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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新準則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    一、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涵蓋了各類企業的各種交易或事項,是以企業會計準則中確認、計量的規定為依據制定的。企業在不違反會計準則確認、計量規定的前提下,可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自行增設、分拆、合并會計科目。對于不存在的交易事項,可不設置相關科目。    會計科目編號,供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查閱會計賬目、采用會計軟件系統參考,企業也可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會計科目編號。  順序號編號會計科目名稱會計科目適用范圍說明一、資產類11001現金2

2、1002銀行存款31003存放中央銀行款項銀行專用41011存放同業銀行專用51015其他貨幣資金61021結算備付金證券專用71031存出保證金金融共用81051拆出資金金融共用91101交易性金融資產101111買入返售金融資產金融共用111121應收票據121122應收賬款131123預付賬款141131應收股利151132應收利息161211應收保戶儲金保險專用171221應收代位追償款保險專用181222應收分保賬款保險專用191223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保險專用201224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保險專用211231其他應收款221241壞賬準備231251貼現資產銀行專用241

3、301貸款銀行和保險共用251302貸款損失準備銀行和保險共用261311代理兌付證券銀行和證券共用271321代理業務資產281401材料采購291402在途物資301403原材料311404材料成本差異321406庫存商品331407發出商品341410商品進銷差價351411委托加工物資361412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371421消耗性生物資產農業專用381431周轉材料建造承包商專用391441貴金屬銀行專用401442抵債資產金融共用411451損余物資保險專用421461存貨跌價準備431501待攤費用441511獨立賬戶資產保險專用451521持有至到期投資461522持有至到期投

4、資減值準備47152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481524長期股權投資491525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501526投資性房地產511531長期應收款521541未實現融資收益531551存出資本保證金保險專用541601固定資產551602累計折舊561603固定資產減值準備571604在建工程581605工程物資591606固定資產清理601611融資租賃資產租賃專用611612未擔保余值租賃專用621621生產性生物資產農業專用631622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農業專用641623公益性生物資產農業專用651631油氣資產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661632累計折耗石油天然氣開采專用671701無形資產

5、681702累計攤銷691703無形資產減值準備701711商譽711801長期待攤費用721811遞延所得稅資產731901待處理財產損溢二、負債類742001短期借款752002存入保證金金融共用762003拆入資金金融共用772004向中央銀行借款銀行專用782011同業存放銀行專用792012吸收存款銀行專用802021貼現負債銀行專用812101交易性金融負債822111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金融共用832201應付票據842202應付賬款852205預收賬款862211應付職工薪酬872221應交稅費882231應付股利892232應付利息902241其他應付款912251應付保戶紅利

6、保險專用922261應付分保賬款保險專用932311代理買賣證券款證券專用942312代理承銷證券款證券和銀行共用952313代理兌付證券款證券和銀行共用962314代理業務負債972401預提費用982411預計負債992501遞延收益1002601長期借款1012602長期債券102270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保險專用1032702保險責任準備金保險專用1042711保戶儲金保險專用1052721獨立賬戶負債保險專用1062801長期應付款1072802未確認融資費用1082811專項應付款1092901遞延所得稅負債三、共同類1103001清算資金往來銀行專用1113002外匯買賣金融共用1

7、123101衍生工具1133201套期工具1143202被套期項目四、所有者權益類1154001實收資本1164002資本公積1174101盈余公積1184102一般風險準備金融共用1194103本年利潤1204104利潤分配1214201庫存股五、成本類1225001生產成本1235101制造費用1245201勞務成本1255301研發支出1265401工程施工建造承包商專用1275402工程結算建造承包商專用1285403機械作業建造承包商專用六、損益類1296001主營業務收入1306011利息收入金融共用1316021手續費收入金融共用1326031保費收入保險專用1336032分保費

8、收入保險專用1346041租賃收入租賃專用1356051其他業務收入1366061匯兌損益金融專用1376101公允價值變動損益1386111投資收益1396201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保險專用1406202攤回賠付支出保險專用1416203攤回分保費用保險專用1426301營業外收入1436401主營業務成本1446402其他業務支出1456405營業稅金及附加1466411利息支出金融共用1476421手續費支出金融共用1486501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保險專用1496502提取保險責任準備金保險專用1506511賠付支出保險專用1516521保戶紅利支出保險專用1526531退保金保險專用1

9、536541分出保費保險專用1546542分保費用保險專用1556601銷售費用1566602管理費用1576603財務費用1586604勘探費用1596701資產減值損失1606711營業外支出1616801所得稅1626901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二、主要賬務處理    資產 類    1001 庫存現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庫存現金。    企業內部周轉使用的備用金,可以單獨設置“備用金”科目核算。 

