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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河湖生態環境需水計算黃峰《河湖生態環境需水計算規范》Specificationforcalculationofenvironmentalflowinriversandlakes水利行業標準(SL/Z712-2014)水利部發布

河湖生態環境需水計算應遵循下列原則:1、應根據河湖水文水資源特性和生態環境功能,合理確定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優先保護。2、應以人為本,在優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基礎上,合理配置河湖生態環境用水。3、應統籌協調河道內生態環境保護與河道外經濟社會發展的水資源需求,實現人水和諧。4、應根據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結合水資源條件和開發利用程度的可能性,使生態環境需水量成果體現科學性和合理性。5、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和需水要求,應結合水資源稟賦條件和開發利用狀況,區別對待。河流的自然和生態環境功能①水文功能②地質功能③棲息地功能、自凈功能河流的自然和生態環境功能——水文功能河流是全球水文循環過程中液態水在陸地表面流動的主要通道,將水輸送入海或內陸湖,及時排掉地面積水,并在不降水時匯集源頭和兩岸的地下水,保持河道中一定的徑流量,調劑不同地區間的水量。河流的自然和生態環境功能——地質功能河流是塑造全球地形地貌的一個重要因素,通過河水的沖刷、挾帶和沉積作用,形成并不斷擴大流域內的河流水系和支干河道,形成各種規模的沖擊平原,并填海成陸,不斷改變與河流有關的自然環境。河流的自然和生態環境功能——棲息地功能、自凈功能河流是形成和支持地球上態系統的重要因素。在輸送淡水和泥沙的同時,運送由于雨水沖刷而帶入河中的各種生物物質和礦物鹽類,為河流、流域內和近海地區生物提供營養,運送種子,排走和分解廢棄物,并提供各種形態棲息地,為多種生態系統生存和演化提供基本條件,包括河流、湖泊、沼澤的水生生態系統,河流所在地區的陸地生態系統,以及河流入海口和近海海域的海洋生態系統。

河湖生態環境需水計算應遵循下列原則:1、應根據河湖水文水資源特性和生態環境功能,合理確定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優先保護。2、應以人為本,在優先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的基礎上,合理配置河湖生態環境用水。3、應統籌協調河道內生態環境保護與河道外經濟社會發展的水資源需求,實現人水和諧。4、應根據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的實際需要,結合水資源條件和開發利用程度的可能性,使生態環境需水量成果體現科學性和合理性。5、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和需水要求,應結合水資源稟賦條件和開發利用狀況,區別對待。分類標準:流域面積(km2)大江大河≥10萬較大江河1萬~10萬中等河流3000~1萬小河<3000分類標準:水資源條件北方河流松花江、遼河、海河、黃河、淮河、西北諸河(內陸河在西北諸河區中單列)南方河流長江、珠江、東南諸河、西南諸河分類標準: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經濟社會用水消耗本地地表水資源量的比例)高開發利用河流>40%中開發利用河流20%~40%低開發利用河流≤20%分類標準:開發利用程度和河流特征基本保持自然狀態的河流開發利用程度未超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河流開發利用程度超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的河流三類河流的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需水量要區別對待,進行分類管理。(1)低開發利用程度、基本保持自然狀態的河流,應該以維護河流的自然和生態環境功能為主,從嚴控制河流開發利用率。未來河道外經濟社會耗水率控制在20%范圍內,河道內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比例維持在80%左右。(2)中等開發利用程度、人類活動有一定影響,但開發利用程度尚未過度的河流,在注重保護河流生態環境的基礎上,實現合理開發、有序開發。未來河道外經濟社會耗水率控制在20%~40%范圍內,河道內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比例維持在60%~80%。我國的大多數河流都屬此類。(3)高開發利用程度、人類活動影響較大,開發利用過度的河流,重點解決經濟社會用水與河流生態環境用水的矛盾,恢復河流的自然和生態環境功能,未來河道內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比例維持在40%~60%。不同類型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參考閾值(%)河流類型開發利用程度高中低基本目標基本目標基本目標大江大河北方10~2040~5015~2545~55≥25≥60南方20~3065~8025~3570~80≥35≥80較大江河北方10~1540~5010~2540~55≥25≥55南方15~3060~7020~3565~75≥35≥75中小河流北方5~1040~4510~2040~50≥20≥50南方15~2550~6020~3055~65≥30≥65內陸河西北干旱區-40~50-45~55-≥55青藏高原區----≥80≥80注:表中值為“生態環境需水量/地表水資源量比例”。基本: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目標: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根據流域水循環、生態環境用水與經濟社會用水的相互關系構建的流域生態環境需水體系,包括天然植被直接利用降水需水、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和地下水生態環境需水等四部分。(1)天然植被直接利用降水需水是指用來維持區域天然植被生長所需的水量。(2)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是指用來維持河湖沼澤等地表水體自然和生態環境功能需要保留在河道內的水量。