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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重慶市工程建設標準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規程Specificationforqualitywarrantyofbuildi主編單位:重慶建工住宅建設有限公司重慶建工第二建設有限公司批準單位: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文件渝建發[2015]43號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性標準,編號為:DBJ50/T-220-2015,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關于同意重慶市《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規程》等三項地方標準備案的函建標標備〔2015〕127號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你委《關于工程建設地方標準《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規程〉備案的請示》、《關于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綠色生態住宅(綠色建筑)小區建設技術規程>備案的請示》《關于工程建設地方標準〈自承重水泥鋼絲網架膨脹珍珠巖墻板應用技術規程)備案的請示》,收悉。經研究,同意該三項標準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備案,其備案號為: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規程J13082-2015綠色生態住宅(綠色建筑)小區建設技術規程J10535-2015自承重水泥鋼絲網架膨脹珍珠巖墻板應用技術規程該三項標準的備案號,將刊登在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化信息網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設標準化》刊物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 O一五年七月十日根據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2011年工程建設標準制訂、修訂項目計劃的通知》(渝建〔2011460號)的要求,重慶建工住宅建設有限公司會同有關單位,開展了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有關國家和其它省市地方先進標準,經過反復討論、修改,并在充分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制定本規程。本規程的主要內容是:1.總則;2.術語;3.基本規定;4.質量保修范圍;5.質量保修期限;6.質量保修要求。本規程由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管理,重慶建工住宅建設有限公司負責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程的實施、應用過程中,希望各單位注意收集資料,總結經驗,并將需要修改、補充的意見和有關資料交重慶建工住宅建設有限公司(地址:重慶市渝中區桂花園43號,郵編:400015),以便今后修訂時參考。本規程主編單位、參編單位、主要起草人和審查專家:主編單位:重慶建工住宅建設有限公司重慶建工第二建設有限公司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重慶建工第九建設有限公司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市江津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重慶工商職業學院重慶市高新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解放軍后勤工程檢測中心重慶建工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建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向鵬成何向東于海祥華建民歐陽清泉杜權偉王清江任志平申秦川曹永紅何宏偉祝方平黃海斌石從黎雷運波蘭國權馮慶敏段文川王安立龔文璞劉宏斌沈治宇 2術語 3基本規定 44質量保修范圍 55質量保修期限 6質量保修要求 9本規程用詞說明 12引用標準名錄 條文說明 1 2 55WarrantyPeriod 6RequestingWarr ExplanationofWordingi ExplanationofProvisions 11.0.1為規范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管理,明確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程。1.0.2本規程適用于重慶市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管理。1.0.3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除執行本規程外,尚應符合國家及重慶市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22.0.1房屋建筑工程building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及室內外裝修工程。反映建筑工程滿足相關標準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環境保護等方面所有明顯的隱含能力的特性總和。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房屋合法權利的人。建筑工程的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約定所出現的質量問題。2.0.5質量保修thequalitywarranty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后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施工質量缺陷,責任方予以修復的活動。2.0.6質量保修范圍warrantyexclusions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在質量保修期限內,由責任方無償為所有權人修復質量缺陷的項目。2.0.7質量保修期限warrantyperiod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由責任方無償為所有權人修復質量缺陷的起止時間。3在保修期限內出現的建筑工程質量不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或者合同約定標準的質量缺陷時,責任方予以修復的責任。43基本規定3.0.1建設單位應承擔建筑工程質量責任。3.0.2施工單位應承擔相應的質量保修責任。3.0.3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期從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3.0.4所有權人發生變更不應改變建設、施工及相關單位的質量責任。3.0.5進行缺陷修復的單位應具有相應資質,并應具有履行質量保修的能力。3.0.6質量保修期限內,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標準以及合同約定的質量缺陷,均屬于質量保修范圍。不可抗力、使用不當、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不屬于質量保修范圍。3.0.7建筑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時,建設單位應組織維修工作,相關各方應積極開展保修工作。