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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經濟法概論考試應備知識與試題一、經濟法基本概念與體系(一)經濟法的定義與調整對象經濟法是調整國家在管理和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調整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宏觀經濟調控關系:國家為了實現經濟總量的平衡和經濟結構的優化,對國民經濟進行全局性、整體性調控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例如,國家通過制定和實施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手段,對國民經濟的運行進行調節和控制。財政政策方面,政府可以通過調整稅收、發行國債等方式來影響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貨幣政策方面,中央銀行可以通過調整利率、存款準備金率等手段來調節貨幣供應量。2.市場規制關系:國家為了維護市場秩序,對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為進行規制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比如,對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規制。以反壟斷為例,當某些企業通過合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方式限制競爭時,反壟斷法會對其進行干預,以保障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3.企業組織管理關系:國家在對企業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企業內部管理等方面進行組織和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例如,公司法規定了公司的設立條件、組織機構、股東權利義務等內容,以規范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二)經濟法的體系經濟法的體系是由多層次的、門類齊全的經濟法部門組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部分:1.宏觀調控法:如財政法、稅法、金融法、計劃法等。財政法主要規范國家財政收支行為,包括預算法、政府采購法等;稅法規定了各種稅種的征收范圍、稅率、納稅義務人等內容;金融法調整金融關系,涵蓋了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計劃法主要涉及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制定、實施和監督等方面。2.市場規制法:包括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等。反壟斷法旨在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反不正當競爭法禁止經營者采用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側重于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規定了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產品質量法主要規范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和產品質量責任等問題。3.企業法:如公司法、合伙企業法、個人獨資企業法等。公司法對公司的組織和行為進行全面規范,保障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合伙企業法調整合伙企業的設立、運營、解散等方面的關系;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了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事務管理、解散和清算等內容。二、經濟法律關系(一)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和構成要素經濟法律關系是指經濟法主體在國家管理和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根據經濟法的規定所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它由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構成。1.主體: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加經濟法律關系,依法享有經濟權利和承擔經濟義務的當事人。包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以及公民等。例如,在稅收法律關系中,稅務機關是國家機關主體,納稅人可以是企業、個體工商戶或公民等。2.內容: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享有的經濟權利和承擔的經濟義務。經濟權利是指經濟法主體依法具有的自己為或不為一定行為和要求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資格,如企業的自主經營權、消費者的知情權等;經濟義務是指經濟法主體依法必須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責任,如企業依法納稅的義務、經營者保障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義務等。3.客體: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包括物、行為、智力成果等。物是指可以為人們控制和支配的、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物質財富,如生產資料、生活資料等;行為是指經濟法主體為達到一定經濟目的所進行的活動,如經濟管理行為、提供勞務行為等;智力成果是指人們通過腦力勞動創造的非物質財富,如商標、專利、著作等。(二)經濟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經濟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其中最主要的條件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是指由法律規定的、能夠引起經濟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情況。法律事實可以分為法律行為和法律事件。1.法律行為:是指經濟法主體為了設立、變更或消滅一定的經濟法律關系而實施的有意識的活動。法律行為可以分為合法行為和違法行為。合法行為如企業依法簽訂合同、申請專利等,能夠引起經濟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或消滅;違法行為如企業的偷稅漏稅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等,也會引起相應的法律后果,導致經濟法律關系的變化。2.法律事件:是指不以經濟法主體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客觀現象。如自然災害、戰爭等。例如,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無法履行合同義務,可能會引起合同法律關系的變更或解除。三、企業法律制度(一)公司法律制度1.公司的概念和分類: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設立的,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根據不同的標準,公司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按股東對公司承擔責任的形式,可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的控制和依附關系,可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按公司的國籍,可分為本國公司和外國公司等。2.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股東符合法定人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有公司住所。組織機構: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包括股東會、董事會(執行董事)、監事會(監事)。股東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對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3.股份有限公司設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可以采取發起設立或者募集設立的方式。發起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的全部股份而設立公司;募集設立,是指由發起人認購公司應發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或者向特定對象募集而設立公司。組織機構: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與有限責任公司類似,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執行機構,監事會是公司的監督機構。此外,股份有限公司還設有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股份發行和轉讓:股份的發行,實行公平、公正的原則,同種類的每一股份應當具有同等權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但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1.合伙企業的概念和分類: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伙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2.普通合伙企業設立條件:設立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二個以上合伙人,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書面合伙協議;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財產與事務執行:合伙企業的財產由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構成。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也可以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入伙與退伙: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退伙包括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自愿退伙又分為協議退伙和通知退伙;法定退伙包括當然退伙和除名退伙。3.有限合伙企業特殊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等。