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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
(征求意見稿)
新絳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2023年12月
《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1.規劃背景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中央堅定
文化自信、加強歷史文化保護的有關指示,保護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
化,延續城市文脈,保留中華文化基因,加強新絳歷史文化名城的整
體保護,繼承優秀的歷史文化遺產,促進城市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新絳具體情況制定《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
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本次規劃”)。
2.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范圍包括縣域和歷史城區兩個層次。縣域范圍為新絳縣
行政轄區,總面積為597.18平方公里。歷史城區范圍是本次規劃的
重點,即絳州古城墻遺址范圍以內的古城區,總面積為191.54公頃。
3.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期限與在編《新絳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銜接一致,為2021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
第二章歷史文化價值特色
1.新絳地處晉國腹地,是晉文化發展傳承的重要見證
(1)“絳”是晉國都城文化的重要體現
晉國600多年的歷史中,遷都數次,史書記載,穆侯費壬徙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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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絳”首次以都城見史,其后獻公城絳史稱故絳、景公徙新田史稱新
絳,“絳”一直都是晉國都城的主要稱謂,隨著考古發現的不斷證實,
幾處晉國都城遺址逐步確認,包括懷疑待考的古城遺址,均分布在襄
汾、曲沃、侯馬、聞喜,新絳圍于以上幾縣,處于晉國行政核心區腹
地,隋以來以統領一域的行政管理級別存在,多稱絳州、絳郡,是晉
國都城文化的重要體現。
(2)新絳是晉文化融合創新思想的傳承地
自周成王以《唐誥》封唐,“啟以夏政,疆以戎索”就是晉國多
民族融合和創新治理體系的準則;《左傳·昭公十五年》記載,晉國
立國后,“戎狄與之鄰”,很長時間內,晉國與周邊戎狄民族都是采取
防御與和睦共處兼行的政策;絳州自設州郡以來,就一直是山西南部
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往來交流頻繁,不同文化的交融一直上演;
民國廢州罷郡改縣,取名新絳,也是取“咸與維新”之意;故而,融
合與創新是晉國稱霸的思想根源,也是新絳能成為三晉名城的思想傳
承。
2.新絳利汾河水運之便,是汾河文化的典型代表
(1)新絳是河谷盆地農耕文明高度發達的代表
在汾河、澮河的共同作用下,新絳所在地域具有先天發展農業的
地理優勢,在此誕生了農耕之祖、改進了農耕技術、創造出農業歷法,
這片土地是農耕文明的源頭,華夏文明的搖籃。新絳縣域范圍內現仍
保留有多處以祭祀農業之神后稷的寺廟等物質文化遺存,體現農耕文
明對民眾精神崇拜的影響。農耕經濟成熟發展的同時,受耕讀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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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書禮樂等傳統儒家文化的浸潤,絳州成為了農耕文明思想體系中的
文化高地,誕生了《絳帖》《灰闌記》等眾多文化精品。
(2)新絳是汾河水運第一城
泛舟之役是有記錄的首次大規模航運,說明至少汾河下游在春秋
時期就有了較好的通航能力,絳州建城以來,由于汾河在此西折,水
流速緩,絳州更利汾河水運之便,興建碼頭、發展航運、商賈不絕,
城市經濟得到長足發展,手工業尤其發達,得“七十二行城”“小北
京”之稱,新絳也成為汾河沿線水運第一城。
3.新絳建城因勢利導,是中國北方城市適應自然的范例
(1)新絳是中國北方山水營城思想的典型實例
新絳古城的選址充分考慮了自然地形與周邊山水的空間關系,城
池位居黃塬之上,北靠九原,南襟峨眉,鼓水北來入城,汾河東南環
繞,城池整體北高南低,俯臥汾河北岸,山、水、塬都成為古城自然
景觀中最顯著的要素,不僅利用地形圍合城池、利用水系打造園林,
使其成為城市營建的重要組成,更利用地形特點將山、塬、城、河景
觀化,組成汾河沿岸的美好人居畫卷。
(2)新絳是北方園林城市的人居典范
新絳建城之初即引鼓水入城,成居園池,文廟建成后,又將鼓水
引至文廟泮池,是城市營建對自然水系進行利用營造景觀的優秀范例,
及至城市經濟再發展,亭榭橋廊、私家園林比比皆是,至今尚有薛家
花園、喬家花園、陳家花園等,東西天池兼有景觀和調蓄洪功能,承
擔城市重要的公共生態景觀職能,使得新絳成為北方地區較為少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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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質園林城市。
(3)新絳是文化意向在城市營建中的完美運用
古代營城,護佑一方民眾,望其堅固、望其寓意美滿,故很多城
市都有別名,如鳳凰城,臨水城市多希望水道安瀾,常名龜城、臥牛
城等,新絳古城南臨汾河,不僅取臥牛城之名體現臨水鎮牛寓意,更
在城市空間的營造上將臥牛具象化,,南北大街為牛脊,府君巷、韓
家巷、陶家巷、四府巷是牛四腿,東西小巷為牛肋,東西天池為牛眼,
南門甕城為牛喉,南門為牛嘴,汾河浮橋為牛舌,東西天池邊的小塔
為牛角,龍興寺塔為牛尾,北城門為牛臀,是古代美好的文化意象在
城市營建中運用的典范。
4.新絳是商貿集散樞紐,是北方手工業發展的重要區域
(1)新絳是少有的水陸兩便的“水旱碼頭”
汾河水道溝通了晉南地區至黃河再轉渭河通往關中平原的水上
交通,秦晉驛道是貫通山西南北的最大陸地交通線路,新絳恰都在其
上,水陸兩便的交通條件使得新絳很早就成為人、物流量密集的水旱
碼頭,尤其明清以后汾河中上游通航能力下降,物資運輸在新絳水陸
轉換,城外西南順城街的繁榮就是佐證。新絳不僅是溝通秦晉的中轉
地,更是省內重要的物資集散中心,有著極高的戰略地位,素有“南
絳北代”之稱。
(2)新絳是手工業高度發達的“七十二城”
繁榮的商貿促生了手工業服務業的大力發展,唐代因鑄造工藝先
進,成為全國的鑄錢重城,是當時六雄城之一,到明清兩代,手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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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勃發展,使新絳有“七十二行城”的稱號,民國時期,全城從事手
