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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中小企業局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 救 援 預 案一、 總 則1 、目的 為適應當前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的需要,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范礦山安全生產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2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礦山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在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指導、協調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公司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公司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專家提供技術支持,各部門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做好應對礦山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3、 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安監總局礦山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預案、山西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山西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陽城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非煤礦山(含尾礦庫)發生的下列事故應對工作: (1)一般非煤礦山事故;(2)跨鄉鎮行政區的一般事故; (3)鄉、鎮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需要增援的事故; (4)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重要批示,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故;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1、縣政府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及職責縣人民政府設立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縣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設在縣安監局,指揮中心值班室設在縣安監局值班室,電話:4220425 4222123。縣長擔任總指揮,負責對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常務副縣長任常務副總指揮,總指揮不在時,接任總指揮職務;相關行業和領域分管副縣長、縣長助理、縣應急辦主任、安監局局長以及公安局長擔任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和縣委宣傳部、縣發展改革局、縣經貿局、縣公安局(含消防、交警等,下同)、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環保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縣質監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旅游局、縣氣象局、縣供電支公司以及縣通訊、保險等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和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1) 縣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各方面力量處理事故,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統一指揮對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負責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建立重特大事故的信息發布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發布信息。根據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縣指揮中心有權緊急調集各單位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可對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人員進行疏散或隔離,并依法對事故區域實行封鎖。(2)縣指揮中心下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事故救援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新聞報道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各項工作。各專業組主要職責如下:綜合協調組:由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為主負責,承擔礦山事故的報告,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置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組織召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會議。安全保衛組:由縣公安局為主負責,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相關道路進行警戒、控制和治安管理,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事故救援組:由縣公安局和縣安監局為主負責,組織協調消防等警力以及工程搶險、礦山救護等專業搶險隊伍,進行搶險救援。專家技術組:根據事故性質,由縣指揮中心指定有關部門牽頭負責,在專家資料庫中選擇并組織有關專家為搶險救援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決策建議。醫療救護組:由縣衛生局為主負責,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和專家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后勤保障組:由縣交通局、縣經貿局為主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等工作。新聞報道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公安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等部門配合,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信息發布工作。