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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法考》試卷(二)甄題精選第一次綜合測

試卷(附答案)

二、單項選擇題(共4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只有二個最正確或最符合題意)。

1、經仲裁機構仲裁的經濟糾紛,在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后,一方當

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申請執行。

A、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B、公證機關

C、作出裁決的仲裁機構

D、上級仲裁機構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訴訟法意見第256條的規定,仲裁裁決書應由人民法院執行。

故選A。

2、李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李某不服提出上訴,二審人

民法院維持原判。李某的母親于2006年5月13向一審人民法院提出申

訴,人民法院在受理后于6月1日決定再審該案。在審理過程中發現該

案案情較復雜,需要延長審理期限。問該案再審的審結之日是哪一天O

A、8月1日

B、9月13日

C、12月1日

D、11月13日

【參考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再審案件的審判期限。注意區別從提起申訴到作出再審決定的期間(上一題)

和決定再審到審判終結期間是兩回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07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

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決定之日起3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

1

過6個月。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審判抗訴的案件,審理期限適用前款規定;對需要

指令下級人民法院再審的,應當自接受抗訴之日起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下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期

限適用前款規定。”故本題應該從法院決定再審之日起即6月1日起計算,期限為6個月。

3、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以下發明創造中不能授予專利權的

是。

A、飲料的配方

B、轉基因大豆的生產方法

C、疾病治療儀的制造方法

D、疾病的預防和治療力法

【參考答案】:DDO根據專利法第25條第1款第3項的規定,對

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不授予專利權。因此,選項D應選。

4、關予正當防衛,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A、制伏不法侵害人后,又對其實施加害行為,成立故意犯罪

B、搶劫犯使用暴力取得財物后,對搶劫犯立即進行追擊的,由于不

法侵害尚未結束,屬于合法行為

C、動物被飼主唆使侵害他人的,其侵害屬于不法侵害;但動物對人

的自發侵害,不是不法侵害

D、基于過失而實施的侵害行為,不是不法侵害

【參考答案】:D

【考點】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正當防衛中不法侵害的認定

【解析】選項A是常識,不再解析。選項B考查的是在財產犯罪中,不法侵害行為

事實上已經結束后,當場追擊犯罪嫌疑人的,是否認定為正當防衛。

由于此時追擊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恢復合法權益(搶回被盜、被搶財物),

因此認為不法侵害尚未結束,可以進行正當防衛。選項C區分了不法侵

害和危險。動物對人的自發侵害不屬于違法行為,這是一種來自自然的

危險,不法侵害應該是人的行為。動物被飼主唆使侵害他人的,看似動

2

物的行為,實為人的行為,所以是不法侵害。選項D是錯誤的。不法侵

害是客觀的,只要客觀上具有法益侵害性的行為,無論是故意行為還是

過失行為,都是不法侵害行為。這和精神病人的侵害行為也是不法侵害

行為一樣。

【重點點撥】很多考生認為選項C是正確的。他們認為如果不認為

動物對人的自發侵害是不法侵害,就無法進行正當防衛,就不能保護人

的合法利益。這些考生有一個錯誤認識:只有在正當防衛中才有權利殺

傷動物。這是一個誤會。在緊急避險中照樣有權利殺傷動物。有飼主的

動物自發傷人的,人殺傷動物的行為就屬于通過給飼主造成財產損失的

方法來保護合法權益,可能構成緊急避險。

5、張三于2000年12月31日出海打魚一直未歸,則:

A、從2005年1月1日起,其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張三死亡

B、由于宣告死亡發生主體資格消滅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張三在

自然死亡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觸,

應以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為準

C、在其宣告死亡期間,其妻將張三的一幅價值連城的國畫贈送給張

三的好友李四,如果后來確知張三沒有死亡,且人民法院依申請撤銷了

對他的死亡宣告,則李四應歸還該國畫

D、張三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與他人結婚,但因過于思念張三隨后

離婚,后張三返回并申請撤銷死亡宣告,則張三與乙的婚姻關系自行恢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民法通則》第23條第1款的規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關系人

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死亡:(一)下落不明滿四年的;(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從事故發

生之日起滿二年的”,A選項表述正確。《民通意見》第36條第2款規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

亡的時間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

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B選項錯誤。《民通意見》

第40條規定:“被撤銷死亡宣告的人請求返還財產,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

返還。但依繼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組織,應當返還原物或者給予適當補償”,C選項錯誤,李四

無需返還。《民通意見》第37條規定:”被宣告死亡的人與配偶的婚姻關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

3

滅。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銷,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

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離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則不得認定夫妻關系自行恢復”,本題乙已經與

