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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課 程 收 益:1、全面了解勞動用工過程的法律風險;2、理解與勞動用工有關的政策法律法規;3、培養預測、分析勞動用工法律風險的思維;4、掌握預防和應對風險的實戰技能及方法工具【授_課_專_家_介_紹】資_深_勞_動_法_專_家_鐘_永_棣國內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實戰專家、勞動仲裁員、企業勞動爭議預防應對專家、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高級勞動關系協調師,國內第一批倡導、傳播、實施“國家勞動法與企業薪酬績效有機整合”的先行者;國內原創型、實戰型、顧問型的培訓師。現任“勞律通(中國顧問中心”、中華創世紀培訓網首席顧問,上海成通律師事務所投資合伙人;兼任時代光華管理學院、深圳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廣州市

2、勞動保障學會、廣州市人力資源市場服務中心、廣東省人力資源管理協會、香港工業總會、中山大學、浙江大學等100多家培訓公司、行業協會、鐘老師精通勞動政策法律法規和勞動仲裁、訴訟程序,擅長勞動用工風險的有效預防與勞動爭議案件的精準應對,善于把勞動法律法規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有機整合,通曉企業勞動爭議防范機制的構建和勞動用工管理體系的修正完善。鐘老師經常在客戶辦公現場、培訓現場為客戶、學員即時起草、審查、修改相關制度、合同、文書,或分析具體案件的應對思路;鐘老師獨到的現場的專業功底,每次鐘老師曾任專職勞動仲裁員,曾獲“廣州市優秀勞動仲裁員”稱號,期間審裁勞動爭議案件400多宗;多年來累積代理勞動爭議50

3、0多宗,參與或主持薪酬績效咨詢項目20多個,審查完善400多家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個人長期擔任30多家(累計200多家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顧問;以鐘老師領銜的專家隊伍,長期為企事業單位提供勞動法常年顧問及各種勞資專項咨詢服務,客戶滿意2004年開始鐘老師全國各地巡講勞動法、勞動關系課程,受益企業達30000家,直接受益學員70000多人,培訓地點涉及20多個省會城市及沿海地區大城市。鐘老師將枯燥的勞動政策法規溶入實際管理案例當中,將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有機地整合在一起;課程內容80%為真實案例、20%為必備的重點法條;學員參與討論、互動,課程生動有趣,深入淺出,實戰型超強,讓學員即時

4、學以致用!課程滿意度高達95%,眾多學員均表示:“第一次聽到如此實戰、實用、實效的勞動法課程!鐘老師非常務實鐘老師先后在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中國社會科學報、人力資源、香港工業總會月刊等報刊、雜志、媒體發表專業文章或采訪稿50多篇。鐘老師曾為以下客戶提供咨詢、顧問、內訓(非公開課服務:中國人壽、太平人壽、華康保險、廣發銀行、光大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郵政、國家電網、中國郵政速遞、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攜程旅行網、華鼎擔保、中鐵集團、深圳機場、黃河水電開發、中煙集團、南粵物流、新南方集團、深圳愛施德股份、深圳酷動數碼、合生創展、中海地產、方圓地產、珠江監理、珠江投資、蒙牛奶粉、三新

5、地產、養生堂藥業、一品紅藥業、晶苑集團、廣州電信、國訊通信、益海集團、旺大集團、中遠物流、歐時力服裝、廣州嶺南集團、廣州蔬果集團、廣東交通集團、廣州無線電集團、珠??诎稄V場、比亞迪汽車、縱橫天地旅行網、蛇口船務運輸股份、北京得信佳和醫療、風神集團、中咨工程監理、廣藥集團、高士線業、利海集團、化建集團、深圳水務監理、深圳運發集團、深圳東部公交、新廣國際集團、美的集團、江蘇大全集團、沿海地產控股、深圳華僑城、信源集團、京城控股、廣東華農溫氏畜牧股份、國藥物流集團廣東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團、浙江新大集團、云南馳宏鋅鍺股份、廣州電力系統、信昌機器、云南鴻翔藥業集團、廣東廣電網絡股份公司、廣汽部件、中國曾

