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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術語 23基本規定 7 84系統感知設計 5系統傳輸設計 21 21 216系統應用 23 23 237系統施工與調試 25 25 26 26 288系統驗收 319運行與維護 34 34 34 36附錄A運行平臺接口的標準定義 附錄B分部、子分部、分項工程劃分 50附錄C工程質量控制資料檢查記錄 51附錄D工程驗收記錄 52本標準用詞說明 引用標準名錄 60條文說明 631Generalprovisions 2Terms 23Basicrequirement 3.4Functionandperformanceofthe 84Perceptiondesignofsystem 4.1Generalrequir 4.2Fireprotectionwatersupplyandh 5Transmissiondesignofsystem 21 215.2Transferprotocol 216Systemapplication 23 236.2Dataprocessing 237Systemconstructionanddebugging 25 25 26 26 288Systemacceptance 319Operationandmaintenance 34 34 34 36AppendixAThestandarddefinitionoftheinterfaceintheplatform· AppendixBClassificationsforsubprojectsandsubunitsofFIoT 50AppendixCInspectionrecordsforqualitycontroldocumentationofFIoTprojects 51AppendixDRecordsofacceptanceofFIoT 52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standard 59Listofquotedstandards 60Explanationofprovisions 6311.0.1為了規范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提高消防設施的完好率,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制定本標準。1.0.2本標準適用于河北省新建、改建及擴建民用建筑工程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1.0.3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應針對消防設施的使用特點和運維、檢測要求,采用有效的技術措施,統籌兼顧,做到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1.0.4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組件、設備和軟件應符合國家現行產品標準和準入制度。1.0.5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和運行維護,除應符合本標準的規定外,尚應符合現行國家和河北省有關標準的規定。22.0.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internetofthings(IoT)systermoffireprotectionfacilities;FIoT通過信息感知設備,按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約定的協議,連接物、人、系統和信息資源,將數據動態上傳至信息運行中心;把消防設施與互聯網相連接進行信息交換,實現消防設施運行狀態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采集、傳輸、交換、存儲、匯聚和處理的信息系統。2.0.2系統體系架構systemarchitectureofFIoT對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概念模型、整體架構、組成部分等不同部分之間的關系描述。2.0.3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applicationcenteroffiredataswitching在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管理層中,接收和調用各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信息,對消防數據進行集中分析和應用的管理平臺。它可對系統運行平臺推送相關的消防信息。2.0.4系統運行平臺systemoperationplatformofFIoT在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用層中,負責處理信息并輸出結果,為相關應用平臺提供后臺支撐服務,并可以與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進行信息交換的基礎平臺。2.0.5信息運行中心informationcenterofFIoT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用層中,具有一定分析能力、處理能力,并能存儲數據的信息中心。2.0.6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userinformationdeviceofFIoT3用于接收物聯網用戶及其消防設施的主要信息和感知采集的信息,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發送信息,將數據匯聚到信息運行中心,并能對物理實體發出物聯監測信息的裝置。它設置在消防設施物聯網的用戶端。2.0.7水系統信息裝置networkdeviceoffirewatersystem用于采集、交換消防給水系統中感知信息的物聯監測裝置。2.0.8風系統信息裝置networkdeviceofsmokecontrolandsmokeexhaustsystem用于采集、交換消防機械防煙、機械排煙和機械補風系統(設施)中感知信息的物聯監測裝置。2.0.9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informationmonitoringdeviceoffirepump能夠實時獲取消防水泵的啟/停、手/自動、電源和故障的狀態信息,并能通過網絡進行數據傳輸的物聯監測裝置。2.0.10消防泵流量和壓力監測裝置monitoringandtestdeviceofflowandpressureforfirepump;PMD根據現行國家標準《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技術規范》GB50974的規定所設置的、具有感知消防泵流量和壓力功能的物聯監測裝置。2.0.11末端試水監測裝置monitoringandtestdeviceattheend;ETD設置在消防給水系統最不利點處,設有壓力傳感器和試水接頭或消火栓水槍的末端試水檢測裝置。2.0.12消防風機信息監測裝置informationmonitoringdeviceoffirefan4能夠實時獲取消防風機的啟/停、手/自動、電源和故障的狀態信息,并能通過網絡進行數據傳輸的物聯監測裝置。2.0.13手持終端handheldterminalsofFIoT;FHT在消防設施物聯網中,以智能化檢測消防設施、自動采集檢測數據為基礎,利用物聯網技術,實現消防設施數據的移動采集,具有定位、信息交互功能的手持移動終端物聯監測裝置。2.0.14視頻采集終端videocollector對視頻圖像進行采集、壓縮、傳輸的設備。2.0.15物聯監測monitoringandtestofFIoT采用物聯網的技術,依據消防標準對消防設施的功能進行測試性的檢查、檢測和監視,并將數據上傳的行為。2.0.16物聯巡查patrolofFIoT采用物聯網的技術,巡查人員按照預先設定的路線對消防設施的各巡查點進行巡視,進行消防設施直觀的檢查。2.0.17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serviceofFIoT按照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的管理要求,提供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進行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的能力和行為。53.1一般規定3.1.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不得降低原有消防設施的技術性能指標;2不得影響原有消防設施的功能;3不得降低原有消防設施的可靠性;4不得對消防設施的運行狀態進行控制。3.1.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不應排斥消防設施的其他檢查、測試、維護的技術和方法。3.1.3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安全應具有完整性、可用性的保護,并應具有可能涉及的真實性、責任制、不可否認性和可靠性等屬性。3.1.4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通過數據采集上傳的數據,進行數據挖掘、數據分析、數據清理和數據融合。