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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污染影響類)遷項目建設單位(蓋章):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編制日期:2024年12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制吳江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承諾書項目名稱公司整體搬遷項目建設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趙家圩路66號項目代碼行業類別及代碼環評文件類型環境影響報告表總投資(萬元)環保投資(萬元)所占比例5建設單位名稱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通訊地址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趙家圩路66號建設單位法人電子郵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編制單位蘇州晨睿環??萍挤沼邢薰揪幹茊挝环ㄈ送ㄓ嵉刂诽K州市吳江區松陵鎮文苑路153號財智金鷹商業中心B3幢1905電子郵箱T編制主持人建設單位(申請人)承諾1.建設項目未開工建設,屬于告知承諾適用范圍,所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2.已經知曉法律、法規及審批部門告知的全部內容,自身能夠滿足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要求;3.嚴格按照環評報告書(表)中所列的建設內容、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污染防治措施等進行建設;4.嚴格執行環?!叭瑫r”制度,對環境治理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健全內部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確保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5.項目未穿(跨)越或涉及國家生態保護紅線和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6.項目己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年產生危險廢物量少于100噸;7.項目建成后,按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和進行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合格后正式投入生產或運營;8.若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止污染、防治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將依法重新辦理相關環境影響評價手續;開工前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報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核;上述承諾是本單位(本人)自愿及真實意思的表示,愿意意承擔相應全部法律責任。建設單位(蓋章)申請人(簽字):期:2025.1、24環評文件編制單位承諾接受申請人委托,依法開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編制工作;承諾的條件,接受相關管理部門對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表)質量的監督檢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所得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4—論負責,承擔失信行為造成的后果。上述承諾是本單位(本人)自愿及真實意思的表示,愿意(表)存在弄虛作假、文本質量存在重大缺陷或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不可行等,愿意承擔相應全部法律責任。編制單位(蓋章):編制主持人(簽字):備注份。建設項目名稱2411-320509-89-01-766220公司整體搬遷項目項目代碼建設單位聯系人7建設地點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趙家圩路66號(東經E120度40分11.003秒,北緯N31度7分35.274秒)國民經濟行業類別建設項目行業類別業40中83光學儀器制造404一其他(僅分割、量涂料10噸以下的除建設性質?新建(遷建)口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選填)蘇州市吳江區數據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總投資(萬環保投資(萬元)環保投資占比(%)施工工期1個月是否開工建設口是:用地面積(m2)專項評價設無規劃情況規劃名稱:《吳江太湖新城菀坪社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審批機關: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政府;審批文件名稱及文號:《關于吳江太湖新城菀坪社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的批復》(吳政發〔2021〕51號)規劃環境影響無規劃及規劃價符合性分析為全面引導菀坪社區的發展建設,保障民生建設訴求,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問題,更好地發揮土地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特編制《吳江太湖新城菀坪社區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經修編后的《吳江太湖新城苑坪社區控制性詳予以批后公布。二、規劃范圍本次規劃范圍為北到同安路,東到黃沙路,南到八金路,西到經一路,規劃用地總面積3.16平方公里。本次菀坪社區規劃呈“一軸、兩核、兩帶、四區”布局結構。“一軸”指:以創業路為城市發展軸,向北連接至蘇州灣軟件園和云龍路,向南連接至菀南科技園和橫扇;“兩核”指:以農貿市場及周邊規劃的商業和服務業設施服務核,以北部公園和濱水商業形成休閑生態核;“兩帶”指:依托直渡港和三級河形成兩條濱水景觀帶;“四區”指:形成生活居住區、服務配套區、產業發展區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蘇州市太湖新城橫扇趙家圩路目周邊區域主要為工業用地,根據企業的所在地土地證及土地使用規劃圖,項目所在地塊屬于工業用地。本項目產背吳江太湖新城菀坪社區的產業定位。因此本項目符合吳江太湖新城(1)生態紅線相符性根據《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國函(2023)12號)、《蘇州市吳江區預支空間規模指標落地上圖方案2022年度》(蘇自然資函〔2022〕1326號)、《蘇州市吳江區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2021》(蘇自然資函〔2021)436號〕等文件,本項目不在國家及本項目位于江蘇省蘇州市太湖新城橫扇趙家圩路66號中新智地(吳江)蘇1號)、《江蘇省國家級生態紅線規劃》(蘇政發〔2018〕74號),本項目與附近的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和江蘇省國家級生態紅線相對位置如表1-1和表間保護區域名范圍面積(平方公里)國家級范圍范圍國家長白蕩地保護1長白蕩水體范圍/張鴨蕩地保護1張鴨蕩水體范圍/道維護區水源水質保護/范圍(不包括汾湖部1大龍蕩地保護1/要保護區保護1分為兩部分:湖體和湖岸。湖體為吳江區內太湖水體(不包括廟港飲用水源保護區)。湖岸部分為(除105km范圍(不包括太浦河清水通道維護部分鎮區),太湖新城(吳江區)太湖沿范圍太湖重(吳江重要湖泊濕地太湖湖//0區域范圍公里)蘇州市吳江區地(吳江區)重要湖泊濕地由表可知,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為太湖(吳江區)重要保護區,距離1.6km;最近的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為太湖重要濕地(吳江區),距離為4km。本項目選址不在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及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符(2)環境質量底線相符性CO、NO?、PM2.5、PM10達標,O3有超標,為不達標區。本項目工業酒精清洗廢氣、上盤、光膠廢氣由集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25米高排氣筒排放。通過加強車間通風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的需根據《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比例為100%;年均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93.3%,同比上升6.6個百分點;未達到Ⅲ類的2個斷面為IV類(均為湖泊)。