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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扶人被訛”報道的輿論迷局與導向重構:基于社會信任與道德傳播視角一、引言1.1研究背景在當今社會,“扶人被訛”報道已成為引發廣泛社會關注的現象。自2006年南京彭宇案以來,此類事件不斷見諸報端,每一次的曝光都如同投入輿論湖面的巨石,激起千層浪,引發公眾的熱烈討論與深刻反思。這些報道不僅僅是簡單的新聞事件呈現,更像是一面鏡子,折射出社會道德、信任以及輿論環境等多方面的問題。從社會道德層面來看,“扶人被訛”現象對傳統的道德觀念造成了強烈沖擊。中華民族自古以來就崇尚“尊老愛幼”“助人為樂”的美德,主動扶起摔倒的老人本應是一種自然而然、不假思索的善舉,是社會道德的基本體現。然而,“扶人被訛”事件的頻發,卻讓人們在面對這樣的場景時,內心充滿了猶豫與掙扎。原本純粹的道德行為,如今卻被蒙上了一層厚厚的陰影,人們開始擔憂自己的善意之舉是否會給自己帶來無端的麻煩和損失。這種擔憂并非毫無根據,許多真實發生的案例中,扶人者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感謝,反而被被扶者及其家屬誣陷為肇事者,面臨經濟賠償甚至法律糾紛。這使得人們在道德抉擇面前,往往選擇明哲保身,放棄伸出援手,導致社會道德氛圍逐漸變得冷漠。在社會信任方面,此類報道嚴重侵蝕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基礎。信任是社會和諧運轉的基石,它建立在人們相互之間的真誠與善意之上。當“扶人被訛”的新聞不斷充斥在人們的視野中時,公眾對于他人的信任度急劇下降。人們開始懷疑他人的動機和行為,不再輕易相信陌生人的善意。這種信任危機不僅體現在陌生人之間,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鄰里、朋友之間的關系。整個社會仿佛陷入了一種信任困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變得緊張而脆弱,這對于社會的穩定和發展無疑是極為不利的。“扶人被訛”報道對輿論環境也產生了深遠影響。隨著新媒體的迅速發展,信息傳播的速度和范圍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一條“扶人被訛”的新聞可以在短時間內傳遍全國,引發海量的關注和討論。在這個過程中,輿論往往呈現出一邊倒的態勢,公眾普遍對扶人者表示同情和支持,對訛人者進行強烈譴責。這種輿論氛圍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表達了公眾對正義和道德的追求,但也容易走向極端,形成網絡暴力。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在網絡上迅速傳播,被不明真相的網友肆意轉發和評論,對當事人的生活和名譽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同時,媒體在報道此類事件時,為了吸引眼球、追求流量,有時會夸大事實、片面報道,進一步加劇了輿論的情緒化和非理性化。由此可見,“扶人被訛”報道所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已經對社會產生了不容忽視的負面影響。深入研究此類報道中的輿論導向問題,顯得尤為必要。通過對輿論導向的分析,可以揭示媒體在報道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探討如何引導輿論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從而緩解社會矛盾,修復受損的社會道德和信任體系,營造一個健康、和諧的社會輿論環境。1.2研究目的與意義本研究旨在深入剖析“扶人被訛”報道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探究其背后的深層原因,并提出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輿論引導策略,以改善當前的輿論環境,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具體而言,通過對大量“扶人被訛”報道案例的研究,分析媒體在報道過程中的立場、角度、語言運用以及傳播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揭示這些問題對公眾認知和社會輿論走向的影響。從社會道德、法律制度、媒體行業規范以及公眾心理等多個層面深入挖掘導致報道問題產生的原因,為解決問題提供堅實的理論依據。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切實可行的輿論引導策略,包括規范媒體報道行為、加強公眾媒介素養教育、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等,以引導輿論朝著理性、客觀、公正的方向發展。研究“扶人被訛”報道與輿論導向問題具有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在理論層面,有助于豐富新聞傳播學、社會學、倫理學等多學科的交叉研究。通過對“扶人被訛”這一特定社會現象的報道分析,深入探討媒體在信息傳播過程中的角色、責任以及輿論形成和引導的機制,為新聞傳播學的理論研究提供新的案例和視角;從社會學角度,研究此類報道對社會信任、社會關系以及社會道德建設的影響,拓展社會學關于社會問題與社會輿論關系的研究范疇;在倫理學領域,思考新聞報道中的道德倫理問題,以及如何通過正確的輿論引導來弘揚社會道德,為倫理學研究增添新的內容。在現實意義方面,對社會信任的重建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扶人被訛”報道所引發的信任危機,已經成為社會發展中的一大阻礙。通過研究并解決報道中的輿論導向問題,可以向公眾傳遞真實、客觀的信息,減少公眾對扶人行為的恐懼和擔憂,逐漸修復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系,讓社會回歸到充滿信任與善意的狀態。對社會道德建設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正確的輿論導向能夠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念,弘揚“助人為樂”等傳統美德,激發人們的道德意識和責任感,營造良好的社會道德風尚,促進社會道德水平的提升。對媒體行業的健康發展具有規范和引導作用。通過對報道問題的分析,促使媒體反思自身的行為,遵守新聞職業道德和行業規范,提高新聞報道的質量和公信力,推動媒體行業朝著更加專業、負責的方向發展。對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意義重大。合理引導輿論可以避免公眾情緒的激化,減少社會矛盾和沖突,營造一個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為社會的發展提供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基礎。1.3國內外研究現狀在國外,對于類似“扶人被訛”現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道德風險、社會信任和法律法規等方面。在道德風險領域,國外學者運用博弈論、社會心理學等理論工具展開分析。如從博弈論角度來看,在救助場景中,救助者和被救助者之間存在著復雜的利益博弈。救助者面臨著付出時間、精力甚至可能承擔經濟損失等成本,卻得不到回報甚至被訛詐的風險;被救助者則可能出于自身利益考量,選擇誣陷救助者以獲取經濟賠償等。社會心理學研究發現,個體在面對不確定性和潛在風險時,往往會產生自我保護的心理傾向。在“扶人被訛”情境下,救助者會因為害怕被訛詐而對是否提供幫助產生猶豫,這是自我保護心理在道德行為決策中的體現。這些研究表明,社會信任水平、道德規范和法律法規等因素,對道德風險的發生有著重要影響。當社會信任水平較高,道德規范深入人心,法律法規能夠有效保障救助者權益時,道德風險發生的概率會降低。在社會信任方面,國外研究者高度關注其對人際關系、社會秩序的影響。他們認為,信任是社會合作的基礎,良好的社會信任關系能夠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針對“扶人被訛”現象,研究者指出,提高社會信任水平是預防和治理此類現象的關鍵。例如,一些社會通過社區建設、公益活動等方式,增強居民之間的互動與了解,培養彼此的信任。在一些北歐國家,社區組織經常舉辦各類活動,鼓勵居民參與,促進鄰里之間的交流與信任,使得在面對他人需要幫助的情況時,人們更愿意伸出援手,并且較少出現訛詐現象。