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共13頁]_第1頁
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共13頁]_第2頁
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共13頁]_第3頁
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共13頁]_第4頁
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共13頁]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Code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lifts,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GB503102002主編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批準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施行日期:2002年6月1日1 總 則1.0.1 為了加強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統一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訂本規范。1.0.2 本規范適用于電力驅動的曳引式或強制式電梯、液壓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安裝工程質量的驗收;本規范不適用于雜物電梯安裝工程質量的驗收。1.0.3 本規范應與

2、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配套使用。1.0.4 本規范是對電梯安裝工程質量的最低要求,所規定的項目都必須達到合格。1.0.5 電梯安裝工程質量驗收除應執行本規范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國家標準的規定。2 術 語2.0.1 電梯安裝工程 installation of lifts, 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 電梯生產單位出廠后的產品,在施工現場裝配成整機至交付使用的過程。 注:本規范中的“電梯”是指電力驅動的曳引式或強制式電梯、液壓電梯、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2.0.2 電梯安裝工作質量驗收 acceptance of i

3、nstallation quality of lifts, escalators and passenger conveyors 電梯安裝的中項工程在履行質量檢驗的基礎上,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土建施工單位、安裝單位等幾方配合對安裝工程的質量控制資料、隱蔽工程和施工檢查記錄等檔案材料進行審查,對安裝工程進行普查和整機運行考核,并對主控項目全驗和一般項目抽驗,根據本規范以書面形式對電梯安裝工程質量的檢驗結果作出確認。2.0.3 土建交接檢驗 handing over inspection of machine rooms and wells 電梯安裝前,應由監理單位(或建設單位)、土建施工單

4、位、安裝單位配合對電梯井道和機房(如果有)按本規范的要求進行檢查,對電梯安裝條件作出確認。3 基本規定3.0.1 安裝單位施工現場的質量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1. 具有完善的驗收標準、安裝工藝及施工操作規程。 2. 具有健全的安裝過程控制制度。3.0.2 電梯安裝工程施工質量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電梯安裝前應按本規范進行土建交接檢驗,可按附錄A表A記錄。 2. 電梯安裝前應按本規范進行電梯設備進場驗收,可按附錄B表B記錄。3.0.3 電梯安裝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參加安裝工程施工和質量驗收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 2. 承擔有關安全性能檢測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資質。儀器設備應滿

5、足精度要求,并應在檢定有效期內。 3.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均應在電梯安裝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4. 分項工程質量應分別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檢查驗收。 5. 隱蔽工程應在電梯安裝單位檢查合格后,于隱蔽前通知有關單位檢查驗收,并形成驗收文件。4 電力驅動的曳引式或強制式電梯安裝工程質量驗收4.1 設備進場驗收主控項目4.1.1 隨機文件必須包括下列資料: 1. 土建布置圖; 2. 產品出廠合格證; 3. 門鎖裝置、限速器、安全鉗及緩沖器的型式試驗證書復印件。一般項目4.1.2 隨機文件還應包括下列資料: 1. 裝箱單; 2. 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 3. 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原理圖。4.1

6、.3 設備零部件應與裝箱單內容相符。4.1.4 設備外觀不應存在明顯的損壞。4.2 土建交接檢驗主控項目4.2.1 機房(如果有)內部、井道土建(鋼架)結構及布置必須符合電梯土建布置圖的要求。4.2.2 主電源開關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主電源開關應能夠切斷電梯正常使用情況下最大電流; 2. 對有機房電梯該開關應能從機房入口處方便地接近; 3. 對無機房電梯該開關應設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員方便接近的地方,且應具有必要的安全防護。4.2.3 井道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底坑底面下有人員能到達的空間存在,且對重(或平衡重)上未設有安全鉗裝置時,對重緩沖器必須能安裝在(或平衡重運行區域的下邊必須)

7、一直延伸到堅固地面上的實心樁墩上; 2. 電梯安裝之前,所有層門預留孔必須設有高度不小于1.2m的安全保護圍封,并應保證有足夠的強度; 3. 當相鄰兩層門地坎間的距離大于11m時,其間必須設置井道安全門,井道安全門嚴禁向井道內開啟,且必須裝有安全門處于關閉時電梯才能運行的電氣安全裝置。當相鄰廂間有相互救援用轎廂安全門時,可不執行本款。一般項目4.2.4 機房(如果有)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機房內應設有固定的電氣照明,地板表面上的照度不應小于2001x。機房內應設置一個或多個電源插座。在機房內靠近入口的適當高度處應設有一個開關或類似裝置控制機房照明電源。 2. 機房內應通風,從建筑物其他部分

