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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一講法律職業與法律職業倫理知識目標1.了解道德與倫理的關系;2.了解法律職業與司法制度的基本含義、特征;3.了解司法的原則;4.了解職業倫理與法律職業倫理的含義、特點;5.了解職業倫理的最基本原則。能力目標1.能夠區分道德與倫理;2.能夠準確理解和運用司法原則;3.能夠準確界定法律職業倫理,并約束自己的行為。本節需要解決的問題1.能夠說清道德與倫理的含義2.能夠準確闡述道德與倫理的區別3.能夠判斷哪些行為違反道德,哪些行為違反倫理第一節道德、倫理及其關系道孔子道路,原則,規范0102老子宇宙的根本規律后來社會行為準則、規范03一、道德《道德經》對道德問題進行了研究道生一,道是根本

道是世界的根本規律道是客觀存在道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道尊崇道德行事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道德,品行;特指好的品行。情義;恩惠。例:功德、積德心意;信念。例:同心同德|離心離德。德道德1.蘇格拉底、斯多葛派認為道德是一種知識。2.道德包括三個東西:

3.道德定義:是指人們在社會中形成的,并由一定經濟關系決定的,依靠社會輿論、傳統習慣、人們內心信念來維系的,調整人們之間以及個人和社會關系的行為規范的總和,以及在此基礎上表現出來的觀念意識和行為品質。情感、意識行為、品質規范現代社會道德觀念不斷變化(封建社會的“君為臣綱、夫為妻綱、父為子綱”)道德行為多樣化(中西道德觀念的沖突)人類社會活動領域的不斷擴大(農村流向城市、新科技出現、克隆技術)道德真空、失范道德評價標準混亂舊的道德觀念逐漸被人們拋棄新的道德觀念有待或正在形成準確把握道德精神這個最高最終標準,對于新的道德規范的建立具有重要意義前提規則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存在矛盾約束個體行為,使得社會整體利益得以保障道德是調整人與人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一種規則道德具有心理約束作用道德不具有法律強制性010203一切依法行動一切以法律為準繩違反法律將受到制裁法律是調整人們關系的準則道德是一種軟約束法律是一種硬約束人與人、人與自然的準則依法治國以德治國二、倫理倫理倫理《說文》曰:“倫,輩也。”“倫”是順序、秩序、分類的意思。是人或事物的外在形式。《說文》云:“理,治玉也。”引申為治理和物的紋理;進而引申為條理、道理、規律、規則。“倫理”包括兩個意思:一是外在表現形式;二是處理人際關系的規律。

五天倫:“天地君親師”

天地君親師是中國民間祭祀的對象。舊時民間多設一天地君親師牌位或條幅供奉于中堂。為古代祭天地、祭祖、祭圣賢等民間祭祀的綜合。祭天地源于自然崇拜,中國古代以天為至上神,主宰一切,以地配天,化育萬物,祭天地有順服天意,感謝造化之意。祭祀君王源于君權神授觀念。由于在封建社會君王是國家的象征,故祭祀君王也有祈求國泰民安之意。祭親也就是祭祖,由原始的祖先崇拜發展而來。祭師即祭圣人,源于祭圣賢的傳統,具體指作為萬世師表的孔子,也泛指孔子所開創的儒學傳統。中國傳統倫理規定:父子有親、夫妻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五人倫: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忠、孝、悌、忍、信為處理人倫的規則----忠于君主,孝順父母,尊敬兄長,忍耐配偶,取信朋友。三、道德與倫理的聯系與區別(一)聯系從詞源上分析,倫理與道德都是被用來描述人在行為活動中養成的習慣品質,相通性有三個方面:首先,都是源于風俗、習慣;其次,都是對人的行為的某種規范;第三,都同時體現為人的品質或德性。在這三種共通性中,風俗習慣是基礎,規范是核心,德性是表現,又因三者難以截然分開,導致混用。

