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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第一章緒論本章教學目的:通過本章學習,了解社會保障的內涵和外延,理解社會保障的學科屬性與理論框架,掌握社會保障的目標與功能,熟悉社會保障的特征和原則,為學習后續章節打好基礎。教學方法:課堂講授+小組案例討論+大班分享社會保障的理論界定一、國外對社會保障概念的界定(一)社會保障的語源社會保障的一詞(socialsecularity)來源于拉丁語,secularity的語源是SE=withoutCUR=care意思是沒有煩惱、擔心和憂慮。socialsecularity的意思就是沒有因社會原因引起的煩惱、擔心和憂慮。(二)各種界定1、國際勞工組織的界定通過一定的組織對這個組織的成員所面臨的某種風險提供保障。為公民提供保障金、預防或治療疾病,失業時資助并幫助他重新找到工作(1942年)。它是社會通過一系列處置經濟和社會災害的公共措施為他的成員提供保護,它有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國家補助金、家屬補助金、儲蓄基金、雇主補充條款等方案組裝而成。(52—82年)社會保障屬于范圍廣泛的如基本社會服務投資,保護性勞動立法和維護勞工基本權利等社會政策的組成部分,并與之相互作用。”“社會保障日益被看成是發展過程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目前社會保障措施包括社會救助方案、權益保障方案、社會保險以及公共和私人保險項目”(2001年)2、德國是社會保障制度的發源地,其對社會保障的理解主要基于社會市場經濟的理論,將社會保障理解為社會公平和社會安全,是對競爭中不幸失敗的那些失去競爭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3、英國是西方福利的代表,她將社會保障概括為國民在失業、疾病、傷害、老年以及家庭收入銳減、生活貧困時予以生活保障。4、美國將社會保障界定為根據政府法規而建立的項目,給個人謀生能力中斷或喪失以保險,還為結婚、生育或死亡而需要某些特殊開支時提供保障。為撫養子女而發給的家屬津貼也包括在這個定義中。我看到一個合眾國,它能夠作出示范,既采用民主管理的方法,可以將國家財富,轉變為日益廣泛的、聞所未聞的生活情趣;可以將最低生活水平,提高到遠遠超過僅僅糊口的水平。檢驗我們進步的標準,不是看我們是否為那些綽綽有余者錦上添花,而是看我們能否使那些缺衣少食者豐衣足食。(羅斯福)5、日本認為社會保障是指對疾病、負傷、分娩、傷殘、死亡、失業、多子女及其他原因造成的貧困,從保險方法和直接的國家負擔上,尋求經濟保障途徑。對陷入生活困境者,通過國家援助,保障其最低限度的生活,同時謀求公共衛生和社會福利的提高,以便使所有國民都能過上真正有文化的成員的生活。事實上,對社會保障概念界定的差異取決于研究者的價值取向和社會保障的發展階段。二、港臺地區對社會保障的界定在香港,官方界定的社會保障是以政府為責任主體并通過向有需要的人士直接發放款項的方式提供的福利,包括綜合保障援助計劃、公共福利金計劃以及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計劃、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災民緊急救濟;學者的界定范圍較寬,還包括了供款性的社會保險等在內。臺灣認為社會保障是國家以社會救助、社會保險以及公共服務等各種不同的方式,對于國民之遭遇危險事故,以致失能、失依,因而生活受損的人,提供各項生活需求,給以健康保障、職業保障及收入保障,并從而促進民族健康、全民就業及民生均足。三、內地學者對社會保障的界定鄭功成:社會保障是國際或社會依法建立的、具有經濟福利性的、社會化的國民生活保障系統。在中國,社會保障則是各種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軍人福利、醫療保障、福利服務以及各種政府或企業補助、社會互助等社會措施的總稱。這一定義包括了如下必備要素:(1)依法建立(2)突出以人為本(3)具有經濟福利性(4)屬于社會化行為基于上述理論界定,社會保障的內容主要包括社會救助、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三大部分,還有面向軍人的獨立保障系統,以及其他補充性的社會保障措施。從層次上,則社會保障可以分為經濟保障、服務保障和精神保障三個層次。第二節社會保障的學科性質與理論框架一、社會保障的學科性質社會保障應當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即是在經濟學、政治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門獨立的、交叉的、處于應用層次的社會學科。作為當代社會科學的一個組成部分,社會保障學科所具有的相對獨立性,是因為社會保障在許多國家的發展實踐已經表明,它不僅要受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而且確實有著自己完整而嚴密的體系結構和特有的運行規律,從而具備了相對獨立的發展社會科學的現實基礎。社會保障學科的交叉性,是因為它牽涉面廣,從而不可能獨立地存在和發展,只能是建立在多學科的基礎之上并需要以經濟學、社會學等多門學科為理論源泉。社會保障學科的應用性,只不過是揭示了社會保障問題研究更多的是作為一門政策學科而非純理論學科的客觀事實。二、社會保障學的基本理論框架首先,是社會保障學的理論基礎福利經濟學、社會福利學、社會保障發展理論、結構理論、心理學與倫理學、后備基金理論、與政治、經濟、社會的關系理論等其次,是社會保障的政策理論問題即社會保障各子系統乃至各具體保障項目的產生、發展及運行規律,表現為政策研究。再次,社會保障學的管理理論問題社會保障以政府與社會為責任主體,可供分配的資源亦是一種公共資源,需要特別重視管理理論的研究。由于社會保障問題的復雜性和學科的交叉性,還決定了研究社會保障問題不能囿于傳統的規范式研究方法,而是需要立足在現實的基礎上,從發展、開放的角度出發,選擇適用的科學研究方法。包括橫向研究方法、定性分析方法與定量研究結合方法等。第三節社會保障的目標與功能一、社會保障的目標幫助國民擺脫生存危機(基本生存權)。——社會保障的基本目標,也是最低目標。滿足國民的生活保障需求,不斷改善和增進國民的福利。——更高層次的目標追求。實現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整體目標二、社會保障的功能(一)穩定功能社會保障通過預先防范和及時化解風險來發揮其穩定功能的,它在許多國家均被稱為“精巧的社會穩定器”或“減震器”。(二)調節功能社會保障在政治領域是調節不同利益集團的利益的手段,在經濟領域調節公平與效率的關系,在社會領域調節著成員的協調發展。(三)促進發展功能社會保障已經由一種被動的、消極的、事后補救性機制轉變為一種主動的、積極的、事前與事后相結合的保障機制,為促進發展提供了基礎。(四)互助功能社會保障是一種風險分散或共擔機制,從實質上體現了互惠互利以及在互惠互利中的他助與自助。(五)其他功能社會保障事實上還有著諸如防控風險等其他職能。第四節社會保障的特征與原則一、社會保障的特征(一)公平性特征1、保障范圍的公平性2、保障待遇的公平性3、保障過程的公平性(二)社會化特征1、制度的開放性2、籌資社會化3、服務社會化4、管理與監督社會化(三)福利性特征即相對于社會成員個人而言,其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支出要小于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收入。換言之,凡所得大于所費即有了福利性。這一特征的形成,主要是因為除社會保障參與或受益群體外,政府、雇主及社會各界還在一定程度上分擔著個人的生活保障責任。(四)法律規范性特征法律的強制規范為社會保障的運行提供了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政府只能依據法律的規范與受權,并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社會保障制度進行干預;即使由民間舉辦的社會保障事務,也必須由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規范。(五)多樣性特征1、各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模式日益多樣化2、同一社會保障制度,在一國之內也開始呈現不同的模式3、項目結構多樣化4、水平結構多樣化(六)剛性發展特征社會保障的發展具有剛性增長和階梯式持續發展的特征,各國在發展自己的社會保障事業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這一規律走向極端。二、社會保障的基本原則公平原則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應原則責任分擔原則普遍性與選擇性相結合原則其他原則(互濟性原則、法制性原則等)第五節社會保障的意義第一,社會保障突出以人為本,彰顯人道主義,是人類文明發展進步的重要成果與推動力量。第二,社會保障維護并創造著公平的競爭環境,促進著經濟社會的正常發展。