在法律法規方面,國外學者從立法、司法和執法等角度,深入研究如何保障好心人的權益。以美國為例,部分州通過了“好心人法”。該法律規定,在緊急情況下,對他人進行善意救助的人,若救助過程中出現意外,只要救助者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就可免受法律責任追究。這一法律為救助者提供了法律保障,消除了他們的后顧之憂,鼓勵更多人在他人遇到危險時勇敢地提供幫助。在德國,法律明確規定誣陷救助者的行為將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包括罰款、拘留等,從法律層面約束了訛詐行為,保護了救助者的合法權益。國內關于“扶人被訛”現象的研究起步相對較晚,但近年來隨著此類事件的頻繁發生,受到了廣泛關注,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在道德倫理方面,國內學者從傳統文化、道德教育等角度深入剖析“扶人被訛”現象的成因。有學者認為,傳統文化中“助人為樂”“尊老愛幼”的價值觀在現代社會受到了沖擊,市場經濟的發展使得部分人過于追求個人利益,忽視了道德修養的提升,導致道德滑坡、誠信缺失,這是“扶人被訛”現象產生的重要原因。從道德教育層面來看,當前的道德教育在內容和方法上存在一定不足,過于注重理論灌輸,缺乏實踐引導,使得人們在面對復雜的現實道德情境時,難以做出正確的判斷和選擇。在法律法規方面,國內研究者關注現行法律法規在應對“扶人被訛”現象方面的不足。現行法律在界定救助者和被救助者的責任、權益方面,存在一些模糊地帶,導致在司法實踐中,對于一些“扶人被訛”案件的判決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難以做到公平公正。部分法律法規在執行過程中存在力度不夠的問題,對訛詐行為的懲罰較輕,無法形成有效的威懾力。因此,國內研究者呼吁加強立法和執法力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明確救助者的權利和義務,加大對訛詐行為的懲處力度,保障好心人的合法權益。在社會信任方面,國內學者探討了社會信任對“扶人被訛”現象的影響。社會信任的缺失使得人們在面對他人需要幫助時,充滿疑慮和擔憂,害怕自己的善意行為得不到回報,反而遭受損失。這種信任危機不僅影響了個體之間的關系,也對整個社會的和諧穩定產生了負面影響。學者們認為,提高社會信任水平、構建和諧社會是解決“扶人被訛”問題的關鍵。可以通過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個人信用檔案,對訛詐行為進行記錄并公示,讓訛詐者在社會生活中受到限制;同時,加強社區建設,促進鄰里之間的交流與互助,營造互信互助的社會氛圍,逐步修復社會信任。盡管國內外在“扶人被訛”相關研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現有研究多側重于單一因素分析,如僅從道德、法律或社會信任某一方面探討“扶人被訛”現象,缺乏對多種因素相互作用的綜合研究。在研究“扶人被訛”報道與輿論導向問題上,現有研究相對較少,對于媒體在報道此類事件時的立場、角度、語言運用以及傳播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缺乏深入細致的分析;對于如何引導輿論朝著正確方向發展,提出的策略和建議也不夠全面和具體。本研究將彌補現有研究的不足,從多學科、多角度深入分析“扶人被訛”報道與輿論導向問題,為解決這一社會問題提供更全面、更具針對性的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1.4研究方法與創新點本研究綜合運用多種研究方法,力求全面、深入地剖析“扶人被訛”報道與輿論導向問題。案例分析法是重要手段之一,通過收集和篩選如南京彭宇案、鄭州李凱強案等大量具有代表性的“扶人被訛”報道案例,對這些案例的事件經過、媒體報道內容、公眾反應以及事件后續發展等進行詳細梳理和深入分析。從這些案例中總結出媒體報道在內容呈現、價值判斷、傳播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共性問題和個性特點,以及這些報道對輿論走向產生的具體影響。例如,在南京彭宇案中,媒體的報道引發了公眾對社會道德和信任問題的廣泛關注,通過對這一案例的分析,可以探討媒體在報道此類事件時,如何因片面的信息傳播和不當的輿論引導,導致公眾對扶人行為產生恐懼和疑慮。文獻研究法也是不可或缺的。廣泛查閱國內外與新聞傳播倫理、社會輿論引導、社會道德與信任等相關的學術文獻、新聞報道、研究報告以及政府文件等資料。梳理國內外關于“扶人被訛”現象及輿論導向問題的研究現狀和發展趨勢,了解已有研究的成果和不足,從而為本研究提供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研究思路。在查閱文獻過程中,參考了新聞傳播學領域關于媒體社會責任、議程設置理論等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社會學領域關于社會信任、社會道德建設等方面的理論,將這些理論運用到對“扶人被訛”報道的分析中。問卷調查法用于了解公眾對“扶人被訛”報道的認知、態度和行為傾向。設計科學合理的問卷,涵蓋公眾獲取相關報道的渠道、對報道真實性的看法、對扶人行為的態度以及報道對其自身行為的影響等多個維度。通過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廣泛發放問卷,收集不同年齡、性別、職業、地域的公眾樣本數據。運用統計學方法對問卷數據進行分析,得出公眾在“扶人被訛”報道影響下的輿論傾向和行為特征,為研究提供客觀的數據支持。比如,通過問卷數據分析發現,大部分公眾認為媒體對“扶人被訛”事件的報道過于負面,導致他們在面對老人摔倒時會產生猶豫心理。本研究在多維度綜合分析上有所創新。以往研究多從單一角度探討“扶人被訛”現象,本研究則從新聞傳播學、社會學、倫理學等多學科視角出發,全面分析此類報道中的輿論導向問題。從新聞傳播學角度,分析媒體的報道框架、傳播策略以及對輿論的引導機制;從社會學角度,探討報道對社會信任、社會關系以及社會道德建設的影響;從倫理學角度,思考新聞報道中的道德倫理問題以及媒體的社會責任。通過多維度的綜合分析,更全面、深入地揭示問題的本質和內在規律。在注重動態研究方面,本研究也有獨特之處。“扶人被訛”報道及其引發的輿論是一個動態發展的過程,本研究不僅關注某一特定時期的報道和輿論狀況,還對不同時期的相關事件和報道進行縱向對比分析。研究隨著時間推移,媒體報道方式的變化、公眾輿論的演變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對報道和輿論的影響。例如,對比早期和近期的“扶人被訛”報道,發現隨著社會對這一問題關注度的提高,媒體報道逐漸從單純的事件曝光向深度分析和引導公眾理性思考轉變,公眾輿論也從最初的情緒化反應逐漸趨于理性。這種動態研究能夠更準確地把握問題的發展趨勢,為提出有效的輿論引導策略提供依據。二、“扶人被訛”報道的典型案例分析2.1彭宇案:輿論風暴的起點2006年11月20日上午,南京的徐壽蘭老人在水西門廣場公交站等車時,兩輛83路公交車同時進站,她為了乘坐人少的后一輛車,在跑向后車的過程中,與剛從第一輛公交車后門下車的彭宇相撞后摔倒。彭宇見狀,立刻將老人扶起,隨后另一位路人陳二春也上前幫忙,與老人家屬一起將徐壽蘭送往醫院,彭宇還墊付了200元醫藥費。然而,經醫院診斷,徐壽蘭左股骨頸骨折,需住院施行髖關節置換術,費用高昂。徐壽蘭及其家人認定是彭宇撞倒了老人,要求他承擔數萬元醫療費,彭宇拒絕,雙方因賠償問題產生糾紛并報警,但未能達成一致。2007年1月12日,徐壽蘭將彭宇訴至南京市鼓樓區法院,索賠醫療護理費、殘疾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3.6萬元。此案一審歷經四次開庭審理。在第一次開庭時,彭宇的妻子代他出庭答辯,堅稱原告受傷非彭宇所致,不應承擔責任。第二次開庭,彭宇親自出庭,稱下車時與人相撞,但并非與原告,還表示扶起原告是出于做好事的初衷。此時,原告申請調取事發當日城中派出所接處警的詢問筆錄,卻發現筆錄已丟失,這一關鍵證據的缺失使得案件走向變得撲朔迷離。彭宇對警官補做的筆錄提出異議,并向媒體反映自己做好事反被誣告,希望得到關注,此事經媒體報道后,迅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彭宇被塑造成“被冤枉的好人”,公眾紛紛對他表示同情和支持。第三次開庭,派出所提交了由原告兒子拍攝的原始筆錄照片及根據照片謄寫的材料,盡管做筆錄的警官確認了內容,但彭宇及媒體對照片的真實性存疑。最終,2007年9月3日,一審法院認定彭宇與徐壽蘭相撞,雖雙方均無過錯,但依據公平原則,彭宇需承擔受害人損失的40%,即四萬余元。這一判決結果令彭宇不滿,他決定提起上訴。在二審期間,雙方達成和解,彭宇一次性補償徐壽蘭一萬元,且雙方承諾不再向任何媒體披露案件相關信息,隨后撤訴。