(二)區別

道德與倫理是有著顯著區別的兩個概念。倫理側重于反映人倫關系以及維持人倫關系所必須遵循的規則;道德側重于反映道德活動或道德活動主體自身行為的應當。1.作為日常用法:倫理,更具客觀、外在、社會性意味,倫理是客觀法,是他律的;道德更多地或更有可能用于個人,更含主觀、內在、個體性意味,道德是主觀法,是自律的。2.作為概念范疇:道德側重在反映道德活動或道德活動主體自身行為之應當,道德義務的要求具有單向性特征;倫理側重于反映人倫關系以及維持人倫關系所必須遵循的規則,倫理義務對成員的要求具有雙向性特征。3.作為價值本身:倫理的核心是正當、適當、合適、合宜等;道德的核心是善、美德、德性等。4.作為規范:倫理具有普遍性,道德具有獨特性。5.作為評價尺度:倫理的尺度是對與錯,道德的尺度是好與壞,善與惡。6.從使用角度講:表示現象、問題時用道德好些;表示規范、理論時用倫理好些。第二節法律職業與司法制度本節需要解決的問題1.能夠說清法律職業的含義2.能夠準確認定法律職業的種類3.能夠明確法律職業者的特征4.能夠說清司法與行政的區別5.能夠明確司法原則的含義一、法律職業的概念1.王利明:法律職業是指專門從事法律適用、法律服務工作的特定職業。2.【美】龐德:法律職業是一群人從事一種有學問修養的藝術,共同發揮替公眾服務的精神,雖然附帶地以它謀生。二、法律職業的種類1.一般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律教學與研究人員。是一個意義共同體、事業共同體、解釋共同體、利益共同體。——張文顯等編《法律職業共同體研究》20032.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王利明《法律職業專業化與司法改革》《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以及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和法律顧問、法律類仲裁員都需要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因此,法律職業應當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法律類仲裁員以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工作人員。

三、法律職業者的特點1.法條主義的思維方式2.偏愛穩定的思維習慣“對法律做過特別研究的人們會因循守舊,偏愛規范,本能地重視觀念之間的規律聯系,這使他們自然而然地非常仇視革命的精神和不經反省的激情。”

——托克維爾四、司法制度(一)司法的概念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運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中立性02專屬性04交涉性06公平優先性08被動性01形式性03終局性05非服從性070102030405060708(二)司法的特征行政權更注重權力結果的實質性,而司法權更注重權力過程的形式性,即程序性3行政效力非終極性,司法權效力有終極性,是司法權典型特征5行政權存在層級的服從性,司法權的管理關系則是非服從的7行政權有傾向性,司法權則要求絕對的中立性2行政權具有可轉授性,司法權則具有專屬性4行政權的運行方式具有非交涉性,司法權運行方式的交涉性6行政權的價值取向是具有效率優先性,司法權的價值取向具有公平優先性8行政權在運行時具有主動性,而司法權則具有被動性1司法的特征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0304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司法公正0102司法的原則(三)司法的原則1.司法公正習近平:“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是社會正義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既包括實質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其中尤以程序公正為重點。123公正司法是法的精神的內在要求。公正對司法的重要意義也是由司法活動的性質決定的。司法機關公正司法,是其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基礎。

一次不公正的判決,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卻毀壞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弗蘭西斯·培根

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國的重要環節,是審判工作必須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

公正司法是指對案件進行公平的審理和作出正確的裁判,意味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應受到平等充分的保護,社會的公正和正義得到實現。實體公正程序公正0102公正司法認定的事實準確無誤實體公正適用法律正確錯案應依法采取救濟措施及時糾正、補償實體公正,是指案件實體結果公正。指司法裁判應以客觀存在的事實為依據,且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公正,是指訴訟過程的公正,指訴訟參與人對訴訟能充分有效地參與,程序得到遵守,程序違法得到救濟。程序公開程序安定程序保障程序中立程序平等程序參與010205040603程序公正戈爾丁的九項規則:1.法官應與案件無關。2.結果中不含有糾紛解決者個人利益。3.糾紛解決者不應有偏見。4.對雙方給予公平的注意。5.聽取雙方的論據。6.糾紛解決者應在另一方在場時聽取意見。7.各方有公平機會對另一方的論據作出反響。8.解決的諸項條件應以理性推演為依據。9.推理應提及所提出的論據和證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在我國,法律對于全體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社會出身、宗教信仰、財產狀況等,都是統一適用的,所有公民依法享有同等的權利并承擔同等的義務在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中,要保證訴訟當事人享有平等的訴訟權利,不能偏袒任何一方當事人;在刑事訴訟中,要切實保障訴訟參加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對任何公民的違法犯罪行為,都必須同樣地追究法律責任,依法給予相應的法律制裁,不允許有不受法律約束或凌駕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任何權利受到侵犯的公民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護,不能歧視任何公民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3.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根據,就是指司法機關審理一切案件,都只能以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作為根據,而不能以主觀臆想作依據,應當認真查清事實真相,使法律適用能夠作到“有的放矢”以法律為準繩,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事,切實作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司法機關在工作中,要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規格或要件,遵照法律所規定的權限劃分并嚴格按照司法程序辦理案件嚴格依照實體法、程序法的各項規定正確處理依法辦事與堅持黨的政策的指導的關系司法工作中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從實際出發的思想路線,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堅持維護社會主義法律的權威和尊嚴單擊此處添加標題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司法權的專屬性1行使職權的獨立性2行使職權的合法性34.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42外部獨立1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內部獨立2內心獨立3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職業道德基本準則》第八條堅持和維護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原則,客觀公正審理案件,在審判活動中獨立思考、自主判斷,敢于堅持原則,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受權勢、人情等因素的影響。