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新聞報道工作。事故調查組:由縣安監局為主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對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善后處理組:縣指揮中心責成有關部門負責,及時、妥善處理傷亡人員的各項善后工作。 (3)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由縣指揮中心指派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救援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縣指揮中心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指揮中心協調,并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等情況。 (4) 礦山應急救援專家組及職責 縣設立非煤礦山應急救援專家組,為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非煤礦山應急救援專家組的職責是: 參與非煤礦山事故救援方案的研究; 研究分析事故信息、事故情況的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建議; 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持。 2、縣中小企業局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1)縣中小企業局成立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組 長:閆自珍 電話: 4223898 手機組長:郭應進 電話:4220417 手機建新 電話:6927906 手機: 員:各鄉(鎮)安監站站長,縣局安監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中小企業局安監科,辦公室主任由郭學幀擔任,具體負責非煤礦山應急救援有關事務,聯系電話:4223637 手機(2)縣中小企業局安監員包片情況及聯系電話第一片:北留鎮、河北鎮、駕嶺鄉 包片人:王九生 電話二片:演禮鄉、固隆鄉、次營鎮、董封鄉、町店鎮 包片人:孫軍峰 電話三片:鳳城鎮、東城辦 、橫河鎮 包片人:衛石命 電話四片:東冶鎮、蟒河鎮、 白桑鄉 包片人:魏張宏 電話五片:潤城鎮、西河鄉、芹池鎮、寺頭鄉 包片人:張雷龍 電話3)鄉鎮人民政府及安監站站長聯系電話 河北鎮人民政府電話:4920099 安監站站長:董瑞奇 電話嶺鄉人民政府電話:4910096安監站站長:張學軍 電話禮鄉人民政府電話:4841001安監站站長:宋建龍 電話隆鄉人民政府電話:4940019安監站站長:田龍社 電話營鎮人民政府電話:4930399安監站站長:張晉芳 電話封鄉人民政府電話:4900002安監站站長:楊繼雷 電話店鎮人民政府電話:4890002安監站站長:張朝陽 電話城辦人民政府電話:4821501安監站站長:延躍華 電話河鎮人民政府電話:4939018安監站站長:王兵紅 電話冶鎮人民政府電話:4860016安監站站長: 邢衛軍 電話河鎮人民政府電話:4870028安監站站長: 趙國校 電話桑鄉人民政府電話:4879000安監站站長: 吉俊鋒 電話城鎮人民政府電話:4814601安監站站長: 白豐善 電話河鄉人民政府電話:4834101安監站站長: 王寬紅 電話池鎮人民政府電話:4980093安監站站長:宋春林 電話頭鄉人民政府電話:4970002安監站站長: 琚明亮 電話城鎮人民政府電話:4223738安監站站長:李敏杰 電話留鎮人民政府電話:4851226安監站站長:李寬寬 電話4)有關單位聯系電話縣政府值班室:4222726,縣防汛抗旱指揮部:4228209,縣安監局值班室:4220425 4222123 ,縣公安局:110,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120,縣消防隊:119, 晉城市軍事化礦山救護大隊:2124889。(5)中小企業局應急救援領導組的主要職責 在縣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組織指揮和協調各方面力量處理事故,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擴大。及時向縣指揮中心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外部力量增援的報請縣指揮中心協調。 負責對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協調和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以及恢復生活、生產秩序的工作。 建立重特大事故的信息發布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發布信息。根據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的需要,縣中小企業局應急救援領導組迅速向縣指揮中心報告,緊急調集各單位人員、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可對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人員進行疏散或隔離,并依法對事故區域實行封鎖。(6)局應急救援領導組下設綜合協調、現場救援、安全保衛、后勤保障、醫療救護工作小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置各項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綜合協調小組:由局辦公室、安監科、鄉鎮安監站為主負責。承擔事故的報告,通知有關單位及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協調各應急救援處置小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搶險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組織召開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會議,同時負責和協同有關部門搞好新聞報道、事故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現場救援小組:由安監科和局非煤礦山工程技術人員及鄉鎮安監站為主負責,根據事故性質提供技術支持,組織協調消防等警力以及工程搶險、礦山救護等專業搶險隊伍,進行現場搶險救援。后勤保障小組:由各鄉鎮所在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資金保障等工作。醫療救護小組:由衛生部門組織縣人民醫院急救中心和就近鄉鎮醫院為主負責,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此項工作由張雷龍、王偉朋負責協調、聯絡及落實。安全保衛小組:由公安部門組織當地派出所為主負責,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相關道路進行控制和治安管理,確定應急狀態下群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此項工作由各包片安監員負責協調、聯絡及落實。三、 預警和預防機制 信息監控與報告 (1)領導組辦公室統一負責全縣非煤礦山企業重特大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統計分析,制定相關工作制度。