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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制度模板1:人員試用期管理制度一、目的:為規范員工試用期管理,營造良好的試用期環境,特制訂本制度。二、適用范圍: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試用期員工。三、試用期管理:(一)新員工被錄用后,試用期一般為2—3個月,車間操作工試用期為7—15天。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可免于或縮短試用期。如果新員工的工作無法達到公司要求,公司有權終止試用。(二)新入職員工需接受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用人部門負責人應對其進行崗前業務知識及流程制度的培訓,幫助新員工盡快適應崗位要求。(三)新員工必須遵守公司及部門的相關制度,按時完成安排的工作。(四)試用期工資按公司薪酬制度執行。(五)試用期原則上不能請假,如確實需要請假,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四、試用期考核管理:新員工轉正采取考核評價和轉正考試兩種形式。考核和考試由其直接領導負主要責任,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五、轉正、延長和試用終止(一)各部門負責人在員工試用期結束前10天,發放《試用期員工考評表》,員工于試用期結束前7天填完畢,和“試用期工作總結”一并提交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組織轉正面談和轉正考核。(二)經考核考試合格者,由人力資源部下發《轉正通知單》。自轉正之日起,享受正式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三)延期轉正的,由人力資源部提前3天通知被考核人。延長試用期內仍不符合要求的終止試用,解除勞動合同。(四)試用期間,新員工若有嚴重違規行為或能力明顯不足者,試用部門應在《試用員工考評表》上陳述事實與理由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立即辭退。六、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七、本制度自總經理批準之日起開始實施。制度模板2:員工培訓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企業需要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滿足企業長期發展的需要。第二條解決企業的實際問題,便于對其投資人力資本開發成本進行分析。第三條倡導“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個人競爭力。第四條本培訓制度適用于實業公司所有員工。第二章培訓的目的和原則第五條企業組織員工培訓的目的在于配合公司整體發展目標,提高員工工作績效,逐步提升本公司全體員工的基本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與品質,增強企業凝聚力,把企業打造成學習型組織。第六條組織、實施員工培訓必須遵循的以下原則:1、自上而下全員化——堅持企業人員的全員化培訓。2、全面提升系統化——既突出重點,也注重課程的系統性。3、分層分類個性化——不同類別、不同職級針對性課程內容以及課程深度的選擇。4、形式靈活多樣化——在職、脫產、集中、分散等進行靈活安排,以達到培訓有效性(投入一產出)為安排原則。5、全面跟蹤全程化——與員工生涯發展結合,為員工做職業生涯規劃。第三章培訓計劃第七條企業員工培訓工作分為長期、中期和短期計劃,由專人定期檢查計劃的實施執行情況,并根據公司發展的需要進行適時調整。第八條培訓計劃種類:季度培訓計劃、月度培訓計劃、臨時性培訓計劃。第九條制定培訓計劃程序:1、由各單位由專人負責填報《培訓需求申請表》,報人事部審核備案;公司高層領導可根據公司發展向人事部提出培訓要求。2、人事部根據公司整體人力需求狀況制定培訓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執行。第十條人事部在每月25日前將本單位下月的《培訓計劃》報總經理審核并備案。第十一條人事部根據培訓需求,編制公司培訓計劃和具體培訓方案,并對整體培訓計劃負責,保證其有效實施。第十二條季度培訓計劃必須提前十五天報相關領導審批;月度培訓計劃必須提前十天報相關領導審批;臨時性計劃必須提前七天報相關領導審批。第四章培訓內容及方式第十三條培訓內容及方式:一、新進人員培訓內容:1、公司的發展歷程及未來規劃。2、企業文化的培訓。3、公司組織機構及各項規章制度、行為規范及員工薪資福利等。4、崗位職責及崗位操作流程培訓。5、公司參觀。二、在職人員培訓內容:1、企業精神、文化和規章制度培訓。2、管理、營銷知識以及技術、技能的提高培訓(詳細參照人才培育方案)。3、其他業務知識培訓第十四條培訓方式:課堂/講座式,錄像/視聽式;案例/模擬式,角色/游戲式;網絡/遠程式,輔導/教練式;拓展/探險式,頭腦風暴式,行動學習式。第五章培訓上崗第十五條公司所有員工實行先培訓后上崗制度。新進公司員工、新提拔干部、到新崗位工作的員工都必須先參加培訓,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第六章培訓時間保證第十六條公司根據員工崗位特點、工作性質和要求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培訓時間標準;其中,高層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每年必須保證40小時的學習時間;中層管理人員、中級技術人員每年必須保證80小時的學習時間;基層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每年必須保證100小時的學習時間;第十七條公司將采取各種方式,保證每位員工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時間之余充分的學習時間。