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Lifting Appliances Periodical InspectionRegulati on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2016年3月23日2008年8月7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頒 布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TSG Q70152008)。 2012年12月,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特種設備局)向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以下簡稱中國 特檢院)下達了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以下簡稱規則)修訂起草任務書。2013年1月,中國特檢院組織有關專家成立了起草組,并在河南省鄭州市召開了起草組第一 次工作會議,討論了規
2、則的修訂原則、結構框架、主要內容等,就起草工作進行了具 體分工,確定了時間進度要求。2013年3月,起草組在上海市召開了第二次工作會議,對規則草案進行了研討和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見稿。2013年3月28日,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以質檢特函201316號文征求基層部門、有關單位、專家及公 民的意見,同時提交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安全技術委員會起重機械分委會(以下簡稱安委會)審議。2013年6月,起草組在江西省南昌市召開了起草組第三次工作會議, 對征求到的意見和安委會專家審議意見進行了研討和處理,并相應地調整了規則有關內容,形成了報批稿。2013年6月28日,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將規則修訂內容 中有
3、關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檢驗項目、內容、方法和要求等以質檢特函201334號文的形式予以發布。2014年9月,根據國家行政許可改革的有關要求以及特種設備目錄調整情 況,起草組又對本規則進行了修改,于2014年10月再次提交安委會審議。根據審議意見,起草組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討,對規則進行了修改,于2015年2月形成了報批稿,上報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2016年3月23日,由國家質檢總局批準頒布。本規則修訂增加了大型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和簡易升降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明確了首次檢驗的要求,調整了定期檢驗的范圍,完善了部分檢驗項目、內容和方法,更新了有關內容,為更好地指導和規范起重機械定期檢
4、驗工作提供了依據。本規則主要起草單位和人員如下:上海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湯曉英吳峰崎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錢夏夷河南省特種設備安全檢測研究院雷慶秋中國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錢劍雄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葉助光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雷鵬上海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彭 力中船第九設計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朱云龍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劉德民重慶市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易水洪江西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研究院劉少斌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無錫分院孫小偉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佛山分院李 松洛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所郭鵬偉新鄉市特種設備檢驗所宋耀國上海振華重工 (集團) 股份有限公司熊衛國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秦緒
5、起上海寶松重型機械工程 ( 集團)有限公司陳福泉山東電力建設第二工程公司田福興中國一冶機械化施工分公司車友山中國石化集團第二建設公司賈桂軍國家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尚 洪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 (1)附件A實施首次檢驗的起重機械目錄 (6)附件B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大型起重機械目錄 (7)附件C起重機械定期(首次)檢驗項目和要求 (8)附件D起重機械定期(首次)檢驗申請表 (37)附件E起重機械定期(首次)檢驗申請反饋單 (38)附件F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 (39)附件G起重機械定期(首次)檢驗報告 (41)相關規章和規范歷次制(修)訂情況 (52)起重機械定期檢驗規則第一條 為了規范起重機械定