(2)縣中小企業局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辦公室對全縣存在的重大危險源、風險高的非煤礦山企業實施重點監控,及時分析重點監控信息并跟蹤整改情況。(3)各鄉(鎮)安監站應掌握轄區內的非煤礦山分布、災害等基本狀況,建立轄區內非煤礦山基本情況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同時報領導組辦公室備案。四、應急救援行動1、 信息報告和處理 (1)非煤礦山企業發生事故后,現場人員要立即開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2)非煤礦山企業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組織救援,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3)各鄉(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按照規定逐級上報。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在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1 小時內,向縣政府報告,同時報縣安監局、縣中小企業局。(4)縣中小企業局實行24 小時值班制度,接收全縣非煤礦山事故報告信息。值班室電話4223637。(5)縣中小企業局接到非煤礦山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報告局長;并根據局長指示同時報告縣政府。2 、分級響應程序 根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非煤礦山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級)、重大事故(級)、較大事故(級)和一般事故(級)(見7.1 響應分級標準)。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企業及其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上報。 發生級事故及險情,啟動本預案。超出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發生級礦山事故災難時,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成員進入預備狀態,做好如下應急準備:(1)立即向縣中小企業局和有關成員單位通報事故情況,縣中小企業局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的主要成員到位,向縣政府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報告,向事故發生地傳達縣政府指揮中心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意見。(2)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及時向縣中小企業局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匯報。(3)事故救援組、醫療救護組根據事故類別、事故地點和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礦山應急救援專家組、礦山救援隊伍、縣級醫療救護中心等單位做好應急救援準備。(4)根據需要派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指導救援工作。3、級事故應急響應 發生級非煤礦山事故時,縣局啟動本預案,按下列程序和內容響應:(1)縣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值班室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和局長。(2)根據領導指示,立即通知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成員到指定地點集中。同時報縣政府非煤礦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3)進一步了解事故情況,整理事故相關資料和圖紙等,為領導小組決策提供基礎資料。(4)在縣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的領導下,研究、決策救援方案,迅速確定委派現場工作組和救援專家組人選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各成員按照應急救援方案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5)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請求上級協調調動救援力量增援。(6)及時向縣政府上報事故和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并適時向媒體公布。4、指揮和協調 (1)在縣指揮中心統一領導下,組成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具體領導、指揮礦山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2)統一協調、指揮一般事故( 級)應急救援工作,主要內容是:指導、協調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協調、調動縣級礦山救援隊伍的救援力量,調配縣級及駐陽礦山應急救援資源。派工作組赴現場指導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織礦山應急救援專家組,為現場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事故及應急救援進展情況。5、 現場緊急處置 (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當地鄉(鎮)政府及企業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和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首先組織職工、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并通知有關專業救援機構。(2)事故單位負責人要充分利用本單位和就近社會救援力量,立即組織實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本單位和就近醫療救護隊伍搶救現場受傷人員。根據非煤礦山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時報告當地安監站,疏散、撤離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員。 (3)當地救援力量不足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向上級礦山應急救援組織提出增援請求。(4)參加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5) 當地政府、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力量清除事故礦井周圍和搶險通道上的障礙物;并報告領導組,由領導組組織有關部門開辟搶險救災通道,保障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的暢通無阻。