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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設項目名稱年加工減震器150萬件項目代碼2104-320205-89-05-993269建設單位聯系人地理坐標經度120°27′53″,緯度31°41′31″國民經濟行業類別[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屬制品制造建設項目行業類別三十、金屬制品業33:68鑄造及其他金屬制品制造339建設性質√新建□技術改造建設項目申報情形√首次申報項目□不予批準后再次申報項目□超五年重新審核項目□重大變動重新報批項目項目審批(核準/無錫市錫山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備案)文號(選填)錫山行審備[2021]105號環保投資(萬元)30環保投資占比(%)3施工工期6個月是否開工建設?是:3400專項評價設置情況對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編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試行表1-1專項評價設置原則表);廠2化區和農村地區中人群較集中的區域。3.臨界量及其計算方法可參考《建設項目環境對照“關于印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內容、格式及編制技術指南的通知”(環辦環評(2020)33號),大氣、地表水、環境風險、生態和海洋專項評價設置原則見上表,本項目無需設置專項評價。規劃情況規劃名稱:《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總體規劃(2015-2030)》;審批機關:無錫市人民政府;審批文件名稱:《市政府關于無錫市錫山區安鎮街道厚橋街道錫北鎮東港鎮東北塘街道羊尖鎮總體規劃(2015-2030)的批復》;審批文號:錫政復[2017]22號;審批時間:2017年5月4日。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情況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名稱:《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報告書》、《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審批機關:無錫市錫山生態環境局;審批文件名稱及文號:《關于對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錫環管[2007]13號)、《關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的審查意見》(錫山環審[2022]3號);3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符合性分析1、用地規劃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虹路58號聯東優谷產業園92-93號,根據《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總體規劃(2015-2030)》,項目所在地為生產研發用地,符合用地規劃要求。建設項目地理位置見附圖1,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規劃圖見附圖4。2、產業定位相符性根據《關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的審查意見》,錫北鎮工業集中區功能定位:輕工紡織、機械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制造(不含化工行業)、物流等,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本項目主要從事減震器的生產,國民經濟行業類別為[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屬制品制造,屬于機械制造,符合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產業規劃要求。2、規劃環評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虹路58號聯東優谷產業園92-93號,屬于錫北鎮工業集中區規劃范圍內,根據《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及其審查意見,其相關要求相符性分析詳見下表:表1-2本項目與跟蹤評價審查意見對照表1區應盡快開展新一輪規劃修編,并及時重新開展新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規劃要求為主要依據,新規劃未發布前的銜接時期,園區入園項目原則上仍參考原規劃執行。下階段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總體規劃修編,應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理念,以改善生態環境質量為核心,以協同推進減污降碳為抓手,在區位實施,并按照國家和地方最新的產業政策和規劃、“三線一單”等要求及時更新集中區的2(二)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嚴守環境質量底線。明確態環境基礎治理能力,制定區域污染物允許排放總量管控要求及污染減排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的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精準攻堅“33”行動,改善城市水環境質量,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效43(三)加強污染源整治,提升園區環境管控水平。設職環境管理人員,完善環境管理體系。建立由集中區主導的生態環境監督管理體制和制度,對批先建”、“無證排污”、“未驗先投”、不能實現穩定達標排放的企業,開展進企業過程中,應嚴格控制使用苯、甲苯、二甲苯等溶劑和助劑的企業進入,同時應結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等要求,通過清潔能源替代、提高治理揮發性有機物等措施,以減少有機廢氣的產生和排放;入駐企業應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高噪聲聲、減振等有效的噪聲防治措施,企業噪聲必須達到相應的控制標準要求;采取堅決措施切斷),裝置處理后從15米高排氣筒FQ-1排放。打磨臺上方安裝機布袋除塵器排風口連接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從15米高排45(五)優化功能分區,落實拆遷安置工作。堅持以人能區之間應設置一定寬度的防護隔離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項目之間、區內外不同功綜上分析,本項目與《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的審查意見》(錫山環審[2022]3號)相符。5其符性析他合分1、與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3與產業政策相符性分析1《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中限23本項目不屬于《江蘇省產業結構調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錄》(蘇辦發〔24本項目不屬于《無錫市內資禁止投資項目目錄(20155本)》本項目不屬于《無錫市制造業轉型發展指導目錄(2012年本)》6綜上所述,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當前國家及地方產業政策的要求。2、與《無錫市錫山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相符性分析根據《無錫市錫山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項目“三區三線”相符性分析見下表1-4,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圖見附表1-4“三區三線”相符性分析“三區三線”劃定內容第25條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落實上級規劃下達的耕地保護任務,劃定永久局,嚴防耕地非農化、非糧化,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至2035年,至2035年,上級規劃下達錫山區耕地保有量任),),6由上表可知,本項目與《無錫市錫山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征求意見稿)中“三區三線”管控要求相符。3、與水環境保護條例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虹路58號聯東優谷產業園92-93號,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江蘇省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范圍的通知》(蘇政辦法[2012]221號),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太湖流域三級保護區。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經格柵井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由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不屬于《太湖流域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禁止行為,也不屬于《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第四十三條規定的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禁止的行為,同時不屬于《無錫市水環境保護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禁止行為。