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監理實施細則_第1頁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監理實施細則_第2頁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監理實施細則_第3頁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監理實施細則_第4頁
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監理實施細則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6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朝陽市十家子河(北大橋至鐵路橋段)河道綜合

治理工程

監理實施細則

朝陽宏泰水利工程監理

朝陽市十家子河河道綜合治理工程工程監理部

2021年7月

審核:

編寫:

目錄

第一局部工程概況...........................................................0

(一)工程工程根本概況....................................................0

(二)工程建設主要內容....................................................0

(三)工程工程組織........................................................0

(四)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0

第二局部監理實施細那么.....................................................3

(一)施工平安監理實施細那么.............................................3

(二)質量控制保證導那么.................................................14

(三)設計文件、圖紙審核監理實施細那么..................................26

(四)工程驗收監理實施細那么............................................28

(五)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檢測試驗監理實施細那么.........................37

(六)土石方明挖工程監理實施細那么......................................42

(七)砌石工程監理實施細那么............................................46

(A)混凝土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那么......................................55

(九)綠化工程施工監理實施細那么..........................................

66

第一局部工程概況

(一)工程工程根本概況

本工程中十家河左岸的治理范圍由東二家橋北橋頭起到上游召都巴集合口已成堤

防處,形成閉合堤線。左岸堤防自鐵路橋北橋頭開始,至北大橋北橋頭,堤距300米,

堤防長800米。朝陽市十家河子(北大橋至鐵路橋段)河道治理工程主要內容有河道疏浚

800米,堤防填筑工程,護坡護腳工程,穿堤建筑物三座以及綠化工程。

(二)工程建設主要內容

1)河道開挖土方量紋:97795m3

2)土方回填約:46110m3

3)M10漿砌石擋墻約:in?

4)C25m3

5)石籠(厚300mm)約:m

(三)工程工程組織

工程參建單位:

(1)監督單位:朝陽市質量監督站

(2)發包人:朝陽市大凌河風景區管理處

(3)設計單位:朝代華盛水利水電設計咨詢

(4)監理單位:朝代市宏泰水利工程監理

(5)承包人:內蒙古遼河工程局股份

工程質量目標:工程施工質量檢測按照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單元工程劃分,以單

元工程為根底進行檢測和質量等級評定,工程質量應到達施工承包合同條件及相應的施

工技術標準要求。

工期目標:2021年9月1日?2021年4月30日

(四)監理工作范圍和內容

監理工作范圍:朝陽市十家子河左岸堤防自鐵路橋北橋頭開始,至北大橋北橋頭,

堤距300米,堤防長800米。河道疏浚800米,疏浚量36400立方米,垃圾清運61395

立方米,左岸堤防填筑46110立方米,護坡長800米,護腳長777米。穿堤建筑物三座

以及綠化工程。

監理工作內容:

(1)對上述監理范圍內的工程實施直至工程竣工及缺陷責任期結束各階段工作的全

過程、全方位地監控,對所有相關工程實施的各項工作實施監理。對施工階段(含各類

設計變更、工程變更與施工等、竣工驗收階段及缺陷責任階段等的工程投資、進度、質

量及平安實施控制。對合同、信息、平安和文明施工進行管理.,在工程實施各方面對內、

對外的協調,確保工程總體目標的實現;按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要求完善監理檔案。

(2)建立一套完整的監理方法,包括:審查工程方案和施工方案;監督承包人嚴

格按標準、標準施工、審查技術變更;控制工程進度和質量;檢查平安防護設施;檢測

原材料采購配件質量;認定工程質量和數量;驗收工程和簽發付款憑證;審查工程方案

和施工方案:審查工程價款;整理合同文件和技術檔案:提交竣工報告;處理質量事故

等。

具體工作內容如下:

D催促發包人按工程建設合同的規定落實必須提供的施工條件,檢查工程承包人的

開工準備工作,并在檢查與審查合格后簽發合同工程開工令。

2)審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作業規程、

工藝試驗成果、臨建工程設計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3)簽發補充的設計文件、技術標準等,答復工程承包人提出的建議和意見。

4)工程進度控制:根據工程建設合同總進度方案,編制控制性目標和年度施工方

案,并審查批準施工人提出確定措施情況。催促施工人采取確定措施,實現合同的工期

目標。當實施進度發生較大偏差時,及時向發包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方案的建議意見,

經發包人提出調整控制性進度方案小的建議意見,經發包人批準后,完成進度方案的調

整。

5)施工質量控制:審查承包人的質量控制體系和措施,核實質量文件。依據工程承

建合同文件、設計文件、技術標準,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檢查,對重要監理部位和主要

工序進行跟蹤監督,以單元工程為根底,按水利部?水利水電根本建設工程單元工程質

量等級評定標準?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規程?的要求,對承包人的工程質量等

級進行復核。

6)工程投資控制:協助發包人編制投資控制目標和分年度投資方案。審查承包人

提交的資金方案,審核施工完成的工程量和單價費用,并簽發計量和支付憑證。受理索

賠申請,進行索賠調查和談判,并提出處理意見,處理工程變更,下達工程變更指令。

7)施工平安監督:檢查施工平安檢查措施,勞動防護和環境保護設施并提出建議

查防洪度汛措施并提出建議。參加重大平安事故調查。

8)主持監理合同授權范圍內工程建設各方階調工作,編發施工協調會議紀要。

9)協助發包人按國家規定進行工程各階段驗收和竣工驗收,審查設計單位和承包

人編制的竣工圖紙和資料°

10)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現場監理記錄與信息反應,按監理合同附件要求編制監理

月、年報;按期進行整編工程資料和工程檔案,做好文、錄、表、單的日常管理,并在

期限屆滿時移交發包人。

11)其他相關工作。

監理效勞期限:

2021年9月1日開始實施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第二局部監理實施細那么

(一)施工平安監理實施細那么

1)創立“平安文明工程〃。

2)無人身死亡事故。

3)無重大機械、設備扳壞事故。

4)無重大交通事故。

5)無重大火災、洪災事故。

6)杜絕重傷事故。

7)杜絕重復發生相同性質的事故。

(1)水利工程建設工程施工監理標準SL288-2021;

(2)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局部)(建標[2000]234號);

(3)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電力工程局部)(建標[2000]241號〕;

(4)?水利水電工程勞動平安與工業衛生設計標準?GB50706-2021

(5)?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通用平安技術規程?SL398-2007

(6)?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平安防護設施技術標準?SL714-2021

(7)建設工程平安生產管理條例。

朝陽市十家子河(北大橋至鐵路橋段)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施工平安監理工作。

1)協助發包人對承包人平安資質、平安保證體系、平安施工技術措施、平安操作規

程、平安度汛措施等進行審批,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2)負責施工現場的平安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協調和處理施工過程中急需解決的