其中由各單位組織的年度培訓時間不得低于48小時,分解到每月培訓時間不得低于3小時。第十八條公司對全員培訓學習時間采用不定時管理方式,由人事部督導年度累計學時達標。第十九條由人事部每月定期對各部門《培訓計劃》進行監督檢查。第七章內部培訓師的管理第二十條內部培訓師的選拔原則:所有集團正式員工都是內部培訓師選拔對象。第二十一條選拔的標準與條件:1、在某一領域/專業有特別經驗、認識、體會。2、具有較好的表達能力與溝通能力。3、普通話流利。4、熱愛培訓工作并具有幫助同事成長的心意。第二十二條選拔程序:1、本人提交申請并附主講課程設計大綱。2、單位負責人就主講內容的知識能力提升評價意見。3、總經辦審核、確認。4、參加人事部組織的“培訓者的培訓課程”培訓并通過考核。5、通過以上步驟,確認為資格培訓師。6、資格培訓師具備以下條件晉升為中級培訓師。——具有10次以上實際培訓經歷——歷次培訓評價中超過60%良好以上。7、中級培訓師具備如下條件晉升為高級培訓師。——具有超過10次以上中級培訓師實際培訓經歷(每次受訓人數為在30人以上)——歷次培訓評價中超過75%良好以上。第二十三條培訓師培訓費用以獎金形式發放1、資格培訓師:100元/小時。2、中級培訓師:150元/小時。3、高級培訓師:200元/小時。第八章培訓經費第二十四條公司實行培訓費用統一審批報銷。第二十五條人事部負責審核并報總經理審批。第二十六條人事部按培訓制度、培訓計劃組織培訓工作,培訓費用實行專項報銷;并定期對培訓工作進行總結,對培訓費用使用情況及培訓結果向總經理進行專題匯報。第九章培訓考核第二十七條培訓考核是跟蹤培訓工作績效的一種方式,從而便于對培訓內容及方式進行適時調整;也是督促受訓人接受培訓的一種措施。確保培訓工作的實效性,培訓考核的內容包括培訓計劃執行情況,培訓中勞動紀律、培訓后是否達到預期目標等等。第二十八條培訓考核的方式分為下列幾種:1、公司內組織的培訓可由人事部組織,相關部門配合,考核方式可采取考勤登記、現場抽查、書面考試、操作考試等。2、送出外培人員,必須有培訓效果證明,或取得相應培訓合格證書。外培人員一周之內將培訓總結交人事部存檔。3、對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必須參加考試,取得資格后,才能上崗。4、各單位舉辦的培訓活動,由各單位負責人考核,人事部負責監督實施,不定期進行抽查。5、凡公司送出外培人員,培訓費用在3000元以上者,提出辭職,須相應地賠償公司所支付的培訓費用:受訓一年內辭職,賠償全部費用的80%,一年以上二年以下內辭職,賠償60%,二年以上三年以內辭職,賠償40%。第十章培訓獎懲第二十九條公司所組織的各項培訓工作應直接與員工獎懲掛鉤,對員工培訓出勤率及培訓的效果作為晉級、晉職、提薪、獎勵的重要依據。第三十條對公司所組織的各層級、不同對象、不同內容的培訓,因個人主觀態度、不能重視等原因缺勤或遲到按考勤制度相關規定同等執行。第三十一條能持續、高效地參加公司所組織的年度培訓的員工,年度考評、提升、加薪時優先考慮。第十一章培訓檔案管理第三十二條人事部根據本培訓制度建立公司員工培訓檔案,記載員工每次培訓成績和培訓履歷,并予以保存。第三十三條培訓檔案分類:1、培訓出勤登記。2、參加培訓內容、次數及經費。3、培訓考核成績。4、特殊崗位及人員檔案。第十二章培訓紀律第三十四條本公司新進員工及在職員工均應遵守本辦法。第三十五條本公司員工接獲培訓通知后,應準時報到,遲到或缺勤者均記入員工培訓檔案,按“培訓獎懲辦法”執行。第三十六條對因特殊工作原因不能按時參加者,需提前向人事部書面請假(此種情況一年不能超過兩次),但此次培訓內容需在一周內員工本人在適當時間、通過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補回,逾期不補者,視同缺勤。第三十七條受訓期間不得隨意請假,如確須因公或因病請假須有其主管證明或醫院證明、否則視同缺勤。第三十八條受訓人員應自覺維護培訓場所的環境衛生,嚴禁接電話、會客和隨意走動。(緊急情況除外)第三十九條本培訓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第四十條本培訓制度由人事部負責解釋。制度模板3:員工招聘、錄用管理制度為了適應公司不斷發展壯大的需求,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公司合理的人事配置,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組織管理1、公司行政人事部有招聘管理職責,負責制定、修改公司統一的人員招聘管理制度、規范及實施辦法;2、各部門依據公司規定進行申報工作。第二條原則1、支持公司戰略原則招聘工作應與公司發展戰略緊密結合,配合公司中長期發展規劃,根據業務發展,確定人員規劃和招聘計劃。2、擇優錄用原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選人、用人制度。3、親屬回避原則與財務崗、部經理及以上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在公司任職;除以上崗位外,與員工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同在公司一個部門任職。4、責權明確原則參與面試人員要對面試結果負責,此規范規定的參加面試人員有簽字權。行政人事部負責制定招聘制度與流程、選擇招聘渠道、提供適合的招聘甄選工具、幫助面試考官提升人員甄選技術;用人部門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并與行政人事部共同提出最終錄用決定。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監管規定和公司相關規定。第二章招聘流程第三條教育背景要求公司員工的第一學歷須為大專及以上,專業及核心崗位員工的學歷需為本科并具有專業技術職稱。第四條確定用人需求行政人事部需與用人部門就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做詳細溝通。