工業生產的有七百余戶,五千五百余人。各行祖師廟繁多,廟會活動
頻繁,十分熱鬧,因此又有“小北京”的稱號。高度發達的手工業為
新絳官、商、民的全面培養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經濟基礎,由此也是新
絳保留有眾多傳統商業街市、精雕細琢的官紳民居的重要原因。
(3)新絳是近代工業萌芽的試驗地
新絳是山西最早嘗試創辦紡織廠的城市,1894年山西布政使胡
聘之募銀籌辦“絳州紡紗廠”,雖后因財力不足和政局變化中止,但
卻為近代工業的發展埋下種子,此后,榮昌、毓華火柴廠,大益成和
雍裕兩家紡織廠陸續成立,新絳進入以紡織業為代表的近代工業發展
時期。
5.新絳是晉南文化高地,是雅俗共賞多元包容的文化搖籃
(1)新絳有眾多名帖名碑名文名人
《絳帖》為中國四大名帖之一,碧落碑為中國篆書奇碑;著名教
育家王通在新絳以北的姑射山清廉洞傳道授業,培養出高徒房玄齡及
魏征;唐代著名詩人王之渙、宋代宮廷畫家高克明出生在絳州;柳宗
元、蘇轍、歐陽修、范仲淹、岑參、梅堯臣等,或詩或文均有記述;
元雜劇作家李行甫在新絳寫就著名劇作《灰闌記》;賀龍元帥、劉伯
承元帥率八路軍東進抗日,途經新絳;國際共產主義戰士白求恩去延
安途經新絳,在教堂與神父孔照明徹夜長談;越南友人黃文歡、作家
丁玲曾在樂樓向民眾宣講抗日救國的革命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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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絳有多元精湛的民間藝術
澄泥硯為中國四大名硯之一,白谷、皮膠、皮衣、澄泥硯、香墨、
毛筆等,皆為古時貢品;云雕、文具、紡織、火柴、刺繡、戲裝、皮
革加工、釀酒、制醋、陶器、刀剪、木版年畫等制作工藝也十分發達,
有較高的藝術性和實用性。絳州鼓樂為中國鼓樂之最,大約在新石器
時代的晚期已成雛形,在唐代成為“國樂”,源遠流長;抬閣、秧歌、
龍燈、高蹺、獅子舞、老虎舞、旱船、焰火、燈會等民間社火也流傳
至今。豐富多彩的民間藝術是絳州多元的文化體系的重要組成。
6.新絳古建筑類型豐富,是晉南地區建筑博覽園
(1)城內多時代建筑共同接續城市文脈
新絳在城市發展過程中歷史綿延1400余年,城市文脈在多元包
容精神中得以延續。新絳古城沿西北高崖,由東向西依次布置了絳州
寶塔,望河樓、天主堂、絳州大堂、鼓樓、鐘樓、樂樓。寶塔為13
層樓閣式磚塔,是全城制高點;望河樓為絳州地方風格的二層樓閣,
簡潔、淳樸;天主堂為哥特式風格的西歐建筑,時為全國四大天主堂
之一;鼓樓為重樓歇山頂,座西向東,打破了其他建筑座北向南的單
調,使標志建筑之間產生內在的凝聚感;鐘樓在西北高崖的南端,呈
正方形,單層十字脊頂,四面空欞;樂樓座南向北,雙層戲樓,正面
相對衙坡,成為樂樓演戲的天然看場。這些建筑建造年代跨越千年,
造型風格各不相同,但都與自然地形和古城環境融為一體,在空間上
造就了跌宕連綿的建筑序列、繪就了時空交融的歷史圖景,成為新絳
歷史文化名城最具特色的天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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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2)獨特建筑形式豐富研究實例
新絳還擁有眾多國內少見的建筑樣板,豐富了山西乃至全國古建
筑實例。陽王鎮稷益廟目前還保留正殿和舞廳,是研究神廟劇場建筑
演變的重要實例;澤掌鎮東蔡村村公所,是民國十三年(1924年)
所建村級辦事機構,是研究晉南地區近現代村公所建制及村民自治的
重要實物例證。
(3)傳統民居磚窯結合靈活多樣
新絳古城內街巷隨高低地形自然曲折,除公共建筑占據高點成為
全城權利展示中心之外,隨街巷密布的高墻深院官紳大宅、前庭后院
的市民住宅構成相對集中的古城傳統民居集中片區,院落邊界隨街巷
自然劃分,院落內民居建筑與普通的北方四合院不同,建筑多結合黃
土高原以及汾河二級臺地的地理特點,創造了窯洞四合院,將地方特
色注入傳統四合院中,形成磚窯結合的傳統民居,不僅保留了民居住
宅私密的建設需求,同時滿足了居民冬暖夏涼的居住需求。
第三章保護傳承體系
1.保護目標
文化遺產保護目標——保護文化遺產的真實性與完整性。
歷史風貌保護目標——保護和延續絳州古城風貌,保護獨具晉南
特色的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
歷史文化展示目標——展示歷史文化信息、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
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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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協調發展目標——協調保護與開發、保護與旅游的關系,滿
足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準的需要,使新絳成為山西
獨有、全國具有影響的歷史文化名城。
2.保護原則
(1)整體性原則
(2)真實性、完整性原則
(3)生態性原則
(4)可持續性原則
(5)以人為本原則
3.保護內容
(1)縣域層次
保護縣域山水空間、自然水系;保護1個歷史城區、秦晉驛道及
汾河水路2條文化線路、3個文化集聚區;已公布的1個國家級歷史
文化名村、1個省級歷史文化名鎮、2個中國傳統村落、4個省級歷
史文化名村,推薦2個歷史文化名鎮、7個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
724處不可移動文物;以及其他歷史文化遺產資源包括:工業遺產、
水利及灌溉工程遺產、軍事文化遺產、紅色文化遺產、地名文化遺產、
古“絳州十景”、140處古樹名木和26處古樹名木后備資源。
(2)歷史城區層次
保護歷史城區的山水格局,歷史城區“一城兩門,一軸一心,兩
環三區五片,六十二巷”的歷史格局;保護歷史城區的城垣形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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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地貌、空間輪廓、歷史軸線、傳統街巷、歷史環境要素;保護歷史
風貌、17條視線通廊。
(3)歷史文化街區及歷史地段層次
保護貢院巷至三樓衙署歷史文化街區、常家胡同歷史文化街區、
安子巷歷史文化街區,嚴格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風貌,維持整體
空間尺度。
保護北甕城歷史地段、孝義路歷史地段、天主堂歷史地段、文廟
歷史地段、順城街歷史地段。
(4)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層次
保護724處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6處,
省級文物保護單位9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7處,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610處,尚未核定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保護單位82
