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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別四十五、研究和試驗發展98、專業實驗室、研發(試驗)基地-其他(不產生實驗廢氣、廢水、危險廢物的除□改建□擴建□技術改造□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備案)部門63況無(1)規劃名稱:《南京市棲霞區高新區(直管區)產業發展規(1)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南京棲霞高新區(直管區)產—2—(3)審查文件名稱及文號:《關于南京棲霞高新區(直管區)產業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查意見》(寧棲環辦[2021]10根據《南京市棲霞區總體規劃》(2010-2030年)分析,為發揮棲霞區資源優勢,大力推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培育壯大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先進制造業,大力發展科技創新、現代物流、旅游等現代服務業,加快發展現代都市型農業,本項目為中藥研發項目,屬于研究和試驗發展項目,不屬于禁止或限制類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因此符合《南京市棲霞區總體規劃》(2010-根據《南京市仙林副城總體規劃》(2010-2030)分析,為發揮仙林副城科技資源優勢,大力推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培育壯大電子信息、裝備制造、生物醫藥等先進制造業,大力發展商業金融、商務辦公、文化會展、旅游等現代服務業,形成南京重要的新興產業增長極。打造南大科學園、紫東國際創意園、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金港科技孵化基地等科技服務平臺,積極發展軟件研發產業,該項目為中藥研發項目,屬于研究和試驗發展,不屬于禁止或限制類項目,屬于允許類項目,因此符合《南京市仙林副城總體規南京棲霞高新區(直管區)規劃面積為1.82km2,深入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指引下,以“科技支撐,創新驅動,技術引領,優化發展”為思路,色產業體系,形成人工智能、生物技術和新醫藥、信息科技、文化創意、節能環保服務五大主導產業,搭建產學研一體化的新型創新創業體系,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加快創新要素聚集,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和諧發展,實現棲霞高新區的戰略性跨越,最終將棲霞高新區建設成為以智力型為主導的智慧科創園區。本項目為中藥研發項目,屬于研究和試驗發展,符合相關區域產業本項目位于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E5棟。本項目與《南京棲霞高新區(直管區)產業發展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意見相符性見類別批復要求相符性分析產業定位構建“1個核心產業+1個優勢主導產業+3個科技及創意相關產業”特色產業體系,形成人工智能、生物技術和新醫藥、信息科技、文化創意、節能環保服務五大主導產業。本輪規劃主導產業為以科技研發為主,配置少量的組裝、分包裝等生產環節,禁止化學原料藥和醫藥中間體的中試放大及規模化生產﹐禁止引入含表面涂裝、電鍍的生產工序。本項目為M7340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不屬于禁止類產業,符合產業定位。加強規劃引導,嚴格入區項目環境準入執行國家產業政策、規劃產業定位、最新環保準入條件以及《報告書》提出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劃產業定位,不在報告書提出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禁止范圍內,符合要求。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嚴守環境質量底線完善區域雨污分流、污水預處理與排放系統,推進區域水環境整治;加強固體廢棄物的集中處理處置,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的單位統一收集處理。在明確高新區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基礎上,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揮發性有機物、酸性廢氣等污染物的排放總量,確保實現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流。本項目實驗室試劑產生的廢氣經通風櫥收集后,經實驗樓內部管道引入頂樓的廢氣處理裝置處理,達標后通過2根30m高排氣筒排放;本項目實驗設備清洗產生的再次清洗廢水、純水制備廢水、洗瓶廢水、洗藥材廢水一起,經E5棟自建污水處理裝置處理,達仙林污水處理廠接管要求后與經—4—切實加強環境監管,完善環境風險應急體系建設空間布局約束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仙林污水處理廠處理集中處理。本項目廢水經過E5棟自建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后可以達到接管標準,滿足接管要求。本項目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符合要求。本項目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等文件要求。符合要求。本項目不在南京生態紅線和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內。項目距最近的生態紅線保護區域棲霞山國家森林公園南邊界約700m,項目建設對棲霞山國家森林公園影響小,符合要求。本項目為中藥研發項目,不屬于禁止引入的項目,符合產業定位要求。強化實驗研發廢水的污染控制,確保滿足接管標準要求。......新建項目必須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本次規劃范圍屬于江蘇省、南元,按照《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南京市環境管控單元及生態環境準入清單》要求執行。落實《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管控要求。......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產業;禁止引進與產業定位不相符的企業;禁止引入動物膠制造項目;禁止引入環境風險較大或污染物較重的研發項目,如P3、P4生物安全實驗室;禁止引入化學藥品原料藥、醫藥中間體中試放大和生產;禁止充汞式玻璃體溫計、血壓計生產裝置、銀汞齊齒科材料、新建2億支1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輸血器、輸液器生產裝置;禁止引入含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含汞、鎘、鉛、砷、鉻等污染物排放的項目;禁止引入生產或排放放射性物質的項目;禁止引入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研發企業及餐飲、娛樂設施;......節能環保服務產業禁止引進與產業定位不相符的企業;污染物排放管控禁止引入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研發企業及餐飲、娛樂設施;禁止引入含電鍍工段項目;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膠黏劑、清洗劑、油墨等有機溶劑項目;禁止引入含有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和含汞、鎘、鉛、砷、鉻等污染物排放的項目;禁止引入直接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研發企業及餐飲、娛樂設施;本項目不屬于藍天保衛戰實施方案中嚴控的“兩高”行業和嚴禁新增的行業,不屬于污染攻堅戰產能淘汰的行業。符合要求。本項目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本項目排放的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在棲霞區范圍內平衡。本項目所在區域嚴格控制污染物總量排放。符合要求。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為不達標區。針對所在區域不達標區的現狀,南京市委、市政府通過貫徹落實《南京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2021〕68號)、《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2022年3月16日),大氣環境得到進一步改善。本項目的納污河流九鄉河可以滿足《地表水1、園區嚴格執行《市政府關于印發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實〔2019〕7號)、《南京市水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2019-2020年)》(寧政發〔2019〕98號)等方案要求,持續改善園區及周邊大氣、水環境。2、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揮發性有機物的項目,按照相關文件要求進行總量平衡。3、區域污染物控制總量不得突破下述總量控制要求:大氣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467噸/年,氮氧化物0.747噸/年,顆粒物排放量0.6024噸/年,VOCS排放量9.673噸/年。水污染物排放量(外排量化學需氧量27.735噸/年,氨氮2.774噸/年,總氮8.321噸/年,總磷0.277噸/年。4、①大氣環境質量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類區,《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及其修改單中二級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附錄D其他污染物空氣質量濃度參考限值等。②長江等執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GB3838-2002)的III類標準。