平安問題,并監督承包人落實必要的平安施工技術措施。

3)當承包人平安生產嚴重失控時,建議發包人下令進行停工整改。

4)協助對各類平安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定期向發包人報告平安生產情況。

2監理平安生產監督保證體系

(1)總監理工程師參加工程平安生產委員會,這是平安管理的高層機構,由參建各方和

有關部門的主要領導組成,負責平安生產工作的領導、監督與協調。(2)在監理機構內

部建立以總監理工程師為第一責任人、各部部長分管一塊、專職、兼職監理工程師參加

的三級平安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實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平安監督管理機制。平安生產監

理組織保證體系見圖l-lo

圖1-1平安生產監理組織保證體系

(1)貫徹執行“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監督承包人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有關

平安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平安生產的規章和標準;

(2)催促承包人落實平安生產組織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平安生產責任制;

(3)審查施工方案及平安技術措施;

(4)催促承包人對施工人員進行平安生產教育及分部、分項工程的平安技術交底;

(5)檢查并催促承包人按照建筑施工平安技術標淮和標準要求,落實分部、分項工

程或各工序、關鍵部位的平安防護措施;

(6)催促檢查承包人現場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衛生防疫

等項工作;

(7)不定期的組織平安綜合檢查,按?建筑施工平安檢查評分標準?進行評價,提出

處理意見并限期整改;

(8)發現違章作業的要責令其停止作業,發現隱患要責令其停工整頓。

4.1在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向發包人、監理機構上報以下有關平安生產的文件:

1)平安資質及證明文件(含分包單位)

2)平安資質及證明文件(含分包單位)

2)平安生產保證體系

3)平安管理組織機構及平安專業人員配備

4)平安生產管理制度、平安檢查制度,平安生產責任制

5)實施性平安施工組織設II,專項平安生產技術措施、平安度汛措施、平安操作

規程

6)主要施工機械設備等技術性能及平安條件

7)特種作業人員資質證明

8)職工平安教育、培訓記錄、平安技術交底記錄

4.2根據承包人上報的有關文件,監理機構配合發包人進行審查,經檢查并具備以

下條件后,才能開工:

(1)承包人(含分包單位)平安資質應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工程施工合同的規定,

并建立、健全施工平安保證體系;

(2)建立相應的平安生產組織管理機構,并配備各級平安管理人員,建立各項平安

生產管理制度、平安生產責任制;

(3)編制實施性平安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并落實專項平安技術措施、平安度汛措施

和防護措施;

(4)檢查開工時所必須的施工機械、材料和主要人員是否到達現場,是否處于平安

狀態,施工現場的平安設施是否已經到位,防止不符合要求的平安設施和設備進入施工

現場,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及上崗證;

(6)對所有從事管理和生產的人員施工前應進行全面的平安教育,重點對專職平安

員、班組長和從事特殊作業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教育,加強職工平安意識。

(7)分局部項工程開工前應嚴格執行平安技術交底制度;

(8)在施工開始之前,應了解現場的施工環境,人為障礙等因素,以便掌握有關資

料,及時提出防范措施;

(9)掌握新技術、新材料的施工工藝和技術標準,在施工前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

培訓、教育。

5.1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貫徹執行“平安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國

家現行有關平安生產的法律、法規,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平安生產的規章和標準、有

關平安生產的過程文件。

5.2施工過程中應確保平安保證體系正常運轉,全面落實各項平安管理制度、平安

生產責任制。

5.3全面落實各項平安生產技術措施及平安防護措施,認真執行各項平安技術操作

規程,確保人員、機械設備及工程平安。

5.4認真執行平安檢查制度,加強現場監督與檢查,專職平安員應每天進行巡視檢

查,平安監察部每旬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視工程情況在施工準備前,施工危險性大、季

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組織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

那么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和驗收。

5.5接受監理機構和發包人的平安監督管理工作,積極配合監理機構和發包人組織

的平安檢查活動。

5.6平安監理人員對施工現場及各工序平安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發現違章作

業及平安隱患應要求承包人及時進行整改。

5.7加強平安生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5.8按要求及時提交各階段工程平安檢查報告。

5.9組織或協助對平安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按要求及時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6土石方作業平安監督管理規定

(1)為加強對施工現場土石方工程施工的平安監督管理,依據?水工建筑物巖石根底

開挖工程施工技術標準?(SL17-2021),制定本規定。

(2)現場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本規定的監督管理要點,檢查、催促承包人做好土石方

工程作業的平安管理工作C

(1)承包人在進行土石方工程施工時,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公布的勞動保護法令和工

業衛生標準,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中的平安和健康。

(2)開工前,承包人應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確定的施工方案、方法和總平面布置圖制定

行之有效的平安技術措施,并逐級向施工人員交底,確保實施。

(3)施工中應加強技術管理,嚴格控制施工質量,合理組織施工程序,采取平安措施,

防止事故發生。

(4)對整個施工期的地質工作應足夠重視。在開挖過程中假設發現與原設計所依據的

地質條件有較大差異,或未能預見不良地質現象危及人身平安時,那么應及時作出明確

判斷,采取果斷的施工措施,以防止發生事故。

(5)在開挖區域內,假設發現有不能識別的物品、地下埋設物、古物等,均不得任意

拆毀或移動,應立即報告有關單位處理前方可繼續施工。

(6)在高邊坡、滑坡體、洞挖及重要建筑物附近進行開挖時,應加強平安監測措施。

(7)合理地布置出硝路線和棄硬堆放地點,并應做到不阻礙其它工程工程的施工,施

工排水順暢,不影響后續施工和本身的施工平安。

(8)在大風、大雨和照明缺乏的情況下,禁止在邊坡上工作。更不得在危險的邊坡、

峭壁處休息。

(1)嚴禁使用掏根搜底法挖土或將坡面挖成反坡,以免塌方造成事故。假設土坡上

發現有浮石或其它松動突出的危石時,應通知下面作業人員離開,立即進行處理。

(2)發現邊坡有不穩定現象時,應立即進行平安檢查和處理“

(3)對已開挖的地段,嚴禁順土坡面流水,必要時坡頂應設截水溝排水,以防滲漏

或沖毀邊坡,造成坍塌。

(4)在開挖的過程中,發現有地下水時,應設法將水排除后再進行開挖。

(5)假設施工地區受其它條件限制,不能按規定放坡時,應采取固壁支撐措施。

(6)大型機械挖土時,應對機械停放地點、行走路線、運土方式、挖土分層、電源

架設等均應制定施工措施并進行平安施工交底工作。

(7)采用特殊方法進行土方開挖,應制定相應的施工措施并進行平安施工交底,作

業過程中應有人員進行平安監護。

7施工用電平安監督管理規定

7.1總那么

(1)為了貫徹“平安笫一,預防為主〃的平安生產方針,保障施工現場用電平安,

防止觸電事故發生,確保施工現場的平安生產,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適用于工程工程現場施工用電平安監督管理。

