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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小學師生請假制度 為推行化,貫徹“以法治校”理念,嚴肅工作紀律,確保教育教學工作正常有序開展,根據牡丹區教育局管理辦法和何樓中心校請假制度,并結合學校情況,制定姜樓小學教師請假制度 一、請假類型 1、事假學校實行五天工作制,并給予教師每周一晌自由支配時間,教師應盡量把個人事情安排在工作時間之外,確因具體事情調整不開的,可請事假。 2、病假一般性疾病不予準假,確因身體不適需住院或在家治療的,憑區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可請病假。 3、婚假教師初婚的憑婚姻登記證明可請婚假,期限不超過一周;再婚的憑相關證明請假,期限不超過兩天。 4、產假教師計劃內生育的可請產假,期限按上級文件執行;計劃外生育的原則上不予準

2、假。 5、引流產及絕育手術假教師引流產或做絕育手術的可請此假,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周。 6、陪護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住院的可請陪護假,請假期限視具體情況而定。 7、喪假教師直系親屬因病或其他原因故去的,可請喪假,請假期限為三天。周年時準假一天,三年時準假兩天。 8、房屋修建假教師因居住需要而修建房屋的可請此假,期限不超過一周。 9、其他假除以上原因,教師需要請假的(如自學考試、職稱晉升等),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適當假期。 二、請假手續 10、教師請假需辦理書面手續,填寫“姜樓小學教師請假單”。 11、請假不超過三天的,本人自行調好課,事后補上;請假超過三天的,由教務處協調安排其他教師上課。 12、請假

3、不超過一天的,由教務處批準;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含三天)的,由校長批準;請假三天以上一月以內的由中心校批準;請假一月以上的由中心校報教育局批準。 13、教師請假期滿要向準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請假期滿需要繼續請假的要辦理續假手續。 三、請假要求 14、教師請假理由要真實充分,準假部門負責人要合理使用準假權限,不準越權準假。 15、學校校長請假三天以上的要報中心校批準,并安排學校部門負責人代為處理學校工作;學校部門負責人請假要報校長批準。 16、教師不辦理請假手續或超假不辦理續假手續而擅自不到校的的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應先電話請假并于返校后一天內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17、制度未盡事項視具體情況參

4、照本制度執行;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校委會。 1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學教師請假制度xx-11-19 16:27 | #2樓 一、請假制度 1、全體教師要以學校工作為重,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 2、凡因事、因病需要請假的,到校長室寫請假條并由校長簽字。無特殊情況不得捎假或電話請假。 3、請事假一次一般不得超過1天。 4、請病假連續超過2天的(含兩天),需由醫院出具證明,并到中心小學請假。 5、凡如婚假、喪假、產假等有上級規定的,按有關文件執行。 6、教師請假或因公外出的一般自行調好課務,并將調課安排報校長室。 7、工作時間內,凡因私事沒有請假外出的,視為曠工,學校視情節另行

5、處理。 8、外出教師必須進行外出、返校登記,并交請假條以備存檔。 二、獎懲辦法: 1、每月設全勤獎40元。 (1)一個工作日為6節課,請假一節為1個小假,3個小假為0.5天,6個小假為1天。 (2)請假累計0.5天以內扣5元;累計1天以內扣15元;累計2天以內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3)曠工1節扣除當月全部考勤獎。 2、期末設學期全勤獎100元。 (1)請假累計1天以內扣20元;累計3天以內扣50元;累計3天以上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2)全學期累計曠工1節扣50元,累計曠工半天學期全勤獎全部扣除。 三、本制度適用于正常工作日和校外集體活動以及節假日全員。 夏畈中心小學教師請假制度xx-11-

6、19 11:31 | #3樓 一、假期種類: 1、事假。教職工因特殊情況,必須請假者,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教導處出具代課或調課通知單,履行好請假手續,學校可以給予一定的假期。 2、病假。教職工因病不能上班者,需要說明具體情況,病情較重治療時間較長者,應出具相關證明向學校領導請假并履行好手續。直系親屬住院確需本人護理或前往探望的,酌情給假。 3、婚假。教職工本人結婚,根據國家法定假期分適齡與晚婚兩種,一般為7天(累計總數),如女23周歲,男25周歲以上結婚,為晚婚,可適當延長婚假。由當事人提出延長婚假的要求,學校領導根據學校工作實際給予延長婚假時間(12天以內)。 4、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含