6、參加過鐘老師培訓公開課的部分企業客戶:中國移動、中國南方電網、中國農業大學、中山大學、中廣核能源、珠江電影制片、萬科地產、蒙牛乳業、珠江啤酒、中國銀行、廣發證卷、興業銀行、中信銀行、中興通訊、中石化、中海油、百年糊涂酒業、保利房地產、富力地產、雅居樂地產、安踏、金蝶軟件、晨光乳業、廣州地鐵、立白集團、藍月亮、路虎汽車、志高空調、廣州電視臺、白云山制藥、加多寶、華為、江蘇銀行、廣東省電影公司、北京航空院、中國旅行社、廣東新華發行集團、百事(中國、華潤建筑、獅王、內蒙古西拉沐淪集團、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挪威國家石油公司、金宸地產、安糧控股、南京質監檢驗院、天正集團、深圳巴士集團、NETSFIM(北

7、京農業科技、內蒙古金哈達煤炭化工、中國科學院、廣州汽車集團、君華集團、康佳集團、北京航空所、深圳郵政局、可口可樂、通用電氣、松下電器、中南大學、安霸半導體、酒鋼集團、本田汽車、一嗨租車、米其林輪胎、索尼、世紀龍信息網絡、艾默生、TCL、創維電器、國藥集團、吉林煙草、馬士基集裝箱、用 課 程 大 綱:A單元內容(共2天,15個以上經典案例專題一:招聘入職1.如何預防勞動者的“應聘欺詐”,如何證明勞動者的“欺詐”?2.招收應屆畢業生,應注意哪些細節問題?3.招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應注意哪些細節問題?4.招用待崗、內退、停薪留職的人員,應注意哪些細節問題?5.入職體檢需注意哪些細節問題?6.入

8、職前后用人單位應告知勞動者哪些情況,如何保留證據?7.入職登記表如何設計,才能起到預防法律風險的作用?8.勞動者無法提交離職證明,該怎么辦?9.企業如何書寫錄用通知書,其法律風險有哪些?專題二:勞動合同訂立1.用人單位自行擬定的勞動合同文本是否有效,是否需要進行備案?2.勞動者借故拖延或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如何應對?3.未簽訂勞動合同,需支付多長期限的雙倍工資?是否受到仲裁時效的限制?4.勞動合同期滿,繼續留用勞動者,但未續簽合同,是否也需支付雙倍工資?5.什么時候為最佳時間,簽署勞動合同、用工協議?6.法律禁止2次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和試用期限該如何約定?7.用人單位收購其他組織時

9、,如何與被接收的員工簽訂、變更勞動合同?8.應否與屬于職業經理人的法人代表簽訂勞動合同?專題三:試用期1.可否先試用后簽合同,可否單獨簽訂試用期協議?2.員工主動申請延長試用期,該怎樣操作,才規避賠償風險?3.試用期滿后辭退員工,最少賠2個月工資,該如何化解?4.試用期最后一天辭退員工,賠償概率為70%,如何化解?5.試用期滿前幾天辭退員工,賠償概率為50%,如何化解?6.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范圍包括哪些,如何取證證明?7.試用期辭退通知書如何書寫,以避免違法解除的賠償金?8.出現“經濟性裁員”情況,優先裁掉試用期的新員工,合法嗎?專題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底是不是鐵飯碗,

10、會不會增加企業成本?2.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理由有哪些?3.用人單位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何風險?4.簽訂了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員工,期間工作累計滿10年,能否要求將固定期限合同變更為無固定期5.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能否終止合同;員工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能否拒絕?6.合同期滿勞動者由于醫療期、三期等原因續延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連續工作滿十年,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能否拒絕?專題五:特殊用工協議1.培訓服務期與勞動合同期限有何不同,勞動合同期限與服務期限發生沖突時如何適用?2.培訓服務期未到期,而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終止勞動

11、合同的,是否屬于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如3.勞動者嚴重過錯被解雇,用人單位能否依據服務期約定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4.在什么情況下,可簽署競業限制協議?5.在什么時候,企業更有主動權簽署競業限制協議?6.無約定經濟補償的支付,競業限制是否有效?7.競業限制的經濟補償的標準如何界定?8.要求員工保密,企業需要支付保密工資嗎?專題六:勞動關系解除終止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并約定支付適當的經濟補償,事后勞動者追討經濟補償的差額部分,仲裁機構有可能支持勞動者的訴求,企業如何避免案件敗訴?2.能否與“三期婦女、特殊保護期間的員工”協商解除,如何規避風險? 9.勞動者主張入職以來的加班費,如何應對?10.勞

