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技術要求》編制說明_第1頁
《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技術要求》編制說明_第2頁
《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技術要求》編制說明_第3頁
《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技術要求》編制說明_第4頁
《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技術要求》編制說明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27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技術要求》編制說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結構整體設計技術的要求日益提高。特別是在當前社會對建筑安全、功能性、美觀性和經濟性等多方面需求不斷提升的背景下,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顯得尤為重要。此外,隨著新材料、新技術以及新的分析理論和方法的應用與發展,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擁有了更廣闊的空間和更多的可能性。在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首先,設計人員可能缺乏對建筑物荷載計算的深入了解,或者對相關規范和標準的理解不夠透徹,這可能導致荷載計算不準確,從而影響建筑結構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其次,結構布置不合理也是一個常見問題,如柱子間距過大、梁板截面尺寸偏小等,這些都可能影響整體結構的承載能力。此外,材料選用不當也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一些設計人員可能為了降低成本而采用性能較差的廉價材料,這元化需求,立項進行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技術要求的研究與制定顯得尤為重要。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技術要求的制定對于保障建筑安全、提高使用效率以及促進建筑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首先,通過制定明確的設計技術要求,可以確保樓宇建筑結構在設計過程中充分考慮各種因素,如荷載情況、材料性能、結構形式等,從而降低結構設計中的潛在風險。其次,優化建筑結構整體設計可以提高建筑的使用效—2—隨著綠色建筑和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人心,制定科學的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技術要求還可以推動建筑行業向更加環保、節能的方向發展。因此,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技術要求的制定對于促進建筑行業的進步為使本標準在建筑結構市場管理工作中起到規范信息化管理作標準起草工作組力求科學性、可操作性,以科學、謹慎的態度,在對我國現有建筑結構市場相關管理服務體系文件、模式基礎上,經過綜合分析、充分驗證資料、反復討論研究和修改,最終確定了本標準的主要內標準起草組成立伊始就對國內外建筑結構相關情況進行了深入查研究,同時廣泛搜集相關標準和國外技術資料,進行了大量的研析、資料查證工作,確定了建筑結構市場標準化管理中現存問題,標準起草組進一步研究了建筑結構需要具備的特殊條件,明確在理論研究基礎上,起草組在標準編制過程中充分借鑒已有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成果,基于我國市場行情,經過數次修訂,形成了《樓宇建形成標準草案之后,起草組召開了多次專家研討會,從標準框標準起草等角度廣泛征求多方意見,從理論完善和實踐應用多方面提升標準的適用性和實用性。經過理論研究和方法驗證,起草組形成了《樓了規范起草小組,開展標準的編制工作。