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許可變更流程匯總.doc_第1頁
生產許可變更流程匯總.doc_第2頁
生產許可變更流程匯總.doc_第3頁
生產許可變更流程匯總.doc_第4頁
生產許可變更流程匯總.doc_第5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20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廊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許可(變更)辦事指南一、許可事項名稱食品生產許可(變更)二、法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1號)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三、申請條件 (一)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下列事項發生變化,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廊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變更申請,市局應當組織進行現場核查:1.食品生產者增加食品類別的;2.食品生產者在其所在地的縣級行政轄區內遷移生產場所的(生產場所遷出企業所在地縣級行政轄區的,按新發證辦理);3.食品生產者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等事項發生變化的。(二)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食品生產者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住所、生產地址名稱發生變化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廊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變更申請,市局不再組織進行現場核查。(三)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食品生產者在許可證副本載明的同一食品類別內的事項、外設倉庫地址發生變化的,且現有工藝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主要生產設備設施等事項沒有發生變化的,食品生產者應當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向廊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市局不再組織進行現場核查,根據企業報告情況,在證書副本的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中予以載明備查。四、受理范圍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酒類(白酒、葡萄酒除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的食品生產許可變更。五、需申報資料(包括電子版)1. 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變更); 2. 申請人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 3. 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及明細表)復印件; 4. 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涉及營業執照載明事項變更的還需提交變更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的食品品種明細應當符合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5. 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時需提交) 6. 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交驗原件;(個體工商戶申請者需提交) 7.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8. 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9. 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10. 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11. 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12. 工藝設備布局圖;(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13. 產品執行標準文本;(產品執行標準為企標的需提供)(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14.食品生產許可申請人生產屬于國家產業政策調整范圍的產品,或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省政府有關文件對貫徹執行產業政策另有規定,屬于需要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生產的產品還應當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涉及變化時需提交)六、申報資料格式及要求(一)申報資料完整、清晰,仿宋四號字,使用A4紙張單面打印或復印,并按資料要求依順序編制目錄和頁碼,裝訂成冊。(二)申報資料均應加蓋公章;凡復印件上均應注明“此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字樣或者文字說明,并注明日期加蓋公章;如單項資料復印件2頁以上(含2頁)的需加蓋騎縫章。七、辦理程序(一)申請申請人向廊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并提交申報資料一式三份。(二)受理申報資料報送廊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經審查,申請事項依法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申報資料符合規定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對申報資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對申報資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申請人行政許可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的,出具不予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并告知原因。承諾時限:5個工作日(不計入辦理時限)。(三)審查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需要現場核查的,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組織核查人員對申請企業進行現場審查。對不再組織現場核查的,市局行政許可服務科根據企業的申請進行審批。