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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目錄(一)碼頭安全管理制度. 錯誤!未指定書簽。(二)船舶靠離泊作業規程 . 錯誤!未指定書簽。(三)系、解纜作業規程. 錯誤!未指定書簽。(四)圍油欄布放規程 . 錯誤!未指定書簽。(五)碼頭裝卸作業規程. 錯誤!未指定書簽。(六)碼頭裝卸作業安全規定. 錯誤!未指定書簽。(七)碼頭防臺防汛安全規定. 錯誤!未指定書簽。(八)軟管吊操作規程與維護保養規則. 錯誤!未指定書簽。(九)快速脫纜鉤操作規程 . 錯誤!未指定書簽。(十)碼頭集油污池操作規程. 錯誤!未指定書簽。(十一)碼頭輸油軟管使用操作規定 . 錯誤!未指定書簽。(十二)碼頭收油作業流程指導 . 錯誤!未指定書簽。(十三)油船采樣

2、作業流程指導 . 錯誤!未指定書簽。(十四)碼頭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 錯誤!未指定書簽。(一)碼頭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根據船舶載運危險貨物監督管理規定和危險化學品碼頭安全管理規定,為減少碼頭事故的發生,保護公司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本油庫碼頭管理本制度所稱碼頭區域,包括碼頭操作平臺、引橋、碼頭控制室等區域。3職責與分工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相關部門:生產操作部、安環部、商務部、生產技術部。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4內容與要求4.1 基本管理要求進入,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我司碼頭作為通道上岸。4.1.10 進入碼頭作業要穿戴好防護用品,

3、作業前必須要手觸摸不銹鋼接地裝置以消除人體靜電。安全環保部人員檢查核實后,方可上船,船員在庫區應按規定的路線行走,不得攜帶火種,必須關閉手機。4.2 人員管理要求兼職碼頭管理員,其職責是:(1)貫徹執行油庫有關安全防火工作指示和規定;(2)督促落實碼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監督碼頭安全工作,填寫船/ 岸安全檢查表,確認安全后才可裝卸作業;(4)協調解決碼頭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5)協助油船安全靠離泊。4.3 建設管理要求“三同時”制度,碼頭設備設施應合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范規定,電氣設備符合防爆安全要求。4.4 碼頭的裝卸作業(1)碼頭和船上是否有足夠的值班監督人員。(

4、2)船/ 岸的通訊方法和設備是否已商定并適用。(3)船/ 岸的消防設施是否就位,并做好隨時使用的準備。(4)輸油軟管 / 是否安裝妥當并處于良好狀態。(5)船/ 岸之間的靜電接地線或其他絕緣手段是否牢固并處于良好狀態。(6)禁用明火的各項要求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執行。(7)裝卸作業前應與船方 / 油庫確認裝卸油品的品種、數量、輸油管線、掃線空間,到量操作選擇。(8)作業時,有關人員應在現場密切監視管線壓力、流速、輸油軟管/ 的使用狀況,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及時加以排除。(9)裝卸作業時,輸油軟管 / 應留有適當長度余量,并勤于檢查,防止船舶漂移,潮水漲落將軟管拉斷擠損。4.4.2

5、裝卸作業時必須按照操作程序操作,禁止一切明火作業。4.5 碼頭的施工作業兼職動火監護人,在動火現場負責觀察動火周圍環境的變化,檢查防火措施的落實情況。如發現異常情況,動火監護人有權制止動火,并及時采取措施,防止發生意外。恢復動火,需經認真處理,安全部門確認安全可靠時,方可進行。4.6 禁止在碼頭水域內排放油類、 油性混合物等有害物質; 壓艙水、洗艙水以及洗管線廢水必須通過碼頭污水管線回收至庫區污水處理池處理。碼頭裝卸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碼頭裝卸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以及企業生產經營安全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

6、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港口危險貨物管理規定(交通部令 2003 年第 9 號) 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第二條在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認可證核定的危險貨物港口作業范圍內從事危險貨物碼頭作業活動,禁止在碼頭裝卸國家禁止通過水路運輸的危險貨物。第三條在碼頭裝卸危化品,實行作業許可制度。在每次裝卸危化品作業前,必須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在裝卸危化品作業過程中,若管線和(或)靜電接地點進行了更換安裝,應重新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未經許可不得進行危化品裝卸作業。第二章組織措施第四條各相關職能部門應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部門工作職責要求做好各項工作,加強協調配合、信息溝通。第五條危化品

