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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招標代理管理方案

目錄

第一部分招標代理工作內容.......................................................1

一、簽訂招標代理合同階段.........................................................1

二、招標登記、接受投標報名階段...................................................1

三、資格預審階段..................................................................1

四、招標階段.....................................................................19

五、合同簽署階段................................................................48

六、資料移交階段................................................................48

第二部分****項目招標工作建議書................................................49

一、總承包單位招標..............................................................49

二、監理招標....................................................................51

三、裝修工程招標................................................................51

四、材料設備招標方式............................................................53

第三部分擬派到本項目人員情況表................................................55

一、項目負責人簡歷表............................................................55

二、項目部專業工程師簡歷表......................................................57

三、項目部組織機構圖及崗位職責..................................................58

項目部組織機構圖.........................................................58

項目部崗位職責...........................................................58

第四部分****項目招標服務工作保證措施.........................................59

第五部分需要業主配合的工作....................................................60

第六部分施工、監理招標代理服務時間安排表.....................................62

第一部分招標代理工作內容

一、簽訂招標代理合同階段

委托招標代理的項目在進行招標登記時必須提供招標代理合同,這是委托招標代理項目開

展的基礎。

二、招標登記、接受投標報名階段

招標登記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審批部門下發的審批立項文件;

(2)資金落實情況;

(3)建設單位及招標代理單位資料;

(4)招標代理合同;

三、資格預審階段

招標代理機構在此環節的工作:編制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備案,制定相關評審

表格,接受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抽取資格預審評審專家,組織資格預審申請文件評審、確定

合格投標申請人,編制資格預審評審報告并報相關部門備案。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招標投標法》第十八條規定,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項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標公告或者投

標邀請書中,要求潛在投標人提供有關資質證明文件和.業績情況,并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

審查;國家對投標人的資格條件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C招標人不能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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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潛在投標人是指知悉招標人公布.的招標競爭的供應商或承包商。)。對潛

在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既是招標人的一項權利,也是大多數招標活動中經常采取的一道

程序。這個程序,對保障招標人的利益,促進招標投標活動的順利進行,具有重要意義。

一、資格預審評審辦法的分類及其適用

資格預審評審辦法如同評標辦法的重要性一樣,是資格預審活動中的重要文件,是招標人

資格預審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指導投標申請人準備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和

資格預審評審委員會進行資格預審評審活動的最重要的依據性文件。

招標人發出的資格預審文件應當載明資格預審評審辦法。資格預審評審辦法一般分為綜合

定量評審法和綜合定性評審法。

綜合定量評審法是指根據招標工程的性質、特點和要求設定評審因素及其相應的評審標準

和量化分值,資格預審評審委員會依據評審標準進行量化評分,并依照量化評分結果確定合

格投標候選人或合格投標人的方法。招標人擬限制投標人數量的,按照排序確定擬選數量的

投標人;招標人不限制投標人數量的,高于資格預審合格分數線的投標申請人為投標人。綜

合定量評審法并不意味著所有評審因素都需要進行量化評審,投標申請人的企業資質等級、

項目經理資質等級、企業注冊資本金、企業是否處于正常生產經營狀態等構成投標人法定投

標條件的因素只進行定性評審。

綜合定性評審法是指根據招標工程的性質、特點和要求設定評審因素,對評審因素以必要

合格條件標準和附加合格條件標準的形式予以表現,并就每項評審因素設定合格標準。資格

評審委員會評審投標申請人是否滿足合格條件標準,滿足合格條件標準的投標申請人均允許

參加投標。

招標人擬通過資格預審限制投標人數量的,應當采用定量評審的辦法,按照擇優原則選擇

確定規定數量的投標人;招標人不限制投標人數量的,可以采用定性評審或定量評審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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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脩定投標人。

二、資格預審評審辦法應當包括的內容

根據招標投標法規定的公開性原則,資格預審評審辦法應當載明詳細的資格預畝的評審程

序、內容、方法、標準和條件等。資格預審評審辦法的內容除了要符合現行有關法規的規定

外,還要遵循科學性原則,緊密圍繞資格預審活動是考核投標申請人投標資格的合法性和履

約能力的根本目的,合理和科學地設立相應的評審標準和條件。除了評審內容以及標準和條

件的設立要切合資格預審的特點之外,資格預審評審辦法的編制原則應當與法律法規對評標

辦法的要求一致。

三、資格預審評審辦法一般分下列六個章節編寫:

1、總則

總則主要是界定:

(1)評審辦法編制依據

(2)評審的原則。該原則應當與評標辦法的原則一致,即公正、公平和科學、擇優;

(3)評審辦法的適用范圍。一般均表述為僅適用于擬招標項目的資格預審的評審;

(4)評審委員會的組成和產生辦法。主要有兩種選擇,一是政府投資或政府投資占

控股地位的項目,評審委員會由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注:資格預審評審辦法

中預先分別明確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的數量),全部成員均從市評標專家庫隨機抽取產

生,成員總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具體數量在資格預審評審辦法中預先明確;二是國有資

金投資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以及非政府投資的國家或市重點工程,評審委員會由招標

人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和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總數為五人以上單數,招

標人代表不超過評審委員會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不少于成員總

數的三分之二,兩者數量均應在評審辦法中預先明確,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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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評標專家庫隨機抽取產生;

(5)投標人數量及確定投標人的原則。對限制投標人數量的,投標人數量應當表述

為在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官公告中已經公開的具體數量,對具體招標項目,不應當出現不

少于多少數量的措辭,比較準確的表述之一是當:“合格投標人數量多于七家時,按擇優

原則選擇七家投標人參加投標”;確定投標人的原則可以是山評審委員會推薦規定數量的

合格投標候選人(例如:可以比擬選投標人數量放大一倍),也可以由招標人授權評審委

員會直接確定規定數量的合格投標人;為防止出現排名靠前的合格投標人自愿放棄投標

資格,比較穩妥的辦法是由評審委員會將所有經過符合性評審、具備投標所需的法定資

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按照定量評審(評分)結果由高到低排序,提交給招標人。投標

