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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

《商業銀行業務經營與管理》

高等學校應用型本科金融學“十三五”規劃教材金融學專業骨干課程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一節商業銀行的性質與職能第二節商業銀行的組織結構與經營原則

第一章商業銀行概述第三節我國的商業銀行體系

第四節現代商業銀行的發展趨勢

本章主要內容與結構安排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商業銀行的產生和發展(一)早期銀行的形成人們公認的早期銀行業萌芽于文藝復興時期的意大利,由貨幣經營業發展起來。

Banca—bank--凳子--銀行

第一階段貨幣兌換

第二階段貨幣兌換、保管、收付、結算、匯款

第三階段貨幣兌換、保管、收付、結算、匯款、放款(銀行產生)第一節商業銀行的性質與職能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現代銀行的產生兩條形成途徑:一是由早期高利貸性質的銀行轉變而來;二是以股份制形式組建的新型商業銀行。1694年成立的英格蘭銀行是世界上第一個按股份制原則建立的商業銀行中國的現代銀行發展較晚。1845年中國出現第一家新式銀行—英國的麗如銀行;1897年在上海設立的中國通商銀行是中國自辦的第一家新式銀行,它的成立標志著中國現代銀行事業的創始。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現代銀行的發展各國商業銀行的發展基本遵循兩種傳統:一是英國式融通短期資金的傳統二是德國式綜合銀行傳統現代商業銀行被稱為“金融百貨公司”,“金融超市”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商業銀行的概念美國1970年《銀行持股公司法》,商業銀行是指收受活期存款和承做商業貸款的金融機構;法國,1984年《銀行法》,商業銀行為向公眾吸收資金、開辦信貸業務、為客戶提供服務或經營付款方式的信貸機構;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本法所稱的商業銀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的企業法人。商業銀行是以獲取利潤為經營目標,以多種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為主要經營對象,為客戶提供多樣化、綜合性服務的具有多種功能的金融企業。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

三、商業銀行的性質商業銀行是企業商業銀行是特殊的企業商業銀行是特殊的金融企業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四、商業銀行的職能信用中介職能:商業銀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經營活動特征的職能支付中介職能信用創造職能:商業銀行特殊職能金融服務職能調節經濟職能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西方商業銀行普遍遵循“盈利性、安全性、流動性”的“三性”原則“三性”原則中,安全性是基礎,流動性是條件,盈利性是目的?!叭浴痹瓌t之間有統一的一面,也存在矛盾的一面。其中,安全性與流動性成正比,但與盈利性相矛盾。我國《商業銀行法》第四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第二節商業銀行的經營原則與組織結構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商業銀行的內部組織結構(公司治理結構)商業銀行的內部組織結構一般由決策機構、執行機構和監督機構三個部分組成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決策機構決策機構由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及其下設的各種專門委員會所構成。

股東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組成董事會,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的日常執行機構,對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下設各種專門委員會。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執行機構執行機構由行長(總經理)、副行長(副總經理)、行長領導下的各委員會、各業務職能部門和分支機構構成。

行長是商業銀行的行政首腦,是商業銀行日常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由董事會聘任,對董事會負責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監督機構監督機構為監事會。

股東大會選舉監事組成監事會,監事會是銀行的內部監督機構,它不受董事會的控制,直接向股東大會負責。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知識鏈接1-1:中國銀行公司治理結構框架圖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商業銀行的外部組織形式(一)分支行制度分支行制度也稱總分行制度,是指在總行之下,在國內外普遍設立設立分支機構的商業銀行組織制度。分支行制度又可進一步劃分為總行制和總管理處制。

中國、英國是實施該制度的典型國家。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單元銀行制度又稱獨家銀行制度或單一銀行制度,是指銀行業務由各自獨立的商業銀行經營,法律禁止或限制銀行設立分支機構的銀行組織制度。美國和印度等少數國家的部分銀行實行該制度。

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銀行持股公司制度銀行持股公司制度又稱集團銀行制度或控股公司制度,是指由某法人集團注冊成立一家公司,再通過該公司以持股方式控制其他獨立銀行的銀行組織制度。在法律上,這些銀行是獨立的,他們有自己的董事會并對其股東負責,但其業務與經營政策,由持股公司操縱和控制。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四)連鎖銀行制度連鎖銀行制度又稱聯合制,是指某個人或某集團通過持股方式控制兩家或兩家以上獨立銀行的一種銀行組織制度。連鎖銀行制度與銀行持股公司的作用相同,差別在于其沒有持股公司。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三節我國的商業銀行體系當前我國商業銀行體系由大型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民營銀行和外資銀行構成。2020年二季度末,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本外幣資產309.4萬億元,同比增長9.7%。從機構類型看,資產規模較大的依次為: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和城市商業銀行。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大型商業銀行大型商業銀行又稱六大國有控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全球市值最大、客戶存款第一和盈利最多的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是新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我國陸續建立了多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包括中信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廣東發展銀行、平安銀行、招商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興業銀行、民生銀行、恒豐銀行、浙商銀行、渤海銀行12家。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城市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前身是城市信用合作社,20世紀90年代中期,中央以城市信用社為基礎,組建城市商業銀行。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四、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我國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主要包括農村信用社、農村合作銀行、農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源于原農村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是為地方經濟服務的一級法人的地方性商業銀行。村鎮銀行由境內外金融機構、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在農村地區設立的主要為當地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五、民營銀行2014年銀監會啟動民營銀行試點工作。截至2018年年底,銀監會共批準籌建17家民營銀行,現已全部獲批開業。這17家民營銀行分別是深圳前海微眾銀行、上海華瑞銀行、溫州民商銀行、天津金城銀行、浙江網商銀行、重慶富民銀行、四川新網銀行、湖南三湘銀行、福建華通銀行、武漢眾邦銀行、山東威海藍海銀行、北京中關村銀行、江蘇蘇寧銀行、吉林億聯銀行、梅州客商銀行、遼寧振興銀行、安徽新安銀行。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六、外資銀行根據《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外資銀行包括: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外國銀行代表處。其中,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和外國銀行分行統稱為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四節現代商業銀行的發展趨勢綜合化創新化科技化國際化等趨勢。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一章商業銀行概述

結束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一節商業銀行資本的界定與功能第三節我國商業銀行的監管資本第二章商業銀行資本管理

