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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2024年基層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創建工作方
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和我市關于改革完善社會
救助制度相關意見措施,進一步完善我市社會救助“一門受
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加強社會救助管理部門溝通協作,
構建“精準、便捷、高效、協同”的大救助工作機制,確保
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施助精準,結合我市實際,
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完善政府領導,民政部門牽頭協調,相關社會
救助管理部門協同辦理,鄉鎮(街道、場)具體落實,社會
力量共同參與的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
制,統籌推進低保、特困人員、醫療、教育、住房、就業、
受災人員、臨時救助和社會力量參與的“1+8+N”社會救助
事項辦理,構建“資源統籌、部門聯動、社會參與、數據共
享”的大救助體系,深化困難群眾申請社會救助“最多跑一
次”改革,壓減辦事環節,簡化辦事流程,全面提升群眾的
獲得感和幸福感。
本著積極探索,穩步推進的原則,2023年在全市安排3
個鄉鎮(街道)開展先行先試,邊試點邊總結邊完善。
二、工作原則
在現有社會救助政策基礎上,完善社會救助“一門受
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
三、重點任務
(一)構建三級救助工作網絡
進一步明確細化市、鄉、村(居)三級社會救助網絡工
作職責,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一站式服務模式,為
申請低保、特困、孤殘兒童、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
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殘疾人“兩補”等聯辦事項。
按照“一站式”服務要求,全面梳理各社會救助管理部門相
關救助政策清單、申請材料清單和業務辦理流程清單,編制
“一份指南指引、一張表單申請、一套流程辦理”,加強部
門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減少辦理環節,優化辦事流程。
(二)整合部門救助事項
整合民政、人社、住建、教體、應急、醫保、衛健、司
法、殘聯、工會、婦聯等11個部門19項救助事項,納入社
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統一運行管理,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
與社會救助。
1.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孤兒)供養、臨時
救助、殘疾人“兩補”、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
2.人社局:就業援助和社保幫扶。
3.住建局:住房救助。
4.教體局:教育救助。
5.司法局:為經濟困難公民和符合法定條件的其他當事
人無償提供法律咨詢、代理、刑事辯護等法律服務。
6.衛健委:疾病應急救助。
7.醫保局:醫療救助。
8.應急管埋局:受災人員救助。
9.總工會:困難職工生活救助;困難職工醫療救助;金
秋助學。
10.殘聯:殘疾人身份認定及相關救助。
11.市婦聯:婦女“兩癌”救助。
(三)完善“一門受理、信息共享、分工負責、部門協
同”工作機制
根據《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議事規則及
成員單位工作職責》,每年召開『2次聯席會議,統籌協調
全市困難群眾救助工作,研究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解決措
施并督促落實。
L鄉鎮(街道、場)職責:設立鄉鎮(街道、場)社會救
助綜合服務窗口,負責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
作,受理、辦理群眾求助事宜和市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轉交的
救助事項;統籌本級社會救助工作,協調相關辦事機構及時
處理群眾求助事項并告知反饋;定期對有關救助工作資料進
行歸檔。
L設立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依托鄉鎮(街道、場)
現有的便民服務中心綜合服務窗口,整合民政、醫保、教育、
住建、人社、殘聯、應急等涉及困難群眾救助職能的窗口統
一設立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完善健全社會救助“一門受
理、協同辦埋”的綜合服務平臺,及時受理、辦埋、分辦、
轉辦(轉介)、反饋社會救助申請事項,確保困難群眾求助
有門。
2.配備救助工作專職人員。鄉鎮(街道、場)要充實窗
口經辦人員力量,安排業務能力強、工作熱情高、工作經驗
豐富的工作人員負責各類社會救助的受理或轉辦,保持工作
人員的相對穩定和工作的連續性,做到人員到崗到位。建立
健全首問負責制、救助部門受理、分辦(轉辦)制、主動告
知和一次性告知等各項社會救助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職
責。
3.明確受理內容。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社會救
助受理窗口應當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
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
救助等救助事項,對申請人難以確定社會救助管理部門的,
積極幫助辦理或者轉交其他部門辦理。
(五)設立村(社區)社會救助服務點
依托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設立社會救助服務點,
明確1-2名專兼職協理員負責協助辦理社會救助事務,收集、
登記、上報、幫辦、代辦、指導群眾社會救助事項,解答社
會救助相關政策。
(六)規范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工作流程
L提交申請。申請人應向戶籍或居住所在地的服務窗口
提出書面申請,并按照申請項目的有關規定提供相應材料。
2?受理登記。接到申請后,服務窗口工作人員要對申請
時間、申請人基本信息、遭遇困難情況、申請救助類別等進
行分類登記。對符合條件能夠承辦的,填寫《社會救助申請
受理單》;對于申請材料不齊全的,要一次性告知;如果是
不符合條件的,要做好政策解釋。
3,分項轉辦。根據申請對象的救助需求,服務窗口在1
個工作日內,填寫《社會救助申請轉辦單》,將救助申請轉
