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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god will not treat hardworking people badly, nor will he sympathize with fake hardworking people. it knows how hard you work.勤學樂施積極進取(頁眉可刪)2021年勞動合同匯編九篇 勞動合同 篇1甲方(用人單位)名稱:貴州_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乙方(勞動者)姓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雙方應當依法遵守本勞動合同所列條款。一、合同類型和期

2、限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種)工作,擔任職務。工作地點位于。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和工作地點。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第三條 甲方實行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不能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的,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同意后,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或不定時工作制。

3、因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依法支付乙方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四、勞動報酬第四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為元/月。第六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五、社會保險第九條 甲方應按國家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

4、甲方應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第十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勞動工具,督促乙方遵守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勞動安全和職業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第十一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乙方,不得隱瞞或者欺騙。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乙方在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乙方。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發現職業病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甲方。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章和第四章的規定執行。八、其他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均完全理解并同意本合同上述所有條款。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

6、名)簽訂日期:年 月 日乙方:(簽名)簽訂日期:年 月 日勞動合同 篇2甲方(實習單位)名稱:企業類別:法定代表人:職務:乙方(實習生)姓名:年齡: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戶籍所在地:現住址:學生所在學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備案號:根據民法通則、勞動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第一條 協議期限本協議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二條 實習崗位甲方按乙方實習內容及要求,安排在_崗位實習,乙方應按學校的教學內容及實習要求,努力完成實習任務。第三條 實習報酬或實習補助甲方應與乙方學校協商確定乙方實習期間的報酬或實習補貼。具體支付辦法和標準約定如下:

7、_。第四條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時間。(二)甲方保證乙方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各種休息、休假。(三)甲乙雙方的具體約定:_。第五條 保險福利待遇(一)乙方在實習中發生人身傷害,由甲方負責。(二)其他保險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一)在實習期間甲方應根據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衛生的實習條件,為乙方配備必須的勞動防護用品。(二)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實習學生不得從事特種作業。(三)甲方不得安排18周歲以下的學生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工

8、作。(四)甲方不得安排女實習生在經期從事高溫、低溫、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五)乙方在實習工作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人身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檢舉或控告。第七條 勞動紀律(一)甲方有權按照國家及本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實行管理。(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第八條 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可以變更或解除;(二)雙方就本協議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_.(三)本協議到期即終止,不得續訂。第九條 違反本協議的責任及其雙方約定

9、的其它事項:_。第十條 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先經企業調解委員會或實習學生所在學校進行調解,調解未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程序辦理。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勞動合同 篇3甲方:乙方:茲有乙方承包_有限公司焦爐尾氣綜合開發利用項目生產性輔助用房、檢修庫工程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雙方簽定勞務項目承包合同如下:一、勞務承包項目:生產性輔助用房、檢修庫二、承包期限:20_年_月_日20_年_月_日三、承包費用:鋼筋每平方米40元(包括人工費、鋼筋制作機械

10、、扎絲、焊條、鋼筋對焊和素焊、二次澆筑)、基礎鋼筋制作安裝毎噸500元。四、承包工程量:生產性輔助用房和檢修庫設計圖所包攬的主體結構工程.五、承包費支付方式:乙方完工后經由甲方驗收合格,甲方以現金或支票方式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與乙方,剩余20%竣工驗收后一次付清。六、所有施工工程量及費用按設計圖紙結算。七、承包期內乙方的職責、任務和要求:(一)、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和服從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校園管理規定和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甲方的公共財物和設施及環境。(二)、在承包期內,對所需人員的聘用、教育管理制度和對聘用人員的報酬待遇,由乙方自主負責決定。在承包期內乙方及所聘人員所

11、發生的勞務糾紛、工傷、病殘和安全事故及處理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三)、具體職責、任務和要求:1、嚴格按照設計圖及國家相關質量驗收規范施工作業。2、乙方對鋼筋制作質量負責。若由于質量問題發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3、乙方負責自有作業人員的安全衛士健康問題,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操作規程操作機械,若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甲方。因遲報或瞞報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4、乙方務必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所承包的施工任務,必須在20_年2月8日前完成生產性輔助用房和檢修庫的主體結構工程。5、在施工工期內,乙方要加強其自有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自我保護意識教育,時刻注意并確保用電用水安全,共同創建優質健康的工作環境