承諾時限:需要組織現場核查的,10個工作日(核查人員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四)決定需要組織現場審查的,市局食品生產監管科根據申請材料和現場審查等情況,做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不需組織現場審查的,市局行政許可服務科根據申請材料做出是否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承諾時限:需要組織現場核查的, 20個工作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特殊原因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不需要組織現場核查的,當即辦結。(五)制證、送達市局決定準予行政許可的,由申請企業所在地縣(市、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制作并送達食品生產許可證;市局決定不予行政許可的,由市局制作并送達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八、辦理時限承諾時限:需要組織現場核查的,30個工作日(含制證、送達,特殊原因可以延長10個工作日);不需要組織現場核查的,當即辦結。九、收費標準不收費十、聯系方式廊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許可服務科地址:廊坊市建設北路60號廊坊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 電話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監管科地址:廊坊市永華道96號電話址:附件:河北省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變更); 河北省食品生產許可變更事項報告書河北省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變更) 食品 食品添加劑 申請人名稱: (簽字或蓋章)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聲 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要求,本申請人提出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所填寫申請書及其他申請材料內容真實、有效(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章或簽字)年 月 日一、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營業執照注冊號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企業在沒有取得社會信用代碼新版營業執照前可不填寫,個體工商戶填寫申請人身份證號碼)住 所 生產地址河北省 市(地) 區(縣) 鄉(鎮) 村(路、街道) 號聯 系 人聯系電話傳 真電子郵件 變更事項變更前變更后 備注食品安全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序號姓名身份證號職務文化程度、專業三、產品信息表(申請增變更前的產品信息)序號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類別編號及名稱類別名稱品種明細檢驗方式1糧食加工品101小麥粉標準名稱+標準號1.通用(特制一等小麥粉、特制二等小麥粉、標準粉、普通粉、高筋小麥粉、低筋小麥粉、營養強化小麥粉、全麥粉、其他)2.專用面包用小麥粉、面條用小麥粉、餃子用小麥粉、饅頭用小麥粉、發酵餅干用小麥粉、酥性餅干用小麥粉、蛋糕用小麥粉、糕點用小麥粉、自發小麥粉、小麥胚(胚片、胚粉)、其他自行檢驗大米標準名稱+標準號秈米、粳米、糯米、香米等。委托檢驗部分委托檢驗注:具體填寫參照食品分類目錄。四、食品生產加工場所信息表(按照食品生產的流程順序填寫)序號生產場點、工藝、工序名稱生產場點、工藝、工序所在地1序號外設倉庫地址注:本表所報工序必須覆蓋審查細則規定的各工藝要求。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材料清單根據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申請食品生產許可變更事項,申請人需提交材料如下(申請材料按照以下順序裝訂): 1. 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變更); 2. 申請人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 3. 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及明細表)復印件; 4. 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交驗原件; (涉及營業執照載明事項變更的還需提交變更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的食品品種明細應當符合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5. 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時需提交) 6. 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交驗原件;(個體工商戶申請者需提交) 7. 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清單;(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8. 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9. 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10. 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11. 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12. 工藝設備布局圖;(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13. 產品執行標準文本;(產品執行標準為企標的需提供)(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14.食品生產許可申請人生產屬于國家產業政策調整范圍的產品,或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省政府有關文件對貫徹執行產業政策另有規定,屬于需要有關部門核準后方可生產的產品還應當按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涉及變化時需提交) 申請人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申請類型: 變更 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本申請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相關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審查細則設定的生產條件,自查了前次獲證后至今的生產條件變化情況,并作出以下聲明:一、申請人基本情況變化情況1.申請人名稱: 變化 未變化 2.法定代表人: 變化 未變化3.住所: 變化 未變化 4.住所名稱: 變化 未變化*5.生產地址: 變化 未變化 6.生產地址名稱: 變化 未變化7.外設倉庫地址: 變化 未變化二、食品安全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變化情況1.食品安全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 變化 未變化三、產品信息變化情況*1.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 變化 未變化2.同一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內事項: 變化 未變化四、生產加工場所變化情況*1.生產場點、工藝、工序名稱: 變化 未變化*2.