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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名稱蘇州光大塑料包裝有限公司新建生產電子托盤項目項目代碼2310-320507-89-05-350389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愛民路5號(地理位置圖見附圖1)地理坐標經度:120度30分37.469秒,緯度:31度24分44.061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二十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2953塑料制品業292建設性質□新建(遷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蘇州市相城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相行審投備〔2023〕446號總投資(萬元)2000環保投資(萬元)20環保投資占比1施工工期是否開工建設□否□是:租賃建筑面積3856專項評價設置情況無規劃情況1、規劃名稱:《蘇州市相城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審批機關:江蘇省人民政府審批文件名稱及文號:《省政府關于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蘇州工業園區、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蘇州高新區(虎丘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蘇政復〔2025〕5號)2、規劃名稱:《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調整》審批機關:蘇州市人民政府審批文件名稱及文號:《蘇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調整的批復》(蘇府復〔2016〕77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無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編制了《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報告》,并報蘇州市相城生態環境局備案。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1、與《蘇州市相城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符合性分析(1)規劃范圍全域:為相城區行政轄區范圍,面積489.96平方千米。中心城區:面積72.60平方千米。(2)發展定位雙中心:長三角區域樞紐中心、現代化高科技中心城區(3)統籌劃定三區三線:①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規劃期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5.2513平方千米(8.2877萬畝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不低于49.1341平方千米(7.3701萬畝)。②生態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總面積不低于21.0413平方千米(3.1562萬畝包括江蘇蘇州荷塘月色省級濕地公園、太湖重要濕地、太湖金墅港飲用水水源保護區。③城鎮開發邊界:城鎮開發邊界擴展倍數為1.2458,主要覆蓋相城中心城區及外圍鄉鎮建設區域(4)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格局構建“一軸、兩心、三片”的國土空間總體格局。一軸:元和塘城市綜合發展軸,兩心:高鐵新城區域樞紐中心、中央公園城市生態綠芯,三片:城市創新經濟發展區、高端制造業發展區、農文旅融合發展區三大城市功能片區。(5)生態保護格局構建“一心融城、雙湖擁城、四楔入城、多廊連城”的全域生態格局。一心融城:圍繞中央公園打造城市生態綠芯。雙湖擁城:以太湖、陽澄湖兩大區域性生態空間形成區域性生態綠色屏障。四楔入城:把漕湖、虎丘濕地公園、曹莊-白蕩與盛澤蕩四角綠楔打造為都市生態公園。多廊連城:依托元和塘、大運河、冶長涇、永昌涇、蠡塘河等骨干水道,構建風景綠道。(6)城鎮空間全區形成兩級城鎮體系,即中心城區和外圍鎮區、街道。以先進制造業產業創新帶、城市創新經濟帶“兩帶”整合全區產業與科創空間。先進制造業產業創新帶形成“一帶、四園、十一區”的產業空間布局。圍繞城市創新經濟帶形成智能車聯網(汽車電子及零部件)、智能建造、先進材料、高端裝備、新一代電子信息、新能源六大產業集群。通過保障工業用地規模、優化工業布局、推動工業用地更新等提供產業空間保障。(7)國土空間國土空間利用結構與布局優化:合理安排農用地空間布局,嚴格保護生態空間,優化城鎮建設用地內部結構,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建設用地節約集約:推進“一減兩增”。明確全區建設用地總量和結構,以存量用地更新來滿足城市新的空間需求。健全用地考核機制和評價體系,推廣應用先進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提高單位面積投入產出水平。有序推進城市更新:推動歷史文化保護傳承與利用、城市民生服務功能完善與優化、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消除與更新改造、城市消極空間重塑與提升、數字孿生城市建設與應用、韌性城市建設與提升、城市生態空間保護與修復、低效產業用地轉型與升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促進分類分層開發、促進地上地下一體化、鼓勵地下空間與人民防空結合、健全地下空間共同管理責任機制。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愛民路5號,根據《蘇州市相城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國土空間控制線規劃圖(附圖10),本項目所在地為城鎮開發邊界,符合“三區三線”劃分要求。本項目主要生產電子托盤,屬于電子信息的配套生產制造,因此不違背相城區產業發展定位。綜上,本項目與《蘇州市相城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相符。2、與《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調整》符合性分析(1)規劃范圍黃埭鎮行政轄區范圍,面積為49.47平方公里。(2)規劃時限遠期:2021~2030年。(3)城鎮性質以高新技術產業為主導的江南水鄉重鎮。(4)總體目標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促進商貿、物流、房地產、生產性服務業等第三產業的發展,增強城鎮綜合實力,建設“經濟強鎮”;創造充分的就業和創業機會,建設環境優美、社會和諧、生態良好、水鄉特色明顯的“宜居城鎮”。(5)空間布局規劃形成“一鎮、兩區、三園”的空間布局結構。“一鎮”:即黃埭鎮區;位于鎮域中南部、太東路以南、太陽路以北地區,依托現有黃埭、東橋鎮區及潘陽工業園,形成連片整體發展格局,集中發展城鎮建設用地,重點完善各類公共設施配套,形成鎮域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兩區”:生物科技產業園區、生態農業示范園區。①生物科技產業園:位于鎮域西南部、太陽路(312國道)兩側地區,重點發展日用化學品、專用化學品、化工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等高新科技化工產業。應提高入園項目準入門檻,提升區域環境質量,其周邊500米范圍內不得規劃建設學校、醫院、居民住宅等環境敏感項目。②生態農業示范園區:位于鎮域東部、蘇虞張公路以東地區,是相城區綠心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為集農業生產、科教、游覽功能于一體的高產、高效、優質的生態農業示范基地。“三園”:3個現代農業園。按照“區域化布局、集約化生產、規模化經營”的要求,整合農業資源,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建設規模化現代農業園。農業園內可結合農業規模生產及觀光農業發展需求,設置少量服務設施。(6)產業發展規劃①產業發展選擇第一產業:以糧油種植等傳統農業為主,促進花卉苗木、瓜果蔬菜等產業的發展,扶持旅游度假型、體驗參與型、生態景觀型等現代農業的發展。第二產業:電子信息、精密機械、先進裝備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以及日用化學品、專用化學品、化工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等高新科技化工產業。第三產業: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房地產業、物流業及旅游休閑業。②產業發展策略第一產業:按照“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穩定”主體思路,推進農業產業結構和布局結構的調整,推動集中化、規模化,向優質、高效、生態的方向發展,并以規模農業為基礎,積極發展休閑觀光農業。第二產業:調整優化工業結構,高新技術產業與傳統優勢產業并舉發展。A.積極培育、做強電子信息、精密機械、先進裝備制造等高新技術產業,加強地區聯合、院校合作、企業聯營,提升研發力量與創新水平,引導資本、技術與人才集聚,促進產業集聚與聯動發展。B.