第十四條尊重其他法官對審判職權的依法行使,除履行工作職責或者通過正當程序外,不過問、不干預、不評論其他法官正在審理的案件。

各級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要支持法院、檢察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任何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都不得讓司法機關做違反法定職責、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機關都不得執行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的要求。對干預司法機關辦案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是外部獨立46任何干預司法活動都將被記錄五類違法干預司法行為將進行通報,必要時向社會公開干預司法“仕途”堪憂干擾造成后果以及報復記錄人員將被追究刑責司法人員如果不記錄也要受罰亮點一亮點二亮點三亮點四亮點五兩辦:《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

亮點一:任何干預司法活動都將被記錄【規定】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司法人員應當全面、如實記錄,做到全程留痕,有據可查。【解讀】這樣規定一是可以防止司法機關和司法人員選擇性記錄,二是在案件出現問題時,可以倒查責任。亮點二:五類違法干預司法行為將進行通報,必要時向社會公開

【規定】規定將通報的范圍限定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在線索核查、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等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的。

二、要求辦案人員或辦案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的。

三、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者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的。

四、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門利益,以聽取匯報、開協調會、發文件等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的。

五、其他違法干預司法活動、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解讀】建立通報制度,將違法干預司法活動的情況在一定范圍內公開,對實施干預行為的領導干部進行警示,也能讓其他人引以為戒。亮點三:干預司法“仕途”堪憂【規定】司法機關應當每季度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報送同級黨委政法委和上級司法機關。必要時,可以立即報告.黨委政法委應當及時研究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報告同級黨委、同時抄送紀檢監察機關、黨委組織部門。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領導干部屬于上級黨委或者其他黨組織管理的,應當向上級黨委報告或者向其他黨組織通報情況。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情況,應當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政績考核體系,作為考核領導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廉潔自律的重要依據。【解讀】是否曾經干擾司法活動,是衡量一個官員法治素養的重要標準。將干預司法的記錄制度與相應的黨內法規和政績考核等制度規定和相關考核評估有效銜接,干擾司法行為將對官員的“仕途”造成影響,必將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行為起到有力的制約作用。亮點四:干擾造成后果以及報復記錄人員將被追究刑責

【規定】關于對領導干部的責任追究,規定明確:

領導干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造成后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領導干部對司法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解讀】責任追究是對違法干預司法活動的領導干部的一種懲處,這也是告訴廣大領導干部不要要求司法機關違反法律規定和法定職責處理案件,做有礙司法公正的事情。亮點五:司法人員如果不記錄也要受罰【規定】司法人員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的,予以警告、通報批評。有兩次以上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情形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主管領導授意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的,依法依紀追究主管領導責任。司法人員依法如實記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的行為,受法律和組織保護。領導干部不得對司法人員打擊報復。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將司法人員免職、調離、辭退或者作出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解讀】為了保證司法人員能夠如實記錄每一次受到的干預,規定作出了比較完善的制度設計,也對司法人員提出了十分嚴格的要求。首先是保護如實記錄的司法人員,第二是嚴肅處理不如實記錄的人員,從而增強司法隊伍本身的法治意識。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落實〈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的實施辦法》法發〔2015〕10號

第一條人民法院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不得執行任何組織、個人違反法定職責或者法定程序、有礙司法公正的要求。

第二條人民法院以外的組織、個人在訴訟程序之外遞轉的涉及具體案件的函文、信件或者口頭意見,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均應當全面、如實、及時地予以記錄,并留存相關材料,做到全程留痕、永久存儲、有據可查。

領導干部以個人或者組織名義向人民法院提出案件處理要求的,或者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親屬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人民法院均應當記錄,并留存相關材料。

第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依托信息技術,在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中設立外部人員過問信息專庫,明確錄入、存儲、報送、查看和處理相關信息的流程和權限。外部人員過問信息錄入案件信息管理系統時,應當同步錄入外部人員過問信息專庫。人民法院專門審判管理機構負責專庫的維護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根據本辦法第二條履行記錄義務時,應當如實記錄相關人員的姓名、所在單位與職務、來文來函的時間、內容和形式等情況;對于利用手機短信、微博客、微信、電子郵件等網絡信息方式過問具體案件的,還應當記錄信息存儲介質情況;對于以口頭方式過問具體案件的,還應當記錄發生場所、在場人員等情況,其他在場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應當簽字確認。