第六條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1、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職責和任職要求選擇招聘渠道,并發布招聘信息,要選取以下渠道:專業招聘網站、公司網站、報紙、現場招聘會、員工推薦、獵頭尋訪、內部招聘、校園招聘。2、行政人事部負責選擇招聘渠道和發布招聘信息,各部門不能以任何形式自行在公司內部或外部發布招聘信息,組織招聘。行政人事部統一在遵義人才網、中華英才網、智聯招聘網、前程無憂網等媒體進行招聘廣告的發布。3、招聘信息應包括公司介紹、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工作地點、崗位職責、任職要求、公司網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第七條收集并篩選簡歷行政人事部根據崗位職責與任職要求進行簡歷篩選,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經歷、知識技能、個人基本信息等,通過篩選的簡歷遞交用人部門二次篩選,原則上,最終篩選出可參加面試的簡歷數與實際聘用人員數比例應不少于10:1,關鍵崗位不少于5:1。第八條筆試和人才測評1、筆試進行專業知識與技能的測試,由用人部門提供招聘職位的專業筆試題,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建立筆試題庫,每半年修正一次。行政人事部協助組織測試。2、人才測評人才測評旨在了解應聘人員的行為風格、工作能力、職業興趣、社會愿望等,從多個角度來識別人才,最大限度達到人崗匹配。辦公室提供專業人才測評系統進行測評。第九條面試流程1、一次面試:行政人事部主導⑴筆試和人才測評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行政人事部進行第一輪面試,面試結束后填寫面試評價表,并簽字確認,將通過面試的應聘人員資料交至用人部門。⑵應聘人員需在第一次面試時攜帶如下資料: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曾獲獎勵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彩色近照一張。2、二次面試:用人部門主導一次面試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用人部門進行二次面試。面試通知由用人部門發出,向應聘者講明面試地點和聯系人、聯系電話。面試結束后填寫面試評價表,并簽字確認,將通過面試的人員資料交至公司分管領導,安排第三次面試。3、三次面試:分管總、總經理進行分管總、總經理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合理安排時間通知面試人員。第三次面試結束的3個工作日給出明確意見。4、一次和二次面試可合并進行,采取集體面試的方式。但面試形式內容、面試考官需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共同確定,以確保招聘效果。第十條關鍵崗位背景核查行政人事部將對關鍵崗位的擬聘人員進行背景核查,包括其以往工作經歷、所任職位、工作表現及業績等。第十一條審批對于面試合格人員,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員工入司審批手續,依據員工入司審批表審批權限依次報批。第四章員工錄用第十二條試用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考核結果,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行政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復。第十三條轉正及合同簽訂轉正員工須與公司簽訂聘任合同。聘任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第十四條離職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辭職:試用期過之后,職員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自動離職:凡無故擅自曠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

計薪到革職日止。第十五條內部調動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第十六條考核職員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每月考核、季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考核則按照公司相關考核辦法執行。第十七條培訓培訓既是人力資源投資,又是公司給予員工最大的福利。公司將給予工作中表現突出、具有較大培養潛質的員工更多的培訓機會。若參加投資大的培訓,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協議,包括服務年限和服務期未滿需補償條款等。第五章附則第十八條本規范自公布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有關文件如與本規范相違背,按本制度執行。第十九條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總經理負責修訂。制度模板4:禮儀管理制度一、著裝禮儀工作時間必須著裝規范,佩戴工作牌(節假日加班除外)。保持良好的儀容和職業形象,男士不留胡須,女士不準奇裝異服。辦公室負責檢查監督,對違反規定的員工每次處罰20元(部門領導40元)。二、待客禮儀第一條上班進入職場,初次與同事或領導見面,應禮貌點頭致意問好,下班離開時應道別。第二條遇有客戶或領導參觀來訪時,如在行走時相遇,應停留側立禮讓先行,并微笑點頭致意,說聲“歡迎光臨”或“您好”等問候語;如正在崗位上工作,微笑點頭致意后應立即投入工作,不得觀望、嘻笑議論,要體現出員工應有的禮貌修養與工作投入感。第三條接聽電話時首先用問候語“您好,中國茶城!”,然后告知對方自己所在部門,通話完畢說“再見”;經常與外單位聯系較多的部門,撥通電話時,應禮貌問候。