候選人或投標人的選擇均應遵循擇優的原則,按照評審結果由高到低排序確定;侯選投

標人或投標人放棄投標資格的,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竹面形式的放棄投標資格的承諾,15

面承諾需加蓋其法人公置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的簽名;招標人可依照投標候選人

排序,依次遞補排名在后的投標候選人作為投標人。不限制投標人數量的,所有符合資

格預審評審合格標準的投標申請人均應允許參加投標;

(6)資格預審活動的保密和紀律要求。參與資格預審活動的所有人員均不得透漏資

格預審評審的任何情況;

(7)評審活動的場所以及行政監督管理單位。

(8)招標人認為有必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2、評審的程序和內容

詳見下文第四和第五部分的內容。

3、評審的標準和條件

詳見下文第六部分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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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評審報告和合格投標人的確定及通知

評審報告詳見第五部分中的相關內容,市標辦制訂的《資格預審情況書面報告》(表

3-4)是評審報告的組成部分,反映評審委員會評審的最終結果,應當根據該表格備注中

的要求填寫完成。

合格投標人確定的原則見本部總則部分中的相關內容。合格投標人確定后,招標人

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合格投標人,通知中應同時明確招標文件獲取的時間、地點和方式。

招標人還應當以書面方式通知其他未通過資格預審的投標申請人。

5、附則

主要是相關的名詞定義、投訴和爭議解決途徑和辦法、重新進行資格預審的情形、

評審辦法的解釋權以及招標人認為有必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6、附表

包括評審標準和條件的列表以及評審委員會評審需用的表格和格式,表格的格式應

當參照當前已經比較成熟的評標辦法的列表和表格格式設立。

四、評審程序的設立

評審委員會應當根據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評審標準和方法,對資格預審申請書進行系統的

評審和比較。資格預審文件中沒有規定的標準和方法不得作為評審的依據。評審程序一般可

分為:

資格預審評審準備工作;

初步評審一符合性和完整性評審(包括拒絕投標申請條件的判定);

詳細評審之一:必要合格條件評審;

詳細評審之二:附加合格條件評審;

匯總評審結果并完成評審報告(推薦投標候選人或者直接確定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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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個評審程序對應的評審內容見下文。需要說明的是,在詳細評審階段,在不影響公正、

公平原則的前提下,評審委員會可以就投標申請人對其資格預審文件中存在的矛盾、模糊、

含義不清之處啟動質疑程序,要求投標申請人進行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并在資格預

審評審辦法中明確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程序。澄清、說明和補正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且

不得超出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的范圍或者改正其實質性錯誤使其通過資格預審。

評審委員會不得向投標申請人提出帶有喑示性或誘導性的問題,或者向其明確資格預審申請

書(或申請文件)中的重大遺漏和實質性錯誤。

五、評審內容的界定

評審的內容應結合評審程序以及評審標準和條件進行相應說明,一是要明確各人程序,也

即各個階段,評審委員會需要完成的工作內容;二是要說明工作完成的標準;三是要對各項

評審標準和條件進行定性和定量(應當盡可能對標準和條件進行量化)的說明。各個評審階

段一般的工作內容如下:

1、資格預審評審準備工作

(I)、推舉評審委員會主任;

(2)、資格預審文件和資格預審評審辦法的學習;

(3)、評審表格的準備;

(4)、其他與資格預審評自有關的重要信息和數據等的準備(如:在條件成熟時,評審委

員會在開始評審前可以直接登錄相關政府部門的網站查詢企業的不良行為記錄情況)。

2、初步評審一符合性和完整性評審

根據資格預審評審辦法中載明的評審因素、條件和標準,主要審查投標申請人獲取資格預

審文件和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的時效性,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的

密封的符合性,申請書(或申請文件)包括所附證明資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實有效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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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的內容。符合性和完整性評審的標準和條件的設立見下文第六部分。

3、拒絕投標申請條件的評判

根據資格預審評審辦法中載明的拒絕投標申請的條件,在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階段對照評

判C投標申請人或其投標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中出現規定的應當拒絕其投標申請

的情況的,應當拒絕其投標申請。在初步評審階段被拒絕的投標申請人,不得進入詳細評審。

在詳細評審階段被拒絕的投標申請人,不得進入后續的評審,也不得被列為投標候選人或投

標人。

可以設定為拒絕投標申請條件的情形參見第六部分。

4、詳細評審

通過初步評審的投標申請人進入詳細評審。詳細評審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必要合格條件部

分的評審,主要評審上文已經提及的內容,即是對投標申請人法定投標資格的評審,主要是

審查投標申請人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對企業資質和項目經理資質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其

他強制性標準,是否處于正常的生產經營狀態等情況。不管是采用定量評審法,還是采用定

性評審法,該部分評審均只進行定性評審,任何一項評審項目不合格即可拒絕其投標申請;

二是附加合格條件的評審,主要是針對投標申請人的履約能力設立評審項目進行評審,一般

包括投標申請人財務狀況、人力資源狀況、機械設備、管理體系等各個方面。實行定性評審

法的,主要是體現招標人結合招標項目特點,對合格投標人的具體要求,實行定量評審法的,

此部分可以方便評審委員會排出投標中請人作為投標候選人的排名次序,體現擇優選擇的原

則C附加合格條件可以根據項目的具體特點和招標人的要求設定相應的評審內容。評審的條

件和標準的設立參見下文第六部分的內容。

5、匯總評審結果并完成評審報告

(1)、評審委員會完成評官后應當對評審結果進行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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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復核評審結果、編制并向招標人提交書面評審報告;

(3)、評審報告應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1)、評審的標準和辦法;

2)、對各申請書(或申請文件)評審和比較意見;

3)、取消投標申請的情況說明;

4)、經評審的投標候選人的排序或符合條件的投標人名單;

5)、澄清、說明、補正事項紀要等。

(4)、評審報告應當由資自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字。對評審結論持有異議的評審委員會成員