年均水質達到IⅡ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53.3%,同比上升3.3個百分點,Ⅱ類水體比例全省第一。2023年,80個省考斷面水質達標比例為100%;年均水質達到或好于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95%,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未達Ⅲ類的4個斷面為IV類(均為湖泊)。年均水質達到II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66.3%,與2022年相比持平,I類水體比例全省第一。根據水質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納污水體水質滿足《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中的IV類標準。本項目生產廢水經處理后全部回用于生產,不排放,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經市政管網接入蘇州市吳江城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尾水達標排放至三多港。本項目建成后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聲環境現狀監測結果表明,項目廠界噪聲符合《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2類標準。體環境現狀符合環境功能區劃要求,項目的建設不會突破環境質量底(3)資源利用上線相符性(4)與環境準入負面清單相符性分析對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發改體改規〔2022〕397號),本項目不屬于其“禁止準入類事項”,屬于其“允許準入類事項”。對照江蘇省生態環境廳于2024年6月13日發布的《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本項目位于江蘇省蘇州市太湖新城橫扇趙家圩路66號中新智地(吳江)蘇州灣智能制造產業園18幢,屬于長江流域和太湖流域,為重點區域(流域)。對照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江蘇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具體分析見下管控重點管控要求本項目情況符合類別性空間布局約束I.始終把長江生態修復放在首位,堅持共抓大保護、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3.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或擴建化學工業園區,禁止新建或擴建以大宗進口油氣資源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礎有機無機化工、煤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危化品碼4.強化港口布局優化,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本項目不在國家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不涉及化學工業園區、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礎有機無機化工、煤化工項目;不涉及碼頭及港口;不涉及獨立焦化項控1.根據《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污染物總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加快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的廢氣較少,無生產廢水外排,非甲烷總烴總量在吳江區內平衡。不排放固廢,不設入河排防控1.防范沿江環境風險。深化沿江石化、化工、醫藥、2.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優化水源保護區劃定,推動本項目不在沿江范資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長江干支流自然岸線保有率達到國家要二、太湖流域空間布局約束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禁止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禁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水上游樂園等開發項目以及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3.在太湖流域二級保護區,禁止新建、擴建化工、醫域一級保護區,不涉及其禁止新、改、放管控污染物排放限值》。防控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本項目各類危廢均得到有效處置,不向湖體排放及傾資源利用效率本項目用水依托區對照蘇州市生態環境局于2024年6月26日發布的《蘇州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本項目位于江蘇省蘇州市太湖新城橫扇趙家圩路66號中新智地(吳江)蘇州灣智能制造產業園18單元(蘇州灣科技城),對照蘇州市市域生態環境管元環境準入清單,具體分析見下表。管控類別是否市域空間布局約束(1)按照《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關于進自然函〔2023〕880號〕、《蘇州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堅持節約優先、少、性質不改變,切實維護生態安全。(2)全市太湖、陽澄湖保護區執行《江蘇省本項目位于江蘇省蘇州市號中新智地(吳江)蘇州灣智能制造產業園18幢,主要從事光學儀器制造,不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禁止淘汰類的水質保護條例》等文件要求。(3)嚴格執行《<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中相關要求。(4)禁止引進列入《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污染物排放管控排放量達到省定要求。本項目廢氣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可達標排精密過濾器+超濾膜過濾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對外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環境風險防控(1)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h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應急水源或雙源供水。完善市、縣級市(區)兩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資,實現環境風險聯防聯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2025年蘇州市用水總量不得超過103億能源對蘇州市用水總量產生明顯影響;所在用地屬于規燃區。本項目不使用高污率要求。類別空間布局約束(1)積極發展引領性綠色低碳經濟、功能型總部經濟、特色不涉及(2)積極引入綠色低碳領域技術咨詢機構,支持綠色研發設服務業發展,共建區域綠色低碳技術咨詢服務行業高不涉及(3)先行啟動區著力構建“十字走廊引領、空間復合滲透、創新、人文融合發展空間。不涉及(4)先行啟動區依托“一廳三片”等功能區塊,因地制宜布共同打造世界級綠色創新活力湖區。不涉及(5)吳江區突出發展電子信息、光電通訊、智能裝備、高端服務.高端商務服務、數字賦能服務、科技創新服務、文創旅游服務五大“特”色服務經濟。不涉及(6)落實《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產業結構調整行(7)以高標準生態環境準入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大力提降碳協同增效。行(8)依法依規推動傳統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產能淘汰、轉型升級和域外搬遷,支撐和推動示范區產業減污降碳。不涉及(9)城鎮生活類重點管控單元發展高端生產性服務業和高附加值都市型工業,重點深化生活、交通領域污染減不涉及(10)一般管控單元以促進生活、生態、生產功能的融合為不涉及(11)優先保護單元生態保護紅線應確保功能不降低、面積則上不得開展有損主導生態功能的開發建設活動。不涉及不涉及(13)長江流域重點水域自2021年1月1日起實行為期10不涉及長點水域禁止類活動不涉及不涉及飲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源準保護越方式,并依法依規取得相關主管部門的同意。區(16)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全未經法定許可占用水域和建設影響河道自然形態和水生態(環境)功能的項目。