③聲環境達到《聲環境質環境風險防控量標準》(GB3096-2008)1、2、4a類區標準;④土壤達到《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篩選值中的第一類和第二類用地標準要求。2002)的III類標準。聲環境達(GB3096-2008)2類區標準;土壤達到《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篩選值中的第一類和第二類用地標準要求。符合要求。本項目要求企業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對重點風險源編制環境風險評估報告。符合要求。本項目實驗室試劑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通風櫥收集后,經實驗樓內部管道引入頂樓的廢氣處理裝置處理,達標后通過2根30m高排氣筒排放。本項目建筑物墻裝飾全面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涂料。本項目不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本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鼓勵類,不屬于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限制、禁止或者淘汰類項目。符合要求。企業不產生大量廢水,本項目危化品均采用密閉貯存,且存放在3樓,不會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企業危險廢物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過程中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符合要求。本項目輸水管道進行了重點防滲。符合要求。1、①規劃主導產業科研設計活動中可能涉及到危險物質有危險化學品有甲醇、乙醇、鹽酸、硫酸、硝酸、純堿、雙氧水、氫氧化鈉、乙酸乙酯、異丙醇、四氫呋喃等。②對于符合《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備案管理業,要求其編制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對重點風險源編制環境風險評估報告。2、①規劃主導產業科研設計活動產生的有機廢氣和酸性廢氣,有針對性設置收集處置措施,加強廢氣管控;②建筑內外墻裝飾全面使用低(無)VOCs含量的涂料。③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④禁止建設不符合法律法規及行政法規、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限制、禁止或淘汰類的項目。3、①存儲危險化學品及產生大量廢水的企業,應配套有效措施,防止因滲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廢水直排污染地表水體。②產生、利用或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的企業,在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固體廢物(含危險廢物)過程中,應配套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及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5、做好廢水泄漏安全防范,合理設置應急事故池。根據污水產生、排放、存放特點,劃分污染防治區,提出和落實不同區域面防滲方案,金港科技創業中心和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內污水預處理設施應重點做好水事故池及輸水管道的防滲工作。6、應建立環境風險防控系統;構建與南京市、棲霞區之間的聯動應急響應體系,實行聯防聯控。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建立了環境風險防控系統;構建了與南京市、棲霞區之間的聯動應急響應體系,實行聯防聯控。符合要求。資源開發利用要求1、水資源可開發或利用總量:30.88萬噸/年本項目用水來自市政自來水,用量較小,在區域水資源可開發或利用總量范圍內。符合要2、土地資源可利用上線1.71平方公里。本項目不新增用地。符合要3、規劃能源利用主要為電能和天然氣等清潔能源;規劃末能源利用上線0.35噸標煤/萬元。本項目使用能源為電能。符合要求。4、嚴格控制利用地下水的高耗水產業準入,禁止新擴建高耗水(地下水)產業。本項目不涉及利用地下水。符合要求。5、規劃每萬元工業增加值新鮮水耗量37噸/萬元。本項目耗水量遠小于37噸/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9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為中藥研發服務,屬于目錄中鼓勵類第十三條“醫藥”中“中醫對照《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本項目不屬于清單所包含的禁止事項,亦不屬于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要求淘汰和限制的本項目已于2024年5月8日取得南京市棲霞區行政審批局備案證對照《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北京等省(區、市)啟用“三區三線”劃定成果作為報批建設項目用地用海依據的函》(自然資辦函〔2022〕2207號)、南京市“三區三線”劃定成果、《南京市棲霞區2023年度生態空間管控區調整方案》、《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南京市棲霞區2023年度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3〕1067號),本項目不在南京市三區三線內的農業空間及生態管控空間范圍內,屬于城鎮空間范圍內。且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紅線保護區域為南京棲霞山國家森林公園,距離為700m。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為龍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距離觀保護保育區和核圍//區水源水質保護上游500米至下游500米,向對岸500米至本岸背水域與相對應的本岸背水坡堤腳外100從九鄉河入江口米。其中,陸域為以自然防洪堤域,水域為以自界,縱深至水域500米區域(不包括國家級生態2.774.537.30下延500米的水域與相對應的本岸背水坡堤腳外100米的陸域范圍本項目與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空間管控區域政策符合性分析見類別文件內容本項目相關情況相符性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紅線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原則上按禁止開發區域的要求進行管理,嚴禁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各類開發活動,嚴禁任意改變用途。生態空間管控區域以生態保護為重點,原則上不得開展有損主導生態功能的開發建設活動,不得隨意占用和調整本項目不在國家級生態紅線保護范圍內相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空間布局約束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投設除國家重大戰略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軍事國防項目以及農民基本生產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項目以外的項目本項目不在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相符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或擴建化學工業園區,禁止新建或擴建以大宗進口油氣資源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礎有機無機化工、煤化工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禁止在長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危化品碼頭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2017-2035)》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江干線通道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本項目不涉及相符環境風險防控深化沿江石化、化工、醫藥、紡織、印染、化纖、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防控。本項目為中藥研發項目,涉及危險化學品量較少,少量危險化學品嚴格管理,危險廢物安全貯存、合規處置,環境風險較低。相符由圖表可見項目評價范圍內不涉及周邊生態紅線區域,不會導致轄區內生態紅線區生態服務功能下降,不違背生態紅線區域保護根據《2023年南京市環境狀況公報》,項目所在地大氣環境質量處于不達標區。針對所在區域不達標區的現狀,南京市委、市政府通過貫徹落實《南京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寧污防攻堅指辦〔2021〕68號)、《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中共南京市委辦公廳2022年3月16日),大本項目所在區域納污水體為長江,根據《2023年南京市環境狀況公報》,長江南京段干流水質總體狀況為優,5個監測斷面水質均根據《2023年南京市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全市區域噪聲監測點位534個。2023年,城區區域環境噪聲均值為53.5dB,同比下全市交通噪聲監測點位247個。2023年,城區交通噪聲均值為67.7dB,同比上升0.3dB;郊區交通噪聲均值為66.1dB,同比下降全市功能區噪聲監測點位28個。2023年,晝間噪聲達標率為項目所在區域環境質量狀況良好,本項目廢氣,廢水、固廢均得到合理處置,噪聲對周邊影響較小,不會突破項目所在地的環境本項目用水、用電全部依托園區現有資源,且用水量、用電量不大,不超過當地資源利用上線。項目租賃已建成建筑,不新征占地面積,保留土地利用現狀,符合當地土地規劃要求,亦不會達到名稱主導產業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產業新醫藥研發及CRO服務:①化學藥的研發和小試;②生物藥的研發、小試、中試;③現代中藥研發、小試、中試;④提供CRO即醫藥研發外包服務;禁止化學原料藥、醫藥中間體的中試放大及規模化生產。