(三)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1.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和特征: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其特征包括投資主體的單一性、財產的個人所有性、責任的無限性等。2.設立條件和程序: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有合法的企業名稱;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有必要的從業人員。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個人獨資企業所在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設立申請書、投資人身份證明、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文件。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設立申請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應當給予書面答復,說明理由。3.事務管理和解散清算: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可以自行管理企業事務,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個人獨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投資人決定解散;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決定放棄繼承;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四、市場規制法律制度(一)反壟斷法律制度1.壟斷行為的類型壟斷協議:是指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決定或者其他協同行為。包括橫向壟斷協議和縱向壟斷協議。橫向壟斷協議是指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之間達成的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如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限制商品的生產數量或者銷售數量等;縱向壟斷協議是指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之間達成的排除、限制競爭的協議,如固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價格、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的最低價格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是指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市場支配地位是指經營者在相關市場內具有能夠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者其他交易條件,或者能夠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能力的市場地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包括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沒有正當理由,拒絕與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等。經營者集中:是指經營者合并、經營者通過取得股權或者資產的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經營者通過合同等方式取得對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或者能夠對其他經營者施加決定性影響。經營者集中達到國務院規定的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當事先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2.反壟斷執法機構和法律責任:我國的反壟斷執法機構包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其授權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對壟斷行為,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依法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反不正當競爭法律制度1.不正當競爭行為的類型混淆行為:是指經營者實施的,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的行為。包括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網站名稱、網頁等。商業賄賂行為:是指經營者為謀取交易機會或者競爭優勢,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賄賂交易相對方的工作人員、受交易相對方委托辦理相關事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利用職權或者影響力影響交易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行為。虛假宣傳行為:是指經營者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的行為。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等商業信息。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包括以盜竊、賄賂、欺詐、脅迫、電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以前項手段獲取的權利人的商業秘密;違反保密義務或者違反權利人有關保守商業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等。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包括所設獎的種類、兌獎條件、獎金金額或者獎品等有獎銷售信息不明確,影響兌獎;采用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有獎銷售;抽獎式的有獎銷售,最高獎的金額超過五萬元。2.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職責的部門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查處。經營者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主要是賠償損失;行政責任包括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制度1.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消費者的權利:包括安全保障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結社權、獲得有關知識權、人格尊嚴和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權、監督權等。例如,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包括履行法定義務和約定義務、接受監督的義務、保證商品和服務安全的義務、提供真實信息的義務、標明真實名稱和標記的義務、出具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的義務、保證質量的義務、履行“三包”等責任的義務、不得以格式條款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的義務、不得侵犯消費者人格權的義務等。2.爭議解決途徑和法律責任: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途徑解決。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五、宏觀調控法律制度(一)財政法律制度1.預算法律制度預算的概念和體系:預算是指經法定程序批準的國家各級人民政府和實行預算管理的各部門、各單位一定期間的財政或財務收支計劃。我國的預算體系由中央預算和地方預算組成,地方預算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預算,設區的市、自治州預算,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預算,鄉、民族鄉、鎮預算組成。預算管理職權和程序: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各級政府、各級財政部門等都享有相應的預算管理職權。預算的編制、審批、執行、調整和決算等都有嚴格的程序規定。例如,國務院應當及時下達關于編制下一年預算草案的通知,各級政府、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時間編制預算草案;中央預算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地方各級預算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和批準。2.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政府采購的概念和原則: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政府采購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公正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政府采購方式和程序:政府采購方式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采購、詢價等。不同的采購方式有不同的適用條件和程序要求。例如,公開招標應作為政府采購的主要采購方式;采購人采購貨物或者服務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其具體數額標準,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國務院規定;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二)稅收法律制度1.稅收的概念和分類: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強制地、無償地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經濟活動。稅收可以按照不同的標準進行分類,如按照征稅對象的不同,可分為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行為稅和資源稅等。流轉稅主要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等;所得稅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等。2.