他人結婚又離婚,與張三的婚姻關系不得自行恢復,D選項錯誤。

6、A公司是甲國的公司,B公司是中國廣州的一家公司,B公司是

生產煙花爆竹的企業,該公司在2003年向A公司出口了一批煙花爆竹。

后來,甲國公民C在使用B公司生產的煙花時,由于煙花突然改變方向,

致使C左眼被炸傷。C在甲國法院以B公司為被告提出侵權之訴,要求B

公司賠償其損失若干元。甲國法院受理了該案件,最后判決B公司敗訴,

向C賠償損失若干元。因為B公司在甲國既沒有代理機構,也沒有可供

扣押的財產,所以C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該判決,但

甲國和中國沒有締結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也沒有互惠關系的存在。

法院該如何處理?

A、對甲國法院作出的判決作程序上的審查,決定是否予以執行

B、駁回當事人的申請,通知當事人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C、駁回當事人的申請,通知當事人可向中國對該案件有管轄權的法

院起訴,由該法院作出判決,并予以執行

D、不駁回當事人的申請,但重新受理案件,作出判決,并予以執行

【參考答案】:C

【解析】:根據《民訴意見》第318條的規定,當事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有管轄權的中級人民

法院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如果該法院所在國與中華人民共

和國沒有締結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也沒有互惠關系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有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予以執行,因此C正確。

7、關于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刑事案件,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被告人可以不出庭

B、可以由人民陪審員獨任審判

C、檢察院可以派員出庭,也可以不派員出庭

D、可以不受刑事訴訟法關于聽取被告人最后陳述規定的限制

4

【參考答案】:C

8、甲為單位購買節日用品,正值商場進行購物抽獎活動。甲用購物

發票領取了獎券一張,并將其送給朋友乙,乙憑該券抽得摩托車一輛。

后甲、甲的單位和乙就該摩托車的所有權發生爭議。該摩托車應歸誰所

有?

A、甲

B、甲的單位

C、乙

D、甲、甲的單位與乙共有

【參考答案】:B

【解析】:評析:【解析】根據民法一般原理,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孳息

歸所有權人所有。本題中電視機屬于獎券的孳息,因此關鍵在于判斷該獎券的所有權人是誰。顯然,

甲屬于無權處分單位財產,因此除非單位追認或者乙符合善意取得,否則該處分不發生效力,該獎券

應當歸單位所有。本題中甲的單位顯然沒有追認,同時乙屬于無償受贈與行為,不符合善意取得的構

成要件,因此乙不能取得該獎券的所有權,從而也不能取得獎券的孳息一一摩托車。B正確。

9、下列哪種說法是錯誤的?O

A、甲取得患有絕癥的病人乙的同意而將其殺死,甲仍然構成故意殺

人罪

B、甲以出賣為目的收買生活貧困的婦女乙后,經乙同意將其賣給一

個富裕人家為妻,甲仍然構成拐賣婦女罪

C、甲征得不滿14周歲的幼女乙同意而與之發生性行為,甲仍然構

成強奸罪

D、甲在收買被拐賣的婦女乙后,按照乙的意愿沒有阻礙其返回原居

住地,對甲仍然應當追究收買被拐賣的婦女罪的刑事責任

【參考答案】:D

【考點】被害人的同意

5

【解析】征得被害人同意而實施殺害行為,目前在法律上還不能夠排除其犯罪性,A項中的甲

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刑法》第241條第5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又出賣的,依照本法

第240條的規定以拐賣婦女罪定罪處罰。即使被拐賣的婦女同意也成立犯罪,故B項正確。c項,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為人不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愿發生性關系是否構成強奸罪問題的

批復》規定,行為人明知是不滿14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系,不論幼女是否自愿,均應依照

《刑法》第236條第2款的規定,以強奸罪定罪處罰。這樣規定是出于對幼女的特殊保護。幼女身心

發育不成熟,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為的后果與意義,也沒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論行為

人采取什么手段,也不問幼女是否同意只要與其發生性行為就構成強奸罪。故C正確。《刑法》第

241條第6款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按照被收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

的.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D項說法錯誤,當選。

10、下列觀點是正確的:()

A、契約行為是雙方法律行為

B、技術發明是單方法律行為

C、發現埋藏物是單方法律行為

D、拾得遺失物是單方法律行為

【參考答案】:A

【解析】: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合同行為符合法律行為的基本特征,

B、C、D項是事實行為,即非表意行為,故排除。

11、下列哪項說法是正確的?