10、0;  二、企業應當設置“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額、現金支出合計額和結余額,并將結余額與實際庫存額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有多幣種現金的企業,應當按照幣種分別設置“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收到現金,借記本科目,貸記相關科目;支出現金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庫存現金余額。    1002 銀行存款  

11、0;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在“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核算。    二、企業應當按照開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幣種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余額?!般y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末,企業銀行存款賬面余額與銀行對賬單余額之間如有差額,應按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有多

12、幣種存款的企業,應當按照幣種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本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現金和支出款項,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企業應當加強對銀行存款的管理,定期對銀行存款進行檢查,對于存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已經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應當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有確鑿證據表明無法收回的,應當根據企業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在銀行或其他

13、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的余額。    1003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存放于中國人民銀行(以下簡稱“中央銀行”)的各種款項,包括業務資金的調撥、辦理同城票據交換和異地跨系統資金匯劃、提取或繳存現金等。    企業(銀行)按規定繳存的法定準備金和超額準備金存款,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存放款項性質進行明細核算。    三、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增加在

14、中央銀行的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清算資金往來”等科目;減少在中央銀行的存款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金額,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應采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放中央銀行的款項余額。    1011 存放同業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存放于境內、境外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

15、構的款項。    存放中央銀行的款項在“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存放款項性質和存放金融機構進行明細核算。    三、存放同業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增加在同業的存放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減少在同業的存放款項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存放同業利息收入,應當比照“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

16、,反映企業存放同業的款項余額。    1015 其他貨幣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等各種其他貨幣資金。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銀行匯票或本票、信用證的收款單位,分別“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證保證金”、“存出投資款”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增加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支用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17、0;  四、企業應當加強對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定期對其他貨幣資金進行檢查,對于已經部分不能收回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其他貨幣資金,應當查明原因進行處理,有確鑿證據表明無法收回的,應當根據企業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余額。    1021 結算備付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證券)為證券交易的資金清算與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機構的款項。    企業(證券)向客戶收取的結算手續費、向

18、證券交易所支付的結算手續費,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清算代理機構,分別“自有”、“客戶”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結算備付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將款項存入清算代理機構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從清算代理機構劃回資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接受客戶委托,通過證券交易所代理買賣證券時,應分別以下兩種情況進行賬務處理:    1.買入證券成交總額大于賣出證券成交總額的,應按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加上代扣

19、代交的相關稅費和應向客戶收取的傭金等費用之和,借記“代理買賣證券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客戶)、“銀行存款”等科目;按企業應負擔的交易費用,借記“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科目,按應向客戶收取的手續費及傭金,貸記“手續費及傭金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自有)、“銀行存款”等科目。    2. 賣出證券成交總額大于買入證券成交總額的,應按買賣證券成交價的差額減去代扣代交的相關稅費和應向客戶收取的傭金等費用后的余額,借記本科目(客戶)等科目,貸記“代理買賣證券款”等科目;按企業應負擔的交易費用,借記“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科目,按應向客戶收取的手續費及傭金,貸記“手續費及

20、傭金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本科目(自有)、“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業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自營證券交易的,應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的規定,在取得時根據持有證券的意圖對其進行分類,具體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機構但尚未使用的款項余額。    1031 存出保證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因辦理業務需要存出或交納的各種保證金款項。

21、0;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保證金的類別以及存放單位或交易場所進行明細核算。    三、存出保證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存出保證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收分保賬款”等科目;減少或收回保證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存出保證金涉及利息的,應當比照“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存出的各種保證金余額。   

22、1051 拆出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拆借給境內、境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企業(金融)在系統內拆借的款項,應單獨設置“系統內拆出資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拆放的金融機構進行明細核算。    三、拆出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拆出資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資金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拆出資金利息收入的賬務處理,應當比照“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

23、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按規定拆放給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余額。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為交易目的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在本科目核算。    衍生金融資產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證券)接受委托采用全額承購包銷方式承

24、銷的證券,應在收到證券時將其進行分類。如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應在本科目核算;如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證券)接受委托采用余額承購包銷方式承銷的證券,承購的證券比照此原則處理。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其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

25、的現金股利),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發放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或“應收股利”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二)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時,借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或“應收利息”科目。    票面利率與實

26、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應采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債券利息收入。    (三)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該金融資產的成本,貸記本科目(成本),按該項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公允價值變動),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同時,按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

27、動損益”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金融)按返售協議約定先買入再按固定價格返售給賣出方的票據、證券、貸款等金融資產所融出的資金。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類別和融資方進行明細核算。    三、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根據返售協議買入金融資

