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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DB 山東省地方標準DB 37/ XXXXXXXXX山東煤礦在用安全監控系統安全檢測檢驗規范2010 - XX - XX發布2010 - XX - XX實施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DB37/ XXXXXXXXX前言本標準主要規范和指導山東省煤礦在用安全監控系統強制性安全檢測檢驗及在用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安全評價工作,保證檢驗單位向煤礦安全監管、監察機構提供客觀、公正、真實、全面的檢測數據。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為規范性附錄。本標準由山東省煤炭工業局提出。本標準由山東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煤礦安全分技術委員會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濟南魯安信安全技術有限公司 本標準起草人: 楚善良、李方明、孟祥壘

2、、侯守軍、張冬梅、李俊香、趙娜、王勇、韓學海本標準于2010年XX月XX日首次發布45山東煤礦在用安全監控系統安全檢測檢驗規范1 范圍本規范規定了煤礦在用安全監控系統安全檢測檢驗的項目、方法和技術要求。本規范適用于山東省范圍內所有煤礦在用安全監控系統(包括安全監控系統主機、分站、各類傳感器及相關設施)進行定期、不定期現場檢測。2 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含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標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煤礦安全規程 AQ 62012006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AQ 10292007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MT/T 7721998 煤礦監控系統主要性能測試方法MT/T 8892000 煤礦用信息傳輸裝置GB/T 2887 電子計算機場地通用規范GB 3836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AQ 6203-2006 煤礦用低濃度載體催化式甲烷傳感器AQ 6205-2006 煤礦用電化學式一氧化碳傳感器AQ 6206-2006 煤礦用高低濃度甲烷傳感器MT 448-2008 礦用風速傳感器MT 381-1995 煤礦用溫度傳感器通用技術條件MT 393-1995 礦用壓差傳感器

4、通用技術條件MT 282-1994 煤礦用移動式甲烷斷電儀通用技術條件MT 283-1994 煤礦用固定式甲烷斷電儀通用技術條件MT 631-1996 煤礦用風電甲烷閉鎖裝置通用技術條件3 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3.1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 coal mine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具有模擬量、開關量、累計量采集、傳輸、存儲、處理、顯示、打印、聲光報警、控制等功能,用于監測甲烷濃度、一氧化碳濃度、風速、風壓、溫度、煙霧、饋電狀態、風門狀態、風筒狀態、局部通風機開停、主通風機開停,并實現甲烷超限聲光報警、斷電和甲烷風電閉鎖控制,由主機、傳輸接口、分站、傳感

5、器、斷電控制器、聲光報警器、電源箱、避雷器等設備組成的系統。3.2 傳感器 transducer 將被測物理量轉換為電信號輸出的裝置。3.3 甲烷傳感器 methane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環境氣體中及抽放管道內甲烷濃度的裝置,一般具有顯示及聲光報警功能。3.4 風速傳感器 air velocity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通風巷道中風速大小的裝置。3.5 風壓傳感器 wind pressure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通風機、風門、密閉巷道、通風巷道等地點通風壓力的裝置。3.6 一氧化碳傳感器 carbon monoxide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

6、井中煤層自然發火及膠帶輸送機膠帶等著火時產生的一氧化碳濃度的裝置。3.7 溫度傳感器 temperature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環境溫度高低的裝置。3.8 設備開停傳感器 on off Status Sensor for electromechanical equipment 連續監測礦井中機電設備“開”或“停”工作狀態的裝置。3.9 風筒傳感器 air pipe transducer連續監測局部通風機風筒“有風”或“無風”狀態的裝置。3.10 風門開關傳感器 Open/Close Sensor for Air Door 連續監測礦井中風門“開”或“關”狀態的裝置。3.11 饋

7、電傳感器 feed transducer 連續監測礦井中饋電開關或電磁啟動器負荷側有無電壓的裝置。3.12 執行器(含聲光報警器及斷電器) Actuator將控制信號轉換為被控物理量的裝置。3.13 聲光報警器 acousto-optic alarm 能發出聲光報警的裝置。3.14 斷電控制器 switching off controller控制饋電開關或電磁啟動器等的裝置。3.15 分站 substation煤礦安全監控系統中用于接收來自傳感器的信號,并按預先約定的復用方式遠距離傳送給傳輸接口,同時,接收來自傳輸接口多路復用信號的裝置。分站還具有線性校正、超限判別、邏輯運算等簡單的數據處理、