54質量保修范圍4.0.2主體結構工程,包括砌體結構,承重墻、梁、板和柱結構4.0.3保溫工程,包括屋面、保溫墻體系、保溫門窗、保溫地面4.0.4防水工程,包括建筑屋面、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地下室和外墻面等。面板(磚)等室內裝修工程和室外裝修工程。4.0.6幕墻工程,包括各類幕墻的墻面及節點等。4.0.7建筑給水及排水工程,包括衛生器具、室外給水管網系統、室外排水管網系統、飲用水供應系統、消火栓系統、水景噴泉系統、中水系統、雨水利用系統、監測與控制儀表等。4.0.8供熱與供冷工程,包括供熱與供冷設備、相關配套設備、管道設施、末端散熱設施等。明,防雷和接地等。4.0.10智能建筑工程,包括智能化集成系統、信息接入系統、網絡通訊系統、安全技術防范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應急響應系統等。其中網絡通訊系統包括有線電視線路、衛星通訊、電話線路、寬帶線路、對講、遠程抄送等,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包括監控、紅外線報警、門禁設備等。4.0.11通風與空調工程,包括送風系統、排風系統、防排煙系統、空調系統、除塵系統、制冷(熱)設備系統等。64.0.12電梯工程,包括電力驅動的拽引式或強制式電梯、液壓電梯、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等。外環境等。4.0.14其他工程的質量保修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75質量保修期限5.0.1地基與基礎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應為設計文件確定的建筑設計使用年限。5.0.2主體結構工程質量保修期限應為設計文件確定的建筑設計使用年限。5.0.3保溫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5年。5.0.4防水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設計要求且不得低于5年,包括地下室防水工程,墻身防水工程,衛生間、廚房和有防水要求的工程。5.0.5室內裝修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室外涂料裝修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室外其他材料裝修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5年;外窗與入戶門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5年,門窗五金件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5.0.6護欄和扶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5年。5.0.7幕墻工程與主體結構的受力連接件質量保修期限為設計文件規定的使用年限,幕墻墻面及節點防滲透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5年,玻璃幕墻的玻璃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5.0.8建筑給水及排水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5.0.9供熱與供冷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個采暖期、供5.0.10電氣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5.0.11智能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5.0.12通風與空調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5.0.13電梯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85.0.14室外工程質量保修期限不得低于2年。5.0.15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按有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執行。96質量保修要求6.0.1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所有權人應當向施工單位發出保修通知。施工單位接到保修通知后,應到現場核查情況,在約定時間內予以保修。常見質量缺陷應在5個工作日內啟動保修工作;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質量缺陷應在24小時內啟動保修工作;達到危險狀態時,應立即采取搶險、搶修措施。6.0.2保修工作應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相關規范的要求實施。因環境、安全等因素,暫時不具備保修條件時,施工單位可待具備維修條件時再進行工程質量保修。6.0.3可能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達到危險狀態時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所有權人有責任立即通知施工單位,并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協助完成保修工作。6.0.4發生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缺陷,建設單位或所有權人應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單位實施保修,原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負責監督。6.0.5因建筑材料,構配件不合格導致的質量問題,屬于施工單位采購的,由施工單位承擔質量責任;屬于建設單位采購的,由建設單位承擔質量責任。6.0.6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內出現質量缺陷,包括出現以下現象時,應進行質量保修:3室內墻、天棚脫落;4外窗玻璃松動、破損;5入戶門、外窗出現影響正常使用功能的情況。6.0.7幕墻工程各部位、部件、整體或單體、整件或單件的損壞、脫落、變形、開裂、滲漏等,以及出現下列情況時應進行質量保修:2幕墻構件及連接件損壞,或連接件與主體結構的錨固松動或脫落;3五金件有脫落、損壞或功能障礙。6.0.8給排水設備或設施出現爆管漏水,上水管道滲透,下水管道倒坡、堵塞及滲漏等現象時,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在3個工作日內啟動保修工作。6.0.9采暖及制冷系統、電氣系統等出現影響正常使用功能的情況時,應在24小時內啟動質量保修工作。6.0.10消防設施出現使用功能障礙或消防供水壓力不足時,應立即進行質量保修。6.0.11電梯出現開關門失靈、運行不平穩、異常聲響等現象時,建設單位或所有權人應立即停止使用;施工單位應在24小時內啟動質量保修工作;遇緊急情況時,應立即采取安全防范措施。6.0.12道路出現嚴重開裂、隆起、沉陷等現象時,應立即采取避險措施,在3個工作日內啟動質量保修工作。6.0.13其它配套設施出現影響正常使用功能的情況時,應在3個工作日內啟動質量保修工作。6.0.14保修完成后/,由建設單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權人組織驗收。共用部位的質量保修工作完成后由建設或監理單位、保修實施單位和物業公司(已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業主委員會也應參加)共同驗收確認;非共用部位的質量保修工作完成后由建設或監理單位、保修實施單位和所有權人共同驗收確認。涉及結構安全的,應當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6.0.15保修完成后,保修責任方應形成保修記錄及相關資料存檔。6.0.16施工單位不按工程質量保修規定保修的,建設單位可另行委托其他單位保修,相應責任由保修責任方承擔。6.0.17質量保修范圍內其他項目的質量保修要求應按有關規定執行。