通話時聲音自然適中,不得影響他人工作。第四條接聽電話可事先準備記錄本,重要事情應做準確記錄,并注明轉達給何部門、何人或事情的處理結果。對違反規定的員工每次處罰10元。三、集會禮儀第一條參加公司舉辦的各種會議、集會,應按時到會,不得遲到、早退或中間溜號;會議結束后,應按次序退場。第二條在開會過程中,要保持肅靜和端莊坐姿、站姿,認真聆聽,維護會議氣氛,不得在場下七歪八扭,交頭接耳和哄談吵鬧。第三條在參加會議時,必須關閉手機或調到振動狀態。除特殊情況,一般不得接聽電話。對違反規定的員工每次處罰10元。四、公共場所禮儀 第一條談吐文雅,舉止大方,不講污言穢語,不傳播謠言。經常使用“您好”、“請”、“謝謝”、“對不起”、“不客氣”等禮貌語言。第二條遵紀守法,自覺遵守和維護公共秩序,尊老愛幼,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第三條注意個人形象,隨時隨地保持良好的儀表風范,做文明員工。第四條乘電梯時,按照領導先出、后進的順序依次進出。員工上班時間應精神飽滿,充滿活力,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制度模板5:廠區夜間及節假日安全保衛制度根據廠區安全生產、防火防盜管理工作的需要,特對夜間及節假日安全保衛工作規定如下:一、區域流動哨點:設兩人,一人負責大門區泵機停放區,辦公區、泵機維修區、機樓區域范圍的流動巡邏;一人負責汽修庫房區、砼車停放區、沙石分離機區及配電室區域范圍的流動巡邏。兩人可互相聯系和協助,發現情況要果斷出擊制止,不能制止和沒有把握處理的事情要及時向班長報告并做好登記。二、班長巡查:班長夜間查哨不得少于三次,每次須對廠區全范圍巡查,防止物品被盜,發現公司物品亂堆亂放,未入庫或未上鎖等情況的,不按規定使用水和電等設施的,致長明燈、長流水的要及時制止、糾正和進行登記。三、負責辦公區域的保安要負責對夜間進入各辦公室的人員進行登記。四、夜間無生產任務時要督促在崗人員斷電源、鎖好門窗、擺放好相關車輛方可離開。五、公司主管部門不定時的對上勤崗位進行抽查,發現違規者將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六、此規定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總經理室負責修訂。制度模板6: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為保證公司人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公司人員的管理有章可循,根據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企業章程,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一、適用范圍(一)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二)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三)關于試用、實習人員,新進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或公司其他規定辦理。二、員工的招聘與錄用(一)公司員工實行聘用制度。按照選拔人才的標準和崗位的需求,實行對外公開招聘、員工推薦、自我推薦等多種招聘形式,壯大公司人才隊伍。(二)員工錄用的基本條件1、歷史清楚,沒受過任何刑事處罰和影響公司形象的行政處分。2、相貌端正,身體健康。3、員工原則上應具備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工作經驗,計算機操作熟練,具有扎實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法律知識。4、與任何其他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系,并且本人受聘于公司不會違反本人對前雇主的任何競業限制義務。(三)招聘錄用程序1、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職責提出人力資源需求報告,填寫招聘需求表,說明崗位職責及能力要求,經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后送綜合部統籌管理。2、綜合部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配置情況,審核后提出向外招聘錄用人員的建議報總經理審批,審批通過后,辦理招聘錄用預備工作。3、綜合部公布招聘職位、名額、資格、報名日期及資料、面試方式及日程安排(含面談安排)、場地安排等。4、綜合部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組織面試、筆試(根據情況確定),筆試包括基礎知識、專業知識、能力測驗等。面試由綜合部組織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招聘小組共同面試。5、應聘者經確認合格后,由綜合部和用人部門在《應聘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報總經理審定批準。6、綜合部對確定錄用的人員發放報到通知書,錄用人員辦理入職手續,進入試用期。(四)辦理入職手續1、新員工報到時填寫公司職工資料表,由行政人事部更新公司人員資料庫。2、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行政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①、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②、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④、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⑤、離職證明或實習證明。