7、運抵碼頭時,由調度、安環、生產操作人員對碼頭及危化品裝卸作業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各項措施的落實。第六條生產操作部對碼頭裝卸作業負全面責任,并按照部門安全檢查表實施日常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應做好碼頭管理、作業人員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組織安排;加強碼頭汛期檢查、巡邏,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第七條商務營消部應加強與船主、承運方等企業相關方的信息溝通,敦促其遵守本制度,確保碼頭裝卸危化品安全。第三章人員的要求及安全防護第八條碼頭管理和作業人員必須經業務主管部門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持證上崗。第九條碼頭作業人員禁止作業前4 小時內、作業中飲酒。第十條作業人員應按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槽罐上作業人員站在上

8、風向并戴好防毒口罩,船上作業人員須穿戴好救生衣。第十一條輪換作業休息人員在指定地點休息。非工作需要人員禁止上船。作業人員禁止在江里游泳、洗澡。第十二條在危化品裝期間,船上除作業人員外,其他非船工作人員均應撤離船體。第四章設施的安全要求第十三條碼頭的設施設備應符合gb50160 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并參照jtj237裝卸油品碼頭防火設計規范 。第十四條液體易燃易爆危化品裝卸管道應采用金屬軟管。并作好防靜電處理。第十五條易燃易爆危化品作業區域,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和防爆工具。第十六條應設置消防水系統,配置足量與危險化學性質相適應的消防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第十七條應配備可燃氣體濃度監測儀

9、,并保持完好。第十八條應配備污水、廢棄物及防泄漏應急處理設施、器材(圍油柵、江邊圍堰等),并保持完好。第十九條危化品包裝標志應規范、醒目,與實際包裝件相符。第二十條碼頭應保持整潔衛生、道路暢通,無絆倒物障礙。第五章防雷、防靜電措施第二十一條易燃易爆危化品作業人員穿戴好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等防護用品,作業期間嚴禁穿、脫衣、褲。第二十二條易燃易爆危化品卸載或取樣前、灌裝完后必須靜置5 分鐘以上時間,然后才能從事其他作業。第二十三條裝運或輸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車體、船體、泵體、管線作等電位連接;接地線的連接,應在槽罐開蓋以前進行;接地線的拆除,應在裝卸完畢,達到靜置時間,封閉罐蓋以后進行;靜電接地點和

10、跨接點必須規范、牢固好用,防雷、防靜電接地體的接地電阻不大于 10。第二十四條由專業人員對接地電阻進行測試,經現場安全負責人確認后,申請辦理作業許可證。第二十五條裝運或輸送易燃易爆危化品的船體、泵、管線連接程序為先連接接地線后接管線,拆除程序為先拆管線最后拆接地線。第二十六條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裝車輛的靜電消除鏈(帶)應著地。第二十七條易燃易爆危化品灌裝時,注入管伸入槽罐底部,距離罐底不得大于20cm ,在注入管未侵入液面前, 其流速應限制在1m/s 以內; 灌裝流速小于 3m/s (灌 10t 至少 18min以上) ; 灌裝量應低于罐體人孔頸底部5cm 。 氣溫大于 30時,灌裝前先對罐體噴水

11、降溫。第二十八條高溫( 35以上) 、大風(六級以上)、雷電天氣時停止作業。第六章防火防爆措施第二十九條作業現場50 米范圍須設置警戒線、警戒標志,嚴禁閑人進入。第三十條進入易燃易爆危化品作業區域必須關掉手機,禁止攜帶煙、火種;通訊應在值班休息點使用,照明充足并安裝在警戒線外。第三十一條在裝卸時,碼頭及警戒區域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火源。停止船上的所有明火作業,包括做飯用的電飯煲,煙火交至岸上值班點保管。第三十二條危化品裝卸作業的安裝、檢修、操作、拆除等作業過程中,須輕拿輕放,動作平穩。第三十三條采用金屬軟管裝卸時,應采取措施避免和防止軟管與碼頭地面及其它設施設備之間的摩擦碰撞產生火花。第三十四

12、條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控制罐裝速度,正確使用設備,消除臟、亂、差、漏,確保設備處于良好狀態。第三十五條灌裝車輛必須戴好火星息滅器,嚴禁在危化品作業現場修車。第三十六條易燃易爆危化品裝卸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現場監護人員要定時用可燃氣體監測儀測試現場可燃氣體濃度。第三十七條危化品作業現場放置規定數量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沙箱等)。易燃易爆危化品裝卸作業時,消防車到現場監護。第七章應急救援第三十八條由物管處組織制定碼頭裝卸危險化學品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廠長批準后實施,并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作好演練記錄,適時對預案進行修訂。第三十九條危化品灌裝前及作業過程中,對系統進行仔細