8、對傳感器輸入的信號和傳輸接口傳輸來的信號進行處理的能力,控制執行器工作。3.16 主機 host 一般選用工控微型計算機或普通微型計算機、雙機或多機備份。主機主要用來接收監測信號、校正、報警判別、數據統計、磁盤存儲、顯示、聲光報警、人機對話、輸出控制、控制打印輸出、與管理網絡聯接等。3.17 饋電異常 abnormal feed被控設備的饋電狀態與系統發出的斷電命令或復電命令不一致。4 基本技術條件4.1 檢驗條件4.1.1 受檢的煤礦安全監控系統應具備煤礦安全監測和控制的基本功能,能夠正常運行的全套系統。4.1.2 受檢的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使用單位應提供現場檢測必要條件,應準備好全部技術檔案

9、和試驗條件。4.2 檢驗類別4.2.1 常規檢驗:正常運行的系統每一年至少進行一次。4.2.2 特殊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時進行,可替代常規檢驗。4.2.2.1 新安裝的系統正常運行之前。4.2.2.2 系統升級改造后正常運行之前。4.2.2.3 系統停止運行一個月以上(含),重新啟用之前。4.2.2.4 其他需要檢測檢驗的情況。5 檢驗項目及技術要求5.1 機房5.1.1 環境溫度:1530。5.1.2 環境濕度:40%70%。5.1.3 溫度變化率:小于10/h,且不得結露。5.1.4 大氣壓力:80106kPa5.1.5 電源的電壓偏差:-5+10%。5.1.6 GB/T 2887規定的塵

10、埃、照明、噪聲、電磁場干擾和接地條件。5.2 系統配置5.2.1 系統組成系統一般由主機、傳輸接口、傳感器、執行器(含斷電器、聲光報警器)、電源箱、電纜、接線盒、避雷器和其他必要設備組成。5.2.2 中心站主機應不少于兩臺,一臺備用,且不得兼作他用。5.2.3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設備之間應使用專用光纜或阻燃線纜連接,不應與調度電話電纜或動力電纜等共用。5.2.4 防爆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應為本質安全型信號,儀器的結構性能應符合GB 3836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所規定的防爆要求。5.2.5 礦井安全監控系統應具備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當主機或系統電纜發生故

11、障時,系統應保證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5.2.6 井上下應配備備用電源,當電網停電后,系統應保證正常工作時間不小于2h。5.2.7 系統應具有防雷電保護,應在入井處裝設防雷電裝置。5.2.8 系統應具有斷電狀態和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功能。中心站應配備兩臺打印機,一臺備用,確保正常使用。5.2.9 中心站應接地良好。中心站應配備錄音電話。5.2.10 系統及配套件應具有MA標志,煤礦應按礦用產品安全標志證書規定的型號選擇監控系統的傳感器、斷電控制器等關聯設備,不應對不同系統間的設備進行置換。5.2.11 礦井調度室內有主機或顯示終端;聯網主機有防火墻等網絡安

12、全設備。5.3 系統功能5.3.1 數據采集系統應具有數據采集功能,并滿足AQ 6201-2006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中4.5.1的要求。當饋電狀態與系統發出的斷電、饋電命令不一致等開關量故障或異常時,報警并記錄相應測點的甲烷濃度、斷電、饋電命令、監測的饋電狀態、被控設備的地點和名稱等功能。井下報警聲級達到80dB,光信號在環境中20米處清晰可見。5.3.2 系統應由現場設備完成甲烷濃度超限聲光報警和斷電/復電控制功能。5.3.3 系統應具備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當主機或系統主傳輸電纜發生故障時,系統應保證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裝置的全部功能。系統應由現場設備完成甲