加快化工、建材等黃埭傳統優勢產業的提升,繼續發揮其主導產業作用,并逐步對企業進行技術改造,增加其技術含量,提高其市場競爭力,逐步淘汰、轉移、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傳統產業。C.對于保留的工業企業,積極推動產業轉型,推動制造業企業資源整合與分工協作,推動OEM(代加工)生產模式向ODM(自主品牌)生產模式轉變,加強產品創新,積極鼓勵產品研發、工業設計,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第三產業:A.生產性服務業:依托制造業優勢,加快發展研發設計、金融保險、信息咨詢、法律、稅務、審計、中介等功能性服務業。B.生活性服務業:重點發展購物、娛樂、餐飲等服務業,提升檔次與服務水平,優化城鄉人居環境,加強綜合服務配套功能,注重發展教育、醫療、體育、文化等公共服務業,打造相城區西組團的綜合服務中心。C.房地產業:發揮近郊優勢,以良好的生態環境及相對低廉的價格為賣點,發展城市型房地產業。D.旅游休閑業:結合黃埭老街的整治與修復,發展水鄉古鎮觀光旅游;將春申湖建設成為現代化的適合休閑娛樂的開放式的湖泊生態公園;利用農業資源,加快發展農村休閑旅游業。(7)基礎設施規劃①給水工程規劃:以太湖為水源地,相城水廠(70萬m3/d,一期工程30萬m3/d)為黃埭鎮供水為主,以蘇州市白洋灣水廠作為應急水源。建設黃埭給水加壓站20萬m3/d,作為黃埭鎮主供水源。充分利用現狀給水干管,分期改造部分給水次干管。給水系統采用低壓制,水壓按滿足6層住宅考慮,管網末端給水壓力要求達到0.28MPa。保留原有DN600~700主輸水管,規劃在原主管道輸水方向建設一DN800~700主輸水管。配水管道主管管徑DN600~500,配水支管管徑為DN400~DN200。給水管道在道路下的位置,一般布置在道路的東側、南側。②污水工程規劃:規劃區實行雨污分流制,結合新鎮區建設及老鎮區改造,逐步實現雨污分流制。規劃擴建黃埭污水處理廠和東橋污水處理廠,新建生物科技產業園污水處理廠。規劃黃埭塘西南、滬寧高速以東地區污水由黃埭污水處理廠處理(近期2萬m3/d,遠期4萬m3/d黃埭塘東北地區污水由漕湖污水處理廠處理;滬寧高速以西、繞城高速東南、太陽路以北地區污水由東橋污水處理廠處理(近期為1萬m3/d,遠期2萬m3/d);太陽路以南地區污水由生物科技產業園污水廠處理(處理能力2萬m3/d)。個別市政污水管網未達到的地區,應設置小型動力式污水處理設施,收集處理生活污水。③雨水工程規劃:排水制度為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放按就近入河原則,雨水管道分散,就近、重力流排放,將鎮域內河道、溝渠作為雨水排放系統重要組成部分,進行規劃和管理。④電力工程規劃:電力負荷采用電力彈性系數法及負荷密度法進行預測,人均綜合用電指標取14000kWh/p.a,綜合同時率取0.75,黃埭鎮域總用電負荷遠期為64.4萬kW。規劃由220kV東橋變(2/3×180MVA)和220kV春申變(3×180MVA)為黃埭鎮新17建110kV變電站7座,容量3×50MVA,110kV變電所結構形式均為戶內式,占地面積每座控制為4000平方米,現狀戶外變電所遠期均改造為戶內式。相符性分析:①用地性質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愛民路5號,根據《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調整》可知,項目所在地規劃的用地性質為發展備用地。根據不動產權證(蘇(2016)蘇州市不動產權第7013096號),該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政府規劃調整實施時,公司承諾積極配合做好搬遷工作。②產業定位相符性分析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項目主要從事電子托盤的生產,屬于電子信息、精密機械的配套生產制造,因此不違背黃埭鎮的產業發展定位。綜上,本項目與《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總體規劃(2012-2030)調整》相符。3、與《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報告》符合性分析123456施河道清障水系貫通,持續推進骨干河道治理、城7道清淤、岸坡整治、水系溝通等綜合措施,以“一8由表1-1可知,本項目的建設符合《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評估報告》結論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與“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1)“生態保護紅線”符合性分析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及《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蘇政發〔2018〕74號)及《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蘇州市相城區2023年度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3〕814號),本項目不在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及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東 北 東——西地—————西(2)“環境質量底線”符合性分析根據《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項目所在地大氣環境除O3外,其余指標均滿足相應的標準要求,因此判定為非達標區域。為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蘇府〔2024〕50號),蘇州市將主要圍繞優化產業、能源、交通結構,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減排,加強機制建設、能力建設,健全標準規范體系,落實各方責任等九大方面、56項重點工作任務,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扎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源頭防控,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全市PM2.5濃度穩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天以內;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達的減排目標。本項目所在地聲環境、地表水環境也均滿足相應的標準要求。本項目運營后產生的廢氣經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可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無工業廢水排放,生活污水經市政污水管網排入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不直接外排,對周邊水環境影響很小;廠界噪聲經隔聲、減振等措施處理后可達標排放;固廢零排放。因此,本項目符合“環境質量底線”要求。(3)“資源利用上線”符合性分析本項目運營過程中將消耗一定量的電源、水資源,項目資源消耗量相對區域資源利用總量較少,不會突破當地資源利用上線,符合“資源利用上線”要求。(4)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符合性分析本項目符合國家和江蘇省、蘇州市產業政策,符合相關環保政策、文件要求。經查《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不屬于其中禁止準入類和許可準入類項目,經查《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本項目不屬于其中禁止建設的項目。本項目與《〈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相符性分析見下表。12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34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二、區三、產567區以及省規定的其它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89由上表可知,本項目未列入《〈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中。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符合“三線一單”的控制要求。2、與其他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政策、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符合性分析(1)與《江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相符性分析根據《江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及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本項目屬于太湖流域,太湖流域重點管控要求見下表。控鐵工業、電鍍工業和食品工業。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江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及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中的各項管控要求。