28、產時,應按實際支付的款項和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本科目,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資產負債表日,應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利息收入,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    收到支付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的利息、現金股利等,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應收股利”等科目。    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應采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

29、#160;  (三)返售日,應按收到的返售價款,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    在交易對方違約的情況下,如企業有權取得本應按固定價格返售的票據、證券、貸款等資產的,應按取得的該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貸款”等科目,按交易對方支付的履約保證金,借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等科目。    因取得票

30、據、證券、貸款等資產發生的交易費用,除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均應計入取得資產的初始確認金額。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買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資產余額。    1121 應收票據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二、企業應當按照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票據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因銷售商

31、品、產品、提供勞務等而收到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    涉外業務取得的帶息應收票據應確認的利息收入,應當比照“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科目的相關規定處理。    (二)企業持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向銀行貼現,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減去貼現息后的凈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貼現息部分,借記“財務費用”等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適用滿足金融資產轉移準則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情

32、形)或“短期借款”科目(適用不滿足金融資產轉移準則規定的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的情形)。    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因承兌人的銀行存款賬戶不足支付,申請貼現的企業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匯票時(限適用于貼現企業沒有終止確認原票據的情形),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借記“短期借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申請貼現企業的銀行存款賬戶余額不足,應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銀行作逾期貸款處理。    (三)企業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時,按應計入取得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或“原材料”、“庫

33、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如有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商業匯票到期,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    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匯票、委托收款憑證、未付票款通知書或拒絕付款證明等,按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企業應當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每一商業匯票的種類、號數和出票日、票面金

34、額、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到期日、背書轉讓日、貼現日、貼現率和貼現凈額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額、退票情況等資料,商業匯票到期結清票款或退票后,應當在備查簿內逐筆注銷。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持有的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    1122 應收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應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可將本科目改為“1122 應收保費”科目,并按照投保人進行明

35、細核算。    企業(銀行、證券)應收取的手續費和傭金,可將本科目改為“1201應收手續費及傭金”科目,并按照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在“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應收賬款時,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原保費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等科目,按專用發票

36、上注明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企業與債務人進行債務重組,應當分別債務重組的不同方式進行賬務處理    (一)企業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現金金額小于該項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的,應按實際收到的現金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組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

37、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收到債務人清償債務的現金金額大于該項應收賬款賬面價值的,應按實際收到的現金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組債權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貸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    以下債務重組涉及的壞賬準備,應當比照此規定進行處理。    (二)企業接受的債務人用于清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應按該項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

38、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其他費用,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三)將債權轉為投資,企業應按應享有股份的公允價值,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應支付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    (四)以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清償的,企業應按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后的債權的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

39、營業外支出”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期末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預收的賬款。    1123 預付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按照購貨合同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    預付款項情況不多的,也可以不設置本科目,將預付的款項直接記入“應付賬款”科目的借方。    企業(保險)從事保險業務預先支付的賠付款,可將本科目改為“1123 預付賠付款”科目,并按照受益人進行明細核算。  

40、0;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供應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付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因購貨而預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購物資時,按應計入購入物資成本的金額,借記“材料采購”或“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按應付金額,貸記本科目。補付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轉銷預付的賠付款

41、項時,借記“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預付的款項;期末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補付的款項。    1131 應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收取的現金股利和應收取其他單位分配的利潤。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股利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按其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42、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或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應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二)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準則確定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

43、款”等科目。    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按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    (三)企業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按其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或本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結算備付金”、“應交稅費”等科目。   

44、可供出售權益工具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按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屬于被投資單位在取得本企業的投資前實現的凈利潤的分配額,借記本科目、“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成本”、“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科目。    (五)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1132 應收利息   

45、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發放貸款、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等應收取的利息。    企業購入的一次還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應按其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與交易費用之和,借記“持有至到期投資成本”

46、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科目。    未發生減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如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應于資產負債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科目。    未發生減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如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應于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持有至到期

47、投資應計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持有至到期投資利息調整”科目。    (二)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如為分期付息、一次還本債券投資,應于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按可供出售債券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未發生減值的可供出售債券如為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投資,應于資產負債表日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應計利

48、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資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三)未發生減值貸款于資產負債表日按貸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按貸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利息收入,貸記“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貸款利潤調整”科目。    (四)發生的其他應收利息,按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等科目。    合同約定的名義利率與實際

49、利率差異較大的,應采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利息收入。    (五)實際收到利息,借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利息。    1211 應收保戶儲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應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以儲金本金增值作為保費收入的儲金。    企業(保險)應向投保人收取但尚未收到的保險業務的投資款,可將本科目改為“1211 應收保戶投資款”科目,并按照投保人和險種進行明