6、期檢驗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定,制定本規則。第二條本規則規定的定期檢驗,是指在起重機械使用單位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以下簡稱維保)和自行檢查(以下簡稱自檢)的基礎上,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核準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以下簡稱檢驗機構),依據本規則 對納入使用登記的在用起重機械按照一定的周期進行的檢驗。首次檢驗是指在起重機械使用單位自檢的基礎上,由檢驗機構依據本規則對不實施安裝監督檢驗的起重機械,在投入使用之前進行的檢驗。第三條 本規則適用于特種設備目錄范圍內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和首次檢驗。實施首次檢驗的起重機械范圍 按照
7、實施首次檢驗的起重機械目錄(見附件A)。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大型起重機械,具體范圍按照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大型起重機械目錄(見附件B),其首次檢驗項目應當包括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相 關內容。在附件B中的以下起重機,其定期檢驗應當包括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相關內容:(一) 按照起重機械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監督檢驗規則(TSG Q7016- 2016)要求 實施了監督檢驗的;(二)按照本規則要求實施了首次檢驗的;(三)符合本規則第二十三條要求的。第四條 在用起重機械定期檢驗周期如下:(一) 塔式起重機、升降機、流動式起重機每年1次;(二)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纜索式起重機、桅桿式起重機、
8、機械式停車設備每2年1次,其中涉及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 ,每年1次。注1 :定期檢驗日期以安裝改造重大修理監督檢驗、首次檢驗、停用后重新檢驗的檢驗合格日期為基準計算,下次定期檢驗日期不因本周期內的復檢、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檢驗而變動。第五條 起重機械定期檢驗、首次檢驗的項目和要求,按照起重機械定期(首次)檢驗項目和要求(見附件C)。本規則檢驗項目中含吊具(注2)和軌道(軌道基礎除外)的檢驗,不含索具(注3) 的檢驗。起重機械上所附設的升降裝置和用于安裝修理等用途的起重設備,作為整機的附屬裝置隨同整機 一同檢驗,其檢驗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注2 :起重機械吊具,是指用于將需要吊運的重物與起重機械
9、承載鋼絲繩(或者鏈條)聯結起 來,以實現吊運目的的起重機械部件,屬于起重機械本體的一部分,如起重機械吊鉤、抓斗、電 磁吸盤、集裝箱專用吊具等。注 3 :起重機械索具,是指吊具與吊運重物有效聯結的輔助用具,如用于捆綁重物并聯結吊 鉤的繩索、吊帶、鏈條等。第六條 使用單位對提供的資料的正確性、 真實性負責; 檢驗機構對檢驗結論負 責。第七條 實施首次檢驗的起重機械, 其產權單位應當在使用前向產權所在地的檢 驗機構申請首次檢驗。 實施定期檢驗的起重機械, 其使用單位應當在起重機械檢驗合 格有效期屆滿前 1 個月向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第八條 申請檢驗時,使用單位應當填寫起重機械定期 ( 首次) 檢驗
10、申請表 (見 附件 D) 。檢驗機構接到申請后,應當在 5 個工作日內出具起重機械定期 (首次)檢驗 申請反饋單 ( 見附件 E) ,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資料。申請首次檢驗的起重機械,其產權單位還應當提供以下資料:( 一) 產品設計文件 ( 總圖、主要受力結構件圖、電氣原理圖、液壓或者氣動系統 原理圖、使用說明書等 ) ;( 二 ) 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 包括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等 ) ;( 三) 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 、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整機型式試驗證書 ( 必要時提 供型式試驗報告 ) ;( 四 ) 安全保護裝置和電動葫蘆的型式試驗證書 ( 必要時提供型式試驗報告
11、 ) ;( 五) 整機船運證明、照片等資料 ( 以整機滾裝形式出廠的起重機械 ) 。前款要求的資料凡提供復印件的,應當加蓋申請單位公章。注 4 :以整機滾裝形式出廠的起重機械,應當在其質量證明書中注明“整機滾裝形式出廠”。第九條 檢驗前,使用單位應當按照 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的有關安全技術規范 和本 規則附件C的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維保和自檢,并且作出記錄,記錄應當經使用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簽署意見。第十條 現場檢驗時,使用單位應當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交起重機械上次檢驗報告及使用登記證,上次檢驗周期內的維保、 修理 (如有)和自檢記錄,以及檢驗工作需要的其他相關資料;( 二) 需要拆卸才能進行檢驗的