上述記錄及相關函文、信件、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應當一并錄入、分類存儲。書面材料一律附隨案件卷宗歸檔備查,其他材料歸檔時應當注明去向。

第七條人民法院報送外部過問案件情況時,應當將領導干部的下述行為列為特別報告事項:(一)在審判、執行等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的;

(二)要求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私下會見、聯系案件當事人或者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的;

(三)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者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的;

(四)以聽取匯報、開協調會、發文件、打電話等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的;

(五)要求人民法院立案、不予立案、拖延立案或者人為控制立案的;

(六)要求人民法院采取中止審理、延長審限、不計入審限等措施拖延結案或者壓縮辦案時間結案的;

(七)要求人民法院對保全標的物、執行標的物采取、暫緩或者解除扣押、查封和凍結措施的;

(八)要求人民法院選擇特定鑒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拍賣機構或者破產企業資產管理人的;(九)要求人民法院將執行案款優先發放給特定申請執行人的;

(十)要求人民法院對案件拖延執行或者作中止執行、終結執行處理的;

(十一)要求人民法院將刑事涉案財物發還特定被害人或者移交特定機關的;

(十二)要求人民法院對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或者要求對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的當事人解除、變更強制措施的;

(十三)要求人民法院在減刑、假釋案件審理過程中對罪犯從嚴或者從寬處理的;

(十四)批轉案件當事人或者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單方提交的涉案材料或者專家意見書的;

(十五)其它有必要作為特別報告事項的行為。

第八條人民法院工作人員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情況的,應當予以警告、通報批評;有兩次以上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情形的,應當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給予紀律處分。主管領導授意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的,應當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七十六條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九條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因嚴格執行《規定》和本辦法,而在考評、晉升、履職等方面遭遇特定組織、個人的刁難、打擊和報復時,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控告。相關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向同級黨委政法委報告,必要時可以層報最高人民法院。

第十條本辦法所稱領導干部,是指在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以及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領導干部,也包括離退休領導干部。

本辦法所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是指各級人民法院中依法履行審判、審判輔助、司法行政職能,在編在職的除工勤人員以外的人員。人民法院聘用人員參照適用。

人民法院領導干部過問案件、打探案情、請托說情的,適用《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及其實施辦法。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各高級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并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15年8月20日起施行。

二是內部獨立

明確司法機關內部各層級權限,健全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違反規定干預其他人員正在辦理的案件,建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主審法官、合議庭、主任檢察官、主辦偵查員辦案責任制,落實誰辦案誰負責。

明確各類司法人員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工作標準,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確保案件處理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中央政法委員會《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規定》有四點需要注意:一是要區分業務交流和違規干預是否所有過問案件的情形都要記錄?記錄哪些內容?不管是何種形式過問案件,或明或暗,書面過問還是口頭上提出,都要記錄在案。記錄應當包括時間、地點、人物、過問的案件、內容等。即便辦案人員在外偶遇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對方過問案件,辦案人員回到單位后應及時將此情況記錄在案。

怎樣區分正常業務交流和違反規定干預辦案呢?規定用列舉的方式明確4類情形屬于違反規定干預辦案,同時設計了兜底條款。在線索核查、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等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的;邀請辦案人員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的;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親屬轉遞涉案材料的;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親屬打探案情、通風報信的;其他影響司法人員依法公正處理案件的行為。

所有過問案件的情形都要記錄,但要區分正常業務交流和違反規定干預辦案,比如經驗豐富的老法官對年輕法官的業務指導、法官之間就案件適用法律等問題進行討論、交流等,都是正常的業務交流,也有助于辦案法官厘清思路、公正司法。只有為了個人利益或其他目的違反規定干預辦案的行為才會通報。至于滿足什么樣的條件才“有必要”向社會公開?規定對此沒有明確的細化標準.違反規定干預辦案造成嚴重后果,比如冤假錯案的,應當向社會公開。二是解除后顧之憂確保敢記錄一方面,明確辦案人員如實記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情況,受法律和組織保護。司法機關內部人員不得對辦案人員打擊報復。辦案人員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職、調離、辭退或者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另一方面,根據人事管理權限,區分四類情況進行處置,比如違反規定干預辦案的是辦案人員所在機關領導干部,向負有干部管理權限的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報告,避免記錄重新回到所在機關領導干部手中。兩方面制度設計一定程度上解決辦案人員記錄的后顧之憂。

