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107∕T 052-2018 公務用車管理規范_第1頁
DB5107∕T 052-2018 公務用車管理規范_第2頁
DB5107∕T 052-2018 公務用車管理規范_第3頁
DB5107∕T 052-2018 公務用車管理規范_第4頁
DB5107∕T 052-2018 公務用車管理規范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16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ICS03.080T50DB5107DB5107/T052—2018公務用車管理規范Managementspecificationoftheofficialvehicle-using2018-07-26發布綿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IDB5107/T052—2018前言 12術語和定義 13公務用車管理總體要求 13.1編制管理 13.2嚴格管理 13.3科學管理 24車輛日常管理 24.1基本要求 24.2編制 24.3使用范圍 24.4審批及登記 24.5定點封存停駛 24.6“三定點” 34.7年審 54.8拋錨及事故處理 55公務用車購置 75.1條件 75.2流程 75.3購置資金 75.4配備標準 76公務用車標識 76.1范圍 7 86.3標識類別 86.4標識規格 87信息管理平臺 8 87.2基本要求 87.3平臺構架要求 97.4平臺功能 97.5車輛調度 8司勤人員管理 DB5107/T052—20188.2教育培訓 8.3文明用語 8.4獎勵辦法 8.5罰款及扣分 8.6事故賠償 8.7違規處理 8.8直接辭退 9大型活動及重要會議車輛保障 9.1要求 9.2任務接收 9.3方案制定 9.4前期準備 9.5培訓教育 9.6責任分工 9.7總結 10租賃車輛(包車)管理 10.3簽訂協議 附錄A(規范性附錄)公務用車購置(更新)申請表 附錄B(規范性附錄)公務用車標識圖 附錄C(規范性附錄)車輛外出情況登記表 DB5107/T052—2018為規范綿陽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的管理和監督,特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按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給出的規則起草。本標準由綿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提出。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和附錄C為規范性附錄。本標準由綿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歸口。本標準起草單位:綿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綿陽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鄭文京、馬國揚、陳善華、許彬瑞、羅力、王霓、白德奎、王曉芳、夏白雪。DB5107/T052—20181公務用車管理規范本標準規定了公務用車管理規范的機動車輛的術語和定義、公務用車管理總體要求、車輛日常管理、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標識、信息管理平臺、司勤人員管理和大型活動及重要會議車輛保障。本標準適用于綿陽市、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用車(含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管理工作。2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2.1公務用車officialcars公務用車是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配備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包括機要通信用車、應急保障用車、執法執勤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以及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2.2公務用車標識officialcarlogo公務用車標識是指統一噴涂在公務用車車身的圖案及文字。2.3公務用車服務中心officialcarservicecenter公務用車服務中心是指為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公務活動、接待、集體活動用車以及應急突發事件處理、機要文件傳送等提供車輛保障的部門,簡稱公車中心。