本章主要內容與結構安排第二節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及其國際標準第四節商業銀行資本的籌集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一節商業銀行資本的界定與功能一、銀行資本的界定商業銀行通常從三個角度上使用“資本”這一概念,即財務會計角度、銀行監管角度和內部風險管理角度,所對應的資本概念分別是會計資本、監管資本和經濟資本。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會計資本,又稱賬面資本,是指銀行資產負債表中資產減去負債后的余額,即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會計資本反映銀行實際擁有的資本水平,是銀行資本金的靜態反映,與銀行面對的實際風險并無關聯。

會計資本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監管資本是銀行監管當局為了滿足監管要求、促進銀行審慎經營、維持金融體系穩定而規定商業銀行必須持有的資本。從監管角度看,除了會計資本外,還可將一定比例的債務列入到銀行資本中。

監管資本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經濟資本是銀行內部管理人員根據銀行所承擔的風險計算的、銀行需要保有的最低資本量,又稱風險資本。銀行的經營損失可分為預期損失和非預期損失,預期損失由一般準備金來承擔,非預期損失則應由經濟資本來承擔。經濟資本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它指的是所“需要的”資本和“應該有”多少資本,而不是銀行實實在在已經擁有的資本。經濟資本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銀行資本的功能營業功能保護功能管理功能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二節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及其國際標準一、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商業銀行資本充足體現在兩個方面:資本數量充足和資本結構合理資本充足率是用來衡量和反應商業銀行資本是否充足的一個常用比率巴塞爾系列協議規定了資本充足率的國際標準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巴塞爾協議I》(一)《巴塞爾協議I》推出的背景20世紀70年代銀行國際化,金融工具的創新及銀行表外業務的發展,使金融監管弱化,商業銀行所面臨的金融風險增加,嚴重威脅著國際金融體系與各國經濟的順利運行與健康發展。1974年底十國集團倡導成立巴塞爾委員會,其宗旨在于加強銀行監管的國際合作,共同防范和控制銀行風險,保證國際銀行業的安全和發展。1988年7月,巴塞爾委員會通過了《關于統一國際銀行的資本計算和資本標準的協定》,即《巴塞爾協議I》,又稱《巴塞爾資本協議》),該協議規定銀行必須根據自己的實際信用風險水平持有一定數量的資本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巴塞爾協議I》的主要內容1、確定資本構成:將銀行資本分為核心資本和附屬資本兩大類,也稱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其中核心資本應占銀行全部資本的50%以上,且附屬資本規模不得超過核心資本的100%。2、劃分風險權重:根據信用風險的大小,將表內資產分為0、20%、50%和100%四個風險權重;3、通過設定一些轉換系數,將表外授信業務轉化為表內業務納入監管;4、制定標準化比率:規定銀行的資本與風險加權總資產之比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資本與風險加權總資產之比不得低于4%。即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核心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4%。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根據1988年的《巴塞爾協議I》的規定,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計算如下:資本充足率=資本/風險加權資產×100%≥8%即:資本充足率=資本/(表內風險加權資產+表外風險加權資產)×100%≥8%表內風險加權資產=∑(表內資產×對應的風險權重)表外風險加權資產=∑(表外資產×信用轉換系數×表內相對性質資產的風險權重)。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例1:假設某銀行1995年末資本總額是530億元,其中核心資本是297億元,資產總額是20000億元,其中風險權數為0%的資產是2000億元,風險權數為20%的資產是7000億元,風險權數為50%的資產6000億元,風險權數為100%的資產5000億元。根據資料要求分別計算該銀行資本充足率與核心資本充足率?并據此指出是否滿足《巴塞爾資本協議》的要求?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答:(1)資本充足率=530/(2000×0%+7000×20%+6000×50%+5000×100%)=5.6%<8%(2)核心資本充足率=297/(2000×0%+7000×20%+6000×50%+5000×100%)=3.1%<4%結論:兩項指標均未滿足《巴塞爾資本協議》的要求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例2:一家銀行的資本規模為100億元人民幣,總資產為1500億元人民幣,該行的資產負債表表內和表外項目如下圖所示,請據此計算該銀行的風險總資產及資本充足率為多少?并判定是否符合《巴塞爾資本協議》的要求?單位:億元資產負債表內項目

金額轉換系數風險權數現金750短期政府債券3000國內銀行存款7520%家庭住宅抵押貸款7550%企業貸款975100%資產負債表內總資產1500資產負債表外項目金額轉換系數風險權數用來支持政府發行債券的備用信用證1501.0020%對企業的長期信貸承諾3000.5100%表外項目加總450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答:風險加權資產=(表內風險加權資產+表外風險加權資產)=(75×0%+300×0%+75×20%+75×50%+975×100%)+(150×1×20%+300×0.5×100%)=1207.5資本充足率=資本/風險加權資產×100%=100/1207.5=8.28%該銀行資本充足率8.28%>8%,符合《巴塞爾資本協議》的要求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例3:某商業銀行現有風險資產3億元,核心資本充足率為3%,資本充足率為6.5%。如果銀行未來風險資產將增加10%,而且要求核心資本充足率達到4%,資本充足率達到8%,那么該銀行需要增加多少資本?其中核心資本需增加多少?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答:該銀行需要增加資本3×(1+10%)×8%-3×6.5%=0.069億元;其中需要增加核心資本3×(1+10%)×4%-3×3%=0.042億元。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對《巴塞爾協議I》的評價積極方面:反映出制定者監管思想的根本轉變;將監管重心從母國與東道國監管責權的分配轉移到對銀行資本充足性的監控;注重資本金監管機制的建設;首次將表外資產納入監管;認識到國際銀行體系健全和穩定的重要,各國銀行的監管標準必須統一。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不足之處對待國家風險問題持雙重標準;風險權重的級次過于簡單且不合理;

對金融形勢的變化發展不適應;全面風險管理存在問題。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巴塞爾協議II》(一)《巴塞爾協議II》推出的背景1995年的巴林銀行事件、大和銀行事件及1997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引發了巴塞爾委員會對金融風險的全面而深入的反思。2004年6月巴塞爾委員會正式發表了《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又稱《巴塞爾協議II》,即《統一資本計量和資本標準的國際協議:修訂框架》,并決定于2006年底在10國集團開始實施。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巴塞爾協議II》的主要內容《巴塞爾協議II》在最低資本要求的基礎上,提出了外部監管和市場約束的新規定,形成了《巴塞爾新資本協議》即《巴塞爾協議II》的“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最低資本要求第二支柱:外部監管第三支柱:市場約束:市場約束旨在通過市場力量來約束銀行,其運作機制主要是依靠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驅動;市場約束是對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的補充,市場約束的核心是信息充分披露。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資本-扣除項資本充足率=--------------------------------------------------×100%≥8%

