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_第1頁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_第2頁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_第3頁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_第4頁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_第5頁
免費預覽已結束,剩余1頁可下載查看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提供及時 科學的防治決策信息 有效預防 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的危害 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以下簡稱傳染病 防治法 和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以下簡稱應急條例 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制 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傳染病防治法 應急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中規定的突發 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 堅持依法管理 分級負責 快速準確 安全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 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 實施監督管理 第五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省 自治區 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鼓勵 支持開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的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合作 第六條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衛生行政部門 應當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 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貢獻的人員 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如實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 情信息 不得瞞報 緩報 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 緩報 謊報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八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專業分工 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和傳染病疫情監測 信息報告與管理工作 具體職責為 一 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 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 對行政轄區內的突發公 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進行監測 信息報告與管理 負責收集 核實轄區內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 疫情信息和其他信息資料 設置專門的舉報 咨詢熱線電話 接受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和疫情的報告 咨詢和監督 設置專門工作人員搜集各種來源的突發公共衛生 事件和疫情信息 二 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和實驗室 負責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與處理 搜索 密切接觸者 追蹤傳染源 必要時進行隔離觀察 進行疫點消毒及其技術指導 標本的 實驗室檢測檢驗及報告 三 負責公共衛生信息網絡維護和管理 疫情資料的報告 分析 利用與反饋 建立監測信息數據庫 開展技術指導 四 對重點涉外機構或單位發生的疫情 由省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 管理和檢查指導 五 負責人員培訓與指導 對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 對 轄區內醫院和下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疫情報告和信息網絡管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第九條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監測體系 構建覆蓋國家 省 市 地 縣 區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醫療衛生機構和衛生行政部門的信息網絡系統 并向鄉 鎮 村 和城市社區延伸 國家建立公共衛生信息管理平臺 基礎衛生資源數據庫和管理應用軟件 適應突發 公共衛生事件 法定傳染病 公共衛生和專病監測的信息采集 匯總 分析 報告等工 作的需要 第十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承擔責任范圍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 息報告任務 具體職責為 一 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信息監測報告制度 包括報告卡和總登 記簿 疫情收報 核對 自查 獎懲 二 執行首診負責制 嚴格門診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報告 制度 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 三 建立或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 配備必要的設備 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 疫情監測信息的網絡直接報告 門診部 診所 衛生所 室 等應按照規定時限 以最快通訊方式向發病地疾病預 防控制機構進行報告 并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報告卡片郵寄信封應當印有明顯的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或疫情 標志及寫明 XX 疾病 預防控制機構收的字樣 四 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 的培訓 五 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標本采樣 第十一條 流動人員中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病人 病原攜帶者和疑似 傳染病病人的報告 處理 疫情登記 統計 由診治地負責 第十二條 鐵路 交通 民航 廠 場 礦所屬的醫療衛生機構發現突發公共衛生 事件和傳染病疫情 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三條 軍隊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軍人中的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 由中國人 民解放軍衛生主管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直接報告 軍隊所屬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地方就診的傳染病病人 病原攜帶者 疑似傳染病病人 時 應按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第十四條 醫療衛生人員未經當事人同意 不得將傳染病病人及其家屬的姓名 住 址和個人病史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開 第十五條 各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的突發公共衛生 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情況 定期進行監督 檢查和指導 第三章 報告 第十六條 執行職務的醫護人員和檢疫人員 疾病預防控制人員 鄉村醫生 個體 開業醫生均為責任疫情報告人 責任疫情報告人在執行職務的過程中發現有法定傳染病病人 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 者 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進行疫情報告 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 第十七條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均為責任報告單位 依照有 關法規對責任疫情報告人工作進行監督管理 鄉 鎮 地段 級以上的責任報告單位必須建立疫情管理組織 指定專職疫情管理人 員 負責本單位或所轄區域內的疫情報告工作 縣 市 區 級以上責任報告單位必須實現計算機網絡直報 鄉 鎮 地段 級責任報 告單位應創造條件實現計算機或采集器的網絡直報 第十八條 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后 應立即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傳染病報告卡由錄卡單位保留三年 第十九條 責任報告單位對甲類傳染病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 肺炭疽 脊髓灰質炎的病人 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 城鎮應于 2 小時內 農村應于 6 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其它乙類傳染病病人 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 痢疾 梅毒 淋病 乙型肝炎 白喉 瘧疾的病原攜帶者 城鎮應于 6 小時內 農村應于 12 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 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對丙類傳染病和其它傳染病 應當在 24 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 報告 第二十條 有關單位發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 應當在 2 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 