第三社會保障能夠化解多種社會矛盾,不斷增進著國民福利,并促使整個社會和諧發展。第四,社會保障能夠為其他相關政策的實施提供配套。第五,社會保障能夠創造就業機會,改良著社會產業結構。案例討論:利率杠桿的失效思考題:1、如何理解社會保障理論界定的差異?2、如何理解社會保障目標的嬗變?3、為什么說社會保障具有多重功能?4、社會保障具有那些基本特征?5、社會保障應當遵循哪些原則?6、如何理解社會保障的積極意義?第二章社會保障的發展本章教學目的:通過本章的學習,應當了解社會保障的發展線索與發展規律,理解并把握影響社會保障制度的諸種因素,同時能夠客觀地看待社會保障發展進程中的經驗、教訓與改革取向,全面、系統地掌握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與改革進程。教學方法:課堂講授+小組案例討論+大班分享第一節概述一、社會保障發展階段劃分的標志一定時期內的生產力發展水平或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一定時期內社會成員對社會保障的需求。政府介入的程度。社會保障實踐的出發點與基本目標。一定時期內社會保障實踐的具體內容。二、影響社會保障發展進程的因素經濟因素社會因素道德倫理因素政治因素第二節慈善事業與濟貧制度一、慈善事業時代構成慈善事業時代的三大支柱,是宗教慈善事業、官辦慈善事業與民間慈善事業。(一)宗教慈善事業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二)官辦慈善事業所謂官辦慈善事業,可以理解為由官方開展但尚未制度化的救濟活動。與宗教慈善事業不同,官辦慈善事業是以國家的介入并以傳統道德及政治需要為基礎而產生且得到發展的。(三)民辦慈善事業由民間人士自發舉辦的各種慈善活動。中世紀德國“基爾特”基爾特(Guild)原始人身保險制度和在此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友愛社,是私人保險制度的重要形式。它是原始保險組織形式的最早載體和制度基礎,將彼此獨立的經濟單位結合起來,依靠團結力量處置風險損失,對于火災、盜竊、水災以及其他人身傷亡事故都實行某種程度的保障18世紀英國“友誼會”“友誼會”運動的出現,是此時社會上日益增長的社會保障與救助需求與英國國家職能尚未完全擴及到社會保障領域,很好地滿足人們對社會福利需求的結果,對18、19世紀英國國家職能在社會保障領域中缺位的重要填充。二、濟貧制度的出現與發展(一)《濟貧法》的頒布與濟貧制度的確立時代背景:社會動蕩、教權衰落、民族國家與王權的興起1601年頒布該法,將已有的宗教或社會救助活動慣例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首次由官方劃定一條貧困縣,對有需要的孤、老、病人進行收容,同時為失業者、貧民小孩提供有限的幫助。(二)濟貧制度的發展1732年英國通過設立濟貧院的法律,強調“窮人懂得勞動”1774-1824年,英國通過一系列勞工協議法案1782年,英國通過格帕特法,放寬濟貧法實施范圍,緩解舊濟貧法的“懲戒性”救助。1834年,英國通過著名的《濟貧法修正案》(新濟貧法》,確立“劣等處置”與“濟貧院”規則,減少濟貧稅,首次明確對窮人的援助是政府的責任。三、對早期社會保障發展的簡要評論(一)性質上是居高臨下的施舍型(二)根本目的是防止被統治者反抗(三)保障項目是極端有限型(四)保障水平極端低下型(五)保障效果不良型第三節現代社會保障制度一、社會保險制度的產生(一)社會保險制度產生的背景社會背景-工業革命勝利,工業社會的確立。社會意識背景-新歷史學派,主張國家直接干預經濟生活的管理和負起文明與福利的職責。馬克思主義的傳播,工人運動的高漲。(二)社會保險制度的產生1883-1889年德國先后制訂了疾病保險法、工傷保險法和老年與殘疾保險法等。1923年和1927年,德國先后制訂了《帝國礦工保險法》、(職業介紹和失業保險法》(三)社會保險制度的出現是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產生的標志社會保險是制度化的社會保障機制。確立了社會責任與風險共同分擔機制。享受社會保險帶來的生活基本保障稱為社會成員的法定權利。(四)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特征性質上是權利與義務的結合型根本目的是解除社會成員的后顧之憂保障水平是基本保障型保障過程是規范化、強制性二、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一)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發展軌跡萌芽階段:以19世紀初英國新濟貧法的建立和德國工人互助組織的廣泛發展為標志。建立與發展階段:以19世紀后期德國頒布《社會保險法》和20世紀30年代美國頒布《社會保障法》為標志。全面發展階段:以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英國福利國家和多種類型(模式)社會保障的形成為標志。(二)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基本內容(三)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發展的基本特征性質上表現為全民普遍福利性根本目的在于提高社會成員的生活質量和促進整個社會和諧發展保障目標走向完備化實施過程進一步社會化四、社會保障制度發展規律(一)立法先行(二)與社會經濟發展相適用(三)協調發展社會保障各具體項目協調發展社會保障各子系統協調發展(四)多樣化發展第四節社會保障發展的經驗、教訓與改革一、社會保障發展的國際經驗尊重本國國情追求長期穩定、協調、和諧發展健全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努力追求社會化對市場機制和社會組織日益重視二、社會保障發展的國際教訓國家包辦社會保障事務和福利,帶來嚴重的社會保障財政危機。保障水平過高助長國民惰性,影響國家競爭力。社會保障體系殘缺不齊或水平過低促使社會問題惡化。三、國外社會保障改革(一)福利國家的改革削減福利支出調整福利結構擴充社會保障資金來源引入私營機制(二)美國的社會保障改革調整社會保障指導思想適當調整社會保障的目標調整社會保障的有關內容重視私營機構的作用第五節新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一、新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一)建立的過程創建階段(1949—1956年):企業勞動者保險、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保險、農村集體農民生活保障、城鎮社會救濟與福利等制度的創立。調整與完善階段(1957—1966年):將原來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分別建立的退休制度整合為統一的退休制度,調整了一些待遇規定,確立了軍人優撫制度等。動亂干擾階段(1966—1976年):企業職工的國家保險蛻變為單位保險,管理陷于停頓和混亂狀態。恢復與繼續調整階段(1976—1985年):恢復被“文化大革命”破壞了的一些制度,繼續前一階段未完成的調整。在改革中發展的階段(1986年以后)(二)計劃經濟時代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與特色基本框架國家保障城鎮單位保障農村集體保障主要特色國家負責單位包辦全面保障板塊結構封閉運行缺乏效率二、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1986年以來)(一)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原因與簡要歷程第一階段(1986-1993)提出社會保障社會化原則,國家責任得到了適度控制和調整,新型社會保障機制開始生長。第二階段(1993-1997)社會保障成為市場經濟的重要支柱,新舊制度并存但此消彼長。第三階段(1998年以來)社會保障逐漸成為一項基本社會制度。(二)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評論成就巨大,社會保障機制基本建立向現代社會保障制度轉型尚未完成(三)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發展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新的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社會保障力度明顯不足法制建設滯后責任模糊新制度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四)中國社會保障制度的未來發展盡快完成制度定型社會保障制度的目標是維系整個社會經濟的長期穩定、協調、和諧發展保障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并使生活質量不斷改善制度的有效性不斷提高,保持與時代發展相適用的可持續發展案例討論:智利公共養老金私營化改革思考題:1、社會保障發展要收哪些因素的影響?2、社會保障發展經歷了哪些階段?3、比較宗教慈善事業、管辦慈善事業、民辦慈善事業異同。