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經濟法》課程單元教學設計方案教師:序號:授課時間授課班級上課地點教學單元名稱第一章經濟法基礎知識第一節經濟法概述第二節經濟法律關系課時數2教學目標通過教學,要求學生了解經濟法的概念、調整對象和地位,掌握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及其構成。教學重點經濟法和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教學難點經濟法律關系的構成及確立學情分析示例:教學對象為市場營銷專業普專層次學生,基礎較好,學習能力較強。經過第一學年的學習,學生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但在經濟法律知識方面有待進一步的學習和積累,在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方面有待于進一步訓練和加強,在綜合素養方面也待于進一步提升。教學環境多媒體教室教學方法講授、討論、啟發、案例教學法時間安排教學過程設計導入課程10分鐘,講授65分鐘(其中經濟法的概念5分鐘,經濟法的調整對象15分鐘,經濟法的體系15分鐘,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5分鐘,經濟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25分鐘),課堂答疑5分鐘,小結5分鐘。導入新課:1.自我介紹并簡單介紹課程性質和內容。2.先導案例案情介紹小美、小帥和小剛三人共同出資設立了一家兒童制衣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為30萬元,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領取了營業執照,其登記的經營范圍為生產并銷售兒童服裝。某年春節前的一個月,三人看到兒童電子玩具市場比較火爆,所以共同商議決定公司兼營兒童電子玩具產品。后被人舉報到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想一想(1)該公司這種超范圍經營兒童電子玩具的行為是否應承擔法律責任?(2)如果需要承擔的話具體是什么法律責任?講授新課:第一節經濟法概述一、經濟法的概念(一)法的概念和特征1.法的概念法不是從來就有的,而是隨著私有制、階級、國家的產生而出現的。
法是由一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由國家制定或認可并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為規范體系,其目的在于確認、保護和發展有利于統治階級的社會關系和社會秩序。2.法的特征(1)法是調整人們的行為或社會關系的規范;(2)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范;(3)法是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社會規范;(4)法是在國家權力管轄范圍內普遍有效的社會規范。(二)經濟法的概念經濟法是調整在國家干預和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這一概念包括如下幾層含義:(1)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2)經濟法調整的不是所有的經濟關系,而是那些需要由國家干預和協調的經濟關系;(3)經濟法是由許多經濟法律、法規構成的一個群體。二、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經濟法的調整對象是經濟關系,但不是全部經濟關系,而是特定的經濟關系,即在國家干預和協調經濟運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具體地講,包括市場主體調控關系,市場秩序調控關系,宏觀調控關系和社會分配調控關系。(一)市場主體調控關系市場主體調控關系,是指?國家從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出發,在對市場主體的組織關系和經營關系進行必要干預的過程中所產生的經濟關系。(二)市場秩序調控關系市場秩序調控關系,是指國家為了建立和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國家、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而干預市場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三)宏觀經濟調控關系宏觀經濟調控關系,是指國家從長遠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出發,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大經濟關系實行全局性管理的過程中與各類社會組織所發生的經濟關系。(四)社會分配調控關系社會分配調控關系,是指國家對?國民收入進行?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過程中所發生的經濟關系。三、經濟法的法律體系經濟法的法律體系是由多層次的、門類齊全的經濟法部門組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按照市場經濟運行所涉及的主要方面,經濟法的法律體系應包括:市場主體調控法、市場秩序調控法、宏觀調控法、社會分配法以及經濟爭議解決法。第二節經濟法律關系一、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一)法律關系的概念法律關系是指在法律規范確認和調整一定的社會關系過程中形成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社會關系為不同的法律規范所確認和調整就形成不同的法律關系。如財產關系被民法確認和調整時就形成了民事財產法律關系。(二)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經濟法律關系是指在經濟法確認和調整特定的經濟關系過程中形成的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關系。并不是所有受到法律調整的經濟關系都會成為經濟法律關系。只有為經濟法所調整的經濟關系成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才是經濟法律關系。經濟法律關系與作為經濟法調整對象的特定經濟關系之間是形式與內容的關系,經濟法律關系是經濟法調整對象的法律表現。在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的過程中,隨時發生著各種各樣具體的經濟關系。當這些關系屬于經濟法的調整范圍且為經濟法所調整時,這些現實的、具體的經濟關系就具有了法律關系的性質,形成某種經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并為國家法律所保護。二、經濟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任何法律關系都是由主體、客體、內容三個要素構成的。如在民事財產法律關系中,主體是財產所有人和非所有人,客體是財產,內容是所有人享有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以及非所有人不得干涉或妨害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義務。經濟法律關系也是由主體、客體、內容三個要素構成的。這三個要素是互相聯系、缺一不可的。缺少其中一個要素就不能構成經濟法律關系,變更其中一個要素就不再是原來的經濟法律關系。(一)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也稱經濟法主體,是指依經濟法規定享有經濟權利和承擔經濟義務,并能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當事人。他們作為經濟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必須具有一定的法律資格,也就是依法享有經濟權利,進行經濟活動,并能承擔法律責任的資格。在一個經濟法律關系中存在著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體,其中權利的享有者稱為權利主體,義務的承擔者稱為義務主體。一般而言,各方主體既享有經濟權利,又承擔經濟義務,具有權利主體和義務主體的雙重身份。(二)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享有的經濟權利和承擔的經濟義務。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反映著經濟法律關系主體的具體要求和利益,決定著經濟法律關系的實質。經濟法律關系的內容包括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兩個方面。1.經濟權利經濟權利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依法享有的自己為或不為一定行為或者要求他人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資格。2.經濟義務經濟義務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依法必須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以滿足權利人利益的責任。經濟義務包括國家機關必須正確履行經濟職權、恪盡職守、做好服務性管理工作并接受監督;企業必須遵守法律法規、繳納稅金、不侵犯其他經濟法主體的利益等。3.經濟權利與經濟義務的關系經濟權利與經濟義務相互依存。沒有經濟權利,就不會有經濟義務。經濟法主體不能只享有經濟權利而不承擔經濟義務,也不能只承擔經濟義務而不享有經濟權利。(三)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享受經濟權利和承擔經濟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性質和具體內容的依據,也是確定權利行使與否和義務是否履行的客觀標準。如果沒有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就無法實現。因此,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經濟法律關系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存在的形式可以是物,可以是行為,還可以是無形資產。1.物物是指能夠為人控制和支配、具有一定經濟價值、可通過具體物質形態表現存在的物品。物包括自然存在的物品和人類勞動生產的產品,以及固定充當一般等價物的貨幣和有價證券等。物是經濟法律關系中存在最廣泛的客體。2.經濟行為經濟行為是指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為達到一定經濟目的所進行的經濟活動。它包括經濟管理行為、提供勞務行為和完成工作行為等。如經濟決策、經濟命令、審查批準、經濟監督、工程承包、貨物運輸、倉儲保管等。