12、零部件、 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 ,按照要求進行拆卸; ( 三) 將起重機械主要受力結構件、主要焊縫、嚴重腐蝕部位,以及檢驗人員指定 部位和部件清理干凈;(四)需要登高進行檢驗的部位(高于地面或者固定平面 2m以上),采取可靠的登 高安全措施;( 五) 安全照明、工作電源滿足檢驗需要;( 六 ) 需要進行載荷試驗的,配備滿足檢驗所需的載荷;( 七 ) 現場的環境和場地條件符合檢驗要求,沒有影響檢驗的物品、設施等,并且 設置相應的警示標志;( 八 ) 需要進行現場射線檢測時,隔離出透照區,設置安全標志;( 九 ) 防爆設備現場, 具有良好的通風, 確保環境空氣中的爆炸性氣體或者可燃性 粉塵物質濃度低
13、于爆炸下限的相應規定;( 十 ) 落實其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防護措施以及輔助工具。第十一條 檢驗機構應當依據本規則, 制訂包括檢驗程序、 檢驗項目、 檢驗方法 和要求、檢驗記錄等在內的檢驗方案 (檢驗作業指導書 ) ,用于指導具體的檢驗工作。 檢驗方案由檢驗機構的技術負責人批準。檢驗程序至少包括檢驗前準備、現場檢驗、檢驗結果匯總、結論判定和出具檢驗 士旦小牡 報告等。第十二條現場檢驗時, 使用單位的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人員和相關人員應當到場配合、協助檢驗工作,負責現場安全監護。檢驗人員在檢驗現場,應當認真執行使用單位有關動火、用電、高空作業、安全 防護、安全監護等規定,配備和穿戴檢驗必需的個體防護用
14、品,確保檢驗工作安全。檢驗人員到達檢驗現場, 應當首先確認使用單位的檢驗準備工作。對于檢驗前準備工作不足,實施檢驗不能得出完整結論、現場不具備安全檢驗條件、開展檢驗可能危及檢驗人員或者他人安全和健康的, 經檢驗機構負責人同意, 檢驗人員可以終止檢 驗,但是必須書面向使用單位說明原因。第十三條 檢驗機構檢驗用的檢測儀器設備和計量器具,應當按照規定經過檢 定、校準。對有防爆、防強磁場要求的場所, 使用的檢測儀器設備和計量器具,應當符合現 場環境的要求。第十四條 檢驗時, 檢驗人員應當進行記錄。 檢驗記錄應當具有可追溯性。 有具 體數據要求的定量項目, 記錄實際測量數據;無量值要求的定性項目,用文字
15、描述檢 驗結果;需要列表或者附圖的,另列表或者附圖。第十五條 檢驗結論綜合判定原則如下:( 一) 本規則規定的檢驗項目全部合格,綜合判定為“合格”;(二)本規則規定的檢驗項目有不合格項, 且無法整改的, 綜合判定為 “不合格” ;( 三 ) 本規則規定的檢驗項目有不合格項, 可以通過整改達到要求的, 允許進行整 改,并且 在雙方商定的期限內完成;使用單位整改 并且自檢合格后,應當 申請 原檢驗 機構到現場復檢,復檢時所有檢驗項目合格,綜合判定為“復檢合格”,復檢時檢驗 項目仍有不合格項,綜合判定為“復檢不合格”;使用單位逾期未整改的,綜合判定為“不合格”。第十六條 現場檢驗工作結束,檢驗人員應
16、當當場向使用單位出具特種設備檢 驗意見通知書見附件F,以下簡稱檢驗意見書,格式分 (1)和(2)兩種,并且由 使用單位 有關人員 簽字。檢驗結論綜合判定為“合格”或者“復檢合格”的,出具檢驗意見書 (1) 。 檢驗項目不合格項需要整改的、檢驗結論綜合判定為“不合格”或者“復檢不合 格”的,出具檢驗意見書 (2) 。第十七條 對于檢驗存在不合格項需要整改的起重機械, 或者檢驗結論綜合判定 為“不合格”或者“復檢不合格”的起重機械,應當停止使用。第十八條 檢驗機構應當在現場檢驗工作完成后的 15 個工作日內,出具起重 機械定期(首次)檢驗報告(見附件G以下簡稱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應當經檢驗、 審核
17、、批準人員簽字,加蓋檢驗機構檢驗專用章或者公章。檢驗報告中檢驗項目的“檢驗結果”和“結論”按照如下要求填寫:( 一) 單項“檢驗結果”一欄中,定量項目填寫數據,定性項目作簡要描述;( 二 ) 單項“結論”一欄中,填寫“合格”“不合格”或者“無此項”。第十九條 在使用登記地使用的起重機械,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或者復檢不合格 的,檢驗機構應當將檢驗意見書 (2) 及時報該起重機械的使用登記機關。在非使用登記地使用的起重機械, 檢驗機構應當將檢驗報告報該起重機械的使用 登記機關備案; 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或者復檢不合格的, 檢驗機構還應當將檢驗意見書(2)及時報使用所在地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第二十條
18、 檢驗工作完成后,檢驗機構應當將以下檢驗資料匯總存檔:( 一) 檢驗記錄和報告;( 二) 檢驗意見書;( 三 ) 與檢驗有關的其他資料。首次檢驗還應當保存產品設計文件 (總圖、主要受力結構件圖、電氣原理圖、液 壓或者氣動系統原理圖、 使用說明書等 ) 、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包括合格證、 質量證明 書等)。檢驗資料長期保存。第二十一條 使用單位對檢驗結果有異議, 應當在接到檢驗報告或者檢驗意見書 后 15 個工作日內書面向檢驗機構提出申訴意見;對處理結果仍有異議的,可書面向 設備使用地的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 受理機關對反映的問題應當及時 調查處理。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由國家質檢總局負