4、試評價早期的社會保障5、為什么說社會保險的出現是現代社保制度建立的標志?6、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發展有哪些基本規律?7、社會保障的國際經驗與教訓有哪些?8、如何評價福利國家及其改革9、如何評價中國的社會保障改革?10、談談你對中國社會保障未來發展的見解。第三章社會保障體系與模式本章教學目標:通過本章的學習,應當了解社會保障體系的涵義與目標,掌握政府主導的基本社會保障制度與民間及市場主辦的補充保險的結構、基本內容及差異,在把握國情與社會背景的基礎上把握不同社會保障模式的特點與區別。教學方法:課堂講授+小組案例討論+大班分享第一節概述一、社會保障體系的涵義1、定義:由社會保障各個有機組成部分所構成的整體,它強調的是各個社會保障項目的結構及其運行機制。換言之,社會保障體系是國家依法建立起來的保障國民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和諧發展的系統,是由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軍人保障以及各種具有互助共濟功能的社會化保障機制共同編織成的“社會安全網”。由國家依法建立的保障國民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的系統2、現代社會保障體系發展的階段(1)面向貧困人口與工業勞動者的階段重點:工業勞動者(2)面向貧困人口與一般勞動者的階段(3)面向全體國民的階段二、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目標(一)完整性保障項目應當齊全保障內容應當完整保障系統應當健全國際勞工:醫療、疾病、失業、老齡、工傷、家庭、生育、殘廢、遺屬(二)協調性各個子系統與各個子項目間發展水平相互協調各個子系統與各個子項目間功能上互補性完備性的要求三、社會保障體系的結構(一)根據業務內容1、社會救助2、社會保險3、社會福利(二)是否與社會生產活動或收入關聯1、與社會生產或收入關聯的保障制度2、與社會生產或收入無關聯的保障制度(三)根據政府介入程度或法律規范的強制性劃分1、制度化由法律制度嚴密規范并借助公共權力、運用公共資源加以實施的最穩定、最可靠的社會安全機制如社會救助、社會保險及有關公共福利項目2、非制度化不借助公共權力而由非政府組織或企業等自愿推動的社會化保障措施如企業年金、慈善公益事業第二節社會保障體系一、社會救助(一)定義:指國家和社會依據法律規定,面向不能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低收入家庭,提供經濟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它是現代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基礎地位的一個重要子系統。(二)特點:資金來源:國家財政預算撥款權利義務單向性對象是特殊弱勢群體目標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遵循救助程序(三)重要性:最先形成、歷史最悠久的社會保障形式:基礎地位保證社會成員生存權利的最后一道屏障二、社會保險(一)概念由國家依法建立的面向勞動者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由政府、單位和個人三方共同籌資目標是保證勞動者在因年老、疾病、工傷、生育等風險暫時或永久失去勞動能力而失去收入來源時,能夠從國家或社會獲得物質幫助,以此解除勞動者的后顧之憂(二)特點預防性:補償性儲蓄性責任分擔互助共濟(三)主要內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死亡撫恤殘障保險護理保險三、社會福利廣義:國家和社會對全體社會成員提供的全部物質和文化的保障和福利狹義:社會保障子系統(一)主要內容老年人福利殘疾人福利婦女兒童福利其它福利(二)特點保障對象全員化保障項目廣泛:全體社會成員;特殊人群;局部性或選擇性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水平彈性化◆社會保險、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的比較(一)對象不同社會保險的保障的對象是具有活力和創造力的勞動者;社會救濟的對象通常是指那些沒有固定收入,或失去生活來源或無法維持最低生活的老、弱、病、殘等;社會福利的對象是全體社會成員。(二)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不同社會保險體現的是部分義務對應全部權利的關系;社會救助實現的是受益者單方面的權利;在社會福利,福利生產需要受益者付出勞動代價,國家給予政策扶持和減免稅待遇。(三)保障水平不同社會保險的待遇是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較高的;社會救助的水平是最低的;社會福利往往只能照顧受益者本人。(四)管理與實施方式不同社會保險必須是能夠在全國范圍內流動的,從而必須由政府統一管理并按統一標準加以實施,以統一、強制性為基本特征;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更多的是采取官民結合的方式加以實施。四、軍人保障以軍人作為保障對象的一個綜合保障系統保障對象:現役軍人、武裝警察、烈屬;退伍、復員、轉業因公殘廢的軍、警軍人家屬保障項目:軍人保險、軍人撫恤優待、軍人福利、軍人復員轉業安置或補償五、補充社會保障(一)慈善事業建立在社會捐獻基礎之上的一種民辦的社會救助事業(二)社區服務在政府指導下,以社區組織為依托,在城鄉一定層次的社區內以全體社區居民為對象,以特殊群體為重點,運用靈活多樣的形式向他們提供福利性服務的一種社會化保障機制特點:自主性不依賴于政府,自主籌辦并自覺服務社會性:多樣性有償;低償;無償(三)企業年金由企業建立的面向本企業職工的一項補充養老保險制度職業福利或機構福利中重要組成部分對政府主導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補充特點:制度實踐中:包含各種企業補充退休保險雇主退休金計劃利潤分享退休金計劃員工股權退休金計劃企業團體壽險作用調和勞資關系;改善勞動者福利補充基本養老保險思考一:企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的區別?基本養老統籌保險具有強制性,企業及其職工無權決定是否參加、繳費金額和領取方式;而企業年金是企業及其員工在自主、自愿的前提下建立的,員工和企業雙方必須達成合意,才能夠決定是否建立企業年金。一是企業年金是一項制度,是在保證職工自退休之后依然能獲得一部分養老金的制度,其發起和建立都不以營利為目的,是屬于企業的保障計劃和企業的福利制度范疇。這也是企業年金和商業年金保險壽險產品的本質區別。二是二者所享受的稅收政策不同,企業所繳納的年金可以部分免稅。而對于商業保險,屬于個人投資行為,其所需資金一律由職工個人負擔,是不得由企業報銷。(四)商業保險由保險人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通過保險合同建立保險關系的一種商業交易行為是由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支付一定的保險費,將自己特定的風險轉移給保險人,當約定風險或事件發生后,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支付賠款或保險金的一種風險管理機制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財產險;責任險思考二: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區別?1、性質不同:社會保險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具有經營性,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2、建立基礎不同:社會保險建立在勞動關系基礎上,只要形成了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必須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商業保險自愿投保,以合同契約形式確立雙方權利義務關系。3、管理體制不同:社會保險由政府職能部門管理;商業保險由企業性質的保險公司經營管理。4、對象不同:參加社會保險的對象是勞動者,其范圍由法律規定,受資格條件的限制;商業保險的對象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愿投保并愿意履行合同條款即可。5、保障范圍不同:社會保險解決絕大多數勞動者的生活保障;商業保險只解決一部分投保人的問題。6、資金來源不同:社會保險的資金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面分擔;商業保險的資金只有投保人保費的單一來源。