3.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是指人們智力活動所創造的成果。包括專利、商標、著作權、商譽、商業秘密、經濟信息等。無形資產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隨著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無形資產將越來越廣泛地作為經濟法律關系的客體而出現。課堂答疑:小結:本次課主要學習了經濟法的概念、調整對象、經濟法律關系的概念及其構成等內容。作業預習經濟法的法律責任教學反饋(注:單元格可合并、拆分)《經濟法》課程單元教學設計方案教師:序號:授課時間授課班級上課地點教學單元名稱第一章經濟法基礎知識第三節經濟法律責任課時數2教學目標通過教學,要求學生掌握經濟法律責任的概念和承擔責任的形式。教學重點經濟法律責任的概念和承擔形式教學難點民事責任學情分析示例:教學對象為市場營銷專業普專層次學生,基礎較好,學習能力較強。經過第一學年的學習,學生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但在經濟法律知識方面有待進一步的學習和積累,在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方面有待于進一步訓練和加強,在綜合素養方面也待于進一步提升。教學環境多媒體教室教學方法講授、討論、啟發、案例分析法時間安排教學過程設計導入課程5分鐘,講授70分鐘(其中經濟法法律責任的概念、形式5分鐘,民事責任35分鐘,行政責任15分鐘,刑事責任15分鐘),課堂答疑10分鐘,小結5分鐘。導入新課:復習舊課,導入新課。講授新課:第三節經濟法律責任一、經濟法律責任的概念經濟法律責任,亦即違反經濟法的責任,是指由經濟法規定,在經濟法主體違反法定經濟義務時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它是國家用以保護現實的經濟法律關系的重要方法。二、經濟法律責任的形式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形式,是指經濟法主體違反經濟法所承擔法律責任的主要方式。包括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一)民事責任1.民事責任的概念和種類民事責任是指經濟法主體違反經濟法律、法規,依法應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最基本的民事責任有兩種:違約責任,即責任人違反約定的義務,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侵權責任,是指行為人不法侵害社會公共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人身權利而依法應承擔的民事責任。2.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1)賠禮道歉。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以上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并適用。(二)行政責任行政責任是指對違反經濟法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追究行政責任,由國家行政機關或國家授權的有關單位執行。1.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是指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減損權益或者增加義務的方式予以懲戒的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通報批評;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暫扣許可證件、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限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2.行政處分行政處分,是行政機關內部,上級對有隸屬關系的下級違反紀律的行為或者是對尚未構成犯罪的輕微違法行為所給予的紀律制裁。此外,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還可根據法律、法規,按照行政隸屬關系對違法者實施行政處分。行政處分的種類主要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三)刑事責任刑事責任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對嚴重違反經濟法,構成犯罪的主體依法追究其責任,即給予刑事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種類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種類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主刑只能獨立適用,附加刑既可以獨立適用,也可以作為主刑的附加刑適用。對犯罪的外國人,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經濟法律責任具有不可分割性,追究經濟法律責任必須統一進行。在具體追究經濟法律責任時,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既可以單獨適用,又可以合并適用。經濟法主體違反經濟法律、法規,需要予以處罰時,一定要視其情節輕重,區別對待。素養提升大學生的兼職“刷單”行為可能會承擔法律責任!“想足不出戶、動動手指就賺錢嗎?誠邀您兼職刷單,按條結算,日入百元不封頂”,類似這樣宣稱“工作輕松,報酬豐厚”的兼職廣告在網上隨處可見。不少在校大學生也加入了“刷單”大軍。通過對經濟法課程的學習,我們應清醒的認識到“刷單”是違法行為。首先,該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的“公平、誠信”原則;其次,該行為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消費者知情權”的規定,同時也違反了該法關于“經營者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規定;其三,該行為違反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中關于“網絡經營者、有關服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服務,不得利用網絡技術手段或者載體等方式,從事以虛構交易、刪除不利評價等形式,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業信譽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規定。警示:“刷單”的個人或團體(刷客),如果因刷單造成消費者損失的,還負有連帶賠償等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甚至有可能構成共同犯罪。最后要提醒同學們,絕大多數邀請“刷單”的行為實為詐騙陷阱,謹防上當受騙!課堂答疑:小結:本次課主要學習了民事責任的概念和承擔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今后學習和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現實經濟生活中的法律問題奠定基礎。作業預習相關法律制度。教學反饋(注:單元格可合并、拆分)《經濟法》課程單元教學設計方案教師:序號:授課時間授課班級上課地點教學單元名稱第一章經濟法基礎知識第四節相關法律制度課時數2教學目標通過教學,要求學生掌握自然人、法人、代理、訴訟時效等相關法律制度。教學重點自然人和法人教學難點代理制度、訴訟時效制度學情分析示例:教學對象為市場營銷專業普專層次學生,基礎較好,學習能力較強。經過第一學年的學習,學生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但在經濟法律知識方面有待進一步的學習和積累,在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方面有待于進一步訓練和加強,在綜合素養方面也待于進一步提升。教學環境多媒體教室教學方法講授、討論、啟發、案例教學法時間安排教學過程設計導入課程5分鐘,講授70分鐘(其自然人10分鐘,法人20分鐘,代理20分鐘,訴訟時效20分鐘),課堂答疑10分鐘,小結5分鐘。導入新課:通過復習舊課,導入新課。講授新課:第四節相關法律制度一、自然人(一)自然人的概念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自然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二)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所有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而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則有所不同。(三)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根據《民法典》總則編的規定,自然人依據民事行為能力的不同可以分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3種。自然人民事行為能力法人(一)法人的概念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二)法人的成立和民事責任的承擔1.法人的成立法人應當依法成立。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設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有關機關批準的,依照其規定。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于其他社會組織的標志符號;法人的組織機構即辦理法人一切事務的組織,被稱為法人的機關,由自然人組成;法人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依法需要辦理法人登記的,應當將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登記為住所;法人必須擁有獨立的財產或者經費,作為其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2.民事責任的承擔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責任。法人業務范圍內的經營活動所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應由法人享有和承擔。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我國法人的分類我國《民法典》總則編根據法人設立的宗旨和所從事活動的性質將法人分為3類:一是營利法人,二是非營利法人,三是特別法人。