19、責解釋。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附件 B中在用的大型起 重機械,其定期檢驗日期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定期檢驗時應當執行本規則中 有關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要求。 2008 年 8 月 7 日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起重機械定 期檢驗規則 (TSG Q70152008) 同時廢止。附件A實施首次檢驗的起重機械目錄序號類另S品種備注1橋式起重機電動單梁起重機2輪胎起重機3流動式起重機履帶起重機4集裝箱正面吊運起重機5鐵路起重機6:纜索式起重機 見注A-17桅桿式起重機見注A-28輪胎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9門式起重機軌道式集裝箱門式起重機指采用整機滾裝形式出廠的10
20、岸邊集裝箱起重機(見注A-3)11裝卸橋(指卸船機)注A-1 :纜索式起重機包括固定式纜索起重機、搖擺式纜索起重機、平移式纜索起重機和輻 射式纜索起重機。注A-2 :桅桿式起重機包括固定式桅桿起重機、移動式桅桿起重機。注A-3 :整機滾裝形式出廠的起重機械是指在廠內通電調試后不再拆卸,整體運輸至使用現 場不需要重新組裝的起重機械。附件B安裝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大型起重機械目錄序號類另S品種參數備注1橋式起重機通用橋式起重機200t以上50t75t(不含75t)特指用于吊運熔融金 屬的通用橋式起重機2通用門式起重機100t以上3門式起重機造船門式起重機參數不限4架橋機參數不限5塔式起重機普通塔式起
21、重機315t m以上6電站塔式起重機1000t m以上7流動式起重機輪胎起重機100t以上8履帶起重機200t以上9門座式起重機門座起重機60t以上10纜索式起重機參數不限11桅桿式起重機100t以上注B-1 :本表中,“以上”包括本數。附件C起重機械定期(首次)檢驗項目和要求C1技術資料審查(不適用于首次檢驗)根據使用單位提供的技術資料,審查上次檢驗報告及使用登記證,以及使用單位 使用記錄(包括日常使用狀況、維保、修理、自檢、運行故障和事故等記錄)是否齊全, 是否存檔保管。注C-1 :審查維保、自檢記錄是否按照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的有關安全技術規范、本附件以及安裝使用維修說明的要求進行,發現問題
22、是否進行了處理。注C-2 :本附件檢驗內容中所指的檢查,沒有明確檢查方法的,一律為宏觀檢查。C2作業環境和外觀檢查起重量或者起重力矩標志檢查起重機械明顯部位標注的額定起重量或者額定起重力矩標志是否清晰、符合規定。安全距離及相關尺寸(1) 檢查起重機械運動部分與建筑物、設施、輸電線的安全距離是否符合GB 2010起重機械安全規程第1部分:總則中和的要求,塔式起重機是否還符合GB 5144 2006塔式起重機安全規程中 的要求,吊籠有垂直導向的人貨兩用施 工升降機是否還符合 GB 265572011吊籠有垂直導向的人貨兩用施工升降機中 的要求;(2) 檢查機械式停車設備基本尺寸 (出入口、人行通道
23、、停車位)是否符合GB179072010機械式停車設備通用安全要求中的要求。起重機運行軌道檢查起重機運行軌道是否無明顯松動和影響其安全運行的明顯缺陷。C3金屬結構檢查檢查起重機械的金屬結構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 主要受力結構件的連接焊縫無明顯可見的裂紋;(2) 主要受力結構件斷面有效厚度不低于設計厚度的(3) 螺栓和銷軸等連接無明顯松動、缺件、損壞等缺陷90%C4主要零部件檢查一般要求(1) 對各類起重機械的主要零部件(包括吊具、鋼絲繩、滑輪、開式齒輪、車輪、 卷筒、環鏈等),除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其相應標準檢查磨損、變形、缺損情況, 并且判斷是否可以繼續使用外, 對吊具、鋼絲繩、導繩器還
24、應當檢查是否滿足本規則 的要求;(2) 檢查小車軌道和升降、橫移導軌是否無明顯松動和影響其安全運行的明顯缺 陷;(3) 防爆起重機上的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和電動葫蘆等需要采用符合防爆要求 的,檢查是否不低于整機防爆級別和溫度組別;(4) 檢查防爆起重機上裝設的防止鋼絲繩脫槽裝置是否采用無火花材料制造。吊具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 吊鉤、電磁吸盤、抓斗、橫梁等吊具懸掛牢固可靠;(2) 吊鉤設置防脫鉤裝置(司索人員無法靠近吊鉤的除外),并且有效;(3) 吊鉤不應當焊補,鑄造起重機鉤口防磨保護鞍座完整。鋼絲繩鋼絲繩配置檢查起重機械采用的鋼絲繩是否與滑輪和卷筒匹配,首次檢驗和新更換的鋼絲繩還需要檢
25、查其出廠合格證明。鋼絲繩固定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 鋼絲繩繩端固定牢固、可靠;壓板固定時壓板不少于2個(電動葫蘆不少于3個),除固定鋼絲繩的圈數外,卷筒上至少保留2圈鋼絲繩作為安全圈(塔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流動式起重機、簡易升降機不少于3圈);(2) 卷筒上的繩端固定裝置有防松或者自緊的性能;用金屬壓制接頭固定時,接 頭無裂紋;用楔塊固定時,楔套無裂紋,楔塊無松動;用繩夾固定時,繩夾安裝正確, 繩夾數滿足表C-1的要求。表C-1繩夾數鋼絲繩直徑(mm)< 1919 3232 3838 4444 60繩夾最少數量(組)34567注C-3 :繩夾壓板應當在鋼絲繩長頭一邊,繩夾間距等