13、檢查,嚴禁泄漏,并采取靠江邊壘適當高度的河沙圍堰等防污染事件的應急措施。第四十條灌裝車駕駛員不能脫離作業區域,作好應急準備,緊急情況下安全迅速將車駛離碼頭。第四十一條裝卸作業過程中,操作人員應巡回檢查危化品貨船的傾斜度,如發生非因裝卸物料引起的傾斜,應立即查明原因,盡快處理。第四十二條裝卸作業過程中,若發生火災、重大泄漏及其它按操作規程不能有效控制的事件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行動,排除事故危害,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向相關部門報告,必要時請求社會支援。(二)船舶靠離泊作業規程1靠泊作業1.1 所有靠泊船舶必須在碼頭允許靠泊能力范圍內并符合碼頭最低安全要求。1.2 碼頭管理員應主動向調度

14、了解船舶名稱,總噸數,長度,寬度,吃水深度等有關船舶資料,明確船舶靠泊時間,靠泊泊位,所裝卸的品種,數量及是否有轉輸,入庫的具體罐號,確定具體使用的卸貨管線或;1.3 船舶到達前 2小時,碼頭操作人員應到泊位檢查系船柱、登船梯等是否正常,護舷有無損壞;巡視碼頭周圍是否有障礙物,船舶靠離泊期間禁止與業務無關的船只靠碼頭,禁止在碼頭周圍捕撈魚蝦,確保調頭區及進港航道暢通無阻。并將指泊旗插在接卸區的正確位置上。1.4 調度通知有關單位和部門, 提前做好收油準備, 包括公證行到庫、 駁船設申報及到港、防污公司備好圍油欄,各崗位作業開展設備的檢查、流程的選擇和管線的連接。1.5 碼頭操作人員檢查卸油設備

15、(或卸油軟管、軟管吊)、管線、閥門、靜電線是否完好 ,確保作業設施、裝卸設備和用電要符合有關安全要求,生產運作部檢查所有消防設備是否符合安全要求,1.6 船舶靠泊前 1小時,碼頭長與船舶或引航員聯系,并在約定的vhf 工作頻道上守聽,為船舶提供停靠泊位附近風向、風速、水流和潮汐情況。1.7 船舶抵泊位前 30分鐘,碼頭操作人員到達現場就位,夜間靠船放置泊位指示燈。備好安全應急設備,控制和預防事故的發生。1.8 靠泊時碼頭操作人員按照船方或引水的要求進行系纜作業,船舶完全停妥后,方可放置登船梯。2離泊作業2.1 離泊前 1小時,碼頭管理員應檢查泊位附近有無妨礙作業船只和其它障礙物,及時通知調度。

16、2.2 離泊前 30分鐘,碼頭管理員與船長或引航員聯系,協調離泊作業要求。2.3 收起登船梯,固定妥當。2.4 按照船舶或引航員要求解纜。2.5 船舶離泊后,碼頭人員檢查碼頭及四周有無安全隱患,并將消防設備收起放妥。(三)系、解纜作業規程1系纜作業1.1 嚴格按規定勞保著裝,穿戴好救生衣。1.2 船舶靠泊前 2 小時,碼頭管理員將指泊旗插在裝卸接管區域,以便船舶出口集束法蘭對正碼頭裝卸軟管或接口。1.3 碼頭操作人員提前1 個小時到達現場就位,檢查操作平臺有無妨礙作業和行走的其它障礙物。檢查系船柱是否完好,確保系纜作業設施和現場環境符合有關安全要求。準備好消防和防污染器材以備緊急時用,備好防碰

17、墊。1.4 碼頭管理員與船上大副或引航人員通過vhf保持密切聯系。 船舶靠泊過程中, 碼頭管理員應注意船舶靠泊速度和角度,若速度過或角度過大,應及時通知船方或引航員進行調整。系纜人員站在相應位置,聽從船方和碼頭管理員指揮。1.5 當船方拋來撇纜時,碼頭人員應及時接收,按照船方或引航員的要求進行系纜。1.6 系纜角度要適當,以碼頭前沿為基準線,頭纜和尾纜與碼頭角度應保持在30-45為最好,倒纜小于 30最好。特殊情況下可以按照實際進行調整。1.7 系纜全部結束后, 碼頭管理員應與船方或引航員確認靠泊位置是否到位,如需調整請告知船方或引航員前移或后退多少米。若到位,碼頭管理員應及時告知船方以便船方