生產場點、工藝、工序所在地: 變化 未變化*3.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 變化 未變化五、主要生產設備、設施變化情況*1.主要生產設備、設施: 變化 未變化2.檢驗儀器(申請人自行檢驗的): 變化 未變化*3.工藝設備布局: 變化 未變化六、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變化情況1.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變化 未變化七、生產工藝變化情況*1.生產工藝流程: 變化 未變化八、其他申請材料變化情況1. 其他申請材料: 變化 未變化申請人承諾上述信息及所附相關材料真實、有效,如實反映了本申請人的實際生產條件變化情況。本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申請人(簽字并蓋章):年 月 日注1:申請人采取“”選的方式確定每個項目的變化情況。注2:上述項目如發生變化,應附與變化情況有關的證明材料。注3: “*”號項如發生變化,需要組織現場核查。食品生產主要設備、設施清單(示例)主要設備、設施序號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廠家及國別一預處理設備1洗菜機(振洗篩,比重去石機)TMS81臺*2轉鼓清洗機*1臺3斗式提升機D450/8m2臺二浸提設備1皮帶輸送機TD75B650 10米1臺2皮帶輸送機TD75B650 20米1臺主要檢驗儀器序號檢驗儀器名稱規格/型號/精度等級數量生產廠家及國別1分析天平FA2204B (0.1mg) 1架*注:設備設施按產品審查細則規定的必備生產設備順序填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單序號管理制度名稱文本編號1進貨查驗記錄管理制度2生產過程控制管理制度3出廠檢驗記錄管理制度4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5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6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7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管理制度8其他制度(1)*(2)*(3)*注:按照制度清單順序填寫,清單以外的制度均列入其他制度。河北省食品生產許可變更事項報告書 食品 食品添加劑 報告人名稱: (簽字或蓋章)報告事項:品種明細 外設庫房 檢驗方式 其他 報告日期: 年 月 日 聲 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要求,本申請人就食品生產許可變更情況(發生變更10日內)向發證部門報告。所填寫變更報告書及其他報告材料內容真實、有效(復印件與原件相符)。特此聲明。 聲明人:(簽章或簽字)年 月 日一、報告人基本情況報告人名稱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食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營業執照注冊號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企業在沒有取得社會信用代碼新版營業執照前可不填寫,個體工商戶填寫申請人身份證號碼)住 所生產地址河北省 市(地) 區(縣) 鄉(鎮) 村(路、街道) 號聯 系 人聯系人電話傳 真電子郵件二、報告內容報告事項變更前變更后品種明細變更外設庫房變更檢驗方式變更其他變更三、提交的文件資料目錄序號文件資料名稱(申請材料按照以下順序裝訂)頁數1報告人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2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及明細表)復印件3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交驗原件(申請的食品品種明細應當符合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4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時需提交)5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并交驗原件(個體工商戶申請者需提交)注:以上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申請材料一式3份。報告人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申請類型: 變更 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本申請人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依據相關食品生產許可審查通則、審查細則設定的生產條件,自查了前次獲證后至今的生產條件變化情況,并作出以下聲明:一、申請人基本情況變化情況1.申請人名稱: 變化 未變化 2.法定代表人: 變化 未變化3.住所: 變化 未變化 4.住所名稱: 變化 未變化*5.生產地址: 變化 未變化 6.生產地址名稱: 變化 未變化7.外設倉庫地址: 變化 未變化二、食品安全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變化情況1.食品安全管理及專業技術人員: 變化 未變化三、產品信息變化情況*1.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 變化 未變化2.同一食品、食品添加劑類別內事項: 變化 未變化四、生產加工場所變化情況*1.生產場點、工藝、工序名稱: 變化 未變化*2.生產場點、工藝、工序所在地: 變化 未變化*3.生產加工場所各功能區間布局: 變化 未變化五、主要生產設備、設施變化情況*1.主要生產設備、設施: 變化 未變化2.檢驗儀器(申請人自行檢驗的): 變化 未變化*3.工藝設備布局: 變化 未變化六、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變化情況1.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變化 未變化七、生產工藝變化情況*1.生產工藝流程: 變化 未變化八、其他申請材料變化情況1. 其他申請材料: 變化 未變化申請人承諾上述信息及所附相關材料真實、有效,如實反映了本申請人的實際生產條件變化情況。本申請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申請人(簽字并蓋章):年 月 日注1:申請人采取“”選的方式確定每個項目的變化情況。注2:上述項目如發生變化,應附與變化情況有關的證明材料。注3: “*”號項如發生變化,需要組織現場核查。廊坊市食藥局食品生產許可證變更流程圖 時限工作流程5個工作日10個工作日(核查人員自接受現場核查任務之日起)20個工作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自作出決定之日起)不符合條件,不予受理退回申請申請人向市局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需補正、一次性告知說 明一、申請人應在變化后10個工作日內提交材料:1.食品生產許可申請書(變更);2.申請人生產條件變化情況聲明;3.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及明細表)復印件;4.營業執照復印件并交驗原件(涉及營業執照載明事項變更的還需提交變更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的食品品種明細應當符合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5.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時需提交);6.負責人的身份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