2.4司勤人員vehiclemaintenancepersonnel司勤人員是指為公務活動提供車輛保障的調度員、維保人員、駕駛員等相關人員。3公務用車管理總體要求3.1編制管理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所有車輛,一律實行編制管理。3.2嚴格管理在管理意識、管理行為、管理方式等方面,實現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管理。2DB5107/T052—20183.3科學管理充分利用互聯網、物聯網等科技手段,將公務用車全部納入信息管理平臺實施管理,實現高效便捷。4車輛日常管理4.1基本要求4.1.1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變相超編制、超標準配備公務用車。4.1.2不得以任何方式換用、借用、占用下屬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的車輛。4.1.3不得擅自接受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贈送的車輛。4.1.4不得以任何理由違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給個人使用機要通信、應急、執法執勤等公務用車。4.1.5不得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常態化使用公務用車。4.1.6不得對外出租、出借公務用車。4.1.7不得為車輛增加高檔配置或豪華內飾。4.1.8不得在車輛維修等費用中虛列名目或者夾帶其他費用。4.2編制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購置、上級下撥(含上級撥款購置)或接受國際組織、慈善機構等捐贈的各類汽車一律實行編制管理,其編制由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核定。4.3使用范圍4.3.1機要通信和應急用車4.3.1.1辦理涉及國家安全、保密、機要通信等公務。4.3.1.2參加搶險救災、處置突發事件。4.3.1.3參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的重要會議、重要活動等。4.3.1.4前往基層開展重要調研活動。4.3.1.5到市外參加重要、緊急會議及活動。4.3.1.6前往機場接站、送站。4.3.2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3.2.1用于滿足使用車輛所載專業技術設備的特殊工作任務需要。4.3.2.2一般性公務活動原則上不得使用特種專業技術用車。4.3.3調研接待用車主要用于公務調研、大型會議、重要活動、公務接待、外事活動等工作用車。4.4審批及登記4.4.1車輛使用人應通過平臺填報用車申請,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后,由車輛管理部門統一派遣。4.4.2如遇緊急情況,可經車輛管理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先派遣車輛,后補辦手續。4.4.3車輛使用情況進行臺帳管理,嚴格記錄并定期公示車輛的使用時間、用途、地點、里程、油耗、使用人、批準人等信息。4.5定點封存停駛DB5107/T052—20183公務用車應嚴格執行單位或者其他指定地點停放制度,節假日期間除履行公務外應當封存停駛。4.6“三定點”公務用車應在公務用車主管部門確定的定點企業中選擇“三定點”服務機構,實行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4.6.1保險4.6.1.1要求嚴格執行“三定點”管理辦法,在定點保險企業投保。4.6.1.2申報4.6.1.2.1車輛保險到期前20日,公車管理平臺自動發出續保提醒。4.6.1.2.2安全維護負責人應在1個工作日內,根據車輛實際情況和公車中心車輛保險相關規定,在平臺初選車輛險種,申報續保。4.6.1.2.3購買險種應包括:交強險、機動車損傷險、第三者責任險、座位險及不計免賠,其他險種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選擇。4.6.1.2.4投保標準:第三者責任險額度不低于50萬元/車,座位險不低于5萬元/座。4.6.1.3比價4.6.1.3.1定點保險企業根據續保需求,通過平臺報價。4.6.1.3.2安全維護負責人按照低價優先的原則,在平臺初步確認續保企業。4.6.1.4審批公車中心負責人、局領導逐級審批。4.6.1.5實施4.6.1.5.1根據審批意見,安全維護負責人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續保,同時領取保險正副本等相關資料并妥善保管。4.6.1.5.2安全維護負責人在平臺錄入續保信息。4.6.2加油4.6.2.1要求4.6.2.1.1調度保障負責人統一管理加油卡,禁止公卡私用。