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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江蘇省地方標準《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防治技術規程》(送審稿)編制說明標準編制組二零二四年十月目錄一、目的意義 《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防治技術規程》(送審稿)編制說明一、目的意義薄殼山核桃(Caryaillinoinensis)屬于核桃科作物,原產于美國和墨西哥,是干果類、用材類及木本糧油料類集于一體的珍貴經濟樹種,被全世界廣泛引種種植。20世紀初,我國開始引種種植薄殼山核桃,近幾年,在各級政府決策部署和市場導向的推動下,薄殼山核桃產業在我國迅速發展,目前全國種植面積已達120萬畝以上。江蘇省是我國最早引種種植薄殼山核桃的省份。目前薄殼山核桃已被江蘇省列為大力推廣的油果兩用優良樹種,其果實也是該省重要的食用林產品,種植面積已有30多萬畝。薄殼山核桃雖然在我國引種種植已有100多年的歷史,但平均畝產值較低,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病害危害較重,特別是近幾年,隨著薄殼山核桃種植面積的不斷擴大、產業規模性擴張及栽培生態環境的不斷變化,薄殼山核桃上的病害日益嚴重,造成較重的經濟損失。自2016年起,牽頭單位開始對江蘇省薄殼山核桃病害進行鑒定和摸底調查,發現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為江蘇省種植區的主要病害,發生普遍,危害較重,造成經濟損失均高達60%以上,嚴重時可造成整個果園絕收。病害發生后幾乎沒有防控對策,僅是盲目用藥,大量用藥,目前此類病害已成為制約江蘇省薄殼山核桃產業可持續健康發展的瓶頸問題。目前,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相關的防治技術標準尚未見頒布,鑒于薄殼山核桃產業發展需求,急需制定此方面標準。本起草單位基于前期薄殼山核桃病害發生規律及藥效試驗研究,制定了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的防治技術規程,該規程的制定和實施擬解決當前病害危害重、防治難等問題,對提高江蘇省薄殼山核桃的產量和推動鄉村振興戰略發展具有重要指導意義。二、任務來源為了提高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的防治效果,建立一套科學、規范的技術規程,經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023年度擬立項地方標準項目的公示》(蘇市監標〔2023〕173號)批準擬立項,由江蘇省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負責組織《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防治技術規程》(2023281)編制工作。三、編制過程本標準編制工作分以下幾個階段:(一)成立標準編制組江蘇省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組織成立本標準的編制組,聯合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南京野生植物綜合利用研究所、南京農業大學、上海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等科研單位,以及南京首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安徽省金潤園林綠化有限公司、南京本味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土地農牧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常州果美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等推廣性質的企事業單位,組織相關編制人員對標準的格式、條款、主要內容等進行研討,并明確職責分工,進而確保本標準編制工作的順利實施。(二)收集信息編制組圍繞本標準的技術要點,查新和收集了相關技術資料,整理并歸類,如下。標準類:相關技術標準有30個,分別是薄殼山核桃(LY/T1941—2021)、薄殼山核桃有機栽培技術規程(DB32/T2556—2013)、薄殼山核桃主要病蟲害防治技術規程(DB34/T3720—2020)、薄殼山核桃郁閉園改造技術規程(DB32/T4334—2022)、丘陵地區薄殼山核桃栽培技術規程(T/JSHS001—2022
)、薄殼山核桃容器育苗培育技術規程(DB41/T2612—2024)、薄殼山核桃良種嫁接育苗規模化培育技術規程(DB33/T2343—2021)、薄殼山核桃授粉樹配置技術規程(DB34/T3841—2021)、薄殼山核桃生態栽培技術規程(DB34/T2749—2016)、薄殼山核桃生產技術規程(DB33/T2077—2017)、薄殼山核桃果材兼用林栽培技術規程(T/LYCY1027—2021)、山核桃有害生物防治技術規程(DB34/T349—2011)、澳洲堅果主要病蟲害綜合防治技術規程(DB45/T2457—2022)、蘋果炭疽病綜合防治技術規程(DB41/T2654—2024)、茶炭疽病測報調查與防治技術規程(DB34/T3863—2021)、核桃炭疽病綜合防治技術規程(T/SDYY103—2022)、荔枝霜疫霉病、炭疽病綜合防治技術規程(DB46/T213—2011)、梨園主要病蟲害防控農藥科學使用技術規范(DB21/T3737—2023)、農藥合理使用準則(1~9)(GB/T8321)、綠色食品農藥使用準則(NY/T393—2020),農藥安全使用規范總則(NY/T1276—2007