高端醫療器械、診斷試劑研發和簡單組裝。允許以下類別簡單組裝工序,醫療診斷、監護及治療設備制造;口腔科用設備及器具制造;醫療實驗室及醫用消毒設備和器具制造;醫療、外科及獸醫用器械制造;機械治療及病房護理設備制造;康復輔具制造;眼鏡制造;其他醫療設備及器械制造;衛生材料及醫藥用品制造;藥用輔料及包裝材料。禁止充汞式玻璃體溫計、血壓計生產裝置、銀汞齊齒科材料、新建2億支1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輸血器、輸液器生產裝置;禁止引入含表面涂裝、電鍍的生產工序。生物技術研發:①化妝品及保健品的研發,允許開展小規模的灌裝、分包裝環節;允許以下類別灌裝、分包裝環節,化妝品制造;保健食品制造。②發展廢水和有機固廢處理技術,非水解專用復合酶制劑研發、改良土壤用微生物菌劑研發;③轉基因動植物育種研發;獸用疫苗、動植物營養劑、獸用膠體金試劑等產品研發;農藥研發、生物飼料研發;動植物檢驗檢疫服務;④生物材料研發。生物醫藥相關服務:提供醫藥流通服務、高端診療及健康服務、醫學及食品第三方檢測服務節能環保服務產業提供環境檢測服務;智能環境檢測設備研發本項目為中藥研發項目,屬于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主導產業內本項目不屬于《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項目,不屬于《江蘇省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3年本)》、《江蘇省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對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條款》(蘇長江辦發〔2022〕55號),本項目不屬指標設置負面清單要求項目情況相符性一、河段利用與岸線開發1.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關港口總體規劃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劃》的過長江干線通道項目。本項目主要為中藥研發項目,不屬于碼頭項目,不屬于長江干線通道項目。相符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禁止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旅游和生產經營項目。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項目。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由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位于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緯地路9號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E5棟,不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相符3.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本項目不在飲用水相符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江蘇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投資建設項目,改建項目應當消減排污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二級保護區、準保護區由省生態環境廳會同水利等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內;不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相符相符相符4.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在國家級和省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項目。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的投資建設項目。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國家濕地公園分別由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會同有關方面界定并落實管控責任。本項目不屬于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投資建設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緯地路9號江蘇生棟,符合區域功能沙、采礦等項目。5.禁止違法利用、占用長江流域河湖岸線。禁止在《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和保留區內投資建設除事關公共安全及公眾利益的防洪護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態環境保護、航道整治、國家重要基礎設施以外的項目。長江干支流基礎設施項目應按照《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岸線保護等要求,按規定開展項目前期論證并辦理相關手續。禁止在《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內投資建設不利于水資源及自然生態保護的項目。本項目所在地不屬于《長江岸線保護和開發利用總體規劃》劃定的岸線保護區以及岸線保留區,不屬于《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劃定的河段及湖泊保護區、保留區。6.禁止未經許可在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設、改設或擴大排污口。項目廢水接管至仙理,不直接排放,不涉及長江干支流及湖泊排污口的增加或改變。二、區域活動7.禁止長江干流、長江口、34個列入《率先全面禁捕的長江流域水生生物保護區名錄》的水生生物保護區以及省規定的其他禁漁水域開展生產性捕撈。本項目屬于中藥研發項目,不屬于生產性捕撈項目。相符8.禁止在距離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長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長江干支流岸線邊界(即水利部門河道管理范圍邊界)向陸域縱深一公里執行。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相符9.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屬于尾礦庫、冶煉渣庫和磷石膏庫項目。相符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開展《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禁止的投資建設活動。本項目位于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緯地路9號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內,不屬二、三級保護區。相符11.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擴建未納入國家和省布局規劃的燃煤發電項目。本項目不屬于燃煤發電。相符12.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合規園區名錄》執行。鐵、石化、化工、色、制漿造紙等高污染項目。相符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園區(集中區)內新建化工項目。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相符14.禁止在化工企業周邊建設不符合安全距離規定的勞動密集型的非化工項目和其他人員密集的公共設施項目。本項目位于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緯地路9號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內,周邊無化工企業。相符三、產業發展15.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尿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新增產能項目。素、磷銨、電石、燒堿、聚氯乙烯、純堿等行業項目。相符16.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藥(化學合成類)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農藥、醫藥和染料中間體化工項目。本項目不屬于農藥原藥項目,亦不屬于農藥、醫藥和染目。相符17.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業布局規劃的項目,化、現代煤化工、相符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獨立焦化項目。18.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項目。《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項目,不屬于《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不屬于落后產能項目,不涉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產落后工藝及裝備。相符19.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項目。