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條例》、《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2021年修訂)及《無錫市水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4、與“三線一單”相符性分析(1)生態保護紅線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的通知》(蘇政發[2020]1號)中無錫市生態空間保護區域名錄、《無錫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并通過江蘇省生態環境廳江蘇省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綜合服務平臺(:8089/sxydOuter/)分析(見附件15本項目位于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聚區重點管控單元內,距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紅線區域為馬鎮河流重要濕地,位于本項目西側約6.1km,本項目不在馬鎮河流重要濕地規定的生態紅線保護區范圍內;根據《無錫市錫山區生態文明建設規劃》和《江蘇省自然資源廳關于無錫市錫山區生態空間管控區域優化調整方案的復函》(蘇自然資函[2022]190號),本項目不在其生態紅線區域范圍內,距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紅線區域為斗山農業生態園(全區屬于二級管控區),距離本項目選址2km。因此,本項目的建設不會導致無錫市轄區內生態紅線區域服務功能下降,符合生態紅線保護的要求。(具體江蘇省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圖見圖6,無錫市錫山區生態紅線保護區域圖見圖7)。(2)環境質量底線本項目所在地污水由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集污管網已覆蓋項目所在地,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地表水水質能滿足《地表水環境質量7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要求;根據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果,2023年無錫市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NO2、PM10、PM2.5年均值、一氧化碳24小時均值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臭氧日最大8小時滑動均值均超過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超標倍數為0.044倍,項目所在區O3超標,因此判定為非達標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達標城市需要編制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限期達標,制定有效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無錫市已按要求開展限期達標規劃;根據環境質量現狀評價結果,2023年,全市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晝間、夜間平均達標率分別為96.9%和90.6%,較2022年分別惡化1.5和3.2個百分點。1~4類功能區聲環境質量晝間達標率分別為96.4%、96.2%、95.8%和100.0%,夜間達標率分別為85.7%、92.3%、100%和83.3%;固體廢物均可以得到有效的處理、處置。因此,本項目的建設符合環境質量底線的要求。(3)資源利用上線本項目運營過程中消耗電能、水資源等,消耗資源均在所在區域供給范圍內,不超過項目所在區域資源利用上線。(4)環境準入負面清單①《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22年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關于印發大運河江蘇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暫行辦法的通知》(蘇政發[2021]20號)、《大運河無錫段核心監控區國土空間管控細則(試行)》江蘇省實施細則的相符性分析。表1-5與相關負面清單指南相符性分析1禁止準入類國家產業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產品、技術、1禁止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投資建設與風景2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護水源無關的項目,以及網箱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設項目。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3禁止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8投資建設項目。禁止在國家濕地公園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4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石化、現代煤化工等產5禁止新建、擴建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產能項目。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項目。禁止新建、擴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養殖、畜禽養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投資建設項目: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投2嚴格執行《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管理暫行辦法》,禁止在國家級保護區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新建圍湖造田、圍海造地或圍填海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江蘇省濕地保護條例》,的岸線和河段范圍內挖沙、采礦,以及任何不符合主體功能定31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級保護區內開展《江蘇省太湖水污染2禁止在合規園區外新建、擴建鋼鐵、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污染項目。合規園區名錄按照《<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3禁止在沿江地區新建、擴建未納入國家和省布局規1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和省產業政策的尿素、磷銨、電石、2禁止新建、改建、擴建高毒、高殘留以及對環境影響大的農藥原93禁止新建、擴建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江蘇省產業結禁止目錄》明確的限制類、淘汰類、禁止類項目,法律法規和相4禁止新建、擴建不符合國家產能置換要求的嚴重過剩產能行業的四1嚴格準入管理。核心監控區內,實行國土空間準入正(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控制開2加強岸線管理。嚴格保護和合理利用岸線,維護岸線基本穩定。項目占用岸線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江蘇省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建設項目占用水域管理辦3濱河生態空間內,嚴控新增非公益性建設用地,原則上不在現有農(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利、市政公用4核心監控區其他區域內,實行負面清單管理,(二)新建擴建高風險、高污染、高耗水產業和不利于生態環境保護的工礦企業(四)不符合國家和省關于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生態空間管控區域相(五)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及江蘇省河湖岸線保護和開發本條款在執行過程中,國家發布的產業政策、資源利用政策等另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城市建成區老城改造應加強建筑高度管控,開展建筑高度影響分析,按照高層禁建區5五加強岸線管理。嚴格保護和合理利用岸線,維護岸線基本穩定。道管理范圍內確需建設建筑物、構筑物的,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河道管理條例》《江蘇省水域保護辦法》《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決定》《無錫市河道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建成區準入。建成區內,嚴禁實施不符合產業政策、規劃濱河生態空間準入。濱河生態空間內,嚴控新增非公益建設用地,村居民點外新增集中居民點。