浙江朋行建設有限公司是一家在建筑行業內頗具影響力與實力的企業。公司自成立以來,始終秉持著“質量為本、誠信經營”的理念,致力于為客戶提供全方位、高品質的工程建設服務。憑借專業的技術團隊、先進的施工設備以及科學的管理模式,浙江朋行建設有限公司在多個領域取得了顯著成就,涵蓋了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公路橋梁等多個方面。作為牽頭單位,公司為標準制定提供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和專業支持。—4—求進行編制。標準文本的編排采用中國標準編寫模板TCS2009版進行本文件規定了樓宇建筑結構整體設計的術語和定義、基本要求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3.1指具備特定使用功能,由基礎、墻體、梁柱、樓板、屋件以及圍護、分隔、裝飾等非結構構件組成,用于人類居住、辦公、商3.2指從室外設計地面至屋面結構板(或檐口)的垂直高度3.3指由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受力性能的結構材料(如鋼筋體、鋼材與混凝土等)組合而成,共同承擔4.1樓宇建筑可采用鋼筋混凝土結構、鋼結構或混合結構,并根據抗震4.2樓宇建筑不應采用嚴重不規則的結構體系,應符合以下規定:——樓宇建筑結構應具有合理的結構布置、明確的計算簡圖和合理的——結構宜具有多道防線,并應對薄弱部位及薄弱層采取有效的加強——當房屋高度、平面及豎向不規則性和結構復雜性等多項控制指標4.3樓宇建筑宜采用有利于減小橫風向振動影響的建筑形體,并應計入4.4樓宇建筑填充墻及隔墻宜采用輕質材料,應與主體結構可靠連接。4.5當豎向構件采用高強混凝土時,應采取以下抗震構造措施:——當柱采用C70及以上的高強混凝土時,宜提高配筋率和配箍率,4.6樓宇建筑結構的最大適用高度和適用高寬比計算時,對于平面和豎5.1基本要求5.1.1建筑結構的抗震性能化設計應包括結構體系、關鍵部位、薄弱部位、耗能部位、關鍵構件、節點和連接等性能化設計內容,并應根據設防標準和建設需求,制定明確的結構抗震性5.1.2采用抗震性能化設計的建筑結構,應重視結構的抗震概念設計。5.1.3建筑結構抗震性能化設計時,應根據豎向荷載傳遞和抗側能力的重要性,將結構中的構件劃分為關鍵構件、普通豎向構件和耗能——對其失效可能引起結構連續破壞或危及生命安全的構件,應劃為——對關鍵構件以外的豎向構件可劃為普通豎向構件。5.1.4經抗震性能化設計的建筑結構,應具有合理的屈服機制和良好的耗能能力,彈塑性耗能應發生在預設的區域、構件上,結構在罕遇地震時應具有合適的承載能力和足夠的變形能力,避免因局部構件或節點的5.1.5結構第一自振周期宜為平動周期。當結構第一自振周期為扭轉周5.1.6結構抗震性能評價應包括結構性能整體評價和構件性能評價。5.1.7樓宇建筑結構抗震性能化設計流程宜符合以下規定:——根據建筑方案確定結構體系及結構布置;——確定建筑結構的抗震性能目標;——劃分結構的關鍵構件、普通豎向構件和耗能構件,確定不同地震——多遇地震作用下的結構彈性設計;——不同地震動水準下結構和構件的抗震性能評價;——當結構和構件的抗震性能評價不滿足預設目標時,應采取進一步5.2性能目標5.2.1結構抗震性能水準可根據地震作用下結構和構件的損壞程度及繼件123壞壞4用5壞壞壞注:“部分”指同類構件中占比30%及以下。性能目標應與一組在指定地震動水準下的結構抗震性能水準相對應。不同抗震性能目標對應的最低抗震性能水準宜符合表2的規定。ABCD1111111223342344555.2.3樓宇建筑結構的抗震性能目標應根據以下因素,經技術和經濟可——結構在高度、不規則指標、結構類型等方面的超限程度;——設防烈度和場地條件;——建筑功能和抗震設防類別;——結構初期造價和遭受地震后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震后修復難——業主對設防標準等方面的特殊要求等。5.2.4樓宇建筑結構的抗震性能目標不應低于D級。以下建筑結構的抗——結構高度超過最大適用高度50%及以上;——存在5項及以上不規則類型或某一項不規則類型的指標遠超規定——同時具有轉換層、加強層、錯層、連體、多塔等復雜類型中的35.2.6對于甲類建筑和需滿足震后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結構,應根據建筑物重要性以及使用功能在設防或罕遇地震作用下的特殊要求,確5.2.7結構抗震性能化設計時,應根據選定的性能目標確定結構和構件的抗震承載力、變形等具體設計指標。