本項目不屬于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也不屬于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相符(5)與《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本項目位于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緯地路9號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E5棟,對照《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成果公告》可知,本項目屬于重點管控單元,本項目與其管控要求的相符表1-6與《江蘇省2023年度生態管控類重點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空間布局約束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2018〕74號)、《江蘇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國函〔2023〕69號),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空間管控本項目距離最近的生態保護紅線為南京棲霞山國家森林公園,距離約700m;最近的生態空間管控區為龍潭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距離約4200m。不在生態紅線保護紅線規劃的范圍及生態內,符合文件要求。制度,確保全省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切實維護生態安全。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1.82萬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態保護紅線不低于0.95萬平方千米。牢牢把握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導向,對省域范圍內需要重點保護的岸線、河段和區域試行嚴格管控,關注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的產業,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本項目不屬于高能耗、排放量大、產能過剩項目,符合文件要求。大幅壓減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環境敏感區域、城鎮人口密集區、化工園區外和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著力破解“重化圍江”突出問題,高起點同步推進沿江地區戰略性轉型和沿海地區戰略性布局。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符合文件要全省鋼鐵行業堅持布局調整和產能整合相結合,堅持企業搬遷與轉型升級相結合,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實施跨地區、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組,高起點、高標準規劃建設沿海精品鋼基地,做精做優沿江特鋼產業基地,加快推動全省鋼鐵行業轉型升級優化布局。鐵項目,符合文件要求。對列入國家和省規劃,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相關法定保護區的重大民生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等應優化空間布局(選線)、主動避讓;確實無法避讓的,應采取無害化方式(如無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規履行行政審批手續,強化減緩生態環境影響和生態補償措施。態保護紅線和相關法定保護區,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本項目的建設與區域環境功能具有較好的相符性,區域環境具有一定的環境容量。項目建成后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符合文件要求。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減排完成國家下達任務,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業單位產品二氧化碳排放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實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協同減排,推進多污染物和關聯區域連防聯控。本項目將按照相關文件規定做好總量求。環境風險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縣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應急水源或雙源供水。本項目不涉及飲用水水源地,不直接排放污水,污水預處理后接管至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符合文件要求。強化化工行業環境風險管控。重點加強化學工業園區、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業、貯存和運輸危化品的港口碼頭、尾礦庫、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危廢處理企業的環境風險防控;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處置和傾倒行為;加強關閉搬遷化工企業及遺留地塊的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本項目不屬于化工、港口碼頭、尾礦庫等項目,符合文件要求。強化環境事故應急管理。深化跨部門、跨區域環境應急協調聯動,分區域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各級工業園區(集聚區)和企業的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本項目建成后,企業須及時編制應急預案,制定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與上級突發環境風險聯防聯控,符合文件要求。強化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建設。按照統一信息平臺、統一監管力度、統一應急等級、協同應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發展帶、沿海發展帶、環太湖等地區構建區域性環境風險預警應急響應機制,實施區域突發環境風險預警聯防聯控。資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資源利用總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525.9億立方米以內,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國家下達目標,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提高到0.625。本項目新增用水量遠小于區域水資源總量,項目對全省用水量影響較小,符合文件要求。土地資源總量要求:到2025年,江蘇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5344萬畝。本項目所在地為科研用地,不占用耕地、永久基本農田,符合土地資源總量要求。禁燃區要求: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本項目不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符合文件要求。長江流域空間布局約束始終把長江生態修復放在首位,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引導長江流域產業轉型升級和布局優化調整,實現科學發展、有序發展、高質量發展。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符合文件要求。加強生態空間保護,禁止在國家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投資建設除國家重大戰略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軍事國防項目以及農民基本生產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項目以外的項目。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或擴建化學工業園區,禁止新建或擴建以大宗進口油氣資源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礎有機無機化工、煤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危化品碼頭。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不屬于新建危化品碼頭項目,符合文件要求。強化港口布局優化,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江干線通道項目。頭項目和過江干線通道項目,符合文件要求。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化項目,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根據《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本項目廢水依托園區的污水處理裝置預處理后接管區域污水管網,總量在區域內平衡,符合文件要全面加強和規范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加快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本項目污水經預處理后接管至區域污水處理廠,不直接排放,符合文件要求。環境風險防控防范沿江環境風險。深化沿江石化、化工、醫藥、紡織、印染、化纖、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防控。本項目要求企業制定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不屬于石化、化工、醫藥等,符合文件要求。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優化水源保護區劃定,推動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本項目不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符合文件要求。資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和重要支流岸線管控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項目不涉及長江支流自然岸線,不影響長江支流自然岸線保有率,符合文件要求。南京市空間布局約束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空間布局約束”的相關要求。