交相關單位進入辦理程序,服務窗口負責跟蹤救助申請處理
進度。
4.轉介服務。申請對象需要公益慈善組織、社會組織等
通過慈善項目、社會募捐、專業服務、志愿服務等形式給予
幫扶的,受理窗口要及時提供轉介服務。
5.結果反饋。對不符合條件的救助申請,職能部門應在
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向服務窗口反饋結果;對符
合條件的救助申請,職能部門應在6個工作日內將初步核查
及辦理情況向申請人和服務窗口反饋;并在相應救助政策規
定的辦理時限內辦結轉辦事項并向申請人和服務窗口反饋。
對于涉及多部門的社會救助項目申請,相關職能部門要
在各自職責規定時限內審批辦結救助申請事項,辦結后1個
工作日內分別向申請人和服務窗口反饋。或者向服務窗口反
饋,統一由服務窗口1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反饋。鄉鎮(街
道、場)及時將辦埋結果在登記表上予以記錄。
四、工作要求
(-)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加快建立市、鄉、村(社
區)三級銜接互通的社會救助工作網絡,推進社會救助“一
門受理、協同辦理”,是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和“最多跑
一次”改革向公共服務領域延伸的重要內容。市相關職能部
門及鄉鎮(街道、場)要建立社會救助工作聯系群,高效便
捷分辦、轉辦、回復社會救助工作事項。試點鄉鎮(街道、
場)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工作方
案,鄉鎮(街道、場)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分管負責人具體
抓,切實把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服務工作抓好抓實。
(二)強化保障,增強能力。試點鄉鎮(街道、場)要
根據“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政策性強、工作量大、工
作要求高的實際情況,調整充實力量,確定專人負責并俁持
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和工作的連續性,統籌實施轄區社會救
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
(三)強化宣傳,營造氛圍。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
報紙、網絡等廣泛宣傳社會救助政策和綜合服務窗口工作流
程,不斷提升公眾社會救助政策知曉度。各鄉鎮(街道、場)
和相關部門單位要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
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提升群眾滿意度,營造良好氛圍。
(四)強化監督,嚴肅紀律。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嚴格按
業務工作規定時限辦結救助事項,將工作任務和責任落實到
崗位、明確到人,加強對聯辦工作的督導檢查,定期通報情
況,對聯辦工作落實不力的要提出督辦意見,及時督促整改。
對在社會救助審核、轉辦、確認過程中濫用職權、拖延不辦、
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工作人員,依法依規追究
責任。
附件:1.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議事規則及
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2.市社會救助示范窗口工作流程圖
3.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受理、轉辦、辦理結果登記表
4.市社會救助示范窗口申請受理單
5.市社會救助示范窗口申請轉辦單
6.市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服務指南
附件1:
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議事規則及成員單位工作
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全市社會救助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研究制定涉及多部門職責的社會救助政策措施;
(三)協調各成員單位開展社會救助信息資源共享;
(四)協調解決涉及多部門職責的重要事項以及社會
救助工作推進中的重點難點;
(五)定期調度各地和各成員單位工作進展情況;
(六)督促指導各地、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做好社會救
助工作。
二、領導小組議事規則
(一)領導小組每年召開「2次聯席會議,研究部署社
會救助工作,遇重大事項或必要時隨時召開聯席會議;
(二)提交領導小組集體審議的事項,需經領導小組辦
公室初審和領導會議召集人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
政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召集人為市民政局主要負責人;
(三)領導小組會議形成決議后,相關成員單位按照職
責分工,及時抓好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落實,并向牽頭協調
單位反饋進展情況;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可根據機構改革以及其他實際情
況,動態調整各項具體工作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
(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健全部門信息共享機制,做好
數據歸集,實現臺賬信息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精準銜接。
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市委宣傳部。協調做好社會救助政策措施、工作
經驗、先進典型的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工作;
(-)市委政法委。統籌指導司法部門開展司法救助,
為符合條件救助對象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協調做好司法救助
等信息共享工作;
(三)市發改委。督促指導社會救助領域相關規劃和項
目執行。完善和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
動機制。配合市民政局開展社會救助領域信用體系建設;
(四)市教體局。分類落實經濟困難家庭學生資助政策。
健全國家助學貸款還款救助機制。壓實義務教育控輟保學聯
