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20xx房屋建筑合同(4篇)
本文提供的是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繕裝修合同格式范本,僅供參考。
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繕裝修合同
工程名稱: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合同編號:
根據京國土房管房口767號文規定,本合同文本(甲種本)適用于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在15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并交付使用的
各類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備的修繕、養護、加固、拆改、
翻建、安裝才安傳統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繕、復建、遷建等,以及隨
同上述各項工程同時進行的裝修工程或單純進行二次或多次裝修工程,
但屬原工程保修范圍的內容及家庭居室裝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
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資金來源:
工程內容及性質: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日一覽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方式
承包范圍: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元
金額大寫:元(人民幣)
六、合同文件的組成
本合同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及作法說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就本工程簽訂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
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條款》分
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
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
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雙方約定本合同自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合同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第1條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雙方另有約定、補充、修改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
定義:
1.1合同條款: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1.2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
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
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
合同履行的代表。
1.5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
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
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
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合同
條款中約定。
1.8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
程。
1.9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
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
任的款項。
1.10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
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1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
承擔的經濟支出。
1.12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
(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3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
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4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
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5圖紙及作法說明: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
包人批準,用以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及作法說明(包括原工
程竣工圖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圖及相應文說明)。
1.16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
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7書面形式才旨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
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8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
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19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應
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
期順延的要求。
1.20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響本合
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1.21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
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
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節假日的,
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
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第2條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雙方約定組成本合同的
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本合同協議書
()中標通知書
()投標書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條款
()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圖紙及作法說明
()工程量清單
()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
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
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
解釋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條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適用的法律、標準及規范
3.1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書寫、解釋和說明(如碗需使用
其他語言文時雙方另行商定)。
3.2本合同文件適用的法律、法規;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部
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規及相關規定對本合同具有約束力。結合本工
程特點,需進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市地方法規
及有關規定:
3.3適用的標準、規范: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修繕及房屋建筑
的標準和規范適用于本工程。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商定需進一步明
示的標準和規范:
⑴國家標準、規范:
(2)行業標準、規范:
(3)地方性標準、規范:
3.4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部分有:___應由發包人在
__日內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在__日內按要求提出施
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
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所發生
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第4條圖紙及作法說明
4.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內容、時間及套數:
__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
包人承擔。
4.2發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的保密要求____因采取保密
措施所發生的費用元,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應在約定的保密期限
內履行保密義務,若違反約定并有確鑿證據證明屬承包人泄密而給發
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應承擔一切損失賠償。
4.3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及作法說明轉
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及作法說
明外,應將全部圖紙及作法說明退還給發包人。
4.4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的承擔:
4.5承包人應在施工場地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
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的一般權利和義務
第5條工程師
5.1發包人委托對本工程進行監理,監理單位委派的
監理工程師性名:職務:其職權主要內容:發包人在實
施監理前應將委托監理的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和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
承包人。
5.2在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
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
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條款第39條的約定
處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的工程師姓名:職務:
(1)本工程如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工程師的職權不得與監理工程
師交叉,其具體職權:
(2)本工程如不實行監理,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應負責本合同的全
面履行。
第6條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
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
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
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
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
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
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
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
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
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
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
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
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
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
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
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
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
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
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
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承包人,后任工程師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工程師的職權,履
行前任工程師的義務。
第7條項目經理
7.1承包人委派的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后
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
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
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
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的,
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
的,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
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項目經理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
定的前任項目經理職權,履行前任項目經理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
經理。
第8條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Q)對需要而且可以騰空的建筑物,應在開工前天將影響施
工的障礙物清理完畢。對建筑物內確屬不易騰空的設備、家具、陳設
等采取相應遮蓋保護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間施工場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圍、要求
及時間: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煤氣、熱力、通訊等設備管線
的時間、規格、地點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場地地質和各種管線資料的時間及內容:
并對資料真實性負責;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許可證及其他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
停水、停電、中斷交通等批準手續的名稱和時間:
(6)提供確定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并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
行現場交驗的時間:
(7)組織設計單位和承包人對圖紙及作法說明進行設計交底的時間:
(8)協調施工場地與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
名木和其他設備管線的保護及與毗鄰的其他單位關系,并負責支付相
應費用:
(9)協調施工場地內不同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的要求:
(10)雙方約定由發包人應完成的其他工作:
8.2屬發包人應完成8.1款的工作,發包人可將其部分工作委