三是過問案件記錄情況和違反規定干預辦案情況應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政績考核體系規定提出,過問案件記錄情況和違反規定干預辦案情況應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政績考核體系,將來會和司法人員的晉升、任免直接掛鉤,是否有違反規定干預辦案的“前科”將影響到其個人發展。四是離退休人員納入規制范圍司法人員離退休后,有些人在司法系統仍有一定影響力,以前的同事或下級仍然在司法系統,其有違反規定干預辦案的條件和可能。規定將離退休人員一并納入規制,具有現實意義,對違反規定干預辦案的給予通報,精神上的懲戒,能夠起到警示作用。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落實〈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的實施辦法》法發〔2015〕11號

第一條為落實中央政法委印發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確保公正廉潔司法,結合人民法院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遇有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請托過問案件、說情打招呼或者打探案情的,應當予以拒絕。

第三條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遇有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當面請托不按正當渠道轉遞涉案材料等要求的,應當告知其直接遞交辦案單位和辦案人員,或者通過人民法院訴訟服務大廳等正當渠道遞交。

對于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通過非正當渠道郵寄的涉案材料,收件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應當視情退回或者銷毀,不得轉交辦案單位或者辦案人員。

第四條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遇有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請托打聽案件辦理進展情況的,應當告知其直接向辦案單位和辦案人員詢問,或者通過人民法院司法信息公開平臺或者訴訟服務平臺等正當渠道進行查詢。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反映詢問、查詢無結果的,可以建議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向人民法院監察部門投訴。第五條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因履行法定職責需要過問案件或者批轉、轉遞涉案材料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或相關工作程序進行,并且做到全程留痕,永久保存。

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非因履行法定職責或者非經法定程序或相關工作程序,不得向辦案單位和辦案人員過問正在辦理的案件,不得向辦案單位和辦案人員批轉、轉遞涉案材料。

第六條人民法院領導干部和上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因履行法定職責,需要對正在辦理的案件提出監督、指導意見的,應當依照法定程序或相關工作程序以書面形式提出,口頭提出的,應當由辦案人員如實記錄在案。

第七條人民法院辦案人員應當將人民法院領導干部和上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因履行法定職責提出監督、指導意見的批示、函文、記錄等資料存入案卷備查。

第八條其他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因履行法定職責,需要了解人民法院正在辦理的案件有關情況的,人民法院辦案人員應當要求對方出具法律文書或者公函等證明文件,將接洽情況記錄在案,并存入案卷備查。對方未出具法律文書或者公函等證明文件的,可以拒絕提供情況。

第九條人民法院應當在案件信息管理系統中設立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信息專庫,明確錄入、存儲、報送、查看和處理相關信息的責任權限和工作流程。人民法院監察部門負責專庫的維護和管理工作。第十條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在辦案工作中遇有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在法定程序或相關工作程序之外過問案件情況的,應當及時將過問人的姓名、單位、職務以及過問案件的情況全面、如實地錄入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信息專庫,并留存相關資料,做到有據可查。

第十一條人民法院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度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信息專庫中錄入的內容進行匯總分析。若發現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過問案件的問題線索,應當按照以下方式進行處置:(一)涉及本院監察部門管轄對象的問題線索,由本院監察部門直接調查處理;

(二)涉及上級人民法院監察部門管轄對象的問題線索,直接呈報有管轄權的上級人民法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

(三)涉及下級人民法院監察部門管轄對象的問題線索,可以逐級移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也可以直接進行調查處理;

(四)涉及其他司法機關人員的問題線索,直接移送涉及人員所在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調查處理。

人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接到其他人民法院或者其他司法機關紀檢監察部門移送的問題線索后,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將調查處理結果通報移送問題線索的紀檢監察部門。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反規定過問案件的行為,應當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為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請托說情、打探案情、通風報信的;

(二)邀請辦案人員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的;

(三)不依照正當程序為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批轉、轉遞涉案材料的;

(四)非因履行職責或者非經正當程序過問他人正在辦理的案件的;

(五)其他違反規定過問案件的行為。

第十三條人民法院監察部門在報經本院主要領導批準后,可以將本院和轄區人民法院查處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過問案件行為的情況在人民法院內部進行通報,必要時也可以向社會公開。

第十四條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違反辦案紀律的行為,初次發生的,應當予以警告、通報批評;發生兩次以上的,應當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一)對人民法院領導干部和上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口頭提出的監督、指導意見不記錄或者不如實記錄的;

(二)對人民法院領導干部和上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提出監督、指導意見的批示、函文、記錄等資料不裝入案卷備查的;

(三)對其他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了解案件情況的接洽情況不記錄、不如實記錄或者不將記錄及法律文書、聯系公函等證明文件存入案卷的;