12、,達到安全文明施工。八、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合同已經雙方認真研究,慎重考慮而達成一致,均必須共同遵守,需要變更、解除或終止,必須經雙方協商并一致同意,未經雙方協商并一致同意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九、違約責任:(一)、甲方無故不按時向乙方支付承包費用,按承包費的5%向乙方支付滯納金。(二)、如乙方未按職責、任務和要求履行職責,完成任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新整改,如整改無效,甲方有權按不底于承包費總額的5%扣減當月承包費。(三)、乙方及其所聘人員對甲方公共財物、設施、設備和環境造成損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單方面變更、解除或終止的,各自向對方按合同期內

13、承包費總額的20%支付賠償金。十、未盡事宜: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條款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相悖的,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十一、本合同一式四分,甲、乙雙方各持一分;甲方存檔一分;財務部門備案一分。甲方負責人簽字 : 乙方負責人簽字(印鑒):(蓋章) 住址: (蓋章) 住址: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年 月 日 年 月 日勞動合同 篇4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職務:電話:乙方:年齡:性別: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自_ 年_ 月_ 日起

14、至_ 年_月_ 日止。第二條 工作崗位乙方在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第三條 工資報酬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小時工資報酬不低于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具體支付辦法約定如下:_。第四條 工作時間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_ 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安排:_。第五條 福利待遇約定如下:_。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一、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培訓,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所從事工種的需要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二、 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三、 乙方因

15、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二、 本合同期滿,自行終止。三、 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1、_。2、_。3、_。4、_。5、_。四、 雙方就解除本合同有關經濟補償的約定如下:1、_。2、_。3、_。五、 雙方就本合同的終止條件約定如下:1、_。2、_。3、_。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一、 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為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有過錯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約定如下:_。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具體賠償辦法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三、 因不可抗拒原

16、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第九條 雙方需約定其它事項_。第十條 其他事項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勞動合同 篇5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甲乙雙方就兩者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事宜,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一、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解除事宜,達成了一致性的意見。雙方確認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解除性質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二、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為 年 月 日,工資結

17、算截止最后工作日,社保及公積金截止到 年 月。三、在公司規定的離職截止日期前,未辦理任何離職手續就擅自不到崗,將按公司規定視為曠工;曠工超過2個工作日將以嚴重違反公司休假和考勤制度為由被開除。此種情形公司將不再承擔任何經濟賠償/補償金。四、乙方在職期間的年假已經休完,在職期間的各種福利待遇已經享受完畢。五、甲方愿意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相應費用:1、根據乙方在甲方處工作年限,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為n+1個月的工資,計 (大寫 )元;鑒于乙方在甲方處的工作年限已達十七年,現甲方同意另行向乙方支付相當于四個月工資的特殊津貼,計 (大寫)元。以上兩項共計人民幣 (大寫)元。3、支付時間為工作交

18、接完成后十五日內,支付方式為通過銀行轉帳的方式,打入乙方在職期間的工資卡里。4、本協議簽訂之前甲乙雙方均已了解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上述費用包含了乙方所應得的法定經濟補償金、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可能享有的其它經濟性權益、乙方的一些未結費用以及乙方與甲方存在一些爭議但在解除合同時已經達成一致性意見,可是又不宜于明確列出的其它費用等,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已無任何勞動糾紛。5、如果乙方不能完成工作交接,則甲方有權暫扣乙方的上述費用,直到乙方完成工作交接之后再行支付。六、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皆負有保密責任,雙方皆不得擅自泄露。乙方對在職期間所接觸到的甲方經營信息,負有保密責任。本協議簽訂后,乙方不得散布對甲方的任

19、何負面信息或評論。七、本協議一式兩份,于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甲方: 乙方:時間: 時間:勞動合同 篇6一、用人單位提供培訓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二、用人單位需要員工保密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

20、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第二十五條 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總之,除了上述兩種情形用人單位可以約定違約金之外,勞動合同中其他任何約定違約金的條款都是違法的,勞動者應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聘請專業律師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1、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

21、賠償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但不滿一年位于勞動者訂立勞動的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2、支付未簽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在一個月的“寬限期”內,如果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超過一個月的,由于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須依法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風險: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除了要支付上述賠償,還需要承擔其他風險: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成立的風險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