信用風險資產+12.5倍市場風險資本+12.5倍操作風險資本

核心資本-扣除項核心資本充足率=--------------------------------------------------×100%≥4%

信用風險資產+12.5倍市場風險資本+12.5倍操作風險資本第一支柱:最低資本要求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信用風險又稱為違約風險,是指債務人或交易對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信用質量發生變化,從而給銀行帶來損失的可能性。市場風險是指因市場價格(包括利率、匯率、股票價格和商品價格)的不利變動而使銀行發生損失的風險。操作風險是指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序、人員及系統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例1:如果一家銀行的信用風險資產為87500萬美元,市場風險的資本要求為1000萬美元,操作風險的資本要求為2000萬美元,假定需要保持8%的資本充足率,則該銀行資本規模應達到多少?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答:資本資本充足率=--------------------------------------------------×100%≥8%

信用風險資產+12.5倍市場風險資本+12.5倍操作風險資本銀行的資本規模應為:[87500+(1000+2000)×12.5]×8%=125000×8%

=10000萬美元假定需要保持8%的資本充足率,則該銀行資本規模應達到10000萬美元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對《巴塞爾協議II》的評價以三大支柱為主要特點的新協議代表了資本監管的發展趨勢和方向;與《巴塞爾協議I》相比,新協議的內容更廣、更復雜;根據《巴塞爾協議II》銀行系統資本要求的計算將與銀行資產的風險密切相關,其影響的衡量必定十分復雜。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四、《巴塞爾協議Ⅲ》(一)《巴塞爾協議Ⅲ》推出的背景《巴塞爾協議II》正式實施的第一年,美國次貸危機爆發,暴露出《巴塞爾協議II》的缺陷和落后。2009年,在G20峰會的推動下,國際社會制定了一攬子金融改革計劃,其中便包括《巴塞爾協議III》。2010年11月,G20首爾峰會批準了巴塞爾委員會起草的《第三版巴塞爾協議》(巴塞爾協議Ⅲ),該協議主要體現了微觀審慎監管與宏觀審慎監管有機結合的監管新思維,按照資本監管和流動性監管并重、資本數量和質量同步提高、資本充足率與杠桿率并行、長期影響與短期效應統籌兼顧的總體要求,確立了國際銀行業監管的新標桿。協議要求各成員國從2013年開始實施,2019年前全面達標。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巴塞爾協議Ⅲ》的主要內容1、嚴格資本要求: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由原來的2%提高至4.5%,一級資本充足率由4%提高至6%,總資本充足率維持8%不變。在此基礎上又提出了2.5%的儲備資本要求,使得實際的總資本充足率要求達到10.5%。2、建立國際統一的流動性監管框架:流動性覆蓋比率-LCR(高質量流動資產/未來30日的現金凈流出量)反映了壓力狀態下銀行短期流動性水平;凈穩定融資比率-NSFR(可用的穩定資金/業務所需的穩定資金)反映了銀行中長期流動性水平。3、加強市場約束和公司治理4、緩解銀行體系順周期性:0-2.5%的逆周期資本5、防范系統性風險和關聯性風險: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1-3.5%的附加資本要求6、建立跨境銀行處置機制7、引入杠桿率標準:》3%杠桿率=一級資本/表內外總資產》3%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對《巴塞爾協議Ⅲ》的評價使商業銀行在資本的質和量兩方面空前嚴格對銀行經營風險全方面覆蓋會使銀行經營理念發生變化將會提高商業銀行資本對風險的敏感度會促使監管機構對商業銀行監管內容、方式、手段更趨多樣化強調將使市場主體的協同性加強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三節我國商業銀行的監管資本2012年6月7日,《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資本辦法》)經中國銀監會主席會議通過并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顿Y本辦法》堅持國際標準與中國國情相結合、《巴塞爾協議II》和《巴塞爾協議Ⅲ》統籌推進,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審慎監管有機統一的總體思路。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資本構成商業銀行總資本包括核心一級資本、其它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核心一級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普通股、資本公積、盈余公積、一般風險準備、未分配利潤、少數股東資本可計入部分其他一級資本包括其他一級資本工具及其溢價、少數股東資本可計入部分二級資本包括二級資本工具及其溢價、超額貸款損失準備和少數股東資本可計入部分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資本扣除項1、計算資本充足率時,商業銀行應當從核心一級資本中全額扣除的項目(具體內容見書P40-41)2、商業銀行之間通過協議相互持有的各級資本工具,或銀監會認定為虛增資本的各級資本投資,應從相應監管資本中對應扣除3、商業銀行對未并表金融機構的小額少數資本投資,合計超出本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凈額10%的部分,應從各級監管資本中對應扣除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4、商業銀行對未并表金融機構的大額少數資本投資中,核心一級資本投資合計超出本行核心一級資本凈額10%的部分應從本銀行核心一級資本中扣除;其他一級資本投資和二級資本投資應從相應層級資本中全額扣除。5、除由經營虧損引起的凈遞延稅資產外,其他依賴于本銀行未來盈利的凈遞延稅資產,超出本行核心一級資本凈額10%的部分應從核心一級資本中扣除。6、未在商業銀行核心一級資本中扣除的對金融機構的大額少數資本投資和相應的凈遞延稅資產,合計金額不得超過本行核心一級資本凈額的15%。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7、商業銀行發行的二級資本工具有確定到期日的,該二級資本工具在距到期日前最后五年,可計入二級資本的金額,應當按100%、80%、60%、40%、20%的比例逐年減計。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最低資本要求商業銀行各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如下最低要求: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資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四、儲備資本和逆周期資本要求商業銀行應當在最低資本要求的基礎上計提儲備資本。儲備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產的2.5%,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特定情況下,商業銀行應當在最低資本要求和儲備資本要求之上計提逆周期資本。逆周期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產的0~2.5%,由核心一級資本來滿足。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五、附加資本要求在滿足最低資本要求、儲備資本和逆周期資本要求外,系統重要性銀行還應當計提附加資本,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附加資本要求為風險加權資產的1%,由核心一級資本滿足。如果國內銀行被認定為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所適用的附加資本要求不得低于巴塞爾委員會的統一規定。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六、第二支柱資本要求銀監會有權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更審慎的資本要求,確保資本充分覆蓋風險,包括:根據風險判斷,針對部分資產組合提出的特定資本要求;根據監督檢查結果,針對單家銀行提出的特定資本要求。七、杠桿率監管要求商業銀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桿率均不得低于4%。系統重要性銀行于2013年底前達到最低杠桿率要求,非系統重要性銀行于2016年底前達到最低杠桿率要求。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八、資本充足率的計算我國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以下公式計算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總資本-對應資本扣減項)/風險加權資產×100%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對應資本扣減項)/風險加權資產×100%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核心一級資本-對應資本扣減項)/風險加權資產×100%其中,商業銀行風險加權資產包括信用風險加權資產、市場風險加權資產和操作風險加權資產。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計算題某商業銀行現有加權風險資產4億元,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2%,資本充足率為8%。如果銀行未來風險資產將增加10%,而且要求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達到4.5%,資本充足率達到10%,那么該銀行需要增加多少資本?其中核心一級資本需增加多少?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四節商業銀行資本的籌集一、商業銀行資本的來源(一)商業銀行內源性融資—內部籌集主要通過增加各種準備金和收益留存兩種方法其優點在于:第一,不必依靠公開市場籌集資金,可免去發行成本因而總成本較低;第二,不會使股東控制權削弱,避免了股東所有權的稀釋和每股收益的稀釋。其缺點在于:第一,商業銀行所能獲得的凈利潤規模的限制;