3.2系統的設置3.2.1設有下列消防系統(設施)全部或部分的建筑物,宜設置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1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3機械防煙和機械排煙系統;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5其他消防滅火系統。63.2.2當需要設置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時,建筑物內的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機械防煙和機械排煙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接入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其他消防設施宜接入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3.2.3設有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建筑,應配置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的設置除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GB25506的有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當物聯網用戶未設有消防控制室時,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宜設置在有人值班的場所;2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的設置應與消防設施的服務范圍相一致。3.2.4水系統信息裝置、風系統信息裝置宜分別設置在消防水泵房、消防風機房或消防控制室內。3.2.5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消防風機信息監測裝置宜就近設置在消防水泵、消防風機的位置,或與對應設備的配電柜相結合。當與配電柜結合設置時,應符合消防產品標準的規定。3.2.6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可與水系統信息裝置結合設置。消防風機信息監測裝置可與風系統信息裝置結合設置。3.2.7不同的消防水泵、消防風機可以合用信息監測裝置。3.2.8信息運行中心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設置在耐火等級為一、二級的建筑物中;2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中消防控制室的有關規定;3不應設置在電磁場干擾較強或其他影響數據正常工作的部位。73.3系統體系架構3.3.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體系架構自下而上應由感知層、傳輸層、應用層、管理層構成(圖3.3.1)。管理層消防物聯網系統標準體系消防物聯網系統信息安全保障體系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后臺管理中心公共技術數據字典定義基礎規則定義傳輸協議定義認證信息管理應用層數據應用平臺信息運行中心分布式數據庫分布式文件系統海量存儲數據分析處理支撐服務技術消息隊列內存計算負載均衡并行計算協議處理運維管理實時報警傳輸層數據傳輸協議數據傳輸協議MQTT/ModbusHTTP/HTTPSGB/T26875.3傳輸網絡有線無線有線+無線傳輸安全身份認證傳輸加密書庫檢驗感知層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機械防煙和機械排煙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機械防煙和機械排煙系統報警系統設施系統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消防給水系統及消火栓系統信息采集設備(傳感器、視頻信號、電子標簽、物聯監測、物聯巡查等)83.3.2感知層的數據采集可采用傳感器、電子標簽、視頻采集終端、物聯監測、物聯巡查等。所采集的數據應上傳至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3.3.3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宜按不同的消防設施系統分別采集,并應匯總到相應系統的采集裝置。3.3.4傳輸層應包括傳輸網絡、傳輸協議和傳輸安全。3.3.5網絡數據的傳輸應具有傳輸效率及響應速度的實時性,并應有身份認證、數據安全加密及數據傳輸過程中的安全性。3.3.6傳輸網絡可采用有線或無線傳輸網絡,并宜符合下列規定:1有線傳輸網絡宜采用光纖;2無線傳輸網絡宜采用物聯網專網、移動蜂窩網絡公網。3.3.7應用層應采用支撐服務技術,并應通過信息運行中心進行數據應用。3.3.8支撐服務技術宜采用消息隊列、內存計算、負載均衡、并行運算、協議處理、運維管理和實時報警等技術手段。3.3.9信息運行中心宜采用分布式數據庫、分布式文件系統、海量存儲和數據分析處理等技術手段。3.3.10數據應用平臺應包括系統運行平臺及各類用戶應用平臺。3.3.11管理層宜包括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和管理中心,并對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進行監管。3.4系統的功能和性能3.4.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具有物聯網用戶信息、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信息及其信息交換的功能,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GB50440和《城市消防遠程監控9系統》GB26875的有關規定。3.4.2系統的標識、安全、服務質量、網管等公共技術,可由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管理中心統一建立或用戶單位單獨建立。3.4.3數據應用平臺的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在GIS或BIM上實時展示消防設施的位置、運行狀態以及感知數據等信息;2應能支持數據訪問的接口;3應支持人員自主注冊,并可通過角色定義訪問權限;4應具備信息查詢、顯示、推送(通知)的功能;5應支持視頻的接入;6應具備人員管理功能和信息維護功能;7應對采集的消防設施故障信息報警。3.4.4水系統信息裝置應包含各類水滅火系統的采集信息,并可包括各類氣體滅火系統等其他滅火系統的采集信息。風系統信息裝置應包含機械防煙、機械排煙和機械補風設施系統的采集信息。3.4.5手持終端宜支持傳感器采集壓力、風速、溫度、濕度等信息,并應具有定位和支持采集數據的上傳功能。3.4.6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APP功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適配市面主流手機型號及移動操作系統;2應與信息運行中心的數據互通;3應具有現場取證、點位記錄、現場拍照、定位、信息的查看和確認等功能。3.4.7消防設施物聯網的數據應用平臺、信息運行中心、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應采用中文界面。3.4.8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性能指標應符合下列要求:1從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獲取火災報警信息到信息運行中心接收顯示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10s;2當信息運行中心向119報警服務臺或當地應急聯動中心轉發經確認后的火災報警信息時,時間不應大于3s;3從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獲取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手動、自動狀態信息,壓力傳感器、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可燃氣體探測等傳感器的異常信息到信息運行中心接收顯示的響應時間不應大于20s;4壓力傳感器、電氣火災監控探測、可燃氣體探測等傳感器以及水系統信息裝置、風系統信息裝置的數據上傳周期不應大于30min;5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與水系統信息裝置、水系統信息裝置與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與風系統信息裝置、風系統信息裝置與風機信息監測裝置之間的通信巡檢周期不應大于30min;6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與信息運行中心之間的通信巡檢周期不應大于30min;7采集的信息記錄應備份,其保存周期不應少于1年,視頻文件的保存周期不應少于6個月;8不低于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三級標準。