13、烷風電閉鎖功能。5.3.4 安全監控系統應具有地面中心站手動遙控斷電/復電功能,并具有操作管理權限和操作記錄功能。5.3.5 系統應具有以地點和名稱為索引的存儲和查詢功能。5.3.6 系統應具有列表顯示功能。5.3.7 系統應具有開關量狀態圖和柱狀圖顯示功能。系統應具有模擬動畫顯示功能。5.3.8 系統應具有報表、曲線、柱狀圖、狀態圖、模擬圖、初始化參數等召喚打印功能。5.3.9 系統應具有人機對話功能,以便于系統生成、參數修改、功能調用、控制命令輸入等。5.3.10 系統應具有自診斷功能。當系統中傳感器、分站、傳輸接口、電源、斷電控制器、傳輸電纜等設備發生故障時,報警并記錄故障時間和故障設備

14、,以供查詢和打印。5.3.11 系統應具有雙機切換功能,系統主機應雙機備份,并具有手動切換功能或自動切換功能。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份主機投入工作。5.3.12 系統應具有備用電源。當電網停電后,保證對甲烷、風速、風壓、一氧化碳、主要通風機、局部通風機開停、風筒狀態等主要監控量繼續監控。5.3.13 系統應具有數據備份功能,且所有存盤數據不得隨意修改。5.4 主要技術指標5.4.1 模擬量輸入傳輸處理誤差模擬量輸入傳輸處理誤差應不大于1.0%.5.4.2 最大巡檢周期系統最大巡檢周期應不大于30s,并應滿足監控要求。5.4.3 控制執行時間控制時間應不大于系統最大巡檢周期。異地控制時間應不大

15、于2倍的系統最大巡檢周期。甲烷超限斷電及甲烷風電閉鎖的控制執行時間應不大于2s。5.4.4 存儲時間按AQ 6201-2006 煤礦安全監控系統通用技術要求中4.7.7的規定執行。5.4.5 畫面響應時間調出整幅畫面85的響應時間應不大于2s,其他畫面應不大于5s。5.4.6 雙機切換時間從工作主機故障到備用主機投入正常工作時間應不大于5min。5.4.7 備用電源工作時間在電網停電后,備用電源應能保證系統連續監控時間不小于2h。5.4.8 電源波動適應能力電壓波動在-25%10%范圍內能正常工作。5.4.9 系統軟件死機率系統軟件死機率不大于1次/720h。5.5 傳感器設置5.5.1 甲烷

16、傳感器的設置5.5.1.1 甲烷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頂梁、屋頂)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墻壁)不得小于200mm,并應安裝維護方便,不影響行人和行車。5.5.1.2 甲烷傳感器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的設置和斷電范圍應符合以下規定:5.5.1.2.1 高瓦斯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低瓦斯礦井中的高瓦斯區和瓦斯異常區、煤層容易自燃或自燃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報警濃度不得大于0.8%。5.5.1.2.2 其他工作地點甲烷傳感器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設置和斷電范圍應符合AQ 1029-2007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中6.2條的規定。5.5.1.2.3 如企業規定

17、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的設置低于國家標準的,按照企業標準執行。5.5.1.3 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AQ 1029-2007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中6.3條的規定。5.5.1.4 掘進工作面甲烷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AQ 1029-2007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中6.4條的規定。5.5.1.5 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測風站應設置甲烷傳感器。5.5.1.6 設在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進風側應設置甲烷傳感器,如圖1所示。圖1 在回風流中的機電硐室甲烷傳感器的設置5.5.1.7 使用架線電機車的主要運輸巷道內,裝煤點處應設置甲烷傳感器,如圖2所示。

18、 圖2 裝煤點甲烷傳感器的設置5.5.1.8 高瓦斯礦井進風的主要運輸巷道使用架線電機車時,在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風流中應設置甲烷傳感器,如圖3所示。圖3 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風流中甲烷傳感器的設置5.5.1.9 礦用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應設置車載式甲烷斷電儀或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礦用防爆型柴油機車應設置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5.5.1.10 兼做回風井的裝有帶式輸送機的井筒內應設置甲烷傳感器。5.5.1.11 采區回風巷、一翼回風巷及總回風巷道內臨時施工的電氣設備上風側10m15m處應設置甲烷傳感器。5.5.1.12 井下煤倉、地面選煤廠煤倉上口應設置甲烷傳感器。5.5.1.13 封閉的地面選煤