彭宇案的社會影響極為深遠,堪稱輿論風暴的起點。它在社會信任層面引發了信任危機的連鎖反應。在此案之前,雖然社會中也存在一些不誠信現象,但公眾對于助人行為大多持有積極肯定的態度,陌生人之間的信任相對較高。彭宇案的判決結果以及媒體的廣泛報道,使得公眾對助人行為的信任度急劇下降。人們開始擔憂自己在幫助他人時,可能會遭遇類似彭宇的困境,被誤解、被訛詐,從而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這種擔憂逐漸蔓延,導致陌生人之間的互助行為變得謹慎和稀缺,社會整體呈現出“冷漠化”趨勢。例如,在一些城市發生老人摔倒事件時,許多路人即使看到老人摔倒在地,也不敢輕易上前攙扶,而是選擇圍觀或等待他人處理,甚至出現老人摔倒后長時間無人問津的情況。在社會道德方面,彭宇案被廣泛解讀為“好人蒙冤”的典型,對社會道德觀念產生了強烈沖擊。它讓公眾對傳統的“助人為樂”“尊老愛幼”等美德產生了懷疑,行善意愿大幅降低。許多人在面對需要幫助的老人時,內心充滿了糾結和顧慮,因擔憂法律風險而選擇旁觀。這種現象的出現,使得社會道德氛圍變得冷漠,道德行為受到抑制,“扶不扶”成為了困擾社會的難題。從司法公信力角度來看,一審判決中法官以“不是你撞的為何要扶”等“常理推斷”作為核心邏輯,被批評違反“誰主張誰舉證”的民事訴訟原則,且關鍵證據(派出所原始筆錄)丟失,導致證據鏈存在瑕疵。公眾認為司法未能保護善意行為,反而縱容訛詐,這嚴重損害了司法的權威性和公正性,使得公眾對法律體系的信任崩塌。彭宇案也對后續的“扶人被訛”報道產生了深遠影響。它為這類報道定下了基調,成為媒體和公眾關注的焦點事件。此后,一旦有類似事件發生,媒體往往會迅速將其與彭宇案相聯系,引發公眾的強烈關注和討論。媒體在報道后續事件時,也容易受到彭宇案的影響,存在先入為主的觀念,傾向于將扶人者視為受害者,將被扶者視為可能的訛詐者,從而影響報道的客觀性和公正性。2.2“外國小伙扶大媽”事件:烏龍背后的輿論亂象2013年12月2日上午10時30分許,北京朝陽區香河園路與左家莊東街路口發生一起看似普通的糾紛事件。一名中年女子李女士在經過人行橫道時,被一名外籍男子駕駛的摩托車撞倒。在現場處理過程中,倒地女子稱身體不適,民警立即撥打120送其就醫。經檢查,該中年女子傷情輕微。最終,經調解,外籍男子賠付1800元。這本是一起常見的交通事故糾紛,但卻因為媒體的不實報道,引發了一場軒然大波。12月3日上午,多家媒體及其官方微博發布了以“北京街頭外國小伙扶摔倒中年女子遭訛詐直接急哭”為題的新聞報道以及新聞圖片。圖片中,一個外國小伙站在黑色摩托車旁,一位東北大媽蹲抱著摩托車,二人均作呼喊狀,身后有不少圍觀群眾。報道稱,一名東北口音女子在經過一個騎車老外旁邊時突然摔倒,隨即癱軟倒地不起。外國小伙下車急忙攙扶女子,卻被女子一把揪住,自稱被老外撞到腿部受傷無法行走,需要該老外負責。甚至還出現“死命抱住對方不放手”“急哭外國小伙”“外國小伙不得不給付1800元醫藥費,女子方才作罷離開”等細節描述。@人民日報、@頭條新聞等眾多大V發布類似內容的官方微博,并被網絡名人評論、轉帖,其消息來源均標注為“國際在線”。這些報道迅速在網絡上傳播開來,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和熱議,評論中充斥著“給中國人丟臉”“老人扶不起”等一邊倒的“痛批老人”的言論。然而,當天下午,事件出現了戲劇性的反轉。新京報的官方微博首先表示找到了目擊者并上傳了事發經過視頻,在多家媒體的深度挖掘之下,真實事情經過逐漸浮出水面:外國小伙子駕一輛無牌照摩托車闖紅燈撞到大媽并現場爆粗口大罵。隨著真相的曝光,不少網站都刪除了上午發布的圖片報道,作為初始新聞來源的國際在線也將報道改為“‘老外街頭扶摔倒大媽遭訛’疑為假”。外國小伙爆粗口大罵東北大媽的視頻曝光后,網絡輿論頓時不約而同倒向另一邊——痛批老外,指責其素質低下、不遵守交通規則。這一事件背后,媒體報道偏差明顯。部分媒體為了追求新聞的轟動效應和點擊率,在未對事件進行深入調查核實的情況下,僅憑拍攝者片面的“大媽揪住小伙不放”的照片和描述,就匆忙發布報道,預設“老人訛詐好人”的立場,將“扶老人”塑造為具有爭議性的新聞點,迎合公眾對“扶老人遭訛詐”事件的關注心理,制造“刻板印象”。這種片面的報道方式,嚴重違背了新聞真實性原則,誤導了公眾的認知和判斷,使得輿論在短時間內被誤導,產生了一邊倒的情緒化反應。公眾在這一事件中也表現出盲目跟風的特點。在信息傳播迅速的網絡時代,公眾往往缺乏對信息的甄別能力,容易受到媒體報道和網絡輿論的影響。當看到媒體發布的“外國小伙扶大媽遭訛詐”的報道時,許多網友沒有對事件的真實性進行理性思考和求證,就盲目相信并轉發評論,加入到對大媽的指責和批判中。這種盲目跟風的行為,不僅加劇了輿論的混亂,也對當事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被指“訛詐外國人”的當事大媽李女士情緒激動,她稱“好多老家人給我打電話罵我,說我在北京碰瓷”,不實報道讓她壓力很大。“外國小伙扶大媽”事件所引發的輿論亂象,造成了多方面的負面影響。它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使公眾對媒體報道的真實性產生懷疑,降低了媒體在公眾心中的權威性和可信度。對當事人的生活和名譽造成了嚴重傷害,大媽李女士不僅承受了身體上的傷痛,還遭受了網絡暴力和輿論指責,其正常生活被打亂。這一事件也進一步加劇了社會信任危機,讓公眾對陌生人之間的互助行為更加謹慎和擔憂,影響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2.3南京小伙楊帆扶老人事件:現代版“彭宇案”的輿論反響2023年5月14日晚,南京的夜晚如同往常一樣,車輛在街道上穿梭,行人匆匆趕路。24歲的楊帆騎著摩托車行駛在應天大街上,當他途經虹悅路路口時,看到了令人揪心的一幕:一名老人趴在地上,身下有血跡,旁邊一輛電動自行車倒在一旁。楊帆沒有絲毫猶豫,立即停下摩托車,快速跑到老人身邊。他小心翼翼地將老人扶起,攙扶到路邊安全的地方,同時引導周圍車輛繞行,避免老人遭受二次傷害。在這個過程中,盡管楊帆多次提醒附近有監控可以還原事實,但老人意識不清,誤以為是楊帆將自己撞倒。不久后,老人的兒子趕到現場。他看到父親受傷,情緒激動,未了解事情全貌,便指責楊帆是肇事者,并執意要求他陪同父親前往醫院檢查。面對老人家屬的指責,楊帆感到十分委屈,但他還是保持冷靜,耐心解釋事情經過,并表示愿意配合調查。隨后,交警八大隊的民警迅速趕到現場,對老人進行呼氣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老人酒精含量高達212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之后,老人被送往醫院接受進一步診治。經過警方深入調查,最終確認當晚老人田某某是酒后駕駛電動自行車,行至虹悅路路口時自己摔倒,并非楊帆撞倒。真相大白后,5月16日晚,田某某家屬向楊帆表達了誠摯的謝意,并就之前的誤解向他致歉。田某某的兒子田先生滿臉愧疚地說:“確實當初自己很沖動,覺得自己很慚愧,做出了激動的行為,慚愧,向你道個歉。”楊帆大度地接受了道歉,他真誠地表示:“人家問我以后還扶不扶,我該扶還得扶,幫助叔叔是我自主的,還是希望你父親健康。”5月17日上午,南京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理事長孫建友前往楊帆的工作處所,為他頒發見義勇為專項獎勵金并送上鮮花,以表彰他的善舉。這一事件經媒體報道后,迅速在社會上引發了廣泛熱議,被不少人稱為現代版“彭宇案”。許多網友對楊帆的遭遇感同身受,他們聯想到彭宇案以及其他類似的“扶人被訛”事件,對社會信任問題表達了深深的擔憂。有網友感慨道:“做個好事太難了,以后誰還敢輕易扶老人?萬一再遇到這樣的誤解,有理都說不清。”這種言論反映出公眾對扶人行為可能帶來風險的恐懼,以及對社會信任環境惡化的無奈。一些人認為,雖然最終真相得以澄清,但楊帆在這個過程中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和無端指責,這對他是不公平的。如果類似事件頻繁發生,會讓更多人在面對他人需要幫助時選擇冷漠,從而導致社會道德水平下降,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變得更加冷漠和疏離。南京小伙楊帆扶老人事件,如同彭宇案一樣,對社會信任造成了嚴重沖擊。它讓人們在面對扶老人這一簡單的善舉時,內心充滿了糾結和顧慮。人們害怕自己的善意會被誤解,害怕遭受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這種恐懼心理使得社會信任的基石變得愈發脆弱。盡管最終楊帆被證明是清白的,并獲得了見義勇為獎勵,但這一事件留下的陰影難以在短時間內消散,它時刻提醒著人們社會信任重建之路任重道遠。三、“扶人被訛”報道現狀及問題3.1報道數量與趨勢分析為了深入探究“扶人被訛”報道的發展態勢,本研究對2006-2023年期間相關報道的數量進行了系統梳理和分析。