不涉及(17)禁止未經同意在長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設、改設或擴1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且的的改建除不涉及(18)除戰略新興產業項目外,太湖流域原則上不再審批其他生產性新增氮磷污染物的工業類建設項目。太湖沿岸5公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不涉及(19)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和省級港口布局規劃以及港口總不涉及(20)禁止新增化工園區。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執行。不涉及(除熱電行業以外)。本項目不屬于落后產能項目,不使放管控求適時擴大到一體化示范區全域。(2)各產業集聚類重點管控單元根據產業集聚區塊的功能能源利用效率。行防控行資源效率(2)在地下水禁止開采區內禁止取用地下水,但不包括《地不涉及根據《太湖流域管理條例》(已經2011年8月24日通過,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溯至5萬米河道岸線內及其岸線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禁止下列行為:(一)水排入三多港,不屬于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項目。因此本項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正)》(2021年9月29日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于修改(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等二十九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四次修正),太湖流域包括太湖高淳區和溧水區行政區域內對太湖水質有影響的河流、湖泊、水庫、渠太湖流域實行分級保護,劃分為三級保護區:一級保護區范圍為:太湖湖體、沿湖岸5km區域、入湖河道上溯10km以及沿岸兩區范圍的通知》(蘇政辦發〔2012〕221號);將太名勝區、萬石鎮等48個鎮(街道、開發區等)劃入太湖流域一級保護區,將和橋鎮等42個鎮(街道、開發區、農場等)劃入太湖流其他地區劃為三級保護區。本項目距離東太湖約4公里,位于太湖流域一級保護根據《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三條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下列行為:(一)新建、改建、擴建化學制漿造紙、制革、釀造、染料、印染、電鍍以項目和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二)銷售、使用含磷洗滌用品;(三)向水體排放或者油類、酸液、堿液、劇毒廢渣廢液、含放射性廢渣廢液、含病原體污水、工業廢渣以及其他廢棄物;(四)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車輛、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農藥等有毒物毒殺水生生物;(五)向水體直接排放人畜糞便、傾倒垃圾;(六)圍湖造地;(七)違法開山采石,或者進行破壞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動;(一)新建、擴建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二)在國家和省規定的養殖范圍外從事網圍、網箱養殖,利用蝦窩、地籠網、機械吸螺、底拖網進行捕撈作業;(三)新建、擴建畜禽養殖場;(四)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水上游樂等開發項目;(五)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質的活污口應當限期關閉。第四十五條太湖流域二級保護區禁止下列行(一)新建、擴建化工、醫藥生產項目;(二)新建、擴建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擴大水產養殖規模;目生產廢水經管道進入水池進行沉淀后通過1套布袋過濾+石英砂過濾+活性炭過濾+精密過濾器+超濾膜過濾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不外排。食堂廢水經隔油本項目已取得蘇州市吳江區數據局備案文件,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江蘇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產業產品目錄(2024年本)》、《環境保護綜合名錄(2021年版)》中鼓勵類、限制類、淘汰類項目;亦不屬于《蘇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2007年本)》(蘇府(2007)129號)中鼓勵類、限制類、禁止類和淘汰類項目,經查,本項目不屬于《自然資源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自然資源要素支撐產業高質量發展指導目錄(2024年本)>的通知》(自然資發(2024)273號)中限制、禁止用本項目位于蘇州市吳江區東太湖生態旅游度假區(太湖新城)趙家圩路66號,屬于蘇州灣科技城。根據國務院(國函〔2023〕12號)批準的《長三角生域規劃要求及“三區三線”劃定情況,結合《蘇州市吳江上圖方案2022年度(蘇自然資函〔2022)1326號〕》《蘇州市吳江區國土空間規劃近期實施方案2021》(蘇自然資函(2021)436號),可知,項目所在地不在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耕地保護目標范圍,屬于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符合“三區三線”劃分要求及土地利用規劃,因此本項目選規定分析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防滲設施的專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應符合5.2條規定。5.1.4VOCs物料儲庫、料倉應滿足3.6條本項目切削油、銑磨冷卻液和工業酒精存儲于密閉的容器中,非取用狀態放控制要求送。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移液態VOCs物料時,應采用密閉容器、罐車。(罐)底部高度應小于200mm。本項目切削油、銑磨冷卻液和工業酒精等存器中,由供貨商工藝過程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7.2.1VOCs質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本項目涉及生或在密閉空間內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局部氣體收集措施,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含VOCs產品的使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作業:a)調配(混合、攪拌等);b)涂裝(噴涂、浸涂、淋涂、輥涂、刷涂、涂布等);c)印刷(平版、凸版、凹版、孔版等);d)粘結(涂膠、熱壓、復合、貼合等);e)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f)干燥(烘干、風干、晾干等);g)清洗(浸洗、噴洗、淋洗、沖洗、擦洗等)。卻液、光學專用盤、光膠階段產系統要求生產工藝設備不能停止運行或不能及時采取其他替代措施。本項目VOCs廢時,生產工藝設備可以及時停入使用。污染物監測要求企業已制定環境監測計劃,項目建設完成后行監測文件名分析治理專項行動實施重點行業清潔原料替代:2017年底前,包裝印具、船舶制造等行業,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固化、高固體分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溶本項目為C4040光學儀器制造。上盤、光膠、工段設置了“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后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包裝印刷行業使用水性、醇溶性、大豆基、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替代。人造板制造行業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膠黏劑替代。重點行業機物污染控制指元或設施進行密閉,從源頭控制VOCs的生產,減少廢氣污染物排放。理,確保VOCs總去除率滿足管理要求,其中有VOCs總收集、凈化處理率均不低于90%。本項目為C4040光學儀器制造。上盤、光膠、工段配套設置了“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后達標排放?!督K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辦法》(蘇政辦發〔2021)20號〕、《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蘇政辦發[2021]3號)中所稱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是指《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蘇政發(2020)1號)(蘇政發(2020)1號),本項目距離“太湖(吳江區)重要保護區”1.6km,距離“太湖重要濕地(吳江區)"4km,距離“張鴨蕩重要濕地”4.9km,距離“太浦河清水通道維護區”6.3km,距離“大龍蕩重要濕地”6.5km,地”9.7km,不在其規定的管控范圍內。