3.4.9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宜采用消防電源供電,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應采用消防電源供電。3.4.10信息運行中心的數據庫設備應采用消防電源供電,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具有主電源、備用電源自動轉換功能;2備用電源的容量應能保證傳輸設備連續正常工作時間不少于24h。3.4.11數據應用平臺的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用平臺應具備消防設施基于室內地圖的展示功能,并宜支持三維模型展示;2應提供Web端、移動客戶端、數據接口以及第三方應用等使用方式;3應能夠查詢建筑物基本信息、單位基本信息、人員基本信息、消防設施基本信息、消防設施統計信息、消防設施報警信息、消防設施聯動信息、消防設施故障信息、消防設施屏蔽及物聯監測信息、消防設施維修信息、消防巡檢信息、消防維保信息、人員活動信息、消防設施物聯網設備實時運行狀態等信息;4應支持視頻查看,并可通過APP查看實時視頻流;5應對所有操作進行日志記錄;6設施設備定位等信息宜基于可視化場景進行查詢和直觀展示。3.4.12信息運行中心的傳輸能力、處理能力、存儲能力應支持在線擴展。其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數據安全和存儲可靠性應不小于99.99%;2所有傳輸層的數據傳輸必須是加密傳輸,用戶信息傳輸裝置應支持多鏈路的自動切換;3應支持負載均衡、異地災備;數據的保存時間應符合本標準第3.4.8條第7款的規定,且應支持至少1個以上的數據備份,備份時間不得大于24h;4感知層設備應具備實時數據上傳的能力,并應支持響應從數據應用平臺發起的實時數據請求;5應支持動態更新、局部快速更新、動態功能擴展,并應確保每日24h的服務可用性;6應提供基于HTTP、HTTPS的數據訪問接口,其接口協議應符合本標準第5.2.1~5.2.3條的規定;7系統運行平臺的信息運行中心應支持5000個以上的建筑物聯網實時數據并發接入,并應支持10000TPS以上的并發訪問量。3.4.13消防設施物聯網設備應通過時間服務器自動同步時間。3.4.14信息運行中心收到火災報警、屏蔽、故障、消音信息后,應能智能分析判斷信息的等級,并應按報警等級相應地選擇短信、微信、語音電話、人工客服的方式實時推送給用戶單位消控室人員、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維保人員。推送的信息可通過APP進行相應查看、確認等操作。3.4.15信息運行中心收到消防聯動信息,應能智能分析、判斷、統計、匯總相關的聯動信息,并應自動生成消防設施運行狀態的報告。報告可通過APP、Web端等方式將信息推送到用戶單位、維保單位。3.4.16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的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第1部分:用戶信息傳輸裝置》GB26875.1的相關要求;2應支持有線和無線兩種傳輸方式,并應支持TCP和UDP傳輸協議模式;3應內置支持市場主流報警主機的通信協議,并應支持遠程升級;4應具備多個RS485接口,支持通過Modbus通信協議接收感知層傳感器數據,并應匯總上傳至信息運行中心。3.4.17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中,消防設施狀態的實時顯示信息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顯示消防水泵、消防風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備的供電電源和備用電源的工作狀態信息;2應顯示火災報警信息、可燃氣體探測報警信息、電氣火災監控報警信息以及各系統中的報警信息、屏蔽信息和故障信息;3應顯示消防水泵、消防風機的手動/自動工作狀態、啟動/停止動作狀態、故障狀態信息;4應顯示消防水箱(池)水位和管網壓力信息以及其報警信息的正常工作狀態信息和動作狀態信息。3.4.18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設備(含信息采集設備)的防護等級應適應所在環境的要求。除與消防水泵房、水箱間設置在同一空間的設備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55外,其余設備的防護等級不應低于IP30。3.4.19消防設施數據采集的功能和性能應符合下列規定:1數據采集應具備準確性和實時性。2感知設備應具有穩定性。其應能夠不受環境因素的干擾,并應能穩定地工作。3感知設備應具持久性。對于通過電池供電的設備,應保證最短連續工作時間不少于3年,且傳感器的整體工作壽命應不低4感知設備的位置設置和數據采集應以不影響現有的消防設施正常運行和不破壞現有消防設備為前提條件,并應符合感知設備的性能要求。3.4.20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對物聯監測的點位異常狀態進行及時報警,并應立即上報。3.4.21物聯巡查應對消防設施的屬性、位置、狀態和人員活動進行記錄。3.4.22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消防風機信息監測裝置對事件的記錄應至少保存1000條,可采用循環的存儲方式,并宜有聲和光的報警功能。4.1一般規定4.1.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信息采集設備的設置應根據使用功能、應用場所、火災危險性、撲救難度、現場聯網條件等因素確定。4.1.2感知層的數據采集應利用消防設施已有的感知信息。4.1.3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物品編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物聯網標識體系物品編碼Ecode》GB/T31866的有關規定。4.1.4傳感器的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滿足檢查點物聯監測位置、壓力、壓差、流量、水位等信息的設計要求;2可通過集成傳感模塊、數模轉換模塊、數據通信傳輸模塊等信息采集處理功能模塊,構成一體化的信息采集傳感器,并宜支持遠程參數配置;3傳感器的采樣頻率宜不低于1次/min,數據傳輸頻率宜不低于2次/h;4傳感器的工作環境溫度、濕度應滿足所處環境和系統的設計要求;5消防給水的壓力傳感器量程宜為0~2.4MPa;6傳感器應具備零基準點校正功能。4.1.5電子標簽的選用應符合下列規定:1電子標簽可采用RFID標簽、NFC標簽、二維碼標簽、藍牙標簽、Wi-Fi標簽等。2物聯巡查的各巡視點應設置電子標簽。沿物聯巡查路線宜設置在消火栓箱、卷簾門、變配電柜等消防設備的設施部件。3電子標簽的存儲信息應包含設備ID,并應通過數據映射方法確定唯一的消防設施部件及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信息。4電子標簽采用二維碼標簽時,宜選用防水性能良好的材料。5現場設備狀態更新信息宜寫入RFID標簽。RFID標簽可采用被動式類型的標簽。6NFC讀取時間不宜大于2ms,讀取次數必須大于100000次,讀取距離應大于20mm且應小于100mm,工作頻率為13.56MHz。4.1.6視頻采集終端的選用應符合現行標準《公安視頻圖像信息系統安全技術要求》GA/T1788和《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系統信息傳輸、交換、控制技術要求》GB/T28181的規定,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能實時監測目標點位的現場狀況;2攝像機像素不少于200萬,且應支持日夜模式;3應具備網絡接口;4應至少支持IPv4尋址方式;5應具有動態域名解析功能。4.1.7傳感器的供電宜采用24V的直流電源。4.1.8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消防風機信息監測裝置除應滿足系統的基本功能和性能外,并可人工或自動巡檢。4.2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4.2.1消防給水及消火栓系統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符合下列規1應設置水系統信息裝置、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并宜設置消防泵流量和壓力監測裝置;2試驗消火栓處應設置試水監測裝置,其他消防給水各分區最不利處的消火栓或試驗消火栓宜設壓力傳感器或預留手持終端的接口;3高位消防水箱、轉輸(減壓)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內應設置水位傳感器;4消防水泵的進水總管、出水總管上應設置壓力傳感器;5消防引入管的水表后宜設置壓力傳感器。4.2.2消防給水管道上設置的壓力傳感器應在系統管道上接出支管或利用原有壓力表的連接支管,支管的長度不宜大于500mm,應采用安全可靠的連接方式,其管徑應能滿足壓力傳感器的連接要求,并應在壓力傳感器前設置檢修的閥門。4.2.3消防泵流量和壓力監測裝置內應設置壓力傳感器和流量傳感器。