4.6.2.1.2調度保障負責人根據車輛狀況,核定車輛耗油量,并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單車油耗應每月分析,出現異常油耗應及時核查,按規定處理。4.6.2.1.3駕駛員應在指定加油站加油(異地加油除外),加油后應及時將油卡和加油小票一并交還調度保障負責人。調度保障負責人負責做好相關記錄,并根據加油小票不定時抽查加油情況。4.6.2.1.4異地加油應履行報批手續,駕駛員經電話請示調度保障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加油。調度保障負責人應在平臺備注異地加油情況,駕駛員憑平臺信息和加油發票報銷。加油前未報批的,不予報銷相4.6.2.2領卡DB5107/T052—20184車輛需加油時,由駕駛員向調度保障負責人提出申請,領取加油卡。4.6.2.3實施4.6.2.3.1駕駛員前往定點加油站加油(車輛需異地加油時,須報調度保障部同意),并拍照記錄車輛里程數。4.6.2.3.2加油后,駕駛員應及時將加油小票、加油卡交還調度保障負責人,并報告車輛里程數。4.6.2.3.3調度保障負責人在平臺做好車輛里程數和加油信息記錄,以備抽查和數據核實統計。4.6.2.4油耗分析4.6.2.4.1根據平臺加油、行駛里程記錄,分析車輛油耗,超出車輛百公里油耗控制標準后自動報警,安全維護負責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查明原因,如有違規情況,按公車中心規章制度對當事人進行處理。4.6.2.4.2夏季每百公里油耗控制標準(上限):中巴車22升、6缸越野車20升、4缸越野車18升、1.8及以上排量轎車14升、1.8以下排量轎車12升。4.6.2.4.3其他季節每百公里油耗控制標準(上限):中巴車20升、6缸越野車18升、4缸越野車16升、1.8及以上排量轎車12升、1.8以下排量轎車10升。4.6.3維修保養4.6.3.1要求4.6.3.1.1駕駛員在出車前、出車空閑時段、車輛回場后應及時對車輛進行檢查、保養,內容包括:清潔衛生,安全構件、各零部件緊固度,輪胎氣壓,潤滑油、冷卻液等。車輛每行駛5000公里進行一次一級保養,以清洗、檢查、潤滑、緊固為主,按車輛保養手冊執行,保持車況良好;車輛每行駛20000公里進行一次二級保養,除執行一級保養作業內容外,重點檢查發動機和底盤各部件情況,消除車輛運行中發現的故障和隱患,駕駛員應將車輛運行中的不良情況詳盡提供給維保方。4.6.3.1.2安全維護負責人應全程監督車輛維修和保養過程,對重要環節應現場拍照記錄,維保結束后應認真組織驗收,并將相關資料建檔備查。4.6.3.1.3對無回收價值舊件,應拍照存入車輛維修檔案;有回收價值舊件,安全維護負責人應回收入庫或委托修理企業登記保管。4.6.3.1.4嚴格控制車輛維保費用,實行單車核算。未經審核私自維保車輛,不予報銷;車輛所更換零部件與技術檔案不符,不予報銷并追究相關責任。4.6.3.1.5因駕駛員責任心不強、維護不力、操作不當造成主要零部件非正常損壞,由駕駛員承擔相關維修費用,并追究相關責任。4.6.3.1.6出車途中出現故障,須在外進行車輛維修的,應報告安全維護負責人批準,數額較大的按維保審批權限報批。原則上所更換的零部件要隨車帶回,維修情況應有用車人簽字證明。4.6.3.2申報4.6.3.2.1公車管理平臺根據車輛里程數,自動提醒需要保養車輛。4.6.3.2.2駕駛員根據車輛運行過程中出現的異常狀況需要維修車輛。4.6.3.2.3駕駛員通過平臺向安全維護負責人申報車輛維修或保養項目。4.6.3.3查驗4.6.3.3.1平臺提醒的常規保養項目,根據系統記錄和車輛實際維保情況確需保養的,由安全負責人向公車中心主管申報,按程序報批。DB5107/T052—201854.6.3.3.2安全維護負責人應在2個工作日內,根據駕駛員申報情況,將車輛送定點維修企業進行檢查,由維修企業提出維修項目和價格預估建議。4.6.3.4比價4.6.3.4.1定點維修企業根據維保需求,通過平臺報價。4.6.3.4.2安全維護負責人按照優質低價原則,在平臺初選維保企業。4.6.3.5核實4.6.3.5.1安全維護負責人對預估的維修項目和價格進行初審,確需維修的,將維保項目和價格錄入平臺(需拍照的應上傳照片)。4.6.3.5.2價格低于1000元的,不進行比價,由公車中心提出維修建議,按程序報批。4.6.3.5.3價格高于1000元的,安全維護負責人通過平臺通知定點維修企業進行比價。4.6.3.5.4上述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4.6.3.6審批公車中心負責人、局領導通過平臺逐級審批。4.6.3.7實施4.6.3.7.1安全維護負責人根據審批意見,組織定點企業維保。4.6.3.7.2車輛維保時,安全維護負責人應現場檢查維保過程和換件情況并拍照存檔。4.6.3.7.3維保完畢后,安全維護負責人應認真檢查和試車,查驗合格后在平臺詳細記錄維保信息并確認,相關紙質資料同時存檔。4.7年審4.7.1要求年審到期前15日,平臺自動發出車輛年審到期提醒,安全維護負責人及時督促車輛指定維護人啟動4.7.2實施4.7.2.1車輛指定維護人在安全維護負責人領取車輛保單等年審相關資料,在5個工作日內前往專業機構完成車輛年審。