新增建設用地項目實施正面清單管(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護、取(供)水、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區綜合服務、社會福核心監控區其他區域準入。核心監控區其他區域內實行負面(二)新建擴建高風險、高污染、高耗水產(四)不符合國家和省關于生態保護紅線、(五)不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版)》《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實施細則》江蘇省河本條款在執行過程中,國家、江蘇省和無錫市發布的產業政策、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辦理;涉及的管理規定有新修訂的,②與《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相符性分析根據《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的通知》(蘇政發〔2020)49號)要求,本項目所在地屬于太湖流域,相符性詳見下表。表1-6與《江蘇省“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料、印染、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環境基礎設施項目和《江蘇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除外。擴建畜禽養殖場,禁止新建、擴建高爾夫球場、水上游樂等開發電鍍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城鎮污水處理廠、紡織工業、化學工業、造紙工業、鋼鐵工業、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級以上開發區開展園區循③與《關于印發無錫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的通知》(錫環委辦[2020]40號)相符性分析根據《無錫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錫環委辦[2020]40號),本項目位于“錫北鎮工業集聚區”重點管控單元內,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詳見表1-7。表1-7與《無錫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實施方案》相符性分析1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虹路58號2嚴格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制度,根據區域環境質量改善目標,采取有效措施減3定風險防范措施,編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區域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企業擬編制應急預4噸/小時鍋爐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④與《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工業集中區環境影響跟蹤評價報告書》審查意見中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詳見表1-8。表1-8與跟蹤評價審查意見中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主要從事減震器的生產,國民經濟行業類別是導目錄(2017年修訂)》、《產業轉移指導年第31號)、《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是是是是本項目符合《無錫市制造業轉型發展指導目錄(2012年本)》是是是是遵守《省政府關于印發江蘇省生態空間管控區域規劃通知》(蘇政發〔2020〕1號)和《無錫是是禁止引進不符合規劃布局和產業定位要求的項目(戰略性是是附裝置處理后從15米高排氣筒FQ-1達標排放。是是是禁止安全風險大、工藝設施落后、安全水平低是是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業和項目(戰略性是禁止新建鉛、汞、鉻、鎘、砷五類重點重金屬是是是染物及氰化物等高風險物質且嚴重影響人身是是是是是因此,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的要求。5、與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關要求相符性分析表1-9本項目與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關要求相符性分析1大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和布局調整優化。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總量控制、區域污染物削減、碳排放達峰目標等要求,堅決叫停不符合要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積極增加清潔能源消費,落實國家下達的可再生能源電中“六個百分之百”要求,工地范圍內無大面積未加快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完善源頭替代的激勵性機制,按“可替盡替、應代盡代”的原則,加快制定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清洗劑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計劃VOCs含量的溶劑型涂料、油墨、膠粘劑等項目。推動現有高VOCs含量產品生產企業升級轉型,提高水性、高固體分、無溶劑、輻射固化、粉末等低VOCs含量產品的比重,沿江地區、重點比例。全面推進汽車整車制造底漆、中涂、色漆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在木質家具、汽程機械、鋼結構、船舶制造等工業涂裝、包裝印刷和電子等行業技術成熟的工藝環節中,大力低VOCs含量涂料。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全面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和膠要求外的室內地坪施工、室外構筑物防護和城市道路交通標志基本使用低V7500,根據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檢測報告,VOCs含量分別為15.8g/L和未檢VOC含量的限量值要求(≦50g/L),2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非化石能源逐步成為能源消費增量主體。實施工力推進電能替代煤炭,在不影響民生用氣穩定、已落實合同氣源的前提下,含VOCs原輔材料源頭替代行動,加快實施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粘劑、清洗劑使用企業制定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替代計劃。全面推進汽車整大力推廣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重點區7500,根據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檢測報告,VOCs含量分別為15.8g/L和未檢VOC含量的限量值要求(≦50g/L),3(七)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盲目發展。嚴把高耗能高排域削減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項目堅決停批停建。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推動高氧化鋁、煤化工產能,合理控制煤制油氣產能規模,新增排放的廢氣污染物在錫山區范圍(九)加強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銜接國土空間規劃分區和用途線、資源利用上線的硬約束落實到環境管控單元,建立差別化的生態環境準入清單,加強“三線一單”成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項目環評準入,開展重大經濟技術政策的生態環境影響分析和重大可知,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要求。(十二)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聚焦夏秋季臭氧污染減排。以石化、化工、涂裝、醫藥、包裝印刷、油品儲運銷等行業領域為重點,安全高效推進機物綜合治理,實施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產品標準體系,建立低機物含量產品標識制度。完善揮發性有機物監測技術和排放量計算方法,在相關條件成熟后,將揮發性有機物納入環境保護稅征收范圍。推進鋼鐵、水泥、焦化行業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重鐵、燃煤機組、燃煤鍋爐實現超低排放。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推進企業升級改接入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從15米高排氣筒FQ-1達標排放。打磨臺上排風口連接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從15(十五)持續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統籌好上下游、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加強農業農村和工業企業污染防治,有效控制入河污染物排放。強化溯源整絕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網。