(6)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涉及跨鄉(鎮)、跨領域影響嚴重的緊急處置方案,由領導組協調實施,影響特別嚴重的報縣委、縣政府決定。(7)在非煤礦山事故救援過程中,出現繼續進行搶險救災對救援人員的生命有直接威脅、或極易造成事故擴大化、或沒有辦法實施救援、或沒有繼續實施救援的價值等情況時,經過礦山應急救援專家組充分論證,提出終止救援的意見,報縣非煤礦山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決定。6、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專業或輔助救援人員,根據非煤礦山事故的類別、性質,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救援井工礦山事故必須由專業礦山救護隊進行,嚴格控制進入災區人員的數量。所有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才能進入事故救援區域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所有應急救援工作地點都要安排專人檢測氣體成分、風向和溫度等,保證工作地點的安全。 7、信息發布 縣非煤礦山事故指揮中心是非煤礦山事故信息的指定來源。新聞報道組負責非煤礦山事故信息對外發布工作。8、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可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非煤礦山事故善后處置工作完成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縣領導組,宣布應急處置結束。 五、 后期處置1、 善后處置 在非煤礦山事故指揮中心的具體指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鄉鎮政府負責善后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核算救災發生的費用,整理應急救援記錄、圖紙,寫出救災報告;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2 、保險 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派員開展相關的保險受理和賠付工作。3、 工作總結與評估 應急響應結束后,縣安監局按規定組織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各鄉(鎮)安監站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過程和應急救援保障等工作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響應結束一個月內,將總結評估報告報縣政府。六、保障措施1、 通信與信息保障 有關人員和有關單位的聯系方式保證能夠隨時取得聯系,值班電話保證24 小時有人值守。通過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等通信手段,保證各有關方面的通訊聯系暢通。領導組辦公室要與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建立暢通的應急救援指揮通信信息系統。縣中小企業局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建立、維護、更新有關應急救援機構、各鄉(鎮)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礦山醫療救護中心、礦山應急救援專家組的通信聯系數據庫;負責建設、維護、更新礦山應急救援指揮系統、決策支持系統和相關保障系統。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負責本區域內有關機構和人員的通信保障,做到即時聯系、信息暢通。非煤礦山企業負責保障本單位應急通信、信息網絡的暢通。2、 應急支援與保障 (1) 已有救援裝備保障 非煤礦山企業負責局部通風機、導風筒、排水設施、消防設備、施工材料等必要救災裝備和物資的儲備。(2)救援裝備的儲備 根據非煤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非煤礦山救援新技術、新裝備的開發應用,應建立必要的救援資源儲備,包括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先進救災裝備、設施等,以提高全縣應對復雜非煤礦山事故的能力。(3) 緊急征用救援裝備 在應急救援中,儲備的資源不能滿足救災需求時,縣非煤事故領導組負責緊急征用有關部門的救援裝備,涉及到的部門必須全力支持,積極配合,保證救災的順利進行。征用救援裝備所需的費用,由當地安監站和事故單位予以解決。(4)救援隊伍保障 應急救援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協調全縣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和救援隊伍的組織管理。有非煤礦山企業的鄉(鎮)安監站應建立非煤礦山應急組織。非煤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專職或兼職人員組成的礦山救援組織。不具備單獨建立專業救援組織的小型礦山企業,除應建立兼職的救援組織外,還應與臨近的專業救援組織簽訂救援協議,或者與臨近的非煤企業聯合建立專業救援組織。 (5)交通運輸保障 有關交通管理職能部門。在應急響應時,協調沿途有關鄉(鎮)提供交通警戒和向導支持,以保證及時調運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有關人員、隊伍、裝備、物資。非煤礦山救援和醫療救護車輛配用專用警燈、警笛,事故發生地鄉(鎮)安監站協助公安部門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最大限度地贏得應急救援時間。(6)非煤礦山救援醫療保障 縣衛生部門選擇醫療條件較好的醫療單位,作為縣級礦山醫療救護中心,指導、參加非煤礦山事故中危重傷員的救治工作。非煤礦山企業建立礦山醫療救護站(或與企業所在地醫院簽訂醫療救護協議),負責企業礦山事故傷員的醫療急救和礦山救援隊伍醫療救護知識專項培訓工作。(8)經費保障 非煤礦山企業應當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鄉(鎮)人民政府協調解決。縣政府處置礦山事故所需資金由縣財政解決。3、宣傳、培訓和演習 (1) 公眾信息交流 各鄉(鎮)安監站、各非煤礦山企業要按規定向公眾和員工說明非煤礦山作業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非煤礦山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2) 培訓 企業專兼職礦山救護隊要加強日常戰備訓練,并按規定對救護隊組織培訓,確保礦山應急救援隊伍的戰斗力。縣局負責本轄區內礦山企業應急管理人員的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非煤礦山企業負責組織本企業職工救援與自救、互救知識的培訓。(3)演習 縣指揮中心每年要組織一次本轄區內救災指揮系統啟動模擬演習。非煤礦山企業要嚴格按規定參加每年至少一次的救災演習。(4) 監督檢查 縣政府對非煤礦山事故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 附 則1、預案管理與更新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重大缺陷時,由縣中小企業局及時修訂,縣中小企業局定期組織對本預案評審,并及時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2、獎勵與責任 (1)對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上級管理部門、縣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2)在應急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救援工作中為搶救他人或國家財產英勇犧牲的,按規定逐級上報并批準后,追認為烈士。