4.7.2.2車輛年審后,車輛指定維護人將年審資料交安全維護負責人。4.7.2.3安全維護負責人歸檔相關資料,并在平臺錄入車輛年審信息。4.8拋錨及事故處理4.8.1要求4.8.1.1發生車輛拋錨或道路交通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向公車中心主管報告,公車中心核實有關情況后報公車中心主任。輕微以上事故逐級上報。4.8.1.2公車中心根據拋錨情況和乘客意見,安排車輛就近維修或聯系救援車輛送定點企業維修,并按乘客意見派遣替換車輛。4.8.1.3交通事故發生后,應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警,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工作,不得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甚至交通逃逸。DB5107/T052—201864.8.1.4飲酒、公車私用等原因導致交通事故,由駕駛員本人承擔全部事故責任。4.8.2拋錨處理4.8.2.1安全處置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將車輛推移至安全地帶,開啟危險警示燈,妥善安頓乘客,并在車后50-150米放置警示標志。4.8.2.2報告情況4.8.2.2.1安撫乘客情緒,做好解釋工作,并就是否派遣替換車輛征求乘客意見。4.8.2.2.2將故障原因、車輛拋錨地點、乘客信息及乘客意見等情況立即報告公車中心。4.8.2.3車輛維修拋錨點距公車中心30公里內,由公車中心聯系并安排救援車輛,故障車輛送定點維修企業維修;超出30公里,經安全維護負責人批準后,駕駛員可就近聯系維修廠家進行維修,所更換的零部件應隨車帶4.8.2.4完善手續車輛回場后,駕駛員將維修清單、發票、更換零部件等相關信息和照片報安全維護負責人,由安全維護負責人錄入平臺,做好記錄。4.8.3事故處理4.8.3.1安全處置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停車,妥善安頓乘客,確保人身安全情況下,檢查人員及車輛情況,開啟危險警示燈,并在車后50-150米放置警示標志。4.8.3.2傷員救治檢查有無傷員,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并積極協助搶救傷員。4.8.3.3及時報案4.8.3.3.1立即報案,并聯系保險公司。4.8.3.3.2交警到達現場后,聽從交警指揮并主動如實反映情況,積極配合交警進行現場勘察。4.8.3.3.3事故車輛可以移動的,征得交警同意后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位置。4.8.3.3.4配合保險公司人員做好勘察記錄、損失認定等事宜。4.8.3.4記錄情況拍照留證,記錄交通事故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姓名、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碰撞部位等信息。4.8.3.5情況上報向公車中心報告事故原因、人員傷亡、車輛損失等情況。4.8.3.6后續處理DB5107/T052—201874.8.3.6.1輕微事故由駕駛員配合交警現場處置;輕微以上事故由公車中心協助駕駛員處理事故責任認定、保險理賠等相關事宜。4.8.3.6.2因駕駛員責任引起的輕微事故,由公車中心處理;輕微以上事故逐級上報,按規定處理。5公務用車購置5.1條件公務用車正常使用年限超過8年、或經檢測機構檢測認證(需出具書面檢測報告)不能繼續使用,且符合現行有關政策的,車屬單位可向主管部門提出車輛購置(更新)申請(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有行業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5.2流程5.2.1購車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見附錄A)。5.2.2購車單位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后,向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5.2.3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定期審核匯總,征求同級財政部門意見后,報市政府審定。縣市區(園區)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將同級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簽署的購置(更新)車輛申請文件報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審核匯總。