(2)與《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相符性分析環辦字〔2020〕313號)及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本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愛民路5號,位于生物醫藥國際研發社區內,屬于重點管控單元(其他產業園區),重點管控單元(其他產業園區)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見下表。本項目為內資項目,不在禁止、淘控由上表可知,本項目符合《關于印發<蘇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蘇環辦字〔2020〕313號)及蘇州市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中重點管控單元(其他產業園區)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的相關要求。(3)產業政策符合性本項目屬于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經查閱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的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為允許類;不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2007年本)》(蘇府〔2007〕129號)中的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和淘汰類,為允許類;不屬于《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中的限制類、淘汰類和禁止類。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產業政策。(4)與《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相符性分析本項目距離太湖最近直線距離約9.97km,距離望虞河約4.76km,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江蘇省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范圍的通知》(蘇政辦發〔2012〕221號),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規定:第四十三條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三)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六)向水體直接排放人畜糞便、傾倒垃圾;(七)圍湖造地;(八)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相符性分析:本項目從事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不屬于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經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尾水排入楊家灣。本項目不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不向太湖水體直接排放污染物,無條例禁止行為。因此,本項目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中的相關要求。(5)與《太湖流域管理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相符性《太湖流域管理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規定:第二十八條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應當按照規定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得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水環境綜合治理要求的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現有的生產項目不能實現達標排放的,應當依法關閉。在太湖流域新設企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清潔生產要求,現有的企業尚未達到清潔生產要求的,應當按照清潔生產規劃要求進行技術改造,兩省一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監督檢查。第二十九條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萬米上溯至5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二)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擴大水產養殖規模。第三十條太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5000米范圍內,淀山湖岸線內和岸線周邊2000米范圍內,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線內和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設置劇毒物質、危險化學品的貯存、輸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三)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四)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五)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六)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行為。已經設置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設施的,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拆除或者關閉。相符性分析:本項目距離太湖約9.97km,距離望虞河約4.76km,因此本項目所在地不在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規定的范圍內。本項目為C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不屬于造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電鍍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產項目。本項目僅排放生活污水,納入污水管網進入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無條例禁止行為。因此,本項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環境管理要求。(6)與《蘇州市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2018年修訂)相符性分析《蘇州市陽澄湖水源水質保護條例》(2018年修訂)劃定的一級、二級、三級保護區范圍如下:一級保護區:以集中式供水取水口為半徑、半徑五百米范圍內的水域和陸域;傀儡湖、野尤涇水域及其沿岸縱深一百米的水域和陸域。二級保護區:陽澄湖、傀儡湖及沿岸縱深一千米的水域和陸域;北河涇入湖口上溯五千米及沿岸縱深五百米。上述范圍內已劃為一級保護區的除外。三級保護區:西至元和塘,東至張家港河(自張家港河與元和塘交接處往張家港河至昆山西倉基河與婁江交接處止),南到婁江(自市區外城河齊門始,經婁門沿婁江至昆山西倉基河與婁江交接處止上述水域及其所圍繞的三角地區已劃為一、二級保護區的除外;市區外城河齊門至糖坊灣橋向南縱深二千米以及自婁門沿婁江至昆山西倉基河止向南縱深五百米范圍內的水域和陸域;張家港河(下浜至西湖涇橋段)、張家港河下浜處折向厙浜至沙家浜鎮小河與尤涇塘所包圍的水域和陸域。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元和塘以西,本項目所在地不屬于陽澄湖保護區范圍。(7)與《省政府關于印發大運河江蘇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21〕20號)相符性分析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大運河江蘇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21〕20號)中的規定:“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核心監控區,是指大運河江蘇段主河道兩岸各2千米的范圍。濱河生態空間,是指核心監控區內,原則上除建成區(城市、建制鎮)外,大運河江蘇段主河道兩岸各1千米的范圍”。本項目距離大運河最近距離約3.0km,因此,本項目不在核心監控區范圍內。