4.2.4試驗消火栓監測裝置應在其開啟后輸出信號。并宜配置電動閥,試水過程中采集的流量、壓力數據應實時上傳。4.2.5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的消防水泵應處于自動狀態。當消防水泵處于手動狀態時,水系統信息裝置和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應發出預警信息,并且應將信息上傳至消防設施物聯網應用平臺。4.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4.3.1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消防給水的要求應符合本標準第4.2.1條第1款、第3款、第4款和第5款的規定;2每個報警閥組控制的最不利點噴頭處應設置末端自動試水裝置。其他防火分區、樓層宜設壓力傳感器或預留手持終端的接口。4.3.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末端試水監測裝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第21部分:末端試水裝置》GB5135.21的規定;2末端試水監測裝置的信號反饋裝置應在其開啟后輸出信4.3.3壓力傳感器、流量傳感器、水位傳感器、消防泵流量和壓力監測裝置、水系統信息裝置、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的要求應符合本標準第4.2.2~4.2.5條的規定。4.4機械防煙和機械排煙系統4.4.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中,機械防煙、機械排煙和機械補風系統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設置風系統信息裝置和消防風機信息監測裝置;2消防風機的前后風管上應設置差壓傳感器。4.4.2差壓傳感器應將采集的信號上傳至消防風機信息監測裝置。4.5火災自動報警系統4.5.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對火災自動探測報警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進行物聯監測,數據采集的內容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GB50116中附錄A的要求。4.5.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對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進行物聯監測。數據采集的信息應包括已有的電氣火災監控器中的數據信息,并應采集電氣火災監控器的故障信息。4.5.3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對可燃氣體報警系統進行物聯監測。數據采集的信息應包括已有的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中的數據信息,并應采集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的故障信息。4.5.4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采集消防設備電源的工作狀態信息以及過壓、欠壓、過流、缺相、短路等故障信息和消防設備電源監控系統本身的程序故障、通信故障等信息,并應上傳至信息運行中心。4.6其他消防設施4.6.1自動跟蹤定位射流滅火系統、水噴霧滅火系統、細水霧滅火系統、泡沫滅火系統、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符合本標準第4.3.1條、第4.3.2條第2款和第4.3.3條的規定。4.6.2氣體滅火系統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采集顯示氣體控制盤手動和自動的信息和系統報警、噴放、故障的信息;2應設置系統壓力泄漏傳感器、滅火劑儲存量傳感器;3宜設置氣體保防護區域的氣密性傳感器。4.6.3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宜采用電子標簽、物聯巡查,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消防安全標志第1部分:標志》GB13495.1和《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GB17945的有關規2應采集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的故障狀態和應急工作狀態的信息。4.6.4消防應急廣播系統的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采集消防應急廣播的啟動、停止的運行狀態和故障報警的信息。4.6.5消防專用電話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采集消防專用電話故障狀態的信息。4.6.6防火分隔設施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信息采集宜采用電子標簽、物聯巡查;2應采集防火卷簾控制器、防火門控制器工作狀態、電源狀態和故障狀態的信息。4.6.7消防電梯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采集消防電梯迫降信息;2應采集消防電梯的停用和故障狀態信息。4.6.8建筑滅火器的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1建筑滅火器傳感器宜采用電子標簽、物聯巡查;2電子標簽應采用可靠的物理手段固定在滅火器適宜、明顯的位置上,并不得破壞滅火器結構的本體性能。4.6.9電動排煙窗、電動擋煙垂壁和其他聯動設備物聯監測的感知設置應顯示聯動設備的啟動、停止或動作狀態的信息,并應符合現行行業標準《建筑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XF503的規定。4.6.10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應設置視頻采集終端,并應對采集的信息進行監視。視頻采集終端可接入原有的安防系統,并應滿足消防設施物聯網的遠程查看的功能。5.1.1通信傳輸的基本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GB26875的有關規定。5.1.2傳輸網絡應確保數據傳輸的可靠性。5.1.3信息運行中心至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的傳輸網絡宜采用運營商專線的方式直接接入城市的骨干網。5.1.4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到信息運行中心的傳輸網絡可采用公用通信網或專用通信網。數據傳輸宜采用以太網、光纖、窄帶物聯網或物聯網專網。5.1.5傳感器至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或信息運行中心的傳輸網絡可采用有線通信、無線通信或有線無線結合通信等多種數據通信傳輸方式。有線通信傳輸宜采用以太網、串口通信等;無線通信傳輸宜采用蜂窩、LoRa、NB-IoT、eLTE、Wi-Fi等通信方式。5.2傳輸協議與傳輸安全5.2.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傳輸協議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第3部分:報警傳輸網絡通信協議》GB/T26875.3的有關規定。5.2.2信息運行中心至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的傳輸協議宜采用HTTP、HTTPS協議,其應用接口的協議應符合本標準附錄A平臺接口的標準定義的規定。5.2.3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至信息運行中心的傳輸協議可采用TCP或UDP協議。5.2.4傳感器至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或信息運行中心的傳輸協議宜采用TCP、UDP或Modbus協議,其物聯網協議宜采用MQTT、CoAP協議。5.2.5傳感器的信號接口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信息技術傳感器網絡第701部分:傳感器接口:信號接口》GB/T30269.701的有關規定。5.2.6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通過身份認證、傳輸加密、數據校驗等方式確保數據傳輸的安全性,并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信息安全技術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GB/T22239的有關規定。6.1一般規定6.1.1應用層的設計應具有開放性、標準性。6.1.2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的軟件應建立系統運行平臺,并根據服務對象的不同需求建立相應的應用平臺。