18、及時剎纜車。1.8 船舶在靠近碼頭或在碼頭挪正位置時,碼頭工作人員除及時提醒船方, 還要注意船舶是否有非正常擦碰碼頭前沿的護舷等設施,如有損壞,應及時上報并記錄。1.9 系纜完畢,碼頭管理員和船方確認系纜符合要求后,方可進行裝卸作業。2 解纜作業2.1 碼頭操作人員提前到達碼頭現場就位,檢查操作平臺有無妨礙作業和行走的障礙物,了望碼頭前沿水域是否有作業船舶或障礙物影響船舶離泊。2.2 調度通知可以離泊后,按照船方要求解纜,不得隨意解纜,以免影響船舶安全離泊。通常先解尾纜、頭纜,再解收尾橫纜,最后解首尾倒纜。2.3 船舶離開碼頭時要注意船舶與碼頭前沿設備的碰擦。防止船頭碰到碼頭前沿設備。2.4

19、船舶離開后檢查碼頭及四周,防止遺留安全隱患。3 安全注意事項3.1 碼頭工作人員作業前必須穿戴好救生衣,提前到達預靠(離)泊位,熟悉周圍環境。3.2 作業時要選擇正確的作業方式和安全站位,并做好出現緊急情況 (斷纜、跳纜、滑纜、拋纜)時的避險準備和安全退路。3.3 系、解纜作業,嚴禁進入下列區域:(1)纜繩和船舶之間;(2)纜繩一端受絞拉、牽引或受水流沖擊時,纜繩的掃向;(3)纜繩受力的反方向;(4)撇纜繩(引纜繩)投擲的方向。3.4 當撇纜過來時,應注意避開,防止被擊傷,不準用手直接接撇纜,必須等撇頭落地后才可以去抓撇纜。3.5 系、解纜作業要禁止:(1)用腳踩踏正在滑動、溜動的纜繩。(2)

20、背水作業、倒拉作業、腹纜作業、肩纜作業。3.6 當將撇纜扔回船上時,應先發出警告,提醒系船船員,防止擊傷他人。3.7 冬季地面結冰、雨天或平臺較濕時,要采取相應的防滑措施,防止滑倒摔傷。3.8 系纜(拉纜)時,每根纜繩不得少于三人, 作業人員要站在纜繩的陸側, 動作要協調。一個纜樁掛有不同船舶的纜繩時,不準壓纜,根據船舶離岸的出入順序系纜。3.9 解纜時,每根纜繩不得少于二人,要與船方聯系好,待纜繩接觸海面后方可解纜。 如遇大風或只剩一根纜時,作業人員要做好安全監護工作。如遇壓纜情況,要及時與船方聯系,采取相應措施。3.10 緊急情況下,須經船方同意,方可快速切斷纜繩。3.11 系、解纜結束要

21、及時將船舶靠、離泊位情況及時上報。3.12 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并采取應急措施。(四)圍油欄布放規程1.1 調度根據業務部提供的卸船通知書以及物料的msds 資料,了解各種裝卸物料的理化性質。1.2 船舶裝卸的物料中, 如有密度 1.0g/cm3且不溶于水的物料, 調度應提前 2 個小時通知防污公司做好圍油欄布放準備。目前,與我司有業務的防污公司為東莞市匯驊港口服務有限公司。1.3 碼頭管理員引導裝卸船舶安全、 正確地停靠碼頭泊位后通知調度,調度及時告知防污公司到我司碼頭水域對該船舶布設圍油欄,布設完成后,調度要與防污公司工作人員確認船名、船舶凈重、代理公司等相關內容。1.4 船舶裝卸作業完

22、成且裝卸臂或裝卸軟管已拆,調度負責通知防污公司來我司碼頭解圍油欄,確保船舶安全離泊。2.1 安全注意事項(1)碼頭工作人員要告知防污公司工作人員系圍油欄繩索的位置,并配合防污人員布放圍油欄;(2) 碼頭人員要加強對圍油欄的巡檢, 如發現圍油欄繩索斷掉或發現圍油欄漂到船身下,要立即通知調度,調度要及時聯系防污公司工作人員處理;(3)碼頭人員發現圍油欄內有油花漂浮時,碼頭管理員應及時上船了解情況,并確認油花出現的原因,并將結果反饋給調度。(五)碼頭裝卸作業規程1 裝卸船準備工作1.1 船舶靠好后, 碼頭管理員及時反饋信息給調度,并準確記錄船舶靠泊時間, 并通知業務部。(1)如為內貿船,調度應督促船