(3)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是指用來供給河道外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需要人工補充的水量。(4)地下水生態環境需水是指用來維持地下水環境地質功能,地下含水層需要保持的水量。1、河湖生態環境需水environmentalflowinriversandlakes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和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2、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量in-streamenvironmentalflow為維系河流、湖泊、沼澤給定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需要保留在河道內的水量。給定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是指根據水資源條件和開發利用狀況,合理確定的需要維系的生態環境功能。3、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off-streamenvironmentalflow流域、區域范圍內,實現給定的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目標需要人工供給的水量。4、河道內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in-streamfundamentalenvironmentalflow表征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的指標。系維持河流、湖泊、沼澤給定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所對應的生態環境功能不喪失,需要保留在河道內的最小水量。河道內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是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要求的下限值。5、河道內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in-streamtargetedenvironmentalflow表征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的指標。系河流、湖泊、沼澤給定的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所對應的生態環境功能正常發揮,需要保留在河道內的水量。河道內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是河道外經濟社會消耗河湖水量的控制值。基本規定1、河湖生態環境需水計算應將河湖水系作為整體,按照水資源、生態環境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要求,綜合考慮水資源條件、開發利用現狀及需求、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統籌協調河湖生態環境功能與社會服務功能的關系,合理確定生態環境保護目標,選擇合適的方法。2、應根據河流、湖泊、沼澤的水資源條件、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開發利用狀況,合理確定需要保護的生態環境功能,作為河湖生態環境保護目標。3、河湖生態環境需水計算應按如圖所示的體系進行。基本規定4、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量應按照維系河湖生態環境功能的需求分析計算,包括維持河湖形態、生物棲息地、自凈、輸沙、景觀、河口防潮壓咸及其他生態環境功能。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應按照河道外生態環境各項建設要求分析計算,包括城鎮公共綠地、環境衛生、生態林草需水及河湖沼澤補水等。5、河道內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所對應的生態環境功能對水量的需求,應分別用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和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表示。基本規定6、河道內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對水量的需求,應通過能反映生態環境功能和生態環境狀況與水量變化相互關系的水文過程表示。7、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量應分析水功能區水質要求合理確定。8、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量的保證率應綜合分析水資源條件和開發利用程度與保護要求合理確定。基本規定9、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包括節點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和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合理選取河流控制斷面、河口、湖泊、沼澤作為節點,計算節點生態環境需水量,進而計算河流水系的生態環境需水量。10、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量根據需要可用流量、水量、水位、水面面積、天然徑流量百分比等指標表示。指標可根據河流、湖泊、沼澤的特點選取。湖泊、沼澤可用水位和水域面積表示,同時還可提出年度動態水量變化的要求。計算時應采用統一指標,注意換算關系。基本規定11、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量可依據水文要素變化與河道內生態環境功能和生態環境狀況之間的關系,綜合分析計算。也可根據生態環境功能保護要求,分別計算各項生態環境功能對應的需水量后取外包值。應根據生態環境需水計算的需要和資料條件,選擇合適方法計算,并對結果進行合理性分析。12、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根據水資源調查評價、水資源綜合規劃和流域綜合規劃與相關專業規劃,大中型水利工程設計、調度管理及資料條件等對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要求,合理確定工作深度。