可以書面形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評審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審報告上簽字且不陳述其不

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審結論。評審委員會應當對此作出書面說明并記錄在案;

(5)、根據評審情況向招標人推薦合格投標人,或者根據招標人授權直接確定合格投標人。

六、評審標準和條件的設立

評審標準和條件的設立要結合上文界定的評審內容,突出資格預審活動的根本目的是審核

投標申請人投標資格的合法性和履約能力。標準和條件應當同時界定投標申請人以聯合體身

份參加資格預審的相關規定。

以下意見針對的是定量評自法,采用定性評審法的,其標準和條件的設立應當遵循同樣的

原則,只是將評分標準改為盡可能量化的合格標準,如不良行為記錄,可以設定為有2個以

下者為合格,或者根據不良行為的性質和數量設定合格標準;但是,采用定性評審法評審的,

附加合格條件的設立應當明確一個總的合格標準,如:可以約定60%以上附加合格條件合格

的投標申請人為合格投標人;值得注意的是,在投標申請人符合法定投標資格條件的情況下,

附加合格條件的總合格標準不應過高,評審條件也不宜過多,以避免排斥潛在投標人。

(一)、初步評審的標準及條件(符合性和完整性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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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是否在招標公告規定的報名投標的截止時間前報名投標;

投標申請人是否在招標公告或招標人書面通知規定的時間和方式獲取資格預審又件;

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是否在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截止時間前提交;

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又件)的格式和內容是否符合濱格預審文件的規定;

資格預審申請代(或申請文件)中的輔助證明資料是否符合資格預審文件的要求;

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的裝訂或密封是否符合資格預審文件的要求(注:設定此

項評審條件的,應注意兩點,一是資格預審文件中應界定清楚裝訂的要求,此要求應當是為

了方便評審委員會評審時對各個投標申請人申請書(或申請文件)的閱讀和查找的目的;二

是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在接收申請人遞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時,應當場驗

證密封情況,并如實在資格預審申請書遞交簽收表中記載,同時在向相關申請人出具的收條

中記錄有關密封檢查情況,評審委員會應根據資格預審申請竹遞交簽收表的記錄進行評審,

如發現有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密封有損壞情況,應立即停止評審工作,通知相關

申請人到場核對申請書(或申請文件)完好情況,同時報告監管人員);

申請人致函是否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要求簽字和/或蓋章的;

以聯合體形式申請投標未附聯合投標協議或者聯合體中有成員又單獨或參加另一個聯合體

申請同一項目投標的;

招標人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約定的其他標準和條件?;

未通過初步評審不得進入詳細評審。

(二)、拒絕投標申請條件的設定

招標人可以根據招標工程的實際情況,在資格預審文件中對實質性要求或者不實質性響應

即被拒絕的事項進行約定,對所有這類約定以醒目的方式進行標識,旦在拒絕投標申請條件

中作對應列示。本著“慎重拒絕”的原則設定拒絕投標申請條件,在評審辦法中集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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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的拒絕投標申請條件必須嚴格執行。

拒絕投標申請的條件一般包括以下情形:

1、未按規定時間和方式獲取資格預審文件的;

2、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3、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未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要求裝訂或密封的;(設定此項條

件的,應注意上文關于裝訂和密封的備注說明)

4、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中有關材料弄虛作假的;

5、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未按照資格預審又件要求提交有關材料的公證書的;

6、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無投標申請人蓋章并無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

字和公章的;

7、資格預審申請竹(或申請文件?)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遺漏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

辨認的;

8、以聯合體身份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再行獨立申請投標或加入其他聯合體申請投標的;

9、聯合體申請資格預審未附共同投標協議、未指定聯合體參加資格預審的牽頭人、無所有

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的;

10、以他人名義申請投標的;

11>與其他投標申請人串通、或與招標人串通申請投標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強制性規定的;

13、拒不按照要求對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進行澄清、說明或者補正的;

14、不符合資格預審文件口規定的實質性要求的;

15、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的;

16、在最近三年內有騙取口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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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招標人的任何不具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或者為招標項目的前期準備或者

監理工作提供設計、咨詢服務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屬機構(單位)申請投標的;

18、與招標項目已確定的監理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的;

19、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情形。

(三)、詳細評審的標準和條件

詳細評審的標準和條件主要根據評審辦法中詳細評審階段應評審的內容進行設定,與評審

內容相對應,標準及條件可以文字說明或表格的形式予以表現。需要強調的是,能夠量化的

標準必須進行量化,無法精確量化的,例如:對優、良、中、差或合理、不合理等的定性性

質的標準,必須給予詳細的標準說明,對優、良、中、差或合理、不合理等進行定義,盡可

能地限制評審委員會自由裁量的空間。

1、必要合格條件。是法律、法規等規定必須滿足的必要條件,只進行定性評審,只要有一

項不滿足,其投標資格將被拒絕。必要合格條件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企業營業執照。必須是合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由申請人提供加蓋法人公章的復印件予以證明,地方工商部門年審有特別規定的,應提供相

關政策文件復印件,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招標人可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設定提供合法公證機關

出具的公證書的要求。

(2)企業資質等級。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能夠滿足承攬招標項目所需的最低企

業資質等級標準(含)以上資質的有效資質證書。由中請人提供加蓋法人公章的復卬件予以

證明,在極特殊的情況下,招標人可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設定提供合法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

的要求。

(3)注冊資本金。不少于建設部企業資質等級標準文件規定的最低金額,對施工招標項目,

非特級企業的注冊資本金不低于擬招標項目預計標的金額的五分之一。證明材料為企業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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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照,無須重復提交。

(4)項目經理資質等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符合招標公告或資格預審公告中規定

的最低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資質等級標準(含)以上資質的有效資質證書。由申請人提

供加蓋法人公章的復印件予以證明,招標人可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設定提供合法公證機關出具

的公證竹的要求。

(5)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招標項目應當要求申請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

產許可證。(須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由申請人提供加蓋法人公章的復印件予以證明,在