本規程用詞說明 不同的用詞說明如下: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正面詞采用“必須”,反面詞采用“嚴禁”;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應”,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正面詞采用“宜”,反面詞采用“不宜”;4)表示有選擇,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這樣做的,采用“可”。……的規定”或“應按……執行”。引用標準名錄《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屋面工程技術規范》GB50345《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規程條文說明1總則 19 3基本規定 214質量保修范圍 225質量保修期限 yy………………246質量保修要求 261.0.1為規范建筑工程質量保修管理,保障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規范質量保修管理,從而達到減少質量投訴和質量糾紛,促進社會和諧,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目的。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和《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制定本規程。1.0.2房屋建筑包括工業、民用與公共建筑(建筑物、構筑物)。1.0.3本規程給出了涉及重要質量保修項目的質量保修要求,但不可能面面俱到,仍涉及一些質量保修項目未給出明確保修要求,可參照有關規定或本規程其他條款執行。2.0.4質量缺陷按其程度可分為嚴重缺陷和一般缺陷。3基本規定3.0.1建設單位承擔工程質量責任,其質量保修責任應牽頭實施,積極組織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參與單位進行質量保修。3.0.2材料和部件的生產廠家或供應單位應承擔相應產品的質量保修責任;建設單位采購的產品和材料,其質量責任由建設單位承擔。3.0.3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為竣工日期。承包方已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建設單位拖延驗收的,以承包方提交竣工驗收報告之日為竣工日期。建設單位為提前使用工程而取消了竣工驗收,這樣的后果之一就是容易對實際竣工日期產生爭議,因為沒有提交竣工驗收報告和組織竣工驗收。對于這種情形,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擅自使用的,以轉移占有之日為竣工日期。以上情況的竣工日期均為質量保修期的起始日期。3.0.4房屋建筑工程所有權人:簡稱所有權人,即房屋所有權,又叫房屋產權,是所有人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所有權人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對其所有的3.0.6國家、省、市工程建設強制標準是直接涉及工程質量、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等方面的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4質量保修范圍4.0.2主體結構是基于地基基礎之上,接受、承擔和傳遞建設工程所有上部荷載,維持上部結構整體性、穩定性和安全性的有機聯系的系統體系,它和地基基礎共同構成建設工程完整的結構系統,是建設工程安全使用的基礎,是建設工程結構安全、穩定、可靠的載體和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三部分:一是主體結構本身形成一個有機聯系的系統整體,有效地協調工作,承受主體結構部件本身相互傳遞的荷載,發揮主體框架支撐功能;二是附著于其體系表面的所有維護結構、裝飾面層、相關設備重量及其施工和使用期間的活荷載(以及在設計規范限定范圍內的相關風載、塵載、雪載、地震荷載等自然力通過主體結構體系有效地承擔,使建設工程能正常發揮各部分的使用功能;三是與地基基礎可靠地聯系,將其自身荷載和承受荷載系統地、有效地、穩定地傳遞給地基基礎結構體系,并能與地基基礎結構形成協調工作的整體結構體系,共同維護工程使用安全。4.0.3保溫是節約能源資源的工程項目,是一項節能環保綠色工程,節能優先已成為中國可持續能源發展的戰略決策。4.0.4防水工程,包括建筑屋面、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地下室和外墻面等。4.0.6幕墻工程是由面板與支承結構體系(支承裝置與支承結構)組成的、可相對主體有一定位移能力或自身有一定變形能力、不承擔主體結構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圍護墻。幕墻是建筑物的外墻護圍,不承重,像幕布一樣掛上去,故又稱為懸掛墻,是現代大型和高層建筑常用的帶有裝飾效果的輕質墻體。由結構框架與鑲嵌板材組成,不承擔主體結構載荷與作用的建筑圍護結構。4.0.7建筑給水排水工程是給水排水工程的一個分支,也是建筑安裝工程的一個分支。主要是研究建筑內部的給水以及排水問題,保證建筑的功能以及安全問題。4.0.10智能化建筑的基本功能主要由三大部分構成。即大樓自動化(又稱建筑自動化或樓宇自動化,BA)、通信自動化(CA)和辦公自動化(OA),這3個自動化通常稱為“3A”,它們是智能化建筑中最基本的,而且必須具備的基本功能。目前有些地方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為了突出某項功能,以提高建筑等級和工程造價,又提出防火自動化(FA)和信息管理自動化(MA),形成“5A”智能化建筑,甚至有的文件又提出保安自動化(SA)。4.0.12電梯工程指的是電梯的安裝、調試、維護、維修工程統電梯的保修工作必須由取得相應許可資質的單位進行,并應符合國家、地方相關規定。4.0.14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分部工程劃分,其他工程包括上述條款未涉及的分部、分項工程。5質量保修期限5.0.1~5.0.2地基基礎和建筑主體結構的質量是建筑工程安全的前提,故將建筑物設計使用年限作為其質量保修期限。建筑設計使用年限:在設計使用年限內,結構和結構構件在正常維護條件下應能保持其使用功能,而不需進行大修加固。設計使用年限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GB50068相關規定確定:1臨時性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5年;2易于替換的結構構件,設計使用年限為25年;3普通房屋和構筑物,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4紀念性建筑和特別重要的建筑結構,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若建設單位提出更高要求,也可按建設單位的要求確定。5.0.4屋面防水工程;根據房屋的重要性程度確定房屋的屋面防水保修期限。5.0.7建設項目法人對已交付使用的玻璃幕墻建筑的安全作用和維護負有全面責任,按照國家現行標準《玻璃幕墻工程技術規范》JGJ102的規定,定期進行保養;在正常使用時,至少每五年進行一次質量安全性檢測。5.0.8~5.0.9依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要求了最低質量保修期限。當采取隱蔽方式安裝的和共用部位的管線一旦出現質量缺陷,影響將比較大,可以合同約定適當提高質量保修期限。5.0.10線纜等電氣組件質量關系到人的生命安全,依據《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定,要求了最低質量保修期限,合同中可以約定適當提高質量保修期限。5.0.1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強電梯管理的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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