(四)法人的民事能力1.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人作為民事主體,以自己的名義參與民事活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并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受制于自身性質,取決于法律、法人章程的規定。2.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法人通過自己的行為,為自己取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與民事行為能力均始于成立,終于終止,并且其民事行為能力不能超出其民事權利能力的范圍。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通過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活動來實現。法人機關或代表人的行為即法人的行為,法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民事法律后果。3.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是指法人對自己實施違法行為造成的法律后果,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的能力。一般認為,法人的民事責任能力具體體現在以下3個方面。(1)法人須對法定代表人的行為負責。《民法典》規定,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法人對法定代表人所負的責任,包括越權行為的責任。《民法典》規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2)法人對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負責。職務行為是指法人的工作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實施的民事行為。法人對其工作人員因執行法人交付的任務所為的行為負責,其中也包括侵權行為所致的民事責任。(3)法人應負的非法活動責任。法人不得從事法律禁止的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否則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三、代理(一)代理概述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稱本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與第三人(又稱相對人)實施民事行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代理關系的主體包括代理人、被代理人和第三人。代理關系包括三種關系:(1)被代理人與代理人之間的代理權關系;(2)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實施法律行為的關系;(3)被代理人與第三人之間承受代理行為法律后果的關系。(二)代理的種類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授權的意思表示而發生的代理,又稱意定代理。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授權的意思表示而發生,因此委托代理的被代理人在授權時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依據法律規定而當然發生的代理。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因此,未成年人的父母根據其監護人身份成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練一練某行政機關依法委托專門從事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甲公司代理采購一批專用設備,并授權甲公司直接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甲公司在與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時,雙方秘密商定,甲公司會在多項合同條款上對中標供應商予以照顧,中標供應商作為答謝提供給甲公司一批辦公設備。思考:(1)甲公司代理該行政機關簽訂采購合同的行為是否有效?(2)甲公司的代理行為給該行政機關造成的損失應由誰承擔責任?請說明理由。(三)無權代理無權代理是指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名義進行的民事行為。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無權代理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無權代理包括表見代理和表見代理以外的無權代理。狹義的無權代理僅指表見代理以外的無權代理。在我國,無權代理一般指后者,即狹義的無權代理。無權代理包括三種情況:(1)沒有代理權的代理;(2)超越代理權的代理;(3)代理權終止后而為的代理。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四)表見代理表見代理,是指無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客觀上存在使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情況。且相對人主觀上為善意,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張代理的效力。表見代理實質上是無權代理,是廣義無權代理的一種。《民法典》總則編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有效。表見代理旨在保護相對人的利益,相對人對于表見代理應享有選擇權。相對人既可以按狹義無權代理享有撤銷權,又可以按表見代理接受與本人的民事法律行為,與本人之間發生權利義務關系。法律咨詢背景材料:無業游民阿茂手頭緊張,便想打超市老板阿貴的主意。于是,阿茂對阿貴說他的車擋了自己的車,要求阿貴挪車。把阿貴支走后,自己進了阿貴的超市。這時有人進來買了一條價值300塊錢的煙,誤以為阿茂就是收銀員,便將錢交給了阿茂,阿茂則將這300塊錢裝到了自己的口袋里。要求:請你告訴阿貴他可不可以要求買煙的人承擔這300元的損失?并說明理由。四、訴訟時效(一)訴訟時效概述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經過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權利,依法律規定其勝訴權便歸于消滅的制度。民法上建立訴訟時效制度,目的在于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的穩定,避免時間過長導致舉證困難,同時也有利于督促權利人及時行使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消滅的是一種勝訴權,而不是消滅實體權利。訴訟時效具有強制性,任何時效都由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時效的延長、縮短、放棄等約定都是無效的。《民法典》總則編規定,訴訟時效的期間、計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斷的事由由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無效。當事人對訴訟時效利益的預先放棄無效。(二)訴訟時效期間和起算1.訴訟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2.訴訟時效起算由于訴訟時效的法律后果是消滅權利人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因此,訴訟時效期間的開始時間就直接關系到權利人的切身權益。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三)訴訟時效的中止、中斷和延長1.訴訟時效的中止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進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產生而使權利人無法行使請求權,暫停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因下列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1)不可抗力;(2)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3)繼承開始后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4)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5)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自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滿6個月,訴訟時效期間屆滿。2.訴訟時效的中斷訴訟時效的中斷,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進行中,因發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統歸無效,待時效中斷事由消除后,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起算。《民法典》總則編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訴訟時效中斷,從中斷、有關程序終結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1)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2)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3)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4)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3.訴訟時效的延長訴訟時效的延長,是指人民法院對已經完成的訴訟時效,根據特殊情況而予以延長。這是法律賦予司法機關的一種自由裁量權,至于何為特殊情況,則由人民法院判定。