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環評報告_第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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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污染影響類)報批稿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建設項目名稱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項目代碼2208-331002-04-01-933861建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建設地點三條河以東,外沙路以南,太和一路以西,七條河以北地理坐標(121度28分43.140秒,28度40分9.870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D4620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設項目行業類別43_095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設性質新建(遷建)o改建o擴建o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o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o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o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部門(選臺州市椒江發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總投資(萬元)54691.12環保投資(萬元)54691.12環保投資占比施工工期24個月是否開工建設否用地(用海)面積(m2)21157專項評價設置情況地表水專項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項目應設置地表水專項。本項目為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尾水經排放管道排至豐收河,本項目為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項目,因此設置地表水專項。規劃情況(2014-2020);浙江臺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臺州市椒江分區JHM040(外沙工業區)、JHM070(巖頭化工區)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修編。審批機關:臺州市人民政府。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1)規劃環評名稱:《浙江臺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臺州市椒江分區JHM040(外沙工業區)、JHM070(巖頭化工區)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環境影響報告書》;《浙江臺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臺州市椒江分區JHM040(外沙工業區)、JHM070(巖頭化工區)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清單調整》。審查文件文號:浙環函〔2015〕394號(2015.10.19);2021年6月增加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清單調整審查機關:原浙江省環境保護廳(2)規劃環評名稱:《椒江綠色藥都小鎮概念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文件文號:臺環建函〔2018〕4號(2018.6.28)審查機關:原臺州市環境保護局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浙江臺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臺州市椒江分區JHM040(外沙工業區)、JHM070(巖頭化工區)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符合性分析1)規劃范圍規劃修編區域位于椒江區東側,具體范圍東起甬臺溫復線,南到太和山、楓(巖頭化工區)兩個規劃管理單元,并于巖頭閘和規劃椒金路處相連,均屬海門街道管轄。其中JHM040(外沙工業區)規劃管理單元面積220.46ha,東到巖頭閘及規劃椒金路,南到太和山北麓-騰云山南麓,西至青年路和外沙路交會處,北至椒江,包括騰云山山體;JHM070(巖頭化工區)規劃管理單元面積267.98ha,東至甬臺溫復線,南至楓南東路,西至巖頭閘,西南至七條河,北至椒江。具體范圍見圖1-1。椒椒圖1-1浙江臺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范圍圖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2)相關規劃a.規劃結構本規劃區將在近期完成產業轉型和用地置換更新的目標,現狀大部分三類工業用地將按產業轉型要求置換為二類工業用地、商務用地等其他用地,規劃將形成“一心一軸五片區”的空間結構,形成產業布局合理、整體協調、配套完善的有機整體1)一心:指片區服務中心,是商業、文化、娛樂、休閑、生產性服務等多功能綜合的核心。(2)一軸:依托外沙路、東二路形成的集商業、商務、辦公、研發等于一體的城市發展軸線。(3)五片區:規劃區主要由五大片區組成,即位于西北部、東部的兩個工業片區,北部的碼頭作業區、中部的智創園區和商業配套區。b.用地布局規劃本規劃區總用地面積為488.44ha。規劃確定水域、農林用地等非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為52.27ha,占總用地面積的10.70%;區域交通設施用地面積為20.46ha,占總用地面積的4.19%;城市建設用地面積為415.71ha,占總用地面積的85.11%。其中1)共用設施用地:公用設施用地主要為供應設施用地、環境設施用地和安全設施用地,總用地面積為8.22ha。其中供水用地面積為0.86ha,供電用地面積為1.48ha,供燃氣用地面積為3.59ha,通信用地面積為0環衛用地共控制面積為0.13ha,消防用地面積為0.91ha。2)綠地與廣場用地。沿河沿路布置綠帶形成區域網絡,并在太和一路北側的多條河流交匯處設置1處公園。規劃綠地面積95.05ha,占規劃建設用地的22.86%,其中公園綠地5.68ha,防護綠地89.38ha,主要分布于河流和主要道路沿線。符合性分析:本項目為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為公園綠地(G1)、環境設施用地(U2),項目污水處理設施為地下工程,地上為綜合樓及綠化用地,項目符合規劃用地要求。(2)《浙江臺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臺州市椒江分區JHM040(外沙工業區)、JHM070(巖頭化工區)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清單調整》符合性分析臺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發布后,管控要求已發生變化,《浙江臺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臺州市椒江分區JHM040(外沙工業區)、JHM070(巖頭化工區)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環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境影響報告書》結論清單調整根據三線一單調整,具體符合性分析見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內容。(3)《椒江綠色藥都小鎮概念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符合性分析(一)地理位置及規劃范圍椒江綠色藥都小鎮位于椒江南岸區域,為椒江醫藥產業園區所在地,東瀕東海、南連楓南東路、西接太和山、北靠椒江,小鎮規劃用地面積約3.42平方公里。(二)規劃目標綠色藥都小鎮以醫藥產業為核心,將匯集數十家醫藥企業,如海正、海翔、九洲、新東港等上市藥企,以國家3A級旅游景區為基礎,圍繞醫藥主題,打造融醫藥智造、主題旅游、歷史文化于一體綠色藥都特色小鎮、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集產業、文化、旅游、社區“四位一體”功能的江灣智藥特色小鎮。(三)規劃定位發展定位:融醫藥智造、主題旅游、歷史文化于一體的綠色藥都特色小鎮、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醫藥智造:依托現狀醫藥制造基礎,發展醫藥研發制造、科技展示、會議交流、康養診療等大健康產業。主題旅游:結合山水資源及地處中心城區的優勢,以藥為主題,發展餐飲娛樂、運動休閑、科普教育等悠游產業。歷史文化:遵從歷史與肌理,通過創意演繹,進行建筑載體、活動形態、商業業態、旅游產品的主題包裝,挖掘片區歷史文化價值。