50、細核算。    企業(保險)預收投保人儲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投保人和險種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保戶儲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應收投保人儲金,借記本科目,貸記“保戶儲金”科目。收到投保人儲金,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預收投保人儲金,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轉作保戶儲金,借記本科目,貸記“保戶儲金”科目。    四、本科

51、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取的儲金。    1221 應收代位追償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約定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確認的應收代位追償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代位追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承擔賠付保險金責任應當確認的代位追償款,借記本科目,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二)收回應收代位追償款時,按收到的金額,借記“現金”、“

52、銀行存款”等科目,已計提壞賬準備的,借記“壞賬準備”科目,按其賬面余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賠付支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已確認但尚未收回的應收代位追償款。    1222 應收分保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從事再保險業務應收取但尚未收到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再保險分出人或再保險接受人和再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再保險分出人應收分保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53、  (一)企業在確認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分保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二)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而沖減原保險合同相應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三)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分保費用的調整金額,借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54、0;   (四)在因取得和處置損余物資、確認和收到應收代位追償款等而調整原保險合同賠付成本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攤回賠付支出的調整金額,借記或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五)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收取純益手續費時,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純益手續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分保費用”科目。    (六)對于超額賠款再保險等非比例再保險合同,在能夠計算確定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賠付成本時,按攤回的賠付成本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賠付支出”科目。 &#

55、160;  四、再保險接受人應收分保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確認分保費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分保費收入”科目。    (二)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按賬單標明的金額對分保費收入進行調整,按調整增加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分保費收入”科目;按調整減少額,借記“分保費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收到分保業務賬單時,按賬單標明的再保險分出人扣存本期分保保證金,借記“存出保證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按賬單標明的再保險分出人返還上期扣存分保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存出保證金”科目。&#

56、160;   (四)計算存出分保保證金利息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五、應收分保賬款結算的主要賬務處理    再保險分出人、再保險接受人收到或支付分保賬款時,按相關應付分保賬款金額,借記“應付分保賬款”科目,按相關應收分保賬款金額,貸記本科目,按收到或支付的分保賬款金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從事再保險業務應收取但尚未收到的款項。    1223 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57、0;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從事再保險業務確認的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再保險接受人和再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確認非壽險原保險合同保費收入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相關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    (二)資產負債表日,調整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余額時,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收分

58、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調整金額,借記“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而轉銷相關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借記“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從事再保險業務確認的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結余。    1224 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再保險分出人)從事再保險業務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包括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59、160;   企業(再保險分出人)也可以設置“應收分保未決賠款準備金”、“應收分保壽險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等科目,分別核算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保險責任準備金類別和再保險接受人、再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在提取原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當期,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金額,借記本

60、科目,貸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二)在確定支付賠付款項金額或實際發生理賠費用而沖減原保險合同相應未決賠款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按相關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相應沖減金額,借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在對原保險合同保險責任準備金進行充足性測試補提保險責任準備金時,按相關再保險合同約定計算確定的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的相應增加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    (四)在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而轉銷相關壽險責任準備金

61、、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余額的當期,按相關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余額,借記“攤回保險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從事再保險業務應向再保險接受人攤回的保險責任準備金結余。    1231 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存出保證金、拆出資金、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保戶儲金、應收代位追償款、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長期應收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包括一般企

62、業存出保證金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收回或轉銷各種款項時,借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期末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    1241 壞賬準備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收款項等發生減值時計提的減值準備。 

63、0;  二、壞賬準備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根據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確定應收款項發生減值的,按應減記的金額,借記“資產減值損失”科目,貸記本科目。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大于其賬面余額的,應按其差額計提;應計提的金額小于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對于確實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按管理權限報經批準后作為壞賬損失,轉銷應收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 “應收利息”、“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

64、#160; (三)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應按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利息”、“應收分保保險責任準備金”、“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科目。    已確認并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后又收回的,企業也可以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已計提但尚未轉銷的壞賬準備

65、。    1251 貼現資產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銀行)辦理商業票據的貼現、轉貼現融出資金等業務的款項。    企業(銀行)買入的即期外幣票據,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企業(銀行)辦理的貼現業務實質上具有“買斷”性質的,不在本科目核算。    企業(金融)通過買入返售方式辦理的票據業務,在“買入返售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貼現類別和貼現申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貼現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為客戶辦理貼現時,按貼現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貼現面值),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吸收存款”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貼現利息調整)。    企業為其他金融機構辦理轉貼現時,按貼現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轉貼現面值),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轉貼現利息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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