(四)不適用訴訟時效的情形下列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1)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2)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3)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4)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課堂答疑:小結:本次課主要學習了自然人、法人、代理、訴訟時效等相關法律制度。作業1.完成與本次課內容相關的“練一練”、“法律咨詢”、“法務實訓”;2.完成本章的通關自測。教學反饋(注:單元格可合并、拆分)《經濟法》課程單元教學設計方案教師:序號:授課時間授課班級上課地點教學單元名稱第二章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第一節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節個人投資企業的設立課時數2教學目標通過教學,要求學生明確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和特征,掌握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教學重點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和特征教學難點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學情分析示例:教學對象為市場營銷專業普專層次學生,基礎較好,學習能力較強。經過第一學年的學習,學生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但在經濟法律知識方面有待進一步的學習和積累,在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方面有待于進一步訓練和加強,在綜合素養方面也待于進一步提升。教學環境多媒體教室教學方法講授、討論、啟發、案例分析法時間安排教學過程設計導入課程10分鐘,講授65分鐘(其中個人獨資企業法概述30分鐘,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35分鐘,),課堂答疑10分鐘,小結5分鐘。導入新課:案情介紹:某市西河區華晶商行是一家以電腦銷售和維修服務為經營范圍的個人獨資企業。出資人崔某住在西河區,有私房2套。由于經營不善,2003年3月12日,崔某決定解散華晶商行。3月18日,崔某轉讓華晶商行現有資產獲取現金52萬元。此時,華晶商行到期債務達61萬元。華晶商行的債權人劉某、王某、謝某(分別有25萬元、19萬元、17萬元債權,且均為無擔保債權)得到崔某通知后向崔某主張債權。崔某先向劉、王清償44萬元,5月22日,崔某將剩余的8萬元償還給謝某后,以債務人是華晶商行且華晶商行全部資產已用來抵償債務為由,拒絕向謝某清償剩余的9萬元債務。6月2日,謝某向西河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賣崔某的2處住房,并將變賣所得清償本人的債權。想一想:本案中,崔某將剩余的8萬元錢還給謝某后,以債務人是華晶商行且華晶商行全部資產已用來抵償債務為由,拒絕向謝某清償剩余的9萬元債務是否正確?為什么?講授新課:第一節個人獨資企業法概述一、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的法律特征(1)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是一個自然人。而且只能是一個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2)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歸投資人個人所有。這里的企業財產不僅包括企業成立時投資人投入的初始財產,而且包括企業存續期間積累的財產。投資人是個人獨資企業財產的唯一合法所有者。(3)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這是個人獨資企業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說,當投資人申報登記的出資不足以清償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負的債務時,投資人就必須以其個人財產甚至是家庭財產來清償債務。(4)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盡管個人獨資企業可以起字號,并可對外以企業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不能獨立地承擔民事責任,只是自然人進行商業活動的一種特殊形態,屬于自然人企業范疇。三、個人獨資企業法的適用范圍《個人獨資企業法》僅適用于一個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投資所依法設立的企業。外商獨資企業不適用本法,而只能適用外資企業法。第二節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一、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的條件(一)投資人為一個自然人作為投資人的自然人,應滿足的條件是: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③不屬于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人。如: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其他國家公務員等,不得作為投資人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名稱是一企業與其他企業相區別的標志。企業必須有相應的名稱,該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如個人獨資企業的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責任”和“公司”字樣。(三)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一定的資本是任何企業得以存續的重要物質基礎,也是企業營利的重要物質條件,個人獨資企業也不例外。但由于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所以《個人獨資企業法》不要求個人獨資企業有最低注冊資本金,僅要求投資人有自己申報的出資即可。這一規定,便于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有利于個人獨資企業的發展。投資人的出資方式可以是貨幣出資,也可以采取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出資,并作價算出出資額。投資人申報的出資額應當與企業的生產規模相適應。(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是個人獨資企業存續與經營的基本物質條件。至于生產經營場所和生產經營條件的規模、數量等,則根據個人獨資企業的不同情況來確定。(五)有必要的從業人員對于從業人員的具體數額,《個人獨資企業法》并沒有作出具體限定,這主要是考慮個人獨資企業涉及的領域相對廣泛,在立法中對個人獨資企業的從業人員作出具體數額限定,不利于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與發展。素養提升國家公務員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某市紀委監委接到一封檢舉信,反映本轄區某部門分管領導沈某違規經商辦企業的問題。經查,為了逃避組織檢查,沈某假借其大姐的名義注冊公司。通過登記部門調閱該公司注冊登記內檔資料后發現,沈某為公司財務負責人,相關手續也是沈某簽字代辦的。調查組還發現該公司與多家企業存在資金往來,都與沈某個人賬戶“深度捆綁”。最終,沈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全部予以收繳。公務員經商存在隱性入股、幕后操縱等隱形變異問題,查處難度比較大。警示:首先,從職業道德角度來講,國家公務員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職業道德。國家公務員職業道德的核心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公務員的職業道德要以依法執行公務,服務群眾、奉獻社會為主要內容。如果他們從事營利性活動,就不能做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就會破壞公務員與公眾之間的信任,對公務員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其次,從法律角度來講,國家公務員從事營利性活動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比如,根據《國家公務員法》59條的規定,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也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國家公務員承擔國家職責而擁有相應的監督管理權等諸多權力,這些權力是用以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利益的手段,如果他們從事營利性活動,這些權力就可能會被個人用來謀取私利。二、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程序(一)設立申請個人獨資企業的申請人是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投資人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向個人獨資企業所在地的登記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投資人申請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設立申請書。設立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①企業的名稱和住所(個人獨資企業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②投資人的姓名和居所;③投資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④經營范圍。投資人身份證明。(3)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等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申請設立登記的,應當出具投資人的委托書和代理人的合法證明。個人獨資企業不得從事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的業務;從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業務,應當在申請設立登記時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二)登記機關核準登記與企業成立登記機關應當在收到設立申請文件之日起15日內,對符合《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并給予書面答復,說明理由。