推進城鎮污水管網全覆蓋,對進水情況出現明顯異常的污水處理廠,接管進入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4(六)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對不符合要求的“兩高有色、化工、建材等重點企業,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化解過剩產能,對能耗占比較高的重點(八)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管制要求。落實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將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圖斑”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系,保障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可知,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要求。(十一)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以石化、化工、涂裝域為重點,實施原輔材料和產品源頭替代工程。開展涉氣產業集群排查及分類治理7500,根據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檢測報告,VOCs含量分別為15.8g/L和未檢),5(六)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實施“兩高”項目清單化、動態化管理,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全面提升推進“智改數轉”工作,以智能化改造、數字化轉型、綠色化提升實現降能無錫制造業競爭力提升、高質量發展。對大氣環境質量未達標地區,實施更加嚴要求。實施綠色發展領軍企業計劃,縱深推進傳統產業綠色轉型。積極發展節能環清潔能源等綠色產業,培育一批綠色產品、綠色供應鏈,搶占國家級綠色產業示范領軍企業計劃,到2025年,全市綠色發展領軍企業達到50(八)建立生態環境承載力約束機制。完善“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和用途管制要求。健全管控措施,“以畝產論英雄,以質效配資源”為導向,創新用地、用能方式,深度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落實以環評制度為主體的源頭預防體系,嚴格規劃環評審查可知,本項目符合“三線一單”要求。(十)著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堅戰。以石化、化工、涂裝、理,推進企業升級改造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推進工業園區建立健全監測預警監控體系,項目總量平衡“減二增一”。7500,根據安全技術說明書和檢測報告,VOCs含量分別為15.8g/L和未檢),(十三)推進固定源深度治理。推進鋼鐵、水泥、石化等行業排放改造(深度治理)。有序完成電子、紡織、橡膠及塑料制品、化纖、家具制造、鑄業深度整治,適時開展“回頭看”。開展企業全閉環成天然氣電廠低氮改造,其它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實現全覆蓋。持續推進污染源譜實時排放源信息,提高預警、溯源的科學性、精準度和有效性。依法依規分類高排氣筒FQ-1達標排放。打磨臺上方風口連接至布袋除塵器處理后從15米(十九)強化工業水污染防治。建立涉水企業清單,逐步實施江經濟帶工業園區水污染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環辦水體函〔2021〕488號)和《江蘇省工業園區在電鍍等專業園區開展“一企一管、分質處理、明(專)管處理設施。推廣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工程,大力推進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尾水深度處理,建間點對點用水系統,實現工業廢水循環利用和分級回用,支持企業開展全流程污水治理、分段分質利用;開展造紙、印染等高耗水行業工業廢水循環利用示范放生態緩沖區建設,強化廢水生物毒性削減。加強工業廢水分質監管,推進污水總排口與接管口一工作,工業企業應嚴格落實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并繪制雨、污水和清下水管網布局走向圖,排口接管位置,重點工業企業污水接管口(排放口)和雨水、清下水排口須安裝水質、水量在線接管進入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綜上,本項目符合污染防治攻堅戰相關要求。6、與揮發性有機物相關文件相符性分析表1-10本項目與揮發性有機物相關文件相符性分析1企業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績效等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使用的原輔材放(二)全面加強無組織排放控制。重點對含VOCs物料(包料以及有機聚合物材料等)儲存、轉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源實施管控,通過采取設備與場所密閉、工藝改進、廢氣有效收集等措施,削減V加強設備與場所密閉管理。含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容器、包裝袋,高效密封儲罐含VOCs物料轉移和輸送,應采用密閉廣使用無溶劑復合、擠出復合、共擠出復合技術,鼓勵采用水性凹印、醇水凹印、輻射固提高廢氣捕集率。遵循“應收盡收、分質收集”的原則,科學設計廢氣收集系統,將無組織排放進行控制。采用全密閉集氣罩或密閉空間的,除行業有特殊要求外,應保持微負壓狀態理設置通風量。采用局部集氣罩的,距集氣罩開口面最遠處的VOCs15米高排氣筒FQ-1排放個的,應按要求開展LDAR工作。石化企業組分、風量,溫度、濕度、壓力,以及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處置。有條件的工業園區和產業集群等,推廣集中噴涂、溶劑集中回收、活性炭集規范工程設計。采用吸附處理工藝的,應滿足《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工藝的,應滿足《催化燃燒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要求。采用蓄熱燃燒3千克/小時、重點區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時的,應加大控制力度,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輔材料符2(二)大力推進源頭替代。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料中揮發性有機物限量》中VOCs含量限值要求,盡快完成涂裝行業低VOCs含(三)有效控制無組織排放。石化行業重點加強密封點泄漏、廢水和廢氣等源項治理,嚴格按照《石化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指南3(三)深化改造治污設施。石化行業重點加強密封點泄漏、廢水和循氣等源項治理,嚴格按照《石化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指南》4優先使用;引導將使用低VOCs含量涂料、膠粘劑等納入政府采放特別控制要求。各地要加大標準生效時間、涉及行業及控制要求等組織培訓、新媒體信息推送、發放明白紙等多種方式,督促指導企業對照標物料(包括含VOCs原輔材料、含VOCs產品、含VOCs移和輸送、設備與管線組件泄漏、敞開液面逸散以及工藝過程等無組不到要求的加快整改。指導企業制定VOCs無組織排放控制規程,細以及啟停機、檢維修作業等,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健全內部考核制度,嚴5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應存放于室內,或存放于設置有用場地。盛裝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裝袋在非取用狀態時車輛、設備、物料進出時,以及依法設立的排氣筒、通風口外,門窗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采用非管道輸送方式轉操作,廢氣應排至VOCs廢氣收集處理系統;無法密閉的,應采取局裝置處理后從15米高排氣筒FQ-1排放企業應建立臺賬,記錄含VOCs原輔材料和含VOCs產品通風生產設備、操作工位、車間廠房等應在符合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相據行業作業規程與標準、工業建筑及潔凈廠房通風設計規范等的要求,采6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2021年起,全省工業涂裝、包裝印刷、紡織、木材加工等行業以及涂料、油墨等生產企業的新規定的水基、半水基清洗劑產品;符合《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規定的水基型、本7進167家重點企業清潔原料替代工作。實施替代的企業要使用符合《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求》(GB/T38597-2020)規定的粉末、水性、無溶劑33372-2020)規定的水基型、本體型膠粘劑產品。若確實無法達到上述要求,應提供相應的論證說明,相關涂料、油墨、清洗劑、膠粘劑等產品應符合相關標準中VOCs含量的限值要求。嚴格準入條件。禁止建設生產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油墨、膠黏劑等項目。2021年起限值要求。市場上流通的水性涂料等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涂料產品,執行國家《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廢氣排放口達到國家、省VOCs排放控制標準要求。