23、方辦理鑒證手續,并通知客戶或公證行做好船泊計量和取樣化驗工作。(2)如為外貿船舶,由業務部協調盡快完成聯檢、海關手續同時,業務部向調度室出具書面的外輪卸貨通知書;1.2 調度根據發油通知書或收油通知書的內容開出作業指令單交碼頭和計量崗位簽收,碼頭管理員安排碼頭人員接好靜電線以及裝卸設備。1.3 接到調度的收油指令后, 碼頭首先要明確收油時間, 油品名稱,油品數量以及收油罐號,并向船方了解卸油能力(如卸油流量,物料溫度,管線出口壓力等)。1.4 與計量崗位聯系后告知上述事宜,并核實確認收油收油儲罐是否可以收油, 通知計量人員改通收油流程,并有化驗人員配合公證行或客戶對裝卸物料進行取樣分析化驗。1

24、.5 調度收到公證行化驗合格通知單和卸貨通知書,確認海關, 聯檢,計量化驗手續合格完成后,通知碼頭管理員與船方聯系做好卸貨準備。同時,碼頭人員上船會簽船/ 岸安全檢查表(此表為一式兩份,船方,碼頭各執一份,存檔備案)。1.6 碼頭管理員在卸貨前,應將品名,所用管線,卸貨數量,客戶名稱準確地寫在指示牌上,并將指示牌掛在相應接卸口顯眼位置。1.7 碼頭與罐區確認收油流程,雙方確認無誤后通知船方啟泵。2 裝卸船作業2.1 泵棚或船方啟泵開始裝卸油后, 碼頭按規定要求增加巡檢次數, 沿著卸油流程對管線、閥門、壓力表等進行檢查,并做好巡檢記錄;并了解收油情況,謹防因流程不通而造成管線憋壓或出現泄漏事故,

25、卸貨過程要注意控制卸貨流速,卸貨壓力。2.2 裝卸船作業過程中應經常檢查以下內容: (1)卸油速度、壓力、油溫的變化;(2)膠管的連接法蘭、甩頭及表面是否正常;(3)膠管的松緊程度是否合適;(4)各密封點有無漏油、各部位置是否在規定范圍;(5)船方來油情況是否正常;(6)有否因船體漂移而超限。2.3 裝卸油過程中, 碼頭管理員應主動詢問船方完貨時間及隨時了解卸貨的動態,并提醒船方要根據潮汐及船舶吃水情況及時調整纜繩,操作人員不得離開作業現場,隨時與船方保持聯系,如有異常現象(如泄漏,超壓,超速)應及時通知船方調整,嚴重時碼頭管理員有權要求船方停泵處理,待處理完成后方可重新啟泵卸油。2.4 需要

26、換罐或駁船收油時, 罐區提前通知碼頭崗位做準備, 碼頭管理員通知船方開大回流,確認新換的收油罐收油正常后,方可恢復正常卸貨流量,并知會調度。2.5 裝卸貨完成后,要將碼頭至庫區儲罐的公用管線油料用頂水的方法頂入儲罐,完成后,拆除靜電接地線。2.6 裝卸貨完畢后要清理現場衛生,擺放好公用軟管, 大小轉換頭等備用件, 碼頭清潔油污水全部引到污水處理池處理。2.7 所有操作必須如實寫入交接班記錄本,并做好相關記錄; 通知調度或碼頭管理員對油船有關閥門進行鉛封。3 轉輸作業3.1 船舶靠好碼頭后,碼頭管理員應和船方聯系確認該船所載貨物的客戶、品名、數量、卸貨能力和油艙分布并上報調度。3.2 調度落實轉

27、輸船舶的申報是否完成,并根據轉輸船舶簽證情況安排駁船靠泊碼頭。駁船靠離碼頭及操作按船舶靠離碼頭規定、碼頭裝卸操作規定進行。3.3 各項手續完成并收到業務部出具的卸貨通知書 后,調度通知碼頭管理員安排轉輸作業。3.4 駁船靠好泊位后,接好靜電接地線和裝卸臂后,做好裝卸的氣密測試。3.5 每條小船轉輸完后, 由碼頭操作員將流量計讀數和實測溫度填入船單,而商檢或公證行的量艙數,則由調度填入船單。3.6 為提高轉輸效率,小船轉輸完后,應盡快駛離碼頭,不得靠碼頭量艙。3.7 安全注意事項(1)轉輸過程中,碼頭操作人員要隨時注意碼頭現場情況,防止跑冒滴漏事故發生。(2)轉輸過程中,如果駁船較多,調度應根據