7、待遇計發不同:社會保險的待遇給付原則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保險待遇一般采取按月支付形式,并隨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每年調整;商業保險則按“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則確定理賠標準。8、時間性不同:社會保險是穩定的、連續性的;商業保險是一次性、短期的。9、法律基礎不同:社會保險由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來規范,商業保險則由經濟法、商業保險法及其配套法規來規范。(五)家庭保障非社會性保障機制在家庭內部,家庭成員之間相互提供包括經濟保障、服務保障與精神慰藉等內容在內的生活保障機制它在保障社會成員的生活方面通常與國家和社會負擔的社會保障并駕齊驅第三節社會保障主要模式一、社會保險型模式(一)起源(二)特征1.以勞動者為核心2.責任分擔3.權利與義務有機結合4.互助共濟5.現收現付(三)代表1、德籌資保障內容社保管理:雇主雇員政府:守法、經營管理、會計進行監督2、美國1935年《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3、日本亞洲第一個推行社會保險制度二、福利國家模式以國家為直接責任主體以國家為全體國民提供全面保障為基本內容以充分就業、收入均等化和消滅貧困等為目標,以政府與公民間的責任關系取代雇主與雇員、領主與農奴及社團伙伴間、家庭親屬間的責任關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障模式(一)起源:全民福利理論依據:福利經濟學1920,英國劍橋學派庇古:《福利經濟學》經濟政策的目標在于使社會福利總和最大化國民收入的總量愈大,社會福利就愈大在國民收入一定的條件下,國民收入的分配愈是均等化,社會福利也愈大(二)特征1、累進稅制與高稅收2、普遍覆蓋與全民共享3、政府負責與保障全面4、法制健全5、充分就業(三)代表1、英國:起源(1)原因:二戰影響;1942年貝弗里奇報告(2)1942年《社會保險及相關服務》社會保障應當采取三種方式:滿足基本需要的社會保險對特殊情況的國民補助補充基本保障的自愿保險社會保障六原則按統一標準發放補助金統一標準交納保險捐將負責的行政部門統一領取的補助金的數量適當及及時提供,數量應充分普遍性原則類別(3)英國內容全民醫療保健社會保險社會服務2、瑞典:福利國家櫥窗三、強制儲蓄型模式(一)基本特征1、強調自我負責,缺乏共濟性強制扣除工資用于儲蓄風險無法分散2、建立個人賬戶,實行完全積累賬戶:雇主與雇員勞動者個人的收入與負擔的縱向平衡3、與資本市場有機結合4、保障內容上主要是養老保障5、政府承擔責任的方式特殊新加坡:中央公積金局:集中運營公積金并確保收益率智利:私營化;政府監管(二)代表1、新加坡A:主體內容:通過國家立法,強制所有雇主、雇員依法按工資收入的一定比例向中央公積金局繳納公積金,由中央公積金局加上每月應付的利息,一并記入每個公積金會員的賬戶,專戶儲存,會員享受的待遇,只在其賬戶存續期間累積的公積金額度內支付最初只在養老,后到住房、醫療在內的一項綜合性B:社會救助、福利事業2、智利四、國家保險型模式(一)主要特征國家通過憲法將社會保障確定為國家制度,公民所享有的社會保障權利由生產資料公有制保證;并通過相應的社會經濟政策的實施取得支出由政府和企業負擔:個人不交費用保險對象是全體國民工會參與決策與管理案例討論:從公積金到強積金:完全積累型模式的差異思考題:1、為什么說社會保障體系不能有漏洞?2、中國現行社會保障體系包括哪些內容?3、比較基本社會保障與補充社會保障的差異。4、比較社會救助、社會保險與社會福利的異同5、比較幾種主要社會保障模式的異同?6、如何評價智利養老金私營化改革?第四章社會保障的立法與管理本章教學目的:通過本章的學習,應當了解社會保障法制化的意義與價值,掌握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論與中國社會保障立法的進程,熟悉社會保障管理模式與基本原則,明了中國社會保障管理體制。教學方法:課堂講授+小組案例討論+大班分享一、社會保障立法(一)社會保障制度的主體——政府、社會、公民(二)社會保障關系1、定義:社會保障關系是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主體,包括政府、社會和公民在社會保障活動中所發生的各種社會經濟關系。2、包括:政府與公民之間的關系;政府與社會保障實施機構之間的關系;社會保障實施機構與公民之間的關系;不同社會保障實施機構之間的關系;政府和社會保障實施機構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系。(三)社會保障法1、社會保障法的緣起a、英國中世紀的濟貧立法——有了法制化的外衣,以受奴役為代價換取救濟b、19世紀末德國頒布的一系列社會保險法律—現代意義上的,承認和尊重國民基本生存權。現代意義上的社會保障法出現在19世紀末,是因為:工業革命的完成——社會問題增多;自由資本主義逐漸向壟斷資本主義過渡——兩極分化,無產者斗爭加劇;在歷史法學派及其后續潘德克頓法學派的影響下,德國出現了法典化傾向。生存權思想和社會改良思潮的興起。2、世界社會保障法的歷史演進(1)濟貧法階段:時間——1601年《濟貧法》到19世紀80年代社會保險法律的產生理念——救濟與矯治貧民內容——局限于救濟事務,受救濟者以犧牲尊嚴、接受奴役為代價。性質——是一種對舊式慈善事業的規定,算不上是現代社會保障立法。(2)現代社會保障立法產生階段時間——以19世紀80年代德國頒布世界上第一批社會保險法律為標志,到20世紀40年代二戰結束時為止。理念——社會穩定內容——社會保險范圍——從德國逐漸波及到整個歐洲、北美、拉美及大洋州等地。(3)現代社會保障立法成熟階段時間——二戰后至20世紀70年代理念——社會公平觀念與普遍性原則內容——有著豐富內容的社會保障領域的立法(4)現代社會保障立法的完善與發展階段時間——20世紀70年代后內容——尋求改革路徑,完善保障立法3、社會保障法的本質與特征本質:既是社會成員生存權利保護法和社會安全法,也是社會穩定法和社會和諧法特征:(!)安全性:社會保障法的安全性特征,不僅反映了國家在社會保障問題上的態度和所應承擔的責任,同時也為社會成員提供了一種“安全感”,使人們保持一種社會心理上的平衡,從而為整個社會的安定創造良好的條件。(2)強制性:社會保障的強制性是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實行國家干預的表現,也是社會保障制度得以存在和實施的保證。(3)普遍性:在我國,所有社會成員都普遍地、無一例外地給予基本生活的物質保障。社會成員之間,只存在著保障基金的籌集方式、保障范圍、項目、標準以及采取的形式等方面的不同,而不存在社會保障有無的差別。(4)平等性:凡是生存發生困難的社會成員,都有權平等地獲得社會保障,既不能任意取消社會成員的這種權利,也不允許一部分人超越法律享有特權。(5)鼓勵性4、社會保障法的原則(1)普遍性和選擇性相互兼顧的原則普遍性,是指社會保障的實施范圍應包括所有社會成員,強調一切社會成員享有社會保障的共同權利。選擇性,指保障的實施范圍是針對社會的某一部分處于特殊境況、存在特殊需要的群體。相互兼顧是說,當公民具備了具體的社會保障計劃項目所規定的保障條件和資格后,都有從國家和社會得到相應保障的無差別的權利,國家和社會不應該將這種權利只給予一部分人,而將另一部分人排除在外。(2)生存權與發展權相結合的原則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宗旨是保障公民的生存權。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人價值的提升,社會保障立法也越來越關注人的發展權的保障。(3)保障待遇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互適應的原則(4)公平和效率相互促進的原則5、社會保障法的形式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行政規章和地方規章;法律解釋;條約與協定(四)中國的社會保障法1、建設歷程(1)建國前,1929年,國民政府廣東建設廳勞動法起草《勞動保險草案》1944年國民黨政府《社會保險方案草案》1930年蘇維埃區域代表大會《勞動保護法》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勞動法》稍后頒布的《中國工農紅軍優待條例》等抗日戰爭后期,邊區政府制定的對抗戰軍人及家屬的保障和勞工保護問題的政策法規。(2)新中國成立后第一階段,1950——1965年間社會保障法規的初建階段。頒布了多部有關社會保障的全國性行政法規,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和一組優待撫恤條例。第二階段,1966——1977年間社會保障制度遭受破壞,法制建設停滯不前階段。第三階段,1978——1989年間重建社會保障制度,修改補充原有社會保障法規體系階段。集中在重建統一的城鎮勞動者的退休養老制度和對軍人撫恤優待制度,在失業保險制度的建設上做嘗試。第四階段,20世紀90年代初至今的現代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和社會保障法規體系的建設階段。