控聯保責任,健全送教上門機制。協助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
生資助等信息查詢;
(五)市公安局。按職責指導開展街面巡查、轉介處置
工作,依法查處騙取社會救助資金或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依法執行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
(六)市民政局。負責市社會救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日常工作。牽頭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救助制度體系。制定和
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協調市財政局做好困難群
眾救助補助資金分配管理。制定和落實鼓勵社會力量、社會
工作者參與社會救助政策措施。建立低收入人口動態預警監
測平臺,及時將低收入人口基礎信息推送至相關成員單位;
(七)市財政局。統籌安排困難群眾救助資金,做好困
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兜底保障,加強困難群眾救助資金使用
情況績效管理。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做好社會救助資金“一卡
通”發放情況數據共享;
(八)市人社局。完善和落實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創業幫
扶措施,完善和落實困難群眾社會保險各項政策和措施。協
助做好困難群眾基本養老保險等信息查詢;
(九)市住建局。制定和落實差異化住房保障政策,加
大多社會救助對象補助力度。協助做好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
安全保障等信息查詢;
(十)市衛健委。健全完善疾病應急救助制度。會同醫
保、民政等部門共同推進重大疾病救治和困難患者縣域內住
院“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等工作。與市婦聯共同
實施城鄉困難婦女“兩癌”(宮頸癌、乳腺癌)免費篩查。
協助做好重大疾病免費救治、重大疾病專項救治、疾病應急
救助等信息查詢;
(十一)市應急管理局。健全受災人員救助制度,統籌
做好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
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和困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工作。協助
做好受災人員救助等信息查詢;
(十二)市醫保局。加強醫療救助和其他醫療保障制度、
社會救助制度銜接。統籌推進城鄉困難群眾醫療保障、醫療
救助政策措施,會同財政、民政部門共同做好兜底對象醫療
費用保障工作。會同衛健、民政等部門共同推進重大疾病救
治和困難患者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
等工作。協助做好基本醫療保障相關信息查詢;
(十三)市稅務局。對符合條件的組織和個人按規定落
實稅收優惠政策C協助做好社會救助對象涉稅等信息查詢。
(十四)人民銀行支行。協助開展社會救助對象金融資
產查詢。協同加大助保貸款實施力度;
(十五)銀保監組。協助開展社會救助對象金融資產查
詢。督促代理金融機構做好社會救助資金發放。協助開展社
會救助對象證券信息查詢;
(十六)市總工會。指導各級工會開展職工普惠制、職
工困難救助、職工互助保障和其他幫扶活動。協助做好困難
職工信息和幫扶情況查詢;
(十七)團市委。支持引導青年志愿服務組織、社會愛
心人士開展扶貧濟困志愿服務;
(十八)市婦聯。與市衛健委共同實施城鄉困難婦女兩
癌(宮頸癌、乳腺癌)免費篩查,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確診患
者實施救助。動員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困難婦女社會救助;
(十九)市殘聯。建立健全殘疾人幫扶制度,推動殘疾
人各項幫扶政策落實。協助做好持證殘疾人等信息查詢。
對不符合條件的救助申請,職能相關救助部門在政策規定時
部口應在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限內辦結申請事項,并將結果
申請人并向服務窗口反饋結果反饋給受理窗口或申請時象
屬于民政部門社會
救助業務的,短定時
間內受理辦結
當場一次性告知申
請對象,重新申請或
到相關部門申請
受理窗口接到反饋結果后1
辦結,歸檔
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申請印家
時符合條件的救助申請,職能鐺門應在6不屬于民政部門的,1個工
個工作日內將初步核查及辦理情況向申作日內提交給相關救助部門
請人和服務窗口反饋分辦(轉辦)
受理窗口審查相關申請林申請時里向受理窗口提出
料,申請,提交相關由請材料附件2:
市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工作流程
?材料不齊全
不屬社會救助受理事項
附件3:
社會救助服務窗口受理、轉辦、辦理結果登記表
申請人性受理時間
姓名別聯系電話
身份證
號
家庭住址
戶籍所家庭人口
在地(人)
主要困難
情況描述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
£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
申請救助
£教育救助£住房救助
類型
£就業救助£臨時救助
£殘疾人員“兩補”£其它___________
收到社會救助服務窗
按相關政策,該求助
口轉來的__________求
確定承辦申請事項應由____承辦部
助申請事項,同意受理
部門_____部門辦理。門簽收
承辦。該求助事項將于
口前辦結。
服務窗口電話:
受理人員姓名:辦理結果
承辦單位人員:
附件4:
編號:
市社會救助示范窗口申請受理單
您于一年—月一日向本窗口提出的
申請,經初審,申請項目屬于本窗口受理范圍,現予以受理。
申請人(簽名):聯系電話:
申請人(簽名):聯系電話:
受理機構(蓋章):
年月日
(此受理單一式二份,一份交申請人,一份由受理機構備案)
附件5:
編號:
市社會救助示范窗口申請轉辦單
本窗口于年—月一日收到申請人—提
出關于的申請,經初審,該救助屬于貴單位受
理范圍,請予以辦理。
轉辦人(簽名):聯系電話:
接收人(簽名):聯系電話:
(此轉辦單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請人,一份交接收單位,一
份備案)
附件6:
目錄
-最低生活保
障....................................20
二、特困人員救助供
養................................22
三、臨時救
助........................................24
四、低保邊緣家
庭....................................27