極特殊的情況下,招標人可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設定提供合法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的要求。

(6)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由申請人出

具加蓋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承諾書證明,招標人可要求承諾書附有經過合法

公證機關對承諾書內容進行公證的公證竹。

(7)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安全問題。由申請人出具加

蓋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承諾書證明,招標人可要求承諾書附有經過合法公證

機關對承諾書內容進行公證的公證書。

(8)招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約定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參照上述原則提出明

確的和合理的要求。

2、附加合格條件。是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特點和自己的要求,切合資格預審的目的設立的

附加條件,評審因素的設定及其標準和條件應當緊密圍繞審核投標申請人的履約能力這一核

心目的。在實行定性評審法時,需要載明合格標準,在實行定量評審法,應當載明各個評審

因素的評審標準、量化分值和權重,評審因素一般應當實行百分制評審(招標人不限制投標

人數量,又實行定量評審法的,應當在評審辦法中明確一個合格分數線,如:60分以上為合

格)。具體標準、條件、分值及權重應當參考下列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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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人力資源(權重0.20-0.30,分值20分-30分,視項目具體情況而定,下同)

(1)、企業組織機構、人員情況。企業是為項目實施提供后方支持的基地,還能夠反映企

業實施項目的可投入技術和管理人員的資源情況,一般可從組織機構、員工總數、項目經理

(建造師)總數、高級職稱技術管理人員總數、中級職稱技術管理人員總數、技術工種人員

總數等方面設定分值并明確相應的評審標準,趨勢應當是越多越好,分值可以占該部分總分

值的15%-20%;

(2)、擬派項目經理。項目經理是項目成敗的關鍵人員,是人力資源部分審核的重點,可

以從項目經理學歷、項目經理技術職稱、項目經理工作年限、項目經理同類工程施工經歷等

方面設定分值和評審標準,學歷和職稱應當鼓勵高的,工作年限應當鼓勵更有經驗的,同類

工程業績應當鼓勵多的,考核項目經理工作年限以近10年為宜,分值可以占該部分分值的30%

左右;

(3)、擬派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副經理(如:專業安裝經理)和合同經理。這三個崗位

對項目能否成功實施也具有比較重要的作用,可從職稱、學歷、經歷、工程業績情況等方面

設定分值并明確相應的評審標準,具體原則同項目經理部分的原則一致,分值可以占該部分

分值的30%左右;

(4)、項目經理部人員構成情況。合理的人員搭配可以使項目經理部保持較高的工作效率

和工作質量,可從項目經理部高級職稱數量、中級職稱數量、專業技術人員數量、其他管理

人員數量等方面設定分值并明確相應的評審標準,一般應當鼓勵呈“腰鼓”形比例的人員搭

配,分值可以占該部分分值的10%左右。

以上涉及人員學歷、職稱、業績等方面的證明材料,招標人可以結合實際提出要求,以有

效防止偽造虛假資料的情況出現,學歷和職稱可以要求提供證書復印件并要求提供合法公證

機關出具的公證書,項目經理業績可以要求提供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核驗單、業主的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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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和企業的任命文件等能夠有證明力的文件的復印件并附上由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其真

實性的公證書,其他人員的業績證明材料可以結合實際情況設定相應的要求。

同類工程施工業績一般是指結構形式、使用功能等基本類似,建筑規模基本相等或以上的

工程,招標人在評審辦法中應當根據這一原則進行“同類工程”的定義,不符合要約習慣的

定義很容易被理解為是傾向于某個或某些投標申請人,而且,也只有同類工程業績才有助于

成功經驗的推廣和失敗教訓的汲取。

B、財務狀況。(權重0.20,分值20分左右)該部分標準和條件的設立需要財務專業人員

的指導,以下意見僅作為一般原則,不代表每一個指標都必須納入評審范圍:

(1)、凈資產(貨幣資金)。企業凈資產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業獲得生產流動資金的能力和

企業實力,可結合招標項目預計標的金額設定標準和分值,一般而言,在有正常的預付款和

工程款支付的情況下,施工項目的承包人仍需要投入合同總價10-15%左右的自有資金用于項

目周轉性生產流動資金,評價標準應當結合該理論設定最高得分的標準,盡管凈資產額度越

大越有利于保障項目的生產流動資金,但不能簡單地理解為額度越高分值越高*分值可以是

該部分分值的40%左右;證明材料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近三年經過合法審計機構審計的以及

經過合法公證機構公證的資產負債表;凈資產以近三年的平均值為準;

(2)、資產負債率。該財務指標反映申請人的綜合償債能力,過高或過低都是天太正常的

情況,一般在85%左右時,綜合償債能力最理想,分值可以是該部分分值的20%左右,證明

材料同凈資產;“算公式:資產負債率=負債總額/資產總額,比值以近三年的平均值為宜;

(3)平均貨幣資金余額和主營業務收入的比值。該財務指標可以更直接地反映申請人是否

有能力投入招標項目合同額的10-15%左右的自有資金,該比值在10-15%左右時最理想,證明

材料除資產負債表外,還有企業近三年的損益表,也應經過審計和公證,并附上審計證明和

公證書,分值可以是本部分值的10%左右;計算公式:平均貨幣資金余額二(期初貨幣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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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貨幣資金)/2,比值以近三年平均值為宜;

(4)資信情況(授信額度)。資信情況的好壞反映企業財務經營狀況和企業獲得銀行信貸

資金的能力,能夠判定申請人是否能夠出具招標項目可能要求的履約擔保。可從是否有資信

證書及資信證書的等級、授信額度(尤其是其中的貸款額度)、已經使用的額度、授信余額等

方面設定分值并明確相應的評審標準,有證巾、等級越高、授信額度越大分值越高,但也要

有一個合理的限度,分值可以是該部分分值的20%左右;證明材料可以是經過合法公證機關

公證的資信等級證書復印件和銀行給予的授信額度(貸款額度)和已經使用的額度的書面文

件并附有合法公證機構的公證書。招標人也可以在該項目評審中直接就是否能夠提供規定額

度的履約擔保設立評審標準(履約擔保的額度要明確),其證明材料可以是經過公證的銀行、

專業擔保機構或保險公司開具的給予開具規定保函的承諾。

C、機械設備(權重0.20-0.30,分值20分-30分)