28、駁船到港情況及時告知碼頭管理員,以便及時安排駁船駛離碼頭在錨地計量,防止影響過駁效率,影響大船滯期。(六)碼頭裝卸作業安全規定1.1 油輪在靠、離岸過程中,碼頭操作人員必須在現場監護并防止碰撞、掛拉、擠壓而損壞碼頭建筑與設施。1.2 油輪在裝、卸船過程中,應注意檢查油輪舷梯位置的變化,防止擠壓發生意外。1.3 如發生油輪擱淺事故,應通知海事和有關部門,并詳細做好記錄,不得擅自處理。1.4 碼頭按禁區管理,無關人員禁止進入。1.5 作業時應視具體的作業部位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搭設臨時護欄, 系安全帶或穿救生服等。1.6 遇有雷電等惡劣氣候或船上煙囪冒火,應立即封艙停止裝、卸船作業。臺風季節

29、及汛期應按防臺防汛有關規定執行。1.7 掃線過程中碼頭操作人員必須在現場,不得離開。1.8 碼頭操作人員、 業務員應按規定著裝, 工作前須進行靜電消除。 船上采樣應采用防靜電器具。1.9 必須按規定連接接地線(裝卸油前應先接靜電接地線,后接;作業完先拆,后拆靜電接地線),在連接或拆卸接地線時,應注意檢查有無帶電現象,發生帶電現象時應及時處理。1.10 碼頭備用的工具,如扳手、錘子、繩子、手電等必須符合防靜電和防爆規定。1.11 碼頭用火按一級用火管理,裝船時55米內嚴禁進行明火作業。碼頭使用所有電器均應符合防爆規定。1.12 因工作需要,上、下油輪時應從登船梯上通過,嚴禁在船岸間蹦跳。1.13

30、 夜間操作應有良好的照明,并注意人身防護。1.14 油品裝卸船時的壓力、流量不允許超過管線、膠管、的允許數值。碼頭上發生油品泄漏時,應立即處理,堵塞泄漏部位,清除油污。1.15 不得將起重工具拴掛在輸油管道、管線及其支柱上。(七)碼頭防臺防汛安全規定1 一般要求1.1 在公司防臺防汛指揮部領導下,碼頭成立防臺防汛小組。1.2 碼頭日常的防臺防汛工作,由防臺防汛小組負責。非常天氣時,碼頭主任具體負責。1.3 特殊情況下,防臺防汛小組成員應晝夜值班指揮防臺防汛工作。2 防臺防汛重點部位2.1 碼頭橋面上的管線、照明燈及其他附屬設備。2.2 各泊位的護舷。2.3 航行標記(航標燈、浮標、疊標)。3

31、汛期檢查3.1 汛期前,防臺防汛小組對下列部位進行全面檢查:(1)底腳螺絲及基礎是否牢固,靜止位置是否正確,有無固定器材;(2)輸油軟管位置是否放置得當,有無固定手段;(3)碼頭消防器材是否固定得當;(4)護舷是否完整、牢固;(5)碼頭接地線是否良好;(6)照明燈架是否牢靠;(7)通訊聯絡是否暢通;3.2 檢查出的問題及隱患由防臺防汛小組及時對匯總問題并提出整改方案。4 汛期物資準備4.1 準備足夠草袋、沙石,并裝好備用;4.2 準備鐵鍬、鎬頭等工具,以做疏通之用;4.3 準備繩索、夾具,以備加固捆綁用;4.4 準備安全帶、救生圈等,以備搶險搶救用;4.5 準備手拉葫蘆等起重工具,以做吊運之用

32、;4.6 準備檢修工具,以做搶修之用;4.7 準備干糧、食品,以備被困碼頭時用。5 惡劣氣候下的操作5.1 雷電時停止裝船作業。5.2 強風時(1)六級以上風力時應停止登高作業。(2)六級以上持續風力時,停止使用并進行加固。(3)必要時,應根據公司命令撤出碼頭人員。5.3 暴雨時認真檢查排水暢通情況,發現堵塞應及時排除。 認真檢查配電室是否進水, 必要時聯系停電。低位房屋應在門口堵上沙袋以防進水。(八)軟管吊操作規程與維護保養規則1 操作規則1.1 軟管吊使用前,必須做好如下工作:(1)檢查所有各部件是否處于正常工作狀態,是否損壞變形,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2)所有油壓管節口是否有泄漏,旋轉接

33、頭的轉動是否靈活;(3)立柱底座緊固螺栓和螺母是否松動;2 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項2.1 操作規程2.2 在擺動內臂重錘時,臂下禁止站人并避免撞壞其它設備;2.3 在起吊外臂駁接時避免與船碰撞,臂與船的法蘭駁接應牢固;2.4 在作業中必須堅守崗位,密切注意的狀況和船體的升降,有不安全情況及時處理;2.5 作業完畢后排空內、外臂管內的油料,才能拆卸法蘭并封口使臂歸位;2.6 內、外臂在歸位時,應細心操作,互相配合,復位后內臂要鎖緊,外臂要用繩拴緊。3 維護保養規定3.1 各處旋轉接頭每四個月檢查,加潤滑脂一次。加潤滑脂時,宜用手動式滑脂槍。并使用指定潤滑脂品種;3.2 主、副平衡重塊不得隨便增減或改