⑥、其它必要的證件。3、特殊崗位的員工還須提供擔保人姓名、住址、身份證和戶口冊復印件、擔保人親筆簽名的擔保書。4、員工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當提供的個人資料中姓名、家庭住址、暫住地址、電話號碼、培訓結業和畢業等情況更改時,應及時通知公司綜合部。5、公司有保留、審查員工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權利,如有虛假、偽造等情況,公司將視情節予以降職、降薪或終止試用、解除勞動關系等處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責任,由員工本人承擔。6、報到上崗。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三、試用期管理制度(一)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內,公司適時對新員工進行崗前的培訓和相關行業技能方面的培訓,試用期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錄用。(二)試用期的人員,其參加工作不滿1年或應屆畢業的員工,試用期為3-6個月;同行業工作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2個月;不是行業,工作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3個月。(三)試用期工作表現突出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推薦報告,經綜合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試用時間可以縮短。(四)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經總經理批準也可縮短或免除試用期。(五)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六)試用(實習)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由本人提出轉正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由試用部門負責人和綜合部經理共同考評簽署意見,分管該業務的公司副總經理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七)審批通過后辦理轉正手續。(八)試用期內員工請假一周以上,其轉正時間將會被順延;請假超過一個月者,則作自動離職處理(九)員工在試用期內,不享受公司福利。正式聘用的員工可為其辦理養老統籌金及公司其他福利。四、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和解除員工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勞動合同另附)。(一)新員工在試用期滿轉正時,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和必要的保密協議,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綜合部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員工應在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后續簽勞動合同。合同期滿未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而雙方均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原合同續簽。(三)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四)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三十天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一致后方可解除合同。(五)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經濟補償。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關系自行終止的2、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4、未經公司批準而自動離職;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6、擅自離崗,連續曠工一周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被公司除名;7、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并支付經濟補償:1、經與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后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崗位工作。3、不能勝任分配的崗位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4、勞動合同訂立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七)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經公司批準后方可辭職。如未提前通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法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八)未提及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五、崗位調整與流動(一)崗位調配的依據1、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2、公司根據員工個人的月度、年度績效考結果,進行崗位調整。