五、支出型困難家
庭..................................28
六、孤兒補
貼........................................28
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補
貼............................29
八、殘疾人兩項補
貼..................................30
九、醫療救
助........................................32
十、住房救
助........................................33
十一、社保幫扶一一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費.......34
十二、社保幫扶一一助保貸
款..........................36
十三、就業救助一一價格臨時補
貼......................39
十四、教育救
助......................................39
十五、城鄉低收入婦女“兩癌”救
助......................42
十六、工會救助幫
扶..................................43
十七、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殘疾人服務事項辦事指
南.....45
十八、司法援
助......................................46
十九、受災人員救
助..................................48
市社會救助綜合服務窗口服務指南
一、最低生活保障
(-)含義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政府
公告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
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
(二)申報條件
L對持有本市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
戶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目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
在地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2.符合以下情形,可單獨提出申請:
(1)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中的一級、二級重
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2)低收
入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中患有戶籍所在地市級人民政府相
關部門認定的重大疾病的人員;(3)低收入家庭、支出型
困難家庭中患有嚴重危害生命健康需要長期治療維持生命
或者支付高額醫療費用的疾病,并因患病導致部分或者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
定的其他特殊人員。
(三)所需材料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一證一書”。
“一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贍
養、撫養、扶養義務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原件,未辦理
居民身份證的,可以提供戶口簿、護照等公安部門發放、認
可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一書”:《省社會救助申請及核對授權書》,(因在
外地無法在《省社會救助申請及核對授權書》上簽字、按捺
指紋的,應當提供《個人委托授權及法律責任聲明書》)。
同時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原則上應當在線進行電子授
權,因特殊原因無法進行電子授權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
應當承諾主動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入戶收取《省社會救助申請
及核對授權書》《個人委托授權及法律責任聲明書》。
(四)申報流程
向鄉鎮(街道)提出申請一受理核對(7個工作日)
f實地調查(5個工作日)一鄉鎮(街道)初審(2個工作
日)一鄉鎮(街道)初審公示(7個工作日)一有異議民政
評議(5個工作日,無異議不再民政評議)一審核確認(2
個工作日)一長期公布。審核確認全過程無人戶分離等特殊
情況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救助標準
2023年城市低保保障標準為885元/月,月人均補差水
平為570元;2023年農村低保保障標準為660元/月,月人
均補差水平為440元。
(六)咨詢電話
市民政局低保/p>
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含義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是指對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
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
扶養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十六
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會救助制度。
(二)申請條件
1.持有本市戶籍;
2?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及其他特殊困難人員,且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無法定贍養、
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3.財產狀況符合如下規定:
(1)財產狀況不高于當地低保家庭財產狀況的有關規
定;(2)無通過離婚、贈與等方式放棄或轉讓應得財產份
額,或放棄應得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等經濟利益的行為;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在什么情形下,我們可以認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申請對象是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
務能力的?