在不同地震動水準作用下,結構——結構的層間位移角;——構件的抗震承載力;——構件的變形、損壞程度及相應的延性構造要求。5.2.8不同抗震性能水準對應的結構層間位移角宜符合以下規定:——第3性能水準的結構,宜小于2倍彈性層間位移角限值;——第4性能水準的結構,宜小于4倍彈性層間位移角限值;——第5性能水準的結構,宜小于彈塑性層間位移角限值。5.2.9結構的各抗震性能水準對應的構件抗震承載力設計指標,應滿足型1計計2型計服計3計計45“部分”指同類構件中占比30%及以下;型“大部分”指同類構件中占比50%及以上。5.2.10以下關鍵構件在設防地震作用下宜滿足彈性設計的性——框支柱或轉換柱;——框支梁、轉換梁或轉換桁架;——高位連體結構的主要受力構件、及支承連體結構的豎向構件;——加強層處與伸臂桁架或環帶桁架相連的外框柱、核心筒等豎向構——與斜柱直接相連的框架梁等對豎向抗側力構件具有顯著影響的重——大懸挑結構的主要受力構件;——巨型框架-混凝土核心筒結構的巨柱;——其他對結構整體剛度或局部承載具有顯著影響的構件。5.2.11關鍵部位的樓面系統應具備足夠的協調變形能力,結構應具有整體性和可靠傳力,不同地震動水準作用下的混凝土樓板面內主拉應力應——在多遇地震作用下,不宜超過混凝土抗拉強度設計值;——在設防地震作用下,不宜超過混凝土抗拉強度標準值;——在罕遇地震作用下,樓板或樓面水平支撐不應出現大范圍的中度5.2.12構件的抗震構造措施應滿足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構件變形要求。5.3結構性能整體評價5.3.1結構性能整體評價應包括位移指標、基底剪力、屈服機制及次序5.3.2位移指標評價應包含彈塑性層間位移角、頂點位移時程曲線、整——任一樓層的殘余層間位移角不應過大。5.3.3預定的罕遇地震作用下,結構彈塑性計算的基底剪力最大值與彈性計算的基底剪力之比宜控制在0.7~0.9。5.3.4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結構性能應滿足以下要求:——首先屈服的構件應為耗能構件,其次為普通豎向構件,最后為關——除嵌固端外,同一樓層豎向構件的屈服數量不宜超過50%。——當構件損壞程度較小無法判斷其屈服順序時,宜提高地震作用進5.3.5預定的罕遇地震作用下,結構彈塑性時程分析結果出現以下情況——地震動輸入結束后,在重力荷載代表值作用下,結構位移呈增大——任一樓層的層間位移角峰值的包絡值大于0.045;——結構豎向變形量影響結構安全使用空間或沖擊到下部樓層構件。5.4構件性能評價5.4.1構件性能評價應包括截面抗震承載力驗算和損壞程度評價。對結構中的關鍵構件和不允許屈服的構件,應驗算其截面抗震承載力;對允許屈服的構件,應驗算其受剪承載力,并評價其損壞程度。構件損壞程5.4.2構件抗震承載力驗算時,構件內力宜采用彈性分析方法或等效彈性分析方法;當構件內力采用彈塑性分析方——當采用彈塑性時程分析方法時,應采用七組彈塑性時程分析得到——當采用靜力彈塑性分析方法時,應采用兩種或兩種以上側向力加部分除采用彈性分析或等效彈性分析方法進行構件抗震承載力驗6.1.1樓宇建筑結構的計算分析應符合以下規定:——設防地震和罕遇地震作用下,第3抗震性能水準的結構可采用等——宜采用時程直接積分法進行補充分析計算;——采用振型分解反應譜法或振型疊加法進行計算時,應判別計算振6.1.3結構構件內力和承載力計算時,應采用帶地下室的結構模型;當結構嵌固端位于地下室頂板以下時,構件內力宜采用地下室頂板6.1.4樓宇建筑頂部結構剛度明顯薄弱時,或對于豎向體型收進結構,應考慮鞭梢效應的不利影響,采用振型分解反應譜計算時振型數宜使各振型參與質量之和不小于總質量的95%,采用彈性時程分析法復核,適6.1.5采用時程法進行補充計算時,宜采用雙向或三向地震動,地震加——帶轉換層的結構;——連體結構;——懸挑結構、吊掛結構;——大跨度和長懸臂結構。6.1.6長度不小于300m的超長結構,應按多點地震作用進行彈性和彈6.1.7帶轉換層、加強層、錯層、連體等受力復雜的結構,應在整體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局部的內力或應力分析,并按應力進行配筋設計校核,對于受力復雜的節點或結構構件,應進行應力分析,并應按應力進行配6.1.8對結構分析軟件的計算結果,應進行分析判斷,確認其合理、有6.2.1樓宇建筑結構分析模型應能較準確地反映結構中各構件的實際受——梁、柱、支撐構件可采用桿單元;——樓板可采用剛性板假定,需計入面內變形影響的樓板宜采用彈性——剪力墻宜采用殼單元;——連梁可采用桿單元或殼單元;——單元數量應能反映構件的實際變形;——采用鋼結構時,其計算模型尚宜考慮初始缺陷條件。