(二)崗位調配的類別1公司決定的調配:公司根據經營和人力資源配置需要,由綜合部按公司人事任免行文或人事內部調配程序辦理。2跨部門調配:由員工調入部門提出調配申請,經調入部門分管領導審核后,報綜合部審查,綜合部征詢員工調出、入部門分管領導意見后,報總經理批準。3部門內部調配:屬于調往涉及公司重要或特殊崗位的內部調配,由部門遞交員工調配申請,經分管領導同意,報綜合部審查,由綜合部報總經理批準;屬于一般崗位的調配,由部門征詢分管領導意見后向綜合部提出調配申請,綜合部審核批準備案。(三)《員工內部調動審批表》由調入部門辦理,留綜合部備案。屬跨部門調配和調往公司重要或特殊崗位的調配,須有調出、入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的簽字;屬一般崗位的調配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四)在調動審批手續辦理完畢后,由綜合部開出書面人員調動通知給調出、入部門;部門在接到通知后安排調動人員3日內交接完工作,特殊情況經分管主管領導批準延長在10日內;部門在工作完成交接后,通知員工到綜合部報到,綜合部開出書面通知員工到調入部門報到。(五)崗位變動后必須進行上崗培訓,由調入部門負責員工崗位培訓、技能和職業培訓,培訓過程由綜合管理部審查。(六)員工不接受崗位調整與流動的,經公司與員工個人協商后,可解除勞動合同。六、員工離職管理(一)員工的解雇1、依據《勞動法》、《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及公司管理各項管理制度的規定,對符合解雇條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經營狀況不佳,需要實行經濟性裁員時,按照《勞動法》、《公司法》等相關的法律規定經公司批準后,方可實施。2、公司將要辭退的員工,將在其解除勞動合同前一個月由綜合部通知其本人。(二)員工的辭職1、正式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要提前一個月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部門主管報綜合部審批,經總經理批準,辦理完交接手續方可離職。(三)按照法律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四)離職手續的辦理1、員工離職要填寫《離職申請表》,交部門主管、綜合部審批后,經總經理簽字同意方可辦理離職手續。2、辭退的員工由部門主管填寫《辭退申請表》,交綜合部審核同意后,經總經理審批簽字同意,由綜合部通知其員工辦理離職手續。3、辦理離職交接時必須按照《離職交接單》上的內容一一進行交接,經各個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接辦理完畢。綜合部發放《離職證明》,將交接單進行存檔。4、辦好交接手續后,由綜合部監督,允許十分鐘時間收拾個人物品。任何離職員工都無權在其原工作時所使用的電腦上復制、刪除任何文件,若因此給公司造成任何損失,公司有權追究其責任。5、無論任何情況下離職,應無條件向公司轉交與公司業務有關或已由公司掌握、控制的全部信息的載體。6、離職員工薪金的發放日期與公司所有員工一樣于發薪日內發放。若離職員工未能按交接單的內容辦妥交接或未經審核擅自離職,公司有權不予辦理離職手續及扣留薪金直至全部交接完畢為止,并保留追究其賠償責任。(五)員工離職時應以書面形式進行工作交接。其內容包括:1、應當移交的工作和物品清單;2、電腦儲存的業務資料;3、經手的文件、資料、憑證;4、近期已經完成和未完成的工作事項;5、工作期間與公司有關的客戶名錄和聯系人等業務資料;6、辦公室及其他房門的鑰匙;7、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七、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以大局為重,服從工作安排,對拒不服從安排的予以批評教育或待崗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八、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參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文件執行。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公司綜合部所有。十、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制度模板7:休假管理制度根據我國憲法和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為身體健康和提高勞動效率而休養的權利,這是國家的一項基本國策。休假指勞動者享有保留工資、職務的休息假期。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和自治區有關部門文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建立休假制度。1、區內一般職工連續工作一年,可享受休假期1個月,股份公司領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職稱人員假期為45天。2、區外一般職工,每連續工作一年半可以享受假期3個月,股份公司領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職稱人員假期為4個月。3、休假期間,發給全額檔案工資,交通費按股份公司制定的休假費用包干的有關規定執行。4、事假1)員工請事假,按公司《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中“事假報銷規定”執行。2)員工本人結婚請假按事假處理,假期10天內,工資按檔案工資計發。