26、于6倍7倍鋼絲繩直徑。用于特殊場合的鋼絲繩的報廢用于特殊場合的鋼絲繩,使用中產生以下情況時,應當予以報廢:(1) 吊運熾熱金屬、熔融金屬或者危險品的起重機械用鋼絲繩的報廢斷絲數達到GB/T 59722016起重機 鋼絲繩 保養、維護、安裝、檢驗和報廢所規定的鋼絲 繩斷絲數的一半 (包括鋼絲繩表面腐蝕進行的折減 ) ;(2) 防爆型起重機鋼絲繩有斷絲。吊運熔融金屬起重機的主起升機構(電動葫蘆除外 ) 鋼絲繩系統C 吊運熔融金屬起重機主起升機構鋼絲繩纏繞系統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 雙吊點應當采用 4 根鋼絲繩纏繞系統;(2) 單吊點至少采用 2 根鋼絲繩纏繞系統;(3) 主起升機構鋼絲繩纏繞
27、系統中,不應當采用平衡滑輪。C 主起升機構鋼絲繩檢查是否選用性能不低于 GB 89182006重要用途鋼絲繩規定的鋼絲繩。導繩器檢查配備有導繩裝置的卷筒在整個工作范圍內是否有效排繩,無卡阻現象。層門簡易升降機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并且 進行動作試驗和測量:(1) 層門關閉時,門扇之間、門扇與立柱或者地坎之間的間隙不大于10mm;(2) 每個層門設置足夠強度的地坎,地坎與貨廂入口邊緣的間隙不大于35mm;(3) 層門的設計應當防止正常運行中脫軌、機械卡阻或者行程終端時錯位。由于 磨損、銹蝕或者火災原因可能造成導向裝置失效時, 應當設置應急的導向裝置使層門 保持在原有位置上;(4) 各層門上均設
28、置自動復位的緊急開鎖裝置;(5) 各層門上設置自動關閉裝置 , 在貨廂門驅動層門的情況下,當貨廂在開鎖區 域之外時, 層門無論因為何種原因而打開, 應當有一種裝置 ( 如重塊或者彈簧 ) 能確保 該層門自動關閉;(6) 每個層門均設置門鎖裝置。鎖緊動作由重力或者彈簧來產生和保持,即使彈 簧失效,重力也不應當導致開鎖;(7) 貨廂在鎖緊元件嚙合不小于7mnfl寸才能啟動;(8) 層門的鎖緊由一個電氣安全裝置來驗證,該裝置由鎖緊元件強制操作而沒有 任何中間機構,并且能夠防止誤動作;如果貨廂門采用了門鎖裝置,該裝置也應當符合本項要求;(9) 層門設置機械聯鎖裝置。在正常運行時,應當不能打開層門和貨廂
29、門,除非 貨廂在該層門的開鎖區域內停止或者停站;如果一個層門或者貨廂門 ( 或者多扇門中 的任意一扇門 ) 處于開啟狀態, 在正常操作情況下, 應當不能啟動簡易升降機或者不 能保持繼續運行;(10) 每個層門和貨廂門的閉合均由一個電氣安全裝置來驗證, 如果滑動門是由數 個間接機械連接的門扇組成, 則未被鎖住的門扇上也應當設置電氣安全裝置以驗證其 閉合狀態。汽車專用升降機類停車設備 檢查層門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并且 進行動作試驗和測量:(1) 進入搬運器的井道開口處裝設無孔的動力驅動層門,門關閉后,門扇之間及門扇與立柱、門楣和地坎之間的間隙不大于8mm由于磨損,間隙值允許達到 10mm如果有凹進
30、部分,其間隙從凹底處測量;(2) 動力驅動的自動滑動門設置防止門夾人 (或者車輛 )的保護裝置,當人或者車 輛通過層門入口被正在關閉的門扇撞擊或者將被撞擊時, 該裝置應當自動使門重新開 啟。同一層站有兩個出入口時,兩個出入口的門不應當同時開啟;(3) 正常操作中,若搬運器沒有運行指令,則根據升降機運行實際狀況所確定的 必要的一段時間后,動力驅動的自動層門應當關閉;當搬運器在開鎖區域之外時,如 果層門開啟 (無論何種原因 ) ,應當有一種裝置能夠確保該層門自動關閉; 自動關閉裝 置采用重塊時,應當有防止重塊墜落的措施;(4) 每個層門均能夠被一把符合要求的鑰匙從外面開啟;緊急開鎖后,在層門閉 合
31、時門鎖裝置不應當保持開鎖位置;(5) 每個層門均設置門鎖裝置,其鎖緊動作應當由重力、永久磁鐵或者彈簧來產 生和保持,即使永久磁鐵或者彈簧失效,重力也不應當導致開鎖;(6) 門的鎖緊由一個電氣安全裝置來驗證,該裝置由鎖緊元件強制操作而沒有任 何中間機構,并且能夠防止誤動作;(7) 搬運器在鎖緊元件嚙合不小于7mm時寸才能啟動;(8) 正常運行時不能打開層門,除非搬運器在該層門的開鎖區域內停止或者停站 (開鎖區域應當不大于層站地平面上下;如果一個層門 (或者多扇門中的任何一扇門 ) 處于開啟狀態,在正常操作情況下,應當不能啟動升降機或者不能保持繼續運行;(9) 每個層門的閉合均由電氣安全裝置來驗證
32、,如果滑動門是由數個間接機械連 接的門扇組成,則未被鎖住的門扇上也應當設置電氣安全裝置以驗證其閉合狀態。C5 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檢查制動器 制動器設置與控制(1) 檢查動力驅動的起重機 (液壓缸驅動的除外 ) ,其起升、變幅、運行、回轉機 構是否均裝設可靠的制動裝置。 當機構要求具有載荷支持作用時, 是否裝設機械常閉 式制動器;(2) 檢查制動器的控制是否符合 GB/T 3811 2008起重機設計規范中的要求。 吊運熔融金屬起重機制動器設置專項要求C 采用電動葫蘆作為起升機構 采用電動葫蘆作為起升機構吊運熔融金屬的起重機, 檢查其制動器設置是否符合 以下要求:(1) 當額定起重量大于 5t
33、且小于或者等于 16t 時,除設置工作制動器外, 還應當 在電動葫蘆的低速級上設置安全制動器;(2) 當額定起重量小于或者等于 5t 時,除設置工作制動器外, 還應當在低速級上 設置安全制動器,或者電動葫蘆按照倍額定起重量設計;(3) 選用具有高溫隔熱功能的電動葫蘆;(4) 電動葫蘆的工作級別不低于 M6。C 除電動葫蘆以外的主起升機構 額定起重量為 75t 以上(含 75t) 主起升機構制動器 檢查吊運熔融金屬起重機的主起升機構是否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 主起升機構設置兩套驅動裝置,并且在輸出軸剛性連接;(2) 主起升機構兩套驅動裝置在輸出軸上無剛性連接,或者主起升機構只設置一 套驅動裝置
34、的,在鋼絲繩卷筒上設置安全制動器。主起升機構設置兩套驅動裝置, 當其中一套驅動裝置發生故障時, 另一套驅動裝 置應當能夠保證在額定起重量時完成至少一個工作循環。注 C-4 :兩套驅動裝置指兩臺電動機、兩套減速系統、一套或者多套卷筒裝置和四套制動器。 額定起重量為 75t 以下(不含 75t) 主起升機構制動器檢查主起升機構的驅動軸上是否裝設兩套符合JB/T 6406 2006電力液壓鼓式制動器或者 JB/T 70202006電力液壓盤式制動器要求 ,并且 能夠獨立工作的 制動器,每套制動器的安全系數是否符合GB/T 38112008 中. c) 的規定。制動器零件檢查 檢查制動器零件是否符合以