數據顯示,2006年南京彭宇案作為此類事件的標志性起點,引發了媒體的高度關注,當年相關報道數量雖不算多,但卻拉開了“扶人被訛”報道的序幕,如同在平靜湖面投入一顆石子,泛起層層漣漪。此后,報道數量呈現出波動上升的趨勢。在2013-2015年期間,報道數量達到了一個小高峰。這一時期,社會對“扶人被訛”現象的關注度持續攀升,媒體對此類事件的挖掘和報道力度不斷加大。2013年,“外國小伙扶大媽”事件的烏龍報道,以及其他多起“扶人被訛”事件的曝光,引發了公眾的廣泛討論和強烈關注,促使媒體紛紛跟進報道,使得當年的報道數量大幅增加。2014年,這種熱度持續,公眾對社會道德和信任問題的擔憂,使得媒體對“扶人被訛”事件的報道熱度居高不下。2015年,隨著相關事件的不斷出現,報道數量達到了峰值,媒體對這一社會現象的關注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2016-2019年,報道數量有所下降,但仍維持在一定水平。這可能是由于公眾對“扶人被訛”事件的關注度逐漸趨于平穩,媒體在報道上也更加理性和謹慎,不再像之前那樣大規模地集中報道。同時,隨著社會對這一問題的重視和相關措施的出臺,此類事件的發生頻率可能也有所降低。2020-2023年,報道數量又出現了一定程度的回升。這可能與社會環境的變化、新媒體的快速發展以及公眾對社會道德問題的持續關注有關。在這一時期,新媒體平臺的普及使得信息傳播更加迅速和廣泛,一些“扶人被訛”事件能夠更快地被曝光和傳播,引發媒體的關注和報道。此外,社會對道德建設的重視,也使得媒體更加關注此類事件,將其作為反映社會道德現狀的重要窗口。從社會背景因素來看,2006-2015年期間,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的加速期,市場經濟的發展在帶來經濟繁榮的同時,也對傳統的社會道德觀念產生了沖擊。人們的價值觀念逐漸多元化,部分人過于追求個人利益,導致社會道德水平出現滑坡,“扶人被訛”等不誠信現象時有發生。媒體作為社會的瞭望者,對這些現象進行了大量報道,以引起社會的關注和反思。2016-2019年,隨著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大力弘揚,社會對道德建設的重視程度不斷提高,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不斷完善,對“扶人被訛”等不誠信行為的約束和打擊力度逐漸加大。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社會道德環境,減少了“扶人被訛”事件的發生,從而導致媒體報道數量的下降。2020-2023年,受到疫情等因素的影響,社會環境發生了變化,人們對社會信任和道德問題的關注度再次提升。同時,新媒體的發展為信息傳播提供了更廣闊的平臺,一些“扶人被訛”事件能夠迅速在網絡上發酵,引發公眾的關注和討論,促使媒體進行報道。3.2報道內容分析3.2.1事實呈現的片面性在眾多“扶人被訛”報道中,事實呈現的片面性問題屢見不鮮。以2011年的廣東“小悅悅事件”后續報道為例,部分媒體在報道時,將焦點過度集中在路人未施救這一行為上,對事件的其他關鍵信息卻報道不足。在小悅悅被兩車碾壓的過程中,先后有18名路人經過卻未伸出援手,這一情節被媒體反復強調和渲染,引發了公眾對社會道德冷漠的強烈譴責。然而,對于事件背后的一些深層次原因,如事故發生地的交通狀況、周邊環境等因素,媒體卻缺乏深入挖掘和報道。事實上,該路段車流量大、車速較快,且周邊照明條件不佳,這些因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路人的判斷和反應。但媒體在報道中對這些信息的忽視,使得公眾對事件的理解停留在表面,片面地將責任歸咎于路人的道德缺失。再如2014年的“南京割腕救狗”事件,媒體最初報道時,稱一名女子為了救一只被困在鐵柵欄中的小狗,不惜割腕自殺,以死相逼要求城管放行。這一報道迅速引發了公眾的關注和熱議,輿論一邊倒地指責城管的冷漠和無情。然而,隨著事件的深入調查,真相逐漸浮出水面:女子并非單純為了救狗,她與城管之間此前就存在其他糾紛,救狗只是一個導火索。而且,所謂的“割腕”也只是輕微劃傷,并非如報道中所說的“不惜割腕自殺”。媒體在最初報道時,只選取了部分事實,夸大了女子救狗的情節,而對背后的復雜矛盾和真實情況未作全面報道,導致公眾對事件產生了嚴重的誤解。這種事實呈現的片面性,對公眾判斷產生了極大的誤導。公眾在獲取信息時,往往依賴媒體的報道,當媒體只呈現部分事實時,公眾很難對事件形成全面、客觀的認識。在“扶人被訛”報道中,片面的事實呈現容易讓公眾先入為主地認為扶人者就是受害者,被扶者就是訛詐者,從而忽略了事件的復雜性和多樣性。這種誤導不僅影響了公眾對具體事件的判斷,也對社會輿論產生了負面影響,加劇了社會的信任危機和道德焦慮。3.2.2情感傾向的過度渲染在“扶人被訛”報道中,情感傾向的過度渲染是一個突出問題。媒體在報道此類事件時,常常使用一些情緒化的用詞和表述,以吸引公眾的注意力,引發公眾的情感共鳴,但這種做法往往會導致報道失去客觀性,對公眾情緒產生過度的煽動作用。在一些報道中,媒體會使用“好心被冤枉”“老人訛詐好心人”等極具傾向性的詞匯,將扶人者描繪成無辜的受害者,將被扶者刻畫成道德敗壞的訛詐者。這種簡單粗暴的定性,沒有給事件的真相調查和理性分析留下空間,容易激發公眾的憤怒和同情情緒。例如,在某起“扶人被訛”事件的報道中,媒體標題為“善良小伙扶老人反遭訛詐,天理何在”,正文中也充斥著對扶人者的同情和對被扶者的指責,如“老人一家簡直是無理取鬧,恩將仇報”“小伙的善舉卻換來這樣的結果,讓人心寒”等。這樣的報道方式,使得公眾在看到報道后,很容易被這些情緒化的語言所感染,不假思索地站在扶人者一邊,對被扶者進行譴責,而不去關注事件的真實細節和證據。除了用詞上的情緒化,報道的角度和側重點也會體現出情感傾向的過度渲染。部分媒體在報道時,會刻意突出扶人者的善良和無辜,以及被扶者的惡劣和不講理,而對事件中的一些關鍵信息和細節進行選擇性忽視。比如,在報道中只強調扶人者主動送被扶者去醫院、墊付醫藥費等行為,卻對被扶者可能存在的合理訴求和誤解原因避而不談。這種片面的報道角度,進一步強化了公眾對扶人者的同情和對被扶者的反感,導致輿論一邊倒。情感傾向的過度渲染,對公眾情緒產生了極大的煽動作用。它使得公眾在面對“扶人被訛”事件時,很難保持理性和客觀的態度,容易被情緒左右,做出過激的反應。這種煽動性的輿論氛圍,不僅對當事人造成了傷害,也對社會產生了負面影響,加劇了社會的對立和矛盾,破壞了社會的和諧穩定。3.2.3信息核實的缺失在“扶人被訛”報道中,信息核實的缺失是一個嚴重影響新聞真實性和媒體公信力的問題。部分媒體為了追求新聞的時效性和關注度,在未對事件進行充分核實的情況下,就匆忙發布報道,導致虛假信息和不實報道的出現。2013年的“四川達州三小孩扶老人被訛”事件便是一個典型案例。事件最初,媒體報道稱三個小孩扶起摔倒的老人后,被老人及其家屬訛詐,要求賠償醫藥費。這一報道迅速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強烈譴責,公眾紛紛指責老人及其家屬的不道德行為。然而,隨著事件的進一步調查,真相卻與最初的報道大相徑庭。警方通過走訪調查、查看監控錄像等方式,最終查明老人確實是被小孩撞倒,并非是扶人被訛。在這起事件中,媒體在未核實事件真相的情況下,僅憑一方的說法就進行報道,導致公眾被誤導,對事件產生了錯誤的認知。又如2017年的“安徽女子扶老人被訛”事件,媒體最初報道女子扶起老人后被老人家屬訛詐,引發了網友的熱議和對老人家屬的指責。但后來警方調查發現,女子確實與老人發生了碰撞,并非是單純的扶人被訛。媒體在報道過程中,沒有對事件進行深入核實,沒有聽取雙方的陳述和意見,也沒有對相關證據進行查證,就發布了片面的報道,損害了新聞的真實性和客觀性。信息核實缺失的報道,對新聞真實性和媒體公信力造成了極大的損害。新聞的生命在于真實,一旦媒體發布的報道存在虛假信息,就會失去公眾的信任。在“扶人被訛”報道中,不實報道不僅誤導了公眾的判斷,也讓公眾對媒體的報道產生懷疑,降低了媒體在公眾心中的權威性和可信度。長期以往,這種行為會破壞媒體行業的生態環境,影響媒體的健康發展。3.3報道渠道與傳播特點在“扶人被訛”報道中,傳統媒體和新媒體扮演著截然不同卻又相輔相成的角色,它們各自的傳播特點也深刻影響著信息的擴散與輿論的走向。傳統媒體,如報紙、電視臺、廣播電臺等,憑借長期積累的專業采編團隊、嚴格的內容審核機制以及深厚的品牌公信力,在報道中通常承擔著權威信息發布者的角色。以《人民日報》《新華社》等央媒為例,它們在報道“扶人被訛”事件時,往往注重從宏觀視角出發,對事件進行深度剖析,挖掘事件背后的社會根源、道德倫理問題以及法律層面的思考。這些報道具有較高的專業性和深度,能夠為公眾提供全面、深入的信息解讀。在傳播特點上,傳統媒體具有權威性和公信力。其報道內容經過層層審核把關,記者通過實地采訪、多方求證等方式獲取信息,確保報道的真實性和可靠性。這種權威性使得傳統媒體的報道在公眾心中具有較高的可信度,能夠引導公眾形成理性的認知和判斷。傳統媒體的傳播方式相對單一,多為單向傳播,即從媒體到受眾,受眾的反饋渠道有限,互動性較差。