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為個人獨資企業成立日期。在領取個人獨資企業營業執照前,投資人不得以個人獨資企業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三、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的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分支機構是指個人獨資企業在住所地以外設立的從事業務活動的辦事機構。個人獨資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由投資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支機構經核準登記后,應將登記情況報該分支機構隸屬的個人獨資企業的登記機關備案。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四、個人獨資企業的變更個人獨資企業的變更是指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登記事項發生的變更。如企業名稱、住所、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等方面發生的改變。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在作出變更決定之日起的15日內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課堂答疑:小結:本次課主要學習了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和特征、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條件。作業1.完成與本次課內容相關的“練一練”、“法律咨詢”;2.預習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教學反饋(注:單元格可合并、拆分)《經濟法》課程單元教學設計方案教師:序號:授課時間授課班級上課地點教學單元名稱第二章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第三節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及事務管理第四節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課時數2教學目標通過教學,要求學生掌握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的條件、權利、責任及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方式,明確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情形和清算程序。教學重點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教學難點掌握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清算學情分析示例:教學對象為市場營銷專業普專層次學生,基礎較好,學習能力較強。經過第一學年的學習,學生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但在經濟法律知識方面有待進一步的學習和積累,在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方面有待于進一步訓練和加強,在綜合素養方面也待于進一步提升。教學環境多媒體教室教學方法講授、討論、啟發、案例教學法時間安排教學過程設計導入課程5分鐘,講授70分鐘(其中個人獨資企業事務管理30分鐘,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10分鐘,個人獨資企業清算30分鐘,),課堂答疑10分鐘,小結5分鐘導入課程:復習舊課,導入新課。講授新課:第三節個人獨資企業事務管理一、個人獨資企業事務管理的方式1.投資人自行管理企業事務2.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負責企業的事務管理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應當與委托人或者被聘用人簽訂書面合同,明確委托的具體內容和授予的權利范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應當履行誠信、勤勉義務,按照與投資人簽訂的合同負責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投資人對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職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因為投資人與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之間的關系屬于企業的內部法律關系,由雙方通過簽訂委托或者聘用合同加以確認和規范。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員在對外活動中是代表企業與他人進行交易活動的。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的人員,應當以追求個人獨資企業利益的最大化為最高原則,通過企業的管理活動不斷使企業得以保值和增值。因此,受托人和被聘用的人員不得利用其職務從事任何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投資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個人獨資企業事務的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1)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賄賂;(2)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業財產;(3)挪用企業的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4)擅自將企業資金以個人名義或者以他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5)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6)未經投資人同意,從事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7)未經投資人同意,同本企業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8)未經投資人同意,擅自將企業商標或者其他知識產權轉讓給他人使用;(9)泄露本企業的商業秘密;(10)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二、個人獨資企業的財務管理、勞動管理和社會保險(一)財務管理個人獨資企業應當依法設置會計賬簿,進行會計核算。個人獨資企業應當設立日記賬、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賬三種主要賬簿以及各種必要的輔助性賬簿。(二)勞動管理個人獨資企業招用職工的,應當依法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保障職工的勞動安全,按時、足額發放職工工資。個人獨資企業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三)社會保險個人獨資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個人獨資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為職工繳納上述社會保險費。第四節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和清算一、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是指獨資企業因出現某些法律事由而導致其民事主體資格消滅的行為。個人獨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1)投資人決定解散;(2)投資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無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3)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二、個人獨資企業的清算個人獨資企業的清算是處理解散企業未了結的法律關系的程序。清算結束,進行注銷登記,個人獨資企業才最后消滅。(一)清算方式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由投資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進行清算。(二)通知公告債權人(債權申報)投資人自行清算的,應當在清算前15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無法通知的,應當予以公告。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的應當在公告之日起60日內,向投資人申報其債權。(三)清算順序個人獨資企業解散的,財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①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②所欠稅款;③其他債務。清算期間,個人獨資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目的無關的經營活動。在按上述規定清償債務前,投資人不得轉移、隱匿財產。(四)責任承擔個人獨資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予以清償。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五)注銷登記個人獨資企業清算結束后,投資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并于15日內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注銷登記一旦完成,個人獨資企業即告消滅。課堂答疑:小結:本次課主要學習了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的條件、權利、責任及個人獨資企業的事務管理方式,個人獨資企業的解散情形和清算程序。作業1.完成與本次課內容相關的“練一練”、“法律咨詢”、“法務實訓”;2.完成本章的通關自測。