8、抽出的陳腐空氣,不得排入機房內。 3. 應根據產品供應商的要求,提供設備進場所需要的通道和搬運空間。 4. 電梯工作人員應能方便地進入機房或滑輪間,而不需要臨時借助于其他輔助設施。 5. 機房應采用經久耐用且不易產生灰塵的材料建造,機房內的地板應采用防滑材料。 注:此項可在電梯安裝后驗收。 6. 在一個機房內,當有兩個以上不同平面的工作平臺,且相鄰平臺高度差大于0.5m時,應設置樓梯或臺階,并應設置高度不小于0.9m的安全防護欄桿。當機房地面有深度大于0.5m的凹坑或槽坑時,均應蓋住。供人員活動空間和工作臺面以上的凈高度不應小于1.8m。 7. 供人員進出的檢修活板門應有不小于0.8m0.8m

9、的凈通道,開門到位后應能自行保持在開啟位置。檢修活板門關閉后應能支撐兩個人的重(每個人按在門的任意0.2m0.2m面積上作用1000N的力計算),不得有永久性變形。 8. 門或檢修活板門應裝有帶鑰匙的鎖,它應從機房內不用鑰匙打開。只供運送器材的活板門,可只在機房內部鎖住。 9. 電源零線和接地線應分開。機房內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 10. 機房應有良好的隨滲、防漏水保護。4.2.5 井道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井道尺寸是指垂直于電梯設計運行方向的井道截面沿電梯設計運行方向投影所測定的井道最小凈空尺寸,該尺寸應和土建布置圖所要求的一致,允許偏差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電梯行程高度小

10、于等于30m時為025mm; 2) 當電梯行程高度大于30m且小于等于60m時為035mm;3) 當電梯行程高度大于60m且小于等于90m時為050mm;4) 當電梯行程高度大于90m時,允許偏差應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 2. 全封閉或部分封閉的井道,井道的隔離保護、井道壁、底坑底面和頂板應具有安裝電梯部件所需要的足夠強度,應采用非燃燒材料建造,且應不易產生灰塵。 3. 當底坑深度大于2.5m且建筑物布置允許時,應設置一個符合安全門要求的底坑進口;當沒有進入底坑的其他通道時,應設置一個從層門進入底坑的永久性裝置,且此裝置不得凸入電梯運行空間。 4. 井道應為電梯專用,井道內不得裝設與電梯無關的設

11、備、電纜等。井道可裝設采暖設備,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為熱源,且采暖設備的控制與調節裝置應裝在井道外面。 5. 井道內應設置永久性電氣照明,井道內照度應不得小于501x,井道最高點和最低點0.5m以內應各裝一盞燈,再設中間燈,并分別在機房和底坑設置一控制開關。 6. 裝有多臺電梯的井道內各電梯的底坑之間應設置最低點離底坑地面不大于0.3m,且至少延伸到最低層站樓面以上2.5m高度的隔障,在隔障寬度方向上隔障與井道避之間的間隙不應大于150mm。 當轎頂邊緣和相鄰電梯運動部件(轎廂、對重或平衡重)之間的水平距離小于0.5m時,隔障應延長貫穿整個井道的高度。隔障的寬度不得小于被的運動部件(或其部分)

12、的寬度每邊再各加0.1m。 7. 底坑內應有良好的防滲、防漏水保護,底坑內不得有積水。 8. 每層樓面應有水平面基準標識。4.3 驅動主機主控項目4.3.1 緊急操作裝置動作必須正常。可拆卸的裝置必須置于驅動主機附近易接近處,緊急救援操作說明必須貼于緊急操作時易見處。一般項目4.3.2 當驅動主機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墻時,埋入端長度應超過墻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承長度不應小于75mm。4.3.3 制動器動作應靈活,制動間隙調整應符合產品設計要求。4.3.4 驅動主機、驅動主機底座與承重梁的安裝應符合產品設計要求。4.3.5 驅動主機減速箱(如果有)內油量應在油標所限定的范圍內。4.3.6 機房內

