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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    我國融資租賃行業稅收政策研究    林民悅摘 要:融資租賃是以設備為載體,集技術與貿易、融資與融物于一體的新型金融產業。因其對設備投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產業結構調整方面所體現的巨大作用,而被廣泛關注。我國融資租賃業也已在曲折中發展了近三十年,但整個相關外部環境體系仍不夠健全,尤其是關于稅收政策方面,仍處于不斷探索的階段。有關于融資租賃業務的交易結構及法律關系都較為繁雜,決定了其對外部環境構建的較高要求。我國現行稅收政策在多方面體現出不協調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約了融資租賃業的運行與發展。因此,融資租賃租賃稅收政策改革以滿足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顯得迫

2、不及待。關鍵詞:融資租賃;流轉稅政策;所得稅政策一、我國融資租賃稅收政策的現狀當前企業所得稅方面融資租賃業務主要參考的稅收政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及第五十八條、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行為有關稅收問題的公告。在相關實務操作中,融資租賃遵循的是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租賃過程中,租賃設備將相關風險和報酬已實質性轉移給了承租人,故租賃設備將由承租人計提折舊,并不允許直接扣除租金。同時文件約定若融資租入固定資產需以租賃合同所約定付款總額及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相關費用之和作為計稅基礎;若租賃合同未約定付款總額,則以該

3、資產公允價值及承租人于簽訂融資租賃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相關費用之和作為計稅基礎。二、我國融資租賃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在以上將融資租賃行業在流轉稅及所得稅方面的相關政策都簡要進行陳述后,我們將對現行政策存在的問題進行簡要探討。(一)融資租賃流轉稅政策存在的問題1、稅收政策制定缺乏預見性,造成售后回租業務一時停擺近些年來,流轉稅政策變化頻繁,企業難以在一段較長時間內妥善安排公司生產經營,同時需要花費較多的精力去不斷研習新出臺稅務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干擾到企業的日常經營。誠然,落于時代與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是需要不斷進行更新修正的,然而在具體過程中,我國的稅收政策制定的時候卻往往缺乏預見性及前瞻性,不能很好的

4、預估納稅人對稅收政策理解上的偏差而不斷出具新的補充條例;另外,也缺乏出臺稅收政策對相關納稅企業行業的生產經營可能造成的影響的預見性,造成對企業的巨大干擾。財稅37號文發布后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及價外費用為基礎進行銷售額的計算,并不能扣除本金。2、現行稅收政策可能會導致融資租賃企業稅負上升相較于現如今增值稅采用的是17%的增值稅稅率,并通過采用超過實際稅負率3%部分即征即退的原則,希望以此來在營改增同時保證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這一問題不斷受到質疑,如果在沒有即征即退政策的前提下,因為以前是實行差額以5%稅率計算營業稅,而現如今是差額以17%抵扣,分母沒有變化,而稅率卻大幅上漲,將會導致

5、行業稅負上漲。而“即征即退”優惠政策在106號文中明確規定將延續至2015年12月31日,所以之后如不繼續施行該政策或采取其他措施,必將導致行業整體稅負大幅上升。另外,即使采用實行實際稅負率超過3%部分即征即退原則,因為計算實際稅負率的基數將是所有的銷售收入,而不是以前計算繳納營業稅的差額,所以即使是5%稅率計算出的營業稅也會小于3%計算出的實際稅負。同時,在實行增值稅超額部分“即征即退”優惠政策的時候,基于三稅計算而導致大幅上漲的附加稅費并不能享受該優惠。故營改增能否真的降低行業稅負,這有待商量,具體會在下一節進行舉例探討。(二)融資租賃所得稅政策存在的問題企業所得稅方面涉及到融資租賃的內容

6、目前主要存在于提供對包括加速折舊在內的稅收激勵政策、建立完善租賃風險準備金制度以及各類租賃公司內部政策不一帶來的不公平方面的探討。1、現行所得稅政策缺乏針對融資租賃行業的激勵規定根據國外融資租賃業的發展經驗,從稅收角度給予融資租賃行業適度刺激是相當必要的。這是基于政府及監管層面對于融資租賃這類新融資方式及其對于經濟發展重要性的認可而言,并不是對其單純的特殊照顧。一方面,我們在之前討論過融資租賃是具有融物功能的,它所涉及到的設備也通常較為先進并有利于產業的升級;另一方,租賃交易所涉及到的承租人也來自于各行各業、包羅萬象,通過適度優惠,讓租賃企業將其定向受讓給相應行業企業,對于扶持該行業的發展格外

7、有幫助。2、現行所得稅政策對融資租賃企業區別對待,造成稅負不公現行的在企業所得稅政策上的不公主要體現在金融租賃企業與其他融資租賃企業之間。在貸款損失準備金方面我們已經提到,金融租賃企業與其他的融資租賃企業存在著政策上的不一,金融租賃企業可以如同其他金融企業一樣提取相應的貸款損失準備金,并在涉農及中小企業方面可以以更高比率進行提取,而其他融資租賃企業卻不在現有金融企業范疇之內,因而不能適用該政策。同時,在承租方向融資租賃公司交易過程中,所支付的利息費用稅前扣除方面,也存在著巨大的不同。承租人向金融租賃公司交易所支付的利息支出,因其作為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按照規定全額在稅前列支。而在向其他融資租賃

8、公司交易中,所發生的利息支出卻只能按照金融業同期同類利率進行計算并部分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稅前列支,這也讓融資租賃行業內部經營方面促成了巨大的不公平競爭,不利于融資租賃行業的進一步發展。三、結語在過去的近三十年間,融資租賃業在我國經歷了一個從無到有的發展過程;相應地,我國企業也經歷了一個不知融資租賃為何物到積極采用融資租賃為企業經營服務的過程。然而,雖說融資租賃對于企業設備技術更新、產業結構調整、中小企業發展、國民經濟發展等方面存在著巨大的作用,但整個融資租賃行業在我國的發展仍然較為緩慢,積極探索一個發展的突破口顯得迫在眉捷。在研究我國融資租賃行業稅收政策可健全行業外部環境、推動行業快速發展的

9、意義前提下,本文首先在融資租賃功能機理的理論基礎上概述了我國融資租賃及相關稅收政策的發展與現狀;其次,從理論與案例角度分析了我國現階段融資租賃稅收政策方面存在的問題;然后,對國外融資租賃行業繁榮國家在稅收政策制定方面的做法及成功經驗進行借鑒;最后,根據上述存在的問題分析及國外成功經驗借鑒,對我國融資租賃稅收政策的完善提出了相應的建議,以進一步促進融資租賃行業的發展。本文相信,為了引導融資租賃健康有序的進一步發展,稅收政策的變革應該建立在一定長遠的目標之下,并根據現時問題從各個方面進行適度調整,也要有一定在整體稅制改革的背景下針對該行業設立一些過渡措施以便能周全現實中出現或可能出現的實際問題,從而為我國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及其職能的實現提供一個公平、利好、規范的平臺。(作者單位:云南財經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參考文獻:1 安明姬,2014:基于當今經濟形勢下的融資租賃現狀研析,經濟管理者第3期,第76頁。2 陳少英,2012:融資租賃的“營改增”問題,法學第7期,第20-27頁。3 董斌,2013:“營改增”對融資租賃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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