教學反饋(注:單元格可合并、拆分)《經濟法》課程單元教學設計方案教師:序號:授課時間授課班級上課地點教學單元名稱第三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一節合伙企業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節普通合伙企業(一)課時數2教學目標通過教學,要求學生明確普通合伙企業的概念、特征和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條件,了解合伙企業的財產性質和轉讓等內容。教學重點1.普通合伙企業的概念、特征,2.設立條件教學難點普通合伙企業的財產性質學情分析示例:教學對象為市場營銷專業普專層次學生,基礎較好,學習能力較強。經過第一學年的學習,學生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但在經濟法律知識方面有待進一步的學習和積累,在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方面有待于進一步訓練和加強,在綜合素養方面也待于進一步提升。教學環境多媒體教室教學方法講授、討論、啟發、案例教學法時間安排教學過程設計導入課程10分鐘,講授65分鐘(其中合伙企業概述10分鐘,合伙企業特征15分鐘,設立條件和程序25分鐘,合伙企業的財產15分鐘),課堂答疑10分鐘,小結5分鐘。導入新課:案情介紹:張某、李某、王某、馬某四人商議設立一家合伙企業,并簽訂了合伙協議。協議約定張某、李某、王某每人出資10萬元或相當于10萬元價值的實物,馬某以勞務作價10萬元出資。合伙協議還約定了由張某和馬某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對外代表合伙企業,但簽訂買賣合同應經其他合伙人同意,李某和王某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合伙企業設立后,張某擅自以合伙企業的名義與甲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由于超過了合同規定期限合伙企業還沒有交貨,甲公司派人交涉,方知合同的簽訂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企業以此為由拒絕了甲公司賠償損失的要求。想一想:(1)張某、李某、王某和馬某的出資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業法》的規定?為什么?(2)合伙企業可否拒絕甲公司的索賠要求,為什么?講授新課:第一節合伙企業法律制度概述一、合伙企業的概念合伙,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為了共同目的,相互約定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自愿聯合。合伙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合伙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普通合伙企業又分為一般的普通合伙企業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二、合伙企業合伙人的責任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但《合伙企業法》對普通合伙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所謂連帶責任,是指所有的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都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不管自己在合伙協議中所承擔的比例是多少。一個合伙人不能償還對外債務時,其他合伙人都有清償的責任,但是當某一個合伙人償還的債務超過自己應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所謂無限責任,是指所有的合伙人不以其向合伙企業投入的資金和合伙企業所有的全部資金為限,而是以合伙人自己所有的財產對債權人承擔清償責任。三、合伙企業的法律特征(1)從組織形式上看,合伙企業是契約式組織。合伙企業成立的法律基礎是合伙協議。(2)從責任形態上看,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3)從人員結構上看,合伙企業人員結構相對穩定,普通合伙人變動不自由。這體現了合伙企業的人合性特征。(4)從繳納所得稅上看,合伙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合伙企業以每一個合伙人為納稅義務人。合伙企業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第二節普通合伙企業一、普通合伙企業的概念普通合伙企業,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依法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二、普通合伙企業設立的條件(一)有兩個以上合伙人合伙人應當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的,應當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二)有書面合伙協議合伙協議是全體合伙人經過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的、確立其權利義務關系的契約。合伙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2)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3)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4)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5)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6)合伙事務的執行;(7)入伙與退伙;(8)爭議解決辦法;(9)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10)違約責任。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三)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合伙企業是一種營利性組織,合伙人繳付出資是其從事營利性活動所必須具有的經濟基礎。合伙人的出資構成合伙企業財產中的原始部分,它反映了合伙企業的經濟實力和經營規模,關系到合伙企業的資信。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合伙人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合伙人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四)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普通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普通合伙”字樣。(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三、普通合伙企業財產(一)合伙企業財產的構成合伙人的出資、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二)合伙企業財產的性質合伙企業屬于非法人組織,不享有獨立的法人財產。合伙企業的財產不屬于合伙企業獨立所有,而是為全體合伙人共同共有,具有共有財產的性質。合伙企業財產共同共有的性質決定了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對于全部合伙財產不分份額地、平等地享有所有權,全體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的財產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除非合伙人退伙。(三)合伙企業財產的轉讓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課堂答疑:小結:本次課主要學習了合伙企業的概念,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合伙企業的財產性質、轉讓和利潤分配等相關法律規定。作業1.完成與本次課內容相關的“練一練”、“法律咨詢”;2.預習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對外代表權和債務清償以及入伙和退伙。教學反饋(注:單元格可合并、拆分)《經濟法》課程單元教學設計方案教師:序號:授課時間授課班級上課地點教學單元名稱第三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一節合伙企業法律制度概述第二節普通合伙企業(二)課時數2教學目標通過教學,要求學生明確普通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掌握合伙企業的對外代表權、入伙和退伙等內容。教學重點普通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教學難點1.對外代表權;2.退伙學情分析示例:教學對象為市場營銷專業普專層次學生,基礎較好,學習能力較強。經過第一學年的學習,學生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但在經濟法律知識方面有待進一步的學習和積累,在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方面有待于進一步訓練和加強,在綜合素養方面也待于進一步提升。教學環境多媒體教室教學方法講授、討論、啟發、案例教學法時間安排教學過程設計導入課程5分鐘,講授70分鐘(其中,普通合伙企業事務執行25分鐘,合伙企業的對外代表權20分鐘,入伙和退伙25分鐘),課堂答疑10分鐘,小結5分鐘。復習提問,導入新課:講授新課:五、普通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是指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及對內對外關系中事務處理的活動。合伙企業不設立專門的權力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只能賦予每個合伙人對合伙企業事務管理的平等權利。每個合伙人都有權參與合伙企業事務的決策、執行和監督。(一)合伙企業事務的決議規則1.一般事項的表決(多數決)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伙人1人1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2.重大事項的表決(全票決)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方式1.