(3)施工現場用電中的有關技術問題應遵守現行的國家標準、標準或規程規定。

(4)現場監理工程師應根據本規定的監督管理要求,檢杳、催促承包人做好施工現

場用電的平安管理工作。

7.2施工用電平安監督管理要點

(1)用電的施工組織設計

?施工工程用電設備在5臺及5臺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應

編制相應的用電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用電設備在5臺以下和設備總容量在50kW以下者,應制定平安用電技術措施和

電氣防火措施。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內容和步驟應包括:

(a)現場勘察;

(b)確定電源進線、變電所、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等位置及線路走向;

(c)進行負荷計算;

(d)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截面和電器的類型、規格;

(e)繪制電氣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

(f)制定平安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用電工程圖紙必須單獨繪制,并作為用電施工的依據。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技術負責人審核,經主管領

導批準后實施。

(2)專業人員

?安裝、維修或撤除用電工程,必須由專職電工完成。電工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

業人員平安操作證。電工等級應同工程難易程序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a)掌握平安用電根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b)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適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平安用具;并檢

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電工作業平安用具要定期檢

驗,以保障使用性能可靠;

(c)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d)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e)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3)平安技術檔案

(a)施工現場用電必須建立平安技術檔案、其內容應包括:

?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和平安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的全部資料;

?修改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措施的資料;

?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資料;

?用電工程檢查驗收表;

?電氣設備的試驗、檢驗憑單和測試記錄;

?接地電阻測定記錄表;

?定期檢(復)查表;

?電工維修工作記錄;

?有關的電工作業票。

(b)平安技術檔案應由主管該現場的電氣技術人員負責建立與管理,其中?電工

維修工作記錄?可指定電工代管,并于用電工程撤除后統一歸檔。

(c)用電工程的定期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月不少于一次,值班電工的現場用電

平安巡檢每月一次。但每年不同季節來臨前作有針對性的檢查,例如:霉雨季節前、雷

雨季節前、高溫、嚴冬等季節前。檢查情況記錄要保持完好。

(d)檢查工作應按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同作業面進行。對不平安因素,必須及時

處理,并應履行復驗手續C

(4)用電平安的根本規定

(a)現場施工用臨時線路一般應架空,用固定瓷瓶絕緣。動力與照明線路要分開架

設。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IV-S接零保護系統。

(b)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

電保護裝置。

(c)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

箱,實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同一配電

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路設置。

(d)配電屏〔盤)內應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并應分路裝設電流、電壓表。還應

裝設短路、過負荷保護裝置和漏電保護器。

(e)嚴格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施工現場用于電動建筑機械或手持

電開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器外,還必須裝隔離開關。開

關箱均應有門可鎖、能防雨。

(f)現場變壓器周邊,必須設平安圍欄,并有醒目的平安警示牌。配電室、動力配

電箱、接線開關箱均應有明顯的平安警示標識。

(g)現場照明:照明專用回路應加裝漏電保護器:燈具金屬外殼作接零保護;室內

線路及燈具安裝高度低于2米應使用平安電壓;潮濕作業場所、洞內、井下和手持照明

燈必須使用平安電壓;夜間施工時,作業場所和人員、車輛行走的道路、通道必須保障

足夠的照明。禁止通行或危險處應設紅燈警示。

(h)現場作業面使用的照明燈具、電開工器具(如振搗器、電焊機等)的電源線必

須使用配備的電纜線,不得使用塑料線。

(i)閘具、熔斷器參數與設備容器應匹配,安裝應固定,符合要求。嚴禁使用其他

金屬絲代替熔絲。

(j)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和倉儲:電氣器材、物資、材料的采購必須符合

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嚴禁購置無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的物資。倉儲人員應加強對

電氣物資、器材的保管,防止受潮、污染、損壞。

(1)施工用電發生事故時,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國家和工程局有關規定進行統計報告

和處理。

(2)用電事故按其性質分為:設備事故和人身觸電傷亡事故。用電設備事故由承包

人設備主管部門按設備管理有關規定處理。觸電事故導致人員因工傷亡的按國家有關規

定調杳處理。

(3)發生人員觸電事故后,承包人、現場人員要積極組織搶救,尤其是對傷者進行

人工呼吸,并立即通知(或送)工地醫務室或附近醫院進行救護。

(4)事故單位應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分析。事故原因涉及到設

計、安裝、維修等部門時應請有關部門共同參加事故調查,吸取教訓,改進工作;造成

嚴重后果的主要責任部門要承當責任。事故原因涉及到運行管理方面時要追究領導和當

事人責任。

8設備及物資存放平安監督管理規定

8.1總那么

(1)為加強設備、物資存放的平安監督管理工作而制定本規定。

(2)現場監埋工程師應根據本規定的監督管埋要點,檢查、催促承包人做好設備及

物資存放的平安管理工作C

8.2設備、物資存放的平安要求

(1)設備、物資的堆放和存儲要盡可能定點放置,分類保管,符合平安、文明生產

的要求。

(2)物資倉儲要符合十二防(防銹、防火、防盜、防霉爛變質、防爆、防凍、防漏、

防鼠、防蟲、防潮、防雷、防丟)要求,堆放穩固。

(3)現場作業中使用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收回,分類存放。

(4)對職工健康有害物質,如油漆及其稀釋劑等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

用庫房;瀝青應放置在枯燥通風的場所。

(5)搞好倉庫衛生,勤清掃,經常保持貨垛、貨架、包裝物、鋪墊材料及地面的清

潔,防止灰塵及污染物飛揚,侵蝕物資。

(6)做好季節的預防措施。根據氣候變化做好防護工作,如汛期到來前,要做好疏

通排水溝,加固露天物資的鋪蓋物和防潮防霉工作;霉雨季節,注意通風散潮,使庫內

濕度保持在一定范圍內;高溫季節,對怕熱物資要采取降溫措施;寒冷季節,對怕冷物

資要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8.3物資存放平安保衛監督管理要點

(1)保管員每日上下班前,要檢查庫房、庫區、場區周圍是否有不平安的因素存

在,門窗、鎖是否完好,如有異常應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時向保衛部門反映。

(2)在規定禁止吸煙的地段和庫區內,應嚴禁明火吸煙,倉庫禁止攜入火種。保

管員對入庫人員有進行宣傳教育、監督、檢查的義務。

(3)對危險品物資要專放,對易燃易爆物品要采取隔離措施,單獨存放。消滅不

平安因素,防止事故的發生。

(4)保管員應保持本庫區內的消防設備、器具的完整、清潔,不許他人隨意挪用;