22、期限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勞動合同法實施后,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就視為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2、未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隨時走人,將導致企業內部人員的流動性,這種流動對企業制度管理不利,對企業文化更是致命。3、未簽勞動合同不能對涉及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勞動者進行有效約束。勞動合同 篇7甲方:_乙方:_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第一條 協議范圍內,雙方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范地服務消費者,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邀請乙方加入_公司的服務絡,邀請乙方

23、在_省(市、自治區) _市(地區) _ 縣(區)_地點專屬性經營(_)品牌_系列服務。第二條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在于確保甲、乙雙方忠實地履行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職責和權利。乙方作為單獨的企業法人或經營者進行經濟活動。因此,他必須遵守對所有企業法人或經營者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商業要求。第三條 有效期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甲乙兩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協議提出延長協議合作,可以續簽_合作協議書。第四條 甲方為使乙方所轄區域更好運營,開發和提供適銷服務,保證服務質量符合標準,合理定價,最大限度保證乙方的服務。在本協議期間,甲方承

24、諾,積極協助承擔市場物流、組織功能乙方按甲方規劃進行市場設計和拓展市場絡。甲方承諾在乙方要求下:1、甲乙雙方需共同協議服務流程,在服務過程中雙方必須就每次交接的內容交接清楚,每次交接必須就所交接訂單簽字確認,保證交接過程中貨品的包裝完整;2、甲方需要保證和乙方在商定的按期業務量內提供免費服務,乙方需要保證在對應業務量的相應合作優惠;3、乙方提供服務要保證相關服務質量,在銷售質量問題附件中明確相關質量問題的解決方案;4、甲方承諾與乙方合作中,秉承誠信原則,確保協議范圍內的單一供應(但乙方無法完成業務量為例外),若乙方發現甲方有任何違規行為,可立即終止與甲方合作;5、甲乙雙方若在合作中產生分歧需要

25、終止合作,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6、乙方為甲方提供適當的培訓和輔導。作為市場開發和業務開展必備條件,以保證整個系統持續統一。甲方負責組織品牌宣傳,最大限度地支持乙方的經營。甲方在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第五條 如雙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協議的履行可以終止。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30天內或通訊障礙消除之日起_15_天內以書面的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他在上

26、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協議中獲益。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第十條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第十一條 協議簽署地為西寧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復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

27、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_公章: _簽定日期:_乙方: _公章: _簽定日期: _勞動合同 篇8一、員工拒不返還用人單位財物怎么辦我是一家公司的人力資源部主管,我們公司與一名員工簽訂了為期3年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該員工擔任市場部客戶經理。合同期滿前一年,該員工通知我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公司同意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并于20_年1月17日為其辦妥離職手續。但很快公司就發現該員工仍占有代收的公司銷售款18萬元,2月25日、4月1日、4月28日公司三次致函該員工,要求其盡快返還代收的公司銷售款,但未收到該員工的答復和還款,我公司于20_年5月上旬提起仲裁申請。請求該員工返

28、還占有的公司銷售款項18萬元,仲裁委員會以該案不屬勞動糾紛為由不予受理。20_年5月中旬,公司又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以勞動糾紛立案受理。20_年7月,我公司收到法院的判決,該判決以超過仲裁時效為由駁回了我公司的訴訟請求。我想咨詢一下:1.這個案子到底是不是屬于勞動爭議案件?2.我公司在發現該員工侵占了銷售款后一直同其交涉,并在5月上旬提起仲裁,怎么就超過仲裁時效呢?解答分析首先,該案件屬于勞動爭議案件,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予受理的理由是錯誤的。其次,你公司提起仲裁超過了仲裁時效。你公司在發現員工侵占公司銷售款后,雖然一直同其交涉,敦促其還款,但公司并未在勞動法規定的仲裁時效中提起申請,在爭議發生

29、后六十日內提起仲裁申請,而是在雙方爭議發生后三個多月(即20_年5月上旬)后,才提起勞動仲裁。在這里,我們也建議相關公司,在處理因員工拒不還返用人單位或個人財物發生的爭議時要特別注意兩點:一是確定是勞動爭議還是普通民事爭議;二、如果是勞動爭議,一定要在勞動仲裁時效內提起勞動仲裁。千萬不要把這類糾紛一律當作普通民事糾紛來對待,一定要在爭議發生后六十日內提起仲裁申請。相關法律規范勞動關系解除或終止后,員工有時拒絕返還其占有公司的財產,例如代收的銷售款,工作用的手提電腦等等。因員工拒不還返用人單位或個人財物的爭議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比較模糊,也沒有全國統一使用的標準。根據20_年2月6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