19、廠機房內上方應設置甲烷傳感器。5.5.1.14 封閉的帶式輸送機地面走廊上方宜設置甲烷傳感器。5.5.1.15 瓦斯抽放泵站甲烷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AQ 1029-2007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中6.15條的規定。5.5.2 其他傳感器的設置5.5.2.1 一氧化碳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AQ 1029-2007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中7.1條的規定。5.5.2.2 風速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AQ 1029-2007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中7.2條的規定。5.5.2.3 風壓傳感器的設置主要通風機的風硐內應設置風壓傳感器。5.5.2.4 瓦斯抽放管路中其他傳

20、感器的設置應符合AQ 1029-2007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中7.4條的規定。5.5.2.5 溫度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AQ 1029-2007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中7.6條的規定。5.5.2.6 開關量傳感器的設置應符合AQ 1029-2007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范中7.7條的規定。5.6 傳感器配備及安裝5.6.1 按照5.5要求安設各種傳感器。5.6.2 各類傳感器均應有20%的備用量。5.6.3 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應取自被控電源開關的電源側。5.6.4 井下主機或分站安設在便于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巷道或

21、硐室中,安設時應加墊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掛在巷道中。5.6.5 風速、壓力、溫度、一氧化碳傳感器應懸掛在能正確反映該點測值的地點。5.6.6 井筒和巷道內的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5.6.7 巷道長度超過500米的,每500米應增設一組甲烷傳感器。5.7 傳感器技術要求5.7.1 低濃度瓦斯傳感器顯示值的穩定性和基本誤差、響應時間應符合AQ 6203-2006煤礦用低濃度載體催化式甲烷傳感器的規定。5.7.2 高濃度瓦斯傳感器的基本誤差、工作穩定性和

22、響應時間應符合AQ 6206-2006煤礦用高低濃度甲烷傳感器的規定。5.7.3 一氧化碳傳感器的基本誤差、工作穩定性和響應時間應符合AQ 6205-2006煤礦用電化學式一氧化碳傳感器的規定。5.7.4 風速傳感器的基本誤差和工作穩定性應符合MT 448-2008礦用風速傳感器的規定。5.7.5 負壓傳感器的基本誤差和工作穩定性應符合MT 393-1995礦用壓差傳感器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5.7.6 溫度傳感器的基本誤差、工作穩定性和響應時間應符合MT 381-1995煤炭用溫度傳感器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5.7.7 設備開停傳感器:響應時間3 s。5.7.8 風門開關傳感器:響應時間1 s。

23、5.7.9 饋電狀態傳感器:響應時間3 s。5.8 使用和維護5.8.1 礦井應配備瓦斯校準氣樣和校正裝置。5.8.2 甲烷傳感器每7天應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5.8.3 每7天應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分站、傳感器等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個月12個月,應升井檢修。5.8.4 每天應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5.8.5 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在24h內處理,在故障期間應有安全措施。5.8.6 壓力、風速、溫度、一氧化碳傳感器按使用說明書進行調校。5.8.7 開停傳感器、風門開關傳感器、饋電狀態傳感器出現

24、故障,應在24h內處理。5.8.8 拆除或改變安全監控關聯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5.9 管理5.9.1 礦井應建立安全監測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配備必要的值班人員、維護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5.9.2 礦井應建立以下制度:a) 監控儀表計量檢驗制度;b) 監控儀器調校制度;c) 監控系統維修維護制度;d) 監控中心站管理制度。5.9.3 礦井應繪制安全監控設備裝置布置圖和接線圖,圖上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接線、斷電器、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范圍、傳輸電纜等,并根據實際布置及時修改。5.9.4 礦井應建立相關臺帳、記錄和報表:a) 安全監控設備臺