對他人在庫區內進行不平安作業的行為,有權監督和制止。

(5)保管員對自己所管物資,對外有保密的責任。領料人員和其它人員不得隨意

進出庫房,如確需領料人員進庫搬運的物資,要在庫內點交清楚,不得在搬運中點交,

以防出現過失和喪失。

(6)保管員休假或較長時間外出時,不得把倉庫鑰匙帶出去;工作時間不得將鑰

匙亂扔亂放;人離庫時應即鎖門,不得擅離職守。

(7)保管員在發完料后,應在發料憑證上簽字,同時也要請領料人員簽認,并給

領料人員辦理出庫手續。

(8)倉庫是存放公共物資的場所,任何人不隨意將私人物品存入庫內。

(二)質量控制保證導那么

1.1本導那么適用于朝陽市十家子河]北大橋至鐵路橋段)河道綜合治理工程質量控制工作。

1.2工程質量控制的根本依據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其技術條款;

(2)質量監理合同文件及監理標準:

(3)國家或國家部門頒發的法律與行政法規;

(4)經發包人簽發實旅的設計圖紙與設計技術要求;

(5)國家或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技術規程、標準、質量檢驗標準及質量檢驗方法;

(6)?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測與評定規程?SL176-2007;

(7)?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SL223-2021;

1.3工程質量控制原那么

(1)堅持質量第一的原那么;

(2)堅持以人為控制核心的原那么:

(3)堅持預防為主的原那么;

(4)堅持質量標準的原那么。

1.4工程質量控制標準

(1)合同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或國家部門頒發新的技術標準替代了原技術標準,

從新標準生效之日起,依據新標準執行;

(2)當合同文件規定的技術標準低于國家或國家部門頒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時,應

按國家或國家部門頒發的強制性技術標準執行;

(3)當國家或國家部門頒發的技術標準(包括推薦標準和強制性標準)低于合同文

件規定的技術標準時,按合同技術標準執行;

(4)監理部可以依照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規定,在征得發包人批準后,對工程質量控

制所執行的合同技術標準與質量檢驗方法進行補充、修改與調整;

(5)當合同文件中有關質量約定不明確,按照合同條款內容不能確定,合同雙方又

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協議的,按國家質量標準履行,沒有國家質量標準的,按同行公議標

準履行。

信息反應

承包人應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建立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其質量目標是保證

承建工程質量滿足合同條款、技術標準以及設計各項技術要求。

承包人應設立專門的工程質量管理組織和滿足質量檢測要求的質量檢驗機構。

⑴承包人應在合同工程工程開工前,按工程施工合同規定,完成質量管理組織、

質量檢測機構的組建,完成質量保證體系文件編制,完成施工質量檢查員、施工質量檢

測作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和業務考核;

⑵承包人的質量管理、質量檢測機構及其人員應按合同規定的程序、方法、檢測

內容與檢查頻率,將全部時間用于工程施工質量控制、檢測、檢查和質量記錄的管理,

并接受監理部的檢查與監督;

⑶監理部對承包人施工質量活動的審查、檢查、認證與批準,并不能免除或減輕

承包人應承當的合同責任V

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管理組織、質量檢驗機構、施工測量機構、施工質量檢

查員和施工質量檢測機構操作人員的資質,必須報經監理部審批或認可。

承包人應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在合同工程開工前或合同文件規定的期限內

完成合同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文件編制,并報送發包人及監理機構批準(施工組織設計

方案)報審表)。

承包人單位應按合同文件規定,復核發包人提供的首級控制網測量資料,并完成施

工測量控制網的布設。

施工控制網或加密控制網布設的施測方案,必須事先報經監理部批準。監理部派出

測量監理工程師對施測過程進行監督,或通過監理校測完成對控制測量成果的審查和驗

收。

承包人必須對進場材料進行檢查,確保進場材料滿足工程開工及施工所必須的儲存

量,并符合規定的技術品質和質量標準要求。

進場施工設備應滿足工程開工及施工所必須的數量、規格、生產能力、完好率、適

應性及設備配套要求。經監理部和發包人檢查不合格的施工設備,承包人應進行檢修、

維護或撤離工地更換。經查驗合格的施工設備,應為工程施工所專用。未征得監理部或

發包人同意,這些施工設備不得中途撤離工地。

2.6監理工作程序框圖:

朝陽市十家子河(北大橋至鐵路橋段)河道綜合治理工程按單位工程、分部、單元工程三級劃分工

程工程。

3.1.2單位工程、分部工程開工申報

單位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及監理機構上報施工組織設計、控制性施工進度方

案、進場施工設備表、施工組織機構及人員配置等,經發包人及監理機構審查并檢查施工準

備工作情況符合合同要求后,上報單位開工申請單,由發包人單位簽發開工令。

分部工程開工前,承包人必須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和相應工程的監理實施細那么規定的

程序與期限,編報詳細的施工措施方案,填報施工措施報審表,經發包人及監理機構審查并

檢查施工準備工作情況符合要求后,上報分部(分項)工程開工中請單,由發包人單位簽發

開工許可證。

3.1.3單元工程(工序)的開工申請

(1)申請單元工程開工,承包人依照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和?監理細那么?要求,向監理

申報單元工程開工(開倉)簽證,并以此作為工程計量及支付申報的依據。

(2)下序單元工程的開工(開倉),由承包人質檢部門憑上序工程?施工質量終檢合格證?

和?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向監理申辦開工(開倉)簽證,聯檢單元工程的開工或開倉,還需

附?施工質量聯合檢驗合格證?。凡需要進行地質編錄或原始地形測繪的,在工程開工前,還

必須同時具備該項工作完成的簽證記錄并報送相關資料。為有利于工程施工,對于開工準備

就緒,并旦工程開工不影響地質編錄或測繪工作完成的,經承包人申報,監理工程師在上序

單元工程檢驗合格的同時,簽發下序單元工程開工(開倉)簽證。

(1)承包人開工(開倉)申報后,因抽查或聯檢不合格、造成開工(開倉)延誤

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承當合同責任。監理接到承包人開工(開倉)申報后,無

正當理由在規定時間(通常為24?48小時)內未進行抽檢或組織完成聯檢驗收的,承包人質

檢部門可自行完成上述工作,并在認定質量檢驗合格后簽發開工(開倉)證,報監理確認。

(2)假設監理事后發出通知,堅持要求停工或挖開復檢,承包人應予執行。但是,假設

停工或挖開檢驗的結果說明工程質量符合要求,那么由此所發生的費用計入合同支付。假設

停工或剝離檢驗的結果說明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那么由此引起的損失與合同責任由承包人

