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關于印發《XXX公司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總公司各單位:為進一步規范總公司信息化項目建設階段全過程管理,持續優化信息化項目管理流程,《XXX公司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修訂)經總公司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XXX公司2023年5月7日XXX總公司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總則第一條為規范總公司公司信息化項目建設階段全過程管理,根據總公司公司信息化專項規劃相關規定與要求,特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僅適用于以下三類信息化項目,分別為以定制開發為主的軟件開發類項目,以硬件系統集成、硬件采購等為主的基礎設施類項目,以規劃、咨詢、標準編制等為主的咨詢研究類項目。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企業自用的信息化項目,而用于對外銷售的信息化項目不適用;本辦法適用于為滿足企業職能管理需要的管理數字化項目,而用于滿足生產業務需要的軟件開發類、咨詢研究類的業務數字化項目不適用。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總公司統建項目及總公司自建項目,境內所屬企業自建項目結合自身實際參照執行。組織體系第五條總公司公司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是總公司公司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領導機構,總公司信息化項目建設應在總公司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第六條總公司信息化項目建設階段應成立信息化項目工作組(以下簡稱項目工作組),主要負責項目的具體推進及實施工作。項目工作組由項目牽頭部門(發起項目建設的總公司總部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組長(以下簡稱項目工作組組長),成員包括項目相關職能部門、信息化部門、所屬企業(若需)等人員。第七條項目牽頭部門主要牽頭負責需求調研與分析、用戶測試與培訓、權限收集、數據收集與整理、系統試運行及推廣應用等工作,其主要職責具體如下:(一)負責明確信息化項目業務需求、功能規范、實施范圍,制定項目實施計劃,確保業務數據、功能、流程的完整性和準確性;(二)負責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單位開展需求調研、分析及確認,以及系統權限收集、數據收集與整理、用戶測試與培訓等工作;(三)參與項目招標采購工作,按需參加相關階段成果審查、方案論證等工作;(四)負責把控項目需求,合理控制需求變更;(五)負責推動系統上線試運行及推廣應用工作,保證系統中的功能建有所用,各類數據及時、準確、完整的進行管理與使用;(六)參與系統使用管理、權限管理及對系統運行情況的監督和評估等工作。第八條系統使用部門,主要參與系統需求、測試及使用等階段性工作,其主要職責具體如下:(一)負責本條線相關項的組織與協調工作;(二)參與項目需求調研、分析及確認,以及系統權限收集、數據收集與整理、用戶測試與培訓等工作;(三)按需參加相關階段成果審查、方案論證等工作;(四)協同項目牽頭部門開展上線試運行及推廣應用工作,保證自身使用的功能建有所用,相關數據及時、準確、完整的進行管理與使用。第九條信息化部門是項目建設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一)負責制定公司信息化項目管理辦法和標準規范;(二)參與項目立項、需求調研與分析、用戶測試與用戶培訓等階段相關工作與成果確認;(三)組織協調相關資源開展信息化項目招標采購工作;(四)統籌協調相關資源開展項目方案設計、系統實現、系統測試與培訓、試運行上線及驗收等相關工作與成果確認,確保系統架構、信息安全、接口、編碼及平臺等技術規范滿足相關制度規定和項目實施要求;(五)統籌負責系統網絡、服務器、數據庫等后臺管理與維護等技術支持工作。第三章項目準備第十條根據公司信息化規劃、年度計劃和部門業務需求,項目牽頭部門組織編寫《項目立項申請書》發起立項,其中公司信息化建設項目的牽頭部門為公司信息化部門的由信息化部門發起立項。