A、不起訴決定書可以向被不起訴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開宣

B、人民檢察院審查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律應當將未

成年人與成年人分案起訴

C、對于分案起訴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必須同時移送

人民法院

D、對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訴,應當將有效證明該未成年人年齡的材

料作為主要證據復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D

6

【考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程序

【解析】Do根據《人民檢察院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決定》第22條規定:”不起訴決定書

應當向被不起訴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開宣布,并闡明不起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不起訴決定

書應當送達被不起訴的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權利。”所以A項錯誤。第

23條規定:“川人民檢察院審查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應當將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分

案起訴。”所以B項的說法是錯誤的,是“一般應當分案起訴”,但是也存在例外情形。第24條規

定:“對于分案起訴的未成年人與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一般應當同時移送人民法院。”所以C項是

錯誤的,同樣存在例外情形。第27條規定:”對未成年被告人提起公訴,應當將有效證明該未成年

人年齡的材料作為主要證據復印件之一移送人民法院。”由此可見,D項是正確的。

12、甲、乙2人為設立合伙企業,簽訂合伙協議,約定甲提供資金

5萬元,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乙不提供資金,全面負責企業的經營,

利潤平分。合伙企業成立后,經營規模擴大,經甲同意,乙聘請丙擔任

企業副經理,實行年薪制,乙的弟弟丁想加入企業,乙同意,甲不同意,

乙仍安排丁在企業工作,后來由于乙和丙決策失誤,企業虧損10萬元,

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甲承擔全部虧損

B、甲、乙分擔虧損

C、甲、乙、丁分擔虧損

D、甲、乙、丙、丁分擔虧損

【參考答案】:B

【解析】:乙雖然不提供資金,僅提供勞務,但是合伏協議中約定甲、乙二人分享利潤,所以

甲、乙均是合伙人,丙是合伙人聘請的管理人員,不參與企業利潤的分配,而是領取年薪,所以丙不

是合伙人,根據《合伙企業法》第43條的規定,新合伙人入伙,除非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應當經全

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本題中甲反對丁入伙,所以丁雖然參與了經營,但是

未取得合伙人的資格,故而對于合伙企業的損失也沒有義務承擔,所以B為正確選項。

13、以下是離休工人陳某的各項所得,其中是免納個人所得稅的。

A、退休工資

B、利息所得

C、出租房屋收入

7

D、中獎收入

【參考答案】:A

【解析】:《個人所得稅法》第4條規定:”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7)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

14、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經出租人的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

人時,如果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應當如何賠償損失?

A、應當由第三人賠償損失

B、應當由承租人與第三人按份承擔損失

C、應當由承租人與第三人連帶賠償損失

D、應當由承租人賠償損失

【參考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224條第1款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

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

人應當賠償損失。”根據這一規定和合同相對性原理,ABC選項錯誤,本題應選D選項。

15、中國甲公司與美國乙公司于1995年10月簽訂了購買4500公噸

化肥的合同,由某航運公司的“NEWSWAY”號將該批貨物從美國的新奧爾

良港運至大連。“NEWSWAY”號在途中遇小雨,因貨艙艙蓋不嚴使部分貨

物濕損。下列關于貨物責任的選項哪個是正確的?

A、承運人應賠償貨物濕損的損失

B、承運人可依海商法的規定主張免責,但應承擔舉證責任

C、乙公司應自行承擔此項損失

D、甲公司應賠償乙公司的損失

【參考答案】:A

【解析】:本題涉及海上貨物運輸中承運人的免責事由。

8

《海商法》第51條、第52條、第53條規定承運人有如下的免責事

由:

(1)承運人的一般免責事由。在承運人責任期間,貨物發

生滅失或毀損,如屬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運人可免除責任:

①船長、船員、引航員或者承運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駕駛船舶或

管理船舶中的過失;②火災,但是由于承運人本人的過失所造

成的除外;③天災,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險或者意外事

故;④戰爭或武裝沖突;⑤政府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者

或司法扣押;⑥罷工、停工或者勞動受到限制;⑦在海上救助

或企圖救助人命或者財產;⑧托運人、貨物所有人或者他們的

代理人的行為;⑨貨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⑩貨物包裝

不良或者標志欠缺、不清;(11)經謹慎處理仍未發現的船舶潛在

缺陷;(12)非由于承運人或承運人的受雇人、代理人的過失造成

的其他原因。

承運人要想免除責任,除火災原因外,應負舉證責任。

(2)承運人對活動物滅失或者損害的特殊免責事由。我國

海商法規定因運輸活動物的固有風險造成活動物滅失或者損害

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承運人援引該項免責,應當證明:

①他業已履行托運人關于運輸活動物的特別要求。這種特別要

求應當由托運人書面提供或在有關單證上表示。②活動物受損

是由于運輸活動物的固有的特殊風險造成的。

(3)承運人對艙面貨(也稱甲板貨)的滅失或者損壞的特

殊免責事由。承運人依規定或者約定將貨物裝載在艙面的,對

由于此種裝載的特殊風險造成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不負賠償

責任。但是,承運人在艙面上裝載貨物,應當同托運人達成協

議,或者符合航運慣例,或者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9

本題中貨物濕損是由于承運人過失造成的,所以選項A是正確的。

16、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

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處理?()O

A、應當先行調解

B、作出附帶民事判決

C、依法予以追繳或責令退賠

D、告知被害人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參考答案】:C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第5條的規定,犯罪分

子非法占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

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

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據此,本題正確答案為C。

17、養雞專業戶賈某的一只雞生病,賈某害怕此雞得的是禽流感傳

染了其他雞,于是將此雞拋棄在深山。恰被上山砍柴的村民山某發現,

帶回家中精心飼養,該雞病愈并產蛋頗豐。后賈某聽說后向山某索要此

雞。則賈某:

A、無權請求返還,因為其拋棄行為使所有權消滅,山某基于先占取

得所有權;

B、無權請求返還,但有權要求適當補償;

C、有權請求返還,因為山某拾得雞占為己有,構成不當得利;

D、有權請求返還,但應補償山某喂養此雞的的費用及勞務費。

【參考答案】:A

【解析】:本題考察拋棄物的所有權歸屬。權利人可拋棄自己享有所有權的物品,對于拋棄物,

可依相應法律或習慣由拾得人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權。

18、根據《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下列哪一項辦案

期限是不能重新計算的?

10

A、補充偵查完畢后的審查起訴期限

B、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后的偵查羈押期限

C、處理當事人回避申請后的法庭審理期限

D、檢察院補充偵查完畢移送法院繼續審理的審理期限

【參考答案】:C

19、下列各項中,屬于夫妻共有財產的是哪項?

A、夫妻在婚前所有財產

B、遺囑中確定只歸妻的財產

C、夫妻雙方各自為結婚所準備的各種物品

D、結婚登記后接受各自親友贈送的結婚禮品

【參考答案】:D

【解析】:見《婚姻法》第18條及第17第(一)項。

20、根據《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

權益對外抵押、轉讓的,應當辦理什么手續?

A、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

B、向審批機關備案

C、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D、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并向審批機關備案

【參考答案】:C

【解析】:修訂前的《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24條規定:“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

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據此,應選C。

21、關于選民資格案件,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公民對選舉資格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11

B、選民資格案件由起訴人的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C、選民資格案件應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D、選民資格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參考答案】:D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64條規定:“公民不服選舉委員會對選民資格的申訴所作的處

理決定,可以在選舉日的五日以前向選區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起訴。”對選舉資格有異議的,應當先

向選舉委員會申訴,對處理決定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因此A選項錯誤。選民資格案件應

由選區所在地基層法院管轄,因此B選項錯誤,D選項正確。第161條規定:“依照本章特別程序審

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

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選民資格案件應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因此C選項錯誤。本

題答案為D?

22、責任期間內,因下列哪種原因造成貨物發生滅失或損壞的,承

運人不負賠償責任,也不負舉證責任?

A、戰爭或武裝沖突

B、火災,但是由于承運人本人的過失所造成的除外

C、罷工、停工或勞動受到限制的

D、船長、船員、引航員或者承運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駕駛船舶或者管

理船舶中的過失

【參考答案】:B

【解析】:《海商法》第51條:在責任期間貨物發生的滅失或者損壞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

成的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一)船長、船員、引航員或者承運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駕駛船舶或者管理船

舶中的過失;(二)火災,但是由于承運人本人的過失所造成的除外;(三)天災,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

域的危險或者意外事故;(四)戰爭或者武裝沖突;(五)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或者司法

扣押;(六)罷工、停工或者勞動受到限制;(七)在海上救助或者企圖救助人命或者財產;(八)托運人、

貨物所有人或者他們的代理人的行為;(九)貨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十)貨物包裝不良或者標

志欠缺、不清;(十一)經謹慎處理仍未發現的船舶潛在缺陷;(十二)非由于承運人或者承運人的受雇

人、代理人的過失造成的其他原因。承運人依照前款規定免除賠償責任的,除第(二)項規定的原因外,

應當負舉證責任。依此,B項是正確答案。

23、某市環保局(住所在該市西城區)與市水利局(住所在該市東城區)

