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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1—□改建□技術改造□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局4專項評價類別設置原則本項目情況設置情況大氣排放廢氣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氣且廠界外500米范圍內有環境空氣保護目標的建設項目項目排放廢氣為非甲烷總烴,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質無地表水新增工業廢水直排建設項目(槽罐車外送污水處理廠的除外);新增廢水直排的污水集中處理廠項目生活污水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無環境風險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質存儲量超過臨界量的建設項目項目危險物質存儲量未超過臨界量無生態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圍內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類建設項目不涉及無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設項目不涉及無—2—規劃文件名稱:《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總體規劃規劃環評文件名稱:《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對照《關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的審查意見》(錫山環審〔2022〕3號)),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以下簡稱集中區)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原為張涇工業園4.3平方千米,規劃范圍西起西新路,東至錫北運河,南到涇紅路和22萬伏錫北鎮工業集中區功能定位:輕工紡織、機械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本項目進行塑料制造加工生產,屬于二十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屬于—3—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新路1-2號,屬于錫北鎮工業集中區規劃范圍內,根據《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序號審查意見本項目情況相符性分析1(一)加強規劃引導和空間管控,嚴格入區項目的環境準入管理。鑒于原規劃已到期限,集中區應盡快開展新一輪規劃修編,并及時重新開展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未來產業發展以新規劃要求為主要依據,新規劃未發布前的銜接時期,園區入園項目原則上仍參考原規劃執行。下階段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總體規劃修編,應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協同推進減污降碳為抓手,在區內現有產業發展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調整區域的功能布局,充分考慮不同行業的組團效應,促進產業集聚和集群化,推動經濟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在集中區今后開發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規劃的功能定位和產業定位實施,并按照國家和地方最新的產業政策和規劃、“三線一單”等要求及時更新集中區的產業準入清單。對現有不符合功能分區的項目,要逐步進行升級調整或搬遷。堅持“生態環保優先”,指導規劃實施,促進區域經濟、人口、資源和環境協調發展。本項目主要為塑料制品制造項目,不屬于環評及批復中的禁止類別;項目所在用地類型為工業用地;本項目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環境代價低,無工業廢水排放,故符合跟蹤評價報告及審查意見要符合2(二)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嚴守環境質量底線。明確集中區環境質量改善的階段目標,提升生態環境基礎治理能力,制定區域污染物允許排放總量管控要求及污染減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繼續開展以“三消除”“三整治”“二三提升”為主要內容的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精準攻堅“33”行動,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效能;積極落實水利建設工程及生態修復工程,開展河道疏浚和環境整治工作;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綜合利用”的要求,加無害化”的處置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本項目已嚴格實施各項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并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符合要求。項目產生的廢氣量低,可以達到相應的控制標準要求;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一般固廢由相關單位回收利用,危廢委托資質單位處置,“零”排放。符合3(三)加強污染源整治,提升園區環境管控水平。設置集中區專職環境管理機構,增加配備專職環境管理人員,完善環境管理體系。建立由集中區主導的生態環境監督管理體制和制度,對企業執行環境保護政策、建”、“無證排污”、“未驗先投”、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不使用含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劑和助劑;本項目符合—4—45生態環境保護水平進行跟蹤評估。加大對違法企業的查處力度,對“未批先建”、“無證排污”、“未驗先投”、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開展專項整治。在后續引進企業過程中,應嚴格控制使用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劑和助劑的企業進入,同時應結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要求,通過清潔能源替代、提高治理揮發性有機物等措施,以減少有機廢氣的產生和排放;入駐企業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設備,必須采取相應的隔聲、消聲、減振等有效的噪聲防治措施,企業噪聲必須達到相應的控制標準要求;采取堅決措施切斷土壤、地下水、底泥污染來源。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再通過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達標排放;本項目選用低噪聲設備,噪聲可以達到相應的控制標準要求;本項目生產車間地面為防滲漏硬化混凝土地面,故無土壤、地下水污染途徑。符合符合(四)強化環境監測監控和環境風險應急體系建設。推進集中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推動工業園區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建立環境要素的監測監控體系,落實對區域內地表水、大氣、噪聲、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環境定期監測的規定,并根據監測結果和評估結論,適時優化調整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建立健全區域環境風險防控體系,編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及風險評估報告,并完善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風險防范物資等。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提升集中區環境風險防控和應急響應能力,保障區域環境安全。嚴格落實國家和省相關要求,做好關閉、搬遷企業的退出管理和風險管控工作,保障企業退出后場地再利用的環境安全。本項目建成后將落實環評中污染防治、環境風險防范、環境管理等有關要求,將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與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相銜接,符合區域環境安全要求。(五)優化功能分區,落實拆遷安置工作。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統籌考慮區內外布局,各功能區之間應設置一定寬度的防護隔離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項目之間、區內外不同功能區之間的相互影響,確保不污染擾民。