本項目將嚴格執行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空間布局約束”的相關要求,符合文件要求。優化空間格局和資源要素配置,優化重大基礎設施、重大生產力、重要公共資源布局,逐步形成“南北田園、中部都市、擁江發展、城鄉融合”的國土空間總體格本項目位于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符位,符合文件要求。本項目為中藥研發項目,助力醫藥產業研發過程,屬于研究和試驗發展,符合相關區域產業規劃,符合文件要求。本項目位于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E5棟,位于南京棲霞高新區(直管區)內,本項目為中藥研發項目,助力醫藥產業研發過程,屬于研究和試驗發展,符合相關區域產業規劃,符合文件要求。本項目產業屬于中藥研發,與所在園區產業相符,符合文件要求。本項目不屬于化工項目,符合文件要鞏固提升電子信息產業、汽車產業、石化產業和鋼鐵產業等四大支柱產業;培育壯大“2+6+6”創新產業集群,增強軟件和信息服務、新型電力(智能電網)兩大產業集群全球競爭力,拼奪新能源汽車、智能制造裝備、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型材料、航空航天等六大產業集群國內制高點,搶占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導體、基因與細胞、元宇宙、未來網絡與先進通信、儲能與氫能等六個引領突破的未來產業新賽道;大力發展金融、科技、商務、文旅、樞紐物流等重點領域,構建優質高效服務業新體系。根據《關于印發南京市進一步提升制造業競爭優勢打造產業名城工作方案的通知》(寧政〔2021〕43號),主城區重點發展總部經濟,近郊區積極引進培育既有高端制造功能又具備總部經濟功能的地區總部企業,構建形成鏈接主城與郊區、輻射長三角范圍的地區總部經濟。江北新區聚焦“芯片之城”“基因之城”建設,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軟件谷等國家級平臺著力提升高端智能裝備、信息通信、新能源和智能網聯汽車、生物醫藥等產業能級,重點打造軟件和信息服務、智能電網兩個首批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溧水區深化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試驗區建設,浦口、六合、高淳加快建設集成電路、軌道交通、節能環保、航空制造業等特色產業集群。根據《關于促進產業用地高質量利用的實施方案(修訂)》(寧政發〔2023〕36號),通過“產業園區-產業社區-零星工業地塊”三級體系穩定全市工業用地規模,新增產業項目原則上布局在產業園區、產業社區內,產業園區以制造業功能為主,產業社區強調產城融合、功能復合。按照高質量產業發展標準,確定產業園區、產業社區外的規劃保留零星工業地塊,實行差別化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禁止在長江干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擴建化工園區和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岸線三公里范圍內和重要支流岸線一公里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尾礦庫;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平為目的的改建除外。嚴格落實《<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江蘇省實施細則》(蘇長江辦發〔2022〕55號)相關要求。石化、現代煤化工項目應納入國家產業規劃,新建、擴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等項目應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本項目不屬于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符合文件要求。推動涉重金屬產業集中優化發展,新建、擴建重點行業企業優先選擇布設在依法合規設立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本項目所在的園區為依法依規并經規劃環評的產業園區,符合文件要求。按照《南京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南京城墻保護條例》以及南京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等法律法規、專項保護規劃關于老城整體保護的原則和要求,嚴格控制老城范圍內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的規劃建設,嚴格控制老城建筑高度、開發總量、建筑體量、空間尺度和人口規模,改善人居環境,提升功能品質。本項目所在地不涉及南京歷史文化名城及老城,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實施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本項目的建設與區域環境功能具有較好的相符性,區域環境具有一定的環境容量。項目建成后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符合文件要求。嚴格“兩高”項目源頭管控,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對沒有能耗減量(等量)替代的高耗能項目,不得審批。對能效水平未達到國內領先、國際先進的兩高項目,不得審批。對大氣環境質量未達標地區,實施更嚴格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本項目不屬于兩高項目,符合文件要持續削減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按年度目標完成任務。推進工業廢氣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鋼鐵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推進燃煤電廠全負荷深度脫硝改造,推進實施水泥行業氮氧化物排放深度減排,推動鑄造、涂料制造、農藥制造、水泥、制藥、工程機械和鋼結構等重點行業實施深度治理。禁止審批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等建設項目,到2025年,溶劑型工業涂料、溶劑型油墨使用比例分別降低20%、10%,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量下降20%。本項目廢氣經收集處理后排放,符合文件要求。持續削減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等水污染物排放量,按年度目標完成任本項目不屬于冶金、電鍍、化工、印—20—務。新建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制造企業除外)等工業企業排放含重金屬、難降解廢水、高鹽廢水的,不得排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設施。全市范圍內新建企業含氟廢水不得接入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現有企業已接管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須組織排查評估,認定不能接入的限期退出,認定可以接入的須預處理達標后方可接入。染、原料藥制造行業,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依托園區污水處理裝置處理后可達標接管污水處理廠,且本業,符合文件要求。到2025年,全市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鉛、汞、鎘、鉻、砷)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不低于5%。本項目不涉及重有序推進工業園區開展限值限量管理,實現污染物排放濃度和總量“雙控”。本項目廢氣經收集處理后排放;本項目廢水經處理后均可達標排放,符合文件要求。環境風險防控嚴格執行《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蘇政發〔2020〕49號)附件3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環境風險防控”的相關要求。本項目將嚴格執行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中“環境風險防控”的相關要求,符合文件要求。健全政府、企業和跨區域流域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加強部門間的應急聯動,加強應急演練。本項目建成后,企業須及時編制應急預案,制定有效的風險防范措施。與上級突發環境風險聯防聯控,符合文件要求。健全生態環境風險防控體系。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管控;加強危險廢物和新污染物環境風險防范;加強核與輻射安全風險防范。本項目位于3樓,做好地面硬化,不涉及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風險;加強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范,編制應急預案,符合文件要求。嚴禁審批未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的涉危險廢物項目,新建危險廢物集中焚燒處置設施處置能力原則上應大于3萬噸/年,嚴格控制可焚燒減量的危險廢物直接填埋。本項目不屬于危廢焚燒項目,符合文件要求。資源利用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市年用水總量控制在59.1億立方米以下,萬元GDP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20%,規模以上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達93%,城鎮污水處理廠尾水再生利用率達25%,灌溉水利用系數進一步提高。本項目新增用水量遠小于區域水資源總量,項目對全省用水量影響較小,符合文件要求。到2025年,能耗強度完成省定目標,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完成省定目標,本項目不屬于高能耗項目,符合文件—21——22—力爭火電、鋼鐵、建材等高碳行業2025年左右實現碳達峰。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比2020年降低18%。要求。到2025年,全市鋼鐵(轉爐工序)、煉油、水泥等重點行業產能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比例達30%。