1.無勞動能力的認定情形:
(1)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
(2)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
(3)殘疾等級為一、二、三級的智力、精神殘疾人,
殘疾等級為一、二級的肢體殘疾人,殘疾等級為一級的視力
殘疾人;
(4)因患重大疾病導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
(5)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2.無生活來源的認定情形:
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狀況符合戶籍
所在地的規定。
3.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認定情形:
(1)特困人員;
(2)60周歲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3)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
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
定的;
(4)重度殘疾人(一級、二級)和殘疾等級為三級的
智力、精神殘疾人,本人收入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且其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5)因患重大疾病導致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木人收入
低于當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財產符合低保邊緣家庭
財產狀況規定的;
(6)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
人員,且財產符合當地低保邊緣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申請途徑、所需材料、認定
程序是什么樣的?
提出申請一鄉鎮(街道)受理一核對一實地調查一初審
公示f審核確認一長期公布。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申請途徑、所需材料、認定程序參
照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認定對應的途徑、材料、程序執行。
(五)救助標準
2023年城鎮特困人員、農村特困失能、半失能救助供養
標準為1150元/人.月,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為860
元/人.月。特困失能、半失能、自理護理標準分別為1380
元/人.月、350元/人.月、100元/人.月。
(六)咨詢電話
市民政局特困和臨時救助/p>
三、臨時救助
(-)含義
1.臨時救助政策是指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
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木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會救助
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暫時仍有嚴重困難
的家庭或個人,由政府給予的應急性、過渡性救助;
2.臨時救助類型包括急難型臨時救助、支出型臨時救
助、特別救助。
(-)遇到哪些情形,您可以申請急難型臨時救助?
1.遭遇重大自然災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意外傷害以
及突發重大疾病等,導致基本生活暫時性陷入困境,需立即
采取救助措施的;
2.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財產重大損失或者主要經濟
來源中斷,導致基本生活暫時性陷入困境,需立即采取救助
措施的;
3.在申請其他社會救助或慈善救助的過程中,基本生活
存在重大困難,難以為繼的;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遇到哪些情形,您可以申請支出型臨時救助?
1.因在境內接受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全日制
普通高等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下)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經教育
部門救助后仍需負擔的學歷教育學費、住宿費、保育教育費
超過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
難的;
2.因在醫療機構治療疾病、住院照料產生的必需支出超
過家庭承受能力,經基木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及
其他社會保障措施后,負擔仍然過重,導致基本生活在一定
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
3.因在就業過程中,必須支出的就業成本突然增加,超
出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支出型臨時救助申請人在申請之日前12個月內家庭人
均收入,原則上不超過上一年度當地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入。
(四)遇到哪些情形,您可以申請特別救助?
1?特困供養人員、孤兒,重大剛性支出經扣除各種社會
保障、其他社會救助、社會幫扶后,提出申請前12個月內其
自付部分超過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6的;
2.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大剛性支出
經扣除各種社會保障、社會幫扶后,提出申請前12個月內自
付部分超過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
3.低保邊緣家庭對象、支出型困難家庭對象重大剛性支
出經扣除各種社會保障、社會幫扶后,提出申請前12個月內
自付部分超過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倍的;
4.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可以通過什么方式申請受理臨時救助?