其傳播速度相對較慢,尤其是報紙和電視新聞,受到制作周期和播出時間的限制,難以及時對事件進行跟進報道。新媒體,如微博、微信公眾號、抖音等社交平臺和短視頻平臺,在“扶人被訛”報道中則展現出了強大的傳播活力和影響力。新媒體的信息傳播具有即時性和廣泛性的特點。在“扶人被訛”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者或當事人往往可以通過手機等設備迅速將事件信息發布到網絡上,實現信息的實時傳播。一條相關的微博或抖音視頻可以在短時間內被大量轉發和評論,傳播范圍迅速擴大,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引發公眾的關注。新媒體的互動性強,公眾可以在平臺上自由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與其他用戶進行交流和討論,形成多元的輿論場。新媒體傳播還呈現出碎片化和情緒化的特點。信息往往以簡短的文字、圖片或視頻形式呈現,缺乏系統性和完整性,容易導致公眾對事件的理解片面化。部分新媒體為了吸引眼球,追求流量,在報道中往往會突出事件的戲劇性和沖突性,使用情緒化的語言和表述,容易引發公眾的情緒共鳴,導致輿論的情緒化和非理性化。在“扶人被訛”報道中,一些新媒體賬號會發布諸如“驚人!小伙扶老人竟遭如此對待”等標題黨內容,配以夸張的圖片和情緒化的文字描述,引發公眾的憤怒和同情情緒,使得輿論在短時間內被激化。傳統媒體與新媒體在“扶人被訛”報道中的協同與競爭關系也十分明顯。在協同方面,新媒體為傳統媒體提供了豐富的新聞線索。許多“扶人被訛”事件最初都是在新媒體平臺上曝光,引起廣泛關注后,傳統媒體才進行跟進報道。傳統媒體則可以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對新媒體上傳播的信息進行核實和深度解讀,為公眾提供更準確、更全面的信息。在競爭方面,新媒體的快速發展對傳統媒體的市場份額和影響力造成了一定的沖擊。為了吸引受眾,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在報道的角度、內容和形式上都展開了競爭,力求在“扶人被訛”報道中占據優勢地位。四、“扶人被訛”報道對輿論導向的影響4.1對公眾認知的誤導“扶人被訛”報道極易使公眾形成刻板印象。自南京彭宇案后,媒體對類似事件的密集報道,在公眾心中構建起了“老人摔倒=扶人被訛”的固定認知模式。在這種刻板印象下,公眾往往會將所有“扶人”場景與“被訛”風險劃等號。在新聞報道和網絡討論中,一旦出現老人摔倒被扶的事件,評論區里便充斥著“小心被訛”“又一個彭宇案”之類的留言,全然不顧事件的具體情況和真實背景。這種刻板印象嚴重束縛了公眾的思維,使其在面對此類事件時,無法進行理性分析和客觀判斷。從社會心理學角度來看,刻板印象的形成與信息的選擇性接觸和記憶密切相關。公眾在接觸到大量“扶人被訛”報道后,這些負面信息會在其腦海中留下深刻印象,而正面的“扶人未被訛”案例則容易被忽視。當新的“扶人”事件發生時,公眾會基于已有的刻板印象,迅速做出判斷,而不會去深入了解事件的細節和真相。這種思維定式不僅影響了公眾對具體事件的認知,也對整個社會的價值觀產生了深遠影響。這種刻板印象對公眾價值觀和行為產生了顯著影響。在價值觀方面,它動搖了公眾對傳統道德觀念的堅守。“助人為樂”這一傳統美德,在“扶人被訛”報道營造的輿論氛圍下,被蒙上了一層陰影。公眾開始對幫助他人的行為產生懷疑和恐懼,擔心自己的善意會換來惡意的回報,從而導致道德觀念的扭曲。許多人在面對老人摔倒時,內心會進行激烈的思想斗爭,是遵循道德本能去幫助他人,還是為了避免被訛而選擇明哲保身。在行為層面,刻板印象導致公眾行為的退縮和冷漠。據相關問卷調查顯示,在“扶人被訛”報道的影響下,超過70%的受訪者表示在面對老人摔倒時會有所猶豫,只有不到30%的人表示會毫不猶豫地伸出援手。這種行為上的改變,使得社會整體的互助氛圍變得淡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變得冷漠。在一些城市的街頭,時常出現老人摔倒后無人攙扶的場景,這不僅是個人行為的改變,更是整個社會道德滑坡的表現。4.2對社會信任體系的沖擊“扶人被訛”報道對社會信任體系的沖擊是全方位且深遠的,它如同一場信任危機的風暴,席卷了社會的各個角落,對社會和諧穩定產生了極大的負面影響。在人際交往層面,這種報道使得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系變得極為脆弱。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對他人的行為動機和意圖充滿了懷疑,尤其是在面對陌生人的求助時,往往會先入為主地考慮對方是否存在訛詐的可能。在公共場合中,當看到有人需要幫助時,許多人會選擇觀望,而不是主動上前提供援助,因為他們擔心自己的善意會被利用,陷入不必要的麻煩之中。在社會層面,“扶人被訛”報道加劇了社會信任危機,使得社會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受到削弱。社會信任是社會秩序得以維持的重要基礎,當信任缺失時,社會的正常運轉會受到嚴重阻礙。在一些社區中,鄰里之間的關系原本和睦融洽,但由于受到“扶人被訛”報道的影響,人們在與鄰居交往時變得小心翼翼,不敢輕易相信對方,導致社區的凝聚力下降。這種信任危機還會影響到社會的經濟發展,在商業活動中,交易雙方的信任是達成合作的前提,如果信任缺失,會增加交易成本,降低交易效率,阻礙經濟的健康發展。從長遠來看,“扶人被訛”報道對社會和諧穩定的負面影響不可小覷。它破壞了社會的公序良俗,讓人們對社會的道德規范產生懷疑,導致社會道德水平下降。這種報道引發的公眾恐慌和焦慮情緒,容易引發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如果公眾長期處于對“扶人被訛”的恐懼和擔憂之中,可能會對社會產生不滿和抱怨情緒,進而引發社會矛盾和沖突,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4.3對道德觀念的侵蝕“扶人被訛”報道對公眾道德熱情的削弱是一個逐漸演變的過程,背后有著多方面的深層次原因。從媒體報道的角度來看,大量負面報道的持續涌現,使得公眾不斷接收“扶人被訛”的信息,這種重復性的負面刺激,在公眾心中形成了強烈的心理暗示,讓他們對扶人行為可能面臨的風險產生了深刻的恐懼。媒體在報道此類事件時,往往側重于事件的戲劇性和沖突性,對扶人者的遭遇進行過度渲染,而對事件背后的復雜原因和積極因素挖掘不足。這種片面的報道方式,讓公眾只看到了扶人行為的負面影響,而忽視了其中蘊含的道德價值和社會意義,從而降低了公眾對扶人行為的認同感和積極性。從社會環境的角度來看,當前社會正處于轉型期,人們的價值觀念日益多元化,一些不良的社會風氣和價值觀,如拜金主義、個人主義等,對公眾的思想產生了一定的侵蝕。在這種社會環境下,人們更加注重個人利益的保護,對可能給自己帶來損失的行為變得更加謹慎。“扶人被訛”事件的發生,正好契合了這種社會心理,使得公眾在面對扶人行為時,更容易受到個人利益的驅使,而放棄道德原則。這種對公眾道德熱情的削弱,對社會道德建設產生了嚴重的阻礙作用。它破壞了社會道德的示范效應。在一個健康的社會中,道德行為應該得到鼓勵和弘揚,成為人們學習的榜樣。然而,“扶人被訛”報道所呈現的現實是,善良的行為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反而可能遭受傷害。這種負面的示范效應,讓人們對道德行為產生了懷疑和抵觸情緒,不愿意再去踐行道德準則,從而導致社會道德水平的下降。它影響了社會道德教育的效果。學校、家庭和社會在進行道德教育時,往往強調“助人為樂”“尊老愛幼”等傳統美德的重要性。然而,“扶人被訛”報道所帶來的社會現實,與道德教育的內容形成了鮮明的反差。當人們在現實生活中看到善良的行為得不到保護,反而可能帶來麻煩時,他們就會對道德教育的內容產生質疑,降低對道德教育的信任度,從而影響道德教育的實效性。它還加劇了社會道德的滑坡趨勢。當越來越多的人因為害怕被訛而放棄扶人時,社會的道德氛圍會變得越來越冷漠,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會變得越來越疏離。這種道德滑坡的趨勢一旦形成,就會產生連鎖反應,進一步影響社會的和諧穩定和文明進步。五、影響“扶人被訛”報道輿論導向的因素5.1媒體因素5.1.1商業利益驅動在當今競爭激烈的媒體市場環境下,商業利益驅動對媒體報道行為產生了深刻影響。隨著媒體行業的市場化發展,媒體面臨著巨大的經濟壓力,為了在市場中立足并獲取更多的經濟利益,吸引受眾的關注、提高點擊率和收視率成為媒體的重要目標。為了追求點擊率和收視率,部分媒體在“扶人被訛”報道中,常常采用夸張、片面的報道方式。它們會刻意突出事件的戲劇性和沖突性,使用聳人聽聞的標題,如“驚人!小伙扶老人竟遭巨額索賠”“老人摔倒被扶反咬一口,好心人該何去何從”等。這些標題往往夸大事實,制造緊張氛圍,以吸引讀者的眼球,增加文章的點擊率。在報道內容上,部分媒體會選擇性地呈現事實,只報道對吸引眼球有利的部分,而忽略其他重要信息,導致報道片面,誤導公眾對事件的理解。