30、院民一庭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占有對方財物的行為與勞動權利與義務相牽連的,應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勞動者或用人單位占有對方財物的行為,與勞動權利義務沒有關系或屬非法占用或臨時占用,因此發生爭議的,不作為勞動爭議案件。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員工拒不返還公司財物在司法實踐中是作為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也就是說適用六十天的仲裁時效。二、單位對員工處分是勞動爭議嗎?我是一家單位的人事主管。我們單位有位員工,最近經常在工作時間打瞌睡,在單位中造成比較壞的影響。單位領導對其作了警告處分并在全單位公示。公示后,該員工立即找到單位領導,說單位無權這么做,并揚言要向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31、。我們單位新成立,還未制訂相關的規章制度,對該員工的處分確實“無法可依”。我們現在都有些擔心,怕他真的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我想咨詢一下,碰到這種情況,我們該如何處理?解答分析你單位對該員工作出的警告處分并未導致勞動合同解除、變更,或經濟扣罰影響該員工基本生活。根據相關的規定,這是不作為勞動爭議案件處理的。通常情況下,若該員工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是不予受理的。單位對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員工作出懲誡處分,是用人單位維持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一種手段,也是企業的內部生產經營管理行為。一般情況下,司法行政機構是不會對該行為干預的,除非該行為影響到雙方勞動合同的履行或經濟扣罰影響勞

32、動者基本生活。這里,也建議貴公司盡早制訂相關的規章制度,使勞動者知曉自己行為的準則,以減少不必要的爭執,我想這對貴公司的管理是非常有益的。相關法律規范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五)條對該問題作了十分明確的界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因單位處分發生爭議的,是否作為勞動爭議案件應區分情況:單位處分雖涉及經濟扣罰等內容,但屬于特定性、階段性的,不涉及勞動合同的解除、變更的,單位有權對勞動者進行管理,不宜作為勞動爭議案件;用人單位作出的處分涉及勞動合同的變更或解除的,或者經濟扣罰影響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則因此類處分引起的爭議可作為勞動爭議案件。”三、公司間協議能禁止員工流動

33、嗎?我現在遇到了一個很麻煩的問題,想請教一下專家。 我把問題簡述如下: 這個問題牽涉到三方:a公司,b公司,和我本人。我原來在a公司工作,現在離開了a公司,想去b公司。b公司的總經理原來也曾經是a公司的總經理,后來他離開了a公司,離開的時候被迫與a公司簽訂了一項協議,內容是b公司不得雇傭a公司的員工。所以a公司現在不允許我去b公司,如果我去的話,就要把b公司和我告上法庭。b公司簽訂這項協議的時候并沒有讓我們知道,事后也一直沒有讓我們知道,也就是說這份協議在第三方不知情的情況下侵害了第三方的權利-擇業權。還有,我是離開了a公司一個月以后才去b公司的,也就是說我去b公司的事后已經與a公司無關了,已

34、經不是它的員工了。請問這樣的協議是否合法?解答分析首先,a與b公司之間的合同不能讓不是合同當事人的第三人承擔任何的義務。合同是簽訂雙方意思達成一致的結果,合同中的條款對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有約束力,合同的當事人應該依據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履行,同時享有合同所約定的權利。合同中不能對于他人的義務作出約定。其次,合同規定:“b公司不得雇傭a公司的員工”,在該條款中,承擔義務一方是b公司,而享有權利一方是a公司。通俗地講,b公司必須做到不用a公司的員工,這是因合同而引起的b公司不能做某事的一個要求;a公司則相反,他享有b公司不能為的利益。在這條中,沒有涉及他人的義務,完全是b公司的義務。所以a公司是不能