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監督管理辦法》(蘇政辦發(2021)20號)、《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管理辦法》(蘇政辦發(2021)3號)。序號《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實施細則》內容1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道項目。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所在地不在自3本項目所在地不屬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4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和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5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67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省規定的其它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8 9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不屬于礦庫、冶煉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發電項目。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本項目不屬于鋼鐵、石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劃的項目,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不屬于嚴重過剩產能行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文件有更加嚴格規定的從其規定。本項目按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要求建設。(蘇府規字〔2022〕8號)中:1.3范圍界定本細則所稱核心監控區,是指大運河蘇州段主河道范圍以河道岸線臨水邊界線為起始線,以行政區邊界、自然山體、道路、建筑物及構筑物外圍界線等地形地物為終止線統籌劃定,涉及相城新區)、姑蘇區、吳中區、吳江區和蘇州工業園區,總面積約為349平方公3.4核心監控區其他區域項目準入核心監控區其他區域內,實行負面清單管理,禁止以下建企業,以及不符合相關規劃的碼頭工程;(三)對大運河沿線生態環境可能產生較大影響或景觀破壞的;域相關規定的;(五)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及江蘇省河湖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相關要求的;本項目位于江蘇省蘇州市太湖新城橫扇趙家圩路66號中新智地(吳江)蘇州灣智能制造產業園18幢,距離京杭運河的最近距離約4.4km(>2km),不蘇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21)20號〕的相知》(蘇政發〔2021)20號〕:本項目位于江蘇省蘇州市太湖新城橫扇趙家圩路66號中新智地(吳江)蘇州灣智能制造產業園18幢,距離京杭運河的最近距離約4.4km(>2km),不屬于其規定的核心監控區,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蘇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21〕20號)的相關要求。重點析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轉型嚴格落實國家落后產能退出指導意見,依法淘開展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推進低防“地條鋼”死灰復燃。認真執行《(長江經濟帶負面清單指南>江蘇省實施細則(試行)》,推動沿江鋼鐵、石化等重工業有序升級轉移。護等激勵政策,推動企業主動開展生產工藝、后產能和“兩高”行業低效低端產能企業,本項目不屬于長江經濟帶負面清單禁止的大力培育體系提高先進制造業集群綠色發展水平,重點發展高效節能裝備、先進環保裝備,扎實推進產業工智能、區塊鏈等創新技術融合發展,構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綠色產業鏈。深入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進生態工業園區建設,建立光學儀器制造項目,不屬于準入負s治理力度實施原材色化替代成熟領域持續推進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和其他低(無)VOCs工程機械制造、汽車制造行業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產品使用比例,在技術尚未全部成熟領域開展替代試點,從源頭減少VOCs產生。光學儀器制造項目,生產過程使用階段使用酒精,已出具不可替代。強化織排放管理開停工及維檢修流程。指導企業制定VOCs本項目的VOCs物劑儲存室。包裝在非取用狀態均是密封狀態。涉及活性炭吸附裝置”排放。實施精細化管理深化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理。本項目為C4040光學儀器制造項目,不屬于石化、化工、工業涂裝、業企業。綜合整治整治提升,建立市級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本項目為C4040光學儀器制造項工業酒精清洗工段配套設置了“二級活性炭吸附裝項文旅會展和信息數創等重大產業項目。本項目屬學儀器制氣主要為計、節能環保認證、低碳規劃咨詢、環境檢測管理等生產非甲烷總氣與上盤、光膠廢氣由集氣罩收集后經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1根25米高排氣筒區域發展要求。3.在先行啟動區內新進產業項目污染物排放執行已發布的國家、滬蘇浙行業及特定區域最嚴格的排放標準。相關要憩、調節小氣候、棲息地營造等多重生態功能,營造綠色、創新、人文融合發展空間。創研發基地、數字經濟產業園、特色金融集聚區、文化創道建設為紐帶,提升生態功能,打造以水為脈、林田共生、城綠相依,“點-線-面-基”一體的區域生態格局。打造“3+5+X”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先導產業體系。色低碳循環為導向,強化高耗能、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推動生態資源利用更加高效、綠色、安全。紡織四大“強”制造集群;加快發展人工智能、生命健康、服務、高端商務服務、數字賦能服務、科技創新服務、文創旅游服務五大“特”色服務經濟。產業。11.嘉善縣積極培育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三大新興產業集群,重點構建“以臨滬高能級智慧產業新區為核心,以祥符蕩科創綠谷為創新引領、以高質量小微園創業為支撐”的產業發展新格局。二、引導事項12.落實《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先行啟動區產業項目準化布局。境風險防范制度,符合相關產13.以高標準生態環境準入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大力提升傳統特色產業能級,降低單位能耗和排污強度,促進減14.依法依規推動傳統高耗能、高排放行業的產能淘汰、轉15各產業集聚類重點管控單元根據產業集聚區塊的功能資源能源利用效率。目標,不宜引入環境風險潛勢為Ⅱ級及以上的項目(依據《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彈性有機生長。則上不得開展有損主導生態功能的開發建設活動。項生態空間內禁止對主導生態功能產生影響的開發建設活本項目不屬于的活動。止建設或開展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建設或開展的項目或活動。態(環境)功能的項目。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除外。和設置水上餐飲經營設施。27.禁止建設不符合全國和省級港口布局規劃以及港口總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行。設施(除熱電行業以外)?!渡钊氪蚝弥匚廴咎鞖庀⒊粞跷廴痉乐魏筒裼拓涇囄廴局卫砉詰鹦袆臃桨浮芬筇岢觯喝?、推進重點工程統籌大氣污染防治與“雙碳”目標要求,開展大氣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行動,將標志性戰役任務措施與降碳措施一體謀劃、一體推進,優化調整產業、能源、運輸結構,從源頭減少大氣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機械綠色低碳水平。強化揮發性有機物(VOCs)、氮氧化物等多污染物協同減本項目屬C4040光學儀器制造項目,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工業酒精清1根25米高排氣筒排放。