基本規定13、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可分為城鎮綠地需水、城鎮環境衛生需水、生態林草需水和河湖沼澤補水;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根據當地降水不足的缺水分析和河湖沼澤生態環境用水的虧缺分析,對需補充的水量進行計算。14、河道內和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成果應結合河道內生產用水需求和河道外經濟社會用水與耗水,進行流域或控制節點斷面之間的水量平衡分析。資料收集與調查分析1、河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收集有關的流域(區域)、河湖等范圍內的基本資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①自然地理資料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圖、水系圖,河流特征,流域面積,水資源分區等。②氣象水文資料主要包括計算范圍內及其周邊的氣象與水文站名錄和分布圖;按需要選定測站及其氣象水文資料,包括降水量、蒸發量,單站歷年逐月(旬、周、日)實測和天然徑流系列、天然徑流量特征值,水資源分區地表水資源量系列,湖泊歷年逐月(旬、周、日)水位,河流含沙量和輸沙量,潮汐、冰情、水質,以及歷史特大洪水、干旱等資料。③水生生物資料主要包括主要水生動植物數量、種類及分布,珍稀、瀕危、特有物種等。資料收集與調查分析1、河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收集有關的流域(區域)、河湖等范圍內的基本資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④河湖形態資料主要包括河床形態,河流流態,河道橫、縱斷面特征,比降,湖泊形態等。⑤生態環境敏感保護目標資料主要包括需要特殊保護區、生態敏感區與脆弱區和社會關注區等敏感區域的保護目標。⑥經濟社會資料主要包括經濟社會基本情況、人口、城鎮規模、建成區面積,城鎮河湖與綠化面積等。資料收集與調查分析1、河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收集有關的流域(區域)、河湖等范圍內的基本資料,主要包括下列內容:⑦水資源開發利用資料主要包括供水量、用水量、耗水量、廢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入河量的現狀及變化;各類水利設施建設與運行情況,以及航運、水力發電等河道內生產用水情況。⑧有關規劃與科研成果資料主要包括水資源規劃、流域綜合規劃、河湖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及城市總體規劃等規劃及其實施情況,水功能區劃等區劃資料,以及有關流域、區域生態環境需水的科研成果等。資料收集與調查分析2、基本資料缺乏或不能滿足需水計算要求時,應根據計算需要開展必要的補充調查。補充調查科通過實地勘察、典型調查與補充監測等方式進行,調查工作應符合相應規范和標準的要求。3、收集和調查的資料應進行復核、整理和分析,重點對來源不同的資料進行復核,必要時可進行技術審查,確保資料口徑的統一和資料系列的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4、根據收集和調查的資料,可分析河湖生態環境歷史過程變化,河湖生態環境功能和生態環境狀況與水文過程的相互關系,以及經濟社會發展和水利工程建設運行對河湖生態環境狀態的影響。河流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1、河流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包括河流控制斷面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和河口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根據不同工作的要求,合理確定河流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范圍、計算節點及生態環境保護目標,選擇合適的方法進行計算和成果合理性分析。2、應根據河流生態環境功能、生態環境狀況及河流的開發利用程度,合理確定河流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分別計算河道內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和河道內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河流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3、河流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遵循下列程序進行:①資料收集調查與生態環境狀況分析;②河流計算節點(河流控制斷面、河口)選擇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確定;③節點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④節點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⑤成果合理性分析。湖泊、沼澤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1、湖泊、沼澤生態環境需水量分為入(出)湖泊、沼澤及湖泊、沼澤兩部分。入(出)湖泊、沼澤的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按照河流控制斷面處理。2、湖泊、沼澤的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按不同工作的要求,合理確定計算范圍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選擇合適的方法進行。計算應分析成果合理性。3、應根據湖泊、沼澤生態環境功能、生態環境狀況及開發利用程度與存在問題,合理確定湖泊、沼澤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分別計算湖泊、沼澤的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和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湖泊、沼澤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4、湖泊、沼澤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遵循下列程序進行:①基本資料收集調查與生態環境狀況分析;②計算范圍選擇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確定;③湖泊、沼澤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④湖泊、沼澤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⑤成果合理性分析。