(8)與有關揮發性有機廢氣環保政策符合性分析(環大氣升綜合率合理選擇收集點位,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VOCs廢氣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處VOCs廢氣處理系統發生故障或檢修時,對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排氣筒達標排放,活性炭按設計要求足量求33372-2020)規定的水基型、本體型膠粘劑產品準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件VOCs含量的膠粘劑,以及低VOCs含排氣筒達標排放。項條條(9)與《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相符性分析12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1VOCs無1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方式本項目UV油墨采用密閉管23412345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除外。(10)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蘇政辦發〔2021〕84號)相符性分析控制,持量全(11)與《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蘇府辦〔2021〕275號)相符性分析務3計,按照“應收盡收、分(12)與《關于印發<相城區“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相政發〔2022〕6號)相符性分析PM2.5和務碳實筑牢任意識,持續深化企業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督源頭分類、專業化二次分揀、智能化高效清運的一物信息化監管體系。重點圍繞電子元器件制造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使用的UV油墨屬于能量固化油墨—膠印油墨,與《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相符性分析見下表。根據UV油墨的VOCs檢測報告(編號:EY210528025VC007)可知,本項目使用的能量固化油墨—膠印油墨中VOCs含量為0.55%,低于《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表1中對能量固化油墨—膠印油墨≤2%的限值要求。-20-根據UV油墨的MSDS報告(附件8),本項目使用的UV油墨不涉及《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表A.1油墨中不應人為添加的溶劑。綜上,本項目使用的UV油墨符合《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含量的限值》(GB38507-2020)的相關要求。(14)與《2023年度蘇州市相城區預支空間規模指標落地上圖方案》相符性分析方案內容:3.5.1與國土空間規劃“三區三線”的銜接(1)與永久基本農田銜接相城區嚴格新增建設用地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本次落地上圖方案新增建設用地與“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永久基本農田進行套核,本次落地上圖方案新增建設用地不涉及“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永久基本農田。(2)與生態保護紅線銜接落地上圖方案嚴格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新發展理念,按照“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要求,以保障國家生態安全為目標,嚴守生態保護底線,布局的新增建設用地均位于“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中的生態保護紅線外。(3)與城鎮開發邊界的銜接根據蘇州市相城區未來經濟社會發展方向,在蘇州市相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及現行國土空間規劃基礎上,考慮近期項目的落地等情況,充分銜接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方案,按照“三條控制線”不交叉、不重疊的原則,以允許建設區布局為基礎,形成城鎮開發邊界劃定方案,并細分集中建設區、彈性發展區和特別用途區。相符性分析:根據《蘇州市相城區預支空間規模指標落地上圖方案規劃圖》,本項目所在地為現狀建設用地,且根據《相城區“三區三線”方案》,本項目在城鎮開發邊界內,不在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因此符合《2023年度蘇州市相城區預支空間規模指標落地上圖方案》相關要求。-21-建設內容1、項目建設內容蘇州光大塑料包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30日,注冊地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愛民路15號-1。2002年7月24日,企業通過原蘇州市相城區環境保護局對蘇州光大塑料包裝有限公司“塑料包裝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審批,年產聚乙烯塑料包裝1000萬個。2021年,企業申報了《蘇州光大塑料包裝有限公司擴建生產塑料袋、氣泡袋、泡棉、無紡布袋、珍珠棉袋、吸塑托盤項目》,年產塑料袋8000萬個、氣泡袋1500萬個、泡棉4000萬個、無紡布袋300萬個、珍珠棉袋400萬個、吸塑托盤200萬個,于2023年7月10日通過蘇州市生態環境局(蘇環建〔2023〕07第0210號)的審批,并于2023年7月18日完成了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根據企業發展規劃,進一步擴大市場,迎合客戶需求,蘇州光大塑料包裝有限公司擬投資2000萬元,租用蘇州富聯包裝有限公司(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愛民路5號)3#廠房一樓和二樓(總建筑面積3856m2)進行電子托盤生產。本項目為異地擴建,與現有項目無關聯性。項目建成后年生產電子托盤1000萬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過程中或者建成投產后可能對環境產生影響的新建、擴建、改建、遷建、技術改造項目及區域開發建設項目,必須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本項目屬于“二十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29”中的“53塑料制品業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劑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外)”,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受蘇州光大塑料包裝有限公司委托,環評單位承擔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現場踏勘、調查的基礎上,通過對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計算,根據有關規范編制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供環保部門審查批準。本項目主要建設內容見下表。//-22-本項目供水、供電、雨污水管網及接管口等公輔工2、生產單元、主要工藝及規模本項目生產單元及主要工藝見下表。本項目產品方案見下表。3、主要生產設施及設施參數本項目主要生產設施及設施參數見下表。/3311/1234564、主要原輔材料及燃料(1)主要原輔材料本項目主要原輔材料見下表。1固2固3液4鋁固5固-23-(2)主要燃料本項目不使用燃料。5、水平衡(1)生活用水本項目預計新增職工人數30人,生活用水按100L/人·d計,年工作300天,則生活用水量為900t/a,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計,則生活污水產生量為720t/a。(2)冷水機用水本項目配備冷水機間接冷卻產品,冷卻水循環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本項目設置冷水機20臺,單臺冷水機循環量為6.5t/h,冷水機年工作時間7200h,則循環水量為46800t/a,補充水量按照循環水量0.1%計,則單臺冷水機補充水量46.8t/a。全廠20臺冷水機共循環水量936000t/a,共需補充水量936t/a。蘇州市相城6、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職工人數:本項目預計新增員工30人。本項目不設置食堂,不提供住宿。工作制度:年生產天數為300天,兩班制,每班12h,全年工作時數約為7200h。7、廠區平面布置本項目租賃蘇州富聯包裝有限公司所屬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愛民路5號3#廠房一樓和二樓進行電子托盤生產,租賃建筑面積3856m2。項目東側為蘇州亨然鋁業有限公司,西側為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金聯彩印廠,南側為空地,北側為愛民路,隔道路為蘇州艾達仕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廠區周圍現狀見附圖2。本項目一層設置辦公區域、原料倉庫、成品倉庫、危廢倉庫、吸塑車間、空壓機機房,二層設置一般工業固廢倉庫、印刷車間、吸塑車間。車間內布置根據工藝流程、物流等需-24-要合理布局,既滿足生產又便于管理。