(四)產業規劃布局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項目擬建地項目擬建地圖1-2項目所在產業規劃布局的位置示意圖表1-1生態空間清單一覽表化準入區◆禁止礦山開發和水利水電開地、農林用地、物流倉儲用地、村莊地、行政辦公用地表1-2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優化準入區/符合性分析:本項目為區域環保基礎設施,不屬于工業項目;項目用地為公園用地、環境設施用地,項目實施后污水處理構筑物為地下工程,地面上為一座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配套的綜合樓,其余均為公園綠化用地;因此,項目符合《浙江臺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臺州市椒江分區JHM040(外沙工業區)、JHM070(巖頭化工區)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環境影響評價結論清單調整》相關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線一單”符合性分析(1)生態保護紅線本項目為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為新建項目,擬建地位于三條河以東,外沙路以南,太和一路以西,七條河以北。項目用地性質為公園綠地、環境設施用地,項目不在當地飲用水源、風景區、自然保護區等生態保護區內,根據《臺州市區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技術報告》,本項目不在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內,滿足生態保護紅線要求。(2)環境質量底線本項目所在地區域的環境質量底線為:環境空氣質量目標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二級;水環境質量目標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能滿足二類功能區的要求,屬于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區,附近地表水體總體評價為Ⅳ類水體,能滿足Ⅳ類水功能區要求。本項目實施后,楓南路污水系統(部分)、江濱路及外沙路污水系統(部分)服務范圍內的生活污水進入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處理排放。本項目實施后,出水標準執行臺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5]54號附件《臺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指標及標準限值表(試行)》的準Ⅳ類地表水標準,同時出水滿足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項目實施后,有利于區域污染物總削減,有利于區域地表水水質改善。(3)資源利用上線本項目建成運行后通過內部管理、設備選擇、原輔材料的選用和管理、廢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節能、降耗、減污”為目標,有效地控制污染,符合資源利用上線的要求。項目實施后能大幅度地削減區域排污量,有利于保護水資源,保障區域水環境質量,有利于提高區域資源的利用水平。(2)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擬建地位于三條河以東,外沙路以南,太和一路以西,七條河以北,根據《臺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屬于“ZH33100220061臺州市椒江區中心城區產業集聚重點管控單元”,本項目符合該管控單元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排污口擬建地位于市府大道與丹東線交叉口北側豐收河,根據《臺州其他符合性分析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排污口擬建地屬于“臺州市城市綠地核心保護區優先保護單元ZH33100210121”,項目排污口符合該管控單元的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具體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符合性分析見下表1-3~表1-4。表1-3廠區工程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符合性分析一覽表“三線一單”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本項目為城鎮污水處理廠,屬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為公園綠地及環境設施用地。項目污水處理設施為地下工程,地面上為小型綜合樓及綠化用地,綠化依據中藥谷規是控國內先進水平。加強污水處理廠建設及提升改揮發性有機物全面執行國家排放標準大氣污染本項目為城鎮污水處理廠,屬環保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施可補齊城鎮污水管網短板,實現區塊污水就近收集、就近處理、就近排放,有效削減區域污染物,有利于區域地表水是水應急池建設,以及應急物資的儲備和應急演定期組織園區及周邊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風險監項目污水處理設施采用全地下布置,項目實施后,落實相關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是本項目為城鎮污水處理廠,項目實施有利于區域水質改善,項目實施后加強節電,提高是表1-4排污口擬建區域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符合性分析一覽表“三線一單”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業項目改建要削減污染物排放總量,涉及一類重金屬、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排放的現有三類工業項目原則上結合地方政府整治要求搬遷關閉,鼓勵其他現有三類工業項目搬遷關閉。禁止新工業集聚點等)外新建其他二類工業項目;二是控嚴禁水功能在Ⅱ類以上河流設置排污口,管項目納污水體為豐收河,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2015)》,豐收河目的實施有利于削減海門街道入河排放量,COD、氨氮、總氮、總磷等重點污染是樣性維持與生境保護、水源涵養與飲用水源保業配備相關應急物是///綜上,本項目廠區工程及排污口符合《臺州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中“三線一單”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建設內容本項目為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集中處理區域生活污水,設計處理規模為3萬m3/d,采用“粗格柵+細格柵+曝氣沉砂池+厭氧+缺氧+好氧+后缺氧+MBR膜池+紫外消毒”系列工藝,屬于《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2019年修訂)及其注釋中規定的D4620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指對污水污泥的處理和處置,及凈化后的再利用活動。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本項目評價類別為報告表,具體見表2-1。表2-1名錄對應類別受臺州市椒江排水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擔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通過對本項目的主要工程特征、污染情況調查分析及項目所在地環境現狀調查的基礎上,按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的規范和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編寫要求,編制了該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表(送審稿并于2022年9月5日組織召開了報告表評審會,我單位根據會上形成的專家評審意見對報告表進行了認真修改和補充,完成了《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稿)》,由建設單位報請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并作為項目建設及營運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的技術文件和決策依據。本項目服務范圍包括楓南路污水系統(24000m3/d)、江濱路及外沙路污水系統(6000m3/d該區域生活污水經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處理,出水從嚴執行《臺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指標及標準限值表(試行)》的準IV類地表水標準,其中總氮從嚴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項目實施可補齊城鎮污水管網短板,實現區塊污水就近收集、就近處理、就近排放,有效減少溢流污染,確保椒江整體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項目實施有助于改善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超負荷運行的現狀,提高區域污水處理能力,為城市進一步發展,改善區域人居環境及投資環境奠定基礎。