處。
(5)歷史建筑及傳統風貌建筑層次
保護42處已公布歷史建筑、8處推薦歷史建筑及17處傳統風貌
建筑。
(6)非物質文化遺產層次
保護5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14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30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34項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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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縣域城鄉歷史文化遺產保護
1.保護框架
縣域城鄉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內容涵蓋作為歷史文化背景的自
然資源、作為傳統文化滋生和傳承土壤的社會基礎、空間環境等物質
文化遺產及非物質文化遺產。
在自然山水格局的基礎上,以絳州古城為核心,依托秦晉驛道、
汾河水路串聯歷史村鎮、工業遺產、水利及灌溉工程遺產、軍事文化
遺產、紅色文化遺產、古樹名木、地名文化遺產等全域歷史文化資源,
實現城鄉歷史文化遺產的有效保護和活態傳承。
2.保護格局
新絳縣城鄉歷史文化遺產數量眾多、類型豐富、全域密集分布,
規劃形成“一心、兩帶、三區”的整體保護格局。
3.山水空間保護
(1)山形地貌保護
保護呂梁山脈(含馬首山、姑射山、橫嶺)、九原山等自然山體
的景觀特征和生態環境,嚴格保護山形、山體輪廓線和制高點,嚴格
控制山體周邊的建設活動,周邊新建建筑高度、體量和形態應避免對
山體輪廓造成破壞或遮擋。保護峨嵋嶺、鳳凰嶺、翠鳳嶺、三交溝、
西康溝、蘭村溝、宋溫莊溝等體現汾澮階地區地貌特征的地質遺跡。
深入挖掘山形地貌承載的歷史信息,保護和展示相關文化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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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然水系保護
保護對新絳歷史文化和城市景觀具有重要價值的汾河、澮河、三
泉河等河流,古堆泉、紅葉泉、抗旱泉等泉域,大力實施水環境和水
生態修復。
4.歷史村鎮保護
加強對已公布的省級歷史文化名鎮泉掌鎮、中國歷史文化名村光
村、中國傳統村落泉掌村、中國傳統村落及省級歷史文化名村西莊村、
省級歷史文化名村古堆村、喬溝頭村、北池村的整體保護。
對推薦歷史名鎮三泉鎮、古交鎮,推薦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
龍香村、三泉村、馮古莊村、古交村、閆家莊村、蔡村、閻壁村等進
行整體保護,積極推進相關申報工作。
5.其他類型文化遺產保護
(1)工業遺產
保護大益成紡紗廠舊址、新絳機械廠、雙人藥業公司、汾雁酒業
公司等相關工作遺產資源。
進一步開展工業遺產普查,通過全面普查、系統研究梳理工業遺
產。參考國家工業遺產名錄和評價指標,進行新絳縣工業遺產調查并
擬定工業遺產名錄,根據名錄明確相關工業遺產的保護范疇、遺產價
值并采取針對性的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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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利及灌溉工程遺產
保護鼓水、抗旱泉、水龍泉等灌溉工程,天池、泊池等水利工程,
保護與之相關的水閘、涵洞、渡槽、泉、橋、管理用房、廟、碑石、
檔案、傳說故事等相關遺產。
保護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三泉勝天渡槽、永固水利碑、三泉水庫、
張莊軍民水庫、劉家莊天池、狄莊泊池、萬安泊池、北池天池、閆壁
天池、北侯天池、萬安一級揚水站、萬安二級揚水站,以及第三次全
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登記的重修私渠河記碑、喬溝頭村濟寧橋、
金橋、銀橋等相關水利及灌溉工程遺產。
(3)軍事文化遺產
保護古城墻(長修故城、絳州古城墻北甕城遺址等)、古堡寨(唐
王堡遺址、柏壁關遺址等)、練兵場(薛仁貴練兵場)、拜將臺(薛仁
貴拜將臺)、交通要道(秦晉驛道等)等軍事文化遺產。
對縣域范圍內的軍事文化進行完整性保護,設立歷史軍事文化遺
產數據庫,根據遺址類別和保存現狀進行分類保護及展示。
(4)紅色文化遺產
重點保護天臺寺遺址、解放軍第四野戰醫院舊址,以重要歷史事
件的時空分布為線索,串聯紅色文化資源,進行敘事性保護和展示。
保護縣域范圍內的革命舊址、會議舊址,名人故居、路居,兵工
廠、野戰醫院等相關文物古跡,充分利用烈士陵園、紀念館、紀念塔
等紅色文化展示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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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紅色文化遺產保護級別,深化管控力度,改善周邊環境,加
強對其內涵、價值的研究和闡釋,全面改善其綜合現狀。編制革命文
物保護利用規劃,推進紅色文化遺產保護利用規劃編制工作。結合非
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開展新絳紅色文藝保護傳承工作。
(5)古樹名木
落實《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山西省城市古樹名木和城
市大樹保護管理辦法》等相關要求,對縣域范圍內的140株古樹名木
和26株古樹后備資源進行保護。
重點保護好千年古樹名木,包括陽王鎮蘇陽村五色槐、橫橋鎮堡
里村池塘邊國槐、橫橋鎮支社村北龍抓槐、橫橋鎮張家院柏樹嶺千年
側柏、陽王鎮南頭村觀音廟兩千年國槐、三泉鎮三泉村北巷觀音廟國
槐、三泉鎮富有村國槐、三泉鎮南平原村東巷路西楸樹、北張鎮南燕
村東南角國槐、泉掌鎮光馬村白臺寺國槐、泉掌鎮光馬村光馬寺國槐
和古交鎮王村皂莢。
(6)地名文化遺產
保護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歷史文化價值的地名,把反
映經濟社會發展軌跡,反映城市歷史變遷,反映歷史人物、歷史事件
的相關紅色地名、老地名納入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名錄。
全面普查全縣地名文化遺產,建立地名文化遺產信息系統。注重
保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傳統村落的名稱及相關的歷史街巷、
歷史場所名稱。要堅持地名穩定性原則,從嚴控制地名更名,堅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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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亂改地名。對當前已不使用的歷史地名,建立專門標識、優先恢復