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1、應在河流、湖泊、沼澤節點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的基礎上,按河流水系的完整性,統籌協調上下游、干支流,河流控制斷面、河口、湖泊、沼澤各節點的水量平衡關系,確定河流水系的生態環境需水量。2、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遵循下列程序進行:①河流、湖泊和沼澤節點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與成果匯總;②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③成果合理性分析檢驗。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3、河流水系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和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根據河流水系整體性和水量平衡要求,并綜合考慮下列平衡關系:①上下游、干支流節點之間協調平衡;②河流控制斷面與河口、湖泊、沼澤生態環境需水量之間的協調平衡;③內陸河河流控制斷面與尾閭湖泊生態環境需水量之間的協調平衡;④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與河道內生產需水的協調。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4、河流水系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①同一條河流應在上下游各節點年內不同時段需水量和全年需水量的平衡協調基礎上,按從下游到上游順序,取各節點生態環境需水量的外包值作為該河流的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②同一個水系應在干流和各支流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的基礎上,按先干流、后支流順序,根據干流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的要求,進一步協調各支流的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③與河流存在水力聯系的湖泊、沼澤的生態環境需水量應納入所在河流水系統一考慮;④應以協調后的成果作為河流水系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5、河流水系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①同一條河流應綜合協調上下游各節點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的基礎上,自下而上取各節點生態環境需水量的外包值,并與該河流河道內生產需水和河道外用水需求協調平衡后,合理確定河流的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②同一水系應在綜合協調干流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的基礎上,結合各支流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河道內生產需水和河道外用水需求,協調平衡確定各支流的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③有入海水量要求或尾閭入湖水量要求的河流水系,可根據入海(入湖)水量要求,結合經濟社會用水消耗和水量平衡分析,推算河流水系的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6、應綜合分析節點與河流水系、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與生產需水、生態環境需水與河道外經濟社會用水需求的關系,分析評價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結果的合理性。7、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參考閾值應按下表執行。不同類型河流水系生態環境需水量參考閾值(%)河流類型開發利用程度高中低基本目標基本目標基本目標大江大河北方10~2040~5015~2545~55≥25≥60南方20~3065~8025~3570~80≥35≥80較大江河北方10~1540~5010~2540~55≥25≥55南方15~3060~7020~3565~75≥35≥75中小河流北方5~1040~4510~2040~50≥20≥50南方15~2550~6020~3055~65≥30≥65內陸河西北干旱區-40~50-45~55-≥55青藏高原區----≥80≥80注:表中值為“生態環境需水量/地表水資源量比例”。基本: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目標: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1、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包括城鎮綠地需水量、城鎮環境衛生需水量、生態林草需水量和河湖沼澤補水量等計算。應根據規劃工作的要求,合理確定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范圍和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目標,選擇合適的方法進行計算和合理性分析。2、河道外各項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應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生態環境建設規劃,以及水生態保護與修復規劃等相關規劃提出的城鄉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要求,結合流域、區域水資源條件合理確定。