第二,受到商業銀行股利分配政策的影響。(二)商業銀行外源性融資—外部籌集主要通過發行股票(包括普通股和優先股)和資本債券(包括可轉換債券、混合資本債券、次級債券、永續債等)兩種方法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發行普通股優點:永無到期日、具有永久性沒有固定的股利負擔,銀行財務負擔小對債權人的保障程度高,增強銀行的信譽和舉債能力預期收益較高并可一定程度地抵消通脹的影響,容易吸收資金缺點:稀釋原有股東的股權影響股票的收益發行成本高資本成本高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發行優先股優點:財務負擔輕財務上靈活機動財務風險小不減少普通股股票收益、不削弱普通股股東控制權缺點:資金成本高股利支付固定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發行資本性債券(包括可轉換債券、長期次級債券、混合資本債券、永續債等)優點:資金成本低具有財務杠桿作用為銀行提供所需長期資金缺點:財務風險大限制性條款多,資金使用缺乏靈活性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發行資本性債券(包括可轉換債券、混合資本債券和次級債券、永續債等)可轉換債券是商業銀行發行的、在一定期限內依據約定條件可以轉換成商業銀行普通股的債券??赊D換債券是一種衍生的、復合型的證券品種,具有債券、股票和期權的多重特性。次級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列于商業銀行其他負債之后、先于商業銀行股權資本的債券。中國的商業銀行發行的長期次級債券指原始期限最少在5年以上的次級債券?;旌腺Y本債券是指商業銀行發行的、本金和利息的清償順序位于股權資本之前但列在一般債務和次級債債務之后、期限在15年以上、發行之日起10年內不可贖回的債券。永續債指可延期或無固定償還期限附帶贖回權的債券。永續債的期限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無約定到期日,但發行人有贖回權;另一種有約定到期日的,但發行人有延期選擇權,在每個到期日,發行人具有可以選擇延長到期日的權利。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商業銀行資產持續增長模型美國經濟學家戴維·貝勒于1978年提出銀行資產持續增長模型,該模型解釋了銀行資產持續增長率與銀行資產收益率、股息分紅率、資本充足率之間的關系。1、銀行資產持續增長率的計算公式1

SG1=(TA1-TA0)/TA0=△TA/TA0

公式1其中:SG為銀行資產增長率,TA為銀行總資產,△TA為銀行資產增加額,1表示當期,0表示基期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2、銀行資產持續增長率的計算公式2由于資本的限制,決定了銀行資產的增長率等于銀行資本的增長率。其計算公式為:SG1=(TA1-TA0)/TA0=△TA/TA0=△EC/EC0公式2其中,EC為銀行總股本,△EC為銀行股本增加額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3、銀行資產持續增長率的計算公式3當新增加的資本來源于未分配利潤時,公式2改為:

SG1=ROA(1-DR)/【(EC1/TA1)-ROA(1-DR)】公式3其中,ROA為資產收益率,DR為分紅率,(1-DR)為留存盈余比率該公式表明銀行資產持續增長率與三大變量:ROA、DR、EC/TA之間的數量關系

推導過程:SG1=(TA1-TA0)/TA0=△TA/TA0=△EC/EC0SG1=△TA/TA0=【TA1×ROA(1-DR)】/EC0

=【TA1×ROA(1-DR)】/【EC1-TA1×ROA(1-DR)】

=ROA(1-DR)/【EC1/TA1-ROA(1-DR)】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假設A銀行是一家資產規模為50億、資本額為4億、其中2億為未分配利潤的小銀行,正好達到8%的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該銀行計劃在下一年度提高資產增長率,且使資本充足率保持8%不變,則不同資產增長率與資產收益率、分紅率和資本充足率關系如下

A銀行資本籌措計劃(內源性融資)項目最初水平8%資產增長率12%資產增長率提高ROA12%資產增長率降低分紅率資產規模(億元)50.0054.0056.0056.00資產增長率(%)8.0012.0012.00資產收益率(%)0.991.430.99分紅率(%)40.0040.0013.42資本總額(億元)4.004.324.484.48未分配利潤2.002.322.482.48資本(不包括未分配利潤)2.002.002.002.00資本/資產(%)8.008.008.008.00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A銀行資本籌措計劃(內+外源性融資)項目最初水平8%資產增長率12%資產增長率提高ROA12%資產增長率降低分紅率12%資產增長率增加外源資本資產規模(億元)50.0054.0056.0056.0056.00資產增長率(%)8.0012.0012.0012.00資產收益率(%)0.991.430.990.99分紅率(%)40.0040.0013.4240.00資本總額(億元)4.004.324.484.484.48未分配利潤2.002.322.482.482.33資本(不包括未分配利潤)2.002.002.002.002.15資本/資產(%)8.008.008.008.008.00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提高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策略(一)分子對策