啟用、就近移植派生等方式予以保護,最大限度地記錄和反映歷史地
名及相關信息。建立文化遺產保護標準和規范,健全地名文化遺產保
護制度。
(7)文化線路保護
重點保護秦晉驛道文化線路和汾河水路文化線路。
加強縣域文化線路的資源普查。保護文化線路遺產的自然要素、
物質文化要素與非物質文化要素,協調整體保護與要素個體保護之間
的關系。依托文化線路,結合相關歷史文化資源進行合理展示利用。
(8)古“絳州十景”保護
在《直隸絳州志》古“絳州十景”的基礎上,結合歷史考證,通
過開展生態保護修復,逐步恢復自然型歷史文化景觀,主要包括“亂
錦飛鴻”“三林春曉”“石鼓神泓”“姑射晴嵐”“紫金積雪”等。對于
已經毀壞、僅存遺址或傳說的建筑型歷史文化景觀,通過設置標識牌
指示、數字成像技術,增強場所辨識和感知,主要包括“金臺夜月”
“佛窟晨鐘”“仙樓疊翠”等。
第五章歷史城區保護
1.山水格局保護
保護歷史城區周邊山水格局,保護歷史城區內的水資源及綠化環
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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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水格局保護
山體保護:銜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成果,重點
保護呂梁山、九原山、峨嵋嶺。
水系保護:保護汾河的自然形態和周邊環境,提升沿岸景觀與歷
史城區風貌協調,完善汾河水系綠道體系建構。
(2)水資源保護
保護東天池、西天池水體資源、水域形態,保護水體的自然邊界
不得隨意侵占,結合周邊用地、活動和景觀需求營造濱水景觀開放空
間,挖掘其歷史文化內涵,形成與歷史城區風貌相協調、體現地方特
色的生態濱水景觀空間。
(3)綠化保護
保護歷史城區內及周邊的古樹名木、綠化環境。規劃增加歷史城
區內開敞空間綠化面積,建設環城綠化帶。
2.歷史格局保護
重點保護歷史城區“一城兩門,一軸,一心,兩環,三區,五片,
六十二巷”的歷史格局。
(1)城垣形制保護
保護和修繕北甕城,拆除違建建筑,對文物本體進行保護性搶修,
同時提升周邊環境整治,結合周邊綠地打造北甕城遺址公園,增加展
示北甕城遺址景觀的觀景設施、步道等,相關工程不得破壞現存北甕
城和城墻。
通過景觀意象表達歷史上的南城門基址、南甕城格局、南門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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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歷史信息,形成古城城垣室外展覽館、具有歷史特色的文化廣場休
閑空間。
(2)地形地貌保護
保護古城自東北向西南二級臺地中所有的護坡、陡崖和坡道地形
以及歷史城區外圍的黃土地貌等特征要素。
護坡、陡崖:包括老佛樓——龍興寺——北城墻一帶、西城墻一
帶、絳守居園池——衙坡一帶。
坡道:包括七星坡、朝殿坡、大門道、王三府胡同、塔寺巷。
黃土地貌保護:保護現狀古城外分散布局的幾處黃土梁、黃土墻、
黃土溝壑地貌,結合北甕城遺址公園建設通過綠化圍擋進行保護。
(3)空間輪廓保護
規劃要求嚴格保護歷史城區天際輪廓上的歷史標志物,在歷史文
化街區、歷史地段和歷史城區主要景觀視廊區域嚴格控制建筑高度不
超過7米,在龍興街兩側、其他非保護類低層民居及自然地形較低的
區域建筑高度不超過9米,其余區域建筑高度不超過12米。
(4)歷史軸線保護
嚴格保護孝義路(北大街)的歷史線型、方向、長度、寬度,通
過街道細部設計或景觀設計的方法表現軸線的歷史信息。要求通過適
當的修復方式還原中軸線街道的路面和景觀,對已經拓寬的龍興街
(南大街)采取景觀修復的方式,體現歷史街道信息。
(5)傳統街巷保護
根據現狀街巷歷史風貌保存度和空間景觀特點,保護控制等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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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重點保護街巷和一般保護街巷。
重點保護街巷保護要求:保護街巷的歷史走向,不得改變街區空
間格局;保持歷史街巷原有的線形、寬度,對于現狀尺度已經發生變
化的區段,應予以調整;街巷兩側界面除巷弄出口外,應保持連續,
兩側建筑應貼街道邊線建造,以維持界面完整;嚴格控制街巷兩側建
筑的形式、色彩、建筑材料、大門樣式,建筑風貌應為傳統建筑風貌;
全面深入挖掘與傳統街巷相關的歷史文化內涵,設置展示相關歷史信
息的標識系統;根據歷史記錄、使用習慣恢復古街巷名稱。
一般保護街巷保護要求:優化街巷的沿街景觀風貌,與歷史城區
整體風貌協調;嚴控街巷的走向、尺度;增加與街巷相關的歷史文化
內涵,設置展示相關歷史文化的標識系統。
(6)歷史環境要素保護
保護歷史城區內廟宇古跡、牌坊、碼頭、古樹名木、歷史地名、
老字號店鋪、工廠企業等歷史環境要素,加強相關普查、認定和建檔
工作。
3.歷史風貌保護
(1)建筑風貌分類保護
根據歷史城區現狀建筑的質量、風貌和歷史文化價值進行分類,
不同類別的建筑制定相應的保護、整治措施。
(2)第五立面保護
根據歷史城區現狀,將需重點改造的建筑屋頂分為五類,根據屋
頂分類進行適宜的改造。在符合條件的平屋頂建筑上增加屋頂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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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設計屋頂花園,提出屋頂綠化自建導則。
(3)景觀風貌保護
城市天際線、城市色彩、建筑風格、街道界面、人行道鋪裝、景
觀小品、景觀照明、戶外廣告等景觀風貌要素與歷史城區傳統風貌相
協調。
4.建筑高度控制
(1)保留現狀建筑高度:文物保護單位以及歷史建筑維持原高。
其中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新建建筑高度控制嚴格按照各
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規劃要求進行控制。
(2)建筑高度二層及以下
主要位于歷史文化街區及歷史地段內,以維持原有街道風貌和建
筑尺度。
一層坡屋頂建筑檐口高度不高于4.5米,建筑總高不高于7米。
二層坡屋頂建筑檐口高度不高于6.5米,建筑總高不高于9米。
一層平屋頂建筑女兒墻高度不高于4.5米,二層平屋頂建筑女兒
墻高度不高于6.5米。
采用傳統坡屋頂的一、二建筑,屋脊高度在滿足建筑總限高要求
的前提下,按照坡屋頂放坡需要進行高度控制。
(3)建筑高度三層
主要位于龍興路、正平街、四府街、文廟路、橋西街兩側以及古
城東部區域,形成低層古建筑區域與三層以上現代建筑區域的有效過
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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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三層坡屋頂建筑檐口高度不高于9.5米,建筑總高不高于12米。
三層平屋頂建筑女兒墻高度不高于9.5米。
(4)建筑高度四層
結合現狀條件進行控制,對于古城視廊制高點未形成視線阻隔、
對于天際輪廓未形成破壞的四層建筑予以適當保留,但不得再增加建