商業利益驅動下的媒體報道,嚴重影響了報道的客觀性。媒體本應秉持客觀、公正的原則,全面、真實地報道事件,但在商業利益的驅使下,往往背離了這一原則。媒體為了迎合受眾的情緒和喜好,在報道中加入過多的主觀判斷和情感色彩,將扶人者描繪成絕對的受害者,將被扶者刻畫成道德敗壞的訛詐者,而不考慮事件的真實情況和復雜性。這種片面的報道方式,使得公眾難以獲取準確的信息,無法對事件形成客觀的認識,從而影響了公眾的判斷和輿論的走向。商業利益驅動還導致媒體之間的惡性競爭加劇。為了爭奪受眾資源,媒體不惜采用各種手段吸引眼球,甚至不惜犧牲新聞的真實性和客觀性。在“扶人被訛”報道中,一些媒體為了搶先報道,在未核實信息的情況下就匆忙發布,導致虛假信息和不實報道的出現。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媒體自身的公信力,也破壞了媒體行業的生態環境,影響了整個媒體行業的健康發展。5.1.2新聞專業素養缺失在“扶人被訛”報道中,記者新聞專業素養缺失的問題較為突出,這對報道質量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部分記者缺乏專業精神,在報道過程中表現出不嚴謹、不負責的態度。在采訪環節,一些記者沒有進行深入細致的調查,沒有全面了解事件的背景、經過和各方觀點,僅憑片面的信息就撰寫報道。在“扶人被訛”事件發生后,記者沒有對現場進行仔細勘查,沒有采訪足夠多的目擊者和相關人員,就根據一方的說法進行報道,導致報道內容不準確、不全面。記者職業道德缺失也是一個嚴重問題。一些記者為了追求個人利益或迎合某些利益集團的需求,不惜違背職業道德,進行虛假報道或歪曲事實。在某些“扶人被訛”報道中,記者可能受到被采訪對象的賄賂或其他利益誘惑,故意隱瞞事實真相,或者對事件進行歪曲報道,誤導公眾的認知。一些記者為了追求新聞的轟動效應,故意夸大事件的影響,制造不實的輿論氛圍,損害了新聞的真實性和客觀性。新聞專業素養缺失對報道質量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它導致報道的真實性無法得到保障。新聞的生命在于真實,而記者的不專業和職業道德缺失,使得報道中充斥著虛假信息和片面觀點,公眾難以從報道中獲取真實可靠的信息,這不僅誤導了公眾的判斷,也損害了媒體的公信力。它影響了報道的深度和廣度。缺乏專業精神的記者往往無法對事件進行深入分析和解讀,報道內容流于表面,無法揭示事件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和社會問題。在“扶人被訛”報道中,記者如果不能從社會道德、法律制度、社會信任等多個角度對事件進行分析,就無法為公眾提供全面、深入的思考,影響公眾對事件的理解和認識。它破壞了媒體的形象和聲譽。媒體作為社會的瞭望者和信息傳播者,應該秉持專業、客觀、公正的原則,為公眾提供有價值的信息。然而,記者的新聞專業素養缺失,使得媒體的報道質量下降,形象受損,公眾對媒體的信任度降低,這對媒體的發展是極為不利的。5.1.3社會責任意識淡薄媒體作為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肩負著重要的社會責任。然而,在“扶人被訛”報道中,部分媒體社會責任意識淡薄,這對社會產生了諸多不良后果。媒體忽視社會責任,會導致虛假信息和不良輿論的傳播。在“扶人被訛”事件報道中,一些媒體為了吸引眼球,追求流量,在未核實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就發布未經證實的消息,傳播片面、虛假的內容。這些虛假信息和不良輿論在社會上迅速擴散,誤導公眾的認知和判斷,引發社會恐慌和不安,破壞社會的和諧穩定。媒體社會責任意識淡薄,還會加劇社會矛盾和沖突。在報道“扶人被訛”事件時,部分媒體沒有秉持客觀、公正的態度,而是片面地渲染矛盾和對立,將扶人者和被扶者置于對立的兩端,引發公眾的情緒對立和社會爭議。這種做法不僅無助于解決問題,反而會加劇社會矛盾,破壞社會的團結和穩定。加強媒體的社會責任意識至關重要。媒體應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認識到自己作為社會信息傳播者和輿論引導者的重要責任,將社會效益放在首位,而不是僅僅追求商業利益。在“扶人被訛”報道中,媒體要以客觀、公正、全面的態度報道事件,深入調查事件真相,不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避免誤導公眾。媒體要積極引導公眾理性看待事件,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媒體可以通過發表評論、專家解讀等方式,引導公眾從多個角度思考問題,提高公眾的辨別能力和理性思維能力,避免公眾被情緒化的輿論所左右。媒體還應加強自律,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記者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提高記者的社會責任意識和專業素養。媒體要對報道內容進行嚴格審核,確保報道的真實性和客觀性,杜絕虛假報道和不良輿論的傳播。5.2受眾因素5.2.1先入為主的認知偏見公眾在面對“扶人被訛”報道時,常常受到先入為主認知偏見的影響。這種認知偏見源于公眾自身的生活經驗、社會閱歷以及長期以來形成的刻板印象。許多公眾在日常生活中,可能聽聞過一些“扶人被訛”的傳聞,這些未經證實的故事在他們心中種下了懷疑的種子。當他們看到媒體報道的“扶人被訛”事件時,這些已有的負面經驗就會被激活,使他們不假思索地認為扶人者一定是受害者,被扶者一定是訛詐者。從社會心理學角度來看,先入為主的認知偏見是人類認知過程中的一種常見現象。人們在面對新信息時,往往會根據已有的知識和經驗進行判斷和解讀,這種認知方式可以幫助人們快速地理解和處理信息,但也容易導致偏見和誤解的產生。在“扶人被訛”報道中,公眾基于自己對社會道德現狀的認知和對老年人形象的刻板印象,認為老年人更容易出現訛詐行為,從而在心理上傾向于相信扶人者的說法。這種認知偏見對公眾判斷的誤導是顯而易見的。它使得公眾在沒有了解事件全貌和細節的情況下,就匆忙做出判斷,形成片面的觀點。在一些“扶人被訛”報道中,公眾往往只關注扶人者的遭遇,而忽視了事件中的其他重要因素,如現場的證據、雙方的陳述以及事件發生的背景等。這種片面的判斷不僅會影響公眾對具體事件的看法,還會對整個社會的輿論氛圍產生負面影響,加劇社會的信任危機。為了引導公眾理性思考,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媒體在報道“扶人被訛”事件時,應提供全面、客觀的信息,避免片面報道和情緒化渲染。通過詳細的事件描述、多方的采訪和深入的分析,幫助公眾了解事件的真相,減少認知偏見的影響。加強公眾的媒介素養教育,提高公眾辨別信息真偽和分析問題的能力。通過開展相關的培訓和教育活動,引導公眾學會理性看待媒體報道,不盲目相信和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還可以通過宣傳正面的“扶人”案例,改變公眾的刻板印象,增強公眾對社會道德的信心。5.2.2情緒傳播的放大效應在網絡傳播時代,公眾情緒在“扶人被訛”報道中呈現出顯著的放大效應。隨著社交媒體的普及,信息傳播的速度和范圍得到了極大的提升,公眾可以在第一時間獲取到“扶人被訛”事件的相關信息,并迅速在網絡平臺上發表自己的看法和感受。這種便捷的傳播方式使得公眾的情緒能夠迅速擴散,引發更多人的共鳴。公眾情緒在網絡傳播中的擴散機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社交媒體平臺的開放性和互動性,為公眾情緒的表達和傳播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公眾可以通過發布微博、評論、轉發等方式,將自己對“扶人被訛”事件的憤怒、同情等情緒迅速傳播出去,形成強大的輿論場。信息的快速傳播和大量重復,會強化公眾的情緒。當一條“扶人被訛”的新聞在網絡上廣泛傳播時,公眾會不斷接收到相關的信息,這些信息會不斷刺激公眾的情緒,使其情緒不斷升級。群體極化現象也會加劇公眾情緒的放大。在網絡群體中,人們往往會受到群體意見的影響,當大多數人對“扶人被訛”事件表達出相同的情緒時,個體的情緒會被進一步激發,從而導致情緒的極端化。公眾情緒的放大效應對輿論導向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它會導致輿論的情緒化和非理性化。當公眾情緒被過度激發時,他們往往會失去理性思考的能力,被情緒所左右,做出一些過激的言論和行為。在一些“扶人被訛”事件的網絡討論中,公眾會對被扶者進行惡意攻擊和謾罵,甚至出現網絡暴力的現象,這不僅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也會破壞社會的和諧穩定。情緒傳播的放大效應會影響公眾對事件的認知和判斷。