34、變其位置;3.3 經長時間使用后,旋轉位出現泄漏時,要檢修或更換密封墊;3.4 維修(包括換件)各處旋轉接頭時,按設備結構嚴格遵循拆裝程序,不能損傷原件,以達到良好技術狀態;3.5 嚴禁船舶或其他任何物體對的碰撞。(九)快速脫纜鉤操作規程1將撇纜繩繞圈系于快速脫纜鉤的柱形轉盤上;2啟動電器控制箱中的“正轉”或“反轉”按鈕,或者使用腳踏開關,轉動脫纜鉤的轉盤,慢慢把纜繩拉上,并套在系纜鉤上;3需脫鉤時,首先應等船方松動纜繩(緊急情況除外),再把保險耳環拉出并轉向,把操作手柄套入手柄套內,拉動操作桿,即可脫鉤;4脫鉤后,由于纜繩拉力脫鉤向前,下部撞擊彈簧塊,脫鉤反彈自行復位;5脫鉤復位后,將操作桿

35、往前推,到原位拉出操作桿,將保險耳環復位鎖定;6快速脫纜鉤應每月加油保養一次,保持油路暢通、干凈、保證脫鉤運動靈活。(十)碼頭集油污池操作規程1 操作前1.1 作業前應檢查泵電機、撓性管、操作柱等外觀無破損。1.2 每次使用前, 應檢查泵進出口是否暢通, 去庫區污水處理系統的管道閥門是否全部打開。1.3 檢查池子液位到池子2/3 時方可操作。液位太低露出污油水泵時候禁止開泵,以防燒壞污油水泵。2 操作中2.1 操作人員在操作過程隨時監護,不可中途離開。2.2 操作人員應隨時觀察液面情況,不可低于泵進口。2.3 操作人員應注意作業中電機是否有異響,如出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停泵。3.3 操作后a.

36、 關閉出口閥,斷電。b. 應保持污油池內清潔。(十一)碼頭輸油軟管使用操作規定1.1 碼頭使用的輸油軟管必須有出廠合格證書,并按其工作壓力的15 倍進行水壓測試,無明顯變形和滲漏等異常情況的方可交付使用。軟管使用前,應有編號、測試時間、壓力等各項數據的記錄。1.2 先接好靜電地線,再接好膠管。1.3 軟管在作業時不得超過規定工作壓力。1.4 使用中的軟管每半年須測試一次,因強度降低的應適當降低使用壓力,做好記錄。1.5 軟管在吊高作業和平放時, 應保持適度彎曲度, 作業中避免劇烈振動和磨擦, 當班人員應加強檢查,有異常情況及時報告,并立即停止使用或更換。1.6 控制軟管輸油流速不超過6 米秒。

37、(十二)碼頭收油作業流程指導1 收油作業1.1 確認業務計劃按公司下達作業計劃核對船名、油品品名、數量、發貨時間。1.2 入庫化驗生產運作部、安環部、商務部、生產技術部通知化驗室。化驗員按質檢作業指導書進行采樣、化驗,將化驗結論回單反饋給生產運作部、安全環保部、商務部、生產技術部,并整理數據。1.3 穿著防護服碼頭工穿著救生衣、防靜電工作服、鞋、帽、手套等勞動防護用品上崗,準備相關工具。1.4 油罐計量計量員根據要求,在客戶共同參與下進行前尺計量作業,對檢測數據雙方簽字確認。1.5 船舶靠泊碼頭作業人員進入泊位,站在安全位置系纜。1.6 油船計量計量員對油船測量有關數具,并檢驗鉛封。1.7 卸

38、油人員按順序連接靜電接地設施、發油軟管,按工藝流程開啟碼頭作業閥門;作業人員按工藝流程開啟油罐區收油管線閥門。1.8 復核作業班長確認各項措施已落實,并對作業流程進行復核確認。1.9 通知船方開泵卸油。1.10 巡查各崗位按按規定巡檢時間、路線、內容進行巡檢,防止管線泄漏。使用液位監控系統,根據液位監控系統反映的數據按要求做好記錄。1.11 收油完畢,驗倉卸油人員驗倉。1.12 設備復位相關崗位將設備復位,清理現場。1.13 油罐計量計量員會同客戶一起進行后尺計量,雙方確認并簽字,計量員及時將數據錄入系統。1.14 數量交接記賬員根據數據計算,并對收貨單和收發作業通知單中的相關部分復核后,收貨