在聯合執法過程中,對該市南城區某化工廠的永久性排污設施進行了檢

12

查,發現該廠排污口建在防洪通道上,并且對下游河水造成污染,遂聯

名作出決定:責令限期拆除排污口,罰款2000元。如果化工廠對該決定

不服,應當向哪個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O

A、西城區人民法院

B、東城區人民法院

C、南城區人民法院

D、市中級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C

【解析】根據《行政訴訟法》第19條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轄。

24、甲公司與乙公司就雙方簽訂的加工承攬合同達成仲裁協議,約

定一旦合同履行發生糾紛,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合同履行發生爭

議,甲公司將乙公司告上法庭。對此乙公司沒有向受訴法院提出異議。

開庭審理中,甲公司舉出充分證據,乙公司敗訴已成定局,于是乙公司

向法院提交了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法院審查后認為該仲裁協議無效,

此時應如何處理

A、繼續審理

B、判決該仲裁協議無效

C、如甲公司對仲裁協議效力沒有異議,則裁定駁回起訴

D、將仲裁協議的效力問題移交有關仲裁委員會審理

【參考答案】:A

【解析】:《仲裁法》第26條規定:“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未聲明有

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提交仲裁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起訴,但仲裁

協議無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開庭前未對人民法院受理該案提出異議的,視為放棄仲裁協議,人民

法院應當繼續審理。”另外,《民訴法意見》第148條亦做出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

訴時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對方當事人又應訴答辯的,視為該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解答本題需要注意區分法院因仲裁協議無效而取得管轄權、與因當事人放棄仲裁協議而取得管轄權這

兩種情況。本題考的是后一種情形。仲裁協議既由當事人訂立,當然亦可被當事人放棄。若一方當事

13

人在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協議,可推定其存在放棄仲裁協議的意思表示;而被訴當事人若未以仲裁協

議來對抗法院管轄,則構成放棄仲裁協議的法定默示。既然雙方當事人皆存在放棄仲裁協議的意思表

示,法院也就相應地取得了案件管轄權。

25、對于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案件,人民法院經審查

認為該案不屬于本院管轄的,如何處理?O。

A、應當裁定不予受理

B、應當決定退回人民檢察院

C、應當直接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D、可以直接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參考答案】:B

【解析】《高法解釋》第117條規定了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庭前審查后

的處理,其中對于不屬于本院管轄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應當決定退回人民檢察院。據此,本題正確

答案為Bo

26、甲公司于4月11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發出采購100噸鋼材的要

約,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諾信件,5月8日,

信件寄至甲,時逢其董事長曠工,5月9日,董事長知悉了該信內容,

遂于5月10日打電話告知乙收到承諾。問:該承諾何時生效?承諾期限

從何時開始計算?()

A、5月1日4月11日

B、5月8日4月11日

C、5月9日4月14日

D、5月10日4月14日

【參考答案】:B

【解析】:(1)《合同法》第26條第1款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不需要通知

的,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作出承諾的行為時生效。以信件的方式承諾,該信件到達時為生效

的時間。因此,5月8日送達是指受送人處于可接收的狀態,不等于受送達人已經看到了承諾通知。

送達到相對人的營業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達的完成,或者是送達的終點。因此,該承諾應于

5月8日生效。

14

(2)《合同法》第24條規定,要約以信件或者電報作出的,

承諾期限自信件載明的日期或者電報交發之日開始計算。信件

未載明日期的,自投寄該信件的郵戳日期開始計算。要約以電

話、傳真等快速通訊方式作出的,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

人時開始計算。因此,承諾期限應以4月11日開始。

(3)綜上所述,B項正確。

27、依照《證券法》,符合以下哪種情形時,證券交易所可以做出

暫停該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A、A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的

B、B上市公司最近二年連續虧損的

C、C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D、D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參考答案】:D

【解析】:第五十五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

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

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

15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

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

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后一'個年度內未能恢

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28、依照《證券法》,符合以下哪種情形時,證券交易所可以做出

暫停該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A、A上市公司財務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的

B、B上市公司最近二年連續虧損的

C、C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的

D、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參考答案】:D

【解析】:第五十五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

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

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16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六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

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

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

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后一'個年度內未能恢

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29、商業銀行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在我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設

立分支機構須報何種機構批準

A、商業銀行總行所在地的人民政府

B、國家財政部

C、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D、國家計劃發展委員會

【參考答案】:C

【解析】:參見《商業銀行法》第19條第1款:商業銀行根據業務需要可以在中華人民共和

國境內外設立分支機構。設立分支機構必須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準。在中華人民共和

國境內的分支機構,不按行政區劃設立。

30、根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定,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

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應如何處理?