鐵(轉爐工序)、煉業,符合文件要求。到2025年,全市一般工業固廢收貯運一體化體系、城鄉一體化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農業固體廢物回收利用體系、小量危廢集中收運體系、醫療廢物收集處置體系基本實現全覆蓋。本項目不涉及。到2025年,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90%,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達到95%以上(其中秸稈機械化還田率保持在56%以上),化肥使用量、化學農藥使用量較2020年分別削減3%、2.5%,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5%左右。本項目不涉及。到2025年,實現全市林木覆蓋率穩定在31%以上,自然濕地保護率達69%以上。本項目不涉及。根據《南京市長江岸線保護條例》,加強長江岸線生態環境的保護和修復,促進長江岸線資源合理高效利用。本項目所在地不在長江岸線上,符合文件要求。禁燃區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禁燃區內禁止燃用的燃料組合類別選擇《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Ⅲ類(嚴格)”類別,具體為: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國家規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項目不燃用高污染燃料,符合文件要求。對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本項目在重點管控單元內。重點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江蘇省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空間1、按照《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1、本項目不涉及南京布局約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環境風險號)、《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18〕74號),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保障和維護生態功能為主線,統籌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空間管控制度,確保全省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切實維23216.24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22.49%。其中國家級生態保護紅線陸域面積為8474.27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8.21%;生態空間管控區域面積為14741.97平方公里,占全省陸域國土面積的14.28%。2、牢牢把握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導向,對省域范圍內需要重點保護的岸線、河段和區域實行嚴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產能過剩的產業,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3、大幅壓減沿長江干支流兩側1公里范圍內、環境敏感區域、城鎮人口密集區、化工園區外和規模以下化工生產企業,著力破解“重化圍江”突出問題,高起點同步推進沿江地區戰略性轉型和沿海地區戰略性布局。4、全省鋼鐵行業堅持布局調整和產能整合相結合,堅持企業搬遷與轉型升級相結合,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實施跨地區、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組,高起點、高標準規劃建設沿海精品鋼基地,做精做優沿江特鋼產業基地,加快推動全省鋼鐵行業轉型升級優化布局。5、對列入國家和省規劃,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相關法定保護區的重大民生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等),應優化空間布局(選線)、主動避讓;確實無法避讓的,應采取無害化方式(如無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規履行行政審批手續,強化減緩生態環境影響和生態補償措施。市三區三線中的生態保護紅線;2、本項目不屬于產能過剩的產業;3、本項目主要為實驗室檢測項目;鐵;5、本項目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不涉及生態補償。綜上,本項目與空間布局約束管控要求相符。1、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較低,不會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與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相符;2、本項目實施總量控制,符合總量控制要求。1、本項目不涉及飲用水水源;1、堅持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以環境容量定產業、定項目、定規模,確保開發建設行為不突破生態環境承載力。2、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求:全省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排放總量分別為66.8萬噸、85.4萬噸、149.6萬噸、91.2萬噸、11.9萬噸、29.2萬噸、2.7萬噸。1、強化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管控。縣級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應急水源或雙源供水。—23—2、強化化工行業環境風險管控。重點加強化學工業園區、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業、貯存和運輸危化品的港口碼頭、尾礦庫、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危廢處理企業的環境風險防控;嚴厲打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處置和傾倒行為;加強關閉搬遷化工企業及遺留地塊的調查評估、風險管控、治理修復。3、強化環境事故應急管理。深化跨部門、跨區域環境應急協調聯動,分區域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各級工業園區(集聚區)和企業的環境應急裝備和儲備物資應納入儲備體系。4、強化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建設。按照統一信息平臺、統一監管力度、統一應急等級、協同應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發展帶、沿海發展帶、環太湖等地區構建區域性環境風險預警應急響應機制,實施區域突發環境風險預警聯防聯控。2、本項目不涉及化工生產;3、本項目提出了風險綜上,本項目與環境風險防控管控要求相符。資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資源利用總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全省用水總量不得超過524.15億立方米。全省萬元地區生產總值用水量、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達到國家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考核要求。到2020年,全省礦井水、洗煤廢水70%以上綜合利用,高耗水行業達到先進定額標準,工業水循環利用率達到90%。2、土地資源總量要求:到2020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56.87萬公頃,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390.67萬公頃。3、禁燃區要求:在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應當在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期限內改用天然氣、頁巖氣、液化石油氣、電或者其他清潔能源。1、本項目用水年耗量為1629.395t/a,遠低于全省用水總量,本項目不屬于高耗水行業;2、本項目在租用實驗樓內進行,不新征用田;3、本項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江蘇省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管控要求(長江流域)空間布局約束1、始終把長江生態修復放在首位,堅持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引導長江流域產業轉型升級和布局優化調整,實現科學發展、有序發展、高質量發展。2、加強生態空間保護,禁止在國家確定的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范圍內,投資建設除國家重大戰略資源勘查項目、生態保護修復和地質災害治理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軍事國防項目以及農民基本生產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項目以外的項目。3、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或擴建化學工業園區,禁止新建或擴建以大宗進口油氣資源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礎有機無機化工、煤化工項目;禁止在長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線1公里范圍內新建危化品碼頭。1、本項目租賃現有建筑進行建設,不搞大開發;2、本項目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3、本項目不涉及化工生產;化。