主要稅種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為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按照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境內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稅率一般為25%。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應稅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不同的應稅所得適用不同的稅率和計稅方法。3.稅收征收管理:稅收征收管理是指稅務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指導納稅人正確履行納稅義務,對日常稅收活動進行組織、管理、監督、檢查的基本制度。包括稅務登記、賬簿和憑證管理、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環節。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三)金融法律制度1.銀行法律制度中央銀行法律制度:我國的中央銀行是中國人民銀行,它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的主要職責包括發布與履行其職責有關的命令和規章;依法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監督管理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和銀行間債券市場等。商業銀行法律制度:商業銀行是指依照《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商業銀行的業務主要包括負債業務、資產業務和中間業務。2.證券法律制度證券的概念和種類:證券是指各類記載并代表一定權利的法律憑證,包括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等。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用以證明投資者的股東身份和權益,并據以獲得股息和紅利的憑證;債券是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并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證券發行和交易:證券發行是指發行人以籌集資金為目的,向投資者出售代表一定權利的有價證券的活動。證券交易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流通和轉讓的行為。證券發行和交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證券發行需要經過核準或注冊等程序,證券交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經濟法概論模擬試題一、單項選擇題(每題1分,共20分)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A.所有的經濟關系B.特定的經濟關系C.經濟法律關系D.各種經濟利益關系2.下列不屬于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的是()A.股東符合法定人數B.有公司名稱C.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D.有公司住所3.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A.有限責任B.無限責任C.無限連帶責任D.按份責任4.下列屬于壟斷行為的是()A.企業之間的正常競爭B.獨家交易C.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固定商品價格的協議D.企業自主決定產品價格5.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享有的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是()A.安全保障權B.知情權C.自主選擇權D.公平交易權6.我國預算體系由()級預算組成。A.二B.三C.四D.五7.增值稅的基本稅率是()A.13%B.9%C.6%D.3%8.中國人民銀行的性質是()A.國家機關B.企業法人C.事業單位D.社會團體9.以下不屬于證券交易原則的是()A.公開原則B.公平原則C.公正原則D.無償原則10.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以()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A.個人財產B.家庭財產C.企業財產D.部分財產11.反壟斷執法機構對壟斷行為可以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可處以()以下的罰款。A.上一年度銷售額10%B.上一年度銷售額20%C.違法所得10%D.違法所得20%12.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不能通過()途徑解決。A.與經營者協商和解B.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C.向公安機關報案D.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13.預算草案由()編制。A.各級政府B.各級財政部門C.各級人民代表大會D.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14.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是()A.15%B.20%C.25%D.30%15.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不包括()A.安全性B.流動性C.效益性D.公益性16.下列屬于不正當競爭行為中的混淆行為的是()A.商業賄賂B.虛假宣傳C.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D.不正當有獎銷售17.政府采購應當遵循的原則不包括()A.公開透明原則B.公平競爭原則C.秘密原則D.誠實信用原則18.稅收的特征不包括()A.強制性B.無償性C.固定性D.自愿性19.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同意。A.過半數B.三分之二以上C.全體D.四分之三以上20.證券發行需要經過()等程序。A.核準或注冊B.備案C.審批D.登記二、多項選擇題(每題2分,共20分)1.經濟法的體系包括()A.宏觀調控法B.市場規制法C.企業法D.勞動法2.經濟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包括()A.主體B.內容C.客體D.法律事實3.公司的組織機構包括()A.股東會B.董事會C.監事會D.經理4.壟斷行為的類型包括()A.壟斷協議B.濫用市場支配地位C.經營者集中D.不正當競爭行為5.消費者的權利有()A.安全保障權B.知情權C.自主選擇權D.依法求償權6.預算管理職權包括()A.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職權B.各級政府的職權C.各級財政部門的職權D.各部門、各單位的職權7.稅收的分類包括()A.流轉稅B.所得稅C.財產稅D.行為稅8.商業銀行的業務包括()A.負債業務B.資產業務C.中間業務D.保險業務9.證券的種類包括()A.股票B.債券C.證券投資基金份額D.匯票10.合伙企業分為()A.普通合伙企業B.有限合伙企業C.特殊普通合伙企業D.個人合伙企業三、判斷題(每題1分,共10分)1.經濟法是調整所有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3.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4.反壟斷法只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的行為。()5.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享有自主選擇權。()6.預算草案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編制。()7.增值稅是對商品增值額征收的一種稅。()8.商業銀行以效益性為唯一經營原則。()9.證券交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10.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可以是法人。()四、簡答題(每題10分,共30分)1.簡述經濟法的調整對象。2.簡述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3.簡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消費者的權利。五、案例分析題(每題10分,共20分)1.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資設立了一家有限責任公司,甲以貨幣出資20萬元,乙以實物出資作價15萬元,丙以專利技術出資作價10萬元。公司成立后,經營狀況良好,但在一次交易中,公司因違約給丁造成了30萬元的損失。丁要求公司賠償,公司以資金緊張為由拒絕。丁遂要求甲、乙、丙三人承擔賠償責任。請問:甲、乙、丙三人是否需要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為什么?2.某商場在促銷活動中,打出“全場商品一律五折銷售”的廣告。消費者張某購買了一件標價為500元的商品,付款時發現該商品實際價格為600元,商場按照300元(即六折)收取了費用。張某認為商場存在欺詐行為,要求商場按照三倍賠償其損失。請問:商場的行為是否構成欺詐?張某的要求是否合理?為什么?模擬試題答案一、單項選擇題1.B2.C(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3.C4.C5.B6.D7.A8.A9.D10.A11.A12.C13.A14.C15.D16.C17.C18.D19.A20.A二、多項選擇題1.ABC2.ABC3.ABCD4.ABC5.ABCD6.ABCD7.ABCD8.ABC9.ABC10.AB三、判斷題1.×2.×(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3.√4.×(反壟斷法不僅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的濫用行為,還規制壟斷協議、經營者集中等行為)5.√6.×(預算草案由各級政府編制)7.√8.×(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9.√10.×(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四、簡答題1.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國家在管理和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主要包括:宏觀經濟調控關系:國家為了實現經濟總量的平衡和經濟結構的優化,對國民經濟進行全局性、整體性調控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的制定和實施等。市場規制關系:國家為了維護市場秩序,對市場主體的市場行為進行規制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包括對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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