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3、城鎮綠地需水量、生態林草需水量應為根據植物正常生長的缺水推算的需補充的灌溉水量;河湖沼澤補水量應為根據河湖沼澤生態環境需水量與河道內生態環境實際用水量之間的虧缺水量推算的需人工補充水量。4、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遵循下列程序進行:①資料收集調查與生態環境狀況分析;②河道外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確定;③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和合理性分析。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5、城鎮綠地需水量和生態林草需水量,應在綜合分析合理確定城鎮公共綠地面積和生態林草面積等生態環境保護目標的基礎上,根據降水條件、植物種類等因素,合理確定。6、城鎮環境衛生需水量應在綜合確定城鎮建成區面積的基礎上,根據市政建設和道路狀況,合理確定。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7、河湖沼澤補水量應包括城鎮河湖補水量、重要湖泊沼澤補水量。應在合理確定城鎮河湖面積和水質保護要求,以及重要湖泊沼澤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目標的基礎上,根據河湖沼澤生態環境用水虧缺量分析成果,綜合考慮補水水源條件,合理計算河湖沼澤補水量。城鎮湖泊的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應主要根據其環境景觀娛樂功能,結合水質現狀和保護要求綜合確定。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8、各項需水量之和應為流域、區域范圍內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總量。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是經濟社會需水量的組成部分,應參與河道外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9、進行河道外生態環境需水量計算時,應在調查分析河道外生態環境用水現狀與未來需求的基礎上,綜合分析保護目標的用水需求和節水挖潛、其他水源利用等保障供給的可能性。計算成果應與河道外經濟社會總用水量,生產、生活、生態用水相協調。流域生態環境需水綜合分析1、流域生態環境需水綜合分析應以流域為整體,根據水量平衡關系,綜合分析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需求和河道外經濟社會用水需求的合理性、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滿足情況與存在問題。流域生態環境需水綜合分析應按下圖所示進行。流域生態環境需水綜合分析2、對于水資源開發利用過度、經濟社會用水與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矛盾突出及生態環境嚴重退化的河湖,應分析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虧缺狀況及原因,計算生態環境用水虧缺量和被經濟社會用水擠占水量。3、經濟社會用水擠占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量(即擠占水量)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①應根據河流來水情況、經濟社會供用水量資料,分析經濟社會發展、水資源開發利用及用水量變化,確定現狀水資源開發利用規模和水平下,相當多年平均來水條件下的經濟社會取用當地地表、地下水量及地下水超采量;②應進行河道外經濟社會供用耗排水量平衡分析,計算經濟社會消耗的當地地表水資源量;③應根據實測水文系列資料,結合河道外消耗當地地表水情況,分析多年平均來水條件和不同來水條件下河道內生態環境實際用水量與過程,與河道內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進行比較,計算擠占量;④可分析現狀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平下、不同來水條件下的擠占量,對應的河道內生態環境需水量應采用不同來水條件下的需水標準。流域生態環境需水綜合分析4、生態環境補水量應根據重要河湖沼澤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要求,確定通過人工措施補充河湖沼澤生態環境用水量。5、生態環境補水量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①應計算需補水的河湖沼澤多年平均目標和不同來水條件下的生態環境需水量;②應分析計算多年平均和不同來水條件下的河湖沼澤生態環境實際用水量;③河湖沼澤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與生態環境實際用水量之差應為河湖沼澤生態環境用水虧缺量;④應綜合分析生態環境補水需求和供給的可能性,合理確定河湖沼澤生態環境補水量。計算方法分類(1)Qp法(2)流量歷時曲線法(3)7Q10法(4)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法(5)Tennant法(6)頻率曲線法(7)河床形態分析法(8)濕周法(9)生物空間法(10)生物需求法(11)輸沙需水計算法(12)潛水蒸發法(13)入海水量法(14)河口輸沙需水計算法(15)河口鹽度平衡需水計算法(16)湖泊形態分析法(17)水量平衡法(18)單位面積用水量法(19)間接計算法(1)Qp法又稱不同頻率最枯月平均值法。以節點長系列(n≥30年)天然月平均流量、月平均水位為基礎,用每年的最枯月排頻,選擇不同頻率下的最枯月平均流量、月平均水位作為節點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的最小值。頻率P根據河湖水資源開發利用程度、規模、來水情況等實際情況確定,宜取90%或95%。(1)Qp法實測水文資料應進行還原和修正。不同工作對系列資料的時間步長要求不同,各流域水文特性也不同,因此,最枯月也可以是最枯旬、最枯日或瞬時最小流量。對于存在冰凍期或季節性河流,可將冰凍期和由于季節性造成的無水期排除在Qp法之外,只采用有天然徑流量的月份排頻得到。(2)流量歷時曲線法利用歷史流量資料構建各月流量歷時曲線。