筑高度,對建筑規模和建筑風貌予以控制,不允許在歷史城區內再新
建四層及四層以上建筑。
(5)建筑高度五層及以上
結合現狀條件進行控制,對于古城視廊制高點未形成視線阻隔、
對于天際輪廓未形成破壞的五層及以上建筑予以適當保留,但不得再
增加建筑高度,對建筑規模和建筑風貌予以控制,不允許在歷史城區
內再新建五層及五層以上建筑。
5.景觀視廊控制
規劃確定歷史城區17條主要視線通廊:天主堂——絳守居園池、
天主堂——龍興寺、天主堂——鼓樓+鐘樓、天主堂——汾河大橋古
城入口、天主堂——老佛樓、龍興寺——絳守居園池、龍興寺——鼓
樓+鐘樓、龍興寺——南門廣場、龍興寺——文廟、龍興寺——北甕
城、汾河大橋古城入口——鼓樓+鐘樓、汾河大橋古城入口——絳守
居園池、汾河大橋古城入口——老佛樓、汾河大橋古城入口——龍興
寺、南門廣場——鼓樓+鐘樓、北廣場——龍興寺、北廣場——天主
堂。
確定視廊區域內的建筑高度以確保不對視廊進行遮擋,整治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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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對景觀視廊形成阻隔的建筑。嚴格控制景觀視廊中的建設活動,重點
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和體量,任何新建建筑必須進行景觀影響分析。
加強第五立面的綠化美化,包括增加建筑屋頂綠化、控制屋頂色彩和
形式、整治廣告牌。
6.歷史城區功能提升
(1)歷史城區功能定位
歷史城區以文化博覽、休閑旅游、特色商業和生活居住為主導功
能,鼓勵有利于“保護、傳承、創新”的功能與活動。完善歷史城區
公共服務設施,合理引入旅游服務配套、特色傳統商業、文化創意展
覽、休閑綠化等功能。
歷史城區以保護整治為主,采取小規模、漸進式的有機更新模式,
在政府主導下逐步完善配套設施,改善人居與旅游環境,在此過程中
應注重歷史風貌特色的保護。
(2)用地布局調整
強化核心功能,置換工業用地。強化歷史城區內居住生活、文化
展示、休閑旅游、商業服務的功能定位,逐步遷移與歷史城區功能定
位不相適應的工業企業。
完善交通體系,提升對外聯系。結合資源條件與發展定位,疏解
城區交通,改善居住環境,提高城市歷史軸線和文化景觀的整體活力。
優化文旅設施,彰顯名城底蘊。優化貢院巷、衙署、常家胡同、
中城巷、安子巷、橋北路、孝義路等重要歷史區域用地的文化展示、
商業及旅游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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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增補綠色空間,強化園林名城。增加綠地空間和公共空間,提升
城市空間的品質,因地制宜,在不破壞歷史肌理的前提下,選擇部分
公共空間和重要路段,優化歷史城區的街頭綠地和沿街綠化。
(3)道路交通規劃
優化路網布局。在核心保護區、建設控制地帶限制車行流量,在
保護歷史建筑和舊城風貌的前提下,有選擇地規劃建設一些支路。環
境協調區內建設次干道或支路,提高路網的密度。
保護傳統街巷。分類進行引導逐步將安子巷、橋北路、常家胡同、
木匠巷調整為以步行、非機動車為主的街道。
限制車行流量。控制歷史城區內的交通總量,保障道路交通服務
水平;通過外圍路網分流,截流進城交通。控制歷史城區內小汽車使
用,引導其向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轉移。
完善慢行系統。核心保護區以慢行交通為主,周邊增設靜態交通
設施,盡可能較少車行流量進入。
豐富展示路徑。結合歷史文化資源分布及歷史文化遺產展示利用,
規劃構建最“新絳”的歷史文化步徑。
(4)公共服務設施規劃
商業服務設施:進一步完善龍興街的傳統商業中心優勢,為居民
提供較為綜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務項目。適當利用歷史巷道增加商
業,恢復一些老字號商鋪。同時增加旅游商業服務設施,補充相關業
態,將部分閑置行政辦公用地、工業用地置換為商業用地。
文化服務設施:培育文化休閑功能,結合街巷、保護類建筑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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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非遺、民俗文化產品體驗、制作和零售服務功能。結合酒廠、原水廠、
新絳中學舊址等增加非遺文化和傳統工藝展示、體驗、設計、研學等
功能。
社區服務設施:逐步完善各社區配套服務設施,對街巷閑置空地、
低效用地進行利用,建設口袋公園、公共休憩空間、停車場等。
(5)綠地景觀規劃
歷史城區內規劃公園綠地共12處,分為城區級公園和社區級公
園。其中城區級公園綠地5處,包括東天池公園、西天池公園、鐘樓
公園、北城墻遺址公園、絳守居園池,社區級公園綠地7處,包括一
天門巷綠地、朝殿路綠地、陳園綠地、老佛樓綠地、絳守居園池北側
綠地、絳州大堂綠地、南門綠地。
規劃廣場用地共7處,包括南門廣場、橋頭廣場、東天池廣場、
龍興寺廣場、文廟廣場、北廣場、天主堂廣場。
(6)市政設施規劃
以保護絳州古城安全、持續發展和改善古城內居民生活條件為目
標,充分協調古城保護與更新改造、發展旅游、改善居民生活的關系,
做到市政工程的現代化功能與歷史文化風貌特色相統一,市政工程設
施建設服從保護古城風貌的要求。
加強與新絳縣地下管線、綠地系統、水系統、排水防澇、海綿城
市等專項規劃的統籌協調,重點改善古城內生態環境質量、補足古城
市政基礎設施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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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7)綜合防災規劃
歷史城區必須健全防災安全體系,充分評估各類災害對歷史文化
遺產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應急預案,健全防災減災管理制度,完善
監控措施。將歷史文化街區、文物保護單位及歷史建筑、地質災害易
發區作為防災重點,采取防護、加固措施。
第六章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地段保護
1.歷史文化街區保護
(1)保護內容
貢院巷至三樓衙署歷史文化街區總面積約為26.32公頃。其中:
核心保護區面積約為8.54公頃,范圍為東至游客服務中心廣場東側
莊家窯和石人巷,南起鐘樓所在臺地南側邊緣,西起西街實驗小學操
場東側,北到絳守居園池花園北邊界。建設控制地帶面積約為17.78
公頃,范圍為東至盧家巷、莊家窯、石人巷,南至汾陽街,西至歷史
城區西邊界城壕底,北至正平街。
常家胡同歷史文化街區總面積約為6.92公頃。其中:核心保護
區面積約為1.83公頃,范圍為東至雙廟巷,南至小井巷、鐘音巷,
西起石人巷,北至貢院巷。建設控制地帶面積約為5.09公頃,范圍
為東至龍興街,南至木匠巷,西起石人巷,北至米面局胡同。
安子巷歷史文化街區總面積約為10.40公頃。其中:核心保護區
面積約為2.56公頃,范圍為東抵橋北路,南至府君巷、西至仁義路,
