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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使用效能評判》編制說明

一、標準制定的必要性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飛速發展,貿易中85%的貨物運輸都來自海上,

船舶的數量及噸位急劇增加,外來生物通過壓載水轉移的可能性大大增

加,航運業在對全球經濟起著巨大推動的同時,也使船舶壓載水的問題

日益凸顯。據相關統計資料顯示,每年約有120億噸壓載水在全世界范

圍內由船舶運輸和轉移,約有7000種生物每天通過壓載水轉移。2004

年《國際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控制和管理公約》由國際海事組織(IMO)

審批通過,公約對壓載水排放過程中微生物指標進行了詳細的數量限制,

該計劃由30個國家共同審核批準后生效,將普及到35%的全球商業用船。

2008年,根據壓載水公約第9條“船舶檢查”,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第

58屆會議(MEPC58)通過了第14個導則,即壓載水取樣導則(以下簡稱

G2導則),為締約國以及海關提供壓載水分析的技術指導,以確保船舶

是否符合壓載水公約的D-1和D-2。國際壓載水公約在2017年9月8

日正式生效,我國于2018年12月加入公約,并于2019年1月22日起

對我國正式生效。海事主管部門即將履行相關職責,對到港適用本公約

的船舶實施港口國監督檢查,具體包括:壓載水處理設備檢查、壓載水

相關證書及文書等常規檢查,及壓載水取樣和快速檢測等。為此國家設

立了“我國近海典型外來生物入侵災害風險防控技術和裝備研發”項目,

開展船舶壓載水處理技術方面的相關研究,對保護我國海洋生態環境,

維護我國航運業利益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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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的安裝和使用,壓載水管理系統使用效能

的評判是海事管理部門急需解決的問題。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關鍵部件

正常和正確的使用和運行,是系統發揮作用的前提和保證。根據交通運

輸部水運科學研究院數據統計,我國出入境船舶壓載水的輸入量和輸出

量巨大,2016年出入境船舶排放到我國港口海域的壓載水達到3.46億

噸,排放到境外海域的壓載水達9.57億噸,呈逐年增長趨勢。但是我

國在船舶壓載水領域起步較晚,在發展壓載水管理系統的安裝和配備的

同時,需要對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使用效能評判,對供應商提供的壓載

水防海生物處理裝置系統的關鍵部件進行效能檢測,對性能衰減的關鍵

部件提出強制更換要求。目前我國壓載水相關標準包括:CB/T4290-2013

《船舶壓載水紫外線消毒裝置》、JT/T1393-2021《船舶壓載水指示性

分析取樣與檢測要求》、CB/T3659-1994《壓載水遙控閥組控制裝置

技術條件》和SN/T3564-2013《國際航行船舶壓艙水樣本采集規程》。

這4個標準僅針對進境船舶進行壓載水采樣、檢測和消毒,沒有針對船

舶壓載管理系統的關鍵部件使用效能進行相關監管的標準。同時,作為

造船大國,我國的船舶配套企業也在蓬勃發展,圍繞國際海事組織有關

壓載水管理系統G8、G9認可導則開發的壓載水管理系統的船舶配套產

品也有多個系列型號;而作為外貿大國,每年進出我國沿海和內河港口

的國際班輪數量眾多,如何保障我國企業的壓載水管理系統使用效能,

保護我國企業產品在到岸國的合法權益;同時也對到岸船壓載水系統使

用效能進行檢測,避免其對我國近海和內河周邊濕地的生物入侵,需要

我們結合已有標準和公約要求,制定符合我國對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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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效能的檢測標準。

二、標準編制原則及依據

1.按照GB/T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

的結構和起草規則》要求進行編寫。

2.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在編制過程中著重考慮了科學性、

適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項目背景及工作情況

(一)任務來源

編制任務來源于江蘇省產業化項目“高效能復合式物理處理船舶壓

載水處理裝置的研發與產業化”BA2013065;江蘇省政策引導類計劃(產

學研合作)-前瞻性聯合研究項目“UVC+US的船舶壓載水處理系統節能

關鍵技術研究”BY2015065-10;鎮江市科技計劃(新興產業科技專項)項

目“船舶壓載水防海生物處理裝置開發研究”CY2010019。同時依據《中

國國際科技促進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經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標準化工作委員會及相關專家技術審核,批準

《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使用效能評判》團體標準制定計劃(計劃編號:

CI2024044)。本標準由江蘇科技大學、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

心、無錫藍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中心、江陰海關

綜合技術服務中心、CCS青島中心共同提出,由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歸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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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計劃要求,本標準完成時限為12個月。