(1)、自有機械設備情況。自有機械設備是反映申請人實力的因素,可從申請人自有施工

機械設備、尤其招標項目必須具備的機械設備,機械設備的完好率等情況設定分值并明確相

應的評審標準,證明材料可以是設備購置的原始發票復印件、有關折舊政策、停放地點和使

用與否等文件并附有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分值可以是該部分值的20%;

(2)、可投入(閑置)機械設備情況。該部分主要是指自有閑置設備,能夠證明申請人在

招標項目中可投入設備的能力和可調節儲備量,應當鼓勵申請人具有較強的可投入自有機械

設備的能力,證明材料同“自有機械設備情況”,分值可以是該部分值的30%;

(3)、擬投入機械設備情況。擬投入機械設備可以是自有和市場租賃的結合,擬投入機械

設備是審查申請人履約能力的重要因素,可從是否滿足工程需要、機械設備配置是否合理、

中小型設備是否齊全等方面設定分值并明確相應的評審標準,自有設備部分的證明材料可以

從本部分上述兩項的證明材料中查證,市場租賃的部分應當有租賃意向書或帶條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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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申請人在擬招標項目中標租賃合同生效或類似的約定)生效的租賃合同,分值可以是該部

分值的50%左右。

D、企業管理體系(權重0.05,分值5分以下)

企業的質量體系、環保體系、安全體系是保障項目成功的體系保證,可從企業目前質量體

系、環保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等認證情況設定分值并明確相應的評審標準,質量體

系可以是2分,其他認證可以均分該部分值;

E、企業以往業績(權重0.10,分值10分左右)

(I)、企業同類工程經歷。企業同類工程經歷為企業總部提供項目支持積累了經驗,有利

于保障項目實施,可以近五年已完同類工程數量設定分值,并明確相應的評審標準,數量越

多分值越高。同類工程的界定見本部分上文的說明。一般以3分為宜,每個同類工程得1分;

(2)、合同履約率。合同履約率反映企業以往履約的信譽,也是履約能力的重要體現,可

以近三年竣工工程履約率設定分值,100%履約得最高分,依次降低分值;證明材料可以是經

過合法公證機關公證過的由竣工工程業主出具的書面證明評價文件、合同復印件、竣工驗收

備案表、獲得有關評比獎項證書復印件等并附公證書。分值可以為2分左右。

F、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情況(權重0.05,分值5分左右)

在施工程和新承接工程的規模大小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企業沒有在施和新承接工程說

明企業有條件將所有的生產資源投入到新承接的項目中,其相對履約能力較高,但也說明企

業缺乏持續經營的能力,因此,該項評審不應鼓勵企業完全沒有在施工程或新承接工程,但

是企業在施未完工程和新承接工程規模太大,無疑將占用企業很多的資金、人員、設備等生

產資源,在極端的情況下,會使招標人面臨很大的風險,因此,該項評審內容應結合企業全

部資源、已經或將要占用資源、可以投入擬招標項目的有效資源情況設定評價標準,在分值

設定上應當鼓勵具有能夠滿足擬招標項目所需生產資源且略有可選擇調劑儲備量的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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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材料可以是由申請人自己填寫的在施和新承接工程清單,并附有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的復

印件和由合法公證機關出具的公證書,招標人還可以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設定如果申請人隱瞞

實情、不如實填報的處理辦法。

G、訴訟及不良行為記錄(權重0.05,分值5分左右)

(1)、法律訴訟。依法維權是應當鼓勵的好事,是社會文明進步的一種表現,將法律訴訟

作為評審內容主要是審查申請人的履約信譽,申請人依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勝訴的訴訟不

應列入評審范疇,可以列入評審的是那些申請人作為原告或被告敗訴的情況,可從近五年企

業涉及的法律訴訟數量、敗訴記錄等情況設定分值并明潴評審的標準,證明材料可以是判決

書、仲裁裁決書的復印件并附有合法公證機構出具的公證書,分值的設定應當鼓勵無敗訴情

況,該部分分值可以設定為2分;

(2)、不良行為記錄。****市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信用體系,****市建委和****市市

工商局都已經有可供社會查詢的網站,不良記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申請人的履約信譽和能力,

應當鼓勵無不良記錄的申請人,可從近三年企業的不良記錄情況設定分值并明確評審的標準,

證明材料可以是申請人自己提供的書面報告,招標人可以在資格預審文件中提醒申請人,如

果不如實填報將面臨拒絕申請或取消投標資格的后果,該部分分值可以設定為3分左右,有

一個不良行為記錄扣1分,最低得零分。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評審委員會可以在評審前登

陸建設部、市工商局、市建委等相關政府部門的網站查詢和核實各投標申請人的不良記錄情

況c

H、其他(權重0.05-0.10,分值5分-10分)

該部分由招標人結合項目具體情況進行設定,可以設定的評審內容應當切合資格預審主要

是審查申請人的履約能力這一目的;如:對申請人可投入的其他周轉性材料的評審,可以參

照機械設備的原則設定評審標準和條件;又如:招標人可以針對招標項目特殊的技術難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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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審查申請人技術能力方面的評審內容;再如:對施工總包招標,希望投標人在總包資質之

外,有某項專業資質的,如果招標人堅持此項評審內容,也可在該部分中設立評審標準和條

件,但專業資質的分值不應超過該部總分值的20%,一般控制在2分左右;該部分總分值以

10分以下為宜。

七、重要事項的說明

1、資格預審文件應當結合上述內容明確對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的要

求,保證資格預審文件、資格預審評審辦法和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三

者之間的有機統一,以確保資格預審活動的質量和效率;

2、鑒于資格預審中弄虛作假騙取投標資格是否能夠適用法律法規對投標人騙取中標的規定

存在爭議,因此,建議招標人在資格預審文件中對《申請人致函》增加投標申請人承諾的內

容,其具體措辭示例如下:

投標申請人在此鄭重承諾:如果在該項目投標資格預審過程中或者在投標過程口或者在中

標后,招標人或者有管轄權的招標投標行政監管機構發現并查實我公司在所填報的該項目資

格預審申請書(或申請文件)中存在提供虛假或不真實的信息或者偽造數據、資料或證書等

情況,不管招標人或有管轄權的招標投標監管機構是否有合法的處罰依據,我公司將無條件

地自動放棄該項目的投標資格和中標資格;如果我公司已經收到中標通知書,我公司無條件

地承認,我公司所收到的該工程中標通知書為無效文件,對招標人不具任何法律約束力;由

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和損失均由我公司承擔。本段承諾具有相對獨立性,不管是否有其他相反

的說明,本段承諾既是我公司投標資格申請文件的有效組成內容,也是我公司獲得投標資格

后所遞交的投標書的有效組成內容,是我公司真實意思的表示,對我公司在與該項目有關的

任何行為中始終具有優先的法律約束力。

3、為貫徹公開性原則和擇優原則,評審辦法中應當明確,在評審后出現投標申請人分值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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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E寸如何擇優選擇投標人的標準和條件,例如,招標人可以約定,在投標申請人評審得分相

同時,以企業凈資產總額的大小或在近五年內承擔同類工程的個數多少等因素排定名次;

4、由于在本市工程分包應當按照市建委有關規定進行招標,有關分包方面的標準和條件不

應再作為依法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的資格預審評審的內容;

5、企業資質等級、企業和項目經理等個人的獲獎情況、榮譽稱號不能作為評審內容;

6、為有效防止投標申請人以提供虛假或偽造資料方式謀取投標資格,招標人除了可以要求

申請人提供在其企業經營過程中有政府部門、業主、審計機構等第三方簽署過的文件作為證

明材料外,還可以要求對有關證書、報表、業績等資料進行公證,但是,公證手段不是“一

招靈”,為了避免無謂地增加招投標成本,招標人不應指定公證機關,也不應濫用公證手段,

一般能夠憑常識和常理即可判斷真實與否的,不應要求公證。

7、招標人不得設立不合理的、帶有傾向性的評分標準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

四、招標階段

招標代理機構在此環節的工作:起草招標文件、確定評標標準,編制工程量清單、編制

工程標底,發出招標文件,組織現場踏勘及答疑會議,接收投標文件、組織開標會、評標會,

編寫評標報告、書面情況報告,發出中標通知。

開標時,招標人應攜帶以下文件資料:

1、簽收的投標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的有效證件;

3、標底(設有標底的)。

開標的下列資料應留存招標辦:

1、招標人、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證件的復印,牛;法定代表人委托書及其有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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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參加的);

2、標底(設有標底的);

3、投標文件的副本;

4、投標人施工組織設計;

5、投標人預算書;

6、開標記錄復印件。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的編制

招標文件是指導和規范招標投標活動的綱領性文件,其中的絕大部分內容都將構成合同

文件的組成部分。其中重點分為九大部分,涉及構成招標文件的各個主耍組成部分以及對各

個部分的基本要求。是針對建筑安裝和市政工程的特點而編寫的,但其中反映的大多數原則

也適用于建設工程設備和監理的招標。

一.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及組成

(一)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及招標文件組成

1.供招標人選擇使用的招標文件(或合同)示范文本有下列幾種:

(1)以建設部1999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為基礎編寫

(2)****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為“招標辦”)2000年推出的建設工

程施工承包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綠皮木)

(3)交通部公路交通工程招標文件示范文本

(4)世界銀行貸款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本(NCB)

(5)以適用的菲迪克(FIDIC)合同條件為基礎編寫

(6)建設部頒發的招標文件示范文本

(7)招標辦推出的梆**市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文件示范文本(適用于監理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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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市建委或招標辦推出的其它各類招標文件示范文本(限于適用的和最新的版本)

目前比較通行的示范文本為:建設部1999年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和****市建設工程監理招標文件示范文本(適用于監理招標)。

2.招標文件組成部分(本意見主要針對建安和市政工程,其中的有關原則也適用于監理

和設備招標);

(1)投標須知

(2)協議書(格式)

(3)合同條款(包括合同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兩部分)

(4)工程規范和技術說明

(5)工程量清單

(6)圖紙或圖紙清單

(7)附件

(二)對招標文件的基本要求

1.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府有關管理規定的要求;

2.現階段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需要向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報備的文件或文書上宜使

用招標人法人印章,不提倡招標代理機構代替招標人蓋章;

3.招標文件組成應當符合招標辦對招標文件備案的要求;

4.鑒丁2001預算定額及其配套的訂價管理辦法已基本與國際慣例接軌,招標文件的組成

也應基本符合國際慣例;

5.招標文件組成是指一般情況下招標文件的組成;根據發包工程的具體情況,招標文件

的組成部分可有所不同,但構成招標文件的基本內容都應當包括在其中;

6.招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可根據自身的需要,在招標文件組成中或在投標須知中設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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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前附表的內容應當反映各項招投標活動的時間、地點以及主要要求等,可以包括工程

名稱、建設地點、建設規模、承包方式、招標范圍、質量和工期要求、投標文件份數、投標

有效期、各類擔保(如果有)的方式和額度、投標資格要求、勘察現場時間地點、答疑方式、

答疑時間地點、截標和開標的時間地點等等,招標人也可參照世行貸款項目招標文件示范文

本中的“前附表”的格式和內容進行編制;

7.從時間順序上考慮,”投標邀請函”一般應在招標文件發出前發給合格投標人,因此,

不宜將“投標邀請函”包括在報備的招標文件中;

8.根據合同法和招標法的精神,建設工程的招投標過程就是合同談判和訂立的過程,要

約和承諾是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招標文件必須包括主要合同條款(專用條款應當明確和