根據《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報告書》(錫環管[2007]12號),錫北鎮人民政府應加快落實園區內拆遷安置工作。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范圍內無敏感目標。析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新路1-2號,不在《省政府關于印發生態紅線范圍之內,不在《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5—濕地公園,詳細位置關系見下表和附圖3。生態空間保護名稱主導生態功能范圍面積(平方公里)與本項關系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范圍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范圍級生態保護紅線面生態空間管控區域面總面積方位km馬鎮河流重要濕地江陰市漁業資源保護/范圍為地跨江陰市域南部地區青陽鎮、徐霞客鎮、祝塘鎮、長涇鎮,北起暨南大道,南至江陰市界,西至錫澄公路,東至河塘楊家浜一線;以及京滬高速以西,璜塘、峭岐部分區域,不包括惠山區范圍/63.0997463.09974NW5.2無錫宛山蕩省級濕地公園無錫市濕地生態系統保護無錫宛山蕩省級濕地公園總體規劃中確定的范圍(包括濕地保育區和恢復重建區無錫宛山蕩省級濕地公園總體規劃中除濕地保育區和恢復重建區外的范圍2.090.342.437.3《2023年度無錫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無錫市空氣質量不達標,超標污染物為臭氧。為改善無錫市環境空氣質量情況,無錫市達標規劃》分析內容,通過采取調整產業結構、推進素達標排放、調整能源結構,控制煤炭消費總量、加治、嚴格控制揚塵污染、加強服務業和生活污染防治地表水環境:根據《2023年度無錫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6—河流全面消除劣Ⅴ類;納入“十四五”國家地表中,年均水質達到或優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斷面,達到年度考核目標。本項目所在地污水由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聲環境:根據《2023年度無錫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區域建設項目實施后,“三廢”處理達標后排放,對周邊環境產生影響較小,本項目用水來源為市政自來水,項目用電由事塑料制品的生產,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較低,選用高了生產效率,減少了產品的損耗率,減少了原料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本項目與類別界定范圍和劃定標準說明本項目情況相符性禁止引入類項目禁止引進不符合規劃布局和產業定位要求的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位于工業集中區內,規劃用地為工業用地,符合規劃布局,引進的產業定位要求相符禁止引進不符合產能置換、能耗雙控等要求的兩高項目;本項目產品為塑料零件等塑料制品,不屬于兩高項目相符禁止露天和敞開式噴涂作業(除工藝有特殊要求外);本項目不涉及噴涂作業相符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特殊情形暫不可替代除外)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新上VOCs的項目,實現減二增一替代。禁止準入單純表面噴涂項目(綠島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除外);本項目不涉及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原輔料相符—7—禁止安全風險大、工藝設施落后、安全水平低的企業或項目進入;本項目使用行業內先進的生產設備進行生產建設相符禁止新建、擴建技術裝備、污染排放、能耗達不到相關行業先進水平的項目;本項目使用行業內先進的生產設備進行生產建設相符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戰略性新興產業除外);本項目無含氮、磷等污染物排放相符禁止新建鉛、汞、鉻、鎘、砷五類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禁止準入水質經預處理不能滿足污水廠接管要求的項目;本項目僅產生員工生活污水,水質能夠滿足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相符NOx、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排放總量以及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總量指標未落實的項目;項目廢氣、廢水總量在區域內平衡,廢氣經處理后達標排放相符致突變)、光氣、列入名錄的惡臭污染物及氰化物等高風險物質且嚴重影響人身健康和環境質量的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綜合服務平臺輔助分析可知,項目所在地塊不涉及優先保護單元及一般管控單元,屬于重點管控單元: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本項目與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詳見下表,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綜合服務平臺輔助分析圖詳見附圖4-2,查詢報告詳見環境管控單元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性錫山北鎮工業集中區空間布局約束(1)各類開發建設活動應符合無錫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要求。項目位于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所在地屬于工業用地,本項目屬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無錫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相關要求相符—8—(2)優化產業布局和結構,實施分區差別化的產業準入要求。項目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滿足產業準入要求相符(3)合理規劃居住區與園區,在居住區和園區、企業之間設置防護綠地、生態綠地等隔離本項目所在錫北鎮工業集中區,廠區衛生防護距離內無居住區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項目廢氣、廢水總量在區域內平衡,廢氣經處理后達標排放相符環境風險(1)園區建立環境應急體系,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公司建立環境安全管理機構,配置專職管理人員,制定并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項目建成后,擬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相符(2)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待項目建成之后,擬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相符(3)加強環境影響跟蹤監測,建立健全各環境要素監控體系,完善并落實園區日常環境監測與污染源監控計劃。本次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并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橡膠和塑料制品》(HJ1122-2020)要求,制定自行監測計劃相符資源開發效率要求禁止銷售使用燃料為“Ⅱ類”(較嚴),具體包括:1、除單臺出力大于等于20蒸噸/小時鍋爐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項目不涉及相符序號文件名稱本項目情況相符性—9—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其中的鼓勵類、淘汰類和限制類項目。相符2《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2018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限制、淘汰和禁止類相符3《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本項目不屬于其中限制用地項目相符4《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本項目不屬于其中禁止用地項目相符5《無錫市制造業轉型發展指導目錄(2012年本)》(錫政辦發〔2013〕本項目不屬于其中的鼓勵類、淘汰類和限制類項目。