北起韓家巷。建設控制地帶面積約為7.84公頃,范圍為東至體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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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側及以南巷道,南至原汽修廠以北,西至龍興街,北至東街。
(2)保護要求
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歷史肌理、歷史街巷、空間尺度和景觀環境,
以及古樹、歷史地形等環境要素,整治不協調建筑和景觀,延續歷史
風貌。
核心保護區。對歷史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
應采取分類保護措施。除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外,在歷史
文化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內,不得進行新建、擴建活動。對于新建、擴
建的必要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應與歷史風貌相協調。歷史文化
街區核心保護范圍內的傳統街巷不得拓寬,不得改變傳統街巷的原有
空間尺度,并沿用原有名稱。對歷史建筑進行必要的修繕、維修或改
善。傳統風貌建筑維修改善時應對建構筑物進行不改變外觀特征的維
護和加固,對風貌協調建筑進行保留、維修或改善。應當堅持“小規
模、漸進式”的模式。豐富傳統業態的同時,可引入新型文化產業及
民宿產業,并保護原住民的優先經營權。
建設控制地帶。建設控制地帶的整體風貌應與核心保護區相協調,
傳統風貌建筑維修改善時應對建構筑物進行不改變外觀特征的維護
和加固。對風貌不協調的建筑可予以拆除重建或改造,新建或改造的
建筑,可采用傳統建筑樣式。或采用得體的現代建筑形式,其高度、
體量、色彩和形式與核心保護區風貌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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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2.歷史地段保護
(1)保護內容
北甕城歷史地段保護范圍北至北城墻,東至東城墻及北甕城東墻,
南至孝義路,西至北窯上路,保護范圍面積約為4.12公頃。
孝義路歷史地段保護范圍北至孝義路西延長線,東至程家胡同中
段民居,南至孝義路南端民居,西至一天門巷,保護范圍面積約為
4.20公頃。
天主教堂歷史地段保護范圍北至原新絳水廠北邊界,東至朝殿路
-蒼坡巷,南至天主教堂前街巷,西至城壕路東側民居東邊界,保護
范圍面積約為3.90公頃。
文廟歷史地段保護范圍北至城關糧站北邊界,東至文廟東邊界,
南至南側菜市場南邊界,西至文廟路,保護范圍面積約為2.27公頃。
順城街歷史地段保護范圍北至西關機械廠北邊界,東至黃韓侯鐵
路,南至南街學校南邊界,西至西關機械廠西邊界,保護范圍面積約
為3.50公頃。
(2)保護要求
保護歷史地段內傳統街巷的格局、走向、空間尺度和界面。保護
歷史地段內文物保護單位及歷史建筑所處的歷史環境。歷史地段內新
建、改建(構)筑物應當在高度、體量、形式、色彩等方面與歷史風
貌相協調;建筑高度參照本規劃相關內容進行嚴格控制;新建、改建
道路時,不得破壞街巷格局和景觀特征。完善歷史地段內基礎設施和
公共服務設施,必須安排在室外的空調室外機、電信電力等設施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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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以隱蔽,與歷史風貌相協調。
第七章歷史建筑與傳統風貌建筑保護
1.歷史建筑
(1)保護內容
保護歷史建筑共計50處,其中包括歷史城區內已公布的42處歷
史建筑、8處推薦歷史建筑。
(2)保護要求
大力推進新絳縣歷史建筑的調查、登記工作,出臺嚴格的保護條
例。嚴格控制歷史建筑保護范圍內的建設活動,及時開展歷史建筑的
搶修工作,建筑修繕應采用地方材料、傳統形式和施工工藝。歷史建
筑應優先延續原有使用功能,落實基礎設施改造,提升居民生活質量。
應結合需求引導歷史建筑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結合。重視歷史建筑的
歷史環境保護,并結合周邊環境進行整治。落實歷史建筑所有權人或
使用權人負責制,落實有關安全措施。對歷史建筑保護管理責任人進
行保護業務指導和培訓,并通過專項資金補貼和貸款優惠等措施,鼓
勵產權人對歷史建筑進行維修、改造。
2.傳統風貌建筑
(1)保護內容
保護新絳歷史城區傳統風貌建筑17處,包括李家巷34號民居、
李家巷18號民居、李家巷44號民居、莊家窯18號民居、小井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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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號民居、小井巷6號民居、雙廟巷10號民居、雙廟巷15號民居、常
家胡同14號民居、常家胡同5號民居、鐘音巷6號民居、府君巷17
號民居、韓家巷3號民居、韓家巷5號民居、韓家巷9號民居、橋北
路24號民居、橋北路20號民居。
(2)保護要求
對傳統風貌建筑設置保護標志,實行掛牌保護。傳統風貌建筑的
保護和修繕應采用地方材料、傳統形式和施工工藝。傳統風貌建筑使
用應根據居民的需求改善內部設施,適應現代生活,提升居住品質。
鼓勵原住居民依據保護要求在原址居住,延續傳承原有生產生活方式,
從事當地特色產業的生產經營等相關活動。
第八章文物古跡保護
1.文物古跡保護
(1)保護內容
保護不可移動文物共計724處,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6
處,省級文物保護單位9處,市級文物保護單位7處,縣級文物保護
單位610處,尚未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不可移動文物82處。
(2)保護措施
積極配合國家文物登錄制度的建立;積極申報全國重點文物保護
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防止拆真建假、拆舊建新等建設性破壞行
為;將文物保護規劃相關內容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加強文物安全防護;
拆除文物保護范圍內私搭亂建的建筑;對文物保護單位周邊環境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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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整治。
2.革命文物保護
(1)保護內容
保護大益成紡紗廠舊址、三泉烈士陵園、南頭烈士陵園、符村烈
士紀念碑、解放軍第四野戰醫院舊址5處革命文物。
(2)保護措施
完善配套設施,深入推進文旅融合,促進“革命文物+旅游”融
合發展;挖掘紅色宣傳,充分發揮教育功能,加強紅色研學與紅色教
育;加強資源管理,建立健全數據管理,加強革命文物和革命文獻檔
案史料、口述資料的調查、征集工作,深化革命文物系統研究。