)、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1.1—2020)。文件類:包括國家發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以及《江蘇省地方標準管理規定》等。技術資料類:主要是國內外涉及瘡痂病、炭疽病的病害流行學,防治技術和藥劑等相關文獻資料。(三)編制標準工作組討論稿牽頭單位組織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南京野生植物綜合利用研究所、南京農業大學、上海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等科研單位,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撰寫了本標準工作討論稿和申請書,并向主管部門遞交了起草標準相關申請材料。(四)編制草案試行2023年7月,本標準擬立項后,牽頭單位組織南京首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南京本味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金潤園林綠化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土地農牧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和常州果美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單位,按照本標準工作討論稿進行示范驗證,并結合各基地近幾年的瘡痂病和炭疽病的防控情況,進一步明確了相關防控技術要點。(五)廣泛征求意見在前期研究和調研的基礎上,編制組對本草案的格式、條款、涉及內容等進行了逐句逐條的深入研討,最終形成本標準的征求意見稿。2024年2月開始公開征求意見,并將征求意見稿分別發送江蘇省農業科學院、揚州大學、江蘇省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南京市植保植檢站、上海交通大學、上海市農業科學院、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安徽省農業科學研究院、山西農業大學、江西農業大學、浙江大學和浙江農林大學等12家單位相關行業專家,截至2024年4月共收到11家單位的反饋意見。2024年7月24日上報江蘇省林業局,7月26日江蘇省林業局通過“江蘇林草科技產業”公眾號向全社會進行意見征求。(六)編制標準送審討論稿編制組對反饋的42條意見進行逐條梳理和研討,最終采納意見21條,部分采納7條,未采納14條,部分采納和未采納的意見均在《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進行了解釋說明。在此基礎上,編制組根據征求意見對文本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于2024年8月形成送審稿。(七)編制標準報批稿2024年9月23日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標準管理處組織專家對本標準進行審查,編制組根據此次審查結果進行了修改和完善,于2024年10月形成報批稿。四、主要內容及技術確定依據編制組遵循“先進性、實用性、統一性、規范性”的原則,注重標準的通用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參照薄殼山核桃有關標準,依據牽頭單位前期對江蘇省薄殼山核桃的瘡痂病和炭疽病病原鑒定、流行學規律、防治措施及成效等研究成果,廣泛聽取了專家學者、一線農技人員及薄殼山核桃種植大戶的意見,明確了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的防控原則,并對病害的各項防治措施進行了相應的規范。本標準的重點部分是防治措施,為了提高本標準的可操作性,本編制組首先對病原菌種類、病害癥狀和發病規律進行了說明。根據我們前期病原菌種類多樣性研究,結果表明薄殼山核桃炭疽病病原菌屬于刺盤孢屬,但病原菌是一個多樣性群體,因此本標準將薄殼山核桃炭疽病病原菌籠統的定義為刺盤孢屬病原菌(Colletotrichumspp.)。依據《江蘇省薄殼山核桃炭疽病病原種類鑒定及其侵染寄主動態研究》和《薄殼山核桃瘡痂病的分離和鑒定與室內藥劑篩選》等研究性論文,本標準對所涉及的病原菌種類和病害癥狀進行了描述。在前期研究中,牽頭單位發現有效的栽培管理措施是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防治長效機制的基礎,其中品種的選擇、種植密度、整形修剪和人工清園等措施是關鍵,因此本編制組基于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的侵染特點,參照《薄殼山核桃》(LY/T1941)標準,規定了薄殼山核桃栽培措施相關技術要求。