A、各轄區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17

B、由主要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C、由各轄區人民法院協商確定管轄權

D、由各轄區人民法院的共同上級法院決定管轄權由誰行使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條第3款規定,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

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因此A選項正確,BCD選項錯誤。

31、1997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給廈門乙公司發出要約稱:

“鰻魚飼料數量180噸,單價CIF廈門980美元,總值176?4

00美元,合同訂立后三個月裝船,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付款,請電

復。”廈門乙公司還盤:“接受你方發盤,在訂立合同后請立即裝船。”

對此香港甲公司沒有回音,也一直沒有裝船。廈門乙公司認為香港甲公

司違約。在此情形下,下列選項哪個是正確的?

A、甲公司應于訂立合同后立即裝船

B、甲公司應于訂立合同后三個月裝船

C、甲公司一直未裝船是違約行為

D、該合同沒有成立

【參考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成立的知識。題中甲公司雖然向乙公司發出了要約,但

乙公司的還盤并不具備有效承諾的條件,即承諾與要約內容不一致。因乙公司提出要“訂立合同”,

這是一種反要約,不能發生承諾的效力,必須經原要約人承諾后合同才能成立。但甲公司并沒有回復,

因此,合同實際上沒有成立。

32、在一起故意傷害案的審查起訴過程中,被害人提出檢察人員吳

某接受了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周某的禮物,要求吳某回避,則下列說法正

確的是:O。

A、對吳某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吳某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審查

B、對吳某的回避由檢察長決定

18

C、對吳某的回避由檢察委員會決定

D、被害人不能以此為理由申請吳某回避

【參考答案】:B

【解析】《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

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違

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第30條第1

款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

會決定。”第2款規定:“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吳某

并非偵查人員,因此在回避作出決定前可以停止相應工作。由此可見,本題正確答案為B。

33、在所附條件不成就時,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o

A、自動解除

B、自始無效

C、繼續有效

D、不生效

【參考答案】:C

【知識點】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

【解析】:《合同法》第4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

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解除條件成就時失效,

則解除條件不成就的,繼續有效。因此,選項C應選。

34、甲潛入乙的住宅盜竊,將乙的皮箱(內有現金3萬元)扔到院

墻外,準備一會兒翻墻出去再撿。偶爾經過此處的丙發現皮箱無人看管,

遂將其拿走,據為己有。15分鐘后,甲來到院墻外,發現皮箱已無蹤影。

對于甲、丙行為的定性,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甲成立盜竊罪(既遂),丙無罪

B、甲成立盜竊罪(未遂),丙成立盜竊罪(既遂)

C、甲成立盜竊罪(既遂),丙成立侵占罪

19

D、甲成立盜竊罪(未遂),丙成立侵占罪

【參考答案】:C

35、甲隱瞞自己曾經離婚的事實,騙取乙的愛情,與乙于2004年舉

行教堂婚禮,開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后乙發現實情,遂不愿與甲共

同生活。以下說法哪些正確?

A、倘若其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乙可以訴諸法院,主張離婚

B、倘若其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乙可以訴諸法院,主張婚姻無效

C、倘若其補辦了結婚登記手續,乙可以訴諸法院,撤銷婚姻

D、倘若其沒有補辦結婚登記手續,乙可以訴諸法院,主張解除同居

關系

【參考答案】:A

【解析】:根據《婚姻法解釋(一)》第5條的規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頒行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

婚登記的,按同居關系處理。故選A。根據《婚姻法》第11條的規定,欺詐不屬于婚姻無效及可撤

銷的事由,故排除

B、Co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第n條的規定,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當事人可以訴請解除,故排除D。

36、某商廈銷售VCD機,在門口廣告牌上寫明:“凡在本商廈購買

VCD機者,返給總價款3%的回扣,介紹推銷者給付總價款1%的傭金。”

該廣告被人發現后舉報到有關部門,經調查發現該商廈給付的回扣、傭

金、賬面上均已明確記載。據此,商廈的給付回扣、傭金的行為是下列

何種性質?