(四)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在法定程序或者相關工作程序之外過問案件的情況不錄入,或者不如實錄入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信息專庫的。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監察部門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問題線索不按規定及時處置或者調查處理的,應當由上級人民法院監察部門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六十九條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第十六條人民法院領導干部授意人民法院監察部門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反規定過問案件的問題線索不移送、不查處,或者授意下屬不按規定對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違規過問案件情況進行記錄、存卷、入庫的,應當分別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七十六條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人民法院辦案人員如實記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情況的行為,受法律和組織保護。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序,人民法院辦案人員不得被免職、調離、辭退或者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等處分。

第十八條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對如實記錄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情況的辦案人員進行打擊報復或者具有辱罵、毆打、誣告等行為的,應當分別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第七十條、第九十八條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執行本辦法的情況,應當納入考核評價體系,作為評價其是否遵守法律、依法辦事、廉潔自律以及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條因監管、懲治不力,導致職責范圍內多次發生人民法院工作人員違反規定過問案件問題的,應當追究單位負責人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責任。

第二十一條人民法院的黨員干部違反本辦法并同時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應當在給予政紀處分的同時,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所稱案件當事人及其關系人是指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或案件當事人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本辦法所稱人民法院領導干部是指各級人民法院及其直屬單位內設機構副職以上領導干部;本辦法所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是指人民法院在編人員;本辦法所稱人民法院辦案人員是指參與案件辦理、評議、審核、審議的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合議庭成員、獨任法官、審判輔助人員等人員。

人民法院退休離職人員、人民陪審員、聘用人員違反本辦法的,參照本辦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負責解釋。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2015年8月20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此前頒布的《關于在審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內部人員干擾辦案的若干規定》同時廢止。

三是法官內心獨立法官在審判活動中,應當獨立思考、自主判斷,敢于堅持原則,敢于堅持正確的意見。這就要求法官不論在何種情況下,都應當有獨立意識,自覺地對案件作出判斷,排除各種不當影響,并有勇氣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觀點。(四)司法制度1.司法的概念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照法定職權和法定程序,具體運用法律處理案件的專門活動。2.司法制度的概念司法制度是指國家體系中司法機關及其他的司法性組織的性質、任務、組織體系、組織與活動的原則以及工作制度等方面規范的總稱。我國的司法制度包括偵查制度、檢察制度、審判制度、監獄制度、司法行政管理制度、人民調解制度、律師制度、公證制度、國家賠償制度等。小測試1.[判斷]

司法公正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尤以實體公正為重。

2.[判斷]

法律和道德實質上是一樣的,都是規范人們行為的基本準則。

3.[判斷]

法律職業者的特點是法條主義的思維方式、偏愛穩定的思維習慣。

4.[判斷]

司法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原則,是指司法機關不受任何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5.[判斷]

法官在辦案中應當尊重其他法官對案件的看法和網民對案件處理的意見,以免引起社會輿情。課程小結1.道德與倫理的含義及其關系2.法律職業與司法制度的基本含義、特征3.司法的原則本節需要解決的問題1.能夠說清職業倫理與法律職業倫理的含義2.能夠準確闡述職業倫理與法律職業倫理的特征第三節職業倫理與法律職業倫理第三節職業倫理與法律職業倫理一、職業倫理

(一)職業倫理的概念觀點1:也可以叫做職業道德,是某一職業的從業人員在執業活動中所需遵循的行為規范。觀點2:職業倫理是關于從事某種職業的群體或個人的一些總體性的價值要求。

職業道德主要是對某一職業的從業者個體的特殊要求這樣的特點;職業倫理則是某一職業的從業者對具有總體性的社會倫理和社會主導價值觀的遵循。——來自百度《中國大百科全書·哲學卷》對職業倫理的定義:“在職業范圍內形成的比較穩定的道德觀念、行為規范和習俗的總和。職業倫理是調節職業集團內部人們之間關系以及職業集團與社會關系各個方面的行為準則,是評價從業人員職業行為的善惡、榮辱的標準,對該行業的從業人員具有特殊的約束力。”(二)職業倫理的特點1.主體的特定性2.內容的穩定性3.與職業懲戒相輔相成。思考:1.每一個階級,甚至每一個行業,都各有各的道德。——馬克思這句話的潛在意思是什么?2.醫生有醫德,藝人有藝德,教師有師德,法律職業有法律職業倫理。請問,違反這些職業道德都有哪些懲戒。核桃乳使用花生醬和香精核桃乳產品沒有核桃仁,用的是花生醬和核桃香精;果汁牛奶涉嫌虛假標注……據央視報道,山東棗莊多家企業大量生產山寨核桃露等飲品。有的甚至模仿品牌企業商家。例如,“旺仔”牛奶變身“旺好牛仔”,更有部分山寨的“小茗同學”、“紅牛飲料”、“椰汁飲料”充斥在農村市場。棗莊金順源食品有限公司被曝光造假過程。記者調查發現,有的企業為降低成本,使用花生醬調配核桃露,而并非核桃仁。據統計,央視共曝光棗莊初亢食品有限公司、棗莊金順源食品有限公司、棗莊市溢香園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棗莊市旭日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等企業。據央視報道,在各地商業步行街、旅游景點、乃至商場超市,抽獎獲得禮品隱藏著騙局。抽獎所獲得的珠寶、玉和金中間大塊物體是膠。