相符6《無錫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試行)》(2008年1月)本項目不屬于限制、淘汰和禁止類相符7《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蘇發改規發[2024]3號)本項目不屬于禁止類或限制類項目相符8《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不屬于禁止準入類和限制準入類項目相符9《江蘇省“兩高”項目管理目錄》(2024年版)本項目不屬于“兩高”項目相符根據《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排污超過經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總量,并應當按照規定設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得私設暗管或者采取其禁止在太湖流域設置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紙、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釀造、印染、在太湖流域新設企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清潔生(一)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二)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擴大水產養殖規模。—10—輸送設施和廢物回收場、垃圾場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三)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四)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五)新建、擴建向對照分析結果: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新等”太湖流域內禁止的項目類型;項目生活污水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廠區內設置便于檢查、采樣的規范化排污口,懸掛標志牌,不私設排污(2)與《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一)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三)向水體排放或者傾倒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六)向水體直接排放人畜糞便、傾倒垃圾七)圍湖造地八)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九)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221號),本項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內;項目生活污水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不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禁止行為,因此,項目建設符合《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本)的要求。(3)與《無錫市水環境保護條例》(2021修訂版)相符性分析—11—根據《無錫市水環境保護條例》(2021年修訂版)中的相關要求,第十四條:實行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等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排污單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第二十四條: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應當實行集中處理。按照規定需要對產生的污水進行預處理的,排污單位應當對照分析結果:本項目不產生生產廢水,生活污水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項目自身不設置直接排污口,水污染物最終的排放總量納入錫北序號本項目建設內容相符性分一、河段利用與岸線開發1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關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長江通道項本項目不屬于碼頭、過江通道建設項目。/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由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建設位置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12—3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投資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應當消減排污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水利等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建設位置不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二級保護區和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符合4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分別由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建設位置不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且不涉及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挖沙、采礦。符合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治理、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長江干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證并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本項目建設位置不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符合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本項目不產生生產廢水,生活污水接管至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無向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排污的排污口。符合二、區域活動7禁止長江干流、長江口、34個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省規定的其它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本項目不涉及生產性捕撈。符合8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長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長江干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一公里執行。本項目建設位置不在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本項目不屬于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符合—13—9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涉及。符合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開展《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本項目建設地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本項目不屬于《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詳細分析見“4、與相關法律法規相符性中(2)《江蘇省太湖水污染相符性分析”符合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擴建未納入國家和省布局規劃的燃煤發電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燃煤發電項符合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符合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符合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本項目建設位置周邊無化工企業。符合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符合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符合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電化、現代煤化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符合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命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策相符性分析一覽表”。