本項目基本情況一覽表見下表。建設內容表2-2本項目基本情況一覽表萬m3/d。項目地面上配套一幢綜合樓,污水處理構筑物均分別布置在地下一層、地項目設計處理工藝為“粗格柵+細格柵+曝氣沉砂池+厭氧+缺氧+好氧+后缺氧+MBR膜池+紫外消毒”。尾水處理至《臺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項目運行后產生的沉砂經砂水分離器脫水后,柵渣經螺旋壓榨機脫水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污泥采用“污泥濃縮+離心脫水”處施粗、細、膜格柵,格柵工序及曝氣沉砂工序廢氣經收集后,廢氣采用“全過程除臭+生物濾池+分子篩”凈化處理后排放,收集效率按90%計,設計收集風量按13000m3/h計;AAOA池加蓋收集,臭氣經收集后采用“全過程除臭+生物濾池+分子篩”凈化處理后排放,收集效率按90%計,設計收集風量按26000m3/h計;污泥脫水機房采用整體換風收集,廢氣經“全過程除臭+生物濾池+分子篩”凈化處理后合并通過15m高排氣筒(編號:DA001)排放,排放時間按8760h/a計,合計風量施本項目為城鎮污水處理廠,服務范圍內生活污水納入本項目處理后,尾水排入所污泥收集在污泥料倉,地下二層設置2座100m3的污泥料倉;柵渣、沉砂收集地下一層設置加藥控制室及膜池加藥控制室,作為藥劑控制委托專門的污泥清運車清運,由太和凈水廠運(1)服務范圍及污水管網項目服務范圍包括楓南路污水系統、江濱路及外沙路污水系統,本項目只接納上述服務區域生活污水。項目涉及管網及泵站分布見圖2-1。本項目包括廠區工程及排污口,不包括污水收集管網及泵站。(2)污水量預測根據《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定稿),椒江區污水量預測情況如下。 1人口規模規劃人口按《椒江區污水工程專項規劃(2017-2030)》中2030年椒江區人口計,其中椒江南片80萬人。為應對包括常住人口、半年以下暫住人口、跨市域通勤人口、短期游客等在內的實際服務人口的需求,預留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的保障能力,規劃服務人口在規劃人口的基礎上,預留20%的彈性,服務人口按96萬人計。2建設用地規模按照《臺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4-2020年)》(2017年修訂)的用地規劃,椒南地區工業用地面積約22km2。 3污水量預測污水總量在旱天污水量的基礎上,考慮10%的地下水入滲量。由于可能存在難以預見的因素,未預見水量按10%的污水量考慮。A.綜合指標法綜合用水量指標椒南污水系統分區按380L/p·d,產污系數按0.9計。表2-3綜合指標法污水量預測表日均污水量(萬m3/d)綜合生活用水量指標椒南污水系統分區按270L/p·d,生活污水產污系數按0.9。工業用水指標按6500m3/km2·d計算,工業污水排放系數按0.8。表2-4分類指標法污水量預測表規劃人口(萬人)服務人口(萬人)綜合生活用水量指標(L/p·d)工業用水指標(m3/km2·d)工業用地面積(km2)表2-52030年污水量預測結果綜合指標法(萬m3/d)分類指標法(萬m3/d)取值(萬m3/d)綜合兩種預測方法的結果,最終確定2030年椒南污水系統分區污水量41.8萬m3/d。采用內插法對近期2025年污水量進行預測,椒南污水系統分區污水量32.1萬m3/d。表2-6椒南污水處理現狀及規劃處理情況單位:萬m3/d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椒南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5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椒南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椒南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椒江醫化工業污水處理廠3小計2025年近期規劃規劃污水量與處理現狀污水量差距2030年近期規劃規劃污水量與處理現狀污水量差距(3)項目建設的必要性目前,椒江區椒南片區已建有25萬m3/d的污水處理能力,由于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一直處于滿負荷甚至超負荷運行;污水管網高位運行,雨天存在滿溢及倒灌現象,楓南小區、嶺南小區、岳頭小區周邊河道頻繁出現污水入河現象;洪家、下陳片區處于管網末端,污水泵站在汛期被減量運行,導致兩片區污水輸送不出。且椒南污水系統分區內的污水全部輸送至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進行處理,則椒南污水系統分區西部區域的污水需進行長距離輸送。此外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處理后的尾水水質標準高,可進行回用,但仍需長距離輸送再生水,使得再生水回用的經濟性變差。考慮分散式布局模式,使得管網上游的污水進行就近處理。分片布置污水處理廠,使得污水就近輸送、處理、排放、回用,降低輸送過程的能耗,實現水資源的均衡分布。污水處理廠之間設置連通管道,實現廠廠之間的連通,降低運行的風險。因此本項目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實施不僅可以緩解臺州市水處理有限公司運行負荷,提高區域污水處理能力,而且可為城市進一步發展,改善區域人居環境及投資環境奠定基礎。項目出水從嚴執行臺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5]54號附件《臺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指標及標準限值表(試行)》的準IV類地表水標準,其中總氮從嚴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尾水排入附近豐收河(IV類),有利于周邊河流的水質凈化。項目所在椒江區污水泵站走向示意圖見下圖2-1。項目服務范圍內的泵站疏港大道管道互通本項目太和一路管線圖2-1椒江區污水泵站、管網走向及本項目服務泵站管線走向示意圖N本項目服務范圍示意圖N本項目服務范圍示意圖太和工業區、臺州市文峰油墨有限公司、臺太和工業區、臺州市文峰油墨有限公司、臺州市永豐紙業有限公司污水進入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處理。圖2-2本項目服務范圍示意圖建設內容(4)項目設計進出水指標項目進水為生活污水,污水中污染物組分簡單,各項進水指標均較低。由于本項目服務范圍主要以楓南路污水系統為主,即原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進水來源,因此結合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進水水質現狀,對一期現狀設計進水水質累計頻率分析,CODCr、BOD5、TN、NH3-N、TP采用全年90%的天數都不超過的值,確定設計進水水質。由于本地區還在發展建設中,未定因素較多,將來污水水質會有一定的變化。同時根據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一期工程現狀檢測的進水水質進行分析,除氨氮和總氮接近設計值外,其余各指標較一期工程設計值低。故本工項目對設計進水水質進行微調,并適當留有余量。為改善區域地表水水質,項目設計出水水質從嚴執行臺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5]54號附件《臺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指標及標準限值表(試行)》的準IV類地表水標準,其中總氮從嚴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本項目設計進、出水水質見下表。表2-7項目設計進、出水水質一覽表CODCrBOD5NH3-N≤10(12)1),注2:根據臺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5]54號附件《臺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5)總平面布置項目地面上除了本項目配套綜合樓外,污水處理構筑物均布置在地下。內部功能分區包括:預處理區、生物處理區、膜處理區、污泥及出水區等。其中地下一層為排風機房、送風機房、控制室、機修車間、加藥控制室、變壓器室等。地下二層為廢水處理構筑物。本項目地上為配套綜合樓,污水處理構筑物采用全地埋式;因此凈水廠的總平面布置不受風向的影響,項目平面布置時主要根據污水處理廠進、出水方向和用地情況進行。本項目進水管道靠近廠區南側,為便于進水管的接入,在進行地下箱體布置時,自西向東分別為預處理區、生化反應池區、MBR池區、消毒池區,廠區最西側為污泥脫水和加藥區。項目主要用地指標見表2-8,污水處理廠平面布置圖見附圖6。表2-8項目綜合經濟技術指標表123建設內容456%7%(6)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本項目勞動定員16人,年工作365天。實行兩班制,按單班12h計。廠區內綜合樓設食堂及倒班宿舍。(7)入河排污口設置企業已專門委托編制了《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報告》,排污口設置情況如下。①入河排污口位置及規模本項目排污口屬于新建排污口,設計規模3萬m3/d。