社會保障制度朝著社會化和法制化的方向發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2、當前社會保障立法的現狀及存在問題。(1)社會保障立法嚴重滯后。(2)社會保障現行法律的立法層次偏低。(3)社會保障立法不統一。(4)社會保障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機制相對薄弱。3、發展趨勢(1)由地方立法向中央立法發展。(2)由分散立法向相對集中立法發展。(3)由行政立法向人大立法發展。(4)強化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的實施機制。二、社會保障管理定義:是指通過一定的機構與程序,采取一定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對各種社會保障事務進行計劃、組織、協調、控制與監督的過程。(一)內容1、社會保障行政管理指行政部門依法行使對社會保障事務的管理與監督權力,它是確保社會保障制度良性運行的保證。社會保障行政管理的內容包括依法制定更為具體的社會保障政策及運行規范,對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進行日常的監督。社會保障行政管理的任務是確保社會保障制度的規范運行,并對失范現象進行糾正。2、社會保障財務管理包括基金的籌集、管理運營、支付三個方面。3、社會保障對象的管理社會保障對象的管理就是對社會保障的特殊對象進行的一系列必要的服務。包括物質的提供,還包括日常生活的照料、健康方面的服務以及社會生活的提供等。(二)管理模式1、根據政府介入的程度,可概括為政府管理、自治管理與民間管理等。政府管理——特征:政府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統一、集中管理全國社會保障事務。國家:加拿大、波蘭、馬來西亞、緬甸、日本等自治管理——特征:由政府成立一個協調機構,負責協調全國的社會保障事務,并指定一個或多個中央政府部門實施統一監督,而具體的管理工作則由半官方、半獨立的行業或地區社會保障機構來實施。國家:法國、德國、瑞士、瑞典、意大利、土耳其等民間管理——特征:政府有關部門對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和監督實現統一的管理,而對社會保障各個項目的具體管理事務,則由民間私營性的社會保障機構,按市場管理的方式進行。國家:智利2、按照集權程度,可以分為集中管理、分散管理、集散結合管理集中管理——是把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以及其他社會保障項目全部統一在一個管理體系內,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管理機構,集中對社會保障各項目基金的籌集、待遇給付以及運營監督等實施統一的管理。英國、新加坡分散管理——是不同的社會保障項目由不同的政府部門或機構管理,并各自建立社會保障執行機構、資金運行機構及監督機構,各保障項目之間相互獨立,資金不能相互融通使用。德國。集散結合——是指將社會保障中共性較強的項目集中起來,實行統一管理,而將特殊性較強的項目單列出來由相關部門分散管理。美國、日本。(三)社會保障管理的原則1、集中管理與分類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由政府機關對社會保障事務實行統一集中的管理,是許多國家社會保障實踐的一項基本原則。但由于社會保障設計的對象范圍廣、層次多、情況復雜,各制度、計劃、項目的性質、作用和操作方法差異性大,因此,又不宜在各個方面過分集中管理,而要根據各保障制度、計劃、項目的具體特點,在中央政府部門的集中指導下,實行分級管理、分類管理、分項目管理。2、政事分開、政監分開的原則政事分開、政監分開,就是將社會保障的行政管理、業務管理、基金營運和社會監督幾個環節分開,實現立法、實施和監督分離,形成社會保障各類管理機構和諸個環節之間相互協調、相互約束和相互監督的機制。政事分開、政監分開是各國社會保障管理的通行做法,這樣做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有利于防止管理中的腐敗行為。3、立法先行、依法管理的原則社會保障的立法要先于社會保障管理體制的建立,使社會保障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而社會保障管理的基本任務是依據現行的社會保障法律、法規和政策去實施對社會保障事務進行計劃、組織、協調、控制與監督。4、社會化管理的原則要實現這一原則就要做到:一是管理職權屬地化;二是保障服務社區化。(四)中國社會保障管理體制其在1998年在中央政府機構改革中確立,表現為政府對社會保障事務的管理與監督。職能部門主要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衛生部和財政部等。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它是全國勞動和社會保險事務的主管部門,管理職責范圍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等。管理機構有政策法規司、養老保險司、失業保險司、醫療保險司、工傷保險司、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司、農村社會保險司和直接事業單位。2、民政部是中央政府中又一個重要的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負責管理全國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優撫事業等。內設的相關機構有:救災救濟司、最低生活保障司、社會福利與社會事務司、優撫安置局,此外民政部還設有事業編制的政策研究中心,負責研究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等各項民政工作的政策。3、衛生部負責全國醫療衛生事業,還承擔著農村合作醫療、全民衛生保健等事務。4、財政部設置有專門的社會保障財務司,負責管理中央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及財務制度等。5、其它部門審計暑設有專門的社會保障審計司,負責對社會保障事務進行審計監督。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有社會發展司等機構,負責制定社會保障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等。此外,一些半官方性質的組織與社會團體,也不同程度地參與著社會保障事務的管理。如中華全國總工會、全國婦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等。案例討論:多龍不治水的社會保險管理格局企業因不參加社會保險而敗訴思考題:1、為什么要突出強調社會保障管理法制化?2、如何理解社會保障立法理念的嬗變?3、社會保障法有哪些主要形式?4、社會保障管理應當遵循哪些原則?5、中國社會保障管理部門有哪些,各承擔哪些管理職責?第五章養老保險本章教學目標:通過本章的學習,應當了解養老保險的特征、原則及影響因素,掌握養老保險的責任承擔模式、籌資模式、基金運行模式、繳費與給付模式,以及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內容,對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及其發展有較深刻的把握與理解。教學方法:課堂講授+小組案例討論+大班分享第一節概述一、養老保險的產生和發展(一)養老保險的產生理論學界較為公認的具有現代意義上的養老保險制度,是以德國1889年頒布的《老年、殘疾和遺屬保險法》為標志的,這一立法正式確立了社會保險模式的養老保險制度,并打上了深厚的俾斯麥時代的烙印。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產生于德國,有其深刻的社會、經濟和政治背景社會背景——工業社會經濟背景——社會化大生產與物質財富增長政治背景——社會矛盾激化與工人階級的斗爭(二)養老保險的發展自養老保險制度在德國產生后,工業化國家以及其他國家紛紛仿效德國建立自己的養老保險制度。截至20世紀末,世界上已經有166個國家建立了養老保險制度,這表明養老保險不僅是人類社會發展的普遍需要,而且也是政府著力推行的重大社會政策。二、養老保險的特征(一)普遍需求由于年老是人生不可避免的自然規律使然,這就決定了任何人如果想要安享萬年,都需要相應的養老保險,人們對養老保險的普遍需求,正是根源其化解的老年風險的普遍性。(二)地位特殊養老保險是最重要的社會保險項目,并在各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三)長期積累養老保險具有如下兩個固有特征:一是繳費時間長達數十年;二是領取養老金的時間也長達十多年到數十年不等。(四)管理復雜1、長期積累性帶來了制度設計與管理的難度,而且由于基金規模龐大,基金保值增值的負擔也十分繁重,需要有專門的機構和人員來進行基金運營工作,而其他社會保險項目則沒有如此大的壓力。