加強施工項目VOCs治理,嚴格落膠粘劑VOCs含量應符合相應國家標準,優先選用低VOCs含量材料,加強日常監建立正面清單。在重污染天氣應對、環境執法檢查、政府綠色采購等工作中,建立正性、粉末、無溶劑、輻射固化涂料以及水性和輻射固化油墨、水基和半水基清洗劑、水基型和本體型膠粘劑的料生產企業,已經完全實施水性等低VOCs含量清潔原料替代,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排放績效等滿足相關規定的企業,對清單內企業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績效評級、豁免管理、環境監察等方面予以政策扶持加強技術支持。進一步充實我市大氣污染防治領域專家庫,突出VOCs清潔原料替代和治理領域專家的征集入庫,為VOCs治理工作的決策與實施提供智力保障。建立無錫市VOCs先進治理提供技術支撐。指導和督促企業嚴格執行VOCs相關國家、省標準,推進綜上,本項目符合關于印發《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江蘇省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無錫市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關于印發《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的通知、《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省大氣辦關于印發<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蘇大氣辦﹝2021﹞2號)、《關于印發<無錫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清潔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錫大氣辦〔2021〕11號)等相關要求。7、與《關于在環評審批階段開展源頭管控行動的工作意見》(錫環辦[2021]142號)相符性分析表1-11與《關于在環評審批階段開展源頭管控行動的工作意見》(錫環辦[2021]142號)相符性分析能耗的兩高項目,符合項目所在地準入政策。用、達到國內先進水平以_上。根據《江蘇省太湖水15米高排氣筒FQ-1達標排放,技術可行,符合綜上,本項目與《關于在環境審批階段開展“源頭管控行動”的工作意見》(錫環辦[2021]142號)相符。8、涂料與相關文件中VOCs含量限值相符性分析本項目使用膠粘劑8116-1和膠粘劑7500,屬于低揮發性水基型膠粘劑,根據蘇州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A2240676676101001C),膠粘劑8116-1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為15.8g/L;根據國恒信(常州)檢測認證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報告編號A2240676676101002C),膠粘劑7500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為未檢出(檢出限為2g/L)。具體相符性分析見下表。表1-12涂料與相關文件中VOCs含量限值的對比分析情況序號1水基型膠粘劑含量限量中應用領域是比)比)2OSILW水基型膠粘劑為2g/L)A22406766761含量限量中應用領域是比)比)綜上,本項目所用膠粘劑符合《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表2中“水基型膠黏劑VOC含量限量中應用領域為裝配業中其他”相關要求。建設內容1、項目基本情況無錫市錫震減震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6日,原位于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蓉陽工業園,主要從事減震器及零部件的設計、生產、銷售及售后服務,產品用于設備,船舶,特種車輛。2020年6月15日在無錫市錫山生態環境局的現場執法檢查中,無錫市錫震減震器有限公司被發現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減震器生產項目主體工程已投入生產,上述行為屬于違法行為,2020年7月24日無錫市錫山生態環境局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錫山環罰決[2020]91號)后停止生產。繳納罰款后,企業投資1000萬元,租賃并搬遷至無錫市錫北鎮涇虹路58號聯東優谷產業園92-93號繼續進行減震器加工項目建設,未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未填報排污許可證,于2024年9月21日無錫市錫山生態環境局的現場執法檢查中,被發現從事的減震器加工項目的主要生產設備及配套污染治理設施于2022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于2024年9月新增兩臺橡膠自動射出成型機,形成現有規模,至今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且未通過環保“三同時”竣工驗收,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錫環責改〔2024〕154號、錫環責改〔2024〕155號)后停止生產。建設單位委托我公司補辦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建設項目投資1000萬元,租用無錫扭王動力科技有限公司坐落在無錫市錫北鎮涇虹路58號聯東優谷產業園92-93號閑置廠房,租賃面積3400平方米,年加工減震器150萬件。無錫市錫山區行政審批局于2021年4月26日同意本項目備案(備案證號:錫山行審備(2021)105號,項目代碼:2104-320205-89-05-993269。本項目產品減震器主體為金屬,主要用于設備,船舶,特種車輛,產品中金屬與橡膠用量比例為2:1,所用橡膠為成品橡膠,僅通過熱壓硫化粘連至金屬件上,為減震器生產輔料,因此本項目產品減震器屬于金屬制品,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本項目行業類別為[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屬制品制造。現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等的相關規定,本項目屬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中“三十、金屬制品業68鑄造及其他金屬制品制造”中其他(僅分割、焊接、組裝的除外),環評類別為報告表,因此,建設單位委托江蘇錫澄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補辦環境影響報告表。2、產品方案本項目主體工程及產品方案見表2-1。表2-1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及產品方案3、項目公用及輔助工程本項目公用及輔助工程具體見表2-2。表2-2本項目公用及輔助工程程程理程3/h廢水4、原輔材料本項目主要原輔材料見表2-3,主要原輔材料理化性質見表2-4。表2-3主要原輔材料一覽表存量1//2鋼//34567/514/表2-4建設項目主要原輔材料理化性質一覽表-色塊狀或粉狀固體。具有優良的耐油-33VOCs含量未檢出(檢出限2g/L)。5、主要設備本項目設備清單見表2-5。表2-5主要設備清單1234567/8/9/6、水平衡本項目用水主要為生活用水、清洗用水和測試用水。(1)生活污水本項目全廠職工定員20人,按照《建筑給水排水設計標準》(GB50015-2019員工用水定額為30~50L/人·班,本報告采用50L/人·班計,建設項目實行300天、一班8小時制生產,故總用水量為300t/a,排放量以總用水量的90%計,則產生生活污水270t/a。生活污水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置。(2)清洗用水本項目使用超聲波清洗機(1臺)對外購金屬件水洗,根據企業提供資料,清洗機設置1個超聲波清洗槽體,體積約為0.1m3,槽內水半年更換一次,則超聲波清洗槽產生的清洗廢液為0.2t/a;超聲波清洗后設置1個清水槽體,體積約為0.05m3,槽內水每個月更換一次,則清水槽產生的清洗廢液為0.6t/a。兩個槽體共計產生清洗廢液0.8t/a,使用過程中水量損耗10%,定期添加,則本項目清洗用水量約為0.89t/a,清洗廢液作危廢處置,委托有資質單位進行處理。(3)測試用水本項目部分硫化過的半成品工件會使用水壓試驗機進行試驗,試驗用水重復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清水。根據企業提供的材料,單次添加用水約為0.01t,一年添加用水2至3次,以3次計,則水壓試驗機用水約為0.03t/a。建設項目水平衡圖見圖2-1。圖2-1建設項目水平衡圖(單位:t/a)7、項目人員情況不運營;不設宿舍、食堂、浴室。8、項目地理位置、周圍環境和廠區平面布置情況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虹路58號聯東優谷產業園92-93號,北側隔340省道為徐家飯莊、宏力生態農莊,南側為聯東優谷產業園內無錫信智誠科技有限公司與無錫協立制冷設備有限公司,西側隔錫東大道為江蘇北方湖光光電有限公司,東側為無錫友鵬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距離項目最近的敏感點為項目西北側431m的小尤家居民點。建設項目周邊500米范圍具體用地情況見附圖二。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虹路58號聯東優谷產業園92-93號,廠區一層西側車間為拋丸間、打磨間、鉗工間、零件庫,東側車間為熱壓硫化區、模具庫、刷膠間、更衣室、膠料庫、危廢倉庫;二層為試驗室、組裝區、倉庫。建設項目車間平面布置圖見附圖三。工藝流程和產排污環節工藝流程簡述本項目具體工藝流程和產污環節分別如下所示:生產工藝流程簡述:預處理:外購部分金屬件(約1%)在鉗工間通過臺鉆、攻絲機進行加工螺絲紋等干式預處理,預處理過程中不添加切削液,產生預處理粉塵G1、廢金屬邊角料S1和噪聲N。