本項目尾水通過新建約400米的尾水管道,接入西南側現有DN1000中水管道,并在中水管道接入點南側1600m處截斷改造成排污口,排放至市府大道與丹東線交叉口北側豐收河。通過巖頭閘的調節,椒南河網水位常年保持在正常水位1.6m以下,本項目排污口最低點標高不小于1.6m,設計中心標高2.1米。尾水排污口坐標為:121°28'54"E,28°39'17"N。②排污口類型入河排污口類型為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③排放方式本項目年工作日為365d,為24h連續排放,因此排放方式屬于連續排放。④入河方式污水處理廠尾水接入DN1000管道輸送至排污口,采用焊接鋼管,岸邊排放。項目排放口及尾水管道示意圖見下圖。圖2-3排放口及尾水管道示意圖排污口位置及地表水現狀監測點位示意圖見附圖7。3、主要構筑物及設備清單項目主要構筑物情況見下表。表2-9主要構筑物一覽表123456789/4、主要構筑物及設備清單項目主要設備情況見下表。表2-10項目主要設備情況一覽表1套42套23套1/4機套1/1套2N=0.75kW2套23套1/4機套15機套1/6套1/7套28套295900×500,δ=4套2套21套3/2機套1/3套1/1套42套3流至厭氧)套44套64用2備,2套變頻,配套壓力5套06套21套42組3套24套95套26泵套27套1/1NaClO儲罐套12NaClOCIP加套23NaClOCEB加套24NaClO化工泵套25套16泵套27泵套28套19套2套2套1套1套1/1N=3.0kW套1/2統套21套32套21套12組套23套2/1套3風管、進口消音器、出口柔性2套2風管、進口消音器、出口柔性3套11套22套33套24套25套36套21),套22套2/3套2/4置套1/5套2/6泵套4/7套2/8N=4kW套2/9套2/N=7.5kW套2/機套1/套1/套2/套2/1套12套13套14、主要原輔材料消耗項目原輔料消耗主要為污水處理過程中各種藥劑的使用,項目藥劑消耗情況見下表。表2-11原輔料(主要為各類藥劑)消耗情況一覽表91/1、工藝流程項目廢水處理工藝流程見下圖。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圖2-4項目廢水處理工藝流程示意圖工藝流程說明:本項目污水出水指標要求高,需要物理法、化學法以及微生物法共同使用才能出水達標,考慮運行費用經濟合理,以微生物處理法為主,輔助于物理法、化學法。根據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6月編制的《椒江區城鄉污水處理雙提標工程(太和凈水廠)初步設計說明書》,本項目污水處理工藝采用:預處理→生化處理→深度處理。(1)預處理(粗格柵→細格柵→曝氣沉砂池→膜格柵)本項目服務范圍為楓南路污水系統、江濱路及外沙路污水系統,廢水為生活污水。椒江老舊城區仍有少數地塊為合流制。其余區塊為分流制,但地下管線雜亂,存在雨污混接現象。因此采用粗格柵去除大的漂浮物,采用細格柵進一步去除污水中的毛發、纖維等污染物,進一步采用曝氣沉砂池、膜格柵去除細的懸浮物,降低進水會對后續的處理構筑物造成沖擊,便于后續污水處理構筑物處理。(3)生化處理(厭氧+缺氧+好氧+后缺氧+MBR)圖2-5強化脫氮除磷MBR工藝流程圖本項目廢水為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Cr、BOD5、NH3-N、TN和TP,廢水具有很好的可生化性,為保障出水達標可行性,項目生化處理采用“AAOA+MBR”。①生物活性污泥凈化段項目生物活性污泥段在A2/O工藝基礎上增加后置缺氧段,即厭氧-缺氧-好氧-后置缺氧活性污泥法工藝,根據生物降解的不同過程和所需要的不同環境將反應池分為厭氧區、缺氧區、好氧區及后置缺氧區,通過厭氧和好氧、缺氧和好氧交替變化的環境完成除磷脫氮過程。在A2/O工藝中,厭氧池用于生物除磷,缺氧池用于生物脫氮。原污水中的碳源物質先進入厭氧池,聚磷菌優先利用污水中的易生物降解物質成為優勢菌種,為生物除磷創造了條件;污水然后進入缺氧池,反硝化菌利用其他可能利用的碳源將回流到缺氧池的硝態氮還原成氮氣,達到脫氮的目的。設置后置缺氧池,在MBR工藝污泥濃度很高的情況下,可以利用微生物自身內源呼吸作用產生的碳源顆粒進行進一步反硝化脫氮作用,強化了系統整體的脫氮效果的同時,對系統內部碳源進行了有效利用。②生物膜法凈化(膜分離)段在污水深度處理中,通常利用膜的錯流過濾作用形成一定的膜通量從而實現連續的固液分離效果。與常規分離方法相比,膜分離過程具有能耗低、單級分離效率高、過程簡單、不污染。(3)消毒本項目采用紫外消毒,同時在尾水中投加少量次氯酸鈉以保證效果。2、關鍵單元污水停留時間項目廢水主要單元為預處理、生化處理及消毒處理單元。具體關鍵單元污水停留時間見下表。表2-12關鍵單元污水停留時間3、污染物去除率分析污水經預處理(粗格柵、細格柵、曝氣沉砂池及膜格柵)、生化處理(AAOA+MBR)、消毒處理后,尾水設計出水水質主要指標執行臺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5]54號附件《臺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指標及標準限值表(試行)》的準IV類地表水標準,同時出水滿足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各級處理構筑物預估污染物去除率見表2-13。表2-13污染物去除率一覽表NH3-N565),注2:根據臺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5]54號附件《臺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4、產排污環節分析本項目產排污工序及污染因子匯總表見下表。表2-14本項目產排污工序及污染因子匯總表粗格柵、細格柵及曝氣沉砂池(含膜格柵)、AAOA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本項目為新建項目,擬建地原為荒草地及企業用地,涉及企業為臺州市文峰油墨有限公司、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地塊原為飛躍紡織(原土地使用權人),創建于1993年,專業經營紡織品印染,根據《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全自動電鍍生產流水線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修改稿)》,2007年飛躍紡織由于經濟效益問題,進行轉型升級,印染項目全面關停,廠房進行改造后用于浩宇電鍍項目。電鍍企業在該地塊的運行時間為2008年~2017年。2018年12月~2019年9月,臺州市污染防治工程技術中心對浩宇電鍍地塊進行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調查,2019年11月27日,該地塊調查報告通過現場專家評審會評審。2020年9月18日,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地塊完成風險評估評審。根據風險評估結果: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地塊土壤重金屬鎳和六價鉻風險超可接受水平,地塊將結合地塊開發利用計劃,實施地塊污染土壤治理修復工程。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條,對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申請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移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省級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自然資源等主管部門對風險管控效果評估報告、修復效果評估報告組織評審,及時將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塊移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并定期向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告。未達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報告確定的風險管控、修復目標的建設用地地塊,禁止開工建設任何與風險管控、修復無關的項目。由于本項目用地涉及部分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地塊,因此本項目涉及建設地塊屬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內的,需在上述地塊移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后,方可審批。2022年8月26日《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修復項目工程竣工報告》通過了專家評審。根據浙江省生態環境廳2022年9月6日發布的《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含地下水污染場地)與浙江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移出清單》,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地塊已于2022年9月1日移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清單。