符合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不屬于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符合20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項目不涉及。符合—14—文件名稱相關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性《江蘇省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指南》(蘇環辦〔2014〕128號)《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江蘇省人《江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政發〔2014〕1號)《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關于印發江蘇省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大氣辦〔2020〕2號)一、總體要求(一)所有產生有機廢氣污染的企對相應生產單元或設施進行密閉,從源頭控制VOCs的產生,減少廢氣污染物排放二)有機化工、醫藥化工、橡膠和塑料制品(有溶劑浸膠工藝)、溶劑型涂料表面涂裝、包裝印刷業的VOCs總收集、凈化處理率均不低于90%,其他行業原則上不低于75%。本項目注塑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氣筒排放,捕處理效率85%;廢氣治理設施產生的危險廢物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本項目不涉及涂料、油墨、膠黏劑等使相符第二十一條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生產場所、生產設備應當按照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要求設計、安裝和有效運行揮發性有機物回收或者凈化設施;固體廢物、廢水、廢氣處理系統產生的廢氣應當收集和處理;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物料應當密閉儲存、運輸、裝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無法在密閉空間進行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相符嚴格執行國家涂料、膠粘劑等產品揮發性有機物限值標準。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的項目,實行現役源2倍削減量替代。蘇南5個省轄市率先推廣使用無污染或低揮發性的水性涂料、環保型溶劑等,逐步減少高揮發性油性涂料、有機溶劑的生產、銷售和使用相符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重點對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廢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五類排放源實施管控,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削減VOCs無組織排放。加強設備與場所密閉管理。含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含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相符(四)深化改造治污設施各地要加大對企業治污設施的分類指導,鼓勵企業合理選擇治理技術,提高VOCs治理效率。組織專家對重點企業VOCs治理設施效果開展評估,對設施工程設計不規范、設施選型不合理、治污設施簡易低效(無效)導致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不達標的企業,提出升級改造要求,6月底前完成改造并通過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備案,逾期未改造或改造后排放仍不達標準的,依法予以相符—15—關停。VOCs排放量大于等于2千克/小時的企業,除確保排放濃度穩定達標外,去除效率不低于80%《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一、大力推進源頭替代,有效減少VOCs產生。嚴格落實國家和地方產品VOCs含量限值標準。大力推進低(無)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二、全面落實標準要求,強化無組織排放控制相符《無錫市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錫大氣辦〔2020〕3(二)大力推進源頭替代1、推進工業企業源頭替代。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各市(縣)、區要結合實際,加快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低VOCs含量源頭替代進度,5月底出臺源頭替代實施方案,在政策、資金等方面給予企業扶持。年底前基本完成汽車制造底漆、中涂、色漆工序,鋼制集裝箱制造箱內、箱外、木地板等工序以及家具、工程機械、船舶、鋼結構、卷材等制造行業的替代任務。(三)有效控制無組織排放各市(縣)、區要組織管理、執法及企業人員宣貫《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標準》,進一步明確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督促、指導企業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開展物料儲存、轉移輸送、工藝過程、設備與管線組件以及敞開液面等無組織排放環節排查整治。(四)深化改造治污設施各市(縣)、區要加大對企業治污設施的分治理效率。組織專家對重點企業VOCs治理設施效果開展評估,對設施工程設計不規范、設施選型不合理、治污設施簡易低效(無效)導致排放濃度與去除效率不達標的企業,提出升級改造要求,6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在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備案,逾期未改造或改造后排放仍不達標準的,依法予以關停。VOCs排放量大于等于2千克/小時的企業,除確保排放濃度穩定達標外,去除效率不低于80%相符《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GB37822-2019)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應在負壓下運行、與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行;VOCs廢氣排放應符合GB16297或相關行業排放標準的要求;排氣筒高度不低于15m,當執行不同排放控制要求的廢氣合并排氣筒排放時,應在廢氣混合前進行監測并執行相應的排放控制要求相符—16—序號本項目情況相符性1活性炭吸附裝置應設置銘牌并張貼在裝置醒目位置,內容應包含環保產品名稱、型號、風量、活性炭名稱、裝填量、裝填方式、活性炭碘值、比表面積等內容本項目活性炭吸附裝置后期按規設置相應的標識標牌相符2做好活性炭吸附日常運行維護臺賬記錄,主要包括設備運行啟停時間、設備運行參數、耗材消耗(采購量、使用量、裝填量、更換量和更換時間、處置記錄等)及能源消耗(電耗)等企業做好相應的臺賬記錄相符3組織企業登錄江蘇省污染源“一企一檔”管理系統(企業“環保臉譜”)錄入活性炭吸附設施相關信息、定期上傳設施運行維護記錄、簽收活性炭狀態預警及超期信息企業已錄入江蘇省污染源“一企一檔”系統相符4對未配套建設廢氣治理設施的企業依法責令停產,限期整改;除惡臭異味治理外,新建企業一律不得采用單一低溫等離子、光催化、光氧化、水噴淋等低效末端治理技術,對于已建企業應采用組合式或其他高效治理工藝進行改造,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各企業改造時間,最長不超過3個月本項目采用的廢氣治理措施為“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相符5進入吸附設備的廢氣顆粒物含量和溫度分別低于1mg/m3和40℃,若顆粒物含量超過1mg/m3時,應先采用過濾或洗滌等方式進行預處理本項目無顆粒物產生,廢氣溫度約25℃相符6顆粒活性炭碘吸附值≥800mg/g,比表面積≥850m2/g;蜂窩活性炭橫向抗壓強度應不低于0.9MPa,縱向強度應不低于0.4MPa,碘吸附值≥650mg/g,比表面積≥750m2/g本項目采用的顆粒活性炭,活性炭碘值為800mg/g,比表面積≥850m2/g相符7采用一次性顆粒狀活性炭處理VOCs廢氣,年活性炭使用量不應低于VOCs需5噸活性炭用于吸附。活性炭更換周期一般不應超過累計運行500小時或3個月本項目采用一次性顆粒狀活性炭處理VOCs廢氣,年活性炭使用量大于VOCs產生量相符—17—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止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禁止以醫療廢物為原料制造塑料產品。”