(二)標準起草單位

本文件主要起草單位包括江蘇科技大學、江蘇現代造船技術有限公

司、無錫藍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漢盛(上海)海洋裝備技術股份有限

公司、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中心、江

陰海關綜合技術服務中心、CCS青島中心。

本標準共分《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設計及滅活效能檢測與評判規范》

《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滅活生物效能設計》《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生物

性能測試檢測》《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使用效能評判》四個分冊,主要

起草人:陳寧、高霆、王軍、劉煒、鄧祥元、陳冠宇、田雯、楊鵬、陳

代芬、徐金祥、李濤、封振、韓陽春、王宇、田立群、王林興、王卓遠、

顧國彪、曹曉琨。

其中,本分冊《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使用效能評判》主要起草人:

劉煒、高霆、陳寧、王軍、陳冠宇、陳代芬、田雯、李濤、徐金祥、韓

陽春、封振、王林興、王卓遠、顧國彪、曹曉琨。

(三)標準研制過程及相關工作計劃

1.前期準備工作

項目立項前,標準編制小組對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工作原理、工藝

過程、技術和裝備,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等文獻資料開

展調研工作,廣泛收集、梳理總結國內外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關鍵零部

件檢測工藝的相關資料;對無錫藍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產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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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檢測工藝流程和江陰海關綜合技術服務中

心技術保證現狀進行調研,并結合江蘇省產業化項目“高效能復合式物

理處理船舶壓載水處理裝置的研發與產業化”BA2013065;江蘇省政策

引導類計劃(產學研合作)-前瞻性聯合研究項目“UVC+US的船舶壓載

水處理系統節能關鍵技術研究”BY2015065-10;鎮江市科技計劃(新興

產業科技專項)項目“船舶壓載水防海生物處理裝置開發研究”

CY2010019研究成果,并與同行業相關人員進行技術交流和專家咨詢,

廣泛征求標準制定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2.標準起草過程

團體標準立項通知公示后,標準編制小組根據調研情況,制定了工

作方案和任務計劃,確定了標準相關編制內容,參編人員根據計劃分工

和編寫要求開展了編制工作。在標準起草期間,編制小組主編單位及參

編單位組織多次內部研討和專家咨詢,最終完成了標準初稿及編制說明

的撰寫工作。

3.征求意見情況

2023年11月標準編制小組完成標準討論稿后,組織專家對初稿進

行審閱,征集相關意見和建議。標準編制小組將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

行歸納總結,在充分吸納合理意見的基礎上,對標準初稿進行修改和完

善,于2024年3月中旬根據在各單位反饋意見基礎上,形成了標準征

求意見稿并由中國國際科技促進會提交全國標準信息平臺公示。

四、標準制定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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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標準化工作導則》(GB/T1.1–2020)進行編制,并遵循以

下原則:

1.方法科學,處理過程理念創新,為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使用效

能評判提供技術支撐;

2.工藝先進,積極借鑒、引用國內外先進工藝方法和標準;

3.方法合理,采用可靠的關鍵部件檢測方法,檢測方法切實可行;

4.安全可靠,可操作性強;

5.符合國家相關標準規范和法律法規。

五、標準主要內容

本文件內容共6章:第1章規定了標準的適用范圍;第2章為本標

準的引用標準;第3章為術語和定義;第4章為基本要求;第5章為船

舶壓載水管理系統使用效能評判基本規定;第6章船舶壓載水管理系統

使用效能評判。

六、與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的關系

遵守和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要求。規范性引用文件包括:

《分析實驗室用水規格和試驗方法》(GB/T6682-2008)

《液體過濾用過濾器通用技術規范》(GB/T26114-2010)

《液壓過濾器壓差裝置試驗方法》(GB/T25132-2010)

《液體過濾用過濾器性能測試方法》(GB/T30176-2013)

《流體流量測量流量計性能表述方法》(GB/T22133-2008)

《工業自動化產品安全要求第2部分:壓力/差壓變送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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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GB30439.2-2013)

《工業過程測量和控制系統用壓力/差壓變送器第2部分:性能評

定方法》(GB/T28474.2-2012)

《殺菌用紫外輻射源第1部分:低氣壓汞蒸氣放電燈》(GB/T

19258.1-2022)

《紫外線消毒器衛生要求》(GB28235-2020)

《工業循環冷卻水中余氯的測定》(GB/T14424-2008)

《壓載水處理技術驗證通用協議》美國國家衛生基金會認證

EPA/600/R-10/146

七、重大意見分歧的處理依據和結果

編寫組在廣泛調研、征求意見、咨詢專家和充分研討的基礎上形成

的標準討論稿,參編人員在本標準起草過程中,未出現重大分歧意見。

八、后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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