本項目廠區平面布置圖、車間平面圖詳見附圖3、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本項目電子托盤生產工藝流程如下:33工藝說明:(1)吸塑裁切:將PP片材、PS片材置于吸塑機的上料臺上,通過傳送帶帶動前進,主要將平展的塑料硬片材加熱(150-180℃保持10-20s)變軟后,采用真空吸附于模具表面,通過冷卻水對模具的冷卻來間接冷卻產品,使產品與模具脫離,然后通過吸塑機自帶設備對吸塑成型半成品進行裁斷。此工序會產生塑料邊角料S1、吸塑廢氣G1和噪聲N。(2)印刷:根據客戶要求,利用UV印刷機在產品上進行圖案印刷,通過將UV油墨刷在網版的一端,利用刮板對網版上的UV油墨部位施加一定壓力,同時朝網版另一端移動,UV油墨在移動過程中被刮板從網孔中擠壓到產品表面。此工序會產生印刷廢氣G2、廢網版S2、噪聲N。(3)固化:經印刷后的產品進入UV隧道內固化,UV隧道采用冷光源(紫外光線固化時間短(1-3s)。此工序會產生固化廢氣G3、噪聲N。(4)檢驗:人工檢查產品是否合格,此工序會產生不合格品S3。(5)包裝入庫:經檢驗合格的產品,裝箱入庫。另外,塑料片材拆包過程中會產生廢包裝材料S4,UV油墨的使用會產生廢空桶S5,本項目UV印刷機、網版需要定期擦拭,此過程會產生廢抹布S6,吸塑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會產生廢活性炭S7,員工生活會產生生活垃圾S8和生活污水W1。本項目主要產污工序及污染物對照表見下表:W1134-25-25678N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一、現有項目基本情況(一)環保手續執行情況蘇州光大塑料包裝有限公司現有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愛民路15號,環保手續履行情況見下表。序號1/2現有項目環評手續齊全,污染防治措施均按環評批復執行,已進行驗收;現有項目已進行排污許可登記(登記編號:913205077395980120002W已取得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表(第二版備案編號:320507-2024-276-L現有項目環境管理較好,環境監測按計劃執行,運行穩定,污染物達標排放;無環境污染事故、環境風險事故;現有項目噪聲達標排放。現有項目以廠界邊界為起點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該范圍內無環境敏感目標。(二)現有項目污染物排放情況00NH3-N000有組織苯乙烯0.06600-26-00000二、租賃廠房情況本項目租用蘇州富聯包裝有限公司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愛民路5號3#廠房一樓和二樓進行電子托盤生產,租賃建筑面積3856m2。蘇州富聯包裝有限公司于2016年取得不動產權證(蘇(2016)蘇州市不動產權第7013096號),不動產權證顯示該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本項目利用空置廠房進行生產,因此無與本項目有關的原有污染情況及主要環境問題。目前租賃廠區內已雨污分流,共設置1個雨水接管口和1個污水接管口。本項目供水、供電、雨水管、污水管及排污口等公輔工程均依托出租方,不設置單獨雨污排口,依托出租方雨污水總排口;供氣系統、廢氣處理設施為企業自建,租賃廠區內各企業排污總量單獨進行申報,環保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確定。-27-區域環境質量現狀1、大氣環境本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愛民路5號,其大氣環境為二類功能區,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生態環境部公告2018年第29號)中二級標準要求。(1)基本污染物根據《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蘇州市全市環境空氣質量平均優良天數比率為81.4%,同比下降0.5個百分點。各地優良天數比率介于78.5%~83.6%;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80.8%,同比下降0.6個百分點,達標情況見下表。PM2.5PM10NO28SO2、CO達標,項目所在區域空氣質量為不達標區。為進一步改善環境質量,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空氣質量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蘇府〔2024〕50號),蘇州市將主要圍繞優化產業、能源、交通結構,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多污染物減排,加強機制建設、能力建設,健全標準規范體系,落實各方責任等九大方面、56項重點工作任務,以改善空氣質量為核心,扎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源頭防控,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到2025年,全市PM2.5濃度穩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控制在1天以內;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達的減排目標。(2)特征污染物本次環評非甲烷總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引用《蘇州菲利達銅業有限公司新建生產5G移動通訊便攜式基站部件、衛星通信設備部件、智能車載雷達部件、智能家居、智能可穿戴設備項目》中的監測點旺莊村村委會(位于本項目東北側約3.7km)大氣環境監測數據,監測時間: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1日,其時效性及地域性符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中“引用建設項目周邊5千米范圍內近3年的現有監測數據”的要求,具有代表性和有效性,具體評價結果見下表。-28-2由上表可知,監測期間評價區域內非甲烷總烴監測值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標準要求。N2、地表水環境本次評價地表水環境現狀資料引用《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穩中向好,國、省考斷面水質均達到年度考核目標要求,太湖(蘇州轄區)連續16年實現安全度夏。(1)飲用水水源地根據《江蘇省2023年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計劃》(蘇水治辦〔2023〕1號),全市共13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均為集中式供水。2023年取水總量約為15.09億噸,主要取水水源長江和太湖取水量分別約占取水總量的40.5%和54.3%。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評價,水質均達到或優于III類標準,全部達到考核目標要求。2023年,納入“十四五”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的30個斷面中,年均水質達到或好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93.3%,同比上升6.6個百分點;未達III類的2個斷面為IV類(均為湖泊)。年均水質達到II類標準的斷-29-面比例為53.3%,同比上升3.3個百分點,II類水體比例全省第一。(3)省考斷面2023年,納入江蘇省“十四五”水環境質量考核的80個地表水斷面(含國考斷面)中,年均水質達到或好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I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95%,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未達III類的4個斷面為IV類(均為湖泊)。年均水質達到II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66.3%,與上年相比持平,II類水體比例全省第一。(4)長江干流及主要通江河流2023年,長江(蘇州段)總體水質穩定在優級水平。長江干流(蘇州段)各斷面水質均達II類,同比持平。主要通江河道水質均達到或優于III類,同比持平,II類水體斷面24個,同比持平。(5)太湖(蘇州轄區)2023年,太湖湖體(蘇州轄區)總體水質處于III類。湖體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2.8毫克/升和0.06毫克/升,保持在II類和I類;總磷和總氮平均濃度分別為0.047毫克/升和0.95毫克/升,由IV類改善為III類;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49.7,同比下降4.7,2007年來首次達到中營養水平。主要入湖河流望虞河水質穩定達到II類。2023年3月至10月安全度夏期間,通過衛星遙感監測發現太湖(蘇州轄區)共計出現藍藻水華33次,同比減少48次,最大聚集面積167平方千米,平均面積38平方千米/次,與2022年相比,最大發生面積下降55.5%,平均發生面積下降37.7%。(6)陽澄湖2023年,陽澄湖湖體總體水質處于III類。湖體高錳酸鹽指數平均濃度為3.4毫克/升,為II類,氨氮平均濃度為0.10毫克/升,由毫克/升和1.39毫克/升,保持在III類和IV類;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51.2,同比下降1.6,處于輕度富營養狀態。