立項申請書由項目牽頭部門負責人及項目涉及職能部門負責人、信息化部負責人完成會簽后,再報項目牽頭部門主管領導審批。第十一條項目牽頭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通過后,根據項目預算金額執行后續立項審批流程,其中:(一)項目預算金額100萬元(含)以下的報信息化部門主管領導審批;(二)項目預算金額100萬元(不含)以上、200萬元(含)以下的,經信息化部門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報總公司公司總裁審批;(三)項目預算金額200萬元(不含)以上的,經信息化部門主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報總公司公司總裁辦公會審批,其中項目預算金額5000萬元(不含)以上的,還需報總公司公司黨委會、董事會審批。第十二條立項通過的信息化項目,方可按照公司全面預算編制管理辦法上報年度信息化預算。如有年度預算外信息化項目,須首先通過項目立項,方可按照公司預算管理程序申請預算外審批。執行預算管理程序時需明確信息化項目是否向所屬企業收取使用費。納入總公司全面預算管理的信息化項目方可按預算批復執行后續招標采購、實施等工作。第十三條為應對因不可預見因素帶來信息化需求增加等情況,增強預算的準確性與需求響應程度,信息化部門在編制年度預算時安排原則上不少于200萬元的機動額度,用于以下情形的預算支持:(一)上級部門要求的緊急信息化需求;(二)常規信息化工作以外的緊急需求;(三)其他情況的信息化需求。第十四條所屬企業信息化年度預算上報,在信息化專業預算報總公司審核環節,須附本企業已審批通過的項目立項審批文件作為預算審核的依據。第十五條信息化項目采購環節嚴格按照公司非經營性采購管理辦法執行。項目執行第十六條項目執行階段,項目工作組需制定項目定期追蹤機制及階段工作匯報審查機制,同時項目按合同付款時,須附經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確認的階段性成果文件。第十七條軟件開發類項目執行階段一般劃分為項目啟動、需求調研與分析、系統設計、系統實現、系統測試、系統試運行、系統上線等環節(具體流程詳見附件2)。項目各階段工作應進行嚴格審核,審核確認后作為里程碑以及進入下一階段工作的依據。各環節執行內容具體如下:(一)項目啟動階段。項目供應商選定后,應視項目情況由項目工作組按需組織召開項目啟動會。明確職責分工,編制項目章程,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明確項目實施目標、實施范圍、實施計劃、項目人員組織、溝通協調機制、變更控制程序等。(二)需求調研與分析階段。項目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各方資源進行用戶調研,由供應商對需求進行匯總整理與分析,信息化部門牽頭組織供應商編制《需求分析報告》(含需求規格說明書等內容),必要時開發原型系統。由項目牽頭部門組織編制并提交《需求確認單》(詳見附件6),經項目牽頭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或評審通過后,方可開展系統設計工作。(三)系統設計階段。在系統設計階段,系統各相關部門應充分參與,確保系統設計能滿足系統需求。信息化部門組織協調供應商等相關資源編制《系統設計方案》。設計方案完成后,由信息化部門組織編制并提交《系統設計方案確認單》(詳見附件7),經項目工作組審核或評審通過后,方可進入到系統實現階段。其中《系統設計方案》要以需求分析報告為依據,確保系統設計滿足全部需求。(四)系統實現階段。信息化部門組織供應商等相關資源根據《需求分析報告》和《系統設計方案》組織開展系統實現工作,形成并提交清晰明確的里程碑成果,并報項目牽頭部門、信息化部門審核確認。(五)系統測試階段。系統測試統一由供應商承擔完成,其中項目牽頭部門與系統使用部門應配合其組織開展用戶測試,信息化部門應配合其組織開展性能及網絡安全測試等。供應商通過系統功能測試后,方可提交至項目牽頭部門等開展用戶確認測試。項目牽頭部門需對用戶確認測試結果負責并簽字確認,保證測試場景全面、驗證充分。信息化部門組織協調供應商編制形成《測試報告》,《測試報告》經項目工作組審核確認,且用戶確認測試通過,方可進入上線試運行階段。(六)系統試運行階段。系統試運行前首先由供應商負責用戶全方位的培訓,項目牽頭部門應配合供應商組織完成業務用戶培訓,信息化部門應配合供應商完成技術培訓。完成培訓后由系統供應商提交《應用系統上線試運行申請表》(詳見附件8),經項目牽頭部門、信息化部門等部門負責人審批通過,并由項目牽頭部門通過協同辦公平臺向相關使用單位發布試運行通知后,方可進入試運行階段。