5、產假員工休產假按ABC自治區有關計劃生育文件規定執行。6、病假1)因病經醫院證明,確需住院治療者,3個月內發給100%的檔案工資,超過3個月者發給60%的檔案工資,醫療費用按自治區醫療保險制度執行。2)因工傷住院者,住院期間享受一切工資福利待遇。6、脫產學習規定員工考入區內外成人大專院校經公司同意脫產學習者,按地方有關規定執行。制度模板8:司機人員崗位工作制度1、在科室主任的領導下,做好運送急救患者和醫院其它用車工作。違反此制度,醫院有權對其進行處罰和待崗的處理,年度內違反兩次,醫院有權予以終止合同。2、嚴格遵守各項車輛管理制度,違反此制度,醫院有權對其進行處罰和待崗的處理,年度內違反兩次,醫院有權予以終止合同。3、工作時間外應保證通訊暢通,根據醫院工作需要隨叫隨到。違反此制度,醫院有權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年度內違反三次,醫院有權予以終止合同。4、保證出車安全,嚴禁違章駕駛。違反此制度,醫院有權予以終止合同。5、日常工作中,做好車輛的檢查、保養、維護、清潔工作。違反此制度,醫院有權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年度內違反三次,醫院有權予以終止合同。6、出車時認真做好出車、用油、行駛公里等記錄。違反此制度,醫院有權對其進行處罰和待崗的處理,年度內違反兩次,醫院有權予以終止合同。7、嚴禁私自用車,或利用出車之便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反此制度,醫院有權予以終止合同。8、接待患者及外來人員時服務態度熱情和藹,不推委、頂撞病人。違反此制度,醫院有權對其進行處罰和待崗的處理,年度內違反兩次,醫院有權予以終止合同。9、嚴禁私自收費、跑票漏收。違反此制度,醫院有權予以終止合同。制度模板9:人事管理制度一、總則1、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科學用人機制,培養和造就高素質的員工隊伍,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適用于延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在職員工。3、公司因工作需要聘請顧問或特聘人員,其管理辦法另以聘約或合同約定。二、招聘1、招聘原則:公開公正、公平競爭、擇優錄用。2、招聘考核內容及篩選方法招聘考核內容:品德、能力、學識、經驗、業績及專業技能考核。招聘篩選辦法:筆試、面試、實際操作。3、招聘渠道:內部招聘;參加人才交流會,由人才交流中心介紹;外部招聘啟事或簡章;高等院校招聘;其他渠道。4、招聘條件:按照崗位要求,確定本崗位招聘條件。5、招聘計劃:公司員工在人員任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公司內部出現職位空缺或新增崗位時,將優先考慮在職員工。出現下列情形將進行對外招募:公司內部無合適人選時;需求量大,內部人力不足時;需特殊技能或專業技能人才時;對外招募時應充分考慮招聘成本,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通過網絡、報刊、現場招聘會、校園招聘、獵頭公司等途徑進行招聘。6、招聘流程:用人部門根據本部門崗位情況填寫《延安城投公司人員需求申請表》,提前一個月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人力資源部通過內部或外部渠道發布招聘啟事或簡章,應聘者根據相關要求投遞本人簡歷或填寫《延安城投應聘人員登記表》。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確定初試人員。初試一般由延安城投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主持,用人部門負責人參加,一般采用筆試或面試的形式對應聘人員進行初步考核,人力資源部對初試結果進行篩選,確定復試人員。復試可采用面試或實際操作形式對應聘者進行進一步考核,擇優預錄取。被預錄取的人員一般由人力資源部安排董事長或總經理進行面談,約定薪酬福利、錄用時間、合同期限、試用期限等事項。經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錄用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安排辦理入職手續和體檢。特殊崗位必要時需進行職業體檢和審核。三、錄用1、報到:人力資源部根據錄用情況向新員工發放《錄用通知書》,新員工應在接到《錄用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到人力資源部報到,如在錄用通知規定期限內不能正常報到,應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可延期報到,但應規定最長延期期限。2、體檢:新員工報到后,須進行健康檢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錄用資格。合格標準可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3、錄用手續:新進員工正常報到后可攜帶《錄用通知書》、身份證等相應證件到人力資源部辦理錄用手續。手續如下:1)辦理入職資料登記手續和檔案轉移接收手續;2)簽訂勞動合同,各基層單位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公司及本單位相關規定、約定試用期并組織簽訂勞動合同;3)簽訂遵守規章和保護公司秘密、知識產權承諾和連帶責任保證書等約定事項(視崗位而定);4)申領工作證等資料;5)申領辦公用品、工作裝和其它用品;6)集中崗前培訓1~10天并組織進行參觀、考核(特殊情況除外)。4、勞動合同:公司在員工使用過程中,一律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合同分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按照一定工作任務簽訂的勞務合同(工作任務完成后,合同自行終止)。