35、下要求,必要時進行操作和測量:(1) 制動器的零件無裂紋、過度磨損 ( 摩擦片磨損達原厚度的 50或者露出鉚釘) 、塑性變形、缺件等缺陷,液壓制動器無漏油現象;(2) 制動器打開時制動輪與摩擦片無摩擦現象,制動器閉合時制動輪與摩擦片接 觸均勻,無影響制動性能的缺陷和油污;(3) 制動器的推動器無漏油現象。注 C-5 :全封閉的防爆制動器、具有三合一機構的制動器和制動電機中的制動器,由使用單 位負責檢查、維護、更換。起升高度 (下降深度 ) 限位器檢查是否按照 GB 中規定設置了起升高度 (下降深度 )限位器。當吊具起升 (下降 ) 到極限位置時,是否能夠自動切斷動力源。運行行程限位器 檢查起重
36、機和起重小車 ( 懸掛型電動葫蘆運行小車除外 ) ,是否在每個運行方向裝 設運行行程限位器,在達到設計規定的極限位置時自動切斷前進方向的動力源。起重量限制器設置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 動力驅動的無傾覆危險的起重機械,裝設起重量限制器;(2) 有傾覆危險且在一定的幅度變化范圍內額定起重量不變化的起重機械,裝設 起重量限制器;(3) 以環鏈電動葫蘆作為起升機構的起重機械可以采用安全離合器的方式來達到 超載保護功能。首次檢驗專項要求對起重量限制器,保持載荷離地面lOOmrnr 200mm逐漸無沖擊繼續加載至倍的額定起重量,檢查是否切斷上升方向動作,但是機構允許下降方向的運動。環鏈葫蘆作為起升機
37、構使用時,審查其出廠合格證明和型式試驗證書。 定期檢驗專項要求檢查是否設置起重量限制器、是否未被短接。起重力矩限制器設置 檢查額定起重量隨工作幅度變化的起重機是否設置起重力矩限制器, 并且按照和 的要求進行檢查、試驗。首次檢驗專項要求 進行動作試驗, 檢查當起重力矩達到倍的額定值時, 是否能夠切斷上升和幅度增 大方向的動力源,并且保證機構允許下降和減小幅度方向的運動。但是應當進行是否動作的功定期檢驗專項要求 在用設備定期檢驗時, 可不進行動作準確度的檢驗, 能檢查。抗風防滑裝置 ( 適用于露天工作的軌道式起重機械 )(1)檢查是否按照規定設置抗風防滑裝置,并且符合 GB 中的要求;(2)進行動
38、作試驗,檢查鉗口夾緊情況、錨定的可靠性以及電氣保護裝置的工作 狀況,其頂軌器、楔塊式防爬器、自鎖式防滑動裝置功能是否動作;(3)檢查其零件是否無缺損。防碰撞裝置當兩臺或者兩臺以上的起重機械或者起重小車運行在同一軌道上, 或者不在同一 軌道且有碰撞可能時,檢查是否裝設防碰撞裝置。報警裝置檢查起重機上是否設置蜂鳴器、閃光燈等作業報警裝置緩沖器和端部止擋(1) 檢查在軌道上運行的起重機的運行機構、起重小車的運行機構以及起重機的 變幅機構等是否裝設緩沖器或者緩沖裝置 ( 緩沖器或者緩沖裝置可以安裝在 起重機或 者軌道端部止擋裝置上 ) ;(2) 檢查軌道端部止擋裝置是否牢固可靠, 是否能夠防止起重機脫
39、軌 ( 桅桿起重機 檢查變幅機構的端部止擋裝置 ) ;(3)檢查有螺桿和齒條等的變幅驅動機構,是否還在變幅齒條和變幅螺桿的末端 裝設端部止擋防脫裝置,以防止臂架在低位置發生墜落。緊(應)急停止開關檢查起重機械緊 ( 應) 急停止開關是否能夠切斷起重機械動力電源, 并且不能自動 復位,是否裝設在司機操作方便的地方。軌道清掃器當物料有可能積存在軌道上成為運行的障礙時, 檢查在軌道上行駛的起重機和起 重小車,在臺車架 (或者端梁 ) 下面和小車架下面是否裝設軌道清掃器, 檢查掃軌板底 面與軌道頂面之間的間隙是否不大于 10mm (塔式起重機不大于 5mm)。聯鎖保護裝置檢查聯鎖保護裝置是否符合 GB
40、 中的要求。對于出入起重機械的門、司機室到橋 架上的門, 若使用說明書沒有特別說明門打開 并且 能夠保證使用安全的, 則檢查當門 打開時, 動力電源是否不能接通, 如處于運行狀態, 當門打開時, 動力電源是否斷開, 所有機構運行是否均停止。風速儀檢查起升高度大于50m的露天工作起重機是否安裝風速儀,并且是否安裝在起重 機上部迎風處。防護罩、防護欄、隔熱裝置 檢查起重機械上外露的有可能傷人的運動零部件防護罩、 防護欄, 露天作業的起 重機械的電氣設備防雨罩等是否齊全,吊運熔融金屬起重機的隔熱裝置是否完好。防止臂架向后傾翻裝置檢查存在后傾翻可能的臂架俯仰變幅機構 (液壓油缸變幅除外 ) 起重機,是
41、否裝設 防止臂架后傾裝置,以保證當變幅機構的行程開關失靈時,能阻止臂架向后傾翻。電纜卷筒終端限位裝置手動進行試驗, 檢查運行距離大于電纜長度時, 電纜卷筒放纜終點開關功能是否 有效,在卷筒上是否至少有兩圈電纜。回轉限位裝置 需要限制回轉范圍時,檢查起重機回轉機構是否安裝回轉角度限位裝置。幅度限位器 檢查動力驅動的動臂變幅的起重機 (液壓變幅除外 ),是否在臂架俯仰行程的極限 位置處設置臂架低位置和高位置的幅度限位器。檢查采用移動小車變幅的塔式起重 機,是否設置小車行程限位開關和終端緩沖裝置, 限位開關動作后是否能夠保證小車 停車時其端部距緩沖裝置最小距離應當不小于200mm。幅度指示器 檢查有
42、變幅機構的起重機械,是否裝設幅度指示器(或者臂架仰角指示器 ) 。極限力矩限制裝置 檢查有自鎖作用的回轉機構,是否裝設極限力矩限制裝置。水平儀 檢查利用支腿支承或者履帶支承進行作業的起重機, 裝設的水平儀是否完好, 能 夠用來檢查起重機底座的傾斜程度。集裝箱吊具專項保護裝置 檢查集裝箱吊具轉鎖裝置安全聯鎖、 伸縮裝置安全聯鎖、 伸縮止擋及其限位是否有效。橋、門式起重機 專項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防傾翻安全鉤檢查在主梁一側落鉤的單主梁起重機防傾翻安全鉤, 當小車正常運行時, 是否能 夠保證安全鉤與主梁的間隙合理,運行無卡阻。偏斜顯示 (限制) 裝置對于跨度大于40m的門式起重機,檢查是否設置偏斜顯示