本項目生產的產品主要為塑料零件等各種塑產和銷售塑料制品,符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污染治理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塑本項目建設與《關于在環境審批階段開展“源頭類別具體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生產工藝、裝備、環境代用國際國內先進工藝、裝備、低揮發水性溶劑等環境友好型原材料、先進高效的污染治理設施替代傳統工藝、普通裝備、高揮發性原料、落后的污染治理措施。從場址選取、廠區布局、廠房設計、設備選型等方面充分考慮環境保護的需求,從源頭控制無組織排放、初期雨水收集、環境風險防范等問題。生產工藝選用的各種涂料、廠房建筑用涂料、工藝設備防護涂料等,除有特殊要求外,必須選用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標準的產品。對“兩高”項目(當前按煤電、石化、化工、鋼鐵、有色、建材界定)要嚴格環境準入,滿足總量控制、碳化峰碳中和目標、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規劃環評及行業建設環境準入條件項目使用先進設備,工藝先進;不涉及高揮發性原料;本項目用地為工業用地,與用地性質相符;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不涉及涂裝等工序,不屬于煤電、石化、建材等“兩高”項目相符—18—生產過程物料治污設施提高提高效率強化項目的節水設計,提高項目中水回用率,新建、改建項目的中水回用水平必須高于行業平均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以上。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規定,非戰略性新興產業,不得新增含磷、氮的生產廢水。用水量較大的印染、電子等行業必須大幅提高中水回用率。冷卻水強排水、反滲透(RO)尾水等“清凈下水”必須按照生產廢水接管,不得接入雨水口排放。強化生產過程中的物料回收利用,鼓勵有條件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如印刷、包裝類企業)通過冷凝、吸附、吸收等技術實現物料回用。強化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和綜合利用,配套的回收利用設施必須達到主生產裝置同樣的設計水平和環保要求,提升回收效率,需外送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的,在本市應具有穩定可靠的承接單位本項目不產生生產廢水,不涉及清下水,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網,由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處理達標后的尾水排入錫北運河;項目不屬于印刷、包裝等企業;項目一般固廢集中收集外售,危險廢物均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相符相符項目審批階段必須征求水、氣、固體等要素部門意見,審核項目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已達到目前上級要求的最先進水平,未達最嚴標準、最新要求的一律不得審批。要按照所屬行業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要求,選擇采用可行性技術,提高治污設施的標準和要求,對于未采用污染防治可行技術的項目不予受理;鼓勵采用具備應用案例或中試數據等條件的新型污染防治技術。涉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項目,必須嚴格落實國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要求,對揮發性有機物要有效收集、提高效率、鼓勵采用吸附、吸收、生物凈化、催化燃燒、蓄熱燃燒等多種治理技術聯合應用的工藝路線;確保穩定達標并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的相關要求。對無組織排放點多、難以有效收集的情況,要整體建設負壓車間,對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廢氣進行全收集和治理。對涉水、涉氣重點項目,必須要求安裝用電工況和自動在線監控設備設施并聯網。新建天然氣鍋爐必須采用低氮燃耗技術,工業爐窯達到深度治理要求本項目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網,由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一般固廢集中收集外售,危險廢物均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置。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有機廢氣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米高排氣筒排放。不涉及天然氣等—19—建設內容鎮新明村,主要從事:塑料零件等各類塑料制品的加工響報告表》于2018年5月通過了原無錫市錫山區環境保護局的審批(文號:錫),料制品項目》的噪聲、固廢通過了原錫山區環境保護局),賃無錫錫鈴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現有廠房(建筑面積2800m2對塑料制品加工生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因此,無錫市碩洪塑料加工廠委托江蘇騰嘉生態環境科本項目所涉及的安全、消防、衛生、土地等問題不屬于本評價的范圍,請公企業本次擬搬離老廠區,租賃無錫錫鈴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廠房進行塑料制品—20—序號工程名稱產品名稱及規格設計能力年運行時數(h)備注遷擴建前遷擴建后變化量1生產車間塑料制品生產線175t/a2175t/a+2000t/a/類別建設名稱設計能力備注遷擴建前遷擴建后變化情況主體工程生產車間間,建筑面積900m2間,建筑面積2800m2+1900m2租賃現有廠房,新增生產設備,增加原料和成品的堆放區域貯運工程堆料區/面積300m2+300m2位于生產車間東南側成品區/面積500m2+500m2位于生產車間西南側運輸本項目物料運輸以汽車運輸為主,廠房內主要由叉車及推車等轉運,道路均為水泥路面,可以滿足汽車運輸的需要。公用工程給水201.6t/a276t/a+74.4t/a由市政自來水管網提供,廠區給水管網已建設到位排水115.2t/a+28.8t/a雨污分流,依托現有雨污管線;本項目生活污水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供電24萬kW·h/a150萬kW·h/akW·h/a由市政電網提供工業冷卻水循環系統1套(0.6t/h)1套(1t/h)+0.4t/h/環保工程廢氣注塑成型廢氣1套UV光催氧化裝置,15m高排氣筒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15m高排氣筒DA001淘汰現有1套UV光催氧化裝置,新增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主要污染物為非甲烷總烴,收集處理注塑成型廢氣廢水115.2t/a+28.8t/a雨污分流,生活污水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固廢危廢倉庫+0m2遷建后于生產車間南側新建1座危廢倉庫,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一般固廢倉庫20m220m2+0m2遷建后于生產車間南側新建1座一般固廢倉庫,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要求噪聲處理廠房隔聲、距離衰減,降噪量≥25dB(A)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要求—21—序號名稱規格年用量(t/a)性狀儲存位置儲存方式遷擴建遷擴建增減量12PP粒子新料聚丙烯100%2185+2005堆料區200kg/袋機油基礎油95%、添加劑5%00.4+0.40.2200kg/桶序號名稱理化特性燃燒爆炸性毒性毒理1PP粒子新料聚丙烯,白色半透明蠟狀固體,無臭,無味,無毒,相對密度為0.90~0.91g/cm3,熔點為164~176℃,分解溫度為350~380℃無相關資料無相關資料2機油油狀液體,淡黃色至褐色,略帶異味,密度:0.88-0.89g/cm3,穩定性好,不易分解可燃無相關資料本項目主要生產設施及設施參數、主要工藝、主生產單主要工藝設備名稱型號數量(臺)遷擴建前遷擴建后增減量塑料制品生產線攪拌攪拌機/110注塑成型注塑機SF130012+1SF158012+1EM3200-SVP/212+1YTSA40012+1400-S812+1YJT388023+1YJSA480220破碎粉碎機/110標準》(GB50015-2019),員工生活用水定額為每人每班30~50L,本報告采用—22—50L/人·班計,則本項目員工生活用水量為180t/a,排污系數以0.8計,本項目生注塑機塑料制品成型時的冷卻水經冷卻塔后循環使用,冷卻水冷卻為間接冷充量約96t/a。本項目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工作制度:8小時單班制,年工作240天,全年工作蘇隆陽建設有限公司,南側為無錫市高點木業制品有限公司,西側隔涇通路為無錫金鼎輪網制造有限公司,東側為無錫市大通混凝土有限公司,距離項目最近的敏感目標為北側299m處的小高巷以及西北側435m處的錫山區春蕾學校小高巷分廠區平面布置:本項目租賃無錫錫鈴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生產車間(廠房面積區、堆料區、成品區、危廢倉庫、一般固廢倉庫等,具體布置見附圖6。