25、帳;b) 安全監控設備故障登記表;c) 檢修記錄;d) 巡檢記錄;e) 傳感器調校記錄;f) 中心站運行日志;g) 安全監控日報表,且應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h) 報警斷電記錄月報;i) 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測試記錄;j) 安全監控設備使用情況月報等。5.9.5 圖紙、技術資料保存時間應不少于兩年。6 檢驗方法6.1 機房6.1.1 機房溫濕度:用符合精度要求的溫濕度計測量。6.1.2 電源電壓:用優于0.5級的數字萬用表測量。6.1.3 抗靜電環境:現場檢查。6.1.4 大氣壓力:用精密數字氣壓計測量。6.1.5 電磁波:用電磁波檢測儀測試。6.1.6 機房噪聲:用聲級計測量

26、。6.1.7 照明:用光照度測試儀測量。6.2 系統配置現場查看與查閱證件、資料結合6.3 系統功能6.3.1 模擬量采集、顯示及報警功能采用標準氣樣按MT/T772-1998中8.2條的規定進行。數據采集、顯示、報警功能:標準氣樣檢測,井上下對照;斷電狀態、饋電狀態檢測、報警功能:現場模擬測試;報警強度用聲級計測量,聲級計置于距儀器軸心正前方1m、環境噪聲不大于30dB處,定量3次,取其最小值為儀器報警聲強度,其值應大于80dB,光信號在黑暗環境中距儀器20m處進行觀察。6.3.2 開關量采集、顯示及報警功能檢測采用現場模擬方法按MT/T772-1998中8.3條的規定進行。6.3.3 累計

27、量采集、顯示功能檢測按MT/T772-1998中8.4條的規定進行。6.3.4 故障閉鎖功能檢測現場依次將傳感器與分站、分站與斷電執行器信號線去除及切斷與閉鎖控制有關的監控設備電源,檢查對應被控設備斷電,恢復與閉鎖控制有關的監控設備正常工作狀態,檢查閉鎖及自動解鎖功能。6.3.5 甲烷斷電儀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檢測分別采用現場模擬試驗和查閱歷史記錄方法進行:a)利用現場檢修時間,在礦方有關通風和安全監測人員的配合下,分別在當主機或系統主傳輸電纜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和發生故障狀態下按MT282-1994、MT283-1994及MT631-1996的有關規定模擬進行。b)檢查歷史記錄,其各參數關系符合M

28、T282-1994、MT283-1994及MT631-1996的有關規定。6.3.6 統計功能根據6.3.1、6.3.2、6.3.4和6.3.5試驗的超限及故障情況,調用統計報表,檢查其一致性。6.3.7 存盤數據改修檢查通過界面調用存盤數據,并試圖改修數據,檢查改修情況。6.3.8 顯示功能檢查按MT/T772-1998中8.8條的規定進行。6.3.9 打印功能檢查按MT/T772-1998中8.8條的規定進行。6.3.10 人機對話功能試驗按MT/T772-1998中8.9條的規定進行。6.3.11 自診斷功能 按MT/T772-1998中8.10條的規定進行。6.3.12 實時存盤功能檢

29、查按MT/T772-1998中8.7條的規定進行,并檢查一年以上的歷史數據;采用雙機自動切換方式的系統,檢查其自動切換時間應不大于10分鐘,采用雙機人工手動切換功方式的系統,檢查其切換時間應不大于10分鐘,且主機應采用雙硬盤,存盤數據應采用雙硬盤備份存貯。6.4 主要技術指標6.4.1 模擬量輸入傳輸誤差檢測按6.3.1的方法進行,系統主機顯示值與標準氣樣之間的誤差為系統模擬量監測總誤差,模擬量輸入傳輸誤差為系統模擬量監測總誤差減去傳感器測量誤差。6.4.2 巡檢周期檢測系統按實際最大節點容量投入運行,用秒表測得系統連續3次循環所需的時間T3,系統巡檢周期為T=T3/3。6.4.3 控制執行時