根據工作需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在雙方同意的前提下合同可以續簽。簽訂合同應注意以下內容:1)試用期:新聘用員工的試用期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合同期包含試用期。2)根據被聘人員的崗位及所從事的工作的不同,合同內容要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相應的職責,聘用后的工資、福利待遇、聘用期限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3)各部門員工的崗位、工作內容等發生變動,應及時變更勞動合同相關內容,并報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4)勞動合同在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一式兩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合同期限為3—5年,到期雙方同意可續簽。5、轉正流程: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結束前需要提交轉正小結至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根據試用情況報人力資源部申請轉正。一般員工轉正由人力資源部召開轉正會議討論轉正情況,經營層新入職員工或外聘高級人才(技術類)轉正會由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主持、全體經營層員工參與。如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達到轉正要求,則由人力資源部登記為正式員工;如不滿足轉正要求,則由轉正會議討論該員工的試用期延長,延長期不得超過原試用期,且不能超出勞動法律法規所規定的期限;在延長試用期過后如該員工仍不能滿足試用期要求則公司可依法解除該員工的勞動關系。四、調動調配1、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特長和工作需要調動工作。調動前部門(單位)及個人可以向公司領導陳述意見,一經決定,部門(單位)、個人都應服從,被安排接收的部門應合理安排被調動員工的工作。2、員工調動權限和程序:1)員工部門(單位)內調動(轉崗或換崗),由部門主管安排,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和登記;員工跨部門(單位)調動,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并填寫《延安城投人員調動申請表》,調出、調入部門(單位)主管簽字同意,報相應分管領導審定后,呈總經理核準后執行。2)各部門(單位)正、副職調動崗位,填寫《延安城投人員調動申請表》,由公司分管領導提出,經總經理辦公會議通過后,人力資源部辦理相關手續并以文件形式通知各部門(單位)。3)員工接到調動轉崗通知后,一般管理人員應于3個工作日內,部門(單位)正、副職應于5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因事務特別繁雜,無法如期辦妥移交手續時,經總經理同意后可酌情延長。五、離職1、員工的離職分為“正常解聘”、“辭退”、“辭職”。員工的正常解聘年齡為:男60周歲,女55周歲。2、符合以下條件時,公司可依據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辭退該員工:1)試用期間,符合勞動合同規定的試用期不合格,符合辭退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公司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貪污受賄或有其它嚴重不良行為,對公司利益或聲譽造成損害的;4)對公司有嚴重的欺騙行為的;5)因觸犯法律而被拘留、勞教、逮捕或判刑等處罰的。6)患有非本職工作引起的疾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經醫療部門證實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本職工作,且不能適應調崗后工作的。7)工作能力明顯不適應本職工作需求,經培訓仍不合格,且在公司內部無法安排合適的工作崗位的。8)勞動態度差,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9)泄漏商業或技術秘密,使公司蒙受損失的;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造成公司嚴重經濟損失的。10)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它情形。3、辭退流程:1)部門主管根據公司的辭退規定,實事求是對照員工的現實能力表現或某些特定的事實,寫出辭退建議書,填寫《延安城投員工辭退審批表》報人力資源部按規定程序審批。2)人力資源部接到部門的辭退建議書和《延安城投員工辭退審批表》后,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必要時與擬辭退員工談話,根據事實情況確認是否需辭退,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明確結論。確需辭退的簽署辭退意見,呈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不應辭退的,與相關部門主管溝通,協商解決方案。3)總經理辦公會議決定辭退的,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公司工會,經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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