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接到報告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在 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 并同時通過突發公共衛 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向衛生部報告 衛生部對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應當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第四章 調查 第十一條 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的地方衛生行政部門 應當立即組織力量對 報告事項調查核實 判定性質 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并及時報告調查情況 不同類別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應當按照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規定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現場調查應包括以下工作內容 一 流行病學個案調查 密切接觸者追蹤調查和傳染病發病原因 發病情況 疾 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調查 二 相關標本或樣品的采樣 技術分析 檢驗 三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確證 四 衛生監測 包括生活資源受污染范圍和嚴重程度 必要時應在突發事件發生 地及相鄰省市同時進行 第二十三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有關領域的專業人員 建立流行病學調查隊伍 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 接到甲類傳染病 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和乙類傳染病中艾滋病 肺炭疽 脊髓灰質炎的疑似病人 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等疫情報告的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 構 應立即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接到其它乙類 丙類傳染病暴發 流行疫情 報告后 應在 12 小時內派專業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 第二十五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管理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 監測報告信息系統 各級責任報告單位使用統一的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第二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應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進行突發公 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調查 采樣與處理 第五章 信息管理與通報 第二十七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所設與診治傳染病有關的科室應當建立門診日志 住院登記簿和傳染病疫情登記簿 第二十八條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指定的部門和人員 負責本單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和傳染病疫情報告卡的收發和核對 設立傳染病報告登記簿 統一填報有關報表 第二十九條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 報告卡 報表的收發 核對 疫情的報告和管理工作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按照國家公共衛生監測體系網絡系統平臺的要求 充分 利用報告的信息資料 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定期分析通報制度 常規監 測時每月不少于三次疫情分析與通報 緊急情況下需每日進行疫情分析與通報 第三十條 國境口岸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港口 機場 鐵路等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國境衛生檢疫機構 發現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的檢疫傳染病 時 應當互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一條 發現人畜共患傳染病時 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農 林部門應當互 相通報疫情 第三十二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和公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 疫情 省 自治區 直轄市 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的授權 及時通報和公布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布內容包括 一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性質 原因 二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生地及范圍 三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的發病 傷亡及涉及的人員范圍 四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處理措施和控制情況 五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發生地的解除 與港澳臺地區及有關國家和世界衛生組織之間的交流與通報辦法另行制訂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 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指導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 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 指導 第三十四條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 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內的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五條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 具體負責對本行政 區域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的技術指導 第三十六條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 積極開展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責任報告單位或責任疫情報告人有瞞報 緩報 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情況時 應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第七章 罰則 第三十八條 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通報批評 給予警告 情節嚴重的 會同有關部門對主要負責人 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 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 撤職的行政處分 造成傳染病傳播 流行或者對社會公 眾健康造成其它嚴重危害后果 構成犯罪的 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未建立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的 二 未指定相關部門和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的 三 瞞報 緩報 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 病原攜帶者 疑似病人的 第三十九條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 責令改正 通報批評 給予警告 對主要負責人 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 依法給予降級 撤職的行政處分 造成傳染病傳播 流行或者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其它 嚴重危害后果 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瞞報 緩報 謊報發現的傳染病病人 病原攜帶者 疑似病人的 二 未按規定建立專門的流行病學調查隊伍 進行傳染病疫情的流行病學調查工 作 三 在接到傳染病疫情報告后 未按規定派人進行現場調查的 四 未按規定上報疫情或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 第四十條 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瞞報 緩報 謊報傳染病疫情的 由縣級以上 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 情節嚴重的 責令暫停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 或者吊 銷其執業證書 責任報告單位和事件發生單位瞞報 緩報 謊報或授意他人不報告突發性公共衛生 事件或傳染病疫情的 對其主要領導 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由其單位或上級主管機關 給予行政處分 造成疫情播散或事態惡化等嚴重后果的 由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個體或私營醫療保健機構瞞報 緩報 謊報傳染病疫情或突發性公共 衛生事件的 由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可以處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 罰款 對造成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傳播流行的 責令停業整改 并可以處 200 元以上 2000 元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