符合文件要求。件。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業的新(改、擴)建項目需滿足低(無)VOCs含量限值要求。省內市場上流通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GB/T38597-2020本項目屬于C4040光學儀器制造項目,本項目采用的光學專用膠符合《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本體型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26-2013)、《江蘇省關于深入開展涉VOCs治理重點工作核查的通知》(蘇環辦〔2022〕218號)等文件規定要求,并確保其安全正引導企業自愿落實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減排)等措施。本項目屬于C4040光學點設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大氣辦(2021)4號)1光學專用膠領域其他類滿足《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VOC含量(g/L)1酒精表1有機溶劑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GB38508-2020)表1有機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06月21日,注冊地位于蘇州市吳江區東太湖生態旅游度假區(太湖新城)趙家圩路66號18號樓,法定代表人為吳愛華。經營范圍包括光學元件的設計、銷售含橡塑類)的設計、加工、銷售;五金機械加工;玻璃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光學鏡器械)的研發、銷售;光學技術的研發。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原位于蘇州市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路1460號。公司發展至今,共有過兩期項目:于2022年1月13日取得蘇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對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光學玻璃10萬片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批文號:蘇環建[2022]09第0005號,于2023年1月10日通過環保自主驗收;后因企業發展需要,于2024年10月14日取得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對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光學玻璃15萬片技術該項目廠房(蘇州市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路1460號)房租到期,出租方將廠房收回,設備已全部拆除,故已沒有條件對原有生產環節做環保驗收。市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路1460號搬遷至蘇州市吳江區趙家圩路66號。主要搬遷銑磨機、精磨機、超聲波清洗機等設備93臺(套),不新增變壓器,并對公用工程進行適應性改造,項目完成后,保持產能不變。分類》(GB/T4754-2017),項目屬于C4040光學儀器制造。對照《建設項目環我公司承擔本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在現場踏勘、資料收集和同類企業類比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我公司編制該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報請環保主管部門審查、審批,以期為項目實施和管理提供依裝置或生產線)設計能力(萬片/年)1光學玻璃加工線光學玻璃D25.4×19mm0設計能力成品存放區用于存放成品原輔料存放區化學品中轉庫用于存放化學品公用工程當地自來水管網供電當地供電管網量10000m3/h25m高DA001排氣筒生產廢水濾膜過濾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1套2T/h污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食堂市政管網依托園區污水管網固廢處置一般固廢暫存區一般固廢暫存危險固廢暫存噪聲治理隔聲量≥20dB(A)序號設備名稱型號數量(臺/套)備注搬遷后10國產2350銑磨機/220國產3二軸機/880國產4880國產5四軸機220國產6外圓打孔機/110國產7750銑磨機220國產8外圓磨床330國產9內圓切割機220國產220國產水刀/110國產帶鋸/220國產/110國產/110國產/880國產550國產加工中心/110國產單槽超聲波清/220國產多槽超聲波清/110國產/330國產無心磨/330國產/440國產1220國產/440國產01序號名稱形態組分規格年用量(t/a)最大儲存量(t)輸前后1固0箱裝3國璃2金剛砂固/0汽運3固0汽運4切削油液石蠟基基礎油80~85%、石油溶劑5~8%、商業秘密1,5~7%商業秘密0桶汽運5卻液液脂肪醇聚醚1-5%,油2-8%,消泡劑0.05-3%,殺菌劑0.02-1%,其它保密0桶6工業酒精液工業乙醇含量為0桶汽運7固0袋汽運8光學專用膠液氰基丙烯酸酯丙烷10-20%、乙酰苯肼1-2%、異丙苯0瓶汽運原輔料名稱易燃爆炸性切削油紅色液體,輕微氣味,比重0.81±0.05(15/4℃),粘度4.2(40℃,cSt),閃火點102℃以上,在常溫條件下自燃著火的可能性非常低。工業酒精壓(20℃):5.732kPa;溶于水、甲醇、乙醚和氯仿,能溶解許多有機物和若干無機物;具有吸易燃易爆光學專用膠外觀:透明或微黃色液體比重:1.05~1.15可燃微毒溶解性:溶于丙酮、乙醇、不溶于水1500生活用水、食1200蘇州堂用水有限公司損耗16損耗50損耗50 拋光后清洗廢水進入清洗廢水處理裝置 回用446 圖2-1本項目水平衡圖(t/a)本項目選址江蘇省蘇州市太湖新城橫扇趙家圩路66號中新智地(吳江)蘇州灣智能制造產業園18幢,建筑面積4303.03m2,共有4層。其中,生產車間位于一至三層,倉庫位于一層閣樓,辦公區、食堂位于四層,一般固廢暫存區、污水處理裝置設置在一層,危廢暫存區設置在三層,車間平面布置圖詳見附圖3。北側、南側、西側均為中新智地(吳江)蘇州灣智能制造產業園廠房,東側為蘇州兆塑。本項目500米范圍內無居民、學校等環境敏感點圖1,項目周邊500m概況圖詳見附圖2。企業搬遷后職工共40人,搬遷后不新增員工,實際年工作300天,實行單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運行2400小時。本項目增設食堂、無宿舍。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光學玻璃光學玻璃 削油銑磨切削液+水-銑磨、打孔、磨圓G3、S3酒精光膠G4、55金剛砂+水精磨S6、N酒精酒精清洗G5 檢測S8 成品回用水/切(1)切割:采購回來的光學玻璃首先進行切割,切割成需要的尺寸,采用粒物飄散出來,切割后的玻璃自然晾干,切削油使用過程有有機廢氣(G1)、切割過程產生邊角料(S1)、水切割過程會有切割廢水(W1)產生。(2)上盤:在工作臺上,使用光學專用膠人工將切割好的玻璃固定在工作臺上,光學專用膠自然固化,無需加熱,光學專用膠使用過程會產生有機廢氣G2、廢包裝材料S2。(3)銑磨、打孔、磨圓:利用350銑磨機、外圓磨床、外圓打孔機,銑磨使用銑磨冷卻液(配水比例為1:100),銑磨冷卻液循環使用,只添加不外排;池中沉淀的玻璃砂(S3),水池中水量根據損耗量定期補充。該過程有少量有機廢氣(G3)產生。(4)堿粉清洗:為了確保玻璃保持干凈,去除表面殘留的膠,該清洗過程用單槽超聲波清洗機進行清洗,清洗過程加入堿粉,堿液濃度約為1%,采用電加熱的方式煮沸,清洗時間為15分鐘,清洗后的玻璃自然晾干,清洗水循環使用,只添加不外排,定期打撈沉渣S4。(5)光膠:光膠是利用分子力將兩個清潔的拋光表面緊緊地膠結在一起,(6)精磨:利用數控精磨機、環拋精磨機對玻璃進行打磨,打磨過程中使用金剛砂和水(配比為1:5),工作時產生的玻璃粉塵全部進入水體,因此無顆池中沉淀的玻璃砂(S6),水池中水量根據損耗量(7)精磨后清洗:為保證玻璃表面潔凈,精磨后需使用回用水在單槽超聲清洗廢水W2。(8)拋光:拋光是為了使玻璃表面的粗糙度降低,該過程使用數控環拋機、數控高拋機、二軸機、四軸機等,拋光時使用拋光粉和水(配比為1:50)。拋光時產生的玻璃粉塵全部進入水體,因此無顆粒物飄散出來,拋光粉和水拋光設備中循環使用,不外排,只需定期打撈水池中沉淀的玻璃砂(S7),水池中水量根(9)拋光后清洗:為保證玻璃表面潔凈,拋光后需使用自來水在單槽超聲波清洗機中清洗。清洗廢水每天更換,清洗后的玻璃自然晾干,清洗過程會產生清洗廢水W3。(10)酒精清洗:成品包裝前需先用工業酒精清洗,清洗槽加蓋,工業酒精循環使用,只添加不外排。酒精清洗結束后在清洗室內自然晾干,表面酒精充分揮發。該過程有有機廢氣(G5)產生,主要成分為工業酒精,以非(11)溫水精洗:為了確保玻璃保持干凈,該清洗過程用多槽超聲波清洗機進行清洗,采用電加熱的方式將水槽內溫度控制在40℃,用洗時間為2~3分鐘,清洗水循環使用,只添加不外(12)檢驗:完成以上工序的玻璃進行人工檢驗,主要檢測表面是否和劃痕、角度、平整度等指標,檢驗合格的產品經包裝后即可出庫。該工序會有不合格品 (S8)產生。