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解讀

《WB/T 1139-2024 國家物流樞紐統計分類》是一項針對國家物流樞紐進行系統化、標準化統計分類的技術標準。該標準旨在通過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分類體系,促進物流行業的健康發展和管理效率的提升。根據此標準,國家物流樞紐按照其功能定位和服務范圍被劃分為不同的類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幾類:

  • 綜合型物流樞紐:這類物流樞紐不僅具備強大的貨物集散能力,還能夠提供多種增值服務,如倉儲、配送、信息處理等,是區域乃至全國物流網絡中的重要節點。
  • 專業型物流樞紐:專注于特定行業或商品類型的物流服務,例如農產品、醫藥品、危險化學品等,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針對性。
  • 港口型物流樞紐:依托于海港或河港設施,主要服務于進出口貿易以及沿海沿江地區的物資流通。
  • 空港型物流樞紐:以機場為核心,側重于快速運輸和高價值物品的物流活動。
  • 鐵路型物流樞紐:圍繞鐵路站點建設,適合大宗貨物長距離運輸。
  • 公路型物流樞紐:位于高速公路交匯處或者城市周邊,便于短途及中長途貨物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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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行
  • 正在執行有效
  • 2024-11-04 頒布
  • 2024-12-01 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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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03.080.01

CCSA20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流行業標準

WB/T1139—2024

國家物流樞紐統計分類

ClassificationandstatisticsofNationalLogisticsHub

2024-11-04發布2024-12-01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

WB/T1139—2024

目次

前言……………………………Ⅲ

1范圍…………………………1

2規范性引用文件……………1

3術語和定義…………………1

4國家物流樞紐分類…………………………1

4.1陸港型…………………1

4.2港口型…………………1

4.3空港型…………………2

4.4生產服務型……………2

4.5商貿服務型……………2

4.6陸上邊境口岸型………………………2

5統計指標體系………………2

5.1統計指標體系的構成…………………2

5.2指標說明………………5

參考文獻………………………13

WB/T1139—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

起草。

請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內容可能涉及專利。本文件的發布機構不承擔識別專利的責任。

本文件由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提出。

本文件由全國物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269)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北京交通大學、深圳市深國鐵路物流發展有限公司、河南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物流園區專業委員會、深圳順豐泰森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山東蓋世國際物流集

團有限公司、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機場物流發展有限公司、重慶國際物流樞紐園區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成都國際鐵路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重慶果園港國際物流樞紐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長春國際陸

港發展有限公司、中物紐聯管理咨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趨勢中科物流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張曉東、賀登才、姜超峰、黃萍、楊宏燕、陳凱、王沛、宮士博、莫宗楠、房宇軒、蔣卓玲、

呂晨菲、趙啟昕、劉業全、鄔鵬華、柳健民、劉素利、張敏、蓋忠琳、張宇、萬建軍、樊無雙、龔宏川、牛賢丹、

王玥、高國慶、楊進、劉志國、梁力元、韓首侃。

WB/T1139—2024

國家物流樞紐統計分類

1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國家物流樞紐的分類與統計指標體系。

本文件適用于國家物流樞紐經濟活動的統計和監測。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內容通過文中的規范性引用而構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條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僅該日期對應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

文件。

GB/T19680物流企業分類與評估指標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國家物流樞紐NationalLogisticsHub

具備較大規模配套的專業物流基礎設施和完善的信息網絡,通過多種運輸方式便捷地連接外部交通

運輸網絡,物流功能和服務體系完善并集中實現貨物集散、存儲、分撥、轉運等多種功能,輻射較大范圍物

流網絡且納入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名單的公共物流節點。

3.2

國家物流樞紐運營主體NationalLogisticsHuboperator

由單一企業或以戰略合作、資本聯合等形式形成的企業聯盟,負責國家物流樞紐整體運作和資源配

置的組織。

4國家物流樞紐分類

4.1陸港型

陸港型國家物流樞紐具備以下特征:

a)依托鐵路、公路等陸路交通運輸大通道和場站(物流園區)建設,緊密銜接區域重點干支線運輸

線路,與港口業務聯通,具備鐵路專用線,能夠實現公鐵、鐵水聯運;

b)主要為陸港所在區域、輻射區域提供快捷高效的運輸或物流服務;

c)應提供聯通國內外的鐵路干線運輸、區域分撥及配送、多式聯運轉運等物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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