圖2-6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地塊移出清單公示截圖項目用地范圍內涉及部分臺州市文峰油墨有限公司地塊,根據浙江泰誠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甬信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地塊地下水、土壤的檢測結果編制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YXE20222063),臺州市文峰油墨有限公司地塊地下水、土壤在環境質量要求范圍內,具體詳見附件4。綜上,本項目用地范圍內涉及臺州市文峰油墨有限公司地塊,根據檢測結果臺州市文峰油墨有限公司地塊地下水、土壤在環境質量要求范圍內;項目用地范圍內涉及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地塊已于2022年9月1日移出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清單。因此,項目用地符合《土壤污染防治法》相關要求,《椒江區分散式凈水廠建設工程(太和凈水廠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報批稿)》可由建設單位報請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審批,并作為項目建設及營運過程中環境保護管理的技術文件和決策依據。環境質量現狀1、大氣環境⑴基本污染物根據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項目所在地屬二類區。環境空氣污染物基本項目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及其修改單。項目所在地的環境空氣基本污染物環境質量現狀引用《臺州市生態環境質量報告書(2021年)》相關數據,具體見表3-1。表3-12021年椒江區環境空氣質量現狀評價表))PM2.5PM10NO25885------根據上述結果,項目所在區域環境空氣能滿足二類功能區的要求,屬于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區。2、地表水環境本項目擬建地附近水體為三條河,根據《浙江省水功能區水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屬于椒江(溫黃平原)水系,編號74,水功能區為三條河、洪家場浦椒江、路橋農業、工業用水區,水環境功能區為農業、工業用水區,目標水質為Ⅳ類,地表水環境質量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標準。本項目所在地所在區域地表水水質現狀參考2021年巖頭閘斷面(東南面約250m,詳見附圖7)的常規監測數據,具體數據見表3-2。巖頭閘近三年水質情況及補充監測斷面水質詳見地表水專項。表3-22021年巖頭閘斷面水質現狀評價表單位:mg/L(pH值除外)pH量7ⅠⅡⅠⅢⅠ從監測結果看,巖頭閘斷面中pH值、BOD5、石油類為Ⅰ類,DO為Ⅱ類,高錳酸鹽指數、環境質量現狀氨氮、總磷為Ⅲ類,化學需氧量為Ⅳ類,總體評價該水體水質為Ⅳ類,能滿足Ⅳ類水環境功能區要求。3、聲環境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廠界外周邊50米范圍內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應監測保護目標聲環境質量現狀并評價達標情況。本項目廠界外50m范圍內不存在聲環境保護目標,因此無需進行聲環境質量現狀監測。4、生態環境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產業園區外建設項目新增用地且用地范圍內含有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時,應進行生態現狀調查。本項目在《浙江臺州化學原料藥產業園區椒江區塊控制性詳細規劃(臺州市椒江分區JHM040(外沙工業區)、JHM070(巖頭化工區)規劃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范圍內,不屬于產業園區外新增用地,因此本項目無需進行生態現狀調查。5、地下水、土壤環境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原則上不開展環境質量現狀調查。建設項目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徑的,應結合污染源、保護目標分別情況開展現狀調查以留作背景值。本項目用地涉及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臺州市文峰油墨有限公司部分地塊,根據臺州市浩宇電鍍有限公司、臺州市文峰油墨有限公司土壤及地下水監測數據,項目用地范圍內地下水、土壤環境質量在要求范圍內,具體監測數據見附件4~附件5。環境保護1、大氣環境項目廠界外500m范圍內不存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保護目標。2、聲環境項目廠界50m范圍內無居民點。3、地下水環境項目廠界外500m范圍內不存在地下水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和熱水、礦泉水、溫泉等特殊地下水資源。4、生態環境項目擬建地位于三條河以東、外沙路以南、太和一路以西、七條河以北。項目用地范圍內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本項目產生的惡臭污染物有組織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廠界廢氣排放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廠界(防護帶邊緣)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廢氣排放最高允許濃度,具體標準值見表3-3和表3-4。表3-3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一覽表氨表3-4廠界廢氣排放最高允許濃度單位:mg/m31氨232、廢水項目設計出水水質主要指標從嚴執行臺州市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5]54號附件《臺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指標及標準限值表(試行)》的準IV類地表水標準,總氮從嚴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具體標準限值見表3-5。表3-5尾水排放標準限值單位:mg/L(注明的除外)1pH(無量綱)6~923645567總磷(以P計)),3、噪聲根據《椒江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項目擬建地所在區域的聲環境功能區為3類。本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見表3-6,項目施工期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具體標準限值見表3-7。表3-6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限值單位:dB(A)3表3-7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限值單位:dB(A)4、固廢危險廢物分類執行《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部令第15號),收集、貯存、運輸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標準修改單(原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36號)、《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本項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采用庫房、包裝工具(罐、桶、包裝袋等)貯存,其貯存場所應滿足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環境保護要求。總量控制指標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65號)、《關于印發<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環發[2014]197號)等文件要求,臺州市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的指標為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煙粉塵、總氮、總磷。根據《關于印發<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環發[2014]197號用于建設項目的“可替代總量指標”不得低于建設項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上一年度環境空氣質量年平均濃度不達標的城市、水環境質量未達到要求的市縣,相關污染物應按照建設項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的2倍進行削減替代;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不達標的城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四項污染物均需進行2倍削減替代。