共同執行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這就意味著,原則上每個普通合伙人均可執行合伙企業事務。2.部分合伙人執行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三)合伙企業事務的監督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由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四)合伙人行為的限制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五)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1.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順序普通合伙企業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順序如下:①約定優先。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②協商確定。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③實繳比例。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④平均。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2.禁止規定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如果有此類約定的,該約定無效。因為這種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的行為,其實質是吞并其他合伙人的合法利益。這種行為在古羅馬法被稱為“獅子合伙”。練一練韓某與路某各出資5萬元設立了甲面條廠(普通合伙企業),其經營狀況相當好。路某見有錢可賺,遂又與劉某各出資15萬元設立了乙面條廠(普通合伙企業)。由于乙面條廠的規模大,并且是流水線生產,成本更低,因此不久就占據了當地大部分的市場份額,導致甲面條廠幾乎處于停產狀態,給韓某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而路某卻從乙面條廠獲得了豐厚的利潤。【思考】你認為路某的做法合法嗎?并請說明理由。六、普通合伙企業的對外代表權及債務清償(一)對外代表權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可以取得合伙企業對外代表權的合伙人,主要有以下3種情況。(1)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的,全體合伙人都有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即全體合伙人都取得了合伙企業的對外代表權。(2)由部分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只有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那一部分合伙人有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而不參加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則不具有對外代表合伙企業的權利。(3)由于特別授權在單項合伙事務上有執行權的合伙人,依照授權范圍可以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在取得對外代表權后,可以以合伙企業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在其授權范圍內實施法律行為。這種行為對合伙企業有法律效力,由此而產生的收益應當歸合伙企業所有,成為合伙財產的來源;由此帶來的風險,也應當由合伙人承擔,構成合伙企業的債務。合伙企業對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以及對外代表合伙企業權利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債務清償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當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七、普通合伙企業的入伙與退伙(一)入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業并取得合伙人資格的行為。1.入伙條件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2.入伙的法律后果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合伙人的資格。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二)退伙退伙是指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退出合伙企業,與其他合伙人脫離關系,從而喪失合伙人資格的行為。1.自愿退伙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一般需要正當理由。自愿退伙又可以分為在合伙協議中“約定合伙期限”和“未約定合伙限”兩種情形。約定合伙期限的情形。合伙協議約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②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④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2)未約定合伙限的情形。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2.法定退伙法定退伙指直接根據法律的規定而退伙。法定退伙又可分為當然退伙和除名退伙。(1)當然退伙。是指發生了某種客觀情況而導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①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③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④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⑤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2)除名退伙。也稱開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現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決議將該合伙人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③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④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3.合伙人退伙后責任的承擔合伙人退伙后并不能解除對于合伙企業既往債務的連帶責任,也就是說,退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素養提升合伙企業如何保持合伙人之間的互信關系?合伙企業的成功與否,往往取決于合伙人之間是否能夠維護穩定且充滿信任的關系。信任,作為合作的基石,對于決策的迅速以及企業長遠發展都至關重要。然而,信任的建立與維護并非易事,它要求合伙人在合作的各個方面展現出透明、公正、誠實和尊重的態度。首先,構建互信的基礎在于制定一份詳盡而明確的合伙協議。其次,維護互信關系的關鍵在于建立有效且透明的溝通機制。再次,公平的利益分配機制對于維護合伙人之間的信任至關重要。最后,共同的價值觀和目標也是增強合伙人之間信任的另一重要因素。課堂答疑:小結:本次課主要學習了合伙企業的概念,普通合伙企業的設立,合伙企業的財產性質、事務執行、入伙與退伙等相關法律規定。作業1.完成與本次課內容相關的“練一練”、“法律咨詢”;2.預習有限合伙企業及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教學反饋(注:單元格可合并、拆分)《經濟法》課程單元教學設計方案教師:序號:授課時間授課班級上課地點教學單元名稱第三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三節有限合伙企業第四節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課時數2教學目標通過教學,要求學生明確有限合伙企業的概念和特征,掌握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條件及合伙企業的解散情形和清算程序。教學重點1.有限合伙企業的概念和特征;2.有限合伙企業和普通合伙企業的區別教學難點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學情分析示例:教學對象為市場營銷專業普專層次學生,基礎較好,學習能力較強。經過第一學年的學習,學生具備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但在經濟法律知識方面有待進一步的學習和積累,在運用經濟法律知識解決工作和生活中實際問題的能力方面有待于進一步訓練和加強,在綜合素養方面也待于進一步提升。教學環境多媒體教室教學方法講授、討論、啟發、案例教學法時間安排教學過程設計導入課程5分鐘,講授70分鐘(其中有限合伙企業的概念和設立條件20分鐘,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15分鐘,有限合伙人的權利、入伙退伙和轉伙15分鐘,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20分鐘),課堂答疑10分鐘,小結5分鐘。導入新課:復習前課,導入新課。講授新課:第三節有限合伙企業一、有限合伙企業的概念及法律適用(一)有限合伙企業的概念有限合伙企業,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組成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的營利性組織。有限合伙企業的法律適用在法律適用中,凡是《合伙企業法》中對有限合伙企業有特殊規定的,應當適用《合伙企業法》中對有限合伙企業的特殊規定。無特殊規定的,適用有關普通合伙企業及其合伙人的一般規定。二、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條件(一)有2個以上50個以下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業由2個以上50個以下合伙人設立,其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二)有特定的企業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字樣。