負責。

(3)但凡列為“停止點〃的控制對象,要求必須在規定的控制點到來之前通知監理對

控制點實施監控。

招標圖紙不能作為工程實施的依據,承包人應按經發包人簽發的施工圖紙與技術要求施

工。

監理部做好每張施工圖紙的審查,及時發現、糾正施工圖紙中存在的圖面缺陷和過失。

如果施工圖紙與招標圖紙和合同技術條件存在重大偏離,應會同發包人召開專題協調會議予

以審議、分析、研究和澄清。

施工過程中,監理部或承包人可以根據現場地形、地質與施工條件變化提出優化設計建

議,提交發包人決策。

施工、監理機構在工程工程開工前,參加發包人組織設計單位進行的設計技術交底會議,

明確設計意圖、技術標準和技術要求。

工程工程開工前,承包人應依據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規定和施工總進度方案安排,結合現

場施工條件和設計圖紙要求完成申報開工工程施工措施方案的編制報送監理部,監理部協同

發包人審查后由發包人批準。

對每項工程施工措施方案,監理部著重審查其施工方案、程序和工藝對工程質量的影響,

并在通過審查和批準后催促承包人落實和實施。

每項工程開工前,監理部配合發包人檢查承包人的施工準備工作。施工準備檢查的主要

內容應包括:

(1)必需的生產性試驗已經完成,用于施工的各種參數已報經批準;

⑵設計或安裝圖紙、施工技術與作業規程標準、技術檢驗標準、施工措施方案等技術交

底已進行;

⑶主要施工機械、設備配置,勞動組織與技工配備己經完成;

⑷開工所必需的材料、構件、工程設備到位,經檢驗合格并能滿足方案施工時段連續施

工的需要;

⑸施工輔助生產設備和施工養護、防護措施就緒;

⑹場地平整、交通道路、測量布網及其他臨時設施滿足開工要求;

⑺施工管理、施工平安、施工環境保護和質量保證措施落實。

3.6發布單位、分部工程開工令

施工準備工作查驗合格或認定施工準備工作不影峋工程施工進展后,由發包人簽發單位

工程開工令、分部工程開工許可證,并在開工后對施工準備缺乏局部承包人應盡快完善。

承包人應嚴格遵守合同文件技術條款、施工技術規程、標準、工程質量標準、設計文件,

按報經批準的施工措施方案中確定的施工工藝、措施和施工程序,按章作業、文明施工。

監理部配合發包人對承包人檢驗、測量和承當技術工種作業人員的技術資質,以及施工

過程中施工設備、材料等進行檢查,以保證施工過程中人力、物力等施工資源投入滿足工程

質量控制要求。

施工過程中,監理部以單元工程為根底、以工序控制為重點,進行全過程跟蹤監督。

在施工過程中,為確保工程質量,監理機構有權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規定作出指示:

⑴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包括進

入現場、制造加工地點觀察,查閱施工記錄,進行現場取樣試驗、工程復核測量和設備性能

檢測,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試驗和檢測成果;

⑵指示承包人停止不正當的或可能對工程質量、平安造成損害的施工(包括試驗、檢測)

工藝、措施、工序、作業方式,以及其他各種違章作業行為;

⑶指示承包人停止不合格材料、設備、設施的安裝與使用,并予以更換;

⑷指示承包人對不合格工序采取補工或返工處理;

⑸對承包人施工質量管理中嚴重失察、失職、玩忽職守、偽造記錄和檢測資料,或造成

質量事故的責任人員予以警告、處分、撤換、直至責令退場;

⑹指令屢次嚴重違反作業規程,經指出后仍無明顯改進的作業班、組、隊停工整頓、撒

換、直至責令退場;

⑺指示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對完建工程繼續予以養護、維護、照管和進行缺陷修復:

⑻行使工程施工合同文件授予的其他指令權。

“三檢制〃(班組初檢、施工隊復檢、工程質檢部終檢)程序

(1)每道工序完成后,應由班組兼職質檢員填寫初檢記錄,班組長復核簽字。一道工序

由兒個班組連續施工時,要作好班組交接記錄,由完成該道工序的最后一個班組填寫初檢記

錄。

(2)由施工隊專職質檢員,與施工技術人員一起進行復檢工作,并填寫復檢意見。

(3)由工程質檢部的專職質檢員進行終檢,終檢合格后,按規定簽發自檢合格證。對多

工序施工的單元工程,在上一道工序未經終檢或終檢不合格,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每一個單元工程完成后,由終檢專職質檢員會同有關人員進行檢查驗收,并評定(或暫

評)質量等級。對質量有缺陷或質量不合格的單元工程,暫不評定質量等級,待修補處理后,

重新檢查,質量等級只能評為合格。單元工程施工質量檢查、質量等級評定資料,按分部工

程分類整理。

對無初檢記錄的單元工程不得進行復檢。對初檢資料嚴重不全或失實的單元工程,不得

評為優良。

(1)水工建筑物根底開挖,地下建筑物巖石開挖,地基防滲、加固處理和排水工程等隱

蔽工程,以及建設(監理)些位要求檢驗的關鍵部位(應事先確定),其終檢工作應由承包

人技術負責人主持,特別重要的工程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主持,組織專職質檢員和有關人

員參加,終檢合格后,方可向監理部申請檢查驗收。

(2)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的檢查驗收工作,由監理部主持,組織建設、設計、承包人成

立聯合檢查驗收組進行工作。

(3)監理部接到承包人申請驗收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聯合檢查驗收組進行檢查

驗收,確認合格后,填寫施工質量聯合檢驗合格(開倉)證,嚴禁未經共同檢驗或檢驗不合

格就簽發合格(開倉)證。

(4)隱蔽工程聯合檢查驗收時,地質人員和承包人提供檢查所需的施工地質測繪圖和相

應的地質資料。

(5)隱蔽工程和關鍵部位施工質量聯合檢驗合格(開倉)證一式四份,報送監理部一份,

三份留承包人歸檔整理,供分部工程驗收和階段驗收時使用。

4.7承包人應對招標文件中規定的重要部位的工藝及外觀質量制訂專題施工措施,報監理

機構審批同意,先在次要部位進行試驗后,方可進行重要部位的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監理

加強過程控制,確保外觀質量。

4.8對有外觀質量要求的重要部位,應把外觀質量作為重要的檢查內容和檢測工程,并

據此進行單元工程質量評定。單元工程外觀質量不合格的必須進行處理,直至合格。

4.9根據單元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對工程外觀必須作出評價。

4.10在質量等級評定中,外觀質量不滿足合同要求的工程,質量等級不能評為“優良工

程〃。

因施工過程或工程養護、維護和照管等原因導致發生工程質量缺陷時,承包人應及時查

明其范圍和數量,分析產生的原因,提出缺陷修復和處理措施。

工程質量缺陷處理措施經監理部批準前方可進行。

承包人應對施工中出現的質量問題、處理經過及遺留問題,進行詳細記錄。對于隱蔽工

程應詳細記錄施工和質量檢查情況,必要時應照相或取原狀樣品保存。

由于施工、材料、設備安裝等原因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技術規程標準和合同規定的質量