—23—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本項目主要進行塑料零件等各類塑料制品的生產加工,生產工藝及產排污節粒攪拌均勻,項目使用的PP離子為5mm左右的凈料,因此,攪拌過程無顆粒物注塑成型:將攪拌均勻的物料管道輸送至注塑機中,通過電加熱的方式使得烷總烴計)。注塑過程需使用冷卻水進行間接冷卻,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檢驗:人工檢驗產品是否有瑕疵,不合格品收集后為原料再次循環使用,因破碎后的顆粒粒徑較大,不考慮粉塵產生,此過程產生—24—①生產過程中所使用的設備,均需要使用機油定期維護,以避免設備銹蝕、損壞,維護產生廢機油S2、含油廢抹布手套S3,作危廢進行處置;②廢氣處理:注塑廢氣經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排放,活性炭定期更類別代碼產生點污染物特征去向廢氣G1注塑成型非甲烷總烴連續經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排氣筒DA001排放廢水W1生活污水pH、COD、SS、NH3-N、TN、TP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N1攪拌機噪聲等效連續A聲級/N2注塑機噪聲等效連續A聲級/N3粉碎機噪聲等效連續A聲級/S1注塑成型廢邊角料一般固廢資源回收公司回收設備維護廢機油危險廢物有資質單位處置設備維護含油廢抹布手套危險廢物有資質單位處置廢氣治理廢活性炭危險廢物有資質單位處置包裝、原材料使用廢包裝一般固廢資源回收公司回收原材料使用廢油桶危險廢物有資質單位處置員工生活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環衛部門清運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序號項目名稱環評批復文號及批復部門“三同時”環保驗收文號及時間驗收部門一期《年產175噸塑料制品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錫環許〔2018〕95)原無錫市錫山區環境保護局2018.12.7錫山環管驗(2018)90號原無錫市錫山區環境保護局—25—題序號工程名稱(車間、生產裝置或生產線)產品名稱及規格設計能力年運行時數1塑料制品生產線塑料制品1920h搬遷前后工藝流程一致,不再描述,具體詳損失28.8115.2接管錫北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化糞池115.2接管錫北鎮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化糞池201.6新鮮水損失201.6新鮮水57.6冷卻水57.6循環量1152根據企業環評情況,已建項目污染防治措施15m高排氣筒FQ-1排放;未收集部分在車間內以無組織形式排放。根據江蘇康達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檢測報告(報告編號:),監測點位監測監測項目監測結果標準評價FQ-口2018.VOCs排放濃度mg/m30.0520.1180.0580.16460達標排放速率kg/h6.2×10-41.5×10-36.6×10-41.9×10-3/達標2018.VOCs排放濃度mg/m30.3130.2320.3100.30160達標排放速率kg/h3.8×10-32.8×10-33.5×10-33.3×10-3/達標—26—監測監測項監測頻次監測結果標準評價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2018.2018.VOCs廠界外南側NDND0.0280.0264達標廠界外北側偏西ND0.019NDND廠界外北側0.006NDNDND廠界外北側偏東ND0.0180.0560.005VOCs廠界外南側0.0140.014NDND廠界外北側偏西0.0090.0090.0050.009廠界外北側0.009NDND0.008廠界外北側偏東0.0190.009ND0.007根據上表,現有項目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織排放滿足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現有項目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冷卻水循環使用,不外排。根據江蘇康達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驗收檢測報告(報告),監測點位監測日期監測項目監測結果(mg/L,pH值無量綱)標準評價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生活污水接管口2018.10.25pH值7.577.287.747.616~9達標化學需氧量38383736500達標氨氮5.315.755.435.5445達標總磷0.760.690.720.788達標總氮6.006.156.156.4070達標懸浮物32283029400達標2018.10.26pH值7.527.397.487.356~9達標化學需氧量36363634500達標氨氮5.725.175.755.5445達標總磷0.770.700.720.758達標—27—總氮7.226.906.606.0070達標懸浮物29303231400達標根據上表,現有項目污水排放口化學需氧量、懸浮現有項目噪聲主要由各類生產設備運行以及風機產生,夜間不進行生產,根),監測日期測點編號監測點位置監測結果標準限值評價晝間晝間2018.10.25北廠界外1m54.265達標2#東廠界外1m55.465達標3#南廠界外1m52.965達標4#西廠界外1m55.465達標2018.10.26北廠界外1m51.765達標2#東廠界外1m53.965達標3#南廠界外1m57.565達標4#西廠界外1m52.965達標根據驗收監測報告,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序號固廢名稱屬性形態廢物類廢物代碼環評產生量實際產生量處置方式12邊角料一般固體廢物SW17900-003-S174.84.8廠家回收外售廢包裝SW17900-003-S1700.23廢UV燈管危險廢物HW29900-023-2900.01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4生活垃圾生活垃圾SW64900-099-S642.882.88環衛清運序號文件規定要求實施情況備注嚴規范貯存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企業可根據實際本項目危險廢物主要為廢UV燈管,公司已設置危廢倉符合—28—格過程控制管理要求情況選擇采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貯存點兩類方式進行貯存,符合相應的污染控制標準。庫將其分類安全貯存,貯存區加強管理做好防雨、防火措施,且擬設置防雷裝置、防滲措施及防漏托盤等裝置;倉庫設施。強化轉移過程管理全面落實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實行省內全域掃描“二維碼”轉移。加強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數據共享,實現運輸軌跡可溯可查。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須依法核實經營單位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直接簽訂委托合同,并向經營單位單位提供相關危險廢物產生工藝、具體成分,以及是否易燃易爆等信息,違法委托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受托方承擔連帶責任......積極推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優先選擇環境風險較大的污泥、礦渣等固體廢物試行。本項目產生的危險廢物全部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并通過轉移等。符合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要在出入口、設施內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通道等關鍵位置設置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通過設立公開欄、標志牌等方式,主動公開危險廢物產生和利用處置等有關信息。集中焚燒處置單位及有自建危廢焚燒處置設施的單位要依法及時公開二燃室溫度等工況運行指標以及污染物排放指標、濃度等有關信息,并聯網至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危險廢物經營單位應同步公開許可證、許可條件等。企業在危險廢物倉庫出入口、設施內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通道等關鍵位置按照危險廢物貯存設施視頻監控布設要求設置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擬設置危廢信息公開欄,危險廢物貯存處墻面設置貯存設施警示標志牌。符合強化末端管理規范一般工業管理企業需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生態環境部2021年第82號公告)要求,建立一般工業固廢臺賬,污泥、礦渣等同時還需在固廢管理信息系統申報,電子臺賬已有內容,不再另外制作紙質臺賬。各地要對轄區內一般工業固廢利用處置需求和能力進行摸排,建立收運處體系。企業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試行)》建立一般工業固廢臺賬。