類別廢氣切割非甲烷總烴上盤非甲烷總烴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25米高排氣筒圓非甲烷總烴光膠非甲烷總烴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25米高排氣筒酒精清洗非甲烷總烴/油經管道進入水池進行沉淀后通過1套布袋過濾+石英砂過濾+活性炭過濾+精密過濾器+超濾膜過濾處理設施處理后回固廢切割外售原料包裝玻璃砂外售/廢活性炭不合格品外售/員工生活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原位于蘇州市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路1460號。公司發展至今,共有過兩期項目:于2022年1月13日取得蘇州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對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光學玻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批文號:蘇環建[2022]09第0005號,于2023年1月10日通過環保自主驗收;后因企業發展需要,對原項目進行改擴建,于2024年10月14日取得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對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光學玻璃15萬片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批文號:吳開環建諾〔2024〕41號,由于該項目廠房(蘇州市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路1460號)房租到期,出租方將廠房收回,設備已全部拆除,故已沒有條件對原有生產環節1年加工光學玻璃10萬片項目加工光學玻璃10萬片環建[2022]09第0005號2023年1月10日2年加工光學玻璃15萬片技術改造項目璃15萬片2024年10月14日:吳開環建諾(2024)41號已全部拆除,不具備驗收條件1、現有產品現有項目產品規模及方案見表2-8。光學玻璃D25.4×19mm15萬片/年2、一期項目生產工藝光學玻璃光學玻璃 切割拋光粉拋光酒精、水清洗檢驗包裝入庫切削油3、二期項目生產工藝 切割 切削油水酒精、水一期項目酒精清洗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根30米高排氣筒排放。切削油、冷卻液廢氣:少量有機廢氣車間無組織排放。二期項目酒精清洗、切削油、銑磨冷卻液揮發的有機廢氣由集氣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經水噴淋+過濾棉+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處理效率90%)由30m高1#排氣筒排放。二期項目由于房租到期,出租方將廠房收回,設備已全部拆除,故已沒有條件對生產環節做環保驗收,蘇州市綠鵬檢驗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8日對企業一期項目的排氣筒進行了監測,監測數據如下:11#排氣筒進口1排氣筒高度m/非甲烷總烴濃度平均乙醇濃度2253平均//11#排氣筒進口2排氣筒高度m/非甲烷總烴濃度平均濃度平均/1///111#排氣筒出口排氣筒高度m非甲烷總烴濃度平均濃度限值限值333333乙醇濃度平均/1////濃度限值//11/1限值根據監測報告可知,非甲烷總烴排放平均速率為5.52×10-3kg/h,企業實際年工作300天,實行單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年運行2400小時。即現有項目非甲烷總烴實際排放量為0.0132t/a。根據監測報告可知,蘇州司現有項目非甲烷總烴最大排放濃度及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標準。監測項目監測日期監測結果(mg/m3)限值第4次非甲烷總烴上風向G1下風向G2下風向G3下風向G4廠區內G5廠區內G6上風向G1下風向G2下風向G3下風向G4廠區內G5廠區內G6以上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現有項目廠界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排放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限值。現有項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吳江城南污水處理有現有項目銑磨廢水、打孔廢水、拋光廢水經管道進入水池進行沉淀后通過1套布袋過濾+石英砂過濾+活性炭過濾+精密過濾器+超濾膜過濾處理設施處理后蘇州市綠鵬檢驗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8日對企業污水總排口、回用水進行了監測,監監測點位監測監測日期監測結果標準限值是否第1次第2次第3次或范圍污水總排口懸浮物總磷8總氮懸浮物6888總磷8總氮本次廢水總排口結果表明:監測期間廢水總排口pH值范圍、懸浮物、化學需氧量最大日均值濃度均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監測點位監測項目監測日期監測結果標準限值是否第1次第2次第3次次或范圍回用水懸浮物7899色度22222回用水懸浮物8色度22222本次回用水結果表明:監測期間回用水pH值范圍、懸浮物、色度最大日均值濃度均滿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表1洗滌用水標準。(3)噪聲為了解項目所在地聲環境質量狀況,蘇州市綠鵬檢驗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8日在項目所在地進行監測。2022年12月7日天氣:晝間陰,風速2.3m/s;夜間陰,風速2,3m/s;2022年12月8日天氣:晝間陰,風速3.1m/s;夜間陰,風速3.6m/s。監測結果見表2-13。檢測時間(廠界東外1米)(廠界南外1米)(廠界西外1米)(廠界北外1米)晝間夜間晝間夜間晝間夜間晝間夜間標準3類標準:晝間≤65dB(A)、夜間≤55dB(A)由上表監測結果表明,監測期間內建設項目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4)固廢項目固廢進行綜合處置,固廢全部有效處置,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序號廢物名稱屬性產生量(t/a)廢物代碼處置方式1一般固廢收集外售2不合格品一般固廢3玻璃砂一般固廢145危險廢物627廢過濾棉8廢包裝桶9廢活性炭危險廢物由于二期項目尚未驗收,現有項目情況均以環評數據進行核算,現有項目相關污染物排放如下:類別污染物名稱實際排放量/外排量(t/a)量(t/a)廢氣有組織非甲烷總烴無組織非甲烷總烴生活污水固廢00不合格品00玻璃砂000000廢包裝桶00廢活性炭00由于二期項目尚未驗收,現有項目情況均以環評數據進行核算,由上表可知,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已取得排污登記回執,登記編號為91320509MA1P8FUKOP001Y。有效期:2022年11月21日至2027年1物防治措施基本到位。于2024年10月14日取得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對蘇州沛斯仁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光學玻璃15萬片技術改造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批文號:吳開環建諾〔2024〕41號,由于該項目廠州市吳江經濟技術開發區交通路1460號)房租到期,出租方將廠房收回,設備數據進行核算。本項目位于蘇州市太湖新城橫扇趙家圩路66號中新智地(吳江)蘇州灣智能制造產業園18幢,為整體搬遷改造項目。中新智地(蘇州吳江)產業投資有限公業投資(限投資未上市企業);園區管理服務;工程管理服務;非居住房地產租賃;租賃服務(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物業管理;停車與本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問題。區域環境質量現狀根據《2023年度蘇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蘇州市區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7.1%;可吸入顆粒物 (PM1?)年均濃度為5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2%;二氧化硫(SO?)年均濃度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3.3%;二氧化氮(NO?)年均濃度為2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一氧化碳(CO)濃度為1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O?)濃度為17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824h平均第95百分位數濃度日最大8小時滑動平均的第90百分位數濃度不達標根據表3-1,項目所在區O?超標,因此判定為不達標區。處理,尾氣通過25m高DA001排氣筒排放,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未捕集的廢氣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通過加強車間通風對周圍環境影響較(一)飲用水水源地根據《江蘇省2023年水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計劃》(蘇水治辦〔2023〕1號),全市共13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均為集中式供水。