13、鋼絲繩與樓板孔洞邊間隙應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應設置高度不小于50mm的臺緣。4.4 導 軌主控項目4.4.1 導軌安裝位置必須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一般項目4.4.2 兩列導軌頂面間的距離偏差應為:轎廂導軌02mm;對重導軌03mm。4.4.3 導軌支架在井道壁上的安裝應固定可靠。預埋件應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錨栓(如膨脹螺栓等)固定應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構件上使用,其連接強度與承受振動的能力應滿足電梯產品設計要求,混凝土構件的壓縮強度應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4.4.4 每列導軌工作面(包括側面與頂面)與安裝基準線第5m的偏差均不應大于下列數值: 轎廂導軌和設在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為

14、0.6mm;不設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為1.0mm。4.4.5 轎廂導軌和設有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工作面接頭處不應有連續縫隙,導軌接頭處臺階不應大于0.05mm。如超過應修平,修平長度大于150mm。4.4.6 不設安全鉗的對重(平衡重)導軌接頭處縫隙不應大于1.0mm,導軌工作面接頭處臺階不應大于0.15mm。4.5 門系統主控項目4.5.1 層門地坎至轎廂地坎之間的水平距離偏差為03mm,且最大距離嚴禁超過35mm。4.5.2 層門強迫關門裝置必須動作正常。4.5.3 動力操縱的水平滑動門在關門開始的1/3行程之后,阻止關門的力嚴禁超過150N。4.5.4 層門鎖鉤必須動作靈活,

15、在證實鎖緊的電氣安全裝置動作之前,鎖緊元件的最小嚙合長度為7mm。一般項目4.5.5 門刀與層門地坎、門鎖滾輪與轎廂地坎間隙不應小于5mm。4.5.6 層門地坎水平度不得大于2/1000,地坎應高出裝修地面25mm。4.5.7 層門指示燈盒、召喚盒和消防開關盒應安裝正確,其面板與墻面貼實,橫豎端正。4.5.8 門扇與門扇、門扇與門套、門扇與門楣、門扇與門口處轎壁、門扇下端與地坎的間隙,乘客電梯不應大于6mm,載貨電梯不應大于8mm。4.6 橋廂主控項目4.6.1 當距橋底面在1.1m以下使用玻璃轎壁時,必須在距轎底面0.91.1m的高度安裝扶手,且扶手必須獨立地固定,不得與玻璃有關。一般項目4

16、.6.2 當轎廂有反繩輪時,反繩輪應設置防護裝置和擋繩裝置。4.6.3 當轎頂外側邊緣至井道壁水平方向的自由距離大于0.3m時,轎頂應裝設防護欄及警示性標識。4.7 對重(平衡重)一般項目4.7.1 當對重(平衡重)架有反繩輪,反繩輪應設置防護裝置和擋繩裝置。4.7.2 對重(平衡重)塊應可靠固定。4.8 安全部件主控項目4.8.1 限速器動作速度整定封記必須完好,且無拆動痕跡。4.8.2 當安全鉗可調節時,整定封記應完好,且無拆動痕跡。一般項目4.8.3 限速器張緊裝置與其限位開關相對位置安裝應正確。4.8.4 安全鉗與導軌的間隙應符合產品設計要求。4.8.5 轎廂在兩端站平層位置時,轎廂、

17、對重的緩沖器撞板與緩沖器頂面間的距離應符合土建布置圖要求。轎廂、對重的緩沖器撞板中心與緩沖器中心的偏差不應大于20mm。4.8.6 液壓緩沖器柱塞鉛垂度不應大于0.5%,充液量應正確。4.9 懸掛裝置、隨行電纜、補償裝置主控項目4.9.1 繩頭組合必須安全可靠,且每個繩頭組合必須安裝防螺母松動和脫落的裝置。4.9.2 鋼絲繩嚴禁有死彎。4.9.3 當轎廂懸掛在兩根鋼絲繩或鏈條上,且其中一根鋼絲繩或鏈條發生異常相對伸長時,為此裝設的電氣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4.9.4 隨行電纜嚴禁有打結和波浪扭曲現象。一般項目4.9.5 每根鋼絲繩張力與平均值偏差不應大于5%。4.9.6 隨行電纜的安裝應符合下列