具體地進行約定);在實行市場形成價格的計價體系的條件下,主要合同條款可理解為與合同

雙方責權利有關的所有條款,只有在雙方責權利都具體、明確的前提下,投標人才能夠準備

響應性的和合理的報價,因此,在實際操作中,全部合同條款都應包括在招標文件中;

9.招標文件報備時,可以僅是圖紙清單,實際發出的招標文件除圖紙清單外,應包括全

套招標圖紙;關于圖紙的要求,詳見下文第八部分;

10.招標文件應使用國家法定的簡體中文,如果招標文件中包括其它語言文字版本的文件

時,應同時附有經合法翻譯機構翻譯的中文版本,且應力求簡潔、準確和通俗易懂;原則上,

中文版本應有優先解釋權;

11.招標文件中不得出現“議標”措辭,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已取消議標方式;

12.招標文件裝訂應整潔規范,一般情況下,應使用A4紙,以不易拆散的方式沿左側裝

訂;

二.投標須知

(-)投標須知的主要內容(不應理解為章節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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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概況(包括招標人名稱、設計、咨詢、監理(如己選定)等單位的名稱)

2.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

3.現場開工條件(三通一平等)

4.招標方式

5.投標人數量

6.投標人資格條件

7.聯合體投標要求(如果有)

8.招標范圍

9.合同形式

10.計劃開、竣工日期(分別說明定額工期和計劃工期)

11.質量標準

12.質量獎項(如果有)

13.招標文件組成

14.招標文件答疑及補充

15.招標文件發出條件和日期

16.開標、截標的時間和地點

17.計量依據和計價原則

18.工程量清單(如果有)的缺、漏、錯項修正辦法

19.對投標文件的要求(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等)

20.投標文件封裝要求或標準

21.廢標條件

22.錯誤修正

第23頁共68頁

23.投標擔保(如果有)的方式及額度

24.投標文件有效期

25.評標辦法26.招標結果和中標通知書

27.合同文本

28.其它特別規定

(二)對投標須知的基本要求

1.招標文件及其投標須知中的各項規定應符合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府管理規

定的要求,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規、規章和政府管理規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國務院令第279號《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市建筑市場

管理條例》、****市人民政府令第89號《****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建

設部令第89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國家計委、建設部

等七部委第12號令《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國家計委令第3號《工程建設項目

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國發辦(2002)21號《關于健全和規范有形建筑市場的若干意

見》、****市人民政府令第72號(2001)《****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等等;

2.根據招投標法的規定,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應當具體明確地在招標文件中如實載明;

需要明確的內容應當包括已經到位的資金數量及其后續保證及時支付工程款的籌措計劃或辦

法;

3.投標須知中應當載明「招標文件應經過****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備案并

加蓋“招標文件已備案”(主辦人同時簽字)印章后才能生效和發出”,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至

截標之日不應短于20天;****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為****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

管理辦公室或各區縣建委委托授權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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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標須知中應當載明:“所有補充和答疑文件應經過****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

機構備案后才能生效并發出”或類似的規定;

5.招標文件中應載明“中標通知書在招標結果書面報告報備(實行公示制度時,公示后)

5個工作日后,無投訴爭議,并經****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在其上加蓋“招標

結果已備案”(主辦人同時簽字)印章后才能生效并發出”或類似的規定;中標通知書一式至

少五份,其中兩份由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留檔,一份由市建委工程辦核發施工許可證時留存;

合同文件正本中應裝入中標通知書原件;

6.投標須知中具有合同約束力的各項規定,應與招標文件其它組成部分中的約定一致;

鑒于“投標須知”本身并不構成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因此投標須知中任何具有合同約束力

的內容應納入到那些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的部分中;

7.合同形式主要有固定單價、固定總價、可調單價和可調總價等;

8.建安工程,如果具備完整的施工圖且己經過審查,建議優先考慮采用固定總價合同,

簡化履約過程中合同和造價管理工作;市政工程,因不可預見因素相對較多,且子目劃分相

對簡單,以工程量清單為基礎的單價合同比較合適;

9.招標方式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方式;實行公開招標的工程,投標人

數量不得少于七家;實行邀請招標的工程,投標人數量不得少于三家;

10.約定以2001年預算定額為計量依據、提供工程量清單并實行單價合同招標的,投標

人對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風中所列的項目和工程量一律不得修改(招標人依據招標文件約

定進行的修改應按招標文件補充或答疑方式處理),以保證投標報價具有共同的基礎和必要的

可比性;相應地,在合同條款中應有對缺項、漏項如何處理的約定(見下文);

11.2002年7月1日起報備的招標文件,不應再選擇96概算定額作為工程發包的計量和

計價的依據;

第25頁共68頁

12.執行2001年預算定額的招標工程,必須執行與其配套的計價管理辦法,投標須知中

必須明確說明,投標人不得對其中的實體性消耗標準進行任何調整;

13.執行2001年預算定額及其計價管理辦法,且實行固定總價合同形式的招標工程,應

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允許投標人計取合理的總價包干費(風險包干費)以及總價包干費涵蓋

的風險范圍,招標人也可以同時明確免于計取費用的洽商變更的價值范圍,并要求投標人將

與該風險有關的費用包括在上述包干費中;

14.執行2001年預算定額及其計價管理辦法,且以工程量清單形式實行單價合同招標的,

不應出現與免于計取費用的洽商變更有關的包干要求,但在采用固定單價時,應當在招標文

件中明確允許投標人計取一定的與通貨膨脹等風險有關的風險費用(也可稱為包干費);

15.在2001年預算定額體系下,習慣上所謂的技術措施費屬于非實體性消耗,可由投標

人根據投標施工組織設計,綜合地或單獨地納入到開辦費或其它直接費中考慮;

16.“統一量、市場價、競爭費”的計價體系已隱含了對投標人降價讓利的要求,招標文

件中不應再出現習慣上的有關降價讓利的要求或說法;