7、岳父母)亡故,給予3天喪假,父母及配偶亡故的根據實際需要原則上從死到葬。赴外地奔喪,酌情給路程假,因故延長須請事假。 5、產假。女職工的法定產假為90天(產前15天,產后75天),一胎多生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難產和剖腹產根據醫院證明適當增加產假天數(15天以內)。24周歲生育第一個小孩為晚育,可增加產假30天。小產假,根據醫院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下,給假2030天,三個月以上給假42天。 (注:以上所有假期在一周以內的,按實際上班天數算;一周以上,按實際天數算,含周末。) 二、假期待遇: 1、法定假期。婚、喪、產假在法定時間以內,國家規定的工資獎金照發,學校內部相對應的獎不享受。超

8、過法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2、事假。學校工作日內請事假,每學期累計3天以內(每天按8成算,即:早上班1成,其余每節課算1成)不扣錢;超過3天(24成),每成扣款6元;未請滿3天,每少請1成補助3元。請事假當天課程自己已經安排好,不需要教導處調課的,三天以內不扣款,也不給予補助,超過三天則按事假處理。 3、病假。根據醫生證明請病假。病假時間較長的則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超過規定時間則相應扣發工資。 4、未履行請假手續,一律按曠工計,按每成12元予以處罰。 5、考勤補助。每期每人按200元計,扣完為止。上半年由學校經費列支,下半年從工資30的考勤費中列支。 73小學教師請假制度xx-11-19 1

9、8:30 | #4樓 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穩定,根據原州區教育局義務教育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原州區教職工管理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公假 1、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或教職工出席會議、學習、參加教研活動等公事外出時間為公假。 2、教師外出參加學歷提高的函授學習,出具有效證明文件并完備履行請假手續的,亦確認為公假。 3、公假期間教師原定工資照發。 二、事假 1教師因事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必須報經校長批準。請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響學校正常工作時,可不予準假或暫緩準假或縮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過3天,一學期事假不得超過7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事假超過

10、規定天數一般不予準假,特殊情況必須經區教育局批準。 3事假天數的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 4在學校正常工作期間,教師一個月中請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備的請假、準假手續,發給日績效工資的50%。(應從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按每節10元扣除支付給頂課者。)特崗教師年終考核扣1分。 三、病假 1教職工因病請假,必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藥費發票,由校長批準。 2病假一個月以上的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獎勵性和基礎性兩部分),病假從第二月起還將扣工資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個月以內,應從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按每節15元扣除支付給頂課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調入本校滿6個月的教師方可享受

11、帶薪婚假。 若教師在原工作單位結婚的,婚假不能帶入本校。 教職工結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歲,女23周歲)增加晚婚獎勵假7天。雙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對方所在地結婚時,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婚假的時間計算不含節假日和雙休日。 在規定的婚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工資和績效工資。 2產假、計劃生育假 已婚女教師生育時(已取得生育指標)產前、產后累計計算產假,順產產假90天。24周歲(含)以上的女教職工第一次生育,增加產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產假15天;難產(包括剖腹產)有醫生證明的,增加產假15天。 已懷孕的女教師,按國家規定給予產前檢查時間,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響正常教學工作。 在規

12、定的產假、計劃生育假期間,教師的工資照發。 女教師在生育期內計劃外懷孕做手術者第一次按病假處理,第二次按事假處理。 3喪假 教師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給喪假天(含節假日);在外地的親屬死亡時,需要赴外地料理喪事的,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 喪假期間,不影響教師工資。 五、工傷假 1教師的工傷假應出具縣以上醫院證明和經有權威部門鑒定的工傷報告書。休假天數依據核實后的醫院證明而定,其醫療或修養期間的固定工資照發。 2教師因工負傷,治療到傷愈或處于相對穩定狀態時應做出醫療終結結論。根據傷殘程度,由醫院出具證明,經有權威部門確認,區分不同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3、為防止虛報謊報工傷

13、規范工傷請假制度,現對工傷情況做以下界定:教職工在上班期間在校內發生的意外事故,必須有人證,如當時現場無人受傷者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領導到達現場。 六、請假管理 1請假流程 無論是病假或事假、不論假期長短都應按以下流程逐級辦理。 填寫請假單(教務處);請假教師安排好課程及有關工作,并經教務處負責人簽字確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按規定批準權限辦理批準手續;校長批準后的請假單送教務處存檔,負責無效。 2因突發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教務主任和校長請假,并于事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教師請工傷假、產假、喪假由學校教務處安排教學工作外,病、事假請假者必須自行提前安排好課程;若出現空堂課按曠工處理。病事假請假者從個人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扣每節15元支付給頂課者,工傷假、喪假代課經費由學校支出,仍然按每節5元。 4教師請假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管理,安排專人發放、審核、保管教師請假單,并按月統計,于次月10日前書面公示。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員的請假,由主持工作副校長負責審批;公假、副校長的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 6教師的病、事假,作為考勤內容,納入教師的綜合考核,做為績效工資的重要考核依據之一。 七、關于上課遲到、私自調課、曠工、曠課和上課接打手機的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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