(7)京杭大運河(蘇州段)2023年,京杭大運河(蘇州段)水質穩定在優級水平。沿線5個省考及以上監測斷面水質均達到III類,同比持平。3、聲環境根據《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聲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全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及晝間區域聲環境質量較2022年有所下降,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有所改善。(1)區域聲環境2023年,全市晝間區域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5.0dB(A),同比上升0.7dB(A),處于區域環境噪聲二級(較好)水平,評價等級持平。各地晝間噪聲平均等效聲級介于53.0~55.7dB(A)。全市夜間區域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47.8dB(A),處于區域環境噪聲三級(一般)水平。各地夜間噪聲平均等效聲級介于46.1~48.6dB(A)。影響全市晝間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的主要聲源是社會生活噪聲,所占比例達40.1%;其余依次為交通噪聲、施工噪聲和工業噪聲,所占比例分別為26.5%、16.7%和16.7%。(2)功能區聲環境依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評價,2023年,全市功能區聲環境晝間、夜間平均達標率分別為97.2%和88.2%。與2022年相比,功能區聲環境晝間和夜間平均達標率分別下降2.3和2.8個百分點。全市1~4a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達標率分別為86.4%、100%、100%和100%,夜間達標率分別為81.8%、97.1%、93.8%和76.9%。(3)道路交通聲環境2023年,全市晝間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66.9dB(A),同比持平,交通噪聲強度為一級,晝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為好。監測路段中共有176.7千米的路段平均等效聲級超出道路交通噪聲強度晝間二級限值70.0dB(A),占監測總路長的17.4%,同比上升4.6個百分點。夜間道路交通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9.4dB(A),交通噪聲強度為二級,夜間道路交通聲環境質量為較好。監測路段中共有475.6千米的路段平均等效聲級超出道路交通噪聲強度夜間二級限值60.0dB(A),占監測總路長的46.8%。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廠界外周邊50米范圍內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應監測保護目標聲環境質量現狀并評價達標情況。根據調查,本項目周邊50米區域內無聲環境敏感目標,故本報告不進行聲環境現狀監測。4、生態環境本項目租用已建成廠房進行生產,不新增用地,因此本項目不進行生態環境現狀調查。5、地下水和土壤本項目各區域均采取相關防漏防滲措施,項目正常運行情況下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環境污染途徑,對地下水和土壤無明顯影響,因此不開展地下水和土壤環境質量現狀調查。環境保護目標1、大氣環境本項目廠界外500米范圍內大氣環境敏感目標見下表。XY2、聲環境本項目廠界周邊50m范圍內無聲環境保護目標。3、地下水環境本項目廠界外500m范圍內無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4、生態環境本項目租用已建廠房進行生產,不新增用地,且項目用地范圍內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環境質量標準1、環境空氣質量按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分類,項目所在地屬二類區,環境空氣SO2、NO2、CO、PM2.5、PM10及O3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2018修改單中二級標準,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詳解》中標準限值要求,苯乙烯、甲苯執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中標準限值要求。PM2.5PM10根據資料查閱苯乙烯嗅閾值見下表。),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本項目納污水體楊家灣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V類標準。標準濃度限值mg/L3、聲環境質量標準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蘇州市市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規定(2018年修訂版)的通知》(蘇府〔2019〕19號),本項目位于蘇州市相城區黃埭鎮東橋愛民路5號,屬于生物醫藥國際研發社區,屬于3類聲環境功能區,執行《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表1中3類標準。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1、廢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項目非甲烷總烴、苯乙烯、顆粒物、甲苯、乙苯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表5標準;臭氣濃度有組織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標準;非甲烷總烴、顆粒物、甲苯無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單表9標準;苯乙烯、臭氣濃度無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中附錄A中表A.1特別排放限值,具體見下表。m4518/烴2、廢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后排入楊家灣,執行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污水廠尾水排放中pH、SS、動植物油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表1中的一級表1標準,COD、NH3-N、TP、TN按“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高質量推進城鄉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辦發〔2018〕77號)中的蘇州特別排放限值標準考核,具體指標見下表。準NH3-N準NH3-N注: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3、噪聲排放標準本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的3類標準,具體見下表。4、固廢貯存及處置標準本項目建成后一般工業固廢倉庫參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進行設置;危險廢物暫存于危廢倉庫,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處置,危廢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的相關要求。總量控制指標按照國家總量控制規定,結合本項目排污特征,確定本項目的總量控制因子以及考核因子為:水污染物總量控制因子:COD、NH3-N、TP、TN;考核因子:SS;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因子:VOCs(非甲烷總烴);考核因子:苯乙烯。結合本項目運營期間排污情況,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見下表。0000NH3-N0000000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施工期僅進行設備安裝,沒有土建施工,不產生土建施工的相關環境影響,如機械噪聲和揚塵等污染問題,但在設備安裝過程會產生一些機械噪聲,源強峰值可達85~100分貝,因此,為控制設備安裝期間的噪聲污染,施工單位應盡量采用低噪聲的器械,避免夜間進行高噪振動操作,從而減輕對廠界周圍聲環境的影響。另外設備安裝期間產生的生活污水需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目前項目地生活污水已接管。生活垃圾應及時收集處理,設備安裝期產生的固廢應妥善處理,能回用的應回用,不能回用的應根據固廢的性質不同交由不同的處理部門處理。設備安裝期的影響較短暫,隨著安裝調試的結束,環境影響隨即停止。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1)廢氣產排基本信息本項目廢氣產排情況及廢氣排放口情況見下表。是/℃XY/m/m/mXY44(2)廢氣源強核算分析1)吸塑廢氣G1在加熱過程中不會發生分解反應,但仍有少量有機氣體(以非甲烷總烴計)在熱熔過程中散發。PS片材吸塑過程還可能產生少量顆粒物、甲苯、乙苯,但產生量均較小,本環評忽略不計。