43、或者限制裝置。導電滑觸線的安全防護檢查橋式起重機的滑觸線是否設置防護裝置。 檢查多層布置橋式起重機時, 下層 起重機是否采用電纜或者安全滑觸線供電。塔式起重機專項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防小車墜落保護檢查塔式起重機的變幅小車是否設置了當輪軸斷裂時, 能防止小車墜落的保護裝 置。強迫換速裝置對最大變幅速度超過 40m/min 的塔式起重機, 在小車向外運行時, 當起重力矩達 到倍的額定值時,檢查是否自動轉換為不高于 40m/min 的速度運行。流動式起重機專項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支腿回縮鎖定裝置 檢查利用支腿支撐作業的流動式起重機械,是否裝設支腿回縮鎖定裝置。回轉鎖定裝置 檢查流動式起重機的回轉部分是否
44、裝設回轉鎖定裝置。鐵路起重機專項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 檢查是否設置以下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并且有效:(1) 支腿回縮鎖定裝置 (利用支腿支撐作業的鐵路起重機 ) ;(2) 上車順軌回轉角度的限位保護裝置;(3) 上車對中裝置,上下車之間回送止擺裝置;(4) 液壓油濾清器堵塞報警裝置;(5) 下車全方位水平儀;(6) 走行掛齒安全裝置。升降機專項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 ( 簡易升降機除外 ) 檢查升降機設置的以下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是否可靠有效,并且進行試驗:(1) 防墜安全器,或者限速器、安全鉗 ( 防墜安全器和限速器的有效標定期限為 1年,應當在規定的有效期限內校驗) ;(2) 圍欄登機門機械鎖鉤和
45、電氣安全裝置;(3) 吊籠門機械鎖鉤和電氣安全裝置;(4) 限位裝置 ( 開關);(5) 極限開關;(6) 安全鉤 ( 適用于齒輪齒條式升降機 ) ;(7) 緩沖器;(8) 鋼絲繩防松弛裝置;(9) 停層防墜落裝置或者停位防墜落裝置;(10) 斷繩保護裝置;(11) 超載保護裝置;(12) 通道口、貨廂門、層門聯鎖保護裝置;(13) 緊急出口門的安全開關。簡易升降機專項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 檢查簡易升降機是否設置了本節規定的安全保護裝置。 如采用不同結構型式, 應 當滿足同等的安全要求。停層保護裝置檢查曳引式、 強制式和齒輪齒條式簡易升降機是否設置停層保護裝置, 是否符合 以下要求,并且進行操作
46、試驗:(1) 當貨廂處于除底層外的任一平層位置,且貨廂門打開時,能夠防止貨廂發生 非正常滑移或者墜落;(2) 停層保護裝置動作靈活可靠,無卡阻現象;(3) 停層保護裝置在貨廂門開啟不大于300 mm寸完全動作,且具有動作到位指示;(4) 設置有效的電氣聯鎖裝置,當停層保護裝置作用時,能夠切斷簡易升降機的 電氣安全回路。下行超速保護裝置除直接作用液壓式簡易升降機外, 檢查其他型式的簡易升降機 是否設置下行超速 保護裝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1) 下行超速保護裝置采用機械的動作方式,并且能夠使載有額定起重量的貨廂 可靠制停;(2) 下行超速保護裝置設置有效的電氣聯鎖裝置,當下行超速保護裝置作用寸,
47、 能夠切斷簡易升降機的電氣安全回路;(3) 下行超速保護裝置的動作速度不小于額定速度的115%,且小于 m/s 。防運行阻礙保護裝置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 強制式簡易升降機設置懸掛裝置松弛時的安全裝置,當貨廂向下運行受到阻 礙時能夠及時切斷簡易升降機的電氣安全回路;(2) 曳引式、齒輪齒條式簡易升降機和直接作用液壓式簡易升降機設置運轉時間 限制器,當貨廂或者對重運行受到阻礙時, 且時間超過全程運行所需時間加 10s 以前, 切斷電動機或者 電磁閥的電源。運轉時間限制器不影響檢修運行。限位裝置 (開關 ) 檢查曳引式、強制式和齒輪齒條式簡易升降機是否裝設上、下限位開關。直接作 用液壓式簡易
48、升降機是否裝設上限位開關。 采用自動復位型式的, 檢查在極限開關動 作之前是否起作用。極限開關 檢查曳引式、強制式和齒輪齒條式簡易升降機是否裝設上、 下極限開關,直接作 用液壓式簡易升降機是否裝設上限位開關。 是否能夠在貨廂或者對重 (如有 )接觸緩沖 器前起作用,以及在緩沖器被壓縮期間保持其動作狀態。緩沖器 檢查貨廂和對重行程底部的極限位置是否設置緩沖器, 如采用耗能型緩沖器, 檢 查是否設置檢查緩沖器正常復位的電氣裝置。停止裝置檢查各層站、 底坑和貨廂頂部是否設置停止裝置, 操作裝置是否采用符合標準規 定的安全觸點形式,紅色 并且 標有“停止”字樣, 并且有防止誤操作的雙穩態型式保 護。檢
49、修運行裝置 檢查在貨廂頂部是否設置一個易于接近的檢修運行裝置, 是否由一個能防止誤操 作的雙穩態檢修轉換開關操作。液壓管路限流或者切斷裝置 檢查直接作用液壓式簡易升降機是否設置限流或者切斷裝置(措施 ) ,當液壓管路發生爆裂、嚴重泄漏時,是否能夠有效防止貨廂超速和墜落;限流或者切斷裝置是否 與油缸剛性連接。超載保護裝置 檢查簡易升降機是否設置超載保護裝置。 當實際起重量達到倍的額定起重量之前 時,超載保護裝置是否起作用,此時簡易升降機是否無法啟動。機械設備的防護裝置 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 對可能產生危險 并且 可接近的旋轉部件提供有效的防護,但曳引輪、盤車手輪、制動輪及任何類似的光滑圓
50、形部件除外, 這些部件涂成黃色,或者至少部分地涂 成黃色;(2) 曳引輪、滑輪和 (或者) 鏈輪,裝設一個用以防止懸掛繩或者鏈條松弛時脫離 繩槽或者鏈輪的裝置;(3) 采取措施防止異物進入齒輪和齒條的嚙合區間。機械式停車設備專項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按照本節要求 進行實際操作試驗,并且進行檢查。緊(應)急停止開關 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 在便于操作的位置應當設置緊 ( 應) 急停止開關,以便在發生異常情況時能使 停車設備立即停止運轉;(2) 若停車設備由若干獨立供電的部分組成,則每個部分都應當分別設置緊 ( 應) 急停止開關;(3) 若停車設備由轉換區、工作區組成,則每個區域都應當配備單獨的