30、間檢測按MT/T772-1998中9.5條的規定進行。6.4.4 存儲時間查看系統存盤記錄。6.4.5 畫面響應時間測試按MT/T772-1998中9.9條的規定進行。6.4.6 雙機切換功能試驗按MT/T772-1998中8.13條的規定進行。6.4.7 備用電源工作時間 電網停電后,用機械表測試系統連續監控時間。6.4.8 電源波動適用能力試驗按MT/T772-1998中11條電源波動適應性試驗的規定進行。6.4.9 系統軟件死機率按720h的3倍連續時間,查看主機歷史存盤記錄中軟件死機總次數。6.5 傳感器設置6.5.1 各類傳感器的安設地點檢查采用井下查看的方式進行。6.5.2 甲烷傳

31、感器的報警濃度、斷電濃度、復電濃度和斷電范圍采用攜帶甲烷標準氣樣井下測試及觀測斷電范圍與查閱資料結合。6.6 傳感器配備及安裝檢驗項5.6.15.6.7采用地面及井下現場查看方式。其中5.6.4、5.6.6項使用卷尺測量。6.7 傳感器技術要求6.7.1 使用瓦斯調校裝置現場比對:采用1.01.6%的甲烷標準氣樣通氣3min,讀取數值,計算誤差。6.7.2 使用瓦斯調校裝置現場比對:采用濃度超過3%的瓦斯標準氣樣通氣3min,讀取數值,計算誤差。6.7.3 用一氧化碳調校裝置進行比對:采用24ppm80ppm的一氧化碳標準氣體通氣3min,讀取數值,計算誤差。6.7.4 用標準風表進行比對。6

32、.7.5 用精密壓力計進行比對。6.7.6 用標準溫度計進行比對。6.7.7 采用現場模擬測試方法進行。6.7.8 采用現場模擬測試方法進行。6.7.9 采用現場模擬測試方法進行。6.8 使用及維護檢驗項5.8.15.8.8采用現場查看及查閱現場記錄、曲線、報表、措施結合。6.9 管理檢驗項5.9.15.9.5采用查閱資料方式。7 檢驗結果的判定7.1 凡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判為不合格。7.1.1 系統及系統配套的相關設置無MA標志。7.1.2 不能正常打印安全監控日報表。7.1.3 隔爆型煤礦安全監控設備之間的輸入、輸出信號非本質安全型。7.1.4 甲烷傳感器配備數量不足。7.1.5 系統

33、未裝設避雷裝置。7.1.6 系統未配備備用主機。7.1.7 主機無備用電源。7.1.8 分站無備用電源。7.1.9 甲烷斷電功能無法實現。7.1.10 甲烷風電閉鎖功能無法實現。7.2 未發現7.1項者,各單項總分60分,判為合格。7.3 未發現7.1項者,有單項總分60分,判為不合格。8 檢測記錄和檢驗報告8.1 檢測記錄 見(附錄B)檢測記錄由檢測人員填寫并簽名,確保現場記錄的真實、準確。8.2 檢驗報告 見(附錄A)本著科學、公正、客觀的原則出具檢驗報告,對檢測項目要準確清晰、明確和客觀。報告格式、內容應滿足檢測方法中規定的要求,應提供足夠的信息。9 檢驗儀器及工具9.1 檢驗使用的儀器

34、和工具如表1所示,應有產品合格證,通過計量檢定,其精度和測量范圍應保證所測指標的要求,性能應符合所測性能的特點。9.2 檢驗儀器和工具應按規定檢查和校準。表1 主要檢測設備表 序號名 稱型 號精 度備 注1溫濕度計±0.2,±2%2瓦斯調校裝置全套裝置3聲級計分辨率不低于1dB4卷尺0.1cm5高速風表0.25 m/s6中速風表0.15 m/s7微速風表0.15 m/s8信號發生器范圍:0.2Hz2MHz9數字式萬用表不低于0.5級10照度計0.001LX11接地電阻測試儀0.001歐12電磁波檢測儀13CO鑒定管14CO鑒定器15精密壓力計1Pa16標準溫度計0.217接