央視2023年3·15晚會曝光:不少解決家庭糾紛,調解家庭矛盾的直播,從情節到產品,從演員到場景,實際都是為了利用老人的同情心,兜售產品。負責人介紹,目的就是為了騙老人買產品,主播獲利非常大,例如成本價1.2元/盒的產品,賣99元10盒,已經賣出一兩千萬盒了,主播傭金80元,也就是99元主播要掙80元。

2022年,國家藥監局發布公告,整形美容用注射材料按照最嚴格的第三類醫療器械進行管理。而“妝字號”的日用化妝品只能外用于皮膚表面,不可以被用來注射。記者調查發現,一批批打著化妝品名義的美容針劑源源不斷地流向市場,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各類醫美、化妝品展會上,批發給形形色色的美容機構,最終被注射到消費者的臉上。“中醫食療第一人”高中畢業后沒考上大學,1981年張悟本進紡織廠做了名工人。直到1997年下崗。

2010年的張悟本,突然火了,成了“神醫”。他能“治近百種疑難雜癥。糖尿病、心腦血管病不說,還能“治”癌癥,肝癌、腎癌……他說癌一點都不可怕,是讓醫生宣傳得神乎其神。總之,世界醫學界的難題,張悟本解決了。

方法?吃綠豆,茄子和白蘿卜等。

他稱自己是四代中醫世家,6歲從父學醫。不過,他的父親說,他不知道兒子跟誰學的醫。張悟本的各種頭銜:全國營養改善行動專家組成員、中國健康教育促進委員會講師、衛生部微量元素重點實驗室顧問、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藥科技合作中心首席健康推廣專家等頭銜。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精神,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價值觀念。國有四維,禮義廉恥,“四維不張,國乃滅亡。”這是中國先人對當時核心價值觀的認識。在當代中國,中國提出要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富強、民主、文明、和諧是國家層面的價值要求,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會層面的價值要求,愛國、敬業、誠信、友善是公民層面的價值要求。這個概括,實際上回答了我們要建設什么樣的國家、建設什么樣的社會、培育什么樣的公民的重大問題。

——習近平在北京大學師生座談會上的講話(2014年5月4日)國有四維,一維絕則傾(動搖),二維絕則危(危險),三維絕則覆(顛覆),四維絕則滅(滅亡)。傾可正(扶正)也,危可安(拯救)也,覆可起(恢復)也,滅不可復錯也。何謂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

——【春秋】管子《管子·牧民·四維》凡有地牧民者,務在四時,守在倉廩。……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春秋】管子《管子·牧民·國頌》“國有四維,一維絕則傾,二維絕則危,三維絕則覆,四維絕則滅。”國之四維,缺了一維,國家就會傾側;缺了兩維,國家就會危殆;缺了三維,國家就會顛覆;缺了四維,國家就會滅亡。“何謂四維?一曰禮,二曰義,三曰廉,四曰恥。”“禮”指上下有節;有禮,就不會超越節度。“義”指合宜恰當的行事標準;有義,就不會妄自求進。“廉”指廉潔方正;有廉,就不會掩飾惡行。“恥”指知恥之心;有恥,就不會同流合污。張:展開,推行。意思是,禮、義、廉、恥是維系國家的四項道德準則,如果它們不能被推行,國家極易滅亡。因此,治國用此四維,就可以使君位安定、民無巧詐、行為端正、邪事不生,于是國可守而民可治。二、法律職業倫理(一)概念與特征1.概念:是指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等法律職業人員在其職務活動和社會生活中所應遵循的行為規范的總和。2.特征:1)主體的特定性。2)職業的特殊性,政治、法律屬性。3)更強的約束性(各方面監督多)。快樂湖女尸案始末