6.1.3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宜設有24小時人工客服和數據應用平臺管理的值班室,并宜對監測的異常信息及時報警和通知。6.1.4數據應用平臺應對未按照規范要求進行維護保養工作的用戶單位進行提醒,并應將相關信息通知到用戶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6.2數據處理與系統運行6.2.1系統平臺應具備格式化表單、Web頁面等多種數據處理結果輸出和展示方式。6.2.2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應支持數據的及時維護和更新,并應建立確保數據有效性的數據維護更新機制。6.2.3數據處理應支持建筑規模的并發接入量的需求。6.2.4系統運行平臺的數據處理輸出應包含以下內容:1完整的火警、故障事件處理記錄分析;2建筑物消防設施完好率的歷史記錄及實時分析;3用戶處理及時率、巡檢達標率、維修及時率等統計信息;4日常維保的及時性及標準性分析、維保聯動記錄、維保報5月度建筑物消防安全報告及年度建筑消防設施安全風險的評估報告。6.2.5系統運行平臺可提供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信息可識別和可視化展示。6.2.6系統運行平臺中聯動數據信息的展示應符合下列規定:1聯動信息的狀態應包含點位描述、設備類型、消防系統、設備狀態、設備點位;2聯動信息的可視化展示應從火警點位到每個聯動點位,以及相關消防設施實現聯動關系的完整展示。7.1一般規定7.1.1系統施工應由具有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資質或弱電智能化專業資質的施工隊伍承擔。7.1.2系統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宜按本標準附錄B劃分。7.1.3系統施工應按設計要求編制施工方案或施工組織設計。監理工程師應對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進行檢查記錄,并應做出檢查結論。7.1.4系統應按批準的工程設計文件和施工技術標準進行施工。7.1.5系統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做好設計變更、安裝調試等相關記錄。7.1.6施工過程質量控制,應滿足國家或當地的有關規定,并做好記錄。7.1.7系統質量控制資料應按本標準附錄C的要求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驗收和填7.1.8系統分部工程質量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施工、監理和設計等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并應按本標準附錄D的要求填寫系統工程驗收記錄。7.1.9施工完成后不得影響原有消防設施系統的消防功能。7.1.10在施工期間,因施工需要臨時停用消防設施時,應采取必要的加強措施和確保消防安全的專項應急預案。7.1.11現場的施工作業應選擇合適的工作時段,并應盡量減少對周邊環境的影響。7.1.12施工單位應落實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應明確專人負責完善各項安全防護設施。7.1.13工程中所選用的設備、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產品質量標準,并應提供有效期內的型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和產品出廠合格證明等文件。7.1.14現場施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7.2進場檢驗7.2.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施工前,應對設備、材料及配件進行進場檢查。設備、材料及配件進入施工現場應具備產品的清單、使用說明書、產品合格證書、國家法定質檢機構的檢驗報告等文件,且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檢查相關資料。7.2.2傳感器的檢驗應符合設計要求,并滿足國家和行業有關標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直觀檢查和查驗相關資料。7.3安裝7.3.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室內布線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303的有關要求;2防雷接地安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防雷技術規范》GB50343的有關要求。7.3.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設備的安裝應符合下列要求:1設備應根據實際工作環境合理擺放、安裝牢固、適宜使用人員的操作,并應留有檢查、維護的空間;2設備和線纜應設永久性標識,且標識應正確、清楚;3設備連線應連接可靠、捆扎固定、排列整齊,不得有扭絞、壓扁和保護層斷裂等現象;4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應具備網絡通信條件;5水系統信息裝置和風系統信息裝置的安裝應牢固,并應便于拆卸維護;6壓力傳感器、流量傳感器與消防給水管道連接應保證連接處無滲漏,水位傳感器應按設計要求安裝;7增加的消防給水管道開口或分支管的連接應采用溝槽連11部分:溝槽式管接件》GB5135.11的規定;8視頻采集終端應安裝在視角寬闊、無阻擋的位置,并應具備網絡通信條件;9安裝完成后應做好設備標識及安裝位置信息記錄,可按本標準附錄D中的表D.0.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驗收設備安裝位置信息登記表》預先填寫。7.3.3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使用的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等平臺軟件應具有軟件使用(授權)許可證,并宜采用技術成熟的國產化軟件產品。7.4調試7.4.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在施工完成后進行系統調試。軟件系統調試應由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商承擔。7.4.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調試前應具備下列條件:1系統各設備和平臺的軟件應按設計要求安裝完畢;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安裝到位;3系統中的各用電設備應分別進行單機在線檢查;4應制定調試和試運行方案。7.4.3系統調試應包括下列內容:1傳感器的調試和測試;2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的調試和測試;3消防風機信息監測裝置的調試和測試;4水系統信息裝置的調試和測試;5風系統信息裝置的調試和測試;6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的調試和測試;7系統運行平臺的調試和測試。7.4.4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的調試和測試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模擬一起火災報警,并應檢查用戶信息裝置接收火災報警信息的完整性。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應在10s內按照規定的通信協議和數據格式將信息通過報警傳輸網絡傳送到消防設施物聯網數據應用平臺;2應模擬建筑消防設施的各種狀態,并應檢查用戶信息裝置接收信息的完整性。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應在10s內按照規定的通信協議和數據格式將信息通過報警傳輸網絡傳送至消防設施物聯網數據應用平臺;3應同時模擬一起火災報警和建筑消防設施運行狀態,并應檢查消防設施物聯網數據平臺接收信息的順序是否體現火警優先原則;4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應進行自檢操作,并應報告自檢情況。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用秒表檢查。7.4.5消防泵信息監測裝置和水系統信息裝置的調試和測試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校驗給水信息采集傳感器設備水壓數值與機械壓力表數值一致性;2應檢查給水信息采集傳感器設備數據發送端口、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確;3應查詢信息運行中心的數據庫,并應校驗給水信息采集傳感器設備水壓數值、設備號等相關信息是否成功發送并寫入數據庫;4應支持事件型狀態發送并模擬一次水壓狀態變化情況的給水信息采集。應查詢信息運行中心的數據庫,且應校驗事件型狀態變化信息是否成功發送并寫入數據庫。檢查數量:全部檢查;檢驗方法:直觀檢查。