18、規定: 1. 隨行電纜端部應固定可靠。 2. 隨行電纜在運行中應避免與井道內其他部件干涉。當轎廂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隨行電纜不得與底坑地面接觸。4.9.7 補償、鏈、纜等補償裝置的端部應固定可靠。4.9.8 對補償繩的張緊輪,驗證補償繩張緊的電氣安全開關應動作可靠。張緊輪應安裝防護裝置。4.10 電氣裝置主控項目4.10.1 電氣設備接地必須符合下列規定:1. 1. 所有電氣設備及導管、線槽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均必須可靠接地(PE); 2. 接地支線應分別直接接至接地干線接線柱上,不得互相連接后再接地。4.10.2 導體之間和導體對地之間的絕緣電阻必須大于1000/V,且其值不得小于:1. 1.

19、動力電路和電氣安全裝置電路:0.5M;2. 其他電路(控制、照明、信號等):0.25M。一般項目4.10.3 主電源開關不應切斷下列供電電路: 1. 轎廂照明和通風; 2. 機房和滑輪間照明; 3. 機房、轎頂和底坑的電源插座; 4. 井道照明; 5. 報警裝置。4.10.4 機房和井道內應按產品要求配線。軟線和無護套電纜應在導宇航局、線槽或能確保起到等效防護作用的裝置中使用。護套電纜和橡套軟電纜可明敷于井道或機房內使用,但不得明敷于地面。4.10.5 導管、線槽的敷設應整齊牢固。線槽內導線總面積不應大于線槽凈面積60%;導管內導線總面積不應大于導管內凈面積40%;軟管固定間距不應大于1m,端

20、頭固定間距不應大于0.1m。4.10.6 接地支線應采用黃綠相間的絕緣導線。4.10.7 控制柜(屏)的安裝位置應符合電梯土建布置圖中的要求。4.11 整機安裝驗收主控項目4.11.1 安全保護驗收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必須檢查以下安全裝置或效用; 1)斷相、錯相保護裝置效用當控制柜三相電源中任何一相斷開或任何二相錯接時,斷相、錯相保護裝置或效用應使電梯不發生危險故障。注:當錯相不影響電梯正常運行時可沒沒有錯相保護裝置或效用。 2)短路、過載保護裝置動力電路、控制電路、安全電路必須有與負載匹配的短路保護裝置;動力電路必須有過載保護裝置。3)限速器限速器上的轎廂(對重、平衡重)下行標志必須與

21、轎廂(對重、平衡重)的實際下行方向相符。限速器銘牌上的額定速度、動作速度必須與被檢電梯相符。4)安全鉗安全鉗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5)緩沖器緩沖器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6)門鎖裝置門鎖裝置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7)上、下極限開關上、下極限開關必須是安全觸點,在端站位置進行動作試驗時必須動作正常。在轎廂或對重(如果有)接觸緩沖器之前必須動作,且緩沖器完全壓縮時,保持動作狀態。8)轎頂、機房(如果有)、滑輪間(如果有)、底坑停止裝置位于轎頂、機房(如果有)、滑輪間(如果有)、底坑的停止的動作必須正常。 2. 下列安全開關,必須動作可靠: 1)限速器繩張緊開關; 2)液壓緩沖器復位開關;

22、 3)有補償張緊輪時,補償繩張緊開關; 4)當額定速度大于3.5m/s時,補償繩輪防跳開關; 5)轎廂安全窗(如果有)開關; 6)安全門、底坑門、檢修活板門(如果有)的開關; 7)對可拆卸緊急操作裝置所需要的安全開關; 8)懸掛鋼絲繩(鏈條)為兩根時,防松動安全開頭。4.11.2 限速器安全鉗聯動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規定:1. 1. 限速器與安全鉗電氣開關在聯動試驗中必須動作可靠,且應使驅動主機立即制動; 2. 對瞬時式安全鉗,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的額定載重;對漸進式安全鉗,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的125%額定載重。當短接限速器及安全鉗電氣開關,轎廂以檢修速度下行,人為使限速器機械動作時,安全鉗應可靠動