17.以工程量清單方式實行單價合同招標時,投標須知中應載明,提醒各個投標人,投標

人應根據圖紙等資料進行準確性復核,以便投標人合理確定其利潤和企業管理費等的取費比

率,這一規定與在合同條款口設有工程量變更達到一定比例后將調整單價或在任何情況下都

不允許調整單價等的約定是緊密相關的;

18.不管采用何種合同形式,招標人可在對投標文件的要求中,要求投標人準備一份投標

價格的明細構成分析,其主要用途之一是有利于評標時判斷和分析是否低于成本,也方便在

合同履行過程中對變更的計價;

19.質量等級限于“優良”和“合格”兩種;質量等級不應與任何質量獎項混淆;如果招

標人要求達到某種質量獎項,可以“要求質量獎項”的方式另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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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有獲得某類質量獎項要求的,招標文件中應聲明,與之有關的費用應包括在投標價格

中;對應地,在評標判別是否低于成本時,應考慮與該要求有關的成本或費用(與施工組織

設計中制訂的有關措施對應);

21.招標文件中的計劃或要求工期不宜少于現行定額工期的85%;有縮短定額工期標準要

求的,招標文件應明確,投標人應在投標價格中反映與縮短定額工期有關的費用(可理解為

以前的技術措施費,但屬于非實體性消耗的范疇);對應地,在評標判別是否低于成本時,應

考慮與該要求有關的成本或費用;投標人投標時承諾縮短工期的不受此限,但其合理性應通

過其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具體措施體現,且應經過評標委員會的評審;

22.對投標文件的要求主要是指對投標報價、投標施工組織設計以及其它須與投標報價同

時提交的文件資料、材料樣品等的要求;

23.投標文件有效期應足夠覆蓋截標后的評標、決標、簽訂合同以及根據合同約定提交履

約擔保(如果有)所需的時間,以便保證在中標人簽訂承包合同后,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交履

約擔保(如果有)時,發包人選擇的其它中標人的投標文件仍然在有效期以內;

24.工程量計算規則隨選擇的定額計價體系,選擇其它工程量計算規則(包括香港標準工

程量計算規則、英國標準工程量計算規則)的,應約定適用的子目劃分和相應工料機等實體

性消耗的依據標準,但其中的實體性消耗標準等應符合****市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

25.招標文件中不得出現招標文件出售或購買價格的內容,此內容應反映在投標邀請書中;

26.依法實行公開招標的,投標人資格條件不得帶有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內容;

27.如果招標人要求投標人出具投標擔保,投標須知中應載明投標擔保的方式:目前宜采

用投標保證金和/或投標保函,投標保證金應按照招標法的規定,如果約定可以采用投標保函,

則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中載明,以免引起爭議;

28.截標時間和開標時間應當一致;招標文件還應載明非截標時間當日遞交投標文件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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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人,其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段、地點以及聯系人;

29.投標文件的封裝要求或標準應當簡潔、具體和詳細,不易引起歧義,具有較強的實際

可操作性,以方便投標人的投標工作;

30.招標文件中不得出現任何需****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或監督管理機構審

批或同意之類的措辭;但應載明,接受****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對招投標活動

實施全過程監督;

31.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機構同意不在交易中心內進行開標和/或評標工作的,應在招標

文件中明確開標的詳細地點,評標地點可在開標會后、評標會前以書面形式告之招標投標監

督管理機構;

32.招標文件中必須載明詳細的評標辦法,明確地闡明評標和定標的具體和詳細的程序、

方法、標準等,不應僅出現原則性標準,更不應出現比較模糊的標準,以保證給予所有投標

人一個法定的公開、公正、公平的競爭環境;評標辦法宜獨立成文,作為投標須知的附件包

括在招標文件中,投標須知E文中可僅明確評標辦法的類別;

33.為方便招標人,中標通知書等須向其他管理部門出示的文件將保留統一的格式并印制

成表格的形式,招標人可以附件方式對該表格中不能完全反映的內容進行進一步補充;為適

應2001年定額計價體系,招標人應在招標文件附件中包括自制的各類表格和格式(指那些招

標辦未統一印制或須統一印制但已不適用的表格),以滿足招標投標活動和投標人投標報價的

需要;進一步說明參見下文第九部分“附件”中的有關內容;

34.關于評標辦法以及與評標有關的意見,參見下文第四部分有關評標辦法的內容;

35.關于招標范圍的編制要求參見下文第三部分有關招標范圍的內容。

三.招標范圍

(一)招標范圍的主要內容

第28頁共68頁

1.本次招標的各個分部分項工程;

2.招標人供應材料設備(如果有,可以暫估價項目出現);

3.指定分包項目和指定供應的材料設備(如果有,可以暫估價項目出現);

4.招標人另行直接發包工程(如果有,不在招標范圍之內,但須說明)。

(二)對招標范圍的基本要求

L符合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府管理規定的要求;

2.禁止肢解發包。在依法應當招標的工程中,除政府部門或有關管理部門要求必須由經

其審定的或授權的單位完成的工作外,不允許其它直接發包項目;屬于此范疇內的工作可能

包括部分需要二次設計的旦在招標工程竣工交付后施工的精裝修工程(招標圖紙上未標示)、

燃氣、消防、供電、給排水、地鐵等的進、出口等等;

3.指定分包工程應當是那些需要特殊專業技術、設備或工藝的專業工程;屬于該部分的

工作可能包括部分需要二次設計的且在招標工程竣工交付前施工的精裝修工程、室外道路、

管線和園林綠化、樓宇自控等弱電系統等等;

4.指定供應材料設備應當是那些比較特殊的材料設備,其價格因品牌和質量差異很大,

旦質量好壞將嚴重影響工程整體使用功能或設計美學要求;指定供應的范疇視具體工程而定;

5.指定分包的專業工程和指定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當是出于在招標階段設計深度還不能

達到能夠納入招標的條件,或者納入到競爭性招標中將很可能因競爭而導致價格過低,難以

保證其質量,因此招標人從更好地維護工程利益考慮,以指定分包和指定供應方式實施;

6.盡管屬于招標人的主體行為,指定分包和指定供應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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