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_第1頁
某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_第2頁
某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_第3頁
某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_第4頁
某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4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某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與依據為進一步推動本市創業創新工作,加大對創業的支持力度,規范創業擔保貸款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定義與范圍本辦法所稱創業擔保貸款,是指通過政府設立擔保基金,委托擔保機構提供擔保,由經辦金融機構發放,用于支持個人創業或小微企業擴大就業的貸款。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創業擔保貸款的申請、審核、發放、回收及相關管理活動。第三條基本原則創業擔保貸款管理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專款專用、防范風險的原則。第二章職責分工第四條政府部門職責(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宣傳、解釋和組織實施;對申請人的創業項目及創業主體資格進行審核;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創業擔保貸款工作。(二)財政部門負責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的籌集、管理和監督;按規定安排貼息資金,并對貼息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三)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指導和督促經辦金融機構做好創業擔保貸款的發放和回收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推進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發展。第五條擔保機構職責受委托的擔保機構負責對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進行擔保審核,出具擔保意見;承擔代償責任;協助經辦金融機構做好貸款回收工作。第六條經辦金融機構職責經辦金融機構負責創業擔保貸款的受理、調查、審查、審批和發放;負責貸款的日常管理和回收;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申請貼息資金。第三章貸款對象與條件第七條個人貸款對象及條件(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有固定住所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二)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申請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三)有具體的創業項目,具有合法、穩定的經營場所,從事合法經營活動,有一定的自有資金,具備還款能力。第八條小微企業貸款對象及條件(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登記注冊,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二)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第四章貸款額度、期限與利率第九條貸款額度(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合伙創業或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最高不超過符合條件個人貸款總額度的10%。(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根據企業實際招用符合條件的人數合理確定,最高不超過300萬元。第十條貸款期限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第十一條貸款利率(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部分,由財政給予貼息。(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基礎利率的50%給予貼息。第五章申請與審核第十二條申請材料(一)個人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應提交以下材料:1.《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2.有效身份證件;3.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4.營業執照副本或有關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5.創業項目計劃書;6.擔保機構和經辦金融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應提交以下材料:1.《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2.營業執照副本;3.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的勞動合同;4.企業工資支付憑證;5.企業社會保險費繳納憑證;6.擔保機構和經辦金融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三條申請流程(一)個人申請人向創業項目所在地的社區(村)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提出申請,填寫《創業擔保貸款申請審批表》,并提交相關申請材料。(二)社區(村)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站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報街道(鄉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三)街道(鄉鎮)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事務所對上報材料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報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四)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申請人的創業項目及創業主體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將申請人名單及相關材料送擔保機構和經辦金融機構。(五)小微企業申請人直接向注冊地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送擔保機構和經辦金融機構。第十四條擔保審核擔保機構收到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后,對申請人的擔保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包括申請人的信用狀況、經營狀況、還款能力等。審核合格的,出具擔保意見。第十五條貸款審批經辦金融機構收到擔保機構出具的擔保意見及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后,按照貸款審批程序進行審批。對審批通過的,與申請人簽訂借款合同,并發放貸款。第六章貸款發放與貼息第十六條貸款發放經辦金融機構應在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后的5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貸款資金應直接劃轉至借款人在經辦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不得由他人代轉。第十七條貼息申請與審核(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由借款人向經辦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經辦金融機構應在每季度末將上季度已發放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情況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貼息由經辦金融機構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申請。財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貼息申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財政部門按照規定及時撥付貼息資金。第十八條貼息標準與方式(一)貼息標準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執行。(二)貼息方式為按季貼息。財政部門將貼息資金撥付給經辦金融機構,由經辦金融機構直接扣收借款人應承擔的利息部分,將貼息資金支付給借款人。第七章貸款回收與管理第十九條還款方式借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方式和還款期限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還款方式可采取等額本息還款法、等額本金還款法等。第二十條貸款回收(一)經辦金融機構應建立貸款回收臺賬,加強對貸款回收情況的跟蹤管理。對逾期貸款,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催收。(二)借款人不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擔保機構應按照擔保合同約定履行代償責任。擔保機構代償后,有權向借款人追償。(三)對惡意拖欠貸款本息的借款人,經辦金融機構應將其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征信系統,并依法采取其他追償措施。第二十一條貸后管理(一)經辦金融機構應定期對借款人的經營狀況和還款能力進行跟蹤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應定期對創業擔保貸款的發放、回收及貼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貸款資金安全和政策落實到位。第八章擔保基金管理第二十二條基金籌集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由市、區(縣)財政部門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籌集。擔保基金應專戶存儲,專款專用。第二十三條基金管理(一)擔保基金的管理由財政部門委托專業機構負責。專業機構應建立健全擔保基金管理制度,確保基金安全。(二)擔保機構應按照規定的比例繳存擔保保證金,存入擔保基金專戶。擔保保證金用于擔保機構代償后的資金補充。第二十四條基金代償與追償(一)借款人不能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擔保機構履行代償責任后,應及時向借款人追償。追償所得資金應全額存入擔保基金專戶。(二)擔保基金出現代償損失的,由市、區(縣)財政部門按照規定的比例分擔。財政部門應及時補充擔保基金,確保擔保基金規模穩定。第九章風險補償與獎勵第二十五條風險補償建立創業擔保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經辦金融機構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出現的損失,由財政部門按照一定比例給予風險補償。具體補償比例和辦法另行制定。第二十六條獎勵措施對在創業擔保貸款工作中表現突出的擔保機構、經辦金融機構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由市政府給予表彰和獎勵。第十章監督檢查與法律責任第二十七條監督檢查(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應加強對創業擔保貸款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對貸款發放、回收、貼息及擔保基金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二)經辦金融機構、擔保機構應配合相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工作,如實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第二十八條法律責任(一)借款人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創業擔保貸款的,由經辦金融機構依法收回貸款本息,并按照有關規定將其不良信用記錄納入征信系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二)擔保機構違反本辦法規定,未履行擔保責任或擅自變更擔保事項的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