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分子對策包括增加一級資本和二級資本。增加一級資本主要采取發行普通股、提高留存利潤等方式增加二級資本主要采取發行資本債券等方式(二)分母對策提高資本充足率的分母策略,總體的思路是降低風險加權資產的總量,包括分別降低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和操作風險的資本要求。主要采取兩種措施:一是降低規模,二是調整結構。(三)綜合措施提高資本充足率可以“雙管齊下”的綜合措施,即同時采取分子對策和分母對策,如進行銀行并購。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二章商業銀行資本管理結束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一節商業銀行負債的構成第二節商業銀行存款業務管理

第三章商業銀行負債管理第三節商業銀行非存款業務管理

本章主要內容與結構安排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商業銀行負債的含義及特點商業銀行負債是商業銀行在經營活動中尚未償還的經濟義務。商業銀行負債具有以下特點:第一,它必須是現實的、優先存在的經濟義務,過去發生的、已經了結的經濟義務或將來可能發生的經濟義務都不包括在內;第二,它的數量是必須能夠用貨幣來確定的,一切不能用貨幣計量的經濟義務都不能稱之為銀行負債;第三,商業銀行負債只能在償付以后才能消失,以債抵債只是原有負債的延期,不能構成新的負債。第一節商業銀行負債的構成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商業銀行負債的作用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資金的主要來源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生存發展的基礎負債業務是商業銀行同社會各界聯系的主要渠道負債業務成為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經濟力量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

三、商業銀行負債的構成(一)就范圍來講,商業銀行負債業務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負債是指商業銀行對他人的債務或欠款;廣義負債除了包括商業銀行對他人的債務之外,還包括商業銀行的自有資本。(二)從取得資金的方式來講,商業銀行負債業務有被動負債、主動負債和其他負債被動負債為吸收存款;主動負債如發行金融債券、向央行借款、向同業借款等;其他負債業務如占有聯行結算資金等。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根據期限的不同,商業銀行負債業務可分為短期負債、中期負債、長期負債短期負債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內(包含一年)的負債;中期負債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包含一年)、五年(包含五年)以下的負債;長期負債是期限在五年以上(不包含五年)的負債。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四、商業銀行負債管理的基本原則依法籌資原則成本控制原則規模適度原則結構合理原則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存款是指存款人基于對銀行的信任而將資金存入銀行,并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存款是銀行對存款人的負債,是銀行的最主要的資金來源。一、傳統的存款種類以美國為例,其傳統的存款種類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儲蓄存款三種。(一)活期存款活期存款是指可以由客戶隨時存取而不需事先通知銀行的一種存款,又稱支票存款。活期存款具有貨帀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職能,還具有較強的派生能力。西方國家商業銀行一般對其不支付利息,或少付利息,有時甚至還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第二節商業銀行存款業務管理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是指由客戶與銀行雙方在存款時事先約定期限、利率,到期時才能支取本息的存款。定期存款期限較長而且存期固定,成為銀行穩定的資金來源,銀行因此所承擔的流動性風險較低。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儲蓄存款儲蓄存款是客戶為積蓄貨幣和獲取利息而辦理的一種存款,客戶僅限于個人和非營利機構。儲蓄存款不能簽發支票,支用時只能提取現金。西方國家一般只允許商業銀行的儲蓄部門和專門的儲蓄機構經營儲蓄存款業務,且管理比較嚴格。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存款業務的創新可轉讓支付命令賬戶自動轉賬服務賬戶貨幣市場存款賬戶協定賬戶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個人退休金賬戶現金管理賬戶指數定期存單投資賬戶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我國商業銀行的存款種類我國商業銀行的存款包括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兩大類。其中人民幣存款又分為個人存款、單位存款和同業存款。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

整存整取活期存款零存整取

定期存款

整存零取

個人存款定活兩便存款存本取息

(儲蓄存款)個人通知存款教育儲蓄存款保證金存款基本存款賬戶人民幣存款

單位活期存款一般存款賬戶單位定期存款臨時存款賬戶

單位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專用存款賬戶(對公存款)單位協定存款保證金存款

同業存款我國商業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種類

外匯儲蓄存款按存款客戶類型分類單位外匯存款外幣存款活期存款按存期分類定期存款

經常項目外匯賬戶按賬戶種類分類資本項目外匯賬戶

我國商業銀行的外幣存款種類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個人存款個人存款又叫儲蓄存款,是指居民個人將閑置不用的貨幣資金存入銀行,并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是銀行對存款人的負債。辦理儲蓄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18字原則)自2000年4月1日起,個人在金融機構開立個人存款賬戶時,應當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實行實名制。(1)活期存款活期存款是指不規定存款期限,客戶可以隨時存取的存款。客戶憑存折或銀行卡及預留密碼可在銀行營業時間內通過銀行柜面或通過銀行自助設備隨時存取現金?;钇诖婵钔ǔ?元起存,部分銀行的客戶可憑存折或銀行卡在全國各網點通存通兌。1)計息金額存款的計息起點為元,元以下角分不計利息。利息金額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數四舍五入。分段計息算至厘位,合計利息后分以下四舍五入。除活期存款在每季結息日時將利息計入本金作為下季的本金計算復利外,其他存款不論存期多長,一律不計復利。2)計息時間《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存貸款計結息問題的通知》規定:從2005年9月21日起,我國對活期存款實行按季度結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次日付息。3)計息方式除活期存款和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外,通知存款、協定存款,定活兩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和整存零取等其他存款種類的計、結息規則,由開辦業務的金融機構法人,以不超過人民銀行同期限檔次存款利率上限為原則,自行制定并提前告知客戶。人民銀行將計結息方式選擇權下放到銀行,意味著對于同一存款種類,各家銀行之間將會出現計息方式的差異,從而使儲戶的最終利息收入并不相同。銀行可采用積數計息法和逐筆計息法兩種方式計算利息,儲戶職能選擇銀行,不能選擇計息方式。人民幣存款計息的通用公式: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人民幣存款利率的換算公式: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年利率(%)÷12積數計息法:按實際天數每日累計帳戶余額,以累計積數乘以日利率計算利息。目前,各家銀行多使用積數計息法計算活期存款利息。計算公式為:利息=累計計息積數×日利率其中,累計計息積數=每日余額合計數積數計息法示例例如:某客戶活期儲蓄存款賬戶支取情況如下表,假定適用的活期儲蓄存款利率為0.36%,計息期間利率沒有調整,銀行按實際天數計息。日期存入支取余額計息積數2009.1.210000