非甲烷總烴參照《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292塑料制品行業系數手冊-2926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制造行業系數表-塑料包裝箱及容器-吸塑裁切有機廢氣產污系數為1.9kg/t-產品,則非甲烷總烴產生量為2.945t/a。根據《氣相色譜法測定聚苯乙烯中殘留苯乙烯單體含量》(祖鳳華、王莉、李榮波、義建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聚烯烴研究室,北京市102206)中的研究,PS片材中苯乙烯產生量按照607.5μg/g-原料計算,則苯乙烯產生量約為0.8505t/a。本項目在20臺吸塑機產氣處安裝集氣罩,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設計風量30000m3/h,設計收集率90%左右,處理效率90%,處理后的尾氣經1根15m高DA001排氣筒達標排放。則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量約0.265t/a,排放速率為0.0368kg/h,排放濃度為1.2267mg/m3,苯乙烯有組織排放量約0.0765t/a,排放速率為0.0106kg/h,排放濃度為0.3533mg/m3。2)印刷廢氣G2、固化廢氣G3本項目印刷、固化過程會產生印刷廢氣、固化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計根據UV油墨VOCs檢測報告(編號:EY210528025VC007UV油墨中VOCs含量為0.55%,本項目UV油墨年使用量為0.01t/a,則非甲烷總烴產生量極少,本環評對印刷廢氣、固化廢氣不做定量分析。(3)廢氣監測要求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橡膠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制定廢氣自行監測計劃如下。(4)非正常工況非正常排放一般包括開停車、檢修、環保設施不達標三種情況。設備檢修以及突發性故障(如區域性停電時的停車企業會事先調整生產計劃。因此,本項目非正常工況考慮廢氣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的情況,本報告按最不利的情況考慮,即廢氣處理裝置完全失效,處理效率下降至0%。本項目非正常工況為各廢氣處理裝置發生故障。本項目非正常工況下,污染物排放情況如下表所示。1本項目非正常工況下,非甲烷總烴、苯乙烯排放濃度遠高于正常工況下的排放濃度。為了減少對環境的影響,采取以下措施進行積極應對:①由公司委派專人負責每日巡檢廢氣處理裝置,做好巡檢記錄并與之前的記錄對照,若發現數據異常應立即停產并通報環保設備廠商對設備進行故障排查;②建立廢氣處理裝置運行管理臺賬,由專人負責記錄。a.注意廢氣處理設施的維護保養,及時發現設備隱患,確保廢氣處理系統正常運行;b.定期檢查過濾層前后壓差計,及時更換活性炭,以保持廢氣處理裝置的凈化能力;c.進一步加強對廢氣處理裝置的監管,記錄排氣筒進出口風量、溫度,建立臺賬。d.建立健全的環保管理機構,對環保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安排專人負責、環保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每隔固定時間檢查、匯報情況。(5)污染防治技術可行性分析①廢氣處理設施本項目吸塑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設計風量30000m3/h,設計收集率90%左右,處理效率90%,處理后的尾氣經1根15m高DA001排氣筒達標排放。本項目印刷廢氣、固化廢氣產生量極少,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廢氣處理工藝流程圖如下。15mDA15mDA001排氣筒印刷廢氣、固化廢氣無組織排放②捕集效率說明本項目在吸塑機產氣處安裝集氣罩(尺寸約為1.2m*1m集氣罩與廢氣源距離較近(約為0.15m對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率可達90%,廢氣收集系統集氣罩的設置符合GB/T16758的規定,控制風速不低于0.3m/s。根據《環境工程設計手冊》中的有關公式,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得出吸塑機所需的風量。Q=3600*0.75*(10X2+F)*Vx式中:Q—風量,m3/h;X—集氣罩至污染源的距離,m;F—集氣罩罩口面積,m2;Vx—控制風速,m/s(以0.3m/s計)。經計算,每臺吸塑機所需風量為1154.25m3/h,本項目共有20臺吸塑機,所需總風量為23085m3/h,設計風量宜按照最大廢氣排放量的120%進行設計,故設計總風量為30000m3/h可滿足本項目需求。活性炭吸附:工作原理:活性炭吸附是一種常用的吸附方法,吸附法主要利用高孔隙率、高比表面積的吸附劑,藉由物理性吸附(可逆反應)或化學性鍵結(不可逆反應)作用,將有機氣體分子自廢氣中分離,以達成凈化廢氣的目的。由于一般多采用物理性吸附,隨操作時間之增加,吸附劑將逐漸趨于飽和現象,此時則須進行脫附再生或吸附劑更換工作。在有機廢氣處理過程中,活性炭常被用來吸附烷烴、烯烴、芳香烴、酮、醛、氯代烴、酯以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活性炭是一種主要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觀呈黑色,為有多孔結構和對氣體、蒸汽或膠態固體有強大吸附性能的炭,能較好地吸附臭味中的有機物質,每克活性炭的總表面積可達800~1000m2,本項目按照90%核算處理效率。本項目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參數如下。參照《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6-2013)的要求,本項目廢氣治理措施穩定運營技術可行性分析見表4-8。123456789綜上,本項目活性炭吸附裝置滿足《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6-2013)的要求。1234時,應先采用過濾或洗滌等方式進行預處理。4≥850m2/g。根據活性炭檢測報告(附件9項目5由上表可知,本項目活性炭吸附裝置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深入開展涉VOCs治理重點工作核查的通知》(蘇環辦〔2022〕218號)相符。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將排污單位活性炭使用更換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通知》中涉活性炭吸附排污單位的活性炭更換周期計算公式:T=m×S÷(c×10-6×Q×t)式中:T—更換周期,天;m—活性炭的用量,kg;S—動態吸附量,%;c—活性炭削減的VOCs濃度,mg/m3;Q—風量,單位m3/h;-40-t—運行時間,單位h/d。本項目活性炭填充量m為2.2t,動態吸附量S取20%(活性炭檢測報告見附件9本項目活性炭削減VOCs濃度為11.044mg/m3,風量為30000m3/h,運行時間為24h/d。因此,活性炭更換周期T約為55天,廢活性炭產生量約為14.313t/a(含有機廢氣2.3855t/a)。具體更換頻次可根據生產工況進行調整。更換下來的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理,建設單位需在活性炭吸附裝置安裝壓差計,當到達一定的壓差后及時更換活性炭。(6)衛生防護距離計算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會有少量廢氣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根據《大氣有害物質無組織排放衛生防護距離推導技術導則》(GB/T39499-2020):“當目標企業無組織排放存在多種有毒有害污染物時,基于單個污染物的等標排放量計算結果,優先選擇等標排放量最大的污染物為企業無組織排放的主要特征大氣有毒物質。當前兩種污染物的等標排放量相差在10%以內時,需要同時選擇這兩種特征大氣有害物質分別計算衛生防護距離初值。”本項目污染物等標排放量見下表。2由上表可知,本項目苯乙烯的等標排放量最大,與非甲烷總烴相差大于10%,故本項目選擇苯乙烯作為無組織排放的主要特征大氣有毒物質。根據《大氣有害物質無組織排放衛生防護距離推導技術導則》(GB/T39499-2020)計算衛生防護距離,公式如下:式中:Qc—大氣有害物質的無組織排放量,kg/h;Cm—大氣有害物質環境空氣質量的標準限值,mg/m3;L—大氣有害物質衛生防護距離初值,m;r—大氣有害物質無組織排放源所在生產單元的等效半徑,m,根據該生產單元面積計算A、B、C、D—衛生防護距離初值計算系數,無因次。預測參數及結果見下表:3ABCDL根據上表核算結果,本項目應以生產車間為邊界設置100m衛生防護距離,在該范圍內-41-不得建設居民區等敏感目標,以免受影響。由現場踏勘可知,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環境敏感目標(衛生防護距離線在附圖2上標出)。(7)異味影響分析本項目吸塑過程會產生一定異味。異味為人們對惡臭物質所感知的一種污染指標。其主要物質種類達上萬種之多。目前,國外對惡臭強度的分級和測定多以人的嗅覺感官作為基礎得到,如德國的臭氣強度5級分級(1958年);日本的臭氣強度6級分級(1972年)等。這種測定方法可以經過訓練合格的5-8名臭氣監測員以自身的惡臭感知能力對惡臭進行強度監測。北京環境監測中心在吸取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惡臭6級分級法(見下表該分級法以感受器——嗅覺的感覺和人的主觀感覺特征兩個方面來描述各級特征,即明確了各級的差別,也提高了分級的準確程度。