A、不正當競爭行為

B、變相行賄行為

C、正當的促銷交易行為

D、降價排擠行為

20

【參考答案】:C

【解析】:參閱《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

37、王某準備長途旅行,將手提電腦交由同事李某保管,雙方簽訂

保管合同,合同約定,發生糾紛由王某住所地A區人民法院管轄。李某

在王某旅行途中以1萬元的價格將王某的手提電腦賣給張某。王某回來

后向李某住所地B區人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李某已經作出答辯。但是

在本案開庭審理前,王某變更訴訟請求,請求李某承擔違約責任。李某

欲提出管轄權異議。以下說法正確的是:

A、管轄權異議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本案中李某已經錯過提

出異議的期間

B、對于生效的管轄權異議裁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但不影

響法院對案件的審理

C、人民法院審查異議后,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將案件移送到

A區人民法院

D、人民法院審查異議后,認為異議成立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參考答案】:D

【解析】:《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

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

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這是一般規定。《合同法解釋(一)》第30

條規定:“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起訴時作出選擇后,在一審開庭以前

又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對方當事人提出管轄權異議,經審查異議成立的,人民法院

應當駁回起訴。”所以,原告在一審開庭前又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準許后,對方當事人可以提

出管轄權異議,此時管轄權異議在一審開庭前,對方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后提出。所以,A選項錯誤。

同時,異議成立的應當是駁回起訴,不同于《民事訴訟法》的一般規定,所以C選項錯誤,D選項正

確。《民事訴訟法》第140條第1款第(二)項規定:“裁定適用于下列范圍:(二)對管轄權有異

議的;對前款第(一)、(二)、(三)項裁定,可以上訴。”所以,對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當事

人的救濟途徑是上訴,而不是申請復議,因此,B選項錯誤。

38、關于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關系正確的有:O

A、國際經濟法的主體有國家、經濟組織,法人和個人,國際公法的

主體沒有個人,但包括法人。

21

B、國際經濟法的法律規范有國際公約、國際商業慣例和國內法,與

國際法相同。

C、國際經濟法和國際法一樣都具有強制性。

D、國際公法主要調整國家與國家之間關系,而國際經濟法主要調整

國際經濟關系

【參考答案】:D

【考點】國際經濟法與國際公法的關系

【解析】國際公法的主體沒有個人也沒有法人,A錯誤。國際經濟法的法律規范有國際公約、

國際商業慣例和國內法,但國際法的法律規范是國際條約、國際習慣與一般法律原則,兩者不同,B

錯誤。國際經濟法并不全具有強制性,所以C錯誤。

39、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O

A、將強制猥褻婦女罪中的“婦女”解釋為包括男性在內的人,屬于

擴大解釋

B、將故意殺人罪中的“人”解釋為“精神正常的人”,屬于應當禁

止的類推解釋

C、將偽造貨幣罪中的“偽造”解釋為包括變造貨幣,屬于法律允許

的類推解釋

D、將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中的

“情報”解釋為“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尚未公開或者依照有關規定不

應公開的事項”,屬于縮小解釋

【參考答案】:D

【解析】刑法解釋的種類.

【解析】A項中將強制猥褻婦女罪中的“婦女”解釋為包括男性在內的人,應屬于類推解釋,

故A不正確。將故意殺人罪中的“人”解釋為“精神正常的人”顯然縮小了此處人的外延,屬于縮小

解釋。B項不正確。我國現行刑法明文禁止類推解釋,另外變造貨幣是獨立罪名,無需類推解釋,C

項不正確。本題應選D。

22

40、設甲的電腦上本染有病毒,但甲不知情。乙問有無病毒是否需

要殺毒時,甲說使用多年從未感染過病毒。結果乙在使用時病毒發作,

硬盤被鎖死,整臺電腦報廢。則下列對于損失承擔的說法中正確的是:

A、由于甲交付的標的物質量符合雙方事前約定,甲不應承擔損害賠

償責任。

B、由于甲過于自信電腦上沒有病毒,主觀上有過失,基于該過失其

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C、由于甲并不知情且多年未感染過病毒,應認定主觀上沒有過失,

不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D、無論質量符不符合約定,主觀上有無過失,甲都應承擔瑕疵擔保

責任,賠償乙的損失

【參考答案】:D

【解析】:《合同法》第111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

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

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

等違約責任。

依上述法條并結合合同法的基本理論可知D項的說法是正確的。

二、多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2分,每題的備選項中,

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符合題意)。

2、下列哪些行為屬于國際貿易支付中的拒付?

A、付款人拒絕承兌

B、付款人破產

C、付款人死亡

D、付款人避而不見

【參考答案】:A,B,C,D

【解析】:本題考查國際貿易支付中拒付的知識。

23

拒付指付款人拒絕承兌和拒絕付款的行為,不僅包括付款人明確的

拒絕,還包括付款人破產、付款人避而不見、死亡等情況。這類題目的

答案比較簡潔,易于記憶,考生應好好掌握,盡量避免在這類題目上丟

分。

3、依《海牙規則》規定,下列哪些貨損承運人可以免責?