23、作,轎廂必須可靠制動,且轎底傾斜度不應大于5%。4.11.3 層門與轎門的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每層層門必須能夠用三角鑰匙正常開啟; 2. 當一個層門或轎門(在多扇門中任何一扇門)非正常打開時,電梯嚴禁啟動或繼續運行。4.11.4 曳引式電梯的曳引能力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轎廂在行程上部范圍空載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圍載有125%額定載重下行,分別停層3次以上,轎廂必須可靠地制停(空載上行工況應平層)。轎廂載有125%額定載重以正常運行速度下行時,切斷電動機與制動器供電,電梯必須可靠制動。 2. 當對重完全壓在緩沖器上,且驅動主機按轎廂上行方向連續運轉時,空載轎廂嚴禁向上提升。一般項

24、目4.11.5 曳引式電梯的平衡系數應為0.40.5。4.11.6 電梯安裝后應進行運行試驗;轎廂分別在空載、額定載荷工況下,按產品設計規定的每小時啟動次數和負載持續率各運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電梯應運行平穩、制動可靠、連續運行無故障。4.11.7 噪聲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機房噪聲:對額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電梯,不應大于80dB(A);對額定速度大于4m/s的電梯,不應在于85dB(A)。 2. 乘客電梯和病床電梯運行中轎內噪聲:對額定速度小于等于4m/s的電梯,不應大于55dB(A);對額定速度大于4m/s的電梯,不應大于60dB(A)。 3. 乘客電梯和病床電梯的開關

25、門過程噪聲不應大于65dB(A)。4.11.8 平層準確度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額定速度小于等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雙速電梯,應在30mm的范圍內; 2. 額定速度大于0.63m/s且小于等于1.0m/s的交流雙速電梯,應在30mm的范圍內; 3. 其他調速方式的電梯,應在15mm的范圍內。4.11.9 運行速度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當電源為額定頻率和額定電、轎廂載有50%額定載荷時,向下運行至行程中段(除去加速加減速段)時的速度,不應大于額定速度的105%,且不應小于額定速度的92%。4.11.10 觀感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轎門帶動層門開、關運行,門扇與門

26、扇、門扇與門套、門扇與門楣、門扇與門口處轎壁、門扇下端與地坎應無刮碰現象;2. 門扇與門扇、門扇與門套、門扇與門楣、門扇與門口處轎壁、門扇下端與地坎之間各自的間隙在整個長度上應基本一致;3. 對機房(如果有)、導軌支架、底坑、轎頂、轎內、轎門、層門及門地坎等部位應進行清理。5 液壓電梯安裝工程質量驗收5.1 設備進場驗收主控項目5.1.1 隨機文件必須包括下列資料: 1. 土建布置圖; 2. 產品出廠合格證; 3. 門鎖裝置、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鉗(如果有)及緩沖器(如果有)的型式試驗合格證書復印件。一般項目5.1.2 隨機文件還應包括下列資料: 1. 裝箱單; 2. 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

27、 3. 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原理圖; 4. 液壓系統原理圖;5.1.3 設備零部件應與裝箱單內容相符。5.1.4 設備外觀不應存在明顯的破壞。5.2 土建交接檢驗5.2.1 土建交接檢驗應符合本規范第4.2節的規定。5.3 液壓系統主控項目5.3.1 液壓泵站及液壓頂升機構的安裝必須按土建布置圖進行。頂升機構必須安裝牢固,缸體垂直度嚴禁大于0.4。一般項目5.3.2 液壓管路應可靠聯接,且無滲漏現象。5.3.3 液壓泵站油位顯示應清晰、準確。5.3.4 顯示系統工作壓力的壓力表應清晰、準確。5.4 導 軌5.4.1 導軌安裝應符合本規范第4.4節的規定。5.5 門 系 統5.5.1 門系統

28、安裝應符合本規范第4.5節的規定。5.6 轎 廂5.6.1 轎廂安裝應符合本規范第4.6節的規定。5.7 平 衡 重5.7.1 如果有平衡重,應符合本規范第4.7節的規定。5.8 安全部件5.8.1 如果有限速器、安全鉗或緩沖器,應符合本規范第4.8節的有關規定。5.9 懸掛裝置、隨行電纜主控項目5.9.1 如果有繩頭組合,必須符合本規范第4.9.1條的規定。5.9.2 如果有鋼絲繩,嚴禁有死彎。5.9.3 當轎廂掛在兩根鋼絲繩或鏈條上,其中一根鋼絲繩或鏈條發生異常相對伸長時,為此裝設的電氣安全開關必須動作可靠。對具有兩個或多個液壓頂升機構的液壓電梯,每一組懸掛鋼絲繩均應符合上述要求。5.9.

