的專業性、權威性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調解提供了必要的技術及信用基礎。在我國,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主體主要包括版權主管部門、專利主管部門、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其他一些行政主體。這些行政執法主體在機構設置、執法人員和執法程序等方面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專業性強、權威性高的知識產權執法主體出面進行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調解,有利于侵權糾紛的順利

7、解決。二、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調解的適用1、適用范圍。并非所有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均適用行政調解,其適用應當具備一定條件:第一,侵權事實較為清楚,證據確鑿。具備這個條件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雙方當事人爭議較少,行政調解的柔性解決機制更有利于糾紛的解決。對于復雜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不宜采用行政調解進行解決,一方面是考慮到行政調解的效率問題,另一方面考慮到權利人解決糾紛的成本問題,此種情況下采用行政調解只會徒增當事人時間和經濟上的成本。第二,侵權情節較為輕微,侵權行為惡性程度較低,侵權數額較低。2、適用程序。在我國,行政調解作為一種非正式的糾紛解決機制,本身缺乏制度化、規范化的程序,而適用行政調解來進

8、行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解決亦是如此。建議國家權力機關進行相關知識產權侵權行政調解的特別立法,以規范此種行政處理活動的程序。關于行政調解的程序問題,可以著重從調解的主體、調解的過程(申請、受理、調解、和解、制作調解協議書等)等方面進行制度設計。三、對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調解的限制:第一,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意思自治原則作為一項民法的基本原則,其基本要義是指處于平等地位的民事主體在其相互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中,有權依其自由意思決定其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分配以及有關的責任分擔,任何組織或他人不得予以干涉。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在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中的必要體現就是:只有侵權糾紛雙方當事人均同意采用行政調解的方式解

9、決他們之間存在的糾紛時,行政執法主體才可以采取此種替代性糾紛解決機制。行政執法主體不可將行政調解列為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解決必經途徑,不可強制進行行政調解。第二,調解合法。行政調解不等于混淆是非,也需要依法進行。合法性主要體現在依據合法、程序合法和調解結果合法三個方面。依據合法就是要求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調解所依據的國家法律規范、政策等具有正當性;程序合法要求調解過程符合法律要求,保持必要的公開、公正;調解結果合法要求調解結果不能夠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要求,應當在法律所允許的當事人意思自治范圍之內。第三,司法最終審查。世界人權宣言第8條規定:“任何人當憲法或法律所賦予他的基本權利遭受侵害時,有權由合

10、格的國家法庭對這種侵害行為作有效的補救。”這一規定可以解讀為司法最終原則,是指任何適用憲法和法律引起的糾紛原則上只能由法院作出排他性的終局裁決。司法最終原則在行政法領域的具體表現就是:行政機關所作出的任何行政行為都不當然地具有法律上的自足性,原則上都必須接受法院的司法審查。對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調解也不例外,不能夠以對侵權糾紛的調解取代司法訴訟。四、知識產權侵權糾紛行政調解的效力對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調解的法律效力,通常認為調解結果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當事人一方反悔的,調解結果就不發生法律效力。這種看法實際上使得侵權糾紛行政調解的努力付諸東流,值得商榷。行政調解的目的在于以較小的成本解決權利人和侵權人之間的紛爭,如果結果缺乏執行力,這種制度的設計就會流于形式,沒有任何實質上的意義。事實上,在理論和實踐中均有人主張將調解的結果制作成調解協議書,進而將調解書視為一種可以執行的合同。這就使得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行政調解具備了存在的功能和價值。參考文獻1、朱最新:“社會轉型中的行政調解制度”,行政法學研究,2006年第2期,第73頁。2、曹飛:“訴累的法經濟學分析”,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5年第6期,第5254頁。3、馮霞:“中國人厭訟心理的歷史分析”,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2期,第131頁。4、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上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