7.4.6消防風機信息監測裝置和風系統信息裝置的調試和測試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校驗風信息采集傳感器設備風量數值與具有計量認證的手持式風速儀數值的一致性;2應檢查風信息采集傳感器設備數據發送端口、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確;3應查詢信息運行中心的數據庫,校驗風信息采集傳感器設備風量數值、設備號等相關信息是否成功發送并寫入數據庫;4應支持事件型狀態發送的風信息采集器需模擬一次風量狀態變化情況。應查詢信息運行中心的數據庫,且應校驗事件型狀態變化信息是否成功發送并寫入數據庫。檢查數量:全部檢查。檢驗方法:直觀檢查。7.4.7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視頻采集終端的調試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上電檢查視頻采集終端視頻清晰度是否滿足應用需求;2應檢查視頻采集終端數據發送端口、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確;3應查看視頻采集終端視頻流、像素幀等控制情況。應在支持發起指令后的3min內發回現場實時的一秒一幀、連續五幀視頻流關鍵幀或等效照片。檢查數量:按數量抽查30不應少于2件。檢驗方法:使用秒表等儀表和直觀檢查。7.4.8系統運行平臺的測試和調試應符合下列要求:1應通過Web平臺和手機APP分別訪問系統,并應根據使用說明書校驗各個功能模塊的正常工作及數據準確性;2應模擬火警、故障報警對通知方式進行驗證,并應進行完整的處理流程測試;3應對本標準第3.4節規定的功能進行驗證。檢查數量:全部檢查。檢驗方法:直觀檢查。8.0.1系統竣工后,必須進行工程驗收。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參加。8.0.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工程驗收應按本標準附錄D的要求填寫各表。8.0.3系統驗收時,施工單位應提供下列資料:1竣工驗收申請報告、設計文件、竣工資料;2系統設備清單、產品的檢驗報告、合格證及相關材料;3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調試報告;4工程質量事故處理報告;5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6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施工過程質量管理檢查記錄;7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質量控制檢查資料。8.0.4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與原有消防設施的關系應符合本標準第7.1.10條的規定。8.0.5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驗收中主要設備的每次試驗或檢查應正常,且試驗或檢查的次數符合下列要求: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中各設備功能驗收均應試驗1次;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中各平臺功能驗收均應檢查1次;3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各項通信功能驗收均應進行3次通信試驗;4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集成功能驗收應檢查、試驗2次。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對照圖紙、設備直觀檢查。8.0.6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中應對主要的消防設施數據采集設備的功能進行驗收。除應符合本標準第3.4.19條的規定外,還應對下列設備的功能進行驗收:1傳感器應符合本標準第4.1.4條的要求;2電子標簽應符合本標準第4.1.5條的要求;3視頻采集終端應符合本標準第4.1.6條的要求。檢查數量:抽查數量10且總數每系統不應少于10個,合格率應為100%。檢驗方法:直觀檢查和采用儀表檢測。8.0.7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中應對下列主要軟件或設備的功能進行驗收:1應用平臺應對軟件的系統功能、信息安全和系統可靠性進行評價和測試,且應合格,并應滿足本標準第3.4.3條和第7.3.3條的規定;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APP功能應符合本標準第3.4.6條的規定;3應用層中的數據應用平臺的性能應符合本標準第3.4.11條和第3.4.12條的規定;4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的性能應符合本標準第3.4.16條的規定。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資料檢查、直觀檢查和采用專用工具軟件檢測。8.0.8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集成驗收應包括:功能和性能、安全性、系統應用、安裝及技術文件的驗收。檢查數量:全數檢查。檢驗方法:直觀檢查和采用儀表檢測。8.0.9驗收不合格的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應限期整改。整改完畢進行試運行,然后應進行復驗。9.1一般規定9.1.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運行及維護應由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承擔。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商的主要技術人員應由從事火災報警、消防設備、計算機軟件、網絡通信等專業、有一定工作經驗的人員擔任。9.1.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運行操作人員上崗前應具備熟練操作設備的能力。9.1.3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日常檢查應按本標準的規定進行,并應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9.1.4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正式運行后,應每日24h不間斷運行,不得隨意關閉系統的運行。9.1.5運行和維護的其他要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技術規范》GB50440中的有關規定。9.2運行9.2.1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感知設備的運行維護應符合下列規定:1消防設施物聯網用戶應將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感知設備納入到自身的巡檢和巡查工作中,記錄設備的現場工作狀態、電源狀態、電池容量等數據;2對于水壓力傳感器,在巡查過程中應將其讀數與對應位置壓力表進行對比;3對于其他感知設備,應在巡查中將物聯網APP上顯示的狀態與現場狀態進行對比,并應確保其數據的有效性;4不得擅自停止或影響感知設備的正常工作。9.2.2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網絡的運行維護應符合下列規定:1消防物聯網服務商應對正常運行中的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進行在線物聯監測;2當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感知設備使用的為運營商網絡時,消防物聯網服務商應確保其處于可用狀態;3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感知設備宜將其現場網絡狀況上傳至信息運行中心;4網絡質量應確保網絡傳輸的穩定。9.2.3信息運行中心的數據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1數據庫應建立完善的數據備份系統,整套系統應包括數據存儲子系統、數據備份子系統;2數據庫數據備份子系統應透明、自動化實現,并應提供良好的管理功能;3數據庫RPO、RTO要求應達到秒級別,并應要求異地和本地的數據格式一致;4當本地數據庫不可用時,系統應隨時調用異地數據庫確保系統的正常運行。9.2.4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運行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1對用戶訪問網絡資源的權限應有嚴格的認證和控制,并應采用用戶名對用戶進行使用模塊的訪問控制;2用戶的訪問權限可由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負責人提出;3運行維護人員應嚴格監督數據庫使用權限、用戶密碼使用情況,并宜定期更換用戶口令密碼;4內容過濾應對網絡內容進行物聯監測、過濾;5安全審計應有安全性、可靠性測試評估。