39、量由生產部、商務部審核后交客戶。1.15 記錄相關作業人員做好相關記錄。2 發油作業2.1 確認業務計劃按公司下達作業計劃核對船名、油品品名、數量、發貨時間。2.2 出庫檢驗進行采樣、化驗,將檢驗結論反饋給生產運作部并整理數據。2.3 穿著防護服碼頭工穿著救生衣、防靜電工作服、鞋、帽、手套等勞動防護用品上崗,準備相關工具。2.4 船舶靠泊,作業人員進入泊位,站在安全位置系纜。2.5 油船到達后,根據港務監督規定辦理船舶作業申報,通知相關崗位作業人員。2.6 卸油人員驗倉,并填寫驗倉單,經船岸雙方簽字認可。2.7 油罐計量計量員根據要求,在客戶共同參與下進行計量作業,對檢測數據雙方簽字確認。2.

40、8 卸油人員按順序連接靜電接地設施、發油軟管,按工藝流程開啟碼頭作業閥門。2.9 復核作業班長確認各項措施已落實,并對作業流程進行復核確認。2.10 通知司泵工、作業人員進行發油作業,應注意控制發油初速度。2.11 巡查各崗位按規定巡檢時間、路線、內容進行巡檢,防止管線泄漏。2.12 設備檢查、操作、復核計量、司泵、碼頭等崗位對照收發作業通知單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對設備進行檢查、操作,經雙崗復核檢查確認無誤后,對講機聯系各自的實施情況。作業開始后,分別及時做好進行記錄。2.13 油罐計量和數量交接計量員按成品油計量管理實施細則會同客戶一起進行計量,雙方確認并簽字,計量員及時將數據錄入系統。對

41、發運單相關部分復核后,隨船油樣一并交給客戶。2.14 取樣鉛封計量員按要求在發油口取樣,并施封,會同船方簽字確認。2.15 相關崗位將設備復位,清理現場,應注意發油軟管, 復位后再拆除靜電接地設施。2.16 作業人員進入泊位,站在安全位置解纜。2.17 相關作業人員做好相關記錄。(十三)油船采樣作業流程指導1.1 生產運作部、安全環保部、商務部、生產技術部下達取樣指令,確定生產廠家、取樣船號、油品品名、牌號。1.2 質檢室班長下達取樣指令,確定取樣船號、油品品名、牌號。1.3 質檢員選取相應品種的取樣器,清潔、干燥的量筒、油樣瓶,并根據油品品種,選取相應數量的油樣瓶,檢查取樣繩是否完好,領取全

42、棉紗頭、防爆電筒(夜間上罐),將取樣工具裝入盛裝器具,穿著防靜電工作服、防滑鞋,雷雨等惡劣天氣禁止取樣。1.4 到達碼頭,觸摸靜電釋放器,穿著救生衣。1.5 確認油船油艙數,確定需取樣的船艙數、油艙號,選擇安全位置放置器具, 站在上風口位置,打開鉛封,輕輕打開油艙蓋計量口,按順序采取油罐液位上部樣、中部樣、底部樣,觀察油品外觀顏色,等比例混合上部樣、中部樣、底部樣,裝入油樣瓶,整理取樣器具,清潔操作平臺油污。1.6 脫下救生衣,觸摸靜電釋放器。1.7 匯報取樣工作完成情況。1.8 對油樣進行編號,填寫油樣標簽、樣品保管登記表,封樣,將封樣送入油樣間,樣品送至操作間,合理放置含油棉紗。(十四)碼

43、頭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1 碼頭潛在危險與預防措施1.1 潛在危險(1)火災、爆炸;(2)遇大風纜繩斷裂;(3)軟管破裂;(4)人員墜海、砸傷;(5)油料泄漏,污染水體;(6)船舶沖撞碼頭。1.2 預防措施2 碼頭突發事件的處置2.1 碼頭火災著火初期,火勢不大時:(1)現場發現災情人員應立即向油庫報告并起動報警器發出警報。(2)立即停止一切生產運行,切斷電源、停泵、關閥。(3)滅火二組邊疏散船只及無關人員,邊用碼頭配置的滅火器材進行撲救。(4)滅火一組接警后,立即啟動消防系統向庫區供應消防冷卻用水,并做好供應泡沫的準備。當火災較大時:(5)迅速通知消防主控室開啟相關泡沫罐電動閥。(6)若果是、輸油管線、閥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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