2、此外,各國養老保險制度大多采取多層次體系,與其他社會保險項目單一層次保障明顯不同。三、影響養老保險的因素從總體上考察社會保障的發展史,可以發現影響其進程及狀態的因素包括經濟因素、道德因素、政治因素、社會因素乃至歷史文化因素等。養老保險制度亦不例外,它在產生與發展進程中同樣要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文化傳統、家庭結構和功能影響著養老保險的價值取向;人口類型和人口政策影響著養老保險的模式選擇勞動就業制度和人均預期壽命影響著養老保險的具體規定管理體制和組織模式影響著養老保險的實施效果第二節養老保險模式養老保險責任承擔模式根據養老保險的責任承擔機制,可將養老保險劃分為政府負責型、責任分擔型、個人承擔型、混合責任型等模式政府負責型指由政府直接負責的養老保險制度,它通常以國民年金的形式存在。在這種模式下,企業與個人承擔社會保障的納稅義務,政府通過預算來為國民提供養老金,政府對養老保險事務實行直接管理并嚴格監督。這種模式的最大特征,就是強調政府責任,實現養老保險金待遇的普遍性,發放對象包括所有老年人,普遍性中充分體現了公平性,但不足之處是可能因人口老齡化而給財政帶來負擔,最終反過來損害這種制度的健康發展。福利國家和曾經風行社會主義國家的國家保險型制度可以納入政府負責型的養老保險模式責任負擔型由政府、單位、個人等多方分擔養老保險責任,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發展的主流趨勢。這種模式是基于責任分擔或責任共擔的原則確立的,其特點是將勞動者的養老保險責任由多方共擔,它有利于風險分散和財務穩定;同時,由于強制性責任共擔,這種模式也就無法覆蓋到全體國民,它只能適用勞動者甚至主要是工薪勞動者,從而屬于選擇性制度安排。具有可持續發展特點,因此是大多數國家選擇的制度模式個人負責制在這種模式下,國家通過立法規定勞動者參與養老保障制度,但政府與雇主均不承擔繳費義務,而是完全由勞動者個人繳費,所繳保險費完全記入個人賬戶,并通過市場機制實現有償運營,所賺收益再充實到個人賬戶中區,到勞動者退休后可以領取自己賬戶中的養老金用于養老。這種模式強調個人自我負責,缺乏互助共濟性和風險分散功能,亦無縮小不公平和維護公平的功能,它在實踐中除了為個人進入老年后積累一筆養老金外,主要是起到提高儲蓄率刺激經濟發展的作用,它對個人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但能否真正解決勞動者養老問題亦有待檢驗。(四)混合責任型多層次結構的養老保險體系作為責任分擔的演變,為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提供了更新和更有效的方案。二、養老保險財務模式概括起來,世界各國的養老保險籌資模式主要有現收現付式、完全積累式、部分積累式等三種。(一)現收現付式現收現付制概念:現收現付制,以養老保險為例,是指以同一個時期正在工作的一代人的繳費來支付已經退休的一代人的養老金的保險財務模式。它根據每年養老金的實際需要,從工資中提取相應比例的養老金,本期征收,本期使用,不為以后使用提供儲備。現收現付制的特點1、完全依靠當前的收入去支付現在的支出,以支定收,基金沒有結余,從而避免了完全基金制下基金遭受通貨膨脹而貶值的風險,也能夠對基金進行有效的管理。由于現收現付制是下一代人養上一代人,因此具有代際之間的收入再分配功能。2、但這種模式在人口年齡結構年輕、保障范圍較窄、支付標準較低的情況下,尚可正常運行;在經濟不景氣、人口出現老齡化、支付范圍和標準不斷提高的情況下,就會出現繳費比例過高,當代負擔沉重,資金籌集困難等問題。(二)完全積累式完全積累制,即完全用過去積累的繳款所掙取的利息收入提供保險金的制度。具體說來,就是一個人在就業期間向政府管理的基金繳款,該基金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生息增值,當這個人退休后,其所獲養老金來自于該基金的利息收入。換句話說,也就是任何時點上累計的社會保險費總和連同其投資收益,能夠以現值清償未來的社會保險金給付需要。優點:1.基金來源穩定,有大量積累2.費率穩定3.透明度高,便于監督管理4.激勵性強5.增加社會儲蓄,促進經濟發展6.預籌基金,抵御老齡化。缺點:1.互濟性較弱2.基金保值增值困難3.基金運行風險大4費率測算困難(三)部分積累式該模式根據分階段以收定支、略有節余的原則確定征收費率,目標是保持養老保險基金在一定時期內的收支平衡,其特點是費率具有彈性,可以根據養老保險金支出的需求分階段地調整費率。部分積累式的優點在于:既能滿足一定時期內養老保險基金的支出,又能有一定的資金積累;既不會超過企業與勞動者個人的經濟承受能力,又因階梯時間不太長易預測,面臨的保值增值壓力不會太大。三、養老保險基金運行模式養老保險基金運行模式,是指養老保險基金籌集后的管理方式,它主要有社會統籌模式、個人賬戶模式、以及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模式等。(一)社會統籌模式是通過養老保險籌資渠道籌集到的養老保險基金全部進入社會統籌,由相關部門根據當年或一個周期內的社會需要統籌規劃,考慮養老保險基金的使用問題。該模式最大特點就是高度社會化,最大限度地發揮了社會保險互助共濟和風險共擔的功能,將“大數法則”利用到極致。但該模式通常只考慮到短期內基金的平衡,一般沒有或只要很少的節余,因此,采用該模式的養老保險制度要在人口結構穩定的情況下才得以維持,當人口結構發生變化,如出現人口老齡化危機時,就難以為繼。在具體的制度安排中,它總是和現收現付的財務模式聯系在一起。(二)個人賬戶模式指征繳的養老保險費全部進入個人賬戶,當勞動者達到一定條件后,再按個人賬戶積累的金額,領取屬于自己的養老金。這種模式對于勞動者具有一定的激勵作用,但沒有體現“大數法則”,沒有互助共濟和風險共擔的功能,而且基金的保值增值壓力大。在具體的制度安排中,這種模式總是和完全積累的財務模式聯系在一起。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是中國首創的一種新型養老保險基金運行模式。社會統籌部分現收現付與個人賬戶部分完全積累同時并存。該模式實行的是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承擔供款責任但分別記賬。其中:個人所繳部分全部進入個人賬戶,其余的實現社會互濟,計發時實現結構型組合。四、養老保險繳費與給付模式(一)養老保險金的繳費模式包括給付既定模式和繳費既定模式1、給付既定模式是先設定養老保險金為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平需要達到的替代率,以此確定養老保險金的給付標準,再結合相關影響因素進行測算,來確定養老保險費的征繳比例。實質上是“以支定收”。2、繳費既定模式是結合未來的養老負擔、基金的保值增值、通貨膨脹率、企業的合理負擔、現行勞動力市場和工資水平等因素,經過預測,確定一個相當長時期內比較穩定的繳費比例或標準,再根據這個標準來籌集養老保險基金,并完全或部分地存入勞動者的個人賬戶,在勞動者失去勞動能力后,以其個人賬戶中的金額作為養老保險金或養老保險的一部分。實質上是“以收定支”。(二)養老保險金的給付水平確定模式按養老保險金的給付標準是否與享有者工作期間的收入水平有關,可將養老保險劃分為普遍生活保障模式和收入關聯模式。 第三節養老保險的基本內容一、覆蓋范圍指法定的適用對象和適用人群。一般而言,社會養老保障覆蓋面的大小取決于各國的具體國情,而在考慮其具體國情時,至少有以下幾點是直接影響養老保險面的確定的:經濟發展水平、人口類型、人口政策、職業結構、歷史文化傳統等。二、基金來源與籌資方式從各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實踐來看,養老保險費用的分攤不外乎如下四種方式:由雇主、雇員和國家三方共同負擔由雇主和雇員雙方分擔由雇主和國家分擔費用完全由雇員個人負擔總的來說,第一種方式屬于多方分擔,其資金來源渠道多,保險系數大,因此得到多數國家的青睞。三、享受資格年齡條件繳費條件,即參加養老保險的年限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其他條件,如工齡條件、居留條件等四、待遇水平在世界范圍內,確定養老保險金待遇水平的方式可歸納為兩大類:一是收入所得基準,強調收入的作用,強調工齡或服務期限的長短、繳費工資的多少,實際上即是被保險人對社會的貢獻,養老保險所得以過去的工資水平為基礎,養老金實際上是退休者在職時工資的延長;二是生活費用基準,也稱“替代率”,它是衡量養老金水準的主要標志。五、基金運營許多國家的經驗表明,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需要謹慎對待。由于養老險基金的債務期較長,因此,在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組合中,可以降低流動性資產的比例;在實物資本方面,養老保險基金一般集中在房地產;在金融領域,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投資方向是債券、股票及貸款。為了提高用于養老保險基金整體上的安全性,許多國家還通過立法或法規對養老保險基金中用于各項投資的比例做出上限規定。