5.2.4根據市政府審批意見,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負責下達公務用車更新購置批復文件,明確價格、排氣量等主要信息。5.2.5購車單位依據批復自行辦理車輛購置、上戶等工作,并做好固定資產登記、財務賬目處理。5.2.6公安車輛管理部門依據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出具的更新購置公務用車批文,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沒有批文的,不得辦理車輛注冊登記手續。5.3購置資金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只能使用財政性資金或單位自有資金購置公務用車。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向企業及下屬單位攤派公務用車購車款。嚴禁使用貸(借)款、救災款、扶貧款、捐款(捐款人指定的除外)、其他專項資金等購置公務用車。5.4配備標準5.4.1機要通信用車配備價格12萬元以內、排氣量1.6升(含,下同)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5.4.2應急保障用車和其他按照規定配備的公務用車配備價格18萬元以內、排氣量1.8升(含,下同)以下的轎車或者其他小型客車。確因情況特殊,可以適當配備價格25萬元以內、排氣量3.0升(含)以下的其他小型客車、中型客車或者價格45萬元以內的大型客車。5.4.3公務用車配備新能源轎車的,價格不得超過18萬元。5.4.4確因工作需要超出規定標準配備公務用車的,須報省級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批準。5.4.5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確因工作需要,按照程序報批后,可以適當配備國產越野車。越野車不得作為領導干部固定用車。5.4.6特種專業技術用車是指長期固定搭載專業技術設備、用于執行特殊工作任務的車輛。6公務用車標識6.1范圍DB5107/T052—20188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等有保密要求的車輛外,公務用車一律實行標識化管理。6.2責任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分別負責本地區一般公務用車和執勤執法車輛標識化管理工作。6.3標識類別6.3.1機要通信(非涉密)、應急保障、調研、離退休干部管理機構服務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車輛,統一噴涂帶有監督電話“12388”的公務用車標識。6.3.2有行業統一標識的行政執法用車和非執法執勤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車輛,按規定噴涂帶有監督電話的行業標識;無行業統一標識的應噴涂帶有監督電話的公務用車標識。6.3.3執法執勤用車按相關規定,噴涂統一、規范的標識圖案。6.4標識規格公務用車新標識應采用水溶性漆噴涂,9座以下(含9座)公務用車噴涂尺寸為400×200mm小標識;9座以上公務用車噴涂尺寸為450×225mm大標識(樣式詳見附錄B)。7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公務用車主管部門便捷派車,高效用車,透明管車,有效監管。7.2基本要求7.2.1管理主體公務用車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公務用車信息管理平臺的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7.2.2統籌管理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和其他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公務用車信息統一納入公車管理平臺,市、縣兩級信息互聯互通,公車管理實現“全市一張網”,最終實現與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平臺聯7.2.3全程監控公務用車統一加裝北斗衛星定位系統,實現用車信息全程在線記錄,實時掌握公務用車事由、軌跡、里程等信息,準確記錄車輛維修、年檢、違章、費用支出等詳細內容,通過定期統計車輛使用次數、運行費用,實現對公車運行的全過程監控。7.2.4資源共享平臺信息在公車主管單位、紀檢監察、財政、審計等部門與車輛使用單位之間實現資源共享、互聯互通。利用平臺車輛信息,嚴查公車私用等違紀違規問題;科學分析車輛運行數據、合理核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有效配置公車資源。