清洗:金屬件通過一道超聲波機洗以及一道水槽清洗,洗去表面臟污(部分外購工件表面會存在少量油污超聲波清洗機位于打磨間,兩道清洗工序使用自來水,均不添加清洗劑,本工序產生清洗廢液S2和噪聲N。拋丸:工件清洗后,部分金屬件(約80%)需要在拋丸間通過拋丸機對金屬件表面進行拋丸處理,通過鋼丸的沖擊使金屬表面變得凹凸不平,以便于后續將橡膠更好的粘連緊密;拋丸過程產生拋丸粉塵G2、廢鋼丸S3和噪聲N。刷膠、晾干:需熱壓硫化的金屬工件在刷膠間人工進行表面刷膠黏劑后在刷膠間晾干,均在常溫下進行,該工序會產生刷膠/晾干廢氣G3和廢膠桶S4。切膠:購入的橡膠(天然橡膠和丁腈橡膠)由開料機或人工切至需要的大小,橡膠裁剪產生廢橡膠邊角料S5和噪聲N。熱壓硫化:刷好膠的金屬件部分放入自動注射壓機,部分放入平板硫化機,自動注射壓機放入金屬件后由機器自動根據設置擠出橡膠,平板硫化機放入金屬件后再人工放入橡膠。金屬件和橡膠均放置好后電加熱至150℃左右熱壓硫化,根據成品不同要求時間控制在15~150min之間,產生熱壓硫化廢氣G4和噪聲N。修邊:本項目熱壓硫化工序后,在硫化橡膠邊緣有細小的飛邊存在,部分人工修邊,部分在打磨間使用打磨機進行打磨修邊。此工序產生廢橡膠邊角料S6,打磨機產生少量修邊粉塵G5和噪聲N。測試:對修好邊的工件在試驗室進行高低溫、水壓、抗疲勞等試驗。高低溫試驗將工件放入高低溫箱內測試,試驗溫度在-40~70℃,均在天然橡膠與丁腈橡膠正常使用溫度范圍內,且低于軟化溫度,膠料內易揮發的物質未發生氣化,因此該試驗溫度范圍內工件不產生廢氣;水壓試驗為常溫下水壓試驗機管內充水密封加壓,用水重復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清水;抗疲勞實驗為常溫下疲勞試驗機電動缸作功運動。測試產生的不合格品人工拆分,金屬件回用于生產,產生廢橡膠邊角料S7。噴漆(委外):根據客戶要求對工件進行噴漆,此工序委托外單位進行。上油、組裝:金屬件清洗后,根據客戶需要,20%金屬件直接在二樓裝配區通過上油機進行上油,之后利用壓裝機進行組裝,組裝后部分成為成品;其余80%金屬件在噴漆(委外)處理后,部分工件需上油、組裝,未上油組裝工件與上油組裝后的工件部分成為成品。工序使用的硅油由硅油稱重機進行調節,此工序在常溫下進行,該工序會產生廢油桶S8。激光打標:激光打標是使用激光束使材料脫色并在工件表面產生永久性標記的技術,少量未上油組裝工件與上油組裝后的工件根據客戶需要在試驗室采用打字機激光打標,產生極輕微異味和微量煙塵,忽略不計。本項目其他產污環節:①設備潤滑自動注射壓機、平板硫化機使用過程會使用液壓油,會產生廢液壓油S9、廢油桶S10、含油抹布手套S11。②廢氣處理裝置:刷膠/晾干廢氣經排風口捕集、熱壓硫化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經過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產生廢活性炭S12。拋丸粉塵經拋丸機自帶小型布袋除塵器收集、修邊粉塵經打磨臺上方萬向喇叭口集氣罩捕集后進入布袋除塵器處理,產生除塵粉塵S13。2、生產工藝產污環節分析表2-6主要產污環節和排污特征氣后經過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氣W理N機機1料23467料9套—與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污染問題1、項目所在地原有情況調查本項目擬建設地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虹路58號聯東優谷產業園92-93號,租用無錫扭王動力科技有限公司的空置廠房進行生產,廠區已實現“雨污分流”,污水接管錫北污水處理廠。本項目為新建項目,無原有污染及主要環境問題。無錫扭王動力科技有限公司空置廠房購買自江蘇聯動金輝投資有限公司,無錫扭王動力科技有限公司未在廠房內進行生產,無環評手續。2、項目所在地主要環境問題3、現場情況經現場踏勘,本項目已投產。4、項目存在環保問題本項目主要存在的環保問題為“未批先建”。無錫市錫震減震器有限公司原位于無錫市錫山經濟開發區蓉陽工業園內進行生產,于2020年6月15日在無錫市生態環境局的現場執法檢查中,被發現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減震器生產項目主體工程已投入生產,于2020年7月24日下達《無錫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錫山環罰決〔2020〕91號)后停止生產。2021年企業租賃并搬遷至無錫市錫北鎮涇虹路58號聯東優谷產業園92-93號繼續進行減震器加工項目建設,2024年9月21日在無錫市錫山生態環境局的現場執法檢查中,被發現從事的減震器加工項目主要生產設備及配套污染治理設施于2022年11月建成投入使用,2024年9月新增兩臺橡膠自動射出成型機,形成現有規模,至今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且未通過環保“三同時”竣工驗收,于2024年9月21日下達《無錫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錫環責改〔2024〕154號)與《無錫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錫環責改〔2024〕155號)。建設單位目前停止生產,委托我公司江蘇錫澄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補辦環境影響報告表。區域環境質量現狀1、環境空氣(1)基本環境質量現狀本項目所在地環境空氣質量功能為二類區,執行《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本項目選取2023年作為評價基準年,根據《無錫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3年度),項目所在區域無錫市各評價因子數據見表3-1。表3-1環境空氣質量現狀80NO20PM100PM2.5002023年無錫市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年均值、NO2年均值、PM2.5年均值、PM10年均值、一氧化碳年均值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臭氧日最大8小時滑動均值均超過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超標倍數為0.044倍。項目所在區O3超標,因此判定為非達標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達標城市需要編制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限期達標,制定有效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無錫市已按要求開展限期達標規劃。根據《無錫市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2018-2025年)》,無錫市達標規劃的規劃范圍為:無錫市所轄全部行區域(4627平方公里),包括江陰、宜興2個下轄縣級市和梁溪、錫山、惠山、濱湖、新吳5個市轄區域。達標期限:無錫市環境空氣質量在2025年實現全面達標。遠期目標:力爭到2025年,無錫市PM2.5濃度達到35ug/m3左右,六項主要大氣污染物濃度全面達到國家二級標準要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總體戰略:以不斷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為核心目標,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推進熱電整合,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提高各行業清潔化生產水平,全面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完成重點企業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從化工、電子(半導體)、涂裝等工業行業挖掘VOCs減排潛力,完成重點行業低VOCs含量原輔料替代目標;以港口碼頭和堆場為重點提高揚塵污染控制水平。促進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推進區域聯防聯控,提升大氣污染精細化防控能力。到2025年,實施清潔能源利用,優化能源結構,以江陰市為重點推進熱電整合。完成重點行業低VOCs含量原輔料替代目標。升級工藝技術,優化工藝流程,提高各行業清潔化生產水平。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車特別是電動車比例。推進PM2.5和臭氧的協同控制,推進區域聯防聯控。2、水環境質量現狀根據2022年3月16日江蘇省水利廳和江蘇省環境保護廳編制的《江蘇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2021~2030年建設地附近錫北運河水域功能目標類別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根據無錫泰合藍監測技術有限公司出具的監測報告(報告編號:泰合藍(環)字(2022)第(1103)號),監測時間為2022年08月02日。表3-2錫北運河水質監測結果單位:mg/L(pH為無量鋼)河6~9/對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目前錫北運河錫北污水處理廠排污口下游500m斷面,各污染因子均能滿足III類水域功能類別要求。3、聲環境質量現狀年度2023年全市晝間區域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7.1dB(A較2022年惡化0.9dB(A)。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評價,2023年全市1~4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達標率分別為96.4%、96.2%、95.8%和100.0%,夜間達標率分別為85.7%、92.3%、100%和83.3%。4、主要環境問題2023年無錫市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NO2、PM10、PM2.5年均值,一氧化碳年均值均達到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臭氧日最大8小時滑動均值超過環境空氣質量二級標準,超標倍數為0.044倍。