標準,導致影響工程使用壽命和正常運行,因此需返工或采取補救措施的,均應認定為工程

施工質量事故。

工程質量事故按對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響程度,檢查、處理事故對工

期的影響時間長短和直接損失大小,分為一般質量事故、較大質量事故、重大質量事故、特

大質量事故四類,小于一般事故的質量問題稱為質量缺陷。

質量事故發生后,承包人應當立即向發包人單位和監理部報告,同時按隸屬關系報上級

主管部門。監理部催促承包人按規定及時提出事故報告。

(1)事故發生后1天內報告事故發生概況,7天內報告事故發生詳細情況(包括事故發

生的時間、部位、經過、損失估計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斷等)。

(2)事故調查處理完成后,報告事故發生、調查、處理情況及處理結果。

(3)事故調查處理時間超過兩個月的,應逐月報告事故處理的進展情況。

承包人應對事故經過作好詳細記錄,并根據需要對事故現場進行攝像,為事故調查、處

理提供依據。

當質量事故危及施工平安,或不立即采取措施會使事態進一步擴大甚至危及工程平安時,

承包人應立即停止施工,采取臨時或緊急措施進行防護。與此同時,會同有關方研究并提出

處理方案和措施,報發包人批準后實施。

事故調查應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責任單位、責任人,并遵循“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

不查清不放過、主要事故責任者和職工未受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的原那么

進行處理。

(1)質量事故發現后,承包人應當立即向發包人單位和監理部報告,當質量事故危及施

工平安,或不立即采取措施會使事態進一步擴大甚至危及工程平安時,承包人應立即停止施

工,采取臨時或緊急措施進行防護。

(2)監理部及發包人單位有關人員盡快抵達現場,與承包人有關人員共同進行初步調查,

并安排必要的緊急處理措施。

(3)在初步查明質量事故的根底上,承包人應當及時向監理部及發包人單位報送事故初

步調查報告。監理部根據自己的初步調查結果,在承包人事故初步調查報告的根底上,向發

包人單位上報初步調查報告。

(4)召開由發包人組織的承包人、設計單位、監理機構四方協調會,評估事故性質,討

論并確定調杳工作的安排。

(5)建設各方對事故進行全面深入的調查,在調查過程中,監理部催促為調查事故原因

而開展的勘探取芯、物探和檢測試驗工作,調查完成后,由監理部或發包人指定的單位完成

事故調查報告,報送有關單位。

(6)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由發包人單位組織事故原因分析、責任認定和事故處理方案等

工作。

(7)承包人根據事故處理方案制定事故處理措施及質保措施,經監理部和發包人單位批

準后實施,由監理部監督、檢查質量事故處理過程,并進行必要的試驗檢測工作。

(8)質量事故處理完成后,承包人應及時向發包人及監理部提交事故處理報告。

(9)由發包人組織建設四方對質量事故處理進行驗收。

(10)根據質量事故的責任,對承包人報送的質量事故處理的經濟問題進行處理。

(三)設計文件、圖紙審核監理實施細那么

朝陽市十家子河(北大橋至鐵路橋段)河道綜合治理工程設計文件、圖紙的監理協助審核工作。

1.2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監理機構負有協助發包人審查施工詳圖的義務。

1.3對承包人按規定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文件,監理機構行使審查權。

1.4未經發包人批準簽發的任何設計文件和圖紙,不能作為正式施工的依據,監理工程師有權

拒絕支付簽證。

(1)設計使用的規程、標準。

(2)國家公布的有關技術規程、標準和標準。

(3)施工合同文件技術條款。

(4)已經審查批準的設計文件和設計委托合同書。

(1)監理部收到發包人批轉的設計文件和圖紙后,在M天內完成審核、簽發工作。

(2)監理部在收到承包人提供的各項設計文件和圖紙后,在14天內完成批復工作。

(3)監理部設計文件審核流程:

a)監理部收到設計文件和圖紙并進行登記后,送總監批閱。

b)總監批閱后送工程技術部審核。

c)工程技術部安排專人對設計圖紙逐項審核,并填寫審核記錄單,提出審核結果和審核

意見,經部門負責人審查簽字后送總監。

d)總監對工程技術部送的審核結果進行復核并上報發包人。

。)發包人對監理審核意見無異議后,監理部蓋章簽發設計文件。

監理部設計文件審核流程見附圖lo

設計文件和圖紙審核的主要內容是:

(1)施工詳圖與相應工程、部位招標圖紙的差異,并進行工程量復核。

(2)開挖類圖紙建筑輪廓線及轉角坐標與實際地形的符合程度。

(3)混凝土結構與開挖及金結相互關系是否正確。

(4)鋼筋圖與混凝土結構圖配套關系及鋼筋圖與鋼筋材料表是否對應。

(5)圖紙標注尺寸、高程、說明是否有誤,可否作為施工依據。

(6)結構優化的具體建議。

(1)無論監理工程師是否提出審核意見,其技術責任和存在問題不應由監理機構負責。

(2)監理部簽發的圖紙,承包人應認真研究,領會設計意圖和設計要求,按正常程序做

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如發現該設計圖紙尚有某些遺漏、欠缺和問題,那么承包人應在收到

圖紙或文件后14天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監理部和發包人。監理機構復核后,報請發包人單位

批轉設計單位作出修改和補充。

附圖1:監理部設計文件審核流程圖

(四)工程驗收監理實施細那么

城區河段防洪排澇工程以下河道治理工程的驗收工作。

1.2本細那么參照?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施工合同文件、監理合同文件有關規定編制。

1.3工程驗收按階段和范圍不同劃分為:工序和單元工程驗收、分局部項工程驗收、階段(中

間)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合同工程工程竣工驗收。

1.4工程驗收工作的主要依據:

(1)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2)經發包人簽發的工程設計文件,包括設計圖紙、設計變更、修改通知等;

(3)國家和部頒的現行法規、規程標準、標準;

(4)發包人單位制定的有關工程建設和驗收的規定。

1.5工程驗收是合同工程工程建設中的重要程序,承包人應重視并做好施工過程中工程資料(包

括工程施工質量檢查和檢測試驗資料、材料和設備等檢查試驗資料、工序和單元工程驗收簽證資料、

質量等級評定資料等)的收集、整理和總結工作,建立健全的技術檔案制度,以確保工程驗收的順

利進行。

1.6各類驗收工作均應及時進行,工程經驗收合格后才能進行后續階段的施工,未經驗收或驗

收不合格的工程,不能列入完工工程和進行工程結算。合同工程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必須在合