地方有更嚴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根據《臺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明確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削減替代比例的函》(臺環函[2022]128本項目位于椒江區,2021年度水環境質量未達到年度目標要求,COD、氨氮削減替代比例為1:2。項目本身為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本項目實施后出水水質從嚴執行《臺州市環境保護局關于臺州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出水指標及標準限值表(試行)》的準IV類地表水標準,其中總氮從嚴執行浙江省地方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169-2018)。項目實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情況見下表。表3-8本項目實施后總量控制建議指標匯總表單位:t/a本項目尾水最終經排污口排放至市府大道與丹東線交叉口北側豐收河,最終外排水量為1095萬m3/a。污水經處理達標后,CODCr排放量為328.5t/a,氨氮排放量為20.115t/a,TN排放量為118.68t/a,TP排放量為3.285t/a。本項目為環保工程項目,項目實施后,有利于區域污染物總量削減,有利于改善當地水環境質量。由于本項目為城鎮污水處理,屬于環保工程,污水總量只需申報總量,無需交易。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項目現狀為荒地及工業用房。施工過程主要為地表清理及挖土方。施工過程中注意水土保持問題,避免因大面積開挖而造成地表層破壞而導致水土流失。挖方應盡量資源化,減少廢棄土方產生量,無法回收利用的臨時堆場應做到邊坡防護,加蓋篷布,防止水土流失及揚塵污染。施工完工后,委托有資質單位清運至建筑垃圾消納場。2、環境空氣(1)施工過程中,作業場地采取圍擋、圍護以減少揚塵擴散。(2)在施工現場安排專人定期對施工場地灑水以減少揚塵量,灑水次數依天氣狀況而定。(3)對運輸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車輛加蓋篷布減少灑落,同時,車輛進出裝卸場地時用水將輪胎沖洗干凈。(4)使用商品混凝土,盡量避免在大風天氣下進行施工作業。(5)在施工場地上設置專人負責建筑材料的堆放,必要時加蓋篷布或灑水,防止二次揚塵。(6)對建筑垃圾及時處理、清運,以減少占地,防止揚塵污染,改善施工場地的環境。3、廢水(1)在施工工地周圍設置排水明溝,對地塊內產生的地表徑流水和施工廢水進行收集并經沉淀池處理后,用于工程養護和機具清洗,或灑水抑塵,使廢水得到綜合利用。多余的施工廢水經預處理達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2)施工期盡量避開雨季,并設置引流溝,防止降雨積水進入地下工程。場地四周設置圍墻,防止場地外雨水等進入場內。(3)施工期若遇到地下工程涌水,應及時疏浚,收集的地下涌水經沉淀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網。(4)施工前要求做好規劃,施工物質的堆放、施工營地設置均需遠離周邊地表水體;堆場上增設覆蓋物,石灰、水泥等物質不能露天堆放貯存;做好用料的安排,減少建材的堆放時間;(5)施工單位對運輸、施工作業嚴加管理,減少物料的流失量,以防它們成為地面水的二次污染源。(6)設置臨時化糞池,施工過程中產生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4、噪聲(1)建設單位在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時,應要求其使用低噪聲機械設備、運輸車輛或帶隔聲、消聲設備及低噪聲的施工工藝(如靜壓樁工藝等),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機械設備應事先對其進行常規工作狀態下的噪聲測量,超過國家標準的機械應禁止入場施工。同時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設專人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和維護,使機械維持最低聲級水平,并負責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嚴格按操作規范使用各類機械。(2)采用距離防護措施,機械設備盡量遠離敏感點,減輕噪聲對其的影響。(3)合理安排施工時間: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臺州市城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合理安排好施工作業時間,除工程必需外,嚴禁在中午12:00~14:00、夜間22:00~6:00期間施工。(4)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攪拌機等噪聲的影響。(5)施工場地施工車輛出入地點的設置應盡量遠離敏感點,施工車輛出入現場時應低速、禁鳴。(6)建設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施工場地的噪聲管理,施工企業也應對施工噪聲進行自律,增強環境意識,要分時段、分不同施工設備進行合理施工,避免因施工噪聲產生糾紛。(1)施工單位必須規范運輸建筑垃圾,不要沿路灑落,也不得隨意傾倒,應運送至政府有關部門指定的場所。(2)由于本項目污水處理構筑物屬于地下工程,因此項目施工過程土石方挖方量較大,棄方應委托合法登記的消納場處理。嚴禁擅自隨意堆放和傾倒。項目施工后工程土石方總量22.18萬m3,其中挖方18.49萬m3,填筑總方量3.69萬m3,借方量3.69萬m3,余方量18.49萬m3,項目施工過程土石方平衡情況見下表。表4-1項目施工過程土石方平衡一覽表單位:萬m3//(3)施工人員的生活垃圾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內,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6、水土保持施工期間,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區主要工程布局為沿廠區紅線修建擋墻及圍墻;對進廠道路進行回填坡面防護,其外側護坡采用將喬、灌、草結合起來,通過將植物多層配置形成一道立體防護網,來防止水土流失,穩固坡面和路基。此外,污水管線開挖范圍施工時對開挖的土方進行臨時防護,完工后采取場地清理、土地平整并恢復為原有功能。施工臨時設施在施工結束后需進行徹底的場地清理,拆除臨時建筑物,進行土地平整,盡量恢復綠化。綜上,施工期是短暫的,施工結束后上述影響也將不復存在,通過加強施工期間管理,把對周圍環境的不利影響減輕到最低水平。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1)源強分析污水處理系統的主要大氣污染物為污水處理過程中散發出來的惡臭類污染物,惡臭類污染物主要來自微生物的還原性代謝物質。本項目惡臭的污染源主要有進水部分和污泥處理部分,產生廢氣的構筑物主要為粗格柵及進水泵房、細格柵、曝氣沉砂池、膜格柵、缺氧區和厭氧區、污泥濃縮池及污泥脫水機房等部位。惡臭主要由氨、硫化氫、硫醇、二硫醇、二甲二硫醚等組成,鑒于目前的標準及監測手段,以其中的H2S和NH3為主要惡臭類污染物。氨在污水中的濃度不高,主要由污水中的固體顆粒經硝化產生。硫化氫則是污水在缺氧條件下產生,當污水中的溶解氧很少或為零時,污水中的細菌會將硫酸鹽或硝酸鹽作為他們的氧源,隨后將硫酸鹽還原成亞硫酸鹽和硫化物,之后產生硫化氫氣體。硫化氫也普遍存在于未硝化的污泥中。由于本項目服務范圍包括楓南路污水系統、江濱路及外沙路污水系統,該部分廢水原分別屬于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的一期、二期工程納污范圍。參照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原環評監測報告數據,得出各處理單元硫化氫和氨的排污系數,具體見表4-2,項目廢氣污染物源強產生情況見表4-3。表4-2惡臭污染物單位面積排放源強表4-3本項目惡臭污染物產生源強為減少廢水運行過程中惡臭廢氣的產生量,在生化工序中設置微生物濾池除臭即全生物除臭,降低反應過程中惡臭廢氣產生濃度。粗格柵及進水泵房、細格柵、曝氣沉砂池、膜格柵、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生化反應池、污泥脫水機房等部位產生的廢氣利用生物除臭系統處理后經15m高排氣筒(編號:DA001)排放。粗、細、膜格柵,格柵工序廢氣采用“不銹鋼骨架+鋼化玻璃”加罩收集,曝氣沉砂池加蓋收集,收集效率按90%計。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臭氣處理技術規程》(CJJ/T243-2016)預處理區除臭風量按單位水面積10m3/m2·h,增加1~2次/h的空間換氣量,因此預處理區收集風量按13000m3/h計,廢氣采用“全過程除臭+生物濾池+分子篩”凈化處理后排放;AAOA池加蓋收集(安裝設備或檢修的開孔位置也是采用帶敷面的密閉蓋板),以確保臭氣不外溢,收集效率按90%計。厭氧缺氧池除臭風量按單位水面積3m3/m2·h,增加1~2次/h的空間換氣量,好氧池按曝氣量110%計算,收集風量按26000m3/h計,臭氣經收集后采用“全過程除臭+生物濾池+分子篩”凈化處理后排放;污泥脫水機房采用整體換風收集,收集效率按90%計,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臭氣處理技術規程》(CJJ/T243-2016),換風次數不小于6次/h,設計收集風量按30000m3/h計,廢氣經“全過程除臭+生物濾池+分子篩”凈化處理后排放。