01勉強能聞到有氣味,但不易辨認氣味性質(感2),345本項目吸塑過程產生的異味經集氣罩收集后(收集率90%),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DA001排氣筒排放,其對異味的凈化效率不低于90%,可有效去除異味影響。未被收集的異味物質經廠房自然通風換風后以無組織形式排放,排放量很小,經過擴散后,可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二級新擴改建標準限值。(8)大氣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為不達標區域,本項目吸塑廢氣采取可行技術,經處理后的廢氣均能達標排放。本項目周邊最近的環境空氣保護目標為西南側的長旺公寓,距離為350m,在保證污染防治措施正常運營的情況下,本項目廢氣對周邊環境空氣保護目標影響較小。(1)廢水產排情況基本信息本項目廢水產排情況及廢水排放口情況見下表。%/廠-42-NH3-NNH3-N、排放□間接排放/////□是□企業總排連續排放,流/NH3-N(2)廢水源強核算分析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計,則生活污水產生量為720t/a。廢水中pH為6~9,COD為200mg/L,SS為150mg/L,TN為20mg/L,NH3-N為12mg/L,TP為2.5mg/L。(3)廢水監測要求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橡膠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制定廢水監測計劃如下。(4)廢水間接排放依托污水處理廠可行性分析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經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楊家灣。①污水廠概況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位于黃埭鎮東橋開發區長平路,主要處理東橋開發區工業廢水及部分生活污水,收水范圍:西至園環河,東至滬寧高速,北至滬寧高速,南至黃泥港、西路塘。總設計規模為2萬m3/d,分二期實施。一期工程于2007年11月投入-43-運行,設計能力為1萬m3/d,工藝采用預處理—生化—物化三級處理工藝,其中生化處理為A2/O法,經處理后的出水水質可穩定達到“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高質量推進城鄉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委辦發〔2018〕77號)中的蘇州特別排放限值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440-2022)表1標準,排入楊家灣。②接管可行性分析水量:目前,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為1萬t/d,現該污水處理廠日平均處理水量約8000t/d,尚有2000t/d的余量。本項目廢水排放量為720t/a(約2.4t/d污水處理廠有足夠的余量接納本項目排放的生活污水。水質:本項目建成后排放的生活污水水質簡單,滿足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接管標準,可直接排入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即本項目排放的生活污水不會影響污水處理廠的處理效果。管網建設:目前本項目廠區污水管網已與市政污水管網接通,因此,本項目生活污水可以直接接管至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處理。綜上所述,本項目的生活污水進入蘇州市相城區東橋集中污水處理廠是可行的。3、噪聲(1)噪聲源強及降噪措施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生產設備、公輔設備、環保設備,產生情況見下表。XYZ0-44-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dB(A)XYZ1234567房044477063/20924道4044477063-45-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2)噪聲達標排放分析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推薦的計算方法,并結合噪聲源的空間分布形式以及預測點的位置,本次評價將各聲源分別簡化為若干點聲源處理,室內聲源可采用等效室外聲源聲功率級法進行計算,預測室外源衰減至廠界處的噪聲值。具體方式如下所述。①室內聲源聲源位于室內,室內聲源可采用等效室外聲源聲功率級法進行計算。設靠近開口處(或窗戶)室內、室外某倍頻帶的聲壓級分別為Lp1和Lp2。若聲源所在室內聲場為近似擴散聲場,按下列公式計算出靠近室外圍護結構處的聲壓級:Lp2=Lp1TL+6)式中:Lp1—靠近開口處(或窗戶)室內某倍頻帶的聲壓級或A聲級,dB;Lp2—靠近開口處(或窗戶)室外某倍頻帶的聲壓級或A聲級,dB;TL—隔墻(或窗戶)倍頻帶或A聲級的隔聲量,dB。②室外聲源噪聲戶外傳播衰減的計算A聲級的計算公式為:Lp(r)=Lp(r0)+Dc-(Adiv+Aatm+Agr+Abar+Amisc)式中:Lp(r)—預測點處A聲級,dB;Lp(r0)—參考位置(r0)處聲壓級,dB;Dc—指向性校正,它描述點聲源的等效連續聲壓級與產生聲功率級Lw的全向點聲源在規定方向的級的偏差程度,dB;Adiv—幾何發散引起的衰減,dB;Aatm—大氣吸收引起的衰減,dB;Agr—地面效應引起的衰減,dB;Abar—障礙物屏蔽引起的衰減,dB;-46-Amisc—其他多方面效應引起的衰減,dB。③預測點總聲級疊加計算各聲源在受聲敏感點的總聲壓級,其計算公式如下:式中:L—受聲點的總聲壓級,dB(A);L0—受聲點背景噪聲值,dB(A);Lpi—各個聲源在受聲點的聲壓級,dB(A);n—聲源個數。預測結果如下: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項目建成后,廠界四周晝夜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限值要求。(3)噪聲監測要求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橡膠和塑料制品》(HJ1207-2021并結合項目運營期間污染物排放特點,制定本項目的噪聲污染源監測計劃,本項目噪聲自行監測計劃見下表。(1)固體廢物產生情況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塑料邊角料S1、廢網版S2、不合格品S3、廢包裝材料S4、廢空桶S5、廢抹布S6、廢活性炭S7、生活垃圾S8。①塑料邊角料S1:本項目吸塑裁切工序中會產生塑料邊角料,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塑料邊角料產生量約為35t/a,屬于一般工業固廢,外售。②廢網版S2:本項目網版定期更換會產生廢網版,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廢網版產生量約0.03t/a,屬于危險廢物,委托資質單位處置。③不合格品S3:檢驗過程中會產生不合格品,根據企業提供的資料,不合格品產生量約15t/a,屬于一般工業固廢,外售。④廢包裝材料S4:本項目塑料片材拆包過程產生的廢包裝材料約為0.6t/a,屬于一般工-47-業固廢,外售。⑤廢空桶S5:本項目UV油墨使用后會產生廢空桶,產生量約10個,按照0.5kg/個,則廢空桶產生量約為0.005t/a,屬于危險廢物,委托資質單位處置。⑥廢抹布S6:本項目印刷機、網版擦拭會產生廢抹布,產生量約0.03t/a,屬于危險廢物,委托資質單位處置。⑦廢活性炭S7:本項目產生廢活性炭約14.313t/a(含有機廢氣2.3855t/a屬于危險廢物,委托資質單位處置。職工人數(30人),則生活垃圾產生量為4.5t/a,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序號形態123固//品固/固/25678固固固炭固T圾固//固固固固有機廢氣、活T(2)固體廢物貯存場所分析固體廢物的分類收集、貯存:嚴格固體廢物分類收集、貯存,危險廢物不得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混放。本項目新建一座20m2一般工業固廢倉庫,一座15m2危廢倉庫,一般工業固廢倉庫參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及《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23〕327號)中的相關要求;危廢倉庫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和《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48-<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的要求設置,地面與裙角均采用防滲材料建造。①一般工業固廢倉庫設置一般工業固廢倉庫地面進行硬化,且設置醒目標志牌,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GB15562.2-1995)及2023年修改單的相關要求。一般工業固廢倉庫需防風、防雨;地面進行硬化且設置防滲層。本項目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23〕327號)的相符性分析見下表。1234-49-②危廢倉庫設置本項目危廢倉庫基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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