6.2.2結構分析中阻尼參數的選取應符合以下規定:——設防烈度和罕遇地震作用下的等效彈性分析,等效阻尼比可根據結構體系和材料類型在彈性分析阻尼比的基礎上增加0.01~0.03,但罕遇地震作用下的等效阻尼比不宜大于靜6.2.3樓宇建筑結構多遇地震作用效應計算時,可對剪力墻連梁剛度予以折減,折減系數不宜小于0.5;設防地震作用下結構承載力校核時不宜小于0.3。結構抗風設計時,連梁剛度折減系數不宜小于0.8。型鋼混凝土框架梁端產生的彎矩可適當調幅,彎矩增加或減小的幅度不宜超過30%,且應按靜力平衡條件調整梁跨中彎矩、梁端剪力及豎向構——結構梁為鋼筋混凝土梁、型鋼混凝土梁且與樓板整澆時,僅單側——結構梁為鋼梁,應保證鋼梁與混凝土樓板有可靠連接,僅單側有——設防地震和罕遇地震作用下,梁剛度放大系數的取值應計入樓板——轉換層及加強層的伸臂構件、帶狀桁架、轉換桁架上下弦等,不6.2.6樓宇建筑結構樓面梁受扭計算時應考慮樓板對梁的約束作用。當計算中未考慮樓板對梁扭轉的約束作用時,可對樓面梁的計算扭矩予以6.2.7轉換桁架、伸臂和環帶桁架、連體桁架和懸挑桁架的桿件內力計——重力荷載、風荷載和多遇地震作用下,樓板面內剛度應乘以折減系數,折減系數不宜大于0.2;——罕遇地震作用下,宜按不考慮樓板面內剛度計算。6.2.8樓板應力分析時,宜采用彈性膜或彈性板模型;受力復雜或進入塑性狀態的樓板,宜采用分層殼模型。對于作為轉換構件的厚板結構,應采用實體單元或厚板單元進行有限元分析。樓板強度設計應采用樓板層柱)的計算長度可由穩定分析確定,應計入設防地震和罕遇地震作用6.2.10對于錯層結構、坡屋頂結構等,應根據結構實際變形情況計算扭6.2.11節點分析模型建模應滿足以下要求:——合理選擇單元類型、單元劃分尺寸及材料本構關系;——準確處理模型邊界條件和不同單元之間節點耦合關系;——合理選擇荷載控制工況及荷載施加方式。6.3.1多遇地震作用下結構彈性時程分析的計算結果應與振型分解反應6.3.2設防地震作用下等效彈性分析時,結構的計算自振周期折減系數部分承載力計算時,應計入剪力墻、核心筒連梁屈服后內力重分6.3.4在結構整體內力和變形分析時,結構構件的剛度可按以下原則確——端部加腋的混凝土結構構件,應考慮其截面變化對結構分析的影——無端柱型鋼混凝土剪力墻,可近似按相同截面的鋼筋混凝土剪力6.4結構彈塑性分析6.4.1結構彈塑性分析應采用符合實際受力狀態的單元模型,應符合以——彈塑性構件可采用基于材料或基于構件的非線性模型,必要時應—20———框架梁、框架柱和支撐可采用纖維束模型,框架梁和框架柱也可——剪力墻宜采用非線性分層殼模型,平面內單元網格尺寸以及平面——混凝土連梁宜采用殼單元模型,當跨高比小于3時應采用非線性——轉換梁所采用的單元模型應能反映其真實受力狀態,當被轉換構小于3時,應采用三維實體單元或殼單元模型;——巨柱等大尺度構件可采用實體單元或殼元進行模擬,并應注意與——鋼管混凝土構件可考慮鋼管約束對混凝土軸心抗壓強度和受壓變6.4.2當結構的高度超過300m時,應采用2個不同力學模型的軟件進—21—6.4.3結構彈塑性分析模型的總質量、周期、振型應與多遇地震彈性分6.4.4結構彈塑性分析應以重力荷載代表值施加完畢的狀態作為初始狀面規則、以第一階平動振型為主、且高階振型影響不顯著的樓宇建筑結構,可采用靜力推覆方法進行彈塑性分析。以下結構應采用時程分析法——平面或豎向特別不規則的結構,有明顯薄弱部位的結構;——大底盤多塔結構、連體結構、豎向構件多次轉換等復雜結構;——豎向收進較大或豎向剛度突變較多的結構;——其他有必要進行彈塑性時程分析的結構。6.4.6采用靜力彈塑性方法進行抗震性能分析時,結構每個主軸方向應——第一組側力模式,包括以下方面:.高度影響側力模式;.第一振型側力模式;.振型組合側力模式等;——第二組側力模式,包括以下方面:.倒三角形分布模式;.均布側力模式;—22—6.4.7每個主軸正負方向均應進行側向力加載分析,并依據其最大地震應補充各抗側力構件方向的推覆分析。當結構存在地震最不利方向時,應補充沿最不利方向的推覆分析。結構基本對稱時,位移控制點宜取結6.4.8靜力彈塑性分析成果應提供以下結果:.基底剪力;.樓層剪力及位移;.構件出鉸狀態;.材料應變;.塑性鉸骨架曲線;.纖維的應力-應變曲線等。6.4.9靜力彈塑性分析成果應結合性能目標及多遇地震作用下的結構響6.4.10靜力彈塑性分析應根據計算結果評價結構及構件的損壞等級和抗震性能。當推覆性能點無法得到時,應采取提高結構抗震能力或采6.4.11彈塑性時程分析采用隱式積分法求解時,應保證各加載時間步的收斂性和非線性迭代的內、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