7.2.5強化安全強化信息保密性、數據安全性,將權限管理認證納入管理平臺,實現平臺信息安全可靠。DB5107/T052—201897.2.6預留接口信息管理平臺向垂管單位開放接口,預留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車輛管理接口。7.3平臺構架要求7.3.1數據中心7.3.1.1兩臺以上高性能服務器,高性能路由器、高性能防火墻、負載均衡設備、入侵檢測防御軟件、中心交換設備和上網行為管理軟件等設備。7.3.1.2提供100M及以上帶寬的運營商專線。7.3.1.3具備7×24小時連續穩定運行能力。7.3.2平臺軟件7.3.2.1具備分級分單位權限授予功能。7.3.2.2具備車輛信息錄入、查詢、定位、運行告警、調度管理等動態信息管理功能。7.3.2.3提供外部接口,可與其他外部業務系統進行定制數據交換。7.3.3手機APP根據不同用戶權限,提供用車申請、用車審批、任務下達與執行、還車及評價、車輛維修保險加油記錄、車輛位置查看、軌跡回放、車輛報警、消息通知等功能。7.3.4車載終端7.3.4.1車輛應搭載北斗定位和數據傳輸處理集成終端,具備數據處理能力。7.3.4.2具備實時測定車輛位置、速度、運行情況信息功能,并具有數據接入和上傳功能。7.3.5北斗地基增強網具備高精度定位車載終端能力。7.4平臺功能7.4.1數據管理具備車輛編制、車輛基礎信息檔案、駕駛員檔案、車輛報廢等管理功能。7.4.2調度管理具備用車申請、審核、審批、派車調度、還車、評價等管理功能。7.4.3實時監控具備車輛位置、歷史軌跡、行駛狀態實時查看,車輛超速、出省、超出指定電子圍欄實時報警等功7.4.4分析報表7.4.4.1具備針對里程數、油耗、司機出勤次數、車輛出車次數、單位用車次數、維修記錄、加油記錄、費用統計等數據統計分析功能。7.4.4.2具備針對車輛、單位、人員等不同情況進行日、周、月、年度統計分析功能。DB5107/T052—20187.5車輛調度用車單位申請人通過平臺填報用車申請,經單位負責人審批后,向公車中心提出用車申請。7.5.2審核調度員根據用車單位需求,選擇合適車輛和駕駛員,報公車中心負責人審批。7.5.3審批公車中心負責人通過平臺批準派車申請,審批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7.5.4派車7.5.4.1調度員向用車單位申請人發送派車信息(包含車牌號、車型、駕駛員姓名、聯系方式等)。7.5.4.2調度員向駕駛員發送出車信息(包含用車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行程、出發地點等)。7.5.4.3駕駛員根據出車信息,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待命。7.5.5還車用車結束后,駕駛員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及時將車鑰匙歸還公車中心,并在平臺客戶端確認還車。7.5.6評價用車結束后,用車人通過電腦或手機APP對駕駛員服務情況進行滿意度評價,為公車中心對駕駛員考核提供參考。8司勤人員管理8.1崗位要求8.1.1公車中心負責人8.1.1.1負責公車保障點(下稱保障點)集中管理車輛日常管理,做好車輛調度、維護保養、年檢年審和各項費用審核,確保車輛安全正常運行。8.1.1.2負責保障點駕駛員日常管理。8.1.1.3負責監督指導綜合部、調度保障部、安全維護部工作。8.1.1.4負責協助完成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用車保障。8.1.2調度保障負責人8.1.2.1負責公車管理平臺用車申請初審。8.1.2.2負責安排駕駛員、車輛及行車路線,執行日常調度。8.1.2.3負責用車單位和駕駛員間的溝通協調,確保車輛、駕駛員正常出行,收集用車單位滿意度情8.1.2.4負責錄入、統計、核算車輛租賃、加油和里程相關信息。8.1.2.5負責外出加油費用、駕駛員出差情況的初審。DB5107/T052—20188.1.3安全維護負責人8.1.3.1負責執行車輛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8.1.3.2負責制訂維保計劃,進行車輛維保初檢,督促定點企業按規定進行維保、執行優惠協議,確認維保結果。8.1.3.3負責初審維保費用,建立維保統計臺賬。8.1.3.4負責交通與安全事故的處理和索賠,辦理其他與車輛安全相關的工作。8.1.3.5負責車輛行駛證、通行證和其他相關證件辦理。8.1.3.6負責監督檢查車容車貌情況。8.1.4駕駛員8.1.4.1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做到安全、文明行車。8.1.4.2愛崗敬業,熱情服務,遵守單位車輛管理規定,嚴格遵守保密紀律。8.1.4.3愛護車輛,做好車輛例行檢查,加強車輛維護保養,發現故障或隱患及時申報修理,確保正8.1.4.4出車前認真填寫《車輛外出情況登記表》(見附錄C),仔細檢查車輛狀況,做好車輛衛生;車輛使用后停放在規定地點,鎖好門窗,及時辦理交接手續。8.1.4.5駕駛員在收到出車任務后,應提前15鐘到達指定地點待命。