29、4 隨行電纜嚴禁有打結和波浪扭曲現象。一般現象5.9.5 如果有鋼絲繩或鏈條,每根張力與平均值偏差不應大于5%。5.9.6 隨行電纜的安裝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隨行電纜端部應固定可靠。 2. 隨行電纜在運行中應避免與井道內其他部件干涉。當轎廂完全壓在緩沖器上時,隨行電纜不得與底坑地面接觸。5.10 電氣裝置5.10.1 電氣裝置安裝應符合本規范第4.10節的規定。5.11 整機安裝驗收主控項目5.11.1 液壓電梯安全保護驗收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必須檢查以下安全裝置或效用;1)斷相、錯相保護裝置或效用當控制柜三相電源中任何一相斷開或任何二相錯接時,斷相、錯相保護裝置或效用應使電梯不發

30、生危險故障。注:當錯相不影響電梯正常運行時可沒有錯相保護裝置或效用。2)短路、過載保護裝置動力電路、控制電路、安全電路必須有與負載匹配的短路保護裝置;動力電路必須有過載保護裝置。3)防止轎廂墜落、超速下降的速度液壓電梯必須裝有防止轎廂墜落、超速下降的裝置,且各裝置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4)門鎖裝置門鎖裝置必須與其型式試驗證書相符。5)上極限開關上極限開關必須是安全觸點,在端站位置進行動作試驗時必須動作正常。它必須在柱塞接觸到其緩沖制停裝置之前動作,且柱塞處于緩沖制停區時保持動作狀態。6)機房、滑輪間(如果有)、轎頂、底坑停止裝置位于轎頂、機房、滑輪間(如果有)、底坑的停止裝置的動作必須正常

31、。7)液壓油溫升保護裝置當液壓油達到產品設計溫度時,溫升保護裝置必須動作,使液壓電梯停止運行。8)移動轎廂的裝置在停電或電氣系統發生故障時,移動轎廂的裝置必須能移動轎廂上行或下行,且下行時還必須裝設防止頂升機構與轎廂運動相脫離的裝置。 2. 下列安全開關,必須動作可靠: 1)限速器(如果有)張緊開關; 2)液壓緩沖器(如果有)復位開關; 3)轎廂安全窗(如果有)開關; 4)安全門、底坑門、檢修活板門(如果有)的開關; 5)懸掛鋼絲繩(鏈條)為兩根時,防松動安全開關。5.11.2 限速器(安全繩)安全鉗聯動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 限速器(安全繩)與安全鉗電氣開關在聯動試驗中必須動作可靠,且

32、應使電梯停止運行。 2. 聯動試驗時轎廂載荷及速度應符合下列規定:1) 1) 當液壓電梯額定載重與轎廂最大有效面積符合表5.11.2的規定時,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的額定載重量;當液壓電梯額定載重小于表5.11.2規定的轎廂最大有效面積對應的額定載重時,轎廂應載有均勻分布的125%的液壓電梯額定載重,但該載荷不應超過表5.11.2規定的轎廂最大有效面積對應的額定載重量;2) 2) 對瞬時式安全鉗,轎廂應以額定速度下行;對漸進式安全鉗,轎廂應以檢修速度下行。 3. 當裝有限速器安全鉗時,使下行閥保持開啟狀態(直到鋼絲繩松弛為止)的同時,人為使限速器機械動作,安全鉗應可靠動作,轎廂必須可靠制動,且轎底

33、傾斜度不應大于5%。 4. 當裝有安全繩安全鉗時,使下行閥保持開啟狀態(直到鋼絲繩松弛為止)的同時,人為使安全繩機械動作,安全鉗應可靠動作,轎廂必須可靠制動,且轎底傾斜度不應大于5%。表5.11.2 額定載量與轎廂最大有效面積之間關系額定載重量(kg)轎廂最大有效面積(m2)額定載重量(kg)轎廂最大有效面積(m2)額定載重量(kg)轎廂最大有效面積(m2)額定載重量(kg)轎廂最大有效面積(m2)10010.375251.459002.2012752.9518020.586001.609752.3513503.102250.706301.6610002.4014253.253000.9067