9.2.5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網絡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1系統數據傳輸必須經過數據加密和認證;2系統運行維護人員應對網絡進行實時異常流量物聯監測;3系統運行維護人員應定期主動對網絡系統進行實時查詢、物聯監測,并應及時對故障進行有效地隔離、排除和恢復工作;4系統應采用協議隔離技術確保信息傳輸的安全;5系統應有攻擊防御與溯源安全措施。9.2.6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終端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1對消防物聯網系統的軟件、設備、設施的安裝、調試、排除故障等應由專業的技術人員負責;2系統主機應設有滿足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相應級別要求的相關安全設備;3系統終端必須安裝防病毒軟件。9.3維護9.3.1設置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單位應有系統的管理制度、檢查檢測、設備運行、巡檢及故障記錄、系統操作與運行安全制度、應急管理制度、網絡安全管理制度、數據備份與恢復方案、維護保養的操作規程等技術文檔,并應保證系統處于工作狀態。9.3.2維護管理人員應掌握和熟悉消防給水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的原理、性能和操作規程。9.3.3設置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單位應進行定期檢查和測試,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定期進行系統運行日志整理;2應定期檢查數據庫使用情況,必要時宜對硬盤進行擴充;3應每半年按本標準的要求進行系統集成功能檢查、測試。9.3.4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應定期進行檢查和測試,并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每日進行至少1次自檢功能檢查;2應每半年現場斷開設備電源,進行設備檢查與除塵;3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建筑消防設施模擬生成火警,進行火災報警信息發送試驗,每月試驗次數不應少于2次,且每次試驗的地點應不重復,并對測試的數據應有標識分類;4物聯網用戶信息裝置的主電源和備用電源應進行切換試驗,每半年的試驗次數不應少于1次。9.3.5設置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單位應向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提供該單位消防設施故障情況統計月報表。9.3.6當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的用戶人為停止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等消防設施運行時,應提前3天通知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當消防設施物聯網系統用戶的消防設施故障造成誤報警超過5次/天,且不能及時修復時,應與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協商處理辦法。9.3.7感知設備應維護保養。其維護保養應符合下列規定:1應巡回檢查儀表顯示情況;2應檢查設備、儀表使用質量;3應定期維護;4以蓄電池作為后備電源的消防設備,應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對蓄電池進行維護;5消防設備維護保養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相關的規定執行,未明確的宜按照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定期進行維護保養;6對于使用周期超過產品說明書標識壽命的易損件、消防設備,以及經檢查測試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災探測器、壓力容器、滅火劑等設備應及時更換。A.0.1系統運行平臺接口應滿足管理層中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與應用層中系統運行平臺之間的數據交互接口要求。A.0.2系統運行平臺接口的標準應能基于HTTP或HTTPS的訪問,并應滿足從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訪問系統運行平臺。A.0.3系統運行平臺的接口定義應包括登錄認證接口、獲取建筑物信息接口、獲取物聯網單位信息接口、獲取消防控制室人員信息接口、獲取消防設施運行信息接口、獲取報警主機信息接口、獲取水系統信息接口、獲取風系統信息接口、獲取部件狀態接口、事件查詢接口等。A.0.4登錄接口應為http://系統運行平臺域名或IP地址/login。域名或IP地址應由消防設施物聯網服務商提供。登錄接口的參數和描述應符合表A.0.4的規定。參數字段類型描述USERIDVARCHAR(20)用戶IDPASSWORDVARCHAR(20)登錄密碼KEYVARCHAR(32)密鑰系統運行平臺在接收到登錄請求后,應對用戶名密碼和密鑰進行驗證,并應在驗證通過后返回一個32位字符串的Token,再用于后續訪問的認證。Token的生命周期應為60min。USERID、PASSWORD、KEY應由消防數據交換應用中心定義后提供給系統運行平臺。A.0.5獲取建筑物信息接口應為http://系統運行平臺域名或IP地址/getbuildinginfo/buildingID。建筑物信息接口的參數、字段類型和描述宜符合表A.0.5的規定。表A.0.5建筑物或構筑物信息接口的參參數字段類型描述IDCHAR(32)主鍵(UUID)BIDCHAR(32)建筑物IDOIDCHAR(32)建筑管理單位IDB_NAMEVARCHAR(200)建筑名稱B_ADDRESSVARCHAR(200)建筑地址XZQYCHAR(6)6位行政區域編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2260的規定)STREETCHAR(3)3位街道編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碼規則》GB10114的規定)ROADVARCHAR(60)路名MPHVARCHAR(20)門牌號LDZVARCHAR(20)樓棟幢ADDRESS_DETAILVARCHAR(200)詳細地址GIS_XNUMBER(13,10)地理坐標經度的十進制表達GIS_YNUMBER(13,10)地理坐標緯度的十進制表達LINKMANVARCHAR(50)聯系人LINKPHONEVARCHAR(50)聯系電話B_STATECHAR(1)建筑情況1使用中B_TIMEDATE竣工時間PROPERT_RIGHTCHAR(1)建筑產權及使用情況:0獨家產權,獨立使用;1獨立產權,多家使用;2多家產權、多家使用B_AREANUMBER(10,2)建筑面積參數字段類型描述B_ZD_AREANUMBER(10,2)占地面積B_HIGHTNUMBER(6,2)建筑高度B_ZC_AREANUMBER(10,2)標準層面積UP_FLOORNUMBER(3)地上層數UP_FLOOR_AREANUMBER(10,2)地上面積UNDER_FLOORNUMBER(3)地下層數UNDER_FLOOR_AREANUMBER(10,2)地下面積B_SORTVARCHAR(20)建筑分類B_STRTUREVARCHAR(20)建筑結構B_STRTURE1VARCHAR(100)建筑其他結構CTRLROOM_PLACEVARCHAR(100)消防控制室位置FIRE_RATEVARCHAR(10)耐火等級FIRE_DANGERVARCHAR(20)火災危險性MOSTWORKERrNUMBER(10)最大容納人數LIFT_COUNTNUMBER(3)消防電梯數LIFT_PLACEVARCHAR(200)消防電梯位置REFUGE_NUMBERNUMBER(3)避難層數量REFUGE_AREANUMBER(10,2)避難層面積REFUGE_PLACEVARCHAR(200)避難層位置USE_KINDVARCHAR(20)入駐使用功能HAVE_FIREPROOFCHAR(1)是否有自動消防設施:無=0;有=1XFSSVARCHAR(20)消防設施XFSS_OTHERVARCHAR(200)其他消防設施XFSS_INTACTCHAR(1)設施完好情況:1合格;2不合格參數字段類型描述NEAR_BUILDINGVARCHAR(500)毗鄰建筑情況GEOG_INFOVARCHAR(200)地理情況HAVE_CTRLROOMCHAR(1)消防控制室情況:1有;0無USE_TYPEVARCHAR(10)建筑用途分類SYS_ORGAN_IDINT(11)消防管轄單位默認-1DELETEDCHAR(1)刪除標記:正常=0;刪除=1CHANGE_TIMEDATETIME修改時間CREATE_TIMEDATETIME創建時間CHANGE_ACCVARCHAR(50)修改人CREATE_ACCVARCHAR(50)創建人A.0.6消防設施物聯網聯網單位信息接口應為http://系統運行平臺域名或IP地址/getcompanyinfo/buildingID。