第九章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1.保護內容
保護5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絳州鼓樂、絳州澄泥硯、
絳州面塑、絳州剔犀、梅花點舌丸)、14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30項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34項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此外,還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2人、省級非物
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22名、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62人、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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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2.保護措施
(1)建立分級保護制度和保護體系
對于已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嚴格按
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規定進行保護。對尚未列
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應作系統的普查,信息收集,記錄整理,經專
家核定后,劃分保護級別。對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應立即采取
搶救性保護措施。
(2)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展示與傳播
建立新絳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料庫,通過博物館等多種途徑進行展
示。通過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社團的財政和政策支持,充分發揮研究機
構和團體的作用,進一步深入研究、開發和保護民間文化資源。充分
利用新聞媒體、社會文化場館和學校,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
教育和宣傳。結合中小學校開設非物質文化遺產素質教育類的課程和
講座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民間基礎。鼓勵非物質文化遺產與相
關的物質文化遺產相結合的傳承保護,共生發展。
(3)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生產性保護
在“非遺”項目門類中,手工技藝是生產性保護的集中保護對象。
這些項目涉及生產實踐和生活需要的多個領域,至今仍然與新絳百姓
的生活緊密相關。對一些民眾基礎較強,并有一定社會需求的非物質
文化遺產項目,采取保護核心技藝、完善相關產品和刺激市場需求等
環節進行生產性保護,發揮其在當代社會生活中的作用,把文化資源
轉化為經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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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第十章歷史文化資源展示利用
1.縣域歷史文化展示利用
縣域歷史文化展示利用在功能結構上形成“一帶雙河,三線兩區
多點”的展示利用體系。
2.歷史城區歷史文化展示利用
文化展示分區包括:州府吏治文化展示區、傳統民居文化展示區、
多元風貌文化展示區、北街傳統商貿文化展示區、文廟人文生活展示
區、城東工業文化展示區、順城街城關文化展示區。
文化游覽線路包括:古城核心文化游覽線路、古城巷道文化游覽
線路、古城城廓文化游覽線路。
3.文物建筑展示利用
文物建筑展示利用內容包括歷史文化內涵、原有格局和保護維修
沿革、發展演變過程和各個階段特征以及文物建筑本身的功能變化、
使用單位、使用人及與重大歷史事件、人物的相關性。
4.歷史建筑展示利用
歷史建筑展示利用內容包括歷史文化內涵、歷史建筑的原有格局
和發展演變特征。
5.傳統風貌建筑展示利用
傳統風貌建筑作為歷史街區景觀風貌的本底,其更多是原住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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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用的居住空間,因此其更新與利用需在維護原有歷史街區肌理、尺度、
色彩、密度、天際輪廓線等風貌特征的基礎上,遵循“見人、見物、
見生活”的原則,以改善民生,提高原住民生活品質為前提。
6.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利用
通過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他保護類公共建筑形成博物館形式的展
示利用空間,結合工藝展覽、商業休閑、文創集市、學術交流、公益
講座、文藝觀演等功能提升空間活力,展示非遺技藝、地域特色、場
所記憶。
結合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他保護類建筑重點打造非遺研究院、非遺
傳承展示點、非遺研學基地等文化場所。
結合歷史街巷形成以本土傳統老字號、傳統手工藝展示為主的商
業文化街,以特色小吃、非遺集市為主的商業文化街,以歷史建筑、
傳統院落為單位的家庭作坊式傳統工藝展示。
第十一章規劃實施保障機制
1.分期實施計劃
本次規劃分近、中、遠三期,逐步實施各個層次的各項保護工作:
規劃近期工作期限為2021-2025年,工作目標為做到歷史文化遺
產應保盡保,構建具有新絳特色、多層次多要素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
傳承體系。
規劃中期工作期限為2026-2030年,工作目標為有效保護和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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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利用各類歷史文化遺產。
規劃遠期工作期限為2031-2035年,工作目標為全面建成系統完
整的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全面建成不敢破壞、不能破壞、不
想破壞的體制機制,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工作全面融入城鄉建設和經濟
社會發展大局,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自信。
2.實施管理措施
(1)法規政策體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