1973年夏天,美國兩名律師法蘭西斯·貝爾格和富蘭克·阿瑪尼共同為謀殺嫌疑犯羅伯特·格魯辯護。他被指控在露營中謀殺了菲力普·敦布普斯基并埋尸于樹下。羅伯特·格魯向律師承認他除了殺害菲力普·敦布普斯基之外,還殺害了另外兩名女性并拋尸。兩名律師在羅伯特·格魯指認的地點找到了相關證據,確認了這兩起謀殺案。阿瑪尼和他的同事對此情況只字未予透露。即使當兩名受害者之一的女性的父親請求兩位律師告知其女兒失蹤情況時,兩名律師仍未置可否。羅伯特·格魯最終在法庭上證實了這兩件未提起指控的謀殺后,這兩名律師才公開承認他們早己知道該情況并知道拋尸地點。這就是美國律師界著名的“快樂湖尸案”。案件始末

社會各界對兩位律師的態度

羅伯特·格魯1978年越獄時被警察擊斃,媒體對他沒有表示任何憐憫。同樣,阿瑪尼等兩位律師在媒體界獲得的評價也不比他們的當事人好,法律界之外的公眾則唾罵他們這種隱瞞真相的行為,他們甚至收到過死亡威脅信,不得不搬家。法蘭西斯·貝爾格最后完全放棄了從事法律職業,阿瑪尼則慢慢地重新振作。大陪審團對他們二人展開了調查,并最終對法蘭西斯·貝爾格提出指控,因為他獨自發現其中一具尸體,并移動了其位置,以獲得更好的照片拍攝位置,他被指控發現尸體末報告及末體面地埋葬尸體。大陪審團宣布判決時阿瑪尼心臟病發作。

兩位律師贏得了律師界的廣泛支持。兩位律師堅持認為,保守當事人秘密的職責要求他們保持沉默。初審法院法官于1975年撤銷了對法蘭西斯·貝爾格的指控,他對法蘭西斯·貝爾格熱忱維護委托人權利的行為大加稱贊。其中一位遇害女性的家屬向州律協懲戒官員提出了對兩名律師的申訴,經過四年的審理,該申請最終被駁回。紐約州律協職業道德委員會在裁決中表示,保證對當事人秘密的保守有助于促進律師更好地代理委托人,因為這種代理需要全面了解委托人的相關事實,即使該事實涉及之前的犯罪行為。法蘭西斯·貝爾格律師己于1989年去世,職業界普遍把阿瑪尼當作英雄。2006年紐約州奧內達加縣律協向其頒發了卓越律師獎;2007年,他被美國律協職業責任中心進行了MichaelFranck獎提名;2007年7月初,全國職業責任會議在芝加哥舉行關于羅伯特·格魯案(即快樂湖尸案)的活動,當阿瑪尼出現在會場時,全體與會者起立為他鼓掌。

【案例】實體意義上的正義并非是律師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律師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律師既不代表正義也不代表邪惡,而是通過參與司法活動的整體過程去實現并體現正義”。根據律師的職業倫理要求“是一種不必然服務于實體正義,但必須服從于程序正義的倫理道德”的準則,作為一個律師,在刑事辯護中,當你為一個明知是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辯護,并通過高超的職業技巧而使你的委托人免受或減受牢獄之災時,這個律師是正直、正義或者是不正直、不正義呢?即使在普通的民事代理中,我們為明知不在理的案件事實提供了在法律上足以成立,并為公正的法官所采納而使本來不應該勝訴的案件得以勝訴時,我們又應當算是正直、正義或者不正直、不正義呢?需知:“刑法對于辯護律師而言,不意味著衡平、公正或適當的刑罰或報復,它意味著為他的當事人爭得一切可以爭到的東西”。思考:你如何評價這里的觀點?田文昌初級倫理法律職業最基本的職業倫理。如,不侵害當事人利益。中級倫理法律職業人員能夠按照法定程序的要求嚴格履行相應的職責。如,做到程序正義。高級倫理法律職業人員通過自己的法律職業活動最大程度地實現法律正義。如,做到程序與實體正義。123(二)法律職業倫理的層次性本節需要解決的問題1.能夠說清法律職業倫理基本原則的范圍2.能夠準確闡述法律職業倫理基本原則的含義第四節法律職業倫理的基本原則第四節法律職業倫理的基本原則

法律職業倫理的基本原則是指最基本的倫理規則,可以派生出其他比較具體的倫理規則。法律職業倫理基本原則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清正廉潔、遵紀守法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嚴明紀律,保守秘密恪盡職守,勤勉盡責一、忠實執行憲法和法律,維護法律的尊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實現這個總目標,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家治理的一場深刻革命,關系黨執政興國,關系人民幸福安康,關系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必須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習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個堅持”:堅持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堅持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堅持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堅持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堅持建設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法治工作隊伍;堅持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

法律職業人員的權力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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