項目所在區O3超標,因此判定為非達標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未達標城市需要編制限期達標規劃,明確限期達標,制定有效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無錫市已按要求開展限期達標規劃,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可以得到進一步改善。環境保護目標1、大氣環境:本項目500米范圍內環境空氣保護目標如下:表3-3空氣環境保護目標XY2、地表水環境:本項目生活污水接入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污水廠尾水排入錫北運河,本項目地表水環境保護敏感目標為錫北運河,地表水環境保護的目標見下表。表3-4水環境保護目標XYXY53、聲環境:本項目50米范圍內沒有聲環境保護目標。4、生態環境:距離本項目最近的生態環境保護的主要目標見下表。表3-5生態環境敏感目標西--地跨江陰市域南部地區青陽鎮、徐霞客鎮、西25、土壤環境:本項目周圍50米范圍內無土壤環境敏感目標。6、地下水環境:本項目周圍500米范圍內無地下水環境敏感目標。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本項目預處理產生的顆粒物在車間無組織排放;拋丸、修邊工序產生的顆粒物收集后由一套布袋除塵器處理,最后經15m高排氣筒(FQ-2)排放;刷膠/晾干工序產生有機廢氣(本報告以非甲烷總烴計熱壓硫化工序產生非甲烷總烴、硫化氫、二硫化碳、臭氣濃度,刷膠、熱壓硫化廢氣收集后由一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最后經15m高排氣筒(FQ-1)排放。FQ-2排氣筒排放的顆粒物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標準;FQ-1排氣筒排放的非甲烷總烴執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標準,排放的硫化氫、二硫化碳、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44-93)表2標準。表3-6本項目有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1廠界顆粒物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3標準;非甲烷總烴執行《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6標準;硫化氫、二硫化碳、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44-93)表1二級標準。廠區內非甲烷總烴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標準。表3-7廠界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標準標準》(DB32/4041-2021)表3標準////表3-8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限值62、廢水本項目廢水為員工生活污水,無生產廢水排放。生活污水經格柵井預處理后,接管至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根據生態環境部部長信箱2019年3月21日對關于行業標準中生活污水執行問題的回復中相關內容:《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在“排水量”定義中明確外排廢水包括廠區生活污水,主要考慮是防范與生產相關的廠區生活污水中混入行業特征污染物,以及生產廢水經由生活污水排水管道排放等情況的發生。若生活與生產廢水完全隔絕,且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二者混排等風險,這類生活污水可按一般生活污水管理。本項目無生產廢水排放,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液清洗廢液,不涉及橡膠制品生產設施,且作為危險廢物處置,生活污水不存在混入行業特征污染物的可能性。故本報告參考生態環境部部長信箱回復,對生活污水按照一般生活污水進行管理。接管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總磷、總氮三項指標參照執行《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的B級標準;錫北污水處理廠出水執行《太湖地區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重點工業行業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18)中表2標準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一級A標準。具體標準限值見表3-9。表3-9生活污水接管標準及錫北污水處理廠出水標準值pH6~98*注:括號外數值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3、噪聲建設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廠界外聲環境功能區類別3類標準。具體數值見表3-10。表3-10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單位:dB(A)4、固廢一般固廢的暫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20)、《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通知》(蘇環辦〔2023〕327號),全過程執行《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蘇環辦〔2024〕16號);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執行《危險廢物識別標志設置技術規范》(HJ1276-2022)、《環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2023年修改單);危險廢物的暫存場所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危險廢物轉運管理執行《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HJ1259-2022)、《關于做好江蘇省危險廢物全生命周期監控系統上線運行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0〕401號)、《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范》(HJ2025-2012)、《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部令第23號)等文件要求,全過程執行《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蘇環辦〔2024〕16號)。總量控制指標本項目選址所在區域屬于“雙控區”和太湖流域,本項目位于無錫市錫山區錫北鎮涇虹路58號聯東優谷產業園92-93號,屬于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三級保護區。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建議控制指標如下:(1)大氣污染物本項目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非甲烷總烴0.0073t/a(有組織0.0035t/a、無組織0.0038t/a二硫化碳0.0014t/a(有組織0.0012t/a、無組織0.0002t/a顆粒物0.0219t/a(有組織0.0186t/a、無組織0.0033t/a),大氣污染物總量在錫北鎮范圍內平衡。(2)廢水及水污染物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及排放;生活污水270t/a,經格柵井預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接管無錫市錫北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最終排入錫北運河,接管考核量為:COD0.108t/a、SS0.081t/a、氨氮0.00945t/a、總氮0.01296t/a、總磷0.00135t/a。廢水及污染物最終排放量:廢水量270t/a、COD0.0135t/a、SS0.0027t/a、氨氮0.00108t/a、總氮0.00324t/a、總磷0.000135t/a,納入錫北污水處理廠總量范圍內。(3)固廢本項目固體廢物實現“零”排放,符合總量控制要求。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建設項目利用建成車間,施工期僅為設備的調試、安裝,且施工期較短,對周圍環境影響小,不會降低當地環境質量現狀類別。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一、大氣環境影響分析1、廢氣產生情況(1)正常工況本項目廢氣主要為預處理粉塵G1、拋丸粉塵G2、刷膠/晾干廢氣G3、熱壓硫化廢氣G4、修邊粉塵G5。①預處理粉塵G1本項目在鉗工間,利用臺鉆、攻絲機對部分外購的金屬件進行鉆孔,加工螺絲紋等干式預處理。根據《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33金屬制品業、34通用設備制造業、35專用設備制造業、36汽車制造業、37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431金屬制品修理、432通用設備修理、433專用設備修理、434鐵路、船舶、航空航天等運輸設備修理(不包括電鍍工藝)行業系數手冊》,預處理工段干式預處理產生的顆粒物的產污系數為2.19kg/t原料。本項目需要進行預處理的工件約占金屬件總量的1%,為2t/a,則預處理工序顆粒物的產生量為0.0044t/a。