12、動者在工作日法定節假日加班,能否安排補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費?11.病假、年休假、婚假、產假、喪假等的享受條件及工資待遇標準?12.離職員工往往回頭追討年終獎,有可能得到支持,如何規避該風險?專題三:違紀違規問題員工處理1.勞動者往往拒絕簽收處分、解雇通知書,如何應對?2.問題員工往往拒絕提交檢討書或否認違紀違規事實,企業該如何收集證據?3.對于違紀員工,應該在什么時間內處理?4.怎樣理解“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5.如何在懲罰條例中描述“一般違紀”、“較重違紀”及“嚴重違紀”?6.怎樣理解“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7.如何界定“重大損害”,“重大損害”是否必須體現為造

13、成直接的經濟損失?8.如何追究“嚴重失職、嚴重違紀違規”者的法律責任?9.能否直接規定“禁止兼職,否則視為嚴重違紀違規”?10.直線部門經理擅自口頭辭退員工,仲裁機構往往認定企業非法解雇,企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11.勞動者不辭而別、無故曠工,卻主張被企業口頭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機構的支持,企業該如何做,才避免案件敗訴?12.“錄音錄象”證據,仲裁與法院是否采信;企業內部OA系統上的資料能否作為證據使用;電子郵件、手機短信能否作為證據使用?專題四:經濟補償1.用人單位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有哪些?2.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需支付兩倍的經濟補償?3.勞動者可否同時向用人單位主張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14、4.經濟補償計算的基數及標準如何確定?5.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的適用范圍?6.如何計算勞動合同法生效前后的經濟補償年限?7.如何理解“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8.勞動合同法環境下“50%額外經濟補償金”是否繼續適用?專題五:規章制度、員工手冊1.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中哪些內容跟勞動法有必然聯系?2.人力資源、勞動用工管理制度應該包括哪些必備內容?3.制定規章制度的程序要求給用人單位帶來哪些風險,如何應對?4.非國有用人單位如何組建“職工代表大會”?5.無紙化、網絡化辦公下的公示,存在哪些風險?6.如何公示或告知,更符合仲裁或訴訟的舉證

15、要求?7.規章制度能否規定對員工進行經濟處罰?8.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勞動者可以被迫解除并索取經濟補償,如何防范?專題六:工傷保險條例1.屬于工傷范圍的情形有哪些?2.不得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3.怎樣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樣控制期間的風險?4.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需承擔哪些費用?5.工傷員工借故拒絕復工,借故不斷休假,如何處理?6.對于第三方造成的工傷事故,勞動者能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又同時要求第三方支付人身傷7.用人單位能否以商業保險理賠款替代職工工傷賠償待遇?8.發生工傷事故,雙方私下和解,補償協議該如何簽訂才有效?專題七:勞務派遣1.勞務派遣用工模式,有何利弊,利大還是弊大

16、?2.勞務派遣合作協議必須注意的風險細節有哪些?3.新法下勞務派遣面臨的主要風險有哪些? 4.派遣工“第三簽”時,能否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哪些崗位可以使用派遣工,輔助性、臨時性、替代性如何理解與操作? 6.新規定對于同工同酬提出哪些新要求,如何規避同工同酬風險? 7.采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能否異地參保? 8.用工單位如何行使對派遣員工的退還或退換權? 9.如何處理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派遣員工? 10.怎樣規定派遣員工的辭職程序和離職責任? 11.部分勞務公司很可能面臨關閉停業,原來的派遣工的勞動關系如何處理? 12.業務外包與勞務派遣的本質區別有哪些? 13.如何篩選承包方,需

17、考察哪些細節要點? 14.用工單位如何應對派遣合作爭議和勞動爭議? 如要參加本次研討會,可通過下面方式報名參加: 參加地點:北-京 深-圳 上-海 參會人員: 公司名稱: 發-票-抬-頭: 姓名: 職位: 電郵: 姓名: 職位: 電郵: 姓名: 職位: 電郵: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主要聯系:姓名:      部門:         職位:         電話/手機:     電郵:   支付方式:   轉賬     現金                 費用總計:¥        元 (共     人參會) 預定住宿:        需要預定        自行安排  (需要預定的請參考課程確認函中的住宿酒店信息) 注意: 請將報名表填寫完整,E-mail:476304896或aojun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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