2023年取水總量約為15.09億噸,主要取水水源長江和太湖取水量分別約占取水總量的40.5%和54.3%。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二)國考斷面2023年,納入“十四五”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的30個斷面中,年均水質達到或好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93.3%,同比上升6.6個百分點;未達Ⅲ類的2個斷面為IV類(均為湖泊)。年均水到II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53.3%,同比上升3.3個百分點,Ⅱ類水體比例全省第(三)省考斷面2023年,納入江蘇省“十四五”水環境質量考核的80個地表水斷面(含國考斷面)中,年均水質達到或好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95%,同比上升2.5個百分點;未達Ⅲ類的4個斷面為IV類(均為湖泊)。年均水質達到II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66.3%,與上年相比持平,Ⅱ類水體比例全省第一。(四)長江干流及主要通江河流2023年,長江(蘇州段)總體水質穩定在優級水平。長江干流(蘇州段)各(五)太湖(蘇州轄區)2023年,太湖湖體(蘇州轄區)總體水質處于Ⅲ類。湖體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2.8毫克/升和0.06毫克/升,保持在Ⅱ類和均濃度分別為0.047毫克/升和0.95毫克/升,由IV類改善為Ⅲ類: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49.7,同比下降4.7,2007年來首次達到中營養水平。主要入湖河流望虞河水質穩定達到IⅡ類。2023年3月至10月安全度夏期間,通過衛星遙感監測發現太湖(蘇州轄區)共計出現藍藻水華33次,同比減少48次,最大聚集面積167平方千米,平均面積38平方千米/次,與2022年相比,最大發生面積下降55.5%,平均發生面積下降37.7%。為了解項目所在地聲環境質量狀況,江蘇坤實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8日在項目所在地進行監測。監測當日晝間:多云,風速2.2m/s;夜間:多云,風速2.9m/s,監測結果見表3-2。測點(廠界東外1米)(廠界南外1米)(廠界西外1米)(廠界北外1米)晝間夜間標準2類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由上表監測結果表明,監測期間內建設項目廠界噪聲達到《聲環(GB3096-2008)表1中2類標準,項目所在地聲環境質量較本項目位于產業園區內,周邊無生態環境保護目標,故本報告不再進行生態本項目不屬于電磁輻射類項目,故本報告不再進行電磁輻射監測與評價。本項目在已建設的廠房內生產,廠區內及廠房內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徑,故本項目不進行地下水、土壤環環境保護目標本項目周邊50m內無聲環境保護敏感目標;500m環境功能區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類東北區規劃張鴨蕩重要濕地東維護區南南要保護區西江區)區72.43km2西北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區注:以廠區中心為坐標原點。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1、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非甲烷總烴的排放-2021)表1及表染物排放標準類別執行標準污染因子標準限值有組織無組織《大氣污染污染物名稱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排氣筒最高允許排放物綜合排放非甲烷總烴60253污染物名稱監控點(DB32/4041濃度限值mg/m3-2021)污染物名稱監控點(DB32/4041濃度限值mg/m3-2021)非甲烷總烴4高點企業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非甲烷總烴特別排放限值mg/m3限值含義本項目食堂產生的油煙廢氣經油煙凈化裝置凈化后由設3個灶頭,處理后的油煙廢氣參照執行《飲食業油煙排(GB18483-2001)中大型食堂相應標準在廠房外設置監控點專用煙道排放,本項目放標準(最高允許排放濃度項目灶頭數(個)凈化設施最低去除效率小型中型大型本項目生產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回用,不外排,回用水標準執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24)表1洗滌用水標準。具項目(GB/T19923-2024)表1洗滌用水要求本項目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后與生活污水排理有限公司處理,本項目接管標準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GB8978-1996未作規 蘇州市吳江城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排口:COD、NH?-N、TN、TP執行《關于高質量推進城鄉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實施意見》附件1“蘇州特別排放限值標準”;pH、S (DB32/4440-2022)表1一級A標準。具體排放口名廠排口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動植物油表1B等級總磷8總氮污水廠排口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限值》表2標準總磷總氮染物排放標準》準i動植物油1染物排放標準》*準/動植物油類1本項目運營期各廠界噪聲排放標準均執行《工準》(GB12348-2008)中2類標準。具體標準值詳見下表。 類別晝間夜間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按照《關于發布<固體廢物分類與代碼目錄>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24年第4號)要求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和生活垃圾進行分類、編碼。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2025年)》進行分類、編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儲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中的相關規定。危險廢物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和《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令第23號)等相關要求收集、貯存、運輸。固體廢物的污染防治與管理工作還應按《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等文件要求執行。生活垃圾的儲存與處置參照執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7環境要素廢水廢氣環境要素廢水廢氣固廢污染物名稱本項目新增申請量削減量生活污水食堂廢水量000000物油00有組織無組織0一般固廢00000危險固廢000000廚余垃圾000000本項目搬遷后全廠生活污水、食堂廢水排放量1200t/a,接管至蘇州市吳江城南污水處理有限公司處理。根據蘇環辦字〔2017〕5標不再需要審核區域平衡方案。本項目總量在原項目中平衡。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本項目利用已建成廠房進行生產、辦公,僅在廠房內增加設備安裝,無土建工程,主要為設備安裝過程產生的一些機械噪聲,為控制設備安裝期間的噪聲污染,施工方應盡量采用低噪聲的器械,避免夜間進行高噪聲污染,減輕對廠界周圍聲環境的影響。設備安裝期的影響較短暫,隨著安裝調試的結束,施工期環境影響隨即停止。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本項目廢氣污染源主要為:切割過程切削油產生的非甲烷總烴(G1),光學專用膠上盤產生的非甲烷總烴(G2),銑磨、打孔、磨圓階段銑磨冷卻液揮發有機廢氣(G3),光膠、酒精清潔產生的非甲烷總烴(G4、G5),食堂油煙。①切削油、銑磨冷卻液揮發有機廢氣(G1、G3)切割、銑磨打孔使用的切削油和銑磨冷卻液會揮發出少量有機廢氣。根據切削油MSDS給出的相應揮發分石油溶劑5~8%,本項目按切削油使用過程中產生有機廢氣6.5%計算。切削油使用量為0.075t/a,則切削液揮發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為0.0049t/a。根據銑磨冷卻液MSDS給出的相應揮發分脂肪醇聚醚1~5%,本項目按銑磨冷卻液使用過程中產生有機廢氣3%計算,銑磨冷卻液使用量為0.075t/a,則銑磨冷卻液揮發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約為0.0023t/a。