產生的顆粒物(70%)自然沉降,無組織排放量0.0013t/a,工作時間2400h/a。②拋丸粉塵G2本項目利用拋丸機對外購金屬件進行表面處理。拋丸機在密閉狀態下工作,拋丸過程中產生粉塵。根據《排放源統計調查產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數手冊——33金屬制品業、34通用設備制造業、35專用設備制造業、36汽車制造業、37鐵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431金屬制品修理、432通用設備修理、433專用設備修理、434鐵路、船舶、航空航天等運輸設備修理(不包括電鍍工藝)行業系數手冊》,拋丸工序產生的工業粉塵產污系數為2.19kg/t原料。本項目需要進行拋丸的金屬件用量約為160t/a,鋼丸1.5t/a,故顆粒物的產生量約為0.3537t/a。拋光機自帶小型布袋除塵器收集產生的顆粒物,捕集效率為100%,則拋丸各項顆粒物有組織產生量為0.3537t/a,工作時間2400h/a。③刷膠/晾干廢氣G3本項目刷膠/晾干工序使用兩種膠黏劑,根據企業提供的MSDS報告,膠粘劑8116-1主要成分為4,4-二苯甲烷雙馬米酰亞胺20%、磷酸鋅(2:3)10%、水70%,根據CHEMLOK8116-1安全技術說明書得出膠粘劑8116-1有機廢氣含量為15.8g/L;膠粘劑7500主要成分為三元共聚物15.0%、氮取代的芳香化合物10.0%、碳黑5.0%、得出膠粘劑7500有機廢氣含量未檢出。本項目僅膠粘劑8116-1使用過程中產生有機廢氣,使用量為0.35t/a,有機廢氣含量為15.8g/L,密度為1.16g/cm3,則刷膠/晾干工序產生的非甲烷總烴總量為0.0048t/a,刷膠房全密閉,房內呈負壓狀態,刷膠/晾干廢氣通過排風口捕集,其廢氣捕集率以90%計,未捕集部分,在刷膠房內無組織排放,則刷膠/晾干工序非甲烷總烴有組織產生量為0.0043t/a,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量0.0005t/a。根據企業提供資料,項目刷膠時長2h/d,晾干時長最長6h/d,刷膠/晾干工序工作時長計為8h/d,全年工作時間為2400h。④熱壓硫化廢氣G4熱壓硫化工序使膠料升溫并使橡膠分子發生交聯,其結構由線型結構變成網狀的體形結構,從而賦予橡膠良好的使用性能,由于橡膠制品硫化過程的復雜性以及高溫條件的存在,硫化過程中會產生硫化煙氣。本項目熱壓硫化環節產生廢氣主要為非甲烷總烴、硫化氫、二硫化碳、臭氣濃度。項目所用丁腈橡膠由丙烯腈與丁二烯單體采用乳液聚合法聚合而成,合成橡膠聚合過程中單體分子已經存在于膠乳或液態中,不需要像合成樹脂那樣通過單體分子間反應形成新的高分子鏈,而是通過加入聚合引發劑或乳化劑,使單體分子聚集在一起,形成高分子鏈,分子鏈之間存在大量的交聯,因此本項目丁腈橡膠熱壓硫化中丙烯腈單體產生量極小,本報告不作定量分析。此外,根據各原料的化學組成分析,項目所用橡膠中不含甲苯、二甲苯,且原料為片狀;也不涉及輪胎制造及煉膠、乳膠制品生產、各類橡膠制品的膠漿制備、浸漿、膠漿噴涂、涂膠工藝,故項目不涉及《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中的顆粒物、氨、甲苯及二甲苯合計。根據《橡膠制品生產過程中有機廢氣的排放系數》(《橡膠工業》,2006年第53卷,682頁)一文相關數據,硫化過程有機廢氣最大排放系數為337mg/kg,二硫化碳最大排放系數25.6mg/kg,根據《橡膠制品工業工藝廢氣排放因子探討—以輪胎企業為例》(《四川環境》第32卷第6期2013年12月),硫化過程中硫化氫產生量為0.136mg/kg,因臭氣濃度無法定量核算,故本報告不列入。本項目橡膠由開料機或人工切膠后用于熱壓硫化,產生約0.5%的廢橡膠邊角料由膠料廠回收,熱壓硫化工序橡膠使用量為99.5t/a,非甲烷總烴產生量為0.0335t/a,二硫化碳產生量為0.0025t/a,硫化氫產生量小于0.1kg/a,本報告不對其定量分析。熱壓硫化廢氣通過集氣罩捕集,捕集效率為90%,則熱壓硫化工序非甲烷總烴有組織產生量為0.0302t/a,無組織排放量為0.0033t/a,二硫化碳有組織產生量為0.0023t/a,無組織排放量為0.0002t/a,工作時間2400h/a。⑤修邊粉塵G5本項目熱壓硫化工序后,在硫化橡膠邊緣有細小的飛邊存在,其中20%的工件,會使用打磨機在室溫下進行修邊,會產生少量粉塵,參考《開平市悅寶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產50萬套汽車橡膠減震器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已獲得批復),打磨機修邊的顆粒物產生量約為原料用量的0.1%。本項目需要打磨機進行修邊的橡膠量為19.9t/a,則修邊工序顆粒物產生量為0.0199t/a,打磨臺上方安裝萬向喇叭口集氣罩捕集廢氣,捕集效率為90%,未捕集部分在車間無組織排放,則修邊工序顆粒物有組織產生量為0.0179t/a,無組織排放量為0.002t/a,工作時間2400h/a。根據上述,項目有組織廢氣產排情況詳見表4-1(污染物排放最大情況是各工序同時進行);項目無組織廢氣源強詳見表4-2(各污染源合并為一個面源計算)。表4-1本項目有組織廢氣污染源源強核算結果及相關參數一覽表排放源名稱晾干烴附熱壓硫化烴碳拋丸物修邊表4-2本項目無組織排放源及排放參數一覽表3(2)非正常工況非正常工況指生產過程中開、停車(工、爐)狀態、設備檢修、工藝設備運轉異常等非正常工況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達不到應有效率等情況下的排放。根據工程分析,本項目非正常排放主要考慮廢氣處理裝置出現故障,此時廢氣未有效處置排入大氣,將造成周圍大氣環境污染。本項目非正常排放狀況主要是:主要考慮噴漆房廢氣處理設施發生事故,對廢氣處理效率為0%,排放時間按照1小時/次計,事故狀態最多不超過1次/年,則非正常工況下的污染物排放源強詳見下表4-3。表4-3大氣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量核算表1作不正11備11211為減少不正常排放污染物,建議建設單位做好防范工作:a.平時注意廢氣處理設施的維護,及時發現處理設備的隱患,確保廢氣處理系統正常運行;開、停、檢修要有預案,有嚴密周全的計劃,確保不發生非正常排放,或使影響最小。b.應設有備用電源和備用處理設備和零件,以備停電或設備出現故障時保障及時更換使廢氣全部做到達標排放。c.對員工進行崗位培訓。做好值班記錄,實行崗位責任制。本項目投產后,需加強環保管理,杜絕廢氣的不正常排放的發生。2、基準排氣量根據《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23-2011)4.2.8: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適用于單位膠料實際排氣量不高于單位膠料基準排氣量的情況。單位膠料實際排氣量超過單位膠料基準排氣量,須將實測大氣污染物濃度換算為大氣污染物基準排氣量排放濃度,并以大氣污染物基準氣量排放濃度作為判定排放是否達標的依據。大氣污染物基準氣量排放濃度的換算,可參照采用水污染物基準水量排放濃度的計算公式。膠料消耗量和排氣量統計周期為一個工作日。換算公式為:式中:C基—大氣污染物基準氣量排放濃度,mg/m3;Q總—排氣總量,m3;Yi—第i種產品膠料消耗量;自動注射壓機、平板硫化機所用膠料為0.33t/d;Qi基—第i種產品的單位膠料基準排氣量,m3/t膠;C實—實測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mg/m3。非甲烷總烴:FQ-1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濃度為0.1mg/m3,按上式核算:C基準排放濃度=[15000*8/(0.33*2000*2)]*0.1mg/m3=9.1mg/m3<10mg/m3。由上述可知,FQ-1排放的非甲烷總烴排放滿足《橡膠制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27632-2011)表5中相關標準,即非甲烷總烴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0mg/m3。3、廢氣治理措施簡述本項目刷膠房全封閉,房內呈負壓狀態,刷膠/晾干廢氣通過排風口捕集;熱壓機采用側面萬向喇叭口集氣罩捕集,將各集氣罩和排風口連接至一套二級活性炭廢氣處理裝置處理,處理效率不低于90%,之后通過15m高排氣筒(FQ-1)排放,依據廢氣處理方案,風量為15000m3/h,年工作時間為2400h。本項目拋丸工序產生的拋丸粉塵經自帶小型布袋除塵器收集,修邊打磨工序產生的修邊粉塵經集氣罩收集后一同通入一套布袋除塵廢氣處理裝置,處理效率不低于95%,尾氣經15m高排氣筒(FQ-2)排放,依據廢氣處理方案,風量為8000m3/h,年工作時間為2400h。二級活性炭廢氣處理裝置①廢氣收集:刷膠房全封閉,頂部安裝排風口;試驗室全封閉,頂部安裝排風口;熱壓機側面安裝萬向喇叭口集氣罩;將各排風口和集氣罩連接至廢氣處理系統。②排氣筒:FQ-1。③風量核算參照《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GB/T16758-2008),排風罩的風量等于排風罩罩口面積乘以排風罩罩口平均風速,根據本項目廢氣處理方案,本項目刷膠房排風口(1個)、熱壓機側集氣罩(11個)截面積均為(3.14×0.15×0.15)m2,該廢氣處理設施設計風量為15000m3/h,則本項目二級活性炭廢氣處理排風罩平均風速為4.21m/s,滿足《局部排風設施控制風速檢測與評估技術規范》(AQ/T4274-2016)表1局部排放設施控制風速限值標準,即不小于側吸式有毒氣體控制風速限值0.5m/s,不小于上吸式有毒氣體控制風速限值1.0m/s。故本項目二級活性炭裝置廢氣處理設置15000m3/h風機可行。根據設計單位提供的資料,集氣罩捕集高溫煙氣時,吸入大量環境空氣,收集的空氣量遠大于產生的廢氣量,此外,運送氣體的管道為金屬管道,長度較長,管道與周圍空氣的天然對流與輻射散熱效果而使氣體冷卻,可達到良好的降溫效果,能確保有機廢氣進入活性炭設備吸附時的溫度低于40℃,不會造成活性炭失效。布袋除塵器①廢氣收集:打磨臺上方安裝萬向喇叭口集氣罩;拋丸機自帶小型布袋除塵器;將集氣罩以及拋丸機布袋除塵器排風口連接至廢氣處理系統。②排氣筒:FQ-2。③風量核算拋丸機自帶布袋除塵器風量6000m3/h,打磨臺上方集氣罩參照《排風罩的分類及技術條件》(GB/T16758-2008),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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