A、船舶在開航前和開航時不具有適航性引起的貨損

B、船長和船員在駕駛或管理船舶中的疏忽引起的貨損

C、未謹慎積載引起的貨損

D、包裝不當引起的貨損

【參考答案】:B,D

【解析】:《海牙規則》規定了承運人的兩項最低限度的義務,這兩項義務是強制性的,在提

單中解除或降低承運人的這兩項義務的條款均屬無效。

第一項是適航義務,公約第3條規定:承運人在開航前與開航時必

須謹慎處理,以便:(1)使船舶具有適航性;(2)適當地配備船員、設備

和船舶供應品;(3)使貨艙、冷藏艙和該船其他運載貨物的部位適宜并能

安全地收受、運送和保管貨物。

《海牙規則》并不要求船舶在任何時間都必須處于適

航狀態,僅要求在“開航前和開航時',。關于“謹慎處理”不僅包括

承運人的“謹慎處理”,還應包括其雇員或代理人的“謹慎處理”。關

于適航,《海牙規則》沒有明確的定義。

第二項是管貨的義務,指承運人應適當和謹慎地裝載、操作、積載、

運送、保管、照料和卻載所承運的貨物。承運人在上述七個階段均應做

到“適當和謹慎,“謹慎”就是要認真,“適當”則帶有技術性及業務

水平。“積載”指承運人應適當地配載貨物。對由于積載不當造成的損

失,承運人應負責。“運送”指承運人應盡速、直接、安全地將貨物運

至目的地,不得進行不合理的繞航。故本題選BD。

24

4、債權人將動產留置以后,債務人超過約定或者法定的寬展期未履

行的,留置權人應如何處理留置物O

A、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

B、可以拍賣留置財產,就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C、可以變賣留置財產,就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D、留置財產折價、變賣或者拍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參考答案】A,B,C

【解析】《物權法》第236條規定:“留置權人與債務人應當約定留置財產后的債務履行期間;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留置權人應當給債務人兩個月以上履行債務的期間,但鮮活易腐等不易

保管的動產除外。債務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財產折價,也可以應拍賣、

變賣留置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留置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1)BC項屬

于自助出賣。(2)拍賣只有最高價格,沒有市場價,故排除D項。

5、育才中學委托利達服裝廠加工500套校服,約定材料由服裝廠采

購,學校提供樣品,取貨時付款。為趕時間,利達服裝廠私自委托恒發

服裝廠加工100套。育才中學按時前來取貨,發現恒發服裝廠加工的

100套校服不符合樣品要求,遂拒絕付款。利達服裝廠則拒絕交貨。下

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育才中學可以利達服裝廠擅自外包為由解除合同

B、如育才中學不支付酬金,利達服裝廠可拒絕交付校服

C、如育才中學不支付酬金,利達服裝廠可對樣品行使留置權

D、育才中學有權要求恒發服裝廠承擔違約責任

【參考答案】A,B,C

6、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中,債權人可

以組成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破產的處理和方案或者和解協議。債權人

會議決定事項的具體要求有哪些?

25

A、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方案,應由出席會議

的有表決權的債權人的過半數通過

B、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處理和分配方案,表決同意通過

的半數的債權人所代表的債權額必須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2/3以上

C、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議,必須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2/3

以上

D、債權人會議通過和解協議,必須占債權總額的半數以上

【參考答案】:B,C

【解析】:《企業破產法》第16條

7、在一般訴訟程序中可以適用,在特別程序中不能適用的制度有:

OO

A、合議制

B、上訴制度

C、反訴制度

D、調解制度

【參考答案】B,C,D

【解析】BCDo這是由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的非訟性決定的。

8、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的撤銷裁決的申請后,經審查,發出了仲裁

庭重新仲裁的通知。對此,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O

A、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撤銷程序

B、重新仲裁不需要另行組成仲裁庭

C、仲裁庭可以拒絕重新仲裁

D、仲裁庭必須采納法院重新仲裁的通知

【參考答案】A,B,C

26

【解析】《仲裁法》第6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當事人的撤銷裁決的申請后,認為可以由仲

裁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銷程序。仲裁庭拒絕重新仲裁的,

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撤銷程序。所以A、C是正確的,D是錯誤的。《仲裁法》并未規定重新仲裁

要另組仲裁庭,所以答案B是正確的。

9、執行法院對下列哪些財產不得采取執行措施?

A、被執行人未發表的著作

B、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C、金融機構交存在中國人民銀行的存款準備金和備付金

D、金融機構的營業場所

【參考答案】A,B,C,D

【考點】不得采取執行措施的財產

【解析】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以下

簡稱《查封、扣押、凍結財產規定》)第5條規定,人民法院對被執行人下列的財產不得查封、扣押、

凍結:(1)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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