在情緒的影響下,公眾往往會只關注事件中能夠引發情緒共鳴的部分,而忽視其他重要信息,從而導致對事件的片面理解和錯誤判斷。為了減少情緒傳播的負面影響,需要引導公眾理性表達情緒。媒體和網絡平臺應加強對公眾的引導,倡導理性、客觀的討論氛圍,鼓勵公眾在表達情緒的同時,也要尊重事實和他人的觀點。媒體在報道“扶人被訛”事件時,要避免使用情緒化的語言和表述,保持客觀、中立的態度,引導公眾理性看待事件。網絡平臺要加強對言論的管理,及時刪除不良言論,防止情緒的過度擴散。5.2.3信息甄別能力不足在信息爆炸的時代,公眾在面對“扶人被訛”報道時,普遍存在信息甄別能力不足的問題。隨著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信息的傳播渠道日益多元化,信息的數量呈指數級增長。在這種情況下,公眾很難對海量的信息進行有效的篩選和甄別,導致虛假信息和不實報道有機可乘。公眾缺乏辨別信息真偽的能力,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公眾的媒介素養參差不齊。部分公眾對新聞媒體的運作機制、新聞報道的真實性原則以及信息傳播的規律缺乏了解,無法準確判斷信息的來源和可信度。一些公眾在看到“扶人被訛”報道時,不知道如何核實信息的真實性,容易被虛假信息所誤導。信息的碎片化和快速傳播,使得公眾難以全面、深入地了解事件的真相。在網絡時代,信息往往以簡短的文字、圖片或視頻形式呈現,缺乏系統性和完整性。公眾在瀏覽這些碎片化信息時,很難形成對事件的全面認識,容易受到片面信息的影響。公眾的認知局限和思維定式,也會影響他們的信息甄別能力。一些公眾在面對“扶人被訛”報道時,會受到自己的價值觀、信仰和先入為主的觀念的影響,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信息,而忽視其他重要信息。公眾信息甄別能力不足,對輿論導向產生了諸多負面影響。它會導致虛假信息和不實報道的廣泛傳播,誤導公眾的認知和判斷。在“扶人被訛”報道中,如果公眾無法辨別信息的真偽,就會輕易相信和傳播虛假信息,使得不實輿論在社會上擴散,破壞社會的輿論環境。它會影響公眾對媒體的信任度。當公眾頻繁接收到虛假信息和不實報道時,他們會對媒體的公信力產生懷疑,降低對媒體的信任度,從而影響媒體在輿論引導中的作用。為了提高公眾的媒介素養,可以采取多種措施。加強媒介素養教育,將其納入學校教育和社會培訓體系。在學校教育中,可以開設相關課程,培養學生的媒介素養,提高他們辨別信息真偽的能力。在社會培訓中,可以針對不同群體,開展多樣化的培訓活動,如講座、研討會等,提高公眾的媒介素養。媒體應加強對公眾的信息引導,提供準確、全面的信息。媒體在報道“扶人被訛”事件時,要注重信息的核實和篩選,及時糾正虛假信息,為公眾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還可以通過宣傳和普及信息甄別技巧,幫助公眾提高信息甄別能力。5.3社會環境因素5.3.1社會轉型期的道德困境在社會轉型的浪潮中,我國正經歷著從傳統農業社會向現代工業社會、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刻轉變。這一過程猶如一場巨大的變革風暴,對傳統道德觀念產生了強烈的沖擊。在傳統社會,“重義輕利”“舍己為人”等道德觀念深入人心,成為人們行為的準則和價值追求。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的價值觀念逐漸發生了變化,功利主義、個人主義等思潮開始興起,對傳統道德觀念形成了挑戰。在市場經濟環境下,人們更加注重個人利益的追求和實現,強調個人的價值和權利。這種價值觀念的轉變,使得一些人在面對道德選擇時,往往會優先考慮自身的利益,而忽視道德原則和社會責任。在“扶人被訛”事件中,部分被扶者及其家屬為了獲取經濟利益,不惜違背道德和法律,誣陷扶人者,這種行為就是功利主義和個人主義的體現。傳統道德觀念的式微,也導致了社會道德評價標準的多元化和模糊化。在過去,社會對道德行為有著明確的評價標準,符合道德規范的行為會受到贊揚和鼓勵,違背道德的行為會受到譴責和批判。然而,在社會轉型期,由于各種思潮的相互碰撞,人們對道德行為的評價標準變得不再統一,一些不道德的行為也可能會得到部分人的理解和支持,這使得社會道德的約束作用減弱。面對這種道德困境,重建社會道德體系顯得尤為重要。要加強道德教育,通過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等多種途徑,傳承和弘揚傳統美德。在學校教育中,應將道德教育融入到課程教學中,培養學生的道德意識和責任感;家庭教育中,家長要以身作則,為孩子樹立良好的道德榜樣;社會教育方面,可以通過開展道德模范評選、公益廣告宣傳等活動,營造良好的道德氛圍。要建立健全社會道德監督機制,加強對不道德行為的約束和懲罰。通過輿論監督、法律制裁等手段,對“扶人被訛”等不道德行為進行曝光和批判,讓不道德者受到應有的懲罰,從而維護社會道德的尊嚴。5.3.2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在“扶人被訛”事件的處理過程中,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和不足成為了一個突出問題。目前,我國在保護救助者權益、界定救助者和被救助者責任等方面,還缺乏明確、具體的法律規定。在一些“扶人被訛”案件中,由于法律規定的模糊性,導致司法機關在判斷責任歸屬時面臨困難,難以做出公正的裁決。在證據收集和認定方面,也存在諸多困難。“扶人被訛”事件往往發生在瞬間,現場證據難以保存和獲取,而且一些證人可能因為害怕惹麻煩而不愿意出面作證,這使得扶人者在證明自己清白時面臨很大的挑戰。在一些案件中,由于缺乏關鍵證據,司法機關只能依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進行判斷,如果扶人者無法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就可能要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對事件處理和輿論引導產生了負面影響。在事件處理方面,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司法機關的裁決可能會受到公眾的質疑,影響司法的權威性和公正性。在輿論引導方面,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會讓公眾對法律失去信心,認為法律無法保護好人的權益,從而加劇社會的信任危機和道德焦慮。為了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借鑒國外的先進經驗。美國的一些州通過了“好心人法”,規定在緊急情況下,對他人進行善意救助的人,若救助過程中出現意外,只要救助者不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就可免受法律責任追究。德國的法律明確規定誣陷救助者的行為將受到嚴厲的法律制裁,包括罰款、拘留等。我國可以結合自身國情,制定類似的法律法規,明確救助者的權利和義務,加大對訛詐行為的懲處力度,為“扶人被訛”事件的處理提供明確的法律依據,從而引導輿論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5.3.3網絡傳播環境的復雜性在當今信息時代,網絡傳播呈現出一系列獨特的特點,這些特點在為信息傳播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引發了諸多問題,對“扶人被訛”報道的輿論導向產生了深刻影響。網絡傳播具有即時性和廣泛性,信息能夠在瞬間傳遍全球,這使得“扶人被訛”事件能夠迅速引發公眾的關注。一條關于“扶人被訛”的新聞可以在幾分鐘內通過社交媒體平臺傳播開來,吸引大量網友的關注和討論。網絡傳播的互動性強,公眾可以在網絡平臺上自由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形成多元的輿論場。在“扶人被訛”事件的報道中,網友們可以通過評論、轉發等方式表達自己對事件的態度和看法,與其他網友進行交流和互動。然而,網絡傳播也存在一些問題。信息的碎片化和快速傳播,使得公眾難以全面、深入地了解事件的真相。在網絡上,“扶人被訛”事件的信息往往以簡短的文字、圖片或視頻形式呈現,缺乏系統性和完整性,公眾在瀏覽這些碎片化信息時,容易受到片面信息的影響,形成錯誤的認知。網絡傳播中存在大量的虛假信息和謠言。一些人為了吸引眼球或達到某種目的,會故意發布虛假的“扶人被訛”信息,誤導公眾的判斷。這些虛假信息和謠言在網絡上迅速傳播,容易引發公眾的恐慌和不安,破壞社會的輿論環境。為了營造健康的網絡輿論環境,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網絡平臺應加強對信息的審核和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篩選機制,及時刪除虛假信息和謠言,防止不良信息的傳播。