上述廢氣經凈化處理后,合并至一根15m高排氣筒(編號:DA001)排放,排放時間按8760h/a計,合計風量為69000m3/h,收集效率按90%計,凈化效率按80%計。本項目排氣筒設置在綜合樓附近,并根據公園綠地規劃設計藝術造型,做到與周邊景觀協調。根據表4-2的廢氣產生源強,本項目惡臭污染物排放量見下表4-4。表4-4項目惡臭污染物產生及排放情況表由上表可知,經處理后本項目氨氣總排放量為0.85t/a,硫化氫排放量0.053t/a。表4-5項目惡臭廢氣產生及排放情況一覽表類號氨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污水處理廠運行過程中會散發出一定量的惡臭污染物質,預計惡臭廢氣處理設施進口臭氣濃度約為2000(無量綱),采用生物除臭系統凈化措施,臭氣濃度去除率按80%計,則臭氣濃度有組織排放量約為400(無量綱)。(2)非正常工況廢氣源強分析根據企業生產工藝特點,在做好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日常維護、保養的情況下,本項目非正常情況發生情形主要為“廢氣收集系統發生故障,導致產生的廢氣無法實現有效收集,但末端廢氣處理設施仍正常運轉”這一情形。廢氣收集風機設置在負一層,從風機發生故障到工作人員發現并作出響應(構筑物內廢氣濃度有所增加),預計會耗時10-30min。企業非正常情況下的污染源排放情況見表4-6。從表中數據可知,在非正常工況下,企業污染物的排放量將高于正常情況,故企業需引起充分重視,加強廢氣處理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廢氣處理設施的長期穩定運行,切實防止非正常情況的發生,并做好以下工作:嚴格按照與生產設備“同啟同停”的原則提升治理設施運行率。根據處理工藝要求,在處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條件后方可啟動生產設備,在生產設備停止、殘留廢氣收集處理完畢后,方可停運處理設施。出現污染治理設施故障時的非正常情況,應立即停產檢修,待所有生產設備、環保設施恢復正常后再投入生產,并如實填寫非正常工況及污染治理設施異常情況記錄信息表,且上報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因安全等因素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時停止運行的,應設置廢氣應急處理設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另建議企業配備備用風機,一旦發生故障及時進行更換或者維修。表4-6污染源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序號放濃度放速率放速率1預處理廢氣凈化設施出現故障2.9×10-8(3)防治措施本項目廢水處理工藝流程采用全過程除臭,惡臭廢氣經集氣收集后,采用“生物濾池+分子篩”除臭,最終經15m高排氣筒(編號DA001)排放。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圖4-1全過程除臭流程示意圖全過程微生物除臭工藝是將含有組合生物填料的培養箱安裝于污水處理廠生物池內,活性污泥混合液經過培養箱,其中的生物填料對除臭微生物的生長、增殖產生誘導和促進作用,增殖強化除臭微生物,將二沉池排出的活性污泥回流于污水處理廠進水端,除臭微生物與水中的惡臭物質發生吸附、凝聚和生物轉化降解等作用,使得污水處理廠各構筑物惡臭物質在水中得到去除,實現污水處理廠惡臭的全過程控制。全過程微生物除臭系統由兩部分組成,包括微生物培養系統和除臭污泥投加系統。微生物培養系統為在污水處理廠生物池內安裝一定數量的微生物培養箱,每臺培養箱提供微量空氣。除臭污泥投加系統為在污泥回流泵房安裝污泥泵,鋪設管道輸送至污水處理廠進水端。圖4-2項目廢氣處理工藝流程圖表4-7項目廢氣防治設施相關參數一覽表況是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根據《排污許可證核發與技術規范水處理(試行)》(HJ978-2018),生物濾池法為惡臭廢氣的有效處理措施,項目采取的廢氣治理措施為可行的。項目廢氣達標性分析一覽表見下表。表4-8廢氣達標性分析一覽表氨//綜上,本項目工藝廢氣經相應廢氣處理設施處理后高空排放,有組織排放達標。(4)總結論本項目位于環境空氣質量達標區,項目廠界外500m范圍內不存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民區等保護目標。本項目對惡臭污染物產生的部位進行加蓋或密閉收集處理排放,通過類比相同規模的污水處理廠可知,惡臭污染物經收集處理后,對周邊環境影響不大。項目采取《排污許可證核發與技術規范水處理(試行)》(H8J978-2018)中可行的惡臭污染治理措施,極大程度上減少了惡臭污染物的排放量。綜上,在落實本環評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后,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轉不會對周邊環境造成較大影響。2、廢水本項目廢水為納污廢水、廠區員工生活污水,污泥壓濾水、沉砂過濾水、運行過程中細格柵及膜格柵沖洗廢水,上述廢水納入本項目處理設施處理。由于污泥壓濾水、沉砂過濾水、膜格柵、細格柵沖洗廢水在運行過程中經廠區管道直接泵至進水泵房,因此不再定量分析。項目具體廢水產生情況如下。(1)源強分析1)生活污水項目勞動定員共16人,年工作日365天,生活污水用水量按100L/d·人,生活用水量約584t/a,產污系數按0.85,則生活污水產生量496.4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濃度CODCr500mg/L、BOD5200mg/L、氨氮25mg/L。生活污水經廠內化糞池預處理(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進入本項目污水處理設施統一處理。2)項目服務范圍內生活污水項目設計處理規模為3萬m3/d(1095萬m3/a尾水通過DN1000排放管排入豐收河。污水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排放情況見下表。表4-9項目排放情況匯總m3/d)m3/d)1m3/a)m3/a)26354556(2)防治措施本項目本身為環保工程,污水經處理達標后可減輕對當地的水環境的污染。為進一步降低對周邊水環境影響,項目應采取以下水污染防治對策:①管網維護對策與措施a.為保證污水處理工程的穩定運行為,應加強排污管道沿線日常巡查、做好管網的維護和管理工作,防止泥沙沉積堵塞影響管道過水能力;b.對易腐蝕的管網及其附屬設施、材料及設備等采取相應的防腐蝕措施,應根據腐蝕的性質,結合當地情況,選用經濟合理、技術可靠的防腐蝕方法,并應達到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的規定。②廠內運行管理在保證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穩定達標排放,高效運轉,減少運行費用,提高能源利用率,應加強對污水處理廠內部的運行管理。a.專業培訓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前,對操作人員的專業化培訓和考核是重要的一環,應作為污水處理廠運行準備工作的必要條件,特別是對主要操作人員進行理論和實際操作的培訓。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提前進崗,參與污水處理廠施工、安裝、調試和驗收的全過程,為今后的正常運行管理奠定基礎;b.加強常規化驗分析常規化驗分析是污水處理廠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污水處理廠的操作人員,必須根據水質變化情況,及時改變運行狀況,實現最佳運行條件,在確保污水達標排放前提下減少運轉費用;c.建立先進的自動控制系統先進的自動控制系統是實現污水處理廠現代化管理的重要標志,也是提高操作水平,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的重要手段。同時應加強自動化儀器儀表的維護管理。尤其是本項目為地下工程,應注意通風換氣,預防氨、硫化氫等氣體在地下蓄積引發事故。d.建立一個完整的管理機制和制訂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污水處理廠應建立一套以廠長負責制為主要內容的職責權利清晰的管理體系。③安裝在線監測系統本項目在進水口、出水口安裝自動在線監控裝置,并與生態環境部門監測網絡聯接,并與生態環境部門監測網絡聯接,使污水處理廠整體運行系統處在生態環境部門實時監管范圍內。④建立污水處理廠中控系統本項目實施后,完善中控系統建設和改造,提高中控系統軟、硬件水平,確保全面記錄和反映污水處理廠運行狀況。數據采集應包括進出水水量、進出水水質、曝氣設備電流強度、提升泵電流強度、液位、溶解氧濃度、pH、污泥濃度、氧化還原電位等8個參數,同一界面同時顯示8條曲線,其相關數據和趨勢曲線保存1年以上,并與省、市環境監控系統聯網,為污染減排提供技術支撐。⑤污水事故排放防治措施污水處理系統一旦發生停電和重大故障無法運行時,納污范圍廢水通過泵站調控排入臺州市水處理發展有限公司處理,項目進水口關閉閘門,避免項目廢水超標排放。為減少其發生機會則主要是通過設計中提高處理系統的保證率和加強運行維護管理兩個方面來解決。為此在設計中對管道銜接切換,電源回路及設備備用方面應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事故發生的機率盡可能降低。其防治措施為:a.泵站與污水處理廠采用雙路供電,配備應急電源;水泵等主要設備配套備用設備,并采用性能可靠的優質產品;b.為使在事故狀態下污水處理廠能夠迅速恢復正常運行,應在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容積上留有相應的緩沖能力,并配有相應的設備(如回流泵、回流管道、閥門及儀表等);c.選用優質設備,對污水處理廠各種機械電器、儀表等設備,必須選擇質量優良、事故率低、便于維修的產品。