托承包人辦理的內容:并承擔相應費用。
8.3發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項義務,導致工期延誤或給承包
人造成損失的,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第9條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雙方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Q)根據發包人委托,在其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允許的范圍內,完
成施工圖設計成與工程配套設計的內容和提交的時間:報經工程
師確認后使用,發包人承擔此項費用的計算:
(2)向工程師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的名稱和時間:
(3)在騰空后單獨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場地內按有關規定和要求,
設置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并負責安全保衛,
其具體要求:___
(4)對不騰空、不停止使用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設
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設備、圍攔設備,并負責安全保衛,其具體
要求:_____
(5)對本工程需夜間施工的具體要求及費用的計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施工場地的交通、施工噪
音、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管理規定,需要辦理的手續:___并以書
面形式通知發包人,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但因承包人的責任
發生的罰款應由承包人承擔;
(7)對施工場地各種管線和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
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內容要求及費用承擔:凡因承包人的責任造
成的罰款或其他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
(8)建筑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
造等工程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準,
承包人不得隨意改變作法;
(9)非建筑結構加固、改造、補強、修繕,設備及設備管線更新改
造工程,必須按照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施工,未經工程師批準,承
包人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防火墻、增加荷載、隨意改變管線走向
等造成的罰款,由承包人負擔;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成
品保護工作。成品保護期間,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承包人自
費給予修復。但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其修復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發包人對成品保護提出的特殊保護要求及費用的承擔:
(11)雙方約定對施工場地的清潔衛生要求:
(12)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項義務,造成發包人損失的,承
包人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10條進度計劃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
____工程師在收到后____天內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不確認
也不提出書面意見的,視為同意。
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發包人提
供圖紙及作法說明的時間,按單位工程提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
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
10.2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
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
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
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
出追加合同條款。
第11條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
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
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
請后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
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
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
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
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
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第12條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
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
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
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
予以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
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
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
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
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13條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作法說明和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條款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
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條款約定提供所得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
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
時;
(6)不可抗力;
(7)雙方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
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
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第14條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
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
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
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
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
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四、質量與檢驗
第15條工程質量與樣板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
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
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約定在__制作樣板及樣板間,作為質量評定驗
收的實物標準。樣板及樣板間應按發包人提供的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規
定制作,經工程師驗收合格后,由雙方共同封存,由發包人承擔制作
樣板及樣板間的費用計算:
15.3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
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第16條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圖紙及作法說明的要求以
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
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
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
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
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
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
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
款,由發包人承擔。
第17條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雙方約定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問驗收的部位:
對上述部位達到驗收條件時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
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或中間驗收的
內容,驗收的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
在驗收記錄上簽后,承包人可以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
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
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
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
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圖紙及作法說
明等的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視為工程師
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第18條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
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成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
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
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
期不予順延。
第19條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設備及
設備管線工程的范圍相一致。具體試車的內容及范圍:O
19.2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
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
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的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
簽。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
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
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及設備管線維修、拆改、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
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
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
19.5雙方責任:
Q)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
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安裝,發包人承擔
修改設計、重新維修、拆改及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的合同價款,工
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
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
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
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
期相應順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
要求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維修、拆改、安裝和
試車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在合同價款之內的外,試車費用另由發包人承擔的
計算:________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試車結束24小時后,
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
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
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五、安全施工
第20條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房屋修繕及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
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
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
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
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
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
費用。
第21條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
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
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
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
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第22條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
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
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
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第23條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
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
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經雙方約定,本合同價款采用方式確定。
Q)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風險范圍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
法:__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但約定風險范圍以外
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約定為: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關成本加酬金的構成及計算方法:
(3)可調價合同。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包括下列內容及調整方法:
⑻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的合同價款;
(b)北京市房屋修繕工程定額管理處公布的價格調整;
(07天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
時;
(d)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3雙方約定采用可調合同價款的,在雙方約定的調整因素發
生后14天內,承包人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
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
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
項調整。
第24條工程預付款
24.1雙方約定工程預付款時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
預付款金額或占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__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時間及比
例:
24.2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約定預
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
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
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第25條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__工程
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圖紙及作法說明核實計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
實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
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
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
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
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圖紙及作法說明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
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第26條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
款的方式和時間:—按本合同條款第24.1款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
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進行。
26.2本合同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合同價款、第33條工程變
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
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
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
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
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
計算應付款的同期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
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
承擔違約責任。
七、材料設備供應
第27條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經雙方商定,由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應規定在發包人
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內(附件二)作為本合同附件。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
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
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與發包人共同清點。
27.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派人參加清點后由承包人
妥善保管,發包人支付相應保管費用。因承包人原因發生丟失損壞,
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發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點,承包人不負責材料設備的保管,丟失
損壞由發包人負責。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
應根據下列情況分別承擔責任:
Q)材料設備單價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承擔所有差價;
(2)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質量等級與一覽表不符,承包
人可拒絕接收保管,由發包人運出施工場地并重新采購;
(3)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規格、型號與一覽表不符,經發包人同意,
承包人可代為調劑串換,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費用;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
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
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
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
第28條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雙方約定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并提供產品
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
知工程師清點驗收。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
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
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
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
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
料設備時,應要求由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并承擔發生
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
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
商。
第29條材料的樣品及樣本
29.1雙方約定,雙方任何一方采購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
樣品或樣本:
29.2由發包人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品種需提供指定的式樣、
色調和規格的樣品或樣本:
29.3材料樣品或樣本,經雙方認定驗收后共同封存,作為材料
供應和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不符合樣品或樣本標準的,由供貨方承
擔責任。
第30條材料試驗
30.1雙方約定對下列材料必須進行防火阻燃、毒性反應及其他
試驗(包括防水、凍溶、強度測試等):
(1)屬應作防火阻燃試驗的材科:
(2)屬應作毒性反應試驗的材料:
(3)其他應作試驗的材料及試驗內容:
30.2由承包人負責組織進行上述各類材料試驗,但不具備專業
測試條件的可委托___進行試驗,試驗費用由發包方負擔。
30.3試驗結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購的應停止采購,凡已采
購并運至施工場地的,應立即退貨或由采購方運出施工場地,由此造
成的各種費用支出,由采購方負責。由發包方或設計單位指定的材料
經測試不合格,由發包人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八、工程變更
第31條工程設計變更
31.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以
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修繕、裝修標準或
范圍時,發包人應報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
更的相應圖紙及作法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
要求,進行下列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1.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
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1.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圖紙及作法
說明、施工組織設計的變更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
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
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
化建議,致使發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間接獲得收益,所發生的費用分擔
和利益的分享應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另行約定。
31.4工程設計變更,雙方均應主動辦理變更洽商手續。承包人
應按變更洽商的要求實際履行。
第32條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
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33條確定變更價款
33.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
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
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
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
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3.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
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3.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
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
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3.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變更價款,按本合同條款第39
條的約定處理。
33.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
程價款同期支付。
33.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
合同價款。
九、工程驗收與結算
第34條竣工驗收
34.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和本市有關竣工驗
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的詳細內容、
時間和份數:
34.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
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
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4.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
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報告已被認可。
34.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
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
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4.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
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4.6雙方約定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其
驗收程序按本合同條款34.1款至34.4款辦理。
34.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
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支付方
法。
34.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承包人不得交工,
發包人也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
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第35條竣工結算
35.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
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價款
及本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5.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
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
后通知經辦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
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5.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科后28天內無正當理
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
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5.4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
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
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
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5.5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
條款第39條的約定處理。
第36條質量保修
36.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及本市關于工程質量保
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
修責任。
36.2雙方約定在工程竣工驗收前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
的具體時間及要求:________工程質量保修書(附件三)應作為本合同附
件。
十、違約責任、索賠和爭議解決方式
第37條違約責任
37.1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Q)本合同條款第24條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條款第26.4條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
款,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本合同條款第35.3款約定的因發包人不支付工程結算款,應
承擔的責任:
(4)發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順延延誤的工期。賠償承包人損失金額或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
為:________
37.2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