符合氨氮、總磷、總氮排放總量滿足環評及批復核—29—類別污染物環評核定量(t/a)實際排放量(t/a)廢氣(t/a)有組織非甲烷總烴0.01190.005424無組織非甲烷總烴0.0032/廢水(t/a)廢水量COD0.040320.004190.02880.000347NH3-N0.0040320.000637TN0.005530.00074TP0.0005760.000085固廢(t/a)一般固廢00危險廢物00生活垃圾00),現有項目使用UV光催氧化裝置處理有機廢氣,該廢氣處理設施為淘汰落后對注塑廢氣進行處理,本項目將對遷擴建后全廠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核算,詳見類別污染物現有項目排放量以新帶老削減量削減后排放量(t/a)廢氣有組織非甲烷總烴0.01190.01190無組織非甲烷總烴0.00320.00320廢水(t/a)廢水量0COD0.040320.0403200.02880.02880NH3-N0.0040320.0040320TN0.005530.005530TP0.0005760.0005760固廢(t/a)一般工業固廢000危險廢物000生活垃圾000—30—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評價因子平均時段現狀濃度(μg/m3)標準值(μg/m3)達標情況SO2年均值860達標NO2年均值3240達標PM10年均值507071.4達標PM2.5年均值2835達標O3動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數不達標CO24小時平均第95百分位數400030達標通過上表可見,臭氧指標未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中日通過審批,正式印發。根據《無錫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2018-2025揚塵污染、加強服務業和生活污染防治等措施后,無錫市環境空氣質量在2025根據《2023年度無錫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地表水環境質—31—類;國省考斷面、通江支流和出入湖河流全面消除劣Ⅴ類;連續16年實現安全改善4.0個百分點,無劣Ⅴ類斷面。納入江蘇省“十四五”水環境質量目標考核的71個斷面中,年均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95.8%,較2022年《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根據《2023年度無錫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市區區域環境噪聲晝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相用地范圍內及周邊均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因此況下可以有效防止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因—32—環境保護目標名稱坐標(m)保護對象保護環境功能區相對廠址方位相對廠界距離(m)XY小高巷0299居民45人及其修改單中二類區N299錫山區春蕾學校小高巷分部-252355學校200人NW435注:以廠區西北角設置中心坐標(0,0)東西方向為X軸,南北方向為Y軸。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本項目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執行標準監控點濃度(mg/m3)非甲烷總烴60邊界外濃度最高點4《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5和表9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限值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33—污染物項目監控點限值(mg/m3)限值含義無組織排放監控位置NMHC6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值在廠房外設置監控點20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三級標準、《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標準項目濃度限值依據接管標準pH6~9《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三級標準COD500400NH3-N45《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B等級標準TN70TP8最終排放標準項目濃度限值依據pH6~9《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COD50《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表2中標準NH3-N4(6)*TN12(15)*TP0.5注*: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表3-6噪聲排放標準(單位:dB(A))類別晝間65一般固廢的貯存處置參照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危險固廢的貯存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34—生態環境廳關于做好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上線運行工作的通知總量控制指標類別污染物名稱現有項目環評批復現有項目實際排放本項目帶老全廠排放水接外排環境遷擴建前后變化量產生排放廢氣有組織非甲烷總烴0.01190.0054240.70880.60250.10630.010.10630.1063+0.0944無組織非甲烷總烴0.0032/0.078700.07870.003150.07870.0787+0.0755合計非甲烷總烴0.0151/0.78750.60250.1850.015120.1850.185+0.1699廢水生活污水廢水量2/2+28.8COD0.040320.004190.057600.05760.040320.05760.0072+0.017280.02880.0003470.043200.04320.020.04320.00144+0.0144NH3-N0.0040320.0006370.0050400.005040.0040320.005040.000864+0.001008TN0.0050.000740.007200.00720.005530.00720.00216+0.00167TP0.0005760.0000850.0007200.000720.0005760.000720.000072+0.000固廢一般工業固廢000/000危險廢物004.414.410/000生活垃圾000/000注:接管考核量根據接管標準計算,外排環境量根據—35——36—施環境產生的影響主要是生產設備的安裝及調試期間產生筑垃圾。噪聲主要是運輸機械和設備安裝調試產生的噪施工結束時以上影響立即消失,故不會降低當地環境質量僅分析營運期環境影響,不再對施工期環境—37—污染源編號污染因污染源強核算源強核算依廢氣收集方式收集效率治理措施風量(m3/h)排放形式治理工藝去除效是否為可行技術生產車間注塑G1非甲烷總烴0.7875產污系數法集氣罩90%二級活性炭85%是700015m高DA001排氣筒序號污染源污染因產生情況排放情況排放口基本情況排放標準濃度mg/m3速率kg/h產生量t/a濃度mg/m3速率kg/h排放量t/a排氣筒高度m編號類型濃度mg/m3速率kg/h達標情況1注塑成型非甲烷總烴52.710.3690.70887.770.05540.10630.5225DA001一般排放口60/達標污染源污染物名稱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面源面積m2面源高度m生產車間注塑非甲烷總烴0.07870.04128005—38—塑料制品生產過程使用PP粒子為原料,進入注塑機進行注塑成型的過程會產生),裝置進行處理,收集效率按90%計,處理效率按85%計,處理后尾氣通過1根15米排氣筒DA001排放。建設單位擬采取的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如下:產污節點污染物名稱治理措施是否為可行技術判定依據注塑成型G1非甲烷總烴二級活性炭是《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橡膠和塑料制品》(HJ1122—2020)蘇環辦〔蘇環辦〔2022〕128號文要求DA001/參數配套風機風量序號17000m3/h數值—39—2活性炭類型顆粒活性炭顆粒活性炭3活性炭密度0.5g/cm30.35g/cm3~0.55g/cm34箱體尺寸L1.5m×W1.5m×H0.6m/5活性炭層規格/6填充層數2層/7填充量/8比表面積1100m2/g≥850m2/g9碘值≥800mg/g≥800mg/g水分更換周期累計運行3個月不應超過累計運行500小時或3個月著火點活性炭動態吸附量年活性炭使用量不應低于VOCs產生量的5倍氣體流速0.56m/s低于0.6m/s裝填厚度0.5m×2層≥0.4m本項目注塑成型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DA001設計風量依據《環保設備設計手冊》(周興求主編,化學工業出版社)P494“Q=k·L·H·Vx”公式計算,k——考慮沿高度速度分布不均勻的安全系數。