關鍵設備應一備一用,易損部件要有備用件,在出現事故時能及時更換;d.加強事故苗頭監控,定期巡檢、調節、保養、維修。及時發現有可能引起事故的異常運行苗頭,消除事故隱患;e.嚴格控制處理單元的水量、水質、停留時間、負荷強度等工藝參數,確保處理效果的穩定性。配備流量、水質自動分析監控儀器,定期取樣監測。操作人員及時調整,使設備處于最佳工況。如發現不正常現象,就需立即采取預防措施;f.建立安全操作規程,在平時嚴格按規程辦事,定期對污水處理廠人員的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進行培訓和檢查;g.加強運行管理和進出水的監測工作,未經處理達標的污水嚴禁外排;h.污水泵房應設置有毒氣體監測儀,并配備必要的通風設備;i.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在日常的工作管理方面建立一套完整的制度,落實到人、明確職責、定期檢查;j.制定風險事故的應急措施,明確事故發生的應急、搶險操作制度;k.如發現尾水超標等非正常排放,關閉閥門,待事故處理完畢,再開泵或開閘。⑥為杜絕污水滲漏污染地表水,對污泥固廢的暫存場地地面進行防腐防滲處理,四周建圍墻,上設棚架結構。⑦廠內管道選材、施工應嚴格符合規范要求,管道要有足夠的強度和一定的耐腐蝕性能,使用年限要長,管道施工接口嚴密、平順,填料密實;各單元的構筑物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嚴格施工。平時對管網加強維修,防止滲漏。⑧在污水收集設施的設計、施工中嚴格執行防滲標準要求,完善雨污分流,收集設施,廠房地面、道路進行水泥硬化處理。項目廢水排放口基本情況表見下表。表4-10廢水排放口基本情況表1(3)入河排污口規范化建設的主要內容與基本要求①入河排污口設置應遵循便于采集樣品、計量監控、日常現場監督檢查、公眾參與監督管理的原則。②入河排污口應設置在設計洪水淹沒線之上,且不影響河道、堤防、涵閘等水利設施行洪,不破壞周圍環境,不能造成二次污染。③入河排污口應按最大排污量設置。未經審批單位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移動和擴大入河排污口,增加、調整、改造更新入河排污口的,須履行相關變更申報、登記手續。④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應在出廠區前按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求設置規范化排污口,以便實施水質采樣及流量監測;在廠區外入河前段設置監測點,以便實施水質采樣,監測點應為明渠段或取樣井,并做好相應的防護措施;入河排污口口門不得設暗管通入河道或湖庫底部,如特殊情況需要接管道的,必須留出觀測窗口,以便采樣和監督。⑤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應在入河排污口口門處設置明顯的標志牌、公示入河排污口的基本信息和監督管理單位信息。⑥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應在規范化排污口處按要求安裝在線監測及視頻監控裝置,并將相關監測、監控信息接入當地監督管理單位。⑦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應對規范化排污口、監測點、口門、標志牌、計量和監控設備開展日常維護,保證有關設施的正常運行。(4)非正常工況廢水源強分析根據工程分析,污水處理系統中最可能出現的非正常工況主要為:污水生化處理系統運行不正常,活性污泥濃度降低,使得各污染物處理效率下降,出現非正常排放。本項目考慮非正常工況時污染物排放情況,非正常工況源項見表4-11。表4-11污水處理系統非正常工況源項單位:mg/L(5)環境影響分析正常工況下及非正常工況下尾水排放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影響詳見地表水專項評價。根據地表水預測影響分析,正常排放條件下,CODCr、NH3-N和TP經過一段距離的降解衰減后,均能達到背景濃度本底值,尾水排放對河網水質影響極小。但在非正常排放情況下,影響遠大于正常排放,會導致排污口及區域河網CODCr、NH3-N、TP三類指標濃度嚴重超標,大范圍水質超標,會對水質造成惡劣影響。因此需要加強污水處理廠營運期間管理和維護,杜絕事故排放。3、噪聲(1)源強分析項目實施后,噪聲主要由風機及泵類設備產生,風機主要布置在風機房,各類泵分布在各污水處理單元。由于本項目廢水構筑物為全地下工程,且在采取相應的減震隔聲措施后,降噪效果更加明顯,具體見表4-12。表4-12工業企業噪聲源強調查清單(室內聲源)型2114池221122柵311池44624292212間泵2泵2NaClO化工泵222泵2檸檬酸CEB加藥泵215房225房12323房2房222242212233(2)防治措施為使項目實施后廠界噪聲達標,應該采取以下措施:1)設備選型時,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2)風機為空氣動力型設備,選用低噪聲軸流風機,進出風管安裝消聲器,風機外設置隔聲罩,風機與風管采用軟連接,穿越墻壁的孔洞用不燃材料填實,做好風機消聲吸聲及排風管的阻尼包扎工作。3)由于本項目為地下式污水處理廠,振動較大的設備應注意底部設置減震墊。4)加強對設備的管理與維護,避免設備非正常運行產生高噪聲。(3)環境影響分析本項目為城鎮污水處理廠,項目運行主要高噪聲設備為泵類、風機類等設備,聲功率級約為70~85dB。本項目采用全地下布置,主要高噪聲設備布置在地下二層,在采取減震、隔聲措施后,且經過地面隔聲削減后,噪聲削減量可達45dB,因此本項目對地面上廠界噪聲貢獻值較小,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限值。因此,項目實施后不會對周邊環境產生較大影響,廠界噪聲可達標排放。4、固體廢物(1)源強分析本項目產生的固廢主要為格柵渣、沉砂、污泥、生活垃圾、廢分子篩、廢油及廢包裝油桶。①污泥根據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6月編制的《椒江區城鄉污水處理雙提標工程(太和凈水廠)初步設計說明書》,本項目生化過程產生一定量的污泥,污泥經脫水后,含水率降至80%以下,脫水污泥產生量約為24.5m3/d,密度按1150kg/m3計,本項目污泥產生量約為17000t/a。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應進行污泥脫水處理,脫水后污泥含水率應小于80%。本項目污泥處理至含水率≤80%后出廠,滿足《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要求。污泥滿足臺州發電廠污泥焚燒進場要求,經收集后委托臺州發電廠焚燒處理。②格柵渣項目格柵采用粗格柵、細格柵、膜格柵,運行過程中會產生一定量的格柵渣,經過壓榨機脫水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根據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6月編制的《椒江區城鄉污水處理雙提標工程(太和凈水廠)初步設計說明書》,格柵渣根據格柵間隙計,預計項目格柵渣產生量約為28t/a。格柵渣經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③沉砂項目預處理工序采用曝氣沉砂池,運行過程中沉砂經砂水分離器脫水后產生一定量的沉砂,根據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2022年6月編制的《椒江區城鄉污水處理雙提標工程(太和凈水廠)初步設計說明書》,沉砂產生量約為2737.5t/a。沉砂經收集后,委托環衛部門清運處理。④廢油本項目運行過程中,各種泵類等設備在檢修過程中產生一定量的廢油,類比同類企業,廢油產生量約為0.2t/a。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廢油為危險廢物,屬于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危廢代碼為900-249-08。廢油經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妥善處置。⑤廢包裝油桶項目使用機油時產生廢包裝油桶產生量約為0.014t/a。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廢包裝油桶為危險廢物,屬于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危廢代碼為900-249-08。廢包裝油桶經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妥善處置。⑥廢分子篩項目廢氣采用“全過程除臭+生物濾池+分子篩”,分子篩經配套脫附裝置脫附后循環利用,定期更換,約5年更換一次,廢分子篩產生量約為3t/(5年)。根據《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1年版)》,廢分子篩為危險廢物,屬于HW49其他廢物,危廢代碼為900-041-49。廢分子篩經收集后,委托有資質單位妥善處置。⑦生活垃圾項目勞動定員16人,按每人每天生活垃圾產生量0.5kg估算,則生活垃圾產生量約2.92t/a。項目固體廢物產生及利用處置情況匯總見表4-13。表4-13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一覽表1/2/3/45桶67//(2)環境管理要求①一般固廢管理要求項目擬在地下二層設置2座100m3的污泥料倉,污泥倉區域按規范實施,做到防滲漏。一般工業固廢嚴格按照分類收集,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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