35、要求被雇傭的員工承擔責任的。再次,仔細分析該條款,覺得似乎有漏洞:b公司不得雇傭a公司的員工。案例中的勞動者在問題中說他現在已經離開了a公司,換句話說,他已經不是a公司的員工了,那a公司既不能要求該勞動者不得去b公司,也不能向b公司主張什么權利了,因為b公司也沒有違反合同,他招用的是一個“自由人”。如果不發生什么欺詐、脅迫之類的法定事由,a公司與b公司的合同大體應是有效沒錯,可是從上面的分析來看,覺得a公司簽訂這個合同條款已意義不大,因為很少有人會在a公司工作著同時再去b公司工作。由此可見,制訂合同時應該仔細斟酌,特別是一些摸棱兩可的用語必須不用。如今社會不斷發展,合同制訂已得到大多數大型公司

36、的重視,不過一些中小企業和一些初開展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開展一些合同項目時缺乏經驗,甚少注重合同用語,口頭語偏多,想到什么寫什么,往往使得合同層次混亂,語義模糊,應該引以為戒。四、職工沒有完成任務 公司不能直接辭退“我是武漢某公司銷售代表,因連續3個月沒完成公司指標,被公司辭退,這一做法合法嗎?”解答分析何為“不能勝任工作”?根據勞辦發1994289號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解釋,不能按要求完成勞動合同約定的任務或者同工種、同崗位人員的工作量為“不能勝任工作”。因此,用人單位不能故意提高定額標準使勞動者無法完成。勞動者即使不能勝任工作,也不能直接被辭退。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

37、如果勞動者仍然不能勝任工作,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法律規范勞動法第26條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五、經營狀況不好就可以裁員嗎?我是it行業的技術人員,20_年,我被某絡公司聘用為該公司技術工程師并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20_年12月31日止。然而今年上半年,公司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公司決定采取裁員措施。不久公司制定并公布實施了公司裁員規定,該規定要求各部門主管對本部門員工進行業務考核,以考核結果為參考按原有員工的40%上報裁減員工名單,并提到:“在公司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

38、難時,公司可以裁減人員,但應提前30日通知被裁減員工,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發給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該規定正式出臺后,各部門均裁掉了40%的員工,我是本部門中被裁減的一員。這個月,公司的人事部找我談話,解釋裁員是迫于公司的經濟狀況,是公司經濟裁員,并告知30天后雙方勞動關系解除,公司會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發放相應的經濟補償金。聽了這些話,我也覺得很委屈,我在公司工作至今一直盡心盡力,我想咨詢一下,公司這樣裁員合法嗎?解答分析你公司的裁員符合法律規定的經濟性裁員的條件,但公司的裁員程序卻不合法,該行為屬于任意裁員,因此你公司應當撤銷其裁員決定,繼續履行與你的勞動合同。所謂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瀕臨破產

39、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為改善生產經營狀況而辭退成批人員。經濟性裁員是用人單位克服經營困難的內在需要和通常作法,法律予以允許。但裁員同時涉及到被裁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為了平衡用人單位與被裁勞動者兩者的權益,法律對用人單位裁員作了一些適度的限制。我國經濟性裁員的條件是: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如果不具備裁員條件,在裁員程序中將會被工會或者全體職工及勞動行政部門駁回;如果具備了裁員條件而不符合裁員的程序,勞動者可以通過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的方式使裁員決定被撤銷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相關法律規范企業經濟性裁減人員規定第四條

40、規定,我國經濟性裁員的程序是:“(1)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并提供有關生產經營狀況的資料;(2)提出裁減人員方案;(3)將裁減人員方案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4)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以及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并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5)由用人單位正式公布裁減人員方案,與被裁減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減人員本人支付經濟補償金,出具裁減人員證明書。”勞動合同 篇9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序包括勞動者行使一般解除權和行使特別解除權兩種情形。1、勞動者行使一般解除權的條件和程序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

41、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勞動者如要解除勞動合同,除通過與用單位協商一致后解除和依法行使即時解除權外,只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知用人單位,即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本條規定了勞動者的辭職權,同時也規定了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和程序。勞動者行使一般解除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無須任何實質條件,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用人單位,以使用人單位進行必要的準備,避免影響其生產和經營,且應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承擔責任。勞動者的辭職權,亦即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權利的一項具體化權利,是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的一項基本權利。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了勞動者自主選擇職業的權利的肯定和具體化。此條文規定的目的在于保護勞動者在勞動關系中的弱者地位,維護勞動自主的權利。勞動力是勞動者用以謀生并且儲存和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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