通常取L——罩口敞開面的周長,本項目罩口敞開面的周長為0.8m;根據表4-5的相關數據、上述計算公式及風壓阻力損耗等因素(風壓阻力損耗為),機需要布設集氣罩,注塑所需風量約6652.5m3/h,則將“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的風機規定的方法測量吸入風速,應保證風速不低于0.3m/s(有行業要求的按照相關規定執—40—遠端距離收集罩的高度H,應滿足L>0.6H的薄鋼板制作罩體,罩子的擴張角度為45°。收集系統的輸送管道密閉,處理后的廢氣經15米高排氣筒排放,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及《無錫市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錫大氣辦[2020]3號)中對V由表4-2可知,DA001排氣筒排放的非甲烷總烴由“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序號污染源非正常排放原污染物非正常排放濃度(mg/m3)非正常排放量(kg/a)單次持續時間年產生頻次應對措1DA001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去除效率(50%)非甲烷總烴26.430.1850.3712停止生產,及時檢修企業應按照《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排污單位—41—類別監測位置監測項監測頻執行排放標準標準限值濃度mg/m3速率kg/hDA001排氣筒非甲烷總烴年有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5相應標準;60/廢氣廠界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9相應標準4/廠區內非甲烷總烴廠區內執行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6(監控點處1h平均濃度值);20(監控點處任意一次濃度值)/r——有害氣體無組織排放源所在生產單元等Qc——工業企業有害氣體無組織排放量可以達到的排放源參數污染Qc(kg/h)Cm*(mg/m3)r(m)ABCDL計算生產車間非甲烷總烴0.0412.0357000.0210.840.95450無需提級。因此,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推薦值為生產車間外50米范圍。根據現場調—42—要求;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限值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綜合所述,建設項目大氣污染物均可達標排本項目全廠勞動定員15人,年工作240天,根據《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則本項目員工生活用水量為180t/a,排污系數以0.8計,本項目生活污水產生量為工序/生產污染廢水量t/a污染物產生情況排放情況標準濃度限值mg/L排放方式及去濃度mg/L產生量t/a廢水量t/a濃度mg/L排放量t/a員工生活生活污水PH6-9/6-9/6-9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COD氨氮總氮總磷558廢水類別污染物種類排放排放污染治理設施排放口編排放口排放口類—43—去向規律污染治理設施編號污染治理設施名稱污染治理設施工藝設置是否符合要求1生活污水SS、氨氮、總氮、總磷錫北污水處理廠排放期間流量不穩定,但不屬于沖擊型排放///DW001√是√企業總排□雨水排放□清凈下水排放□溫排水排放□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序號排放口編號排放口地理位置廢水排t/a)排放去排放規律排放受納污水處理廠信息經度緯度名稱污染物種類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濃度限1DW001E120.45695°N31.66934°0.0144進入錫北污水處理廠間斷排放,排放期間流量不穩定且無規律,但不屬于沖擊型排放/錫北污水處理廠pH6-9COD50NH3-N4(6)*TP0.5TN12(15)*注:*表示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號內數值為水溫≤根據《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總則》(HJ942-2018)、《排污單位自),—44—面積約43.4畝,總設計處理能力(至2020年)22500m3/d,分三期建設。一期工程環管[2007]13號)。一期工程采用A2/O處理工藝,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的設計能力過了無錫市環保局的審批(錫環管2008[131]號),于2010年11正式運行,二期工錫北污水處理廠一期項目及二期項目于2013年12月30日通過原無錫市環境保護局的竣工環保驗收,全廠處理能力為22500m3/d。為滿足江蘇省環保廳頒布的《太湖地準限值要求,錫北污水處理廠2020年在現有廠區范圍內實施提標改造工程,改造后污水處理規模仍為22500m3/d,尾水排放口位置不變,《錫北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通過了無錫市環保局的審批(錫行審環許[2020]4098號)。錫北污水處理廠設計進水水質標準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物、氨氮、總磷、總氮,水質可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45—建設項目接管廢水約0.6m3/d,錫北污水處理廠目前尚),2)風機放置于室外,外部設置隔聲罩,在安裝時應自帶減振底座,安裝位置具有減振臺基礎。風機的排風管道使用柔性軟接頭,3)合理布局,將高噪聲設備設置在廠房內,并且布置在遠離廠界的一側。通過序號聲源名空間相對位置聲源源強聲源控制措施及降噪效運行時段XYZ聲功率級/dB(A)1風機3709025dB(A)晝間2冷卻塔380備注:以廠區中心為坐標原點。序號建筑物名聲源名稱數量單臺聲功率級dB(A)聲源控制措施空間相對位置/m距室界距離/m室內邊界聲級/dB(A)運行時段建筑物插入損dB(A)建筑物外噪XYZ聲壓dB(A)建筑物外距離—46—123生產車間注塑機基座減廠房0東56.5晝間2525.51南3349.6251西566.02535.01北370.52539.51粉碎機13020東370.52539.51南2054.02523.01西6344.0251北56.52525.51攪拌機1200東370.52539.51南3349.6251西5545.2251北370.52539.51備注:以廠區中心為坐標原點。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21),室內聲源和室外聲源分聲源位于室內,室內聲源可采用等效室外聲源聲功率級法進行計算。設靠近開口在室內聲場為近似擴散聲場,則室外的倍頻帶聲壓級可—47—Amisc——其他多方面效應引起的衰減N——室外聲源個數;tj——在T時間內j聲源工作時間,s。預測點噪聲源廠界噪聲貢獻值(dB(A))標準限值(dB(A))達標情況東廠界生產車間晝間59.165達標—48—室外設備南廠界生產車間晝間30.065達標室外設備西廠界生產車間晝間35.365達標室外設備北廠界生產車間晝間47.065達標室外設備根據預測結果,項目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總則》(HJ819-2017)、《排污單位自行監類別監測位置監測項目監測頻次執行排放標準噪聲(晝間)廠界外1m連續等效A聲級一季一次《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廢包裝:本次遷擴建項目全廠年使用PP粒子2250t,包裝規格為200kg/袋,則產活性炭使用更換納入排污許可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21〕218號)附件要求,活);—49—t—運行時間,單位h/d。排氣筒名稱活性炭用量m動態吸附進氣濃度排放濃度風量Q運行時更換周單位kg%mg/m3mg/m3m3/hh/ddDA001數量72052.717.7770008根據計算,DA001活性炭更換周期為182d,項目年生產240d,年更換次數分別廢油桶:本次遷擴建項目全廠年使用機油0.4t,包裝規格為200kg/桶,則產生廢廢機油:本次遷擴建項目全廠年使用機油0.4t,產生廢機油約0.4t/a。含油廢抹布手套:本項目建成后,設備定期維護產生含油廢抹布手套約0.5t/a。職工生活垃圾:項目全廠員工15人,生活垃圾按0.5kg/人?d計,則年產生量約體廢物,判定依據及結果見表4-17,建設項目固廢產生情況匯總見表4-18,危險廢物副產物名產生工主要成廢物類別廢物代產生種類判定廢物副產判定依據S1廢包裝原料使用固態塑料SW17900-003-S170.6√/《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廢活性炭廢氣處理固態炭、有機物HW49900-039-493.5√/廢邊角料注塑成型固態聚丙烯SW17900-003-S17√/—50—廢油桶原料使用固態油類HW08900-249-080.01√/(GB34330-2017)廢機油設備維護液態油類HW08900-249-080.4√/含油廢抹布手套設備維護固態油類HW49900-041-490.5√/生活垃圾員工生活固態廢紙等SW64900-099-S64√/序號固廢名稱屬性產生工序形態主要成危險特性鑒別方法危險特性廢物類別廢物代碼產生量1廢包裝般工業固廢原料使用塑料//SW17900-003-S0.62廢邊角料注塑成型聚丙烯/SW17900-003-S7生活垃圾/員工生活辦公廢紙等/SW6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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