—24——25—4、強化港口布局優化,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港口布局規劃和《江蘇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規劃(2015-2030年)》《江蘇省內河港口布局規劃(2017-2035年)》的碼頭項目,禁止建設未納入《長江干線過江通道布局規劃》的過江干線通道項目。5、禁止新建獨立焦化項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據《江蘇省長江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2、全面加強和規范長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加快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1、本項目實施污染總量控制;2、本項目不涉及入江排污口。環境風險防控1、防范沿江環境風險。深化沿江石化、化工、醫藥、紡織、印染、化纖、危化品和石油類倉儲、涉重金屬和危險廢物處置等重點企業環境風險防控。2、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優化水源保護區劃定,推動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1、本項目不涉及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2、本項目不涉及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資源利用效率要求到2020年長江干支流自然岸線保有率達到國家要求。本項目不涉及長江支流自然岸線。本項目位于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緯地路9號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根據《關于印發〈南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為重點管控單元,本項目與《關于印發〈南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管控類別重點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間布置約束(1)執行規劃和規劃環評及其審查意見相關要求。(2)產業定位:生物技術產業研發、醫藥產業研發,在此基礎上發展總部經濟,重點發展醫藥企業總部基地產業、生物醫藥研發孵化中心產業、生物醫藥服務外包中心產業。本項目符合規劃和規劃環評及其審查意見相關要求;本項目屬于中藥研發項目,不屬于限制、禁止引入的行業和項目類型。(3)優先引入:生產工藝、設備和環保設施先進及污染低、技術含量高、節能、節約資源的項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園區污染物排放總量按照規劃和規劃環評及其審查意見的要求進行管控。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廢水進入仙林污水處理廠處理,廢氣在棲霞區實行區域平衡。環境風險防控(1)園區建立環境應急體系,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2)生產、使用、儲存危險化學品或其他存在環境風險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制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防止發生環境污染事故。(1)本項目所在的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已建立環境應急體系,加強應急物資裝備儲備,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2)本項目采取嚴格的防火、防泄漏措施,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衛生和環保教育,加強管理等,并要求企業及時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減少污染事故的發資源利用效率要求備、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等均須達到同行業先進水平。(2)按照國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額標準執行。(3)強化企業清潔生產改造,推進節水型企業、節水型園區建設,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1、本項目為中藥研發項目,項目的工藝、設備、能耗、污染物排放、資源利用等均達到同行業先進水平。2、本項目能耗及水耗較低,符合國家和江蘇省能耗及水耗限額標準。3、要求企業推行清潔生產,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序號文件名稱相關內容本項目相關情況相符1《關于印發南京市危險化學品禁止、限制和控制目錄(試行)的通知》(寧應急“用于科學研究、檢測檢驗和教育教學的化學試劑不受《禁限控目錄》限制。化學試劑應以單一包裝單位液體不大于25升、固體不大于25千克包裝或氣體不大于50升本項目主要為中藥研發項目,位于南京市棲霞區仙林街道緯地路9號江蘇生命科技創新園,使用的危險化學品不在南京市危險相符—26——27—規〔2021〕2氣瓶的形式進行運輸、儲存和使用。”小,風險可控。用量綜上所述,建設單位基本滿足實驗室安全管理相關規定。本項目正在開展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安全防范措施逐步完善,確保在項目運行和工程建設前通過安全相關論證,進一步提高序號文件名稱相關內容本項目相關情況相符性1《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環大氣〔2020〕33號)加強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儲存環節應采用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封閉式儲庫、料倉等。裝卸、轉移和輸送環節應采用密閉管道或密閉容器、罐車等。生產和使用環節應采用密閉設備,或在密閉空間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廢氣,或進行局部氣體收集;非取用狀態時容器應密閉。處置環節應將盛裝過VOCs物料(渣、液)、廢吸附劑等通過加蓋、封裝等方式密閉,妥善存放,不得隨意丟棄。本項目物料非取用狀態時,采用瓶裝密閉保存,廢氣采用密閉收集或通風櫥收集處理,收集效率不低于90%。相符2《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控制標準》(GB37822-2019)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容器、包裝袋等中;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應存放于室內,或放于設置有雨棚、遮陽和防滲設施專用場地;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非取用狀態時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本項目物料非取用狀態時,采用瓶裝于室內密閉保存。相符3《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江蘇省人民政府令第119號)排放揮發性有機物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履行防治揮發性有機物污染的義務,確保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符合相應的排放標準,自行或者委托有關監測機構對其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進行監測,記錄、保存監測數據,并按照規定向社本項目廢氣采用通風櫥收集,采用活性炭吸附處理,物料非取用狀態時,采用瓶裝密閉保存。項目制定了自行監測計劃。相符會公開;產生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經營活動應當在密閉空間或者密閉設備中進行;固體廢物、廢水、廢氣處理系統產生的廢氣應當收集和處理;含有揮發性有機物的物料應當密閉儲存、運輸、裝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置。本項目與《實驗室廢氣污染控制技術規范》(DB32/T4455-文件相關要求本項目情況相符實驗室單位產生的廢氣應經過排風柜或排風罩等方式收集,按照相關工程技術規范對凈化工藝和設備進行科學設計和施工,排出室外的有機、無機廢氣應符合GB14554和DB32/4041的規定(國家或地方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對實驗室廢氣已作規定的,按相應行業排放標準規定執行)。本項目廢氣采用通風櫥/萬向罩收集,廢氣排放滿足《制藥工業大氣污32/4042-2021)要求。相符收集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大于或等于2kg/h的實驗室單元廢氣凈化效率不低于80%;收集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在0.2kg/h~2kg/h(含0.2kg/h)范圍內的實驗室單元廢氣凈化效率不低于60%;收集廢氣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在0.02kg/h~0.2kg/h(含0.02kg/h)范圍內的實驗室單元,廢氣凈化效率不低于50%。本項目NMHC最大初始排放速率為0.0481kg/h,在0.02kg/h~0.2kg/h(含0.02kg/h)范圍內,本項目有機廢氣凈化效率為80%,可滿足不低于50%的要求。相符實驗室單位應加強對易揮發物質的采購、儲存和使用管理。建立易揮發物質(常見種類見附錄A)購置和使用登記制度,記錄所購買及使用的易揮發物質種類、采購量、使用量、回收量、廢棄量及記錄人等信息,易揮發物資采購、使用記錄表詳見附錄B,相關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應少于5年。本項目將建立購置和使用登記制度,相關臺賬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相符實驗室單位應編制易揮發物質實驗操作規范,涉及易揮發物質使用且具有非密閉環節的實驗操作應在具有廢氣收集的裝置中進行。本項目將編制易揮發物質實驗操作規范,實驗操作均在通風櫥內或萬向罩下進行。