六、管理體制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養老保險共有三種管理模式,即:直接由政府部門管理;由自治公共機構管理;由私營基金公司管理。第四節中國的基本養老保險中國目前的養老保險是指由政府主導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是中國首創的一種新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一制度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采用傳統型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籌集模式,在基本養老金的計發上則采用板塊結構式的計發辦法。中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歷程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即改革探索階段與改革深化階段中國現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勞動者基金來源:企業繳費與勞動者個人繳費籌資方式:征費制基金運營:中國的養老保險基金包括社會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基金,這兩部分基金均可以開展相應的投資營運,但還缺乏完整的政策規范。另一塊與養老保險直接相關的是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管理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它性質上近似中央社會保障儲備金,這部分基金已經開展實質性的投資運營試驗。享受資格:根據現行政策,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需要具備的條件:一是達到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二是在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并且參加保險繳費期限滿15年。待遇水平:P153管理與監督:主要是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但財政部門、審計部門等亦從自己的職責出發,對養老保險基金進行監督。中國養老保險面臨的問題人口老齡化家庭保障功能減弱經濟發展水平低與地區差距大養老金保值增值難中國基本保險的未來發展目標合理定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機構合理確定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保障目標合理選擇基本養老保險的財務機制政策建議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提高現行制度的有效性劃清歷史責任與現實責任探索基金管理、運營的有效途徑案例討論1連續工作38年無處領養老金
2提前退休與養老金“黑洞”思考題:1、養老保險是如何產生的?2、養老保險有哪些特征?3、比較養老保險的責任承擔模式。4、比較養老保險的財務模式。5、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內容有哪些?6、中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哪些問題?第六章、醫療保險本章教學目的:通過本章的學習,應了解醫療保險的基本特征、基本原則,社會功能及基本模式,掌握醫療保險涉及的主體關系及與其他醫療保障的關系,熟悉醫療保險的籌資方式、費用支付方式,同時對中國醫療保險的發展有較為全面的認識。教學方法:課堂講授+小組案例討論+大班分享第一節概述由于疾病危害的廣泛性、普遍性和不可避免性、醫療保險及其他社會化的保障制度逐漸成為許多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醫療保險的概念本章所稱醫療保險是將其作為社會保險制度的一個項目來定位的,專指社會醫療保險,它是由國家立法規范并運用強制手段,向法定范圍的勞動者及其他社會成員提供必要的疾病醫療服務和經濟補償的一種社會化保險機制。這一概念的界定包括五個層次的含義:第一,醫療保險是由國家立法強制實施的;第二,醫療保險的對象通常是勞動者尤其是工薪勞動者;第三,醫療保險強制權利義務相結合和互助共濟;第四,醫療保險保障的內容主要是疾病;第五,醫療保險必須社會化需要指出的是,在把握醫療保險概念并將其與商業醫療保險或者健康保險加以區別的同時,還應當區分醫療保險與醫療保障兩個概念。一般而言,醫療保障的范圍要大得多,醫療保險只是醫療保障的一種方式。二、醫療保險的基本特征1、待遇支付形式為非定額的費用補償2、補償期短但受益時間長3、涉及關系非常復雜4、醫療服務消費具有不確定性和被動性醫療保險的上述特征,是它作為一個獨立的社會保險項目的本源特性,也是它區別于其他社會保險項目的基本標志。三、醫療保險的產生和發展四、醫療保險中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第一,突出強調解除人們疾病醫療后顧之憂、保障勞動者健康和努力提高國民身體素質的宗旨;第二,理性看待醫療費用的增長;第三,合理確定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第四,充分利用現代技術第二節醫療保險的基本內容一、醫療保險的當事人及其關系包括政府(國家的行政機關)、醫療保險機構(買單人)、醫院(醫療服務的提供者)、被保險人或患者(醫療服務的需求者)和雇主(投保人)1、政府:推動醫療保險立法,并依據法律制定相應的政策,為醫療保險的運行提供依據;規劃和構建醫療保險體系;監督醫療保險的運行;提供社會醫療救助,發展公共衛生事業,為醫療保險制度提供良好的基礎與配套;必要時對醫療保險給予相應的財政支持,以及對醫療服務與醫藥產品進行計劃調節。2、醫療保險機構具體經辦醫療保險事務并管理醫療保險基金的機構,通常依法代表國家專門負責醫療保險費的預算、征繳、分配、管理和監督檢查。它具有一定的獨立自主的經營權,在性質上屬于非營利性機構。3、醫療服務提供者包括醫院、醫生和藥店4、醫療服務需求者亦稱被保險人,即由投保人指定的為其繳費的、享有醫療保險待遇的自然人5、雇主雇主是醫療保險繳費方之意,在醫療保險關系中是單純的義務主體。二、醫療保險對象指醫療保險制度中依法必須參與醫療保險并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自然人從各國醫療保險的政策實踐來看,參保人群的范圍大致可以分為以下幾種:1、醫療保險適用于全國居民2、僅覆蓋符合一定條件的從業人員3、一定的從業人員及其直系家屬(連帶保險)三、醫療保險基金的籌集在籌集過程中,體現出強制性、費用共擔及收支平衡的原則。但各國在具體的籌資方式上,仍然有所差異。1、籌資渠道主要有政府專門稅收、雇主與雇員繳費、公共財政補貼,以及如利息、滯納金等其他方面的收入(較少)2、籌資模式可以分為現收現付制、積累制和混合制三種情況。不過大多數國家均選擇現收現付制3、繳費方式一種是固定保險費金額;二是與工資或收入掛鉤。此外,還有按區域或職業繳費的做法。至于具體的費率結構,有的國家較為簡單,有的國家卻較為復雜四、醫療保險費的支付主要反映在被保險人的法定待遇和對醫療服務機構的補償方式上。概括起來,醫療保險費的支付方式可以分為后付制和預付制。前者指按服務項目付費;后者有總額預算包干、按人頭付費、按病種付費、工資制等方式按服務項目付費指醫療保險機構根據醫療機構上報的醫療服務項目和服務量向醫療機構支付費用,它屬于事后付費;按人頭付費指醫療保險機構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根據接受醫療服務的被保險人人數和規定的收費標準,預先支付醫療服務費用的支付方式。在此期間,醫療機構負責提供合同規定范圍內的一切醫療費用,不再另行收費。實際上就是一定時期、一定人數的醫療費用包干制。總額預算制指醫療保險機構通過對服務地區的人口密度、人口死亡率、醫院的規模、服務的數量和質量、設備設施情況等因素進行綜合考察和測算后,按照與醫院協商確定的年度預算總額支付醫療費用的方式。這種付費方式的特點是,醫療機構必須為搶來就診的被保險人提供合同規定的服務,自負盈虧,所以也稱為總額預算包干制。按病種付費,亦稱按疾病診斷分類定額支付。這種方式是根據國際疾病分類法,將住院病人的疾病分為若干組,每組又根據疾病的輕重程度及有無合并癥、并發癥分成若干級,同時將住院病人按診斷、年齡、性別等分為若干組,對每一組的不同級別分別制定價格標準,按照這種價格對該組某級疾病治療的全過程進行一次性支付。工資制指社會保險機構根據合同醫療服務機構醫務人員所提供的服務,向他們發工資,以補償醫療機構人力資源消耗。有點事醫療保險機構能夠較好地控制醫院的總成本和人員開支,醫務人員收入也有保障。缺點是由于醫療保險機構支付給醫務人員的費用是固定的,與醫務人員提供服務的數量和質量無關,所以不能形成對他們的激勵機制,有可能導致醫療服務質量的下降。事實上,醫療保險費用的支付方式遠不僅以上幾種,還有如平均費用支付、以資源為基礎的相對價值標準制等。第三節醫療保障模式一、國家醫療保險模式亦稱全民醫療保險或全民健康保險,是指政府直接舉辦醫療保險事業,向全體國民提供免費或低收費醫療服務的模式。