1000032×10000=3200002009.2.33000700018×7000=1260002009.2.2150001200012×12000=1440002009.3.520001000013×10000=1300002009.3.18100000應付利息=(320000+126000+144000+130000)×(0.36%÷360)=7.2元逐筆計息法:按預先確定的計息公式逐筆計算利息。目前,各家銀行多使用逐筆計息法計算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息。計息期為整年(月)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計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頭天數的,計息公式為: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本金×零頭天數×日利率

例,某客戶2009年2月28日存款10000元,定期整存整取六個月,假定利率為1.98%,到期日2009年8月28日。計息公式選擇“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則,應付利息=10000×6×(1.98%÷12)=99元逐筆計息法示例1例,某客戶2009年1月31日存入10000元定活兩便存款,若客戶2009年9月10日全額支取。支取日,銀行確定的半年期整存整取利率為1.89%。假設銀行制定的定活兩便存款計息規則如下:定活兩便存款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滿一年的,整個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存款利率打六折計息。應付利息=10000×7×(1.89%×60%÷12)+10000×10×(1.89%×60%÷360)=69.3元

逐筆計息法示例2例:某客戶2007年3月1日存款10,000元,定期六個月,當時六個月定期儲蓄存款的年利率為2.43%,客戶在到期日,即9月1日支取,利息是多少?要求:按兩種方法計算利息,即“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和“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計算答案:(1)這筆存款計息為6個月,屬于計息期為整年(月)的情況,銀行可選擇“利息=本金×年(月)數×年(月)利率”的計息公式。利息=10,000×6×(2.43%÷12)=121.50元(2)銀行也可選擇“利息=本金×實際天數×日利率”的計息公式,這筆存款的計息期間為2007年3月1日至9月1日,計息的實際天數為184天。利息=10,000×184×(2.43%÷360)=124.20元(2)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是個人事先約定償還期的存款,其利率視期限長短而定。定期存款分為整存整取、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和存本取息四種,其中整存整取最為常見,是定期存款的典型代表。1)存款利率

定期存款利率視期限長短而定,期限越長,利率越高。

2)到期支取的定期存款計息

到期支取的定期存款按約定期限和約定利率計付利息

3)逾期支取的定期存款計息

超過原定存期的部分,除約定自動轉存外,按支取日掛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并全部計入本金。

4)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計息

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計付利息,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同本金一并支取。

5)存期內遇有利率調整,仍按存單開戶日掛牌公告的相應定期存款利率計息。

(3)其他種類的儲蓄存款

定活兩便儲蓄:開戶時不約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隨時可以支取,銀行根據客戶存款的實際存期按規定計息

個人通知存款:一天、七天通知儲蓄存款兩個品種;一般5萬元起存

教育儲蓄存款:父母為了子女接受非義務教育而存錢,分次存入,到期一次支取本金和利息;免征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在校小學四年級(含四年級)以上學生可辦理;屬于零存整取定期儲蓄存款,存期分為一年、三年和六年保證金存款:主要指個人購匯保證金存款(二)單位存款單位存款又叫對公存款,是機關、團體、部隊、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將貨幣資金存入銀行,并可以隨時或按約定時間支取款項的一種信用行為。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單位存款一般分為單位活期存款、單位定期存款、單位通知存款、單位協定存款和保證金存款等。(1)單位活期存款單位活期存款是指單位類客戶在商業銀行開立結算賬戶,辦理不規定存期、可隨時轉帳、存取的存款類型。單位活期存款賬戶又稱為單位結算賬戶,包括基本存款帳戶、一般存款帳戶、專用存款帳戶和臨時存款帳戶。注意:基本存款帳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同一存款客戶只能在商業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帳戶可以辦理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慌R時存款帳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二年。(2)單位定期存款(3)單位通知存款: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4)單位協定存款:單位客戶與商業銀行約定結算賬戶需要保留的基本存款額度,對超過基本存款額度的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上浮利率計付利息、對基本存款額度按活期存款利率付息的存款類型。(5)保證金存款

(三)同業存款同業存款,也稱同業存放,全稱是同業及其他金融機構存入款項,是指因支付清算和業務合作等的需要,由其他金融機構存放于商業銀行的款項。同業存放屬于商業銀行的負債業務;與同業存放相對應的概念是存放同業,即存放在其他商業銀行的款項,屬于商業銀行的資產業務。

(四)外幣存款目前,我國銀行開辦的外幣存款業務幣種主要有九種:美元、歐元、日元、港元、英鎊、澳大利亞元、加拿大元、瑞士法郎、新加坡元。其他可自由兌換的外幣,不能直接存入賬戶,需由存款人自由選擇上述貨幣中的一種,按存入日的外匯牌價折算存入

(1)外匯儲蓄存款(2)單位外匯存款(1)單位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境內機構原則上只能開立一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境內機構經常項目外匯賬戶的限額統一采用美元核定。(2)單位資本項目外匯賬戶:包括貸款(外債及轉貸款)專戶、還貸專戶、發行外幣股票專戶、B股交易專戶等。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四、影響存款規模的主要因素(一)影響存款水平的宏觀因素1、經濟發展水平2、貨幣政策3、金融市場的相互競爭4、社會保障程度除以上因素外,金融監管機構的行為、物價水平、歷史文化傳統及居民偏好等也會對存款總量產生影響。(二)影響存款水平的微觀因素1、銀行的經營管理水平2、銀行的資產規模、信譽3、服務項目和服務質量4、存款的種類與方式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五、存款的經營管理(一)存款成本管理1.存款成本的構成利息成本、營業成本、資金成本、可用資金成本、相關資金成本2.存款成本的管理存款結構與成本控制存款總量與成本控制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提高存款的穩定性商業銀行吸收的存款可分為易變性存款、準變性存款和穩定性存款三大類。存款穩定率是一定時期內銀行存款的最低余額與存款平均余額之比,用公式表示為:存款穩定率=存款最低余額÷存款平均余額×100%提高存款的穩定性既要考慮宏觀因素,也要考慮微觀因素。(三)商業銀行存款的營銷(略)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六、存款保險制度(一)存款保險制度的含義存款保險又稱存款保障,是指國家以立法的形式為公眾存款提供明確的法律保障,設立專門的存款保險基金,當吸收存款的金融機構經營出現問題時,依照規定使用存款保險基金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并采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一項基礎性金融制度安排。存款保險制度分為隱性存款保險制度和顯性存款保險制度兩種。存款保險制度的核心在于通過建立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合理分攤因金融機構倒閉而產生的財務損失。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存款保險制度作用1、保護存款人的利益,提高社會公眾對銀行體系的信心2、可有效提高金融體系的穩定性,維持正常的金融秩序3、促進銀行業適度競爭,為公眾提供質優價廉的服務4、存款保險制度也有一定的負面作用,如產生道德風險、逆向選擇等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我國存款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和政策考慮(略,實驗教學內容)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借款,主要包括同業借款和向中央銀行借款等。(一)同業借款同業借款是指商業銀行之間或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發生的短期資金融通活動。同業借款主要包括同業拆借、證券回購、轉貼現。同業拆借是商業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之間的短期資金融通。證券回購是指在出售證券的同時,與證券的購買商達成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后按預定的價格購回所賣證券,從而獲取即時可用資金的一種交易行為。轉貼現是銀行與銀行之間的貼現。第三節商業銀行非存款業務管理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向中央銀行借款中央銀行是商業銀行的“最后貸款人”,當商業銀行出現頭寸不足時,可以向中央銀行申請借款。向中央銀行借款主要有再貸款和再貼現兩種形式。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長期借款長期借款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借款,一般采用發行金融債券的形式。附息金融債券和貼現金融債券一般性金融債券與資本性金融債券國內金融債券和國際金融債券:其中國際金融債券又分為外國金融債券、歐洲金融債券和平行金融債券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商業銀行借款的經營管理(一)商業銀行短期借款的管理借款的時機選擇借款的規模控制借款的結構確定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券的管理要嚴格遵守金融管理當局的管理規定要做好債券發行和資金使用的銜接工作及項目盈利性分析要注重利率和匯率的變化要把握好發行時機要研究投資者心理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三章商業銀行負債管理