51、緊(應 )急停止開關; 緊(應)急停止開關的設計應當符合GB167542008機械安全急停設計原則的要求;(5) 在緊急情況下能夠迅速切斷動力回路總電源,但是不應當切斷電源插座、照 明、通風、消防和警報電路的電源;(6) 緊(應)急停止開關的復位應當是非自動復位,復位不得引發或者重新啟動任 何危險狀況。防止超限運行裝置 檢查當升降限位開關出現故障時,防止超限運行裝置是否能夠使設備停止工作。汽車長、寬、高限制裝置 檢查對進入停車設備的汽車進行車長、車寬、車高的超限檢測, 當超過適停車輛 尺寸時,機械是否不得動作并且能夠報警。阻車裝置 檢查當出現以下情況時,是否在汽車車輪停止的位置上設置阻車裝置:
52、(1) 當搬運器沿汽車前進和后退方向運動,有可能出現汽車跑到預定的停車范圍 之外時;(2) 對于準無人方式,駕駛員在將汽車停放到搬運器 或者 載車板上,可能導致汽 車停到預定的停車范圍之外時;(3) 當汽車直接停在回轉盤上時阻車裝置的高度應當不低于 25mm當采用其他有效措施阻車時, 也可不再設置此 阻車裝置 ) 。人車誤入檢出裝置 檢查對不設置庫門或者開門運轉的停車設備是否能夠按照要求設置,當人或者車進入時,設備是否立即停止運轉。載車板上汽車位置檢測裝置 檢查當汽車沒有停放到載車板上正確位置時,停車設備是否不能運行 (但操作人 員確認安全的場合則不受本條限制 ) 。出入口門、圍欄門聯鎖保護裝
53、置 檢查當搬運器沒有停放到準確位置時,車位出入口的門或者圍欄等是否不能開 啟,當門或者圍欄處于開啟狀態時,搬運器是否不能運行。自動門防夾裝置 檢查是否能夠防止汽車出入停車設備時自動門將汽車意外夾壞, 自動門上防夾裝 置是否有效。防重疊自動檢測裝置 檢查為避免向已停放汽車的車位再存進汽車,是否設置對車位狀況( 有無汽車 )進行檢測的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有效的防重疊措施。防載車板墜落裝置 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搬運器(或者載車板 )運行到位后,若出現意外,有可能使搬運器或者載車板從高處墜落時,設置防墜落裝置;(2)即使發生鋼絲繩、鏈條等關鍵部件斷裂的嚴重情況,防墜落裝置也必須保證 搬運器 (
54、或載車板 ) 不墜落。警示裝置檢查停車設備是否設置能發出聲 或者 光報警信號的警示裝置, 在停車設備運轉時 該警示裝置是否起作用。軌道端部止擋裝置檢查為防止運行機構脫軌,在水平運行軌道的端部, 是否設置止擋裝置, 并且能 夠承受運行機構以額定載荷、額定速度下運行產生的撞擊。緩沖器 檢查搬運器在其垂直升降的下端或者水平運行的兩端,是否裝設緩沖器。松繩 ( 鏈) 檢測裝置 或者 載車板傾斜檢測裝置 檢查為防止驅動繩 (鏈)部分松動導致載車板 (搬運器 )傾斜或者鋼絲繩跳槽,是否 設置松繩 (鏈)檢測裝置 或者載車板傾斜檢測裝置, 當載車板 (搬運器 )運動過程中發生松繩 ( 鏈 ) 情況時,應當立
55、即使設備停止運行運轉限制裝置檢查是否符合以下要求:(1)人員未出設備,設備是否不得啟動;(2)通過激光掃描器、 靈敏光電裝置等自動檢測在轉換區里有無人員出入 ( 當有管 理人員確認安全的情況下,可不設置此裝置 ) 。控制聯鎖功能檢查停車設備的汽車存取由幾個控制點啟動時, 這些控制點是否相互聯鎖, 是否 僅能從所選擇的控制點操作。載車板鎖定裝置檢查為防止意外 情況下載車板 從停車位中滑出,是否設置載車板鎖定裝置 ( 在采 取了有效措施的情況下,可不設置此裝置 ) 。汽車專用升降機類停車設備專項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 除機械式停車設備專項安全保護和防護裝置外, 檢查汽車專用升降機類停車設備 是否還符合本節要求,并且進行實際操作試驗。制導行程檢查是否當搬運器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 對重導軌的長度能夠提供不小于的進一 步的制導行程; 當對重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 搬運器導軌的長度是否能夠提供不小于 的進一步的制導行程。底坑緊 ( 應) 急停止開關和電源插座 檢查底坑是否有非自動復位的緊 ( 應) 急停止開關和電源插座, 有無保證檢修人員 安全進出的設施。超載限制器 檢查超載限制器是否有效。停電時使升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2025至2030全球及中國員工保護軟件行業產業運行態勢及投資規劃深度研究報告
- 2025至2030茶蠟燭行業發展趨勢分析與未來投資戰略咨詢研究報告
- 氮磷摻雜甘蔗渣基生物質碳材料的制備和應用研究
- 鋰離子電池熱失控產氣及煙氣誘導電弧特性研究
- 唐傳奇“變形”故事研究
- 體育委員競選稿400字(9篇)
- 彩虹童話故事創作(9篇)
- 基于搜索引擎數據降噪的旅游需求預測及應用研究
- 描述一個傳統節日:春節的故事11篇范文
-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800字(11篇)
- 2025年四川省自貢市中考物理試卷及答案
- 2025年6月14日萍鄉市事業單位面試真題及答案解析
- 2025年環境工程考試試卷及答案
- 2025年高考真題-語文(全國二卷) 含解析
- 2025年廬山市國有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招聘筆試沖刺題(帶答案解析)
- 2024年深圳市中考生物試卷真題(含答案解析)
- 生物基可降解地膜行業深度調研及發展項目商業計劃書
- 出租車租憑合同協議書
- GB/T 24217-2025洗油
- 2025年天津市西青區八年級會考模擬生物試卷(含答案)
- 企業隱患內部報告獎勵和安全生產“紅線”兩項制度參考資料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