相符—28—儲存易揮發實驗廢物的包裝容器應加蓋、封口,保持密閉;儲存易揮發實驗廢物的倉庫應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本項目儲存易揮發實驗廢物的包裝容器均將加蓋、封口,儲存易揮發實驗廢物的倉庫將設置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相符序號文件名稱相關內容本項目相關情相符性1《關于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危險廢物管理工〔2020〕284各產廢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做好源頭分類,建設規范且滿足防滲防漏需求的貯存設施。要建立實驗室危險廢物分類收集管理制度,制定內部收集流程、分類判定方法、包裝標簽要求以及相應的臺賬記錄體系;分類應遵循安全性、可操作性和經濟性原則,滿足收集、貯存和委托處置的需要。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管理計劃備案、轉移聯單等管理制度,做到分類收集貯存,依法分類委托處置。本項目實驗過程會產生危險廢物,將規范設置危廢倉庫,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危險廢物。相符2〈南京市實驗室危險廢物污染防治工作指知》(寧環辦實驗室單位應建立、健全實驗室污染環境防治管理制度,完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責任體系,并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要求,做好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安全貯存、轉移管理和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利用等工作,建立并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及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臺賬、轉移聯單、應急預案、信息公開、事故報告等相關管理制度。嚴禁將實驗室危險廢物隨意倒入市政下水管網或拋棄、非法堆放、傾倒、填埋和混入生活垃圾等。本項目將建立實驗室污染環境防治管理制度,嚴禁實驗室廢物非法傾倒、流失。設置警示標志。相符—29—34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的通知(蘇環辦〔2024〕16號文)強化轉移過程管理全面落實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實行省內全域掃描“二維碼”轉移。加強與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電子運單數據共享,實現運輸軌跡可溯可查。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須依法核實經營單位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直接簽訂委托合同,并向經營單位提供相關危險廢物產生工藝、具體成分,以及是否易燃易爆等信息,違法委托的,應當與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受托方承擔連帶責任;本項目按規定落實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申報危險廢物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等信息,并制定年度管理計劃,案。相符相符相符相符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危險廢物環境重點監管單位要在出入口、設施內部、危險廢物運輸車輛通道等關鍵位置設置視頻監控并與中控室聯網,通過設立公開欄、標志牌等方式,主動公開危險廢物產生和利用處置等有關信息。集中焚燒處置單位及有自建危廢焚燒處置設施的單位要依法及時公開二燃室溫度等工況運行指標以及污染物排放指標、濃度等有關信息,并聯網至屬地生態環境部門。本項目按要求在實驗室門口顯著位置設置危險廢物信息公開欄,主動公開危險廢物產生、利用處置等情況。規范危險廢物貯存管理要求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采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或貯存點兩類方式進行貯存,符合相應的污染控制標準。本項目設置一間危廢間,面按照規范設置危險廢物信息等,配備視頻監控、通訊設備、照明設施和消防設施、氣體導出口及氣體凈化裝置。《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1〕207號)一、嚴格落實產廢單位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主體責任。二、嚴格危險廢物產生貯存環境監管,通過“江蘇環保臉譜”,全面推行產生和貯存現場實時申報,自動生成二維碼包裝標識,實現危險廢物從產生到貯存信息化監管。三、嚴格危險廢物轉移環境監管。全面推行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本項目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同時將及時申報危險廢物,生成二維碼包裝標識,無二維碼不轉移。單,自2021年7月10日起,危險廢物通過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掃描二維碼轉移,嚴禁無二維碼轉移行為(槽罐車、管道等除外)。5《江蘇省危險廢物集中收集體系建設工作行)》(蘇環290號)(一)嚴格產廢單位源頭管理。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要切實履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主體責任。分為重點源單位、一般源單位和特別行業單位。特別行業要按照該行業危險廢物環境管理要求建立污染防治責任、貯存設施管理、標識、管理計劃、申報登記、轉移聯單、源頭分類等制度。M7340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按照特別行業單位管理。相符61、產生實驗室危險廢物的單位應根據需要建設危險廢物貯存庫或者設置貯存點;2、貯存實驗室危險廢物應根據實驗室危險廢物分類和污染防治要求進行分類貯存3、在貯存庫內貯存易產生揮發性有機物、酸霧、有毒有害大氣污染物和刺激性氣味氣體的危險廢物,應設置氣體收集裝置和氣體凈化設施間,面積共計8m2,生的實驗危險廢物分類貯存廢間廢氣經收集處理后通過排氣筒排放相符與《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環評審批工作的通序號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要點內容相符性分析1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準1)建設項目類型及其選址、布局、規模等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2)所在區域環境質量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環境質量標準,且建設項目擬采取的措施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3)建設項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無法確保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預防和控制生態破壞;(4)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項目,未針對項目原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提出有效防治措施;(5)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基礎資料數據明顯不實,內容存在重大缺陷、遺漏,或者環境影響評價結論不明確、不合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本項目屬于M7340醫學研究和試驗發展,選址、布局、規模均符合環保法律法規和相關法定規劃;項目擬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未有所列不予批準的情形,因此項目的建設不在負面清單中。2二、嚴格控制在優先保護類耕地集中區域新建有色金屬冶煉、石油加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等行業企業,有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依法不予審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報告表。——《農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令第46號)項目屬于M7340醫展,不屬于有色金工、化工、焦化、電鍍、制革行業。項目的建設不在負面清單中。3三、嚴格落實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在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前,須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關于印發〈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環發〔2014〕197號)本項目污染物排放量較小,污染物總量在棲霞區區域內平衡。4四、(1)規劃環評要作為規劃所包含項目環評的重要依據,對于不符合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的項目環評,依法不予審批。(2)對于現有同類型項目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嚴重、環境違法違規現象多發,致使環境容量接近或超過承載能力的地區,在現有問題整改到位前,依法暫停審批該地區同類行業的項目環評文件。(3)對環境質量現狀超標的地區,項目擬采取的措施不能滿足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審批其環評文件。對未達到環境質量目標考核要求的地區,除民生項目與節能減排項目外,依法暫停審批該地區新增排放相應重點污染物的項目環評文件。除受自然條件限制、確實無法避讓的鐵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訊、輸變電等重要基礎設施項目外,在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嚴控各類開發建設活動,依法不予審批新建工業項目和礦產開發項目的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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