結束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第一節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構成及貸款流程第三節

商業銀行貸款分類、損失準備計提及不良貸款管理

本章主要內容與結構安排第四章商業銀行貸款管理概述第四節商業銀行的貸款定價第二節公司貸款與個人貸款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貸款的基本要素貸款對象貸款用途貸款額度貸款價格貸款期限擔保方式還款方式第一節商業銀行貸款業務的構成及貸款流程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貸款的種類按貸款期限劃分短期貸款中期貸款長期貸款按貸款保障方式劃分信用貸款擔保貸款:保證貸款、抵押貸款和質押貸款按客戶類型劃分個人貸款公司貸款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按貸款償還方式劃分一次性償還貸款分期償還貸款按貸款數量規模劃分批發貸款零售貸款按自主程度劃分自營貸款委托貸款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按貸款利率劃分固定利率貸款浮動利率貸款混合利率貸款按貸款風險程度劃分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個類別。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商業銀行貸款的基本流程一、貸款申請二、受理與調查三、風險評價四、貸款審批五、簽訂合同六、貸款發放七、貸款支付八、貸后管理九、回收與處置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公司貸款(一)固定資產貸款固定資產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資產投資的本外幣貸款。貸款人開展固定資產貸款業務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愿、公平誠信的原則。包括基本建設項目貸款、技術改造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以及其他固定資產貸款四大類。第二節公司貸款與個人貸款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流動資金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是指貸款人向企(事)業法人或國家規定可以作為借款人的其他組織發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產經營周轉的本外幣貸款。流動資金貸款期限靈活,能夠滿足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中經常性、臨時性的中、短期流動資金需求。按貸款期限劃分,流動資金貸款可分為臨時性流動資金貸款、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和中期流動資金貸款。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并購貸款并購貸款是指商業銀行向并購方或其子公司發放的,用于支付并購交易價款的貸款。并購是合并與收購的合稱。合并又分為新設合并與吸收合并。假設有A、B兩個公司,新設合并--即A+B=C;吸收合并也叫兼并--A+B=A或=B。收購則是指主并公司(設為A)出資購買被并公司即目標公司(設為B)的部分或全部股權(具體又分為控制權式收購與非控制權式收購)。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四)銀團貸款銀團貸款,又稱辛迪加貸款,是指由兩家或兩家以上銀行組成一個團體,基于相同貸款條件,依據同一貸款協議,按約定時間和比例,向某一借款人發放的貸款。根據各成員在銀團中所承擔的權利和義務的不同,銀團貸款可分為直接型銀團貸款和間接型銀團貸款。銀團貸款成員通常分為牽頭行、代理行和參加行等角色,也可根據實際規模與需要在銀團內部增設副牽頭行等,并按照銀團貸款相關協議履行相應職責。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五)項目融資項目融資是以項目未來收益和資產為融資基礎,由項目的參與各方分擔風險的、具有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特定融資方式。2009年7月,銀監會發布《項目融資業務指引》指出:“項目融資,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貸款:(一)貸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個或一組大型生產裝置、基礎設施、房地產項目或其他項目,包括對在建或已建項目的再融資;(二)借款人通常是為建設、經營該項目或為該項目融資而專門組建的企事業法人,包括主要從事該項目建設、經營或融資的既有企事業法人;(三)還款資金來源主要依賴該項目產生的銷售收入、補貼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備其他還款來源。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項目融資可以分為無追索權項目融資和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兩種類型。項目融資主要運用于三類項目: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制造業項目。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個人貸款個人貸款是向自然人發放的用于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貸款。在個人貸款業務中,借貸合同關系的一方主體是銀行,另一方主體是自然人,這也是與公司貸款業務相區別的重要特征。按照產品用途的不同,個人貸款產品可以分為個人消費類貸款和個人經營類貸款等。個人貸款具有貸款品種多用途廣、貸款便利、還款方式靈活、低資本消耗基本特征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個人消費類貸款個人消費類貸款是指銀行向申請購買“合理用途的消費品或服務”的借款人發放的個人貸款。個人消費類貸款包括:個人住房貸款、個人汽車貸款、個人教育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旅游消費貸款和個人醫療貸款等。1、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是指銀行向自然人發放的用于購買、建造和大修理各類型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包括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三種類型。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2、個人汽車貸款個人汽車貸款是指銀行向自然人發放的用于購買汽車的貸款。個人汽車貸款所購車輛按用途可以劃分為自用車和商用車個人汽車貸款所購車輛按注冊登記情況可以劃分為新車和二手車3、個人教育貸款個人教育貸款是銀行向在讀學生或其直系親屬、法定監護人發放的用于滿足其就學資金需求的貸款。我國的個人教育貸款包括國家助學貸款和商業助學貸款兩類。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貼息,銀行、教育行政部門與高校共同操作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完成學業的一種銀行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分為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與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兩種。國家助學貸款資助標準為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國家助學貸款期限為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商業助學貸款商業助學貸款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商業原則自主發放的用于支付境內高等院校困難學生學費、住宿費和就讀期間基本生活費的商業貸款。商業助學貸款的期限原則上為借款人在校學制年限加6年;商業助學貸款財政不貼息。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4、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是指銀行向自然人發放的、用于裝修自用住房的人民幣擔保貸款。5、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銀行向自然人發放的用于購買大額耐用消費品的人民幣擔保貸款。6、個人旅游消費貸款個人旅游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自然人發放的用于借款人個人及其家庭成員(包括借款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及其父母)參加銀行認可的各類旅行社(公司)組織的國內、外旅游所需費用的貸款。7、個人醫療貸款個人醫療貸款是指銀行向自然人發放的用于解決貸款人個人及其配偶或直系親屬傷病就醫時資金短缺問題的貸款。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個人經營類貸款個人經營類貸款是指銀行向從事合法生產經營的自然人發放的,用于定向購買商用房以及用于滿足個人控制的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流動資金需求和其他合理資金需求的貸款。個人經營類貸款主要包括個人商用房貸款、個人經營貸款、農戶貸款和創業擔保貸款。1、個人商用房貸款個人商用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放的用于購買商業用房的貸款。目前,個人商用房貸款主要用于購買商鋪、住宅小區的商業配套房、辦公用房(寫字樓)、酒店和車位(庫)等。個人商用房貸款貸款額度最高可達到所購房屋市場價值的50%,商住兩用房最高可達到所購房屋市場價值的55%,貸款期限最短為1年(含),最長不超過10年。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2、個人經營貸款個人經營貸款是指用于借款人合法經營活動的人民幣貸款,其中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貸款人是指銀行開辦個人經營貸款業務的機構。個人經營貸款的對象應該是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個體工商戶,貸款的用途為借款人或其經營實體合法的經營活動,且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許可的經營范圍。個人經營貸款的額度由各商業銀行根據貸款風險管理相關原則確定,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采用保證擔保方式的不得超過1年。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3、農戶貸款農戶貸款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農戶發放的用于生產經營、生活消費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其中,農戶是指長期居住在鄉鎮和城關鎮所轄行政村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和農村個體工商戶。按照用途分類,農戶貸款分為農戶生產經營貸款和農戶消費貸款。4、創業擔保貸款創業擔保貸款是指以具備規定條件的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為借款人,由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由經辦此項貸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由財政部門給予貼息(小微企業自行選擇貼息或擔保中的一項),用于支持個人創業或小微企業擴大就業的貸款業務。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貸款分類(一)貸款分類的含義和標準所謂貸款分類,是指商業銀行按照風險程度將貸款劃分為不同檔次的過程,其實質是判斷債務人及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可能性。2007年銀監會制定并發布了《貸款風險分類指引》(以下稱指引),規定我國商業銀行應至少將貸款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其中后三類合稱為不良貸款。第三節商業銀行貸款分類、損失準備計提及不良貸款管理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正常:借款人能夠履行合同,沒有足夠理由懷疑貸款本息不能按時足額償還。關注:盡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次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出現明顯問題,完全依靠其正常營業收入無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可能會造成一定損失??梢桑航杩钊藷o法足額償還貸款本息,即使執行擔保,也肯定要造成較大損失。損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無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極少部分。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貸款風險分類的目的與原則貸款風險分類目的:

一是揭示貸款的實際價值和風險程度,真實、全面、動態地反映貸款的質量;二是及時發現貸款發放、管理、監控、催收以及不良貸款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加強信貸管理;三是為判斷貸款損失準備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據。貸款分類應遵循的原則:真實性原則及時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審慎性原則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貸款損失準備的計提貸款損失準備是指商業銀行在成本中列支、用以抵御貸款風險的準備金,不包括在利潤分配中計提的一般風險準備。貸款損失準備包括一般準備、專項準備和特種準備。銀行業監管機構設置貸款撥備率和撥備覆蓋率指標考核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的充足性。貸款撥備率基本標準為2.5%,撥備覆蓋率基本標準為150%。該兩項標準中的較高者為商業銀行貸款損失準備的監管標準。銀監會于2018年2月28日將撥備覆蓋率監管要求由150%調整為120%~150%,貸款撥備率監管要求由2.5%調整為1.5%~2.5%。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不良貸款(一)不良資產與不良貸款(二)不良貸款的成因社會融資結構的影響宏觀經濟體制的影響社會信用環境影響商業銀行自身及外部監管問題(三)不良貸款的處置現金清收貸款重組批量轉讓證券化債轉股收益權轉讓呆賬核銷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一、貸款定價原則保證貸款安全性原則利潤最大化原則擴大市場份額原則維護銀行形象原則第四節商業銀行的貸款定價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二、貸款價格的構成貸款利率貸款承諾費補償余額隱含價格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三、影響貸款定價的因素基準利率及貸款政策市場供求及同業競爭資金成本、業務費用及目標收益率貸款期限、條件及方式借款人信用等級及給銀行帶來的綜合利潤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四、貸款定價的方法成本加成定價法貸款利率=資金成本+貸款費用+風險補償費+目標收益保本利率=資金成本+貸款費用+風險補償費保利利率=資金成本+貸款費用+風險補償費+目標收益基準利率加點定價法貸款利率

=

基準利率

+

借款者的違約風險溢價

+

長期貸款的期限風險溢價

客戶盈利分析定價法貸款利率=(總成本+目標利潤-除貸款利息外的總收入)/貸款額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假定某企業向銀行申請期限為1年、限額為700萬元的循環使用貸款。銀行預計在整個貸款期內,客戶實際使用的平均貸款額大約為貸款限額的75%;賬戶管理成本約6.8萬元;貸款費用及客戶違約成本為實際貸款額的1.3%;貸款的7%由銀行資本金來支持,其余的93%由銀行負債來支持;加權平均資金成本為10%。銀行資本的稅前目標收益率為18%,銀行要求客戶按貸款限額的4%和實際使用貸款額的4%保持補償余額,貸款承諾費為0.125%,結算手續費收入約為1.5萬元,預計存款利率為6%,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為10%,存款投資收益率預計可達8%。銀行該筆貸款的利率(X)最低為多少?客戶盈利分析定價法計算案例哈爾濱金融學院金融系收支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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