化學防治是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最有效的防治措施。前期我們對多種化學藥劑進行了病害防治藥效試驗,結果表明代森錳鋅、甲基硫菌靈、石硫合劑、吡唑醚菌酯和克菌丹等保護性殺菌劑均能起到很好的預防作用,基于成本和防效,本標準推薦石硫合劑作為休眠期的清園藥劑,而吡唑醚菌酯作為生長發育期預防性藥劑;肟菌·戊唑醇(65%)、苯甲·嘧菌酯(65%)、吡唑醚菌酯(45%)、溴菌·咪鮮胺(60%)、中生菌素(11%)、苯醚·咪鮮胺(59%)、苯醚甲環唑(43%)和苯甲·吡唑酯(57%)等藥劑均具有一定的治療效果。目前在核桃作物上登記的農藥有吡唑醚菌酯、肟菌·戊唑醇、中生菌素和苯醚·咪鮮胺等藥劑,按照《農藥合理使用準則》(所有部分)(GB/T8321)和《農藥安全使用規范總則》(NY/T1276)的相關規定,本標準的推薦吡唑醚菌酯、肟菌·戊唑醇、苯醚·咪鮮胺和中生菌素等藥劑作為病害的治療性藥劑。根據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的發生規律和潛伏性侵染特點,在病害爆發的關鍵時期,例如展葉期,果實膨大期,利用保護性殺菌劑進行常規性預防,可有效降低果園的病害發生率,也減少化學藥劑的使用量和使用頻率。此外,本技術規程已在六合區、金壇區和新北區等主要薄殼山核桃種植區進行了區域示范,結果表明本技術規程的實施可有效控制薄殼山核桃瘡痂病和炭疽病的發生,防控效果均可達50%以上。五、與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的關系本標準為推薦性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尚不存在與其內容相似、相同的標準,實施內容中部分引用了以下標準:GB/T8321農藥合理使用準則(所有部分)、NY/T1276農藥安全使用規范總則和LY/T1941薄殼山核桃,其引用之處在文件中均已標注。六、重大分歧意見的處理經過和依據本標準的編寫過程中未出現重大分歧意見。七、實施推廣建議本標準的適用對象是從事薄殼山核桃生產的種植戶、管理者和相關技術人員,建議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加大宣貫力度,推進本標準貫徹實施;起草單位定期地派送專家進行技術培訓、宣傳和現場指導,確保本標準實施到位。實施3年后,起草單位擬組織主管部門和行業專家對本標準實施效果進行評估,如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標準修訂申請;如連續2次評估效果良好,推薦本標準延續執行,同時向相關部門提出行業標準的申請。八、起草單位和起草人員信息及分工(一)起草單位江蘇省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為主體,聯合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南京野生植物綜合利用研究所、南京農業大學、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南京首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安徽省金潤園林綠化有限公司、常州市金土地農牧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常州果美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單位聯合起草本標準。在本標準草案試行和修訂過程中,上海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和南京本味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均參與了本標準的技術示范、驗證及送審稿修訂等工作,因此將其列為本標準的起草單位。(二)起草人員信息及分工標準起草人信息及分工情況見下表1。表1標準起草人信息及分工起草人員職務/職稱專業單位分工趙玉強副研究員植物病理學江蘇省中國科學院植物研究所主持、起草傅雷副研究員微生物學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南京野生植物綜合利用研究所起草標準及資料收集田艷麗副教授植物病理學南京農業大學起草標準及資料收集彭震高級農藝師植物保護上海市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本標準修訂胡白石教授植物病理學南京農業大學標準技術及質量控制吳翠萍研究員植物病理學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起草標準及質量控制李林總經理植物病害學南京本味源農業科技有限公司技術示范與驗證吳晶高級農藝師植物病理學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起草標準及資料收集宗偉璐實習研究員藥物化學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南京野生植物起草標準及資料收集曾波經理作物學南京首安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起草標準及技術示范朱燦燦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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