出車過程中,車輛停靠時間超過2分鐘,應熄火等待。8.1.4.6遵守廉潔自律規定,嚴禁損公肥私,嚴禁公車私用,嚴禁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8.1.4.7保持個人儀表端莊、整潔、身上無異味,大型活動應著正裝;嚴禁在車內吸煙。8.1.4.8遵守財務管理制度,按要求填寫申報單,按程序審批。8.2教育培訓公務中心應加強對司勤人員道路法規、文明禮儀、安全行駛等知識教育,每周一上午應召開例8.3文明用語8.3.1日常用語:您好、謝謝、再見。8.3.2車輛啟動前用語:我們馬上出發,請XXX系好安全帶。8.4獎勵辦法對安全行車無事故、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的公車中心工作人員,發放安全績效獎;對每月出全勤、按時出車的公車中心工作人員,發放全勤績效獎。8.5罰款及扣分違反交通法規,由駕駛人員承擔相應責任,自行處理相應罰款及扣分。8.6事故賠償8.6.1因個人原因導致安全事故和車輛損壞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當事人承擔保險公司不予賠償費用的30%。因防盜措施不到位造成車內或辦公物品失竊,責任人照價賠償。8.6.2因公車私用、酒后開車或擅自將車輛交由他人駕駛發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8.7違規處理DB5107/T052—20188.7.1在工作過程中有下列行為的,查證屬實后,除賠償損失或沒收違規所得外,按違規所得金額1倍扣發工資及獎金,并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誡勉談話、通報批評、辭退等處理。8.7.2冒用本單位車輛名義替其他單位或社會車輛加油。8.7.3與加油員串通牟利。8.7.4倒賣燃油和維修廢件。8.7.5對油耗嚴重超標不能作出合理解釋或無正當理由。8.7.6在車輛維修、報批等事項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套取維修資金。8.7.7發生吃、拿、卡、要等行為,造成不良影響并經查證屬實。8.8直接辭退8.8.1因工作人員不慎,發生嚴重交通事故、車輛嚴重損傷或車輛丟失。8.8.2作風散漫,紀律松懈,年度內累計無故遲到在10次及以上或累計曠工3個工作日及以上。8.8.3因打架、酗酒鬧事等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參與賭博、迷信、色情等活動,被有關部門處罰。8.8.4受行政拘留及以上處罰。8.8.5煽動群眾上訪、參加社會非法組織或非法活動。8.8.6在公共場合或網絡散布有損黨和政府及單位形象的言論,或在業務工作中做出有損國家和單位榮譽、尊嚴的行為,造成不良影響。9大型活動及重要會議車輛保障9.1要求9.1.1根據黨委、政府工作安排,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可抽調同級和下級部門公務用車及駕駛員,租賃社會車輛,用于完成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車輛保障工作。9.1.2保障人員應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公車中心和活動、會議主辦單位(以下簡稱主辦單位)工9.1.3保障人員有不遵守工作紀律的行為,主辦單位應及時通知公車中心,公車中心根據情節輕重,采取誡勉談話、通報批評、替換人員等方式進行處理。9.1.4保障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故障,駕駛員應立即報告公車中心和主辦單位,公車中心應積極與主辦單位溝通,盡快處置,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降低不良影響。9.2任務接收公車中心與主辦單位聯系,核實活動主辦單位、活動起止時間、活動規模、參會人員級別、保障范圍和經費來源等信息。9.3方案制定9.3.1公車中心積極與主辦單位和接待單位溝通,確定車輛保障方案。方案包括:車輛類型、各類型車輛數量、車輛待命地點、車輛到位時間、主辦單位和接待單位駐點負責人信息、活動行程。9.3.2明確隨車紙巾、水、雨傘、車輛編號等相關物品需求情況及負責單位,落實車輛保障人員食宿9.3.3編制車輛保障費用預算,與車輛保障方案一同報活動牽頭領導審定。9.4前期準備DB5107/T052—20189.4.1公車中心聯系定點租賃(包車)企業預定車輛或發文抽調本級或下級車輛。9.4.2安排總調度、各點調度員,收集車牌號及對應駕駛員信息。9.4.3根據總體安排,聯系廣告公司制作車輛編號,準備紙巾、水和雨傘等隨車物品。9.4.4制作工作信息表(含車輛待命地點、用車時間、車牌號、車輛編號、駕駛員及電話號碼、調度員及電話號碼,主辦單位和接待單位駐點負責人信息)。9.5培訓教育活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