35、觸式調壓器范圍:0250V18秒表分度值不大于0.1s190-18V直流穩壓電源20甲烷標準氣樣1.0%CH4,3.0%CH4不確定度為3%21CO標準氣樣2480 ppmAA附錄A (規范性附錄)檢驗報告格式 報告編號: 煤礦在用安全監控系統安全檢驗報告委托單位:_受檢單位:_系統型號:_檢驗類別:_檢驗日期:_(檢驗機構名稱)(公章)注 意 事 項1、報告檢測數據僅對當時狀態負責。2、報告無主檢、審核、批準人簽字無效。3、報告未加蓋XXXX“公章”、“檢測專用章”和騎縫章者無效。4、未經同意,不得復制報告。經同意復制的報告,未重新加蓋XXXX“檢測專用章”者無效。5、報告涂改無效。6、若對

36、檢驗報告有異議,應于收到報告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檢驗機構提出,逾期視為受理。檢驗機構名稱: 檢驗機構地址: 郵 政 編 碼: 電 話: 傳 真: 第一部分 檢驗報告一、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安全檢驗報告委托單位名稱地址設備名稱設備編號型號規格設備狀態制造單位出廠日期安裝日期檢驗類別檢驗地點檢驗日期受檢單位下次檢驗日期檢驗項目檢驗依據存在問題及建議檢驗結論 (檢驗專用章) 年 月 日備注批準: 審核: 主檢:日期: 日期: 日期:二、檢驗設備一覽表檢驗用主要設備和儀器、儀表名 稱管理編號規格型號準確度檢定證書編號有效期至第二部分 監控系統配置布放檢驗一、礦井及監控系統布設概況1 礦井概述: 1.1 礦井位

37、置1.2 資源儲量、礦井開拓、開采方式1.3 瓦斯等級鑒定及煤層自燃發火傾向2 監控系統布設概況2.1 監測監控系統關聯設備明細2.2 監控系統傳感器配置二、機房環境溫度環境濕度溫度變化率大氣壓力電源電壓偏差照明電磁場干擾接地條件三、監控系統分站及傳感器布放檢驗1、監控系統基本配置表 序號設備名稱型號數量生產廠家安標證號1監控系統2主機3打印機4不間斷電源5穩壓電源6信號電纜7分站8傳輸接口9瓦斯傳感器10風速傳感器11風門開關傳感器12負壓傳感器13煙霧傳感器14溫度傳感器15風筒壓力傳感器16饋電狀態傳感器17一氧化碳傳感器18遠程斷電器19設備開停傳感器20避雷器系統2、分站配置布放檢測

38、分站編號安裝位置配置布放是否符合標準備注01020304053、系統傳感器布放配置檢測分站分站號分站端口編號傳感器名稱傳感器是否效驗配置布放是否符合標準分站分站號分站端口編號傳感器名稱傳感器是否效驗配置布放是否符合標準分站分站號分站端口編號傳感器名稱傳感器是否效驗配置布放是否符合標準第三部分 系統功能檢驗一、系統基本功能檢驗1、模擬量、開關量的采集、顯示和報警試驗功能 模擬量開關量單項判定采集功能顯示功能報警功能解除人工報警功能2、存儲和查詢功能試驗功能 內容存儲和查詢功能3、屏幕顯示及打印制表功能試驗實驗內容打印時間圖表質量輸出內容檢驗結果單項判定顯示功能 打印功能定時打印4、人機對話功能試

39、驗檢測項目檢驗結果單項判定菜單功能修改功能操作等級和密碼保護5、自診斷功能試驗制造故障名稱現象修復后現象檢驗結果單項判定斷開傳輸電纜6、系統軟件自動監視功能試驗操作內容現象修復后現象檢驗結果單項判定監控瓦斯7、軟件容錯功能模擬錯誤名稱故障提示內容系統運行情況檢驗結果單項判定鍵盤操作錯誤盤片讀寫錯誤打印機故障8、雙機切換功能切換方式切換前狀態切換后狀態切換時間檢驗結果單項判定手 動自 動9、實時多任務功能工作方式工作時間記錄時間間隔信息保存情況檢驗結果單項判定連續打印連續操作鍵盤10、備用電源試驗性能 內容標準和要求檢驗結果單項判定備用電源試驗二、系統軟件功能檢驗1、一般軟件功能檢驗軟件功能檢測