其資金主要通過政府稅收的形式籌措,然后通過預算撥款給有關部門或直接撥給公立醫療機構,國民在看病時享受免費或低收費的醫療服務。實行國家醫療保險的國家,均由公立醫療機構提供各種醫療服務,醫療服務活動具有國家壟斷性。在公立醫療機構里工作的醫務人員的工資由國家財政承擔。這種模式突出特點是全民性與公平性,能夠全面保障全體國民的身體健康,滿足全體國民多方面的醫療保障需求;不過這種模式在實踐中也存在著醫療機構微觀運行缺乏活力、衛生資源配置效率地下、政府財政負擔過程等問題。二、強制儲蓄醫療保障模式是通過立法強制勞資雙方或勞動者建立醫療保健儲蓄賬戶并用以支付個人及家庭成員的醫療費用的一種醫療保障制度。這種模式下的醫療保障,所籌集的醫療基金既不是強制性納稅,也不是強制性繳納保險費,而是以家庭為單位“縱向:”籌資,是基于自我負責精神建立的一種制度。由于強制儲蓄醫療保障不能體現社會保險互助共濟的基本特征,不能在不同身體狀況的人之間進行交換,所以它實質上屬于“非保險型籌資制度”。在強制儲蓄醫療保障模式中,政府的責任主要是組織建立個人儲蓄醫療保障制度,保證個人醫療儲蓄基金的保值增值,并對醫療機構給予適當補貼。三、合作醫療保障模式又稱社區合作醫療保險或基層醫療保險和集資醫療保障制度,作另一典范特別介紹。它是立足社區或基層,按照“風險共擔,互助共濟”的原則多方籌集資金,用以支付參保人及其家庭成員的醫療、預防、保健等服務費用的一項綜合性醫療保健措施。五、私營醫療保障模式是按照市場法則由私營機構自由經營的醫療保障模式。在這種模式下,醫療保險被視為一種特殊的商品,在市場上自由買賣,買方可以是企業、團體、政府或個人,賣方則是營利或非營利的私人醫療保險公司或民間醫療保險機構。私營醫療保險的資金主要來源于投保人及其雇主繳納的保險費,政府財政不負責補貼,繳費水平通常取決于參保時的年齡、性別以及個人的健康狀況,是在假定未來保費收入現值與醫療費用支出現值相等的基礎上計算出來的,繳費一般較高。因此私營醫療保險一般不適用于低收入階層、老年人及體弱多病者,但能較好地滿足中、高收入者高層次的醫療服務需求,其社會公平性差。第四節中國的醫療保險一、傳統醫療保障制度概述中國傳統的醫療保障制度始建于20世紀50年代,它基于中國城鄉長期二元分割狀態,由面向城鎮居民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和面向農村居民的合作醫療三種制度共同構成。二、醫療保障制度改革探索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主要內容1、明確強制性參保的人員范圍即城鎮所有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退休人員都必須參加基本醫療保險。2、確立新的醫療保險籌資機制,明確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負擔。3、確立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明確劃分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的支付范圍和支付辦法。4、基本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實現社會化;5、推進醫療機構改革,提高醫療服務的質量和水平6、特殊政策規定四、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的建立在多層次醫療保險體系下,公共衛生構成了社會醫療保險的重要基礎,醫療救助彌補著其他醫療保險制度的不足;而由機構或雇主提供的補充養老保險和市場供給的商業醫療保險,則往往構成對社會醫療保險的補充。社會成員可能同時獲得多個醫療保險制度的保障。案例討論1:泰國的醫療卡計劃2:坦桑尼亞非正規部門醫療保險互助會制度
第七章失業保險本章教學目的:通過本章的學習,應當了解失業、失業保險及相關理論,熟悉失業保險的基本內容及其在國內外的實踐,理解失業保險的作用并把握其發展趨勢。教學方法:課堂講授+小組案例討論+大班分享第一節概述一、失業及相關概念1、就業廣義的就業是指勞動力要素和生產資料要素結合的狀態,它是通過勞動過程中人和物的結合形成社會生產力,為社會創造財富;狹義的就業是指具有勞動能力并處在法定勞動年齡階段的人,從事某一崗位的工作或合法的社會經濟活動以獲取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一種活動,這一定義說明了判斷就業需要三個條件:一是從事勞動的人必須處在法定勞動年齡階段,且有勞動能力;二是從事的勞動必須是法律允許、社會承認的勞動;三是從事的勞動必須是有報酬或收入的勞動,義務勞動不能屬于就業范疇2、失業的概念廣義的失業是指勞動者和生產資料相分離的一種狀態。狹義的失業是指具有勞動能力的處在法定勞動年齡階段并有就業愿望的勞動者失去或沒有得到有報酬的工作崗位的社會現象。3、失業者指處在法定勞動年齡階段,雖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意愿,但沒有工作崗位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失業者必須是處于法定勞動年齡范圍以內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的勞動者必須有勞動能力;具有勞動能力的勞動者必須具有就業愿望,但卻沒找到工作崗位。4、充分就業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它不是指一切有勞動能力的人全部能夠就業,而是指在某一傾向工資水平下愿意就業的人都能就業。換言之,充分就業是可以接受市場工資率并愿意就業的人均能實現就業。二、失業類型的劃分自愿性失業:自動放棄就業就會根據失業的意愿非自愿性失業:愿意接受但沒有找到完全失業:無法找到合適的工作根據失業的程度部分失業:報酬達不到法定工資標準顯性失業:以求職登記為準根據失業的表現形式隱性失業:勞動力資源未被充分利用摩擦性失業:信息不對稱、時間滯差引起季節性失業:行業崗位受季節影響根據失業的原因技術性失業:技術進步、管理改善帶來的結構性失業:經濟結構調整的產物周期性失業:周期性的經濟波動引發的◆失業的社會影響(p191)消極的失業觀認為失業是消極的社會現象,它不僅浪費資源,而且威脅社會穩定。積極的失業觀認為失業有積極的作用,因為它推動競爭、提高效率。三、關于失業的各種理論1、馬克思主義失業理論。失業是資本主義固有矛盾的表現勞動力相對過剩是資本積累的前提和必然產物2、古典學派“供給創造需求”勞動力市場會自動均衡,失業只是暫時的3、凱恩斯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論失業根源于有效需求不足4、供給學派的“供給不足”理論供給不足是導致失業的原因5、菲利普斯的失業率通貨膨脹率和失業率之間存在著此消彼長的關系6、阿瑟·奧肯的失業法則失業率與國民生產總值之間的正向關系7、弗里德曼的自然失業率理論市場經濟下存在自然失業率且與勞動力市場的完善程度有關基于過高的失業率會對經濟社會以及家庭、個人帶來不利的影響甚至是嚴重的后果,各國政府均重視治理失業現象。一般來講,各國治理失業的政策根據其側重的目的不同,可分為如下兩大類:(1)增加就業量以降低失業率提高經濟發展水平完善勞動力市場改善勞動力的供給質量(2)減輕失業帶給社會的負面影響建立失業救濟制度或失業保險制度是治理失業所做的被動選擇四、失業保險及其發展1.定義失業保險是旨在通過能為符合條件的勞動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相關服務來增強勞動者抵御失業風險能力的一個社會保險系統。失業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子系統,具有社會保險的性質和特點。失業保險的目的是增強勞動者抵御失業風險的能力。享受失業保險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失業保險不僅提供經濟援助,還提供相關服務來化解勞動者的失業風險。2.與其他社會保險相比失業保險的特征化解風險的性質不同——失去勞動機會造成風險的性質不同——個人自身原因和社會經濟原因目標與功能的多元性——既有社會目標又有經濟目標失業保險具有周期性——隨經濟周期變動參保人數的動態變化性——參保人數隨就業形式變化失業保險不單單提供經濟幫助——職業培訓與指導3、失業保險的發展工業社會中不斷發展的周期性的經濟危機、產業結構的不斷變化使失業問題日益突出,政府開始考慮以制度化的方式分散和緩解失業風險;其他相關社會保障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失業保險制度的產生;法國于1905年頒布了失業保險法,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失業保險制度的國家,此后,采用制度化的方式來解決失業問題成為許多國家的共同做法。第二節失業保險的基本內容一、失業保險的目標與功能1.失業保險的目標從失業者層面:提供物資幫助使生活得以維持提供就業培訓幫助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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