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制定《新絳歷史文化名
城保護條例》《新絳歷史文化街區與歷史建筑保護管理辦法》等專項
保護法規、辦法,使名城保護的規劃建設管理有法可依。
(2)協調保障機制
加強統籌協調,住房城鄉建設、文物部門履行好統籌協調職責,
加強與其他部門的溝通協商,縣人民政府統籌規劃歷史城區的合理利
用,騰退的土地、房屋以及零星用地,應當優先用于發展文化旅游事
業和相關基礎設施建設。
完善規劃體系,建立保護類規劃體系,完善規劃編制工作規劃作
為綱領性文件,應統籌和指導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相關的各層級專
項規劃。
健全組織機構,成立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委員會,建立專
家咨詢機制,建立新絳責任規劃師制度,加強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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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的研究、教育和科研合作,鼓勵單位和個人以捐贈、資助、志愿服務
等方式,參與保護利用、名錄認定、宣傳教育、規劃編制等新絳歷史
文化名城保護工作。
建立評估制度,研究制定反映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狀況的量化
評價指標,制定“保護體檢一覽表”建立開放的規劃反饋機制,實現
“規劃研究—規劃編制—規劃實施”全過程的動態評估
建設信息平臺,為數據化規劃管理提供技術支撐,實現保護規劃
和城鄉建設規劃在空間上的統籌協調,實現規劃成果和管理審批一體
化。
(3)資金運營機制
建立名城保護專項資金,充分利用國家和省級名城保護、文物保
護專項補助資金,增大政府財政投入,合理利用文化遺產的收入。
建立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資金多渠道籌集機制,通過市、區、
縣人民政府財政預算安排的保護資金、社會捐贈以及歷史文化名城所
涉及的國有建筑物轉讓、抵押、出租收益等渠道依法籌集資金。
(4)社會參與制度
加大宣傳教育,開展法治宣傳教育。鼓勵通過組織市民公開課、
專題報告、專家講座、場景體驗等多種形式開展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
護的宣傳活動,增強社會公眾的保護意識;支持學校開展與歷史文化
名城保護相關的實踐教育活動。
重視民間藝人培養,加大對民間藝術團體、研究機構和其他民間
組織的支持力度;設立技藝傳承人資金扶持項目,有計劃地提供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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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鼓勵技藝傳承人帶徒授藝。
建立公眾參與機制,引導公眾參與規劃的實施和管理,建立利益
相關方的公眾參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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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目錄
1.歷史村鎮保護名錄表
2.工業遺產保護名錄表
3.水利及灌溉工程遺產保護名錄表
4.軍事文化遺產保護名錄表
5.紅色文化遺產保護名錄表
6.地名文化遺產保護名錄表
7.歷史建筑與傳統風貌建筑保護名錄表
8.革命文物保護名錄表
9.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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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表1:歷史村鎮保護名錄表
公布情況類型村鎮名稱
已公布省級歷史文化名鎮泉掌鎮
已公布中國歷史文化名村光村
已公布中國傳統村落泉掌村、西莊村
已公布省級歷史文化名村西莊村、古堆村、喬溝頭村、北池村
推薦歷史文化名鎮三泉鎮、古交鎮
龍興鎮龍香村、三泉鎮三泉村、三泉鎮風古莊村、
推薦歷史文化名村、傳統村落古交鎮古交村、古交鎮閆家莊村、澤掌鎮蔡村、
陽王鎮閻壁村
表2:工業遺產保護名錄表
類型級別名稱
重點項大益成紡紗廠舊址
新絳機械廠
物質遺存
推薦項雙人藥業公司
汾雁酒業公司
梅花點舌丸\七珍丹制作技藝
絳州剔犀制作技藝
重點項
非物質遺存絳州澄泥硯制作技藝
絳筆、絳墨、云雕等制作技藝
推薦項其他代表工業遺產特征的生產工藝、規章制度、企業文化、工業精神
表3:水利及灌溉工程遺產保護名錄表
類別序號名稱位置備注
1鼓水灌溉工程-
2汾河灌溉工程-
灌溉工程3抗旱泉灌溉工程抗旱泉位于泉掌村東南約一公里處娘娘廟前
4水龍泉灌溉工程水龍泉位于北張鎮沐浴溝村北,馬首山南麓
5龍谷泉灌溉工程——
渡槽1三泉勝天渡槽位于三泉鎮三泉村西北1800米處的西堰上縣級文保單位
1澤掌村獅子橋位于澤掌鎮澤掌村東路口縣級文保單位
2三泉村孚惠橋位于三泉鎮三泉村東閣門外縣級文保單位
位于三泉鎮水西村東,鼓水河谷,水西水庫
古橋3水西村遵王橋縣級文保單位
大壩西端
喬溝頭村濟寧
4位于澤掌鎮喬溝頭村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橋、金橋、銀橋
1永固水利碑古交鎮縣級文保單位
古碑
2重修私渠河記碑三泉鎮一般不可移動文物
1張莊軍民水庫位于鳳凰嶺上,地屬龍興鎮張莊村縣級文保單位
2三泉水庫三泉鎮縣級文保單位
3東天池位于縣城東南角
4西天池位于縣城西南角
5北池天池位于陽王鎮北池村西縣級文保單位
水庫、泊
6閻壁天池位于陽王鎮閻壁村縣級文保單位
池、
7北侯泊池位于陽王鎮北侯村縣級文保單位
揚水站等
8劉家莊天池位于橫橋鎮劉家莊村縣級文保單位
水利設施
9狄莊泊池位于橫橋鎮狄莊村北部縣級文保單位
10萬安泊池萬安鎮縣級文保單位
11萬安二級揚水站萬安鎮縣級文保單位
12萬安一級揚水站萬安鎮縣級文保單位
13治汾塔位于縣城南關汾河大橋西側
梁公廟、梁公扶
其他1——
犁開渠之傳說等
36
《新絳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
表4:軍事文化遺產保護名錄表
類別序號名稱文化時期位置備注
位于泉掌鎮泉掌村西
1長修故城戰國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北800米處
古城墻
位于縣城孝義路北端
2絳州古城墻北甕城遺址隋代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與北關街交匯處
1唐王堡遺址唐代位于橫橋鎮堡里村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位于萬安鎮柏壁村,
2柏壁關遺址唐代于西康溝、柏壁溝段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古堡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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