同或驗收規程限定的時間內,申請該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凡因承包人未按規定時限申請工程驗收而

造成工程驗收延誤,由此引起的一切合同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承包人承當。

2.1各工序的檢查驗收和一般單元工程的驗收和簽證,由監理工程師負責進行。

2.2重要單元工程〔涉及隱蔽工程、關鍵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檢查驗收簽證,由監理部組織設

計、施工和發包人參加的聯合驗收小組進行聯合驗收;分局部項工程的驗收,由發包人或監理部組

織參建各方參加的聯合驗收小組進行驗收。

2.3階段(中間)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合同工程工程的竣工驗收,由發包人主持并組織驗收

委員會(或驗收領導小組)進行。驗收委員會(或驗收領導小組)由發包人、設計、監理、承包人

和其他有關單位、部門的代表組成。監理部協助發包人進行工程驗收的組織工作。

3.1工序驗收和單元工程驗收,是所有后續各項驗收的根底,承包人和監理工程師應按規定的

程序和要求,認真做好工序制單元工程的驗收簽證工作。

3.2各類驗收的一般程序為:施工承包人經過自檢,認為已到達相應的驗收條件要求,并做好

各項驗收準備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和各方協商確定的時限,向監理部或發包人提交驗收申請。發

包人或監理部在接到驗收申請,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工程的完成情況、驗收所需資料和其他準備工

作進行檢查,必要時應組織初驗,經審查認為具備驗收條件后,除工序驗收和一般單元工程由監理

工程師驗收簽證外,其余均應組織相應的驗收委員會(驗收小組)進行驗收。

3.3承包人申請工程驗收時,應提交的工程驗收資料,包括施工報告以及質量記錄、原材料試

驗資料、質量等級評定資料、檢查驗收簽證資料等。階段(中間)驗收、單位工程驗收和合同工程

竣工驗收前,監理部應提交相應的施工監理報告。

3.4各種驗收均以前階段的驗收簽證為根底,相互銜接,依次進行。對前階段驗收已簽證同

部,除有特殊情況外,一般不再復驗。

3.5工程驗收中所發現的問題,由驗收委員會(驗收小組)與有關方面協商解決,驗收主持單

位對有爭議的問題有最終裁決權,同時應對裁決意見負有相應的責任。驗收中遺留的問題,各有關

單位應按驗收委員會(驗收小組)的意見按期處理完成。

3.6建筑物已按合同完成,但未通過竣工驗收正式移交發包人單位以前,應由承包人管理.、維

護和保養,直至竣工驗收和合同規定的所有責任期滿。

4.1工序驗收是指按規定的施工程序、在下道工序開工(如混凝土澆筑、灌漿等)前,對所有

前道工序所完成的施工結果進行的驗收。其目的是確保各工種每道工序都能按規定工藝和技術要求

進行施工,判斷下一道工序能否進行施工,并對工序質量等級進行評定。有關工序驗收的程序、檢

查內容、質量標準、驗收表格等等,按各專業監理細那么或專業監理工程師制訂相應“驗收方法〃

執行。對于施工過程相對簡單的工程,工序驗收也可和單元工程驗收合并進行。

4.2工序驗收均在施工現場進行,首先必須經承包人“三級質檢〃合格后,填寫好三級質檢表,

交監理工程師申請工序驗收。監理工程師在接到驗收申請后的8小時以內赴現場對工序進行檢查驗

收,特殊情況(如控制爆破的裝藥和連網)那么在現場立即進行檢查驗收。在確認施工質量和原材

料等符合設計要求后簽發開倉(開鉆、開灌)證,允許進人下道工序施工。

4.3單元工程驗收以工序檢查驗收為依據。只有在組成該單元工程的所有工序均已完成,且工

序驗收資料、原材料材質證明和抽檢試驗成果、測量資料等所有驗收資料都齊全的情況下,才能進

行單元工程驗收。各種單元工程驗收所需的“三檢”表,質量檢查和評定表、施工質量合格證(開

倉證、準灌證等)的試樣,按有關專業監理實施細那么或監理工程師編制的“驗收方法〃。

“三級〃質檢人員進行驗收和質量評定。通常單元工程驗收和質量評定,可配合月進度款結算

每月進行一次。未經驗收或質量評為不合格的單元工程,不給予質量簽證。對于當月評為不合格的

單元工程,承包人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處理意見(必要時還應征求設計的意見)進行處理。處理完畢,

經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填寫缺陷處理驗收簽證,那么該單元工程可列入下個月驗收的范圍內。

4.5隱蔽工程、關鍵部位或重要單元工程的檢查驗收,須特別給予重視,其驗收程序如下:

(1)根底驗收參見根底驗收監理實施細那么;

(2)其余隱蔽工程、關鍵部位或重要單元工程的檢查驗收,由監理部組織設計、發包人、承包

人有關人員組成的驗收小組進行驗收和質量評定,承包人“三級質檢〃合格后,填寫好三級質檢表,

填報驗收申請報監理部申請驗收。監理部在接到驗收申請后,審查工序驗收資料、原材料材質證明

和抽檢試驗成果、測量資料等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那么組織聯合驗收小組進行現場檢查及

驗收簽證。

4.6對于有質量缺陷或發生施工事故的單元工程,應記錄出現缺陷和事故的情況、原因、處理

意見、處理情況和對處理結果的鑒定意見,作為單元工程驗收資料的一局部。出現質量缺陷,或發

生質量事故的單元工程質量,不得評為優良。

4.7對于出現質量事故的單元工程,那么應按照事故處理程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最終完成質

量事故處理后,由發包人主持召開質量事故處理專題驗收會,驗收合格,由專題驗收組會簽“質量

事故處理專題驗收簽證書〃。

4.8單元工程驗收資料的原件、復印件份數及其移交時間等,按發包人資料室的歸檔要求執行。

5.1分局部項工程驗收簽證是工程階段驗收、單位工程及合同工程工程竣工(交工)驗收的根

底。分部、分項工程驗收應具備的條件是該分部、分項工程所有單元工程全部完建且質量全部合格。

當合同工程施工到達某一關鍵階段(如截流、蓄水等),在進行階段(中間)驗收前,發包人或監

理部及時組織聯合驗收小組,主持分局部項工程的驗收簽證工作。

5.2分局部項工程檢查驗收的主要任務,是檢查施工質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并在單元工程驗

收根底上,按有關規程和標準評定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等級。

5.3分局部項工程驗收前,承包人應至少提交以下資料?:

(1)分局部項工程的竣工圖紙、設計要求和變更說明;

(2)施工原始記錄、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試驗鑒定資料和出廠合格證;

(3)工程質量檢查、試驗、測量、觀測等記錄;

(4)單元工程驗收簽證及質量評定資料;

(5)承包人對分局部項工程自檢合格的資料;

(6)特殊問題處理說明書和有關技術會議紀要;

(7)其他與驗收簽證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5.4上述驗收資料需經發包人或監理工程師審查,承包人應在限定的時間內,按照審查意見完

成資料的修改、補充和完善,并編寫施工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1但不限于):

(1)工程概況,其中包括施工條件等;

(2)施工依據;

(3)施工概況,包括施工總布置。施工方法、施工進度等;

(4)施工質量保證措施,包括測量放樣、開挖爆破、錨桿錨索、碎澆筑等質量保證措施;

(5)施工質量評價,包括對單元工程的檢測試驗成果分析和單元工程質量評定以及分局部項工

程質量自評結果;

(6)完工工程量清單;

(7)尾工工程清單。

5.5承包人在完成驗收資料整理和施工報告編寫之后,即向發包人或監理部提交分局部項工程

驗收申請報告,并提交施工報告和全部驗收資料。

5.6發包人或監理部在接到承包人的驗收申請之后,應及時做好對資料的再審查,組織聯合驗

收組進行現場檢查,并主持進行分局部項工程驗收簽證。

5.7聯合驗收組進行現場檢查的主要內容有:

(1)建筑物部位、高程、輪廓尺寸、外觀是否與設U相符;

(2)建筑物運行環境是否與設計情況相符;

(3)各項施工記錄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

(4)建筑物是否存在缺陷,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缺陷或事故處理是否符合要求;

5.8分部、分項工程驗收鑒定書,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發包人、監理機構各一份外,其余6份

暫存承包人,作為階段驗收、單位工程和竣工驗收資料的一局部。

5.9對分局部項工程驗收的有關資料和簽證書,承包人及監理部應按發包人要求進行歸檔。

6.階段(中間)驗收

6.1當合同施工工程到達某一關鍵階段,如截流、蓄水、機組啟動前,均應進行階段(中間)

驗收。

6.2階段(中間)驗收由發包人主持并組織驗收委員會(或驗收領導小組)進行。驗收委員會

(或領導小組)由發包人、設計、監理、承包人和其他有關單位、部門的代表組成。

6.3階段(中間)驗收前28天,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驗收申請,并向發包人及監理部提交下

述資料:

(1)階段驗收申請報告;

(2)分局部項工程的驗收簽證;

(3)待驗收工程的施.工報告(包括施.工大事記);

(4)已完、未完的工程量清單;

(5)質量事故或重大缺陷處理及處理后檢查記錄;

(6)建筑物應用及度汛方案;

(7)發包人或監理機構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6.4經發包人及監理部審核驗收資料的數量和質量已滿足驗收要求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6.5階段(中間)驗收委員會(小組)由發包人單位組織并主持,其工作主要包括:

(1)聽取承包人、設計單位、監理機構、生產(使用)單位的工作匯報;

(2)審查驗收文件、資料;

(3)檢查已完工程的質量和形象面貌;

(4)檢查待建工程的方案安排和主要技術措施落實情況,以及是否具備施工條件;

(5)檢查擬投入使用工程是否具備運用條件;

(6)對驗收遺留問題及缺陷提出處理要求并責成承包人限期進行處理;

(7)根據檢查和驗收結果,簽署階段(中間)驗收鑒定書。

6.6階段(中間)驗收鑒定書,正本一式8份,除送交發包人、監理機構各一份外,其余6份暫

存承包人,作為單位工程和竣工驗收資料的一局部,副本假設干份,由發包人單位分送參加驗收的

有關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

7.1當某單位工程在合同竣工前已經完建,能獨立發揮效益,或發包人要求提前投入運行時,

應進行單位工程驗收,并根據驗收要求繼續由承包人照管與與維護,或辦理提前使用和資產移交手

續。

7.2申請單位工程驗收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該單位工程已按合同文件、設計圖紙的要求根本完成,并已完成了分部、分項工程驗收、

階段(中間)驗收,質量符合要求,施工現場已清理;

(2)設備的制作安裝經調試和試運行,平安可靠,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

(3)觀測儀器、設備均已按設計要求埋設,并能正常觀測;

(4)工程質量缺陷已經妥善處理,能保證工程平安運行;

(5)少量尾工已妥善安排;

(6)生產(使用)單位已作好接收、運行準備;

(7)有關驗收的文件、資料齊全。

7.3單位工程驗收前,承包人應向發包人和監理部提交單位工程驗收申請報告,同時提交以下

驗收文件資料:

(1)施工報告;

(2)竣工圖紙和設計文件;

(3)試驗、質量檢驗、測量成果、調試與試運行成果和主要原材料?、設備的出廠合格證、技術

說明資料;

(4)隱蔽工程、分局部項工程驗收簽證和質量等級評定資料;

(5)質量與平安事故記錄、分析及處理結果;

(6)施工大事記和施工原始記錄;

(7)發包人或監理機構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7.4經發包人及監理部審核驗收資料的數量和質量已滿足驗收要求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委員

會(領導小組)進行。

7.5單位工程驗收由發包人單位組織并主持驗收委員會(領導小組)進行,其主要工作同階段

驗收。

7.6單位工程驗收成果為單位工程驗收鑒定書和單位工程質量等級評定表,正本一式8份,除送

交發包人、監理機構各一份外,其余6份暫存承包人,作為合同工程竣工驗收資料的一局部,副本

假設干份,由發包人單位分送參加驗收的有關單位和政府有關部門。

8.1當合同工程工程已按批準的設計文件和施工合同要求完建,可以發揮工程程效益,并經過

一個洪水期的運行考驗后,應及時進行竣工驗收,通過驗收后應限期向發包人單位辦理資產移交手

續。

8.2工程竣工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1)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完建;

(2)工程經分部、分項工程驗收、階段(中間)驗收和單位工程驗收合格,在質保期內已及時

完成剩余尾工和質量缺陷處理,施工現場清理完成;

(3)各項獨立運用的工程已具備正常運行的條件;

(4)工程運行已經過至少一個洪水期考驗,最高庫水位已經到達或根本到達正常高水位,各單

位工程運行正常?;

(5)工程平安鑒定單位已提出工程平安鑒定報告,并有可以平安運行的結論意見;

(6)驗收要求的各種報告,資料已經整理就緒,并經監理部及發包人審查通過。

8.3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前90天,工程承包人應向監理部及發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并隨同報告提交或準備以下主要驗收文件:

(1)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