消防設施物聯網聯網單位信息接口的參數、字段類型和描述宜符合表A.0.6的規定。表A.0.6消防設施物聯網聯網單位信息接口的參參數字段類型描述IDCHAR(32)主鍵(UUID)OIDCHAR(32)單位IDO_NAMEVARCHAR(100)單位名稱O_LICENSEVARCHAR(100)統一社會信用代碼O_LICENSE_TIMEDATE單位注冊時間O_ADDRESSVARCHAR(200)單位地址XZQYCHAR(6)6位行政區域編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GB2260的規定)參數字段類型描述STREETCHAR(3)3位街道編碼(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碼規則》GB10114的規定)ROADVARCHAR(60)路名MPNHVARCHAR(60)門牌號LDZVARCHAR(20)樓棟幢ADDRESS_DETAILVARCHAR(200)詳細地址GIS_XNUMBER(13,10)地理坐標經度的十進制表達GIS_YNUMBER(13,10)地理坐標緯度的十進制表達O_PHONEVARCHAR(50)單位電話SAFE_DUTY_NAMEVARCHAR(50)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姓名SAFE_DUTY_PHONEVARCHAR(50)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電話SAFE_DUTY_IDCARDVARCHAR(50)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身份證號LEGAL_NAMEVARCHAR(50)企業法人姓名LEGAL_PHONEVARCHAR(50)企業法人電話LEGAL_IDCARDVARCHAR(50)企業法人身份證號SAFE_MANAGER_NAMEVARCHAR(50)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姓名SAFE_MANAGER_PHONEVARCHAR(50)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電話SAFE_,MANAGER_IDCARDVARCHAR(50)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身份證號O_LINKMANVARCHAR(50)單位聯系人O_LINKPHONEVARCHAR(50)單位聯系電話O_TYPECHAR(1)單位類別:1.重點單位;2.一般單位;3.九小場所;4.其他單位O_NATURENUMBER(3)單位性質/經濟所有制O_CLASSVARCHAR(20)單位類型KEYUNIT_TIMEDATE確定重點單位時間參數字段類型描述IS_KEYUNITCHAR(1)是否重點單位:重點單位,為1,否則為0O_OTHERVARCHAR(200)單位其他情況CHANGETIMEDATETIME修改時間CREATETIMEDATETIME創建時間CHANGEACCVARCHAR(50)修改人CREATEACCVARCHAR(50)創建人A.0.7消控室人員接口應為http://系統運行平臺域名或IP地址/getuser/buildingID。登錄接口的參數、字段類型和描述宜符合表A.0.7的規定。參數字段類型描述IDCHAR(32)主鍵(UUID)BIDCHAR(32)建筑物IDUSERNAMEVARCHAR(50)用戶姓名USERPHONEVARCHAR(50)用戶手機號碼CERTNUMBERVARCHAR(50)消控室人員證書號CERTTYPEVARCHAR(50)證書類型POSITIONVARCHAR(20)職位SEXCHAR(1)性別:0女;1男IDCARDVARCHAR(50)身份證號碼CHANGETIMEDATETIME修改時間CREATETIMEDATETIME創建時間CHANGEACCVARCHAR(50)修改人CREATEACCVARCHAR(50)創建人A.0.8消防設施運行信息接口應為http://系統運行平臺域名或IP地址/getdev/buildingID。登錄接口的參數、字段類型和描述宜符合表A.0.8的規定。表A.0.8消防設施運行信息接口的參數、字參數字段類型描述IDCHAR(32)主鍵(UUID)BIDCHAR(32)建筑物IDSTARTDATEDATE起始日期ENDDATEDATE結束日期POINTNUMBER(10)部件總數POINT_COUNTNUMBER(10)部件累計運行數POINT_FIRENUMBER(10)火警部件數POINT_FIRE_COUNTNUMBER(10)火警累計次數POINT_FIRE_TIMENUMBER(10)火警累計時長POINT_FAULTNUMBER(10)故障部件數POINT_FAULT_COUNTNUMBER(10)故障累計次數POINT_FAULT_TIMENUMBER(10)故障累計時長POINT_MANAGERNUMBER(10)物聯監測部件數POINT_MANAGER_COUNTNUMBER(10)物聯監測累計次數POINT_MANAGER_TIMENUMBER(10)物聯監測累計時長POINT_SHIELDNUMBER(10)屏蔽部件數POINT_SHIELD_COUNTNUMBER(10)屏蔽累計次數POINT_SHIELD_TIMENUMBER(10)屏蔽累計時長POINT_STARTNUMBER(10)啟動部件數POINT_START_COUNTNUMBER(10)啟動累計次數POINT_START_TIMENUMBER(10)啟動累計時長參數字段類型描述POINT_DELAYNUMBER(10)延時部件數POINT_DELAY_COUNTNUMBER(10)延時累計次數POINT_DELAY_TIMENUMBER(10)延時累計時長POINT_WATER_FAULTNUMBER(10)水系統故障部件數POINT_WATER_FAULT_COUNTNUMBER(10)水系統散障累計次數POINT_WATER_FAULT_TIMENUMBER(10)水系統故障累計時長POINT_WIND_FAULTNUMBER(10)風系統故障部件數POINT_WIND_FAULT_COUNTNUMBER(10)風系統故障累計次數POINT_WIND_FAULT_TIMENUMBER(10)風系統故障累計時長POINT_OTHERNUMBER(10)其他部件的部件數POINT_OTHER_COUNTNUMBER(10)其他部件累計次數POINT_OTER_TIMENUMBER(10)其他部件累計時長A.0.9報警主機接口應為http://運維應用域名或IP地址/gethost/buildingID。登錄接口的參數、字段類型和描述宜符合表A.0.9的規定。參數字段類型描述IDCHAR(32)主鍵(UUID)BIDCHAR(32)建筑物IDSTART_DATEDATE起始日期END_DATEDATE結束日期HOST_COUNTNUMBER(10)主機數量HOST_FAULT_COUNTNUMBER(10)主機通信故障變化次數HOSTFAULT_TIMENUMBER(10)主機故障累計時長A.0.10水系統接口應為http://系統運行平臺域名或IP地址/getwater/buildingID。登錄接口的參數、字段類型和描述宜符合表A.0.10的規定。表A.0.10水系統接口的參數參數字段類型描述IDCHAR(32)主鍵(UUID)BIDCHAR(32)建筑物IDSTART_DATEDATE起始日期END_DATEDATE結束日期PUMP1_COUNTNUMBER(10)消防水泵前物聯監測次數PUMP1_FAULT_COUNTNUMBER(10)泵前水壓異常次數PUMP1_FAULT_TIMENUMBER(10)泵前水壓異常時長PUMP2_COUNTNUMBER(10)消防水泵后物聯監測次數PUMP2_FAULT_COUNTNUMBER(10)泵后水壓異常次數PUMP2_FAULT_TIMENUMBER(10)泵后水壓異常時長TER_COUNTNUMBER(10)末端物聯監測數TER_FAULT_COUNTNUMBER(10)末端水壓異常次數TER_FAULT_TIMENUMBER(10)末端水壓異常時長A.0.11風系統接口應為http://系統運行平臺域名或IP地址/getfan/buildingID。登錄接日的參數、字段類型和描述宜符合表A.0.11的規定。表A.0.11風系統接口的參數參數字段類型描述IDCHAR(32)主鍵(UUID)BIDCHAR(32)建筑物IDSTART_DATEDATE起始日期END_DATEDATE結束日期參數字段類型描述FAN_COUNTNUMBER(10)消防風機物聯監測次數FAN_FAULT_COUNTNUMBER(10)消防風機異常次數FAN_FAULT_TIMENUMBER(10)消防風機異常時長FAN_P_FAULT_COUNTNUMBER(10)消防風機壓差異常次數A.0.12部件當前狀態接口應為http://系統運行平臺域名或IP表A.0.12部件狀態接口的參數、字參數字段類型描述IDCHAR(32)主鍵(UUID)BIDCHAR(32)建筑物IDSIDCHAR(32)部件IDDEV_NAMEVARCHAR(60)部件名稱DEV_TYPEVARCHAR(60)部件類型DEV_SYSTEMVARCHAR(60)部件所屬消防系統DEV_POINT_DESCVARCHAR(60)設備部件位置描述STATUSNUMBER(3)當前狀態CREATE_TIMEDATETIME發生時間A.0.13事件查詢接口應為http://系統運行平臺域名或IP地址/getev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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