Q)本合同條款第14.2款約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協議書約定的時間
竣工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2)本合同條款第15.1款約定的因承包人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
量標準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3)承包人應承擔的其他違約責任:
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賠償發包人損失金額成支付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分別為:
37.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
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38條索賠
38.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
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8.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
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
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
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Q)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
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
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
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
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
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本條款(3)、(4)規定相同。
38.3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
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本合同條款38.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
包人提出索賠。
第39條爭議解決方式
39.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請有
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
方約定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Q)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9.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
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Q)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條工程分包
40.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內容:分包
施工單位為:__承包人應與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未經發包人同意,
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
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40.3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責任和義務。承包人應在分
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
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
責任。
40.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
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第41條不可抗力
41.1雙方結合本工程對于不可抗力的約定:
41.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
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
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
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災情況和損失情況,
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
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災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
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41.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
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
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因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
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⑹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41.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42條保險
42.1被修繕或裝修的建筑物、構筑物已辦理過人員或財產保險
的仍然有效,未辦理保險的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被修增或裝修建筑
物、構筑物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
支付保險費用。
42.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
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2.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
人承擔。
42.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
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
費用。
42.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
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2.6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
Q)發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辦理的保險事項及費用:
(2)承包人投保內容及相關責任:
第43條擔保
43.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相互提供下列擔保,
被擔保方與擔保方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Q)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
為:發包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的內容、方式及相關責任
為: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3)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43.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
任。
第44條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4.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發包
人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
44.2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的內容:經工
程師認可,由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
44.3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
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45條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5.1文物古建筑施工,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物管理部門
的要求,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護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門的
批準后實施,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5.2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
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
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
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
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45.3在施工中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并經文物管理部門
初步認定,施工場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并要
求仔細挖掘時,承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在接到通知
后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發生的各種
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在48小時內未予答復,視
為同意。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的書面報告,但實際確實挖掘出相應文
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所發生的各種費用仍由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
順延。
45.4施工中發現文物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
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根據歷史文獻記載或傳說并經文物管理部門初步
認定施工場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但施工中未能采
取挖掘和相應保護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遺址受損,責任者依
法承擔相應責任。
45.5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
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
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
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祠
處置。
第46條合同解除
46.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發生本合同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
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3發生本合同條款第40.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
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6.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Q)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3)雙方約定的其他原因:
46.5一方依據46.2、46.3.46.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
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
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合同條款
第39條的約定處理。
46.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
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
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
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
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
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
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6.6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
的效力。
第4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實際,經協商一
致后,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做進一步具體化約定,并修改、完善、補充
條款如下:
第48條合同終止
48.1除本合同條款第36條以外,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
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
終止。
48.2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履
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49條合同份數
49.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分別保存一份。
49.2本合同副本共份,發包人保存副本份,承包人保
存副本___份。
發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委托代理人:__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
程施工合同(版)甲種本
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繕及裝修工程施工合同(XX版)甲種本
工程名稱
發包人名稱
承包人名稱
合同編號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二。。一年八
月
I(貼印花稅票處)
根據京國土房管房[]767號文規定,本合同文本(甲種本)適
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工程造價在150萬元以上的,已驗收并交付使
用的各類房屋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備的修繕、養護、加固、拆
改、翻建、安裝;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最新文檔
- T/CAR 15-2023裝配式暖通機房通用技術要求
- 2024年度江蘇省二級注冊建筑師之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模考模擬試題(全優)
- T/CAFFCI 74-2024化妝品用原料N-乙酰神經氨酸
- 婚檢科考試題及答案
- 公益崗位面試題及答案
- 刁鉆古怪的面試題及答案
- 《自然地理學》-“巖漿巖”教學設計
- T/CADBM 56-2021建筑室內窗飾產品香格里拉簾
- 公司購買個人房產協議書
- 叉車卸貨轉讓合同范本
- 2024年年1一4季度思想匯報7篇
- 光伏發電技術項目投標書(技術標)
- 《現代庫存管理:模型、算法與Python實現》 課件全套 楊超林 第1-17章 現代庫存管理概述-某家電企業H的制造網絡庫存優化實戰
- (正式版)QBT 5998-2024 寵物尿墊(褲)
- 2023年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招聘考試真題及答案
- 補習班輔導班學員合同協議書范本
- 肝性腦病小講課
- 智慧農業的智能農機與裝備
- 網絡推廣補充協議范本
- 焊接車間工作總結
- 五年級下冊道德與法治課件第三單元《百年追夢復興中華》單元梳理部編版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