34、51.7510502.5015003.403751.107501.9011252.6516003.564001.178002.0012002.8020004.204501.308252.0512502.90250035.00注:1. 一人電梯的最小值2. 二人電梯的最小值 3. 額定載重超過2500kg時,每增加100kg面積增加0.16m2,對中間的載重量其面積由線性插入法確定。5.11.3 層門與轎門的試驗符合下列規定: 層門與轎門的試驗必須符合本規范第4.11.3條的規定。5.11.4 超載試驗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當轎廂載有120%額定載荷時液壓電梯嚴禁啟動。一般項目5.11.5 液壓電

35、梯安裝后進行運行試驗;轎廂在額定載重量工況下,按產品設計規定的每小時啟動次數運行1000次(每天不少于8h),液壓電梯應平穩、制動可靠、連續運行無故障。5.11.6 噪聲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液壓電梯的機房噪聲不應大于85dB(A); 2. 乘客液壓電梯和病床液壓電梯運行中轎內噪聲不應大于55dB(A); 3. 乘客液壓電梯和病床液壓電梯的開關門過程噪聲不應大于65dB(A)。5.11.7 平層準確度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液壓電梯平層準確度應在15mm范圍內。5.11.8 運行速度檢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空載橋廂上行速度與上行額定速度的差值不應大于上行額定速度的8%;載有額定載重量的轎廂下

36、行速度與下行額定速度的差值不應大于下行額定速度的8%。5.11.9 額定載重量沉降量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載有額定載重量的轎廂停靠在最高層站時,停梯10min,沉降量不應大于10mm,但因油溫變化而引起的油體積縮小所造成的沉降不包括在10mm內。5.11.10 液壓泵站溢流閥壓力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液壓泵站上的溢流閥應設定在系統壓力為滿載壓力的140%170%時動作。5.11.11 超壓靜載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將截止閥關閉,在轎內施加200%的額定載荷,持續5min后,液壓系統應完好無損。5.11.12 觀感檢查應符合本規范第4.11.10條的規定。6 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安裝工作工程質量

37、驗收6.1 設備進場驗收主控項目6.1.1 必須提供以下資料: 1. 技術資料1. 1. 梯級或踏板的型式試驗報告復印件,或膠帶的斷裂強度證明文件復印件;2. 2. 對大眾交通型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應有扶手帶的斷裂強度證書復印件。 2. 隨機文件1) 1) 土建布置圖;2) 2) 產品出廠合格證。一般項目6.1.2 隨機文件還應提供以下資料: 1. 裝箱單; 2. 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 3. 動力電路和安全電路的電氣原理圖。6.1.3 設備零部件應與裝箱單內容相符。6.1.4 設備外觀不應存在明顯的損壞。6.2 土建交接檢驗主控項目6.2.1 自動扶梯的梯級或自動人行道的踏板或膠帶上空,垂直

38、凈高度嚴禁小于2.3m。6.2.2 在安裝之前,井道周圍必須設有保證安全的欄桿或屏障,其高度嚴禁小于1.2m。一般項目6.2.3 土建工程應按照土建布置圖進行施工,且其主要尺寸允許誤差應為: 提升高度1515mm;跨度015mm。6.2.4 根據產品供應商的要求應提供設備進場所需的通道和搬運空間。6.2.5 在安裝之前,土建施工單位應提供明顯的水平基準線標識。6.2.6 電源零線和接地線應始終分開。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4。6.3 整機安裝驗收主控項目6.3.1 在下列情況下,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必須自動停止運行,且第4款至第11款情況下的開關斷開的動作必須通過安全觸點或安全電路來完成。