若項目由某所屬企業代為牽頭建設的,應用系統上線試運行申請表需首先通過該牽頭企業的業務主管領導審核后,再提交至總公司公司審批。試運行結束后供應商應形成《試運行報告》,經項目工作組審核,并確定系統達到穩定運行條件后,方可正式申請上線運行。(七)系統上線階段。系統上線前供應商需要通過網絡安全測試后,再提交上線申請。系統供應商填寫提交《應用系統正式上線申請表》(詳見附件9)經項目牽頭部門、信息化部門等部門負責人審批通過后,報請項目牽頭部門主管領導、信息化部門主管領導審批。若項目由某所屬企業代為牽頭建設的,應用系統上線申請表需首先通過該牽頭企業的業務主管領導審核后,再提交至總公司公司審批。上線完成后,項目工作組需組織編寫系統上線報告,并報項目牽頭部門、信息化部門等部門負責人審批確認。第十八條基礎設施類項目的實施一般包含設備到貨、設備安裝部署、設備調試、上線等。供應商應按照公司委托和采購合同要求,提供設備清單、詳細部署方案、設備安裝手冊、調試和聯調方案等,加強項目實施過程的管理和記錄,投入能夠滿足項目實施需要的資源,形成清晰明確的里程碑成果,并按照統一規范的布線標準完成部署。信息化部門組織相關人員對各里程碑成果進行確認及管理監督(若有工程建設類工作統一由對應基建歸口部門負責)。(二)信息化部門應做好技術保障工作,組織對信息化人員的全方位培訓,確保掌握相關設備的使用、運行、維護等技能。(三)項目部署實施完成并聯調測試完成后,經信息化部門審核驗證通過,組織供應商填寫《基礎設施完工上線確認單》,確定系統達到穩定運行條件后,方可正式上線運行。第十九條咨詢研究類項目的實施階段一般包含調研分析、報告編寫、評審、報批、發布。項目牽頭部門組織供應商對有關單位、部門、領導進行調研,編制相關咨詢研究報告,經項目牽頭部門、信息化部門和相關業務部門審核通過,必要時可召開專家評審會,并按公司相關流程報批和發布。第二十條需求變更機制。首先由申請變更的部門出具經本部門負責人審批通過的《總公司信息化項目需求變更申請單》(詳見附件11),經項目牽頭部門負責人審批后,交由信息化部門開展技術可行性論證與評估工作。若信息化部門評估該變更預計最大變動金額在項目預算內的,執行如下程序:1.若該變更預計最大變動金額2萬元(含)以下的,報信息化部門評估即可。2.若該變更預計最大變動金額2萬元以上、20萬元(含)以下的,需報項目牽頭部門主管領導、信息化部門主管領導審批。3.若該變更預計最大變動金額20萬元以上、200萬元(含)以下的,需報項目牽頭部門主管領導、信息化部門主管領導、總裁審批。4.若該需求變更預計最大變動金額200萬元以上的,需報項目牽頭部門主管領導、信息化部門主管領導、總裁辦公會審議,其中需求變更預計最大變動金額5000萬元(不含)以上的,還需報總公司公司黨委會、董事會審批。若信息化部門評估該變更預計最大變動金額已超項目預算的,需求變更的申請部門須按照財務相關制度先執行預算調整程序后,再按照本條目第(一)款中的程序執行。若信息化部門技術可行性論證與評估過程中,發現該變更預計最大變動金額200萬元(不含)以上、調整后技術方案影響較大、信息化部門難以評判等情形,由信息化部門組織召開需求變更方案專家論證會。需求變更審批通過后,由信息化部門根據項目需求變更頻率、累計變更費用等整體情況,適時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協議等合同材料。
第五章項目驗收第二十一條系統上線申請審批通過后,供應商組織整理各類管理文檔、技術文檔、交接文檔等成果物文件,在系統功能、性能及成果物文檔等方面均具備驗收標準。第二十二條供應商編制《項目驗收報告》與《項目驗收審批單》(詳見附件10)。其中項目金額200萬元(含)以下的,《項目驗收審批單》需報請項目牽頭部門負責人、信息化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項目金額200萬元(不含)以上的,先經項目牽頭部門負責人、信息化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批后,再報請項目牽頭部門主管領導、信息化部門主管領導審批。第二十三條項目驗收審批通過后,信息化部門正式從項目工作組開始接手運維工作,交接時需要移交的文檔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報告、系統設計報告、測試報告、試運行報告、用戶操作手冊、維護手冊、網絡安全測試報告、上線報告、驗收材料、咨詢研究報告等項目全過程交付成果物。第二十四條交接工作完成,項目正式結束,解散項目工作組。第六章附則第二十五條本辦法由總公司信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