有限合伙企業是一種營利性組織,有生產經營場所,其生產經營才能正常進行,也才便于國家有關部門對其經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三)有書面合伙協議有限合伙企業的合伙協議除載明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的事項外,還應當載明下列事項:(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2)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的條件和選擇程序;(3)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4)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轉變程序。(四)有實際繳付的出資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三、有限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一)有限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二)禁止有限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三)有限合伙企業利潤分配與虧損分擔有限合伙企業不得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從原則上來說,部分合伙人不得獨享有限合伙企業全部利潤,但允許合伙協議作出例外的規定。《合伙企業法》未對虧損分擔作出規定,意味著有限合伙企業虧損的分擔適用與普通合伙企業相同的規則,即合伙協議不得約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四)有限合伙人的權利(1)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2)有限合伙人可以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與普通合伙人不同,有限合伙人一般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普通合伙人如果禁止有限合伙人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應當在合伙協議中作出約定。四、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清償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應先以合伙企業的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合伙企業債務時,由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五、入伙、退伙和轉伙(一)入伙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二)退伙1.當然退伙的情形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1)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3)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有限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合伙人喪失該資格;(4)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2.退伙后的責任承擔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三)轉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應轉為普通合伙企業。練一練某年,李帥帥、張團團、王香香、趙樂樂共4人投資設立一家從事貿易活動的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約定了以下事項:(1)李帥帥以現金5萬元出資,張團團以房屋作價8萬元出資,王香香以勞務作價4萬元出資,趙樂樂以現金10萬元出資。(2)趙樂樂為普通合伙人,李帥帥、張團團、王香香均為有限合伙人。(3)合伙企業的事務由王香香和趙樂樂執行,李帥帥和張團團不執行合伙事務,也不對外代表合伙企業。(4)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財產份額時,不需要經過其他合伙人同意。【思考】(1)有限合伙人王香香以勞務作價出資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規定?(2)合伙事務執行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3)關于合伙人轉讓出資的約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第四節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一、合伙企業的解散合伙企業的解散是指合伙企業因某些法律事實的發生而使合伙歸于消滅的行為。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1)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2)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3)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30天;(5)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6)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合伙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二、合伙企業的清算合伙企業解散的結果是合伙企業終止,但從合伙企業宣布解散到最后終止有一個過程,這個過程就是對合伙企業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解決合伙企業與債權、債務人的關系及合伙人的關系。(一)清算人的確定清算人的確定分為3種情況:(1)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2)不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其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15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3)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二)清算事務(清算人的職責)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1)清理合伙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2)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事務;(3)清繳所欠稅款;(4)清理債權、債務;(5)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6)代表合伙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三)通知、公告債權人(債權申報)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10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人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四)清償順序與剩余財產分配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①所欠的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②所欠稅款;③所欠債務。合伙企業財產按上述順序清償后仍有剩余的,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五)注銷登記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六)合伙企業注銷后的債務承擔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七)合伙企業的破產清算合伙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償。合伙企業依法被宣告破產的,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企業與有限合伙企業的區別課堂答疑:小結:本次課主要學習了有限合伙企業的設立,有限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有限合伙企業的入伙、退伙和轉伙,合伙企業的解散和清算等法律規定。作業1.完成與本次課內容相關的“練一練”、“法律咨詢”、“法務實訓”;2.完成本章的通關自測。教學反饋(注:單元格可合并、拆分)《經濟法》課程單元教學設計方案教師:序號:授課時間授課班級上課地點教學單元名稱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節公司法律制度概述課時數2教學目標通過教學,要求學生明確和掌握公司的概念、特征,了解公司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理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登記制度。教學重點1.公司的概念、特征;2.公司登記制度教學難點1.公司人格否認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市場投訴處理管理制度
- 制造行業設備管理制度
- DB62T 4461-2021 小麥品種 隴紫麥2號
- 蟲災治理方案(3篇)
- 宗祠修繕募資方案(3篇)
- 政協2022工作報告
- 物業資產利用方案(3篇)
- 智能社區標準商品房租賃服務協議
- 成都離婚協議書模板與婚后財產分割監督合同
- 草莓苗綠色種植技術引進與推廣合同
- 第六章+平面向量及其應用+小結 高一下學期數學人教A版(2019)必修第二冊
- 2024年山東省聊城市冠縣中考一模英語試題(原卷版)
- 山東省青島市平度市2024屆中考二模語文試題含解析
- 國開可編程控制器應用形考實訓任務六
- 周志華-機器學習-Chap01緒論-課件
- 電力儲能用鋰離子電池
- 華為MPR+LTC項目項目總體方案+P183
- 自然資源調查監測技能競賽理論考試題庫大全-中(多選題)
- 水質監測服務水質自動監測系統運行維護方案
- 小學生創新大賽創新設計案例
- MOOC 斷層影像解剖學-山東大學 中國大學慕課答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