要提高公眾的媒介素養,加強對公眾的教育和引導,讓公眾學會辨別信息的真偽,理性看待網絡傳播的信息。媒體在網絡傳播中應發揮積極的引導作用,通過發布客觀、準確的報道,引導公眾正確看待“扶人被訛”事件,避免被網絡輿論所左右。六、優化“扶人被訛”報道輿論導向的策略6.1媒體層面6.1.1堅持客觀公正的報道原則在“扶人被訛”報道中,媒體應始終堅守客觀公正的報道原則,全面、準確地呈現事件的全貌,避免因預設立場和片面解讀而誤導公眾。媒體要秉持客觀中立的態度,不偏袒任何一方。在報道初期,面對信息的不確定性,媒體不能僅憑一方的陳述或初步印象就對事件進行定性。在“扶人被訛”事件發生后,媒體應避免使用諸如“好心被冤枉”“老人訛詐好心人”等帶有明顯傾向性的詞匯,而是要以客觀、冷靜的語言描述事件的經過和各方的觀點。媒體應避免情緒化的表達,保持理性和克制,讓事實說話,引導公眾依據事實進行判斷。全面呈現事件細節是確保報道客觀公正的關鍵。媒體應深入調查事件的背景、原因、經過和結果,采訪事件的當事人、目擊者以及相關專家,從多個角度獲取信息,還原事件的真實面貌。在報道中,不僅要關注扶人者的說法和遭遇,也要了解被扶者的情況和訴求,不能只呈現對一方有利的信息。對于事件中的關鍵證據和爭議點,要進行詳細的報道和分析,讓公眾能夠全面了解事件的復雜性。在報道過程中,媒體還應及時更新信息,跟進事件的發展。“扶人被訛”事件往往存在不確定性,隨著調查的深入,事件的真相可能會發生變化。媒體要保持對事件的持續關注,及時向公眾傳達最新的信息,避免因信息滯后而導致公眾的誤解。如果最初報道的信息有誤,媒體應及時更正,并向公眾說明情況,以維護新聞的真實性和公信力。6.1.2提高新聞從業者的專業素養加強對記者的培訓和教育,是提高新聞從業者專業素養的重要舉措。培訓內容應涵蓋新聞專業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等多個方面。在新聞專業知識培訓中,要注重提升記者的采訪、寫作、編輯等基本技能,使其能夠準確、生動地報道“扶人被訛”事件。培訓采訪技巧,讓記者學會如何與當事人、目擊者進行有效的溝通,獲取真實、準確的信息;提升寫作能力,使記者能夠用簡潔明了、客觀公正的語言撰寫報道。職業道德教育也是培訓的重要內容。通過開展職業道德講座、案例分析等活動,引導記者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和職業觀,增強其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記者要明白自己的職責是傳播真實、客觀的信息,而不是為了追求點擊率和收視率而制造虛假新聞或片面報道。在“扶人被訛”報道中,記者應堅守職業道德,不被利益誘惑,不傳播未經證實的信息,避免誤導公眾。加強法律法規教育,讓記者了解與新聞報道相關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明確新聞報道的法律邊界,避免因違法違規報道而引發法律糾紛。在報道“扶人被訛”事件時,記者要尊重當事人的隱私權、名譽權等合法權益,不泄露當事人的個人信息,不進行惡意的人身攻擊和誹謗。建立健全記者考核機制,對記者的報道質量、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也是提高新聞從業者專業素養的有效手段。對于表現優秀的記者,應給予表彰和獎勵,激勵他們繼續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對于違反職業道德、報道質量低下的記者,要進行嚴肅的批評和處罰,促使他們改進工作。考核機制應具有明確的標準和規范,確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公開。6.1.3強化媒體的社會責任意識媒體作為社會的瞭望者和信息傳播者,肩負著重要的社會責任。在“扶人被訛”報道中,媒體應積極傳播正能量,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媒體可以通過報道正面的“扶人”案例,弘揚社會正氣,鼓勵更多人敢于助人。報道那些勇敢扶起老人且未被訛詐的事跡,展現社會的溫暖和正能量,讓公眾看到善良行為的價值和意義。通過宣傳這些正面案例,改變公眾對“扶人被訛”現象的刻板印象,增強公眾對社會道德的信心。在引導公眾理性看待“扶人被訛”事件方面,媒體可以通過發表評論、專家解讀等方式,為公眾提供理性的思考角度。邀請法律專家對事件進行法律層面的分析,讓公眾了解在“扶人被訛”事件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以及相關法律規定;邀請社會學家、心理學家等對事件背后的社會原因、公眾心理進行解讀,幫助公眾更好地理解事件的本質。媒體自身在報道中也要保持理性,避免情緒化的表達和片面的觀點,以客觀、公正的態度引導公眾進行理性的討論。媒體還應加強對社會輿論的監督,對“扶人被訛”事件中的訛詐行為進行曝光和批評,促使相關部門公正處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通過輿論監督,形成對訛詐行為的社會壓力,遏制此類行為的發生。媒體可以關注“扶人被訛”事件的處理過程和結果,對處理不公的情況進行報道和質疑,推動事件得到公正的解決。6.2受眾層面6.2.1加強媒介素養教育在當今信息爆炸的時代,開展媒介素養教育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它是提高公眾辨別信息能力的關鍵途徑。開展媒介素養教育的途徑是多元且豐富的。學校教育應將媒介素養教育納入正規課程體系,從基礎教育階段開始,就注重培養學生的媒介素養。在小學階段,可以通過開設趣味性的媒介知識課程,以生動形象的方式向學生介紹媒體的基本形式、功能以及信息傳播的過程,讓學生初步了解媒體的作用和影響。在中學階段,課程內容可以進一步深化,引導學生學習如何辨別信息的真偽、分析媒體報道的立場和傾向,培養學生的批判性思維能力。到了大學階段,則可以設置專門的媒介素養課程,從新聞傳播學、社會學、心理學等多學科角度,深入探討媒介與社會、媒介與個人的關系,使學生能夠系統地掌握媒介素養知識和技能。除了學校教育,社會培訓也是開展媒介素養教育的重要方式。社會組織、社區和媒體機構可以聯合舉辦各類媒介素養培訓活動,針對不同年齡段、不同職業的人群,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課程。針對老年人,可以舉辦“老年人媒介素養提升班”,教授他們如何使用新媒體工具,如何辨別網絡謠言和虛假信息,幫助他們跟上信息時代的步伐。對于職場人士,可以開展“媒介素養與職業發展”培訓,提升他們在工作中運用媒體信息的能力,以及應對媒體公關的能力。開展媒介素養教育的方法也是多種多樣的。案例分析法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通過選取具有代表性的“扶人被訛”報道案例,引導公眾分析案例中媒體報道的真實性、客觀性以及存在的問題,讓公眾在實際案例的分析中,提高辨別信息的能力。在分析“四川達州三小孩扶老人被訛”事件時,可以引導公眾思考媒體在報道初期的片面性,以及后續真相反轉后對公眾認知的影響,從而讓公眾明白在接收信息時,要保持理性和謹慎,不輕易被媒體的片面報道所誤導。實踐操作法也能有效提高公眾的媒介素養。組織公眾參與媒體制作實踐活動,如新聞采訪、短視頻制作等,讓他們親身體驗媒體信息的采集、編輯和傳播過程,了解媒體工作的流程和規范,從而增強對媒體信息的理解和辨別能力。可以組織社區居民參與社區新聞的采訪和報道,讓他們在實踐中學會如何核實信息、如何客觀地呈現事實,提高他們對信息真實性的重視程度。6.2.2培養理性思維和批判性精神在“扶人被訛”報道引發的輿論場中,引導公眾理性思考和質疑,培養批判性精神,對于避免公眾被誤導、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引導公眾理性思考和質疑,能夠幫助公眾擺脫情緒化的思維模式,更加客觀地看待“扶人被訛”事件。在面對此類報道時,公眾往往容易受到情緒的影響,僅憑媒體的片面報道或他人的片面之詞,就匆忙做出判斷。通過培養理性思維和批判性精神,公眾能夠對報道中的信息進行深入分析,思考事件的前因后果、證據的可靠性以及報道的客觀性,不輕易被情緒左右。培養公眾批判性精神,可以從多個方面入手。在教育體系中,要注重培養學生的批判性思維能力。學校可以通過開設邏輯思維、批判性思維等相關課程,教授學生如何分析問題、評估證據、識別邏輯謬誤等方法。在課程教學中,教師可以引導學生對“扶人被訛”等社會熱點事件進行討論,鼓勵學生發表自己的觀點,并對不同觀點進行分析和評價,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和質疑的能力。媒體在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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