應以90%或95%保證率對應流量作為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的最小值。該方法在使用時,應分析至少20年的日均流量資料。(3)7Q10法又稱最小流量法。通常選取90%~95%保證率下、年內連續7天最枯流量值的平均值作為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的最小值。也可采用一年364天都能保證的流量。該方法適用于水量較小,且開發利用程度已經較高的河流。使用時應有長系列水文資料。保證率的選取采用Qp法(不同頻率最枯月平均值法)、流量歷時曲線法、7Q10法等利用長系列水文資料分析確定最枯月(旬、日)頻率時,可針對不同的河流及不同的水生態特點,通過調整保證頻率達到所需的保護和管理目標。(4)近10年最枯月平均流量法缺乏長系列水文資料時,可用近10年最枯月(或旬)平均流量、月(或旬)平均水位,即10年中的最小值,作為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的最小值。本方法適合水文資料系列較短時近似采用。(5)Tennant法依據觀測資料建立的流量和河流生態環境狀況之間的經驗關系,用歷史流量資料就可以確定年內不同時段的生態環境需水量,使用簡單、方便。不同河道內生態環境狀況對應的流量百分比見下表。不同河道內生態環境狀況對應的流量百分比(%)不同流量百分比對應河道內生態環境狀況占同時段多年年均天然流量百分比(年內較枯時段)占同時段多年年均天然流量百分比(年內較豐時段)最大200200最佳60~10060~100極好4060非常好3050好2040中1030差1010極差0~100~10從表中第一列選取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對應的生態環境功能所期望的河道內生態環境狀態,第二列、第三列分別為相應生態環境狀態下年內水量較枯和較豐時段(或非汛期、汛期)生態環境流量占同時段多年平均天然流量的百分比。兩個時段包括的月份根據計算對象實際情況具體確定。該百分比與同時段多年平均天然流量的乘積為該時段的生態環境流量,與時長的乘積為該時段的生態環境需水量。(5)Tennant法該方法作為經驗公式,主要適用于北大的、常年性河流,作為河流規劃目標管理、戰略性管理方法。使用時,較枯、較豐時段的劃分,可根據多年平均天然月徑流量排序確定;也可根據當地汛期、非汛期時段劃分確定,汛期和非汛期時段應根據南北方氣候調整。(5)Tennant法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取值范圍應符合下列要求:水資源短缺、用水緊河流,可在表中“好”的分級之下,根據節點徑流特征和生態環境狀況,選擇合適的生態環境流量百分比值。水資源較豐沛地區河流,宜在表中“非常好”的分級之下取值。不同流量百分比對應河道內生態環境狀況占同時段多年年均天然流量百分比(年內較枯時段)占同時段多年年均天然流量百分比(年內較豐時段)最大200200最佳60~10060~100極好4060非常好3050好2040中1030差1010極差0~100~10(5)Tennant法目標生態環境需水量取值范圍應符合下列要求:水資源短缺、用水緊河流,宜在表中“非常好”和“極好”的分級范圍內,根據水資源特點和開發利用現狀,合理取值。水資源較豐沛的河流,宜在表中“非常好”和“極好”的分級之上合理取值。不同流量百分比對應河道內生態環境狀況占同時段多年年均天然流量百分比(年內較枯時段)占同時段多年年均天然流量百分比(年內較豐時段)最大200200最佳60~10060~100極好4060非常好3050好2040中1030差1010極差0~100~10(6)頻率曲線法用長系列水文資料的月平均流量、月平均水位的歷史資料構建各月水文頻率曲線,將95%頻率相應的月平均流量、月平均水位作為對應月份的節點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組成年內不同時段值。頻率宜取95%,也可根據需要做適當調整。該方法一般需要30年以上的水文系列數據。(7)河床形態分析法維持河床形態的河流造床功能所需水量,可根據對枯水期、平水期、豐水期,或汛期、非汛期維持河床形態的水量分析,分別求得。維持河流形態功能不喪失的水量,可用維持枯水河槽的水量估算,通過分析枯水期河道橫、縱斷面形態和水量—流量的關系,推求維持枯水河槽對應的需水量。(8)濕周法水力學法中最常用的方法。本方法主要適用于河床形態穩定的寬淺矩形和拋物線型河道。利用濕周作為水生生物棲息地指標,通過收集水生生物棲息地的河道尺寸及對應的流量數據,分析濕周與流量之間的關系,建立濕周—流量的關系曲線。(8)濕周法濕周—流量關系曲線的拐點對應流量作為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即維持生物棲息地功能不喪失的水量。(8)濕周法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可按下列三種方法獲取:①斜率為1法②最大曲率法③80%比例法(8)濕周法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可按下列三種方法獲取:①斜率為1法:取P~Q關系曲線上斜率為1的點為拐點。(8)濕周法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可按下列三種方法獲取:②最大曲率法:取P~Q關系曲線上曲率最大的點為拐點。(8)濕周法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可按下列三種方法獲取:③80%比例法:選取河流平均流量作為基準點,其對應的濕周為R,將該濕周R的80%時對應的流量作為河道的基本生態環境需水量。(9)生物空間法該法基于湖泊各類生物對生存空間的需求來確定湖泊的生態環境水位。可用于計算各類生物對生存空間的不同需求下對應的水位。計算維持水生生物物種穩定和多樣性對生存空間的需求所對應的目標生態環境水位時,各種生物生存空間對應的水位要求應按保護目標要求確定。(9)生物空間法計算各類生物對生存空間的基本需求所對應的水位過程:(10)生物需求法對于有水生生物物種不同時期對水量需求資料的,水生生物的需水量可采用下式計算:根據物種保護的要求,可是一種或多種物種。當水生生物保護物種為多個時,應分別計算各保護物種的需水量,并取外包值。實際計算中,可根據實測資料和相關參考資料確定生物物種生存、繁殖需要的流速范圍,再依據流速—流量關系曲線,確定對應的流量范圍,進而計算得到Wij。(11)輸沙需水計算法輸沙需水量可采用下式計算:(12)潛水蒸發法可采用下式計算內陸河沿河植被生態需水量:(13)入海水量法分析不同年代的入海水量變化及與開發利用的關系,選擇河流開發利用程度相對較低的年代,如20世紀50—60年代,用該年代多年平均來水頻率對應的年均入海水量作為天然狀況下的入海水量。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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