(3)對不服從指揮部調遣、臨陣脫逃、謊報情況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3、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中小企業局負責解釋。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總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時的指揮和對內對外的求援聯絡,調配人員,采取有效措施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2、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組織好現場的指揮,并組織員工阻止事態的蔓延,總指揮不在時,代行其職責3、搶險救災組 由公司安監辦、調度室牽頭,加工一作業區、加工二作業區、選別作業區、鉆探隊和發生的事故部門積極配合。主要職責:(1)負責現場施救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指揮礦山救護和現場施救。(2)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的防范措施。(3)承辦指揮部交給的其它工作。4、安全科: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搶險,保護現場收集現場資料,組織事故分析,編寫事故分析報告。5、機電組:進行現場搶險設備供應,保證電源正常供電,保證排水設備正常運轉,保證提升設備正常運轉。6、技術科:參與現場搶險,保證圖紙資料齊全,分析事故的自然因素,技術原因分析。由公司總工牽頭,事故發生部門及其它相關部門配合。負責提供有關資源開發和地質方面等其它需要的相關基礎資料。7、警戒保衛組由公司綜合部牽頭,發生事故的部門積極配合,其它部門協助指導。 主要職責:(1)負責事故現場的志安保衛工作及交通秩序,設立警戒,疏散群眾。(2)預防和制止事故部門和事故現場的不安定因素和維護社會(3)處理指揮部交給的其他工作。8、醫療救護組 由公司綜合部牽頭,服務公司醫療室及其它部門配合。主要職責:(1)迅速組建、調集礦區范圍內的醫療救治隊伍隊,對受傷人員展開搶救,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降到最低程度。(2)負責聯系救治所用的各類急救用品等東西,同時與旗上的醫療救治隊伍緊密配合,搞好救治工作。(3)處理指揮部交給的其它工作。9、后勤保障組 由供應部、車隊牽頭,其它部門及事故部門配合。確保搶救人員的生活供應,搶救設備工具物資的供應,保證醫療救護,保證通訊聯絡正常。主要職責:(1)保障運送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2)保障搶險救災交通道路的暢通與救援物資及時到達現場。(3)保障救援人員所需的食品和生活必須品的供應。(4)處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6、善后處理組 由公司經理、副經理、總工等領導牽頭和旗民政局、總工會、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組成,公司其它部門配合。 (1)負責事故中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處理。 (2)負責事故傷亡人雖家屬的安撫接待,妥善安排家屬生活。(3)負責處理事故傷亡人員的補償、安置,依照有一關政策做好事故遇難者及家屬的善后處理及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4)處理指揮部交給的其它工作。 發生礦山事故,公司啟動應急預案;根據需要,迅速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指揮部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專業礦山救護隊伍開展救援工作,搶救受傷人員,并為事故調查獲取現場有關證據:指導、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護現場救援秩序;轉移危險區域內的重要物資和設備;協調指揮通訊、交通運輸、設備器材、物資、氣象、地質和醫療搶救等相關工作;核查人員傷亡情況,估算經濟損失;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六、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礦山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2)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的統一領導下,負責指導、協調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地方人民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專家提供技術支持,企業充分發揮自救作用。(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相結合。按照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的要求,做好應對礦山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經費準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專業力量,努力實現一隊多能;培養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七、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 公司設立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任指揮長,成員為公司辦公室主任、礦長、安全生產辦成員、各中段的段長及救護隊成員。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負責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生產辦(值班電話:4581686),由安全生產辦的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二)應急處置工作組。 1、綜合組。由公司指揮部牽頭負責,安全生產辦參加。負責事故信息的接收、處理和報告;請示指揮長是否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有關部門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政府有關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綜合發布事故信息。 2、搶險救援組。由安全生產辦負責,救護隊成員、公司技術部、服務隊、搶修隊等部門參加。負責對事故的搶險救援、現場控制和保護。 3、后勤保障組。由公司辦公室負責,供銷部、服務隊、搶修隊參加。負責事故應急救l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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