切削油、銑磨冷卻液揮發有機廢氣產生量小,且分布在車間內,難以收集,②上盤廢氣(G2)上盤過程使用光學專用膠,上盤過程會產生少的VOC檢測報告數據,光學專用膠VOC含量為18g/kg。本項目硅膠年用量為置處理(收集效率90%,兩級活性炭吸附處理效率90%)后通過1根25m高DA001③光膠、酒精清洗廢氣(G4、G5)項目光膠、工業酒精清洗階段廢氣由集氣罩收集,通過“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本項目每年預計使用工業酒精1200升。鑒于部分酒精會因抹布擦拭而進入集效率90%)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處理效率90%)由25m高DA001④食堂油煙本項目食堂采用電磁爐,以電為能源,對周圍環境影響極小。本項目員工40人,本次評價中按照食堂就餐人數達到設計規模的100%計算。食堂提供一餐,查,食用油在煎炒烹炸時產生的油煙量約占使用量的2%左右,則本項目產生油煙0.0072t/a。食堂配備油煙凈化器,油煙經過油煙凈化器處理后剩余約25%(共3個灶頭,油煙凈化器去除效率為75%)排入專用煙道,即排放量0.0018t/a。(1)收集方案本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主要為上盤、光膠、酒精清洗、切削油、銑磨切削油、銑磨冷卻液揮發的有機廢氣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上盤、光膠、酒精清洗產生的廢氣由集氣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0%)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處理效率90%)由25m高DA001排氣筒排放。圖4-1本項目廢氣收集及處理方式圖本項目對上盤、光膠、酒精清洗工段產生的有機廢氣采用集氣罩收集,在相關設備上方設置集氣罩,按照《廢氣處理工程技術手冊》中頂吸罩(上部傘型罩)的有關公式計算得出各設備所需的風量Q:上部傘型罩側面無圍擋時:Q=K×P×H×vxm3/s上部傘型罩兩側有圍擋時:Q=(A+B)×H×vxm3/s式中:K——考慮沿高度分布不均勻的安全系數,通常取K=1.4;H——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離,m;Vx——邊緣控制點的控制風速,m/s;x——罩口至控制點距離,m。系統集氣罩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不低于0.3m/s。本項目共設置10個集氣罩收集上盤、光膠、酒精清洗工段廢氣,尺寸為0.25m×0.5m,在點位上方0.4m處,控制風速0.3m/s,則單個集氣罩風量為907.2m3/h,總風量為9072m3/h。為了提高非甲烷總烴產生工段廢氣收集效率及收集過程中產生的壓損、漏風等情況,本項目配備風機總風量為10000m3/h。(2)廢氣處理措施活性炭是一種非常優良的吸附劑,它是利用木炭、各種果殼和優質煤等作為原料,通過物理和化學方法對原料進行破碎、過篩、催化劑活化、漂洗、烘干和篩選等一系列工序加工制造而成?;钚蕴烤哂形锢砦胶突瘜W吸附的雙重特性,可以有選擇地吸附氣相、液相中的各種物質,以達到脫色精制、消毒除臭和去污提純等目的?;钚蕴课椒ň褪抢没钚蕴孔鳛槲锢沓讨挟a生的有害物質成分,在固相表面進行濃縮,從而使選擇合適的氣流速度及炭層厚度可以大大降低用吸附法處理廢氣的成本.因為炭層厚度和氣流速度直接影響吸附周期、炭層阻力和炭層平衡凈活性的大小??梢愿鶕卷椖康奈L量選擇吸附層的密度和厚度?;钚蕴恐饕且院剂枯^高的物質制成,如木材、煤、果殼、骨、石油殘渣等,而以椰子殼為最常用的原料,在同等條件下,椰殼活性炭的活性質量及其它特性是最好的,因其有最大的比表面積。因此,建議本性炭吸附裝置可設計為固定床式。隨著活性炭的吸附過程,阻力隨之緩慢增加,當活性炭吸附飽和時,阻力達到最大值,此后的凈化效率基本失去。為此,需在活性炭吸附裝置進出風口處設置差壓測量系統,對該裝置進出口的廢氣壓力差進行檢測并顯示,及時更換活性炭?;钚蕴课窖b置應配套設置差壓測量系統,并保證與吸附裝置同步運行,以隨時監控活性炭吸附裝置吸附效果。當發生活性炭處理效率降低或飽和的情況本項目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深入開展涉VOCs治理重點工作核查的通知》(蘇環辦〔2022〕218號)的符合性分析見下規范要求本項目情況類及技術條件》(GB/T16758-200收集廢氣的集氣罩,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無組織排放位置,控制風速不低于0.3米/秒。集(收集效率90%)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集氣罩控制風速大于0.3米/秒。上設置采樣口,采樣口設置符合《環境保護產品技術要求工業廢氣吸附凈化裝置按活性炭更換周期及時更換活性炭。短路:采用活性炭纖維時,氣體流速宜低于0活性炭吸附裝置氣體填厚度為0.4m。分別低于1mg/m3和40℃,若顆粒物含量超過1mg/m3時,應先采用過濾或洗滌等方式進行預處理。理。活性炭質量:顆?;钚蕴康馕街怠?00m≥850m2/g;蜂窩活性炭橫向抗壓強度應不低于09MPa,積≥750m2/g。性炭比表面積≥850m2/g,碘吸附值活性炭填充量:采用一次性顆粒狀活性炭處理VOCs廢氣,年活性炭使用量不應低于VOCs產生量的5倍,即1噸VOCs產生量,需5噸活性炭用于吸附?;钚蕴扛卷椖炕钚蕴课降挠袡C廢氣量0.7699t/a,活性炭吸附裝置填裝一次本項目活性炭更換周期及廢活性炭產生量:根據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將排污單位活性炭使用更換知》(蘇環辦(2021)218號),活性炭更換周期計算公式如下:T—更換周期,天;s—動態吸附量,%(一般取值10%);c—活性炭削減的VOCs濃度,mg/m3;Q—風量,單位m3/h;度(mg/m3)運行時間8 設施參數裝置名稱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廢氣類型非甲烷總烴活性炭規格碘值≥800mg/g去除效率90%風量10000m3/h溫度要求小于40℃(HJ2026-2013)的符合性分析見下表:規范要求吸附裝置的凈化效率不低于90%。濾或洗滌等方式進行預處理。酒精清洗工段廢氣不含顆粒物,無需進行預處理。測阻力超過規定值時及時更蜂窩活性炭和蜂窩分子篩的橫向強度應不低于0.3MPa,縱向強度應不低于0.8MPa,蜂窩活性炭的BET比表面積應不低于750m2/g,蜂窩分子篩的BET比表面積應不低于350m2/g。本項目選用的顆粒狀活性炭的比表面積1200m2/g。固定床吸附裝置吸附層的氣體流速應根據吸附劑的形態確定。采用顆粒狀吸附劑時,氣體流速宜低于0.60m/s;采用纖維狀吸附劑(活性炭纖維氈)時,氣體流速宜低于0.15m/s;采用蜂窩狀吸附劑時,氣體流速宜低于1.20m/s。本項目氣流速度低于0.6m/s。本項目廢活性炭委托有資質危廢單位處理。治理系統與主體生產裝置之間的管道系統應安裝阻火器(防火閥),阻火器性能應符合GB/T13347-2010的規定。吸附裝置與主體生產裝置之間的管道系統安裝阻火器(防13347-2010的規定。治理設備應設置永久性采樣口,采樣口的設置應符合HJ/T1,采樣方法應滿足GB/T16157的要求。采樣頻次和檢測項目應根據工藝控制要求確定。活性炭吸附裝置按照規范設應定期檢測過濾裝置兩端的壓差。每天檢查過濾層前后壓差計,治理工程應先于產生廢氣的生產工藝設備開啟,后于生產工藝設備停機,并實現聯鎖控制。程先于產生廢氣的生產工藝設備開啟,后于生產工藝設備停機。本項目采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酒精清洗與上廢氣吸附裝置,對照《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電子工業》(HJ1031-2019)表2-1可知,活性炭吸附法是計算機制造排污單位、其他電廢氣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因排氣筒編號排氣量(m3/h)治理去除時間濃度濃度濃度非甲烷總烴炭3油煙油煙凈化器2/污染物名稱污染物產生量(t/a)治理措施去除率(%)污染物排放量(t/a)面源面積面源高度(m)生產車間//5煙氣溫度/℃廢氣排氣筒一般排放口食堂排氣筒一般排放口運營期環響和保護由上述分析可知,本項目正常工況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對大氣環境影響可接受,項目大氣污染物排放方案可行。項目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濃度、速率均能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標準;無組織非甲烷總烴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排放濃度限值。非正常排放一般包括開停車、檢修、環保設施不達標三種情況。設備檢修以及突發性故障(如,區域性停電時的停車),企業會事先調整研發計劃。因此,本項目非正常工況考慮廢氣環保設施運行不正常的情況,本報告按最不利的情況考慮,即廢氣處理裝置完全失效,處理效率下降至0排放源非正常排放原因污染物濃度(mg/m3)非正常排放速率(kg/h)單次持續時間年發生頻次(次)設施故障烴11的日常維護和管處理裝置異常運正常排放為確保項目廢氣處理裝置正常運行,建設方在日常運行過程中,建議采取如下措施:①由公司委派專人負責每日巡檢各廢氣處理裝置,可配備便攜式VOCs檢測儀和壓差計,每日檢測VOC排放濃度和處理裝置進排氣好巡檢記錄并與之前的記錄對照,若發現數據異常應立即停產并通報環保設備廠商對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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