40、結果單項判定操作管理主菜單分類查詢快捷方式更改存儲內容模擬量曲線顯示模擬量數據表格顯示開關量狀態表格顯示開關量狀態圖與柱狀圖顯示模擬圖顯示報 警存儲記錄打 印中文顯示與打印2、系統顯示功能檢驗顯示功能顯示內容檢測結果單項判定模擬量顯示地點名稱單位報警門限斷電門限復電門限監測值最大值平均值饋電狀態饋電異常報警斷電/復電命令實時曲線超限報警傳感器工作狀態開關量顯示地點名稱開/停時刻狀態工作時間開停次數報警及解除報警時刻狀態圖及柱狀圖模擬動畫顯示通風系統模擬圖相應設備開停狀態模擬量數值設備布置圖顯示傳感器分站電源箱斷電控制器傳輸接口和電纜位置相應位置及運行狀態同坐標顯示模擬量曲線開關狀態圖三、現場風

41、電瓦斯閉鎖試驗模擬量(試驗氣樣: ): 檢測地點: 傳感器編號:傳感器顯示值顯示誤差聲光報警斷電/復電四、系統主要技術指標1、輸入/輸出傳輸處理誤差模擬量: 檢測地點: 分站編號: 項目12345輸入頻率值(Hz)模擬量對應的標準值系統分站顯示值相對誤差(%)系統主機顯示值相對誤差(%)2、最大巡檢周期檢驗項目檢驗結果結論最大巡檢周期3、控制執行時間檢驗項目檢驗結果結論控制執行時間4、存儲時間檢驗項目檢驗結果結論存儲時間5、畫面響應時間檢驗項目檢驗結果結論整幅畫面85%的響應時間其他畫面的響應時間6、電源波動適用能力檢驗項目試驗電壓頻率檢驗結果結論額定電壓允許波動額定電壓的上限值允許波動額定電

42、壓的下限值7、系統軟件死機率檢驗項目檢驗結果結論系統軟件死機率第四部分 系統使用和維護檢驗項目檢驗結果結論礦井應配備瓦斯校準氣樣和校正裝置甲烷傳感器每7天應使用校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一次。每7天應對甲烷超限斷電功能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煤礦安全監控系統的分站、傳感器等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個月12個月,應升井檢修。每天應使用便攜式甲烷檢測儀或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報警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應在24h內處理,在故障期間應有安全措施。壓力、風速、溫度、一氧化碳傳感器按使用說明書進行調校。開停傳感器、風門開關傳感器、饋電狀態傳感器出現故障,應在24h內處理。拆除或改變安全監控

43、關聯設備,需要安全監控設備停止運行時,應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第五部分 管理檢驗項目檢驗結果結論礦井應建立安全監測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配備必要的值班人員、維護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礦井應建立以下制度:a)監控儀表計量檢驗制度;b)儀器調校制度;c)維修維護制度;d)中心站管理制度。礦井應繪制安全監控設備裝置布置圖和接線圖,圖上應標明傳感器、聲光報警器、接線、斷電器、電源、中心站等設備的位置、接線、斷電范圍、傳輸電纜等,并根據實際布置及時修改。礦井應建立相關臺帳、記錄和報表:a)安全監控設備臺帳;b)安全監控設備故障登記表;c)檢修記錄;d)巡檢記錄;e)傳感器調校記錄;f)中心站運行日志;g)安全監控日報表,且應報礦長和技術負責人審閱;h)報警斷電記錄月報;i)甲烷超限斷電閉鎖和甲烷風電閉鎖功能測試記錄;j)安全監控設備使用情況月報等。圖紙、技術資料保存時間應不少于兩年。第六部分 系統存在問題及建議(以下空白)BBC附錄B (規范性附錄)煤礦安全監控系統評分標準及辦法B.1 煤礦在用安全監控系統檢測評分標準(如表B.1所示)表B.1 煤礦在用安全監控系統檢測評分標準表礦井名稱: 礦井得分: 檢驗結果:序號項目名稱標準分實際分折算系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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