39、 1. 無控制電壓; 2. 電路接地的故障; 3. 過載; 4. 控制裝置在超速和運行方向非操縱逆轉下動作; 5. 附加制動器(如果有)動作; 6. 直接驅動梯級、踏板或膠帶的部件(如鏈條或齒條)斷裂或過分伸長; 7. 驅動裝置與轉向裝置之間的距離(無意性)縮短; 8. 梯級、踏板或膠帶進入梳齒板處有異物夾住,且產生損壞梯級、踏板或膠帶支撐結構; 9. 無中間出口的連接安裝的多臺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中的一臺停止運行; 10. 扶手帶稿保護裝置動作; 11. 梯級或踏板下陷。6.3.2 應測量不同回路導線對地的絕緣電阻。測量時,電子元件應斷開。導體之間和導體對地之間的絕緣電阻應大于1000/V,

40、且其值必須大于: 1. 動力電路和電氣安全裝置電路0.5M; 2. 其他電路(控制、照明、信號等)0.25M。6.3.3 電氣設備接地必須符合本規范第4.10.1條的規定。一般項目6.3.4 整機安裝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梯級、踏板、膠帶的楞齒及梳齒板應完整、光滑; 2. 在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入口處應設置使用須知的標牌; 3. 內蓋板、外蓋板、圍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導軌、護壁板接縫應平整。接縫處的凸臺不應大于0.5mm; 4. 梳齒板梳齒與踏板面齒槽的嚙合深度不應小于6mm; 5. 硫齒板硫齒與踏板面齒槽的間隙不應小于4mm; 6. 圍裙板與梯級、踏板或膠帶任何一側的水平間隙不應大于4

41、mm,兩邊的間隙之和不應大于7mm。當自動人行道的圍裙板設置在踏板或膠帶之上時,踏板表面與圍裙下端之間的垂直間隙不應大于4mm。當踏板或膠帶有橫向擺動時,踏板或膠帶的側邊與圍裙板垂直投影之間不得產生間隙。 7. 梯級間或踏板間的間隙在工作區段內的任何位置,從踏面測得的兩個相鄰梯級或兩個相鄰踏板之間的間隙不應大于6mm。在自動人行道過渡曲線區段,踏板的前緣和相鄰踏板的后緣嚙合,其間隙不應大于8mm; 8. 護壁板之間的空隙不應大于4mm。6.3.5 性能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額定頻率和額定電壓下,梯級、踏板或膠帶沿運行方向空載時的速度與額定速度之間的允許偏差為5; 2. 扶手帶的運行速度

42、相對梯級、踏板或膠帶的速度允許偏差為02%。6.3.6 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制動試驗應符合下列規定: 1. 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應進行空載制動試驗,制停距離應符合表6.3.6-1的規定。表6.3.6-1 制停距離額定速度(m/s)制停距離范圍(m)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0.50.201.000.201.000.650.301.300.301.300.750.351.500.351.500.900.401.70注:若速度在上述數值之間,制停距離用插入法計算。制停距離應從電氣制動裝置動作開始測量。 2. 自動扶梯應進行載有制動載荷的制停距離試驗(除非制停距離可以通過其他方法檢驗),制動載荷應符合有6.

43、3.6-2規定,制停距離應符合表6.3.6-1的規定;對自動人行道,制造商應提供按載有表6.3.6-2規定的制動載荷計算的制停距離,且制停距離應符合表6.3.6-1的規定。表6.3.6-2 制動載荷梯級、踏板或膠帶的名義寬度(m)自動扶梯每個梯級上的載荷(kg)自動人行道第0.4m長度上的載荷(kg)z0.660500.6z0.890750.8z1.1120100注:1. 1. 自動扶梯受載的梯級數量由提升高度除以最大可見梯級踢板高度求得,在試驗時允許將總制動載荷分布在所求得的2/3的梯級上;2. 2. 當自動人行道傾斜角度不大于6,踏板或膠帶的名義寬度大于1.1m時,寬度每增加0.3m,制動載荷應在每0.4m長度上增加25kg;3. 3. 當自動人行道在長度范圍內有多個不同傾斜角度(高度不同)時,制動載荷應僅考慮到那些能組合成最不利載荷的水平區段和傾斜區段。6.3.7 電氣裝置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主電源開關不應切斷電源插座、檢修和維護所必需的照明電源。 2. 配線應符合本規范第4.10.4、4.10.5、4.10.6條的規定。6.3.8 觀感檢查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上行和下行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梯級、踏板或膠帶與圍裙板之間應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