臨時救助的申請受理方式分為兩種:依申請受理和主動
發現受理。
L依申請受理:
(1)凡認為符合臨時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家庭或個人
可以向戶籍所在地或實際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提出申請;急難型臨時救助可以向急難發生地鄉鎮人民政
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特殊情況,也可以直接向縣級人
民政府民政部門直接申請。
(2)受申請人委托,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其
他單位、個人可代為提出臨時救助申請,代理單位應當開具
加蓋單位公章的佐證材料,代理人應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
件。
2.主動發現受理: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
應當建立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及時掌握、核實轄區居民遭遇
突發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幫助有困難的
家庭或個人提出救助申請。
(六)救助標準
1.急難型臨時救助標準為當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標準的2倍至4倍;
2.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為當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標準的5倍至12倍;
3.特別救助標準為當地每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12倍至48倍。
(七)咨詢電話
市民政局特困和臨時救助/p>
四、低保邊緣家庭
(-)申報條件
L具有本市戶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高于戶籍所在地最低
生活保障標準,但低于低保標準1.5倍;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在地規定。
二、咨詢電話
市民政局低保/p>
五、支出型困難家庭
(-)申報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
2.家庭可支配收入扣減因病、因災、因殘、因意外事故、
因子女上學等剛性支出后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L5倍的;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在地規定。
(-)咨詢電話
市民政局特困和臨時救助/p>
六、孤兒補貼
(一)補貼對象
具有本地戶籍,父母雙亡的未成年人。
(二)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后提交市民政局審批。
(三)補貼標準
2023年1月1日起,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每
人每月1360元。
(四)“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
“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是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的
面向孤兒開展的助學項目,為年滿18周歲的孤兒接受中專
及高等教育提供資金保障。
符合“福彩圓夢孤兒助學工程”的孤兒,每人每學年1
萬元助學金。
(五)咨詢電話
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護中/p>
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補貼
(一)補貼對象
具有本地戶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
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
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
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蹤,另一方符合重
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
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情
形之一的兒童。
重殘:指一級二級殘疾或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以
殘疾人證為準;重病:參照各地重特大疾病救助辦法相關規
定執行;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
由的措施:指期限在6個月以上,依據人民法院、公安部門
或司法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認定;失聯:指失去聯系且未履
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自公安部門受理報案之日起計
算;死亡或失蹤: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失蹤是指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和宣告失蹤以人民法
院作出的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蹤判決書為準;被撤銷監護資格
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被遣送(驅
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員與內地居民生育子女后被依法
遣送(驅逐)出境且未履行撫養義務。
(二)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進行初審后提交市民政局審批。
(三)發放標準
2023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1360元。
(四)咨詢電話
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護中/p>
八、殘疾人兩項補貼
(一)補貼對象
L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具有市戶籍且持有第二代中華
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享受了城鄉低保的且殘疾等級被評定
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的各類殘疾人。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具有市戶籍且持有第二代中華
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二級的各類
重度殘疾人。
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可同時申領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
老年、因公致殘、離休等福利性生活補貼(津貼)、護理補
貼(津貼)條件的殘疾人,可擇高申領其中一類生活補貼(津
貼)、護理補貼(津貼)。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殘
疾兒童不享受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可享受重度殘疾人護理
補貼。殘疾人兩項補貼不計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
入。領取工傷保險生活護理費、納入特困人員供養保障(指
“五保”和“三無”人員)的殘疾人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
貼。
(―)補貼標準
農村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農村
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城鎮困難殘疾
人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城鎮重度殘疾人護理補
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
(三)辦理流程
申請人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殘聯提交申
請材料后,經鄉鎮(街道、場)殘聯初審、市殘聯審核后提
交市民政局審批。
(四)咨詢電話
市民政局社會事務/p>
九、醫療救助
(一)醫療救助對象
特困人員(含孤兒)、低保對象、返貧致貧人口、脫貧
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低俁邊
緣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難家庭患者。年度內新增人員自
增加月份1日起享受醫療救助待遇,未按規定辦理轉院手續、
不在指定醫療機構就醫的,不享受醫療救助等傾斜待遇。
(二)醫療救助申辦條件和救助標準
脫貧不
低保對穩定人低保邊緣因病支出
醫療保障類特困人象口家庭人口型
別員返貧致邊緣易突發嚴重困難家庭
貧人口致貧人困難人口患者
□
住費用總費用-自費費用-超限價自費-基本醫療基金支付-
院、范圍大病醫療基金支付
門診起付
00285428547135
慢性線
病、報銷
100%75%65%65%60%
雙通比例
道藥
品醫年度
無限額50000300003000020000
療救限額
助
普通費用與住院
不開展救助
門診范圍醫療
醫療救助相
救助同
報銷
100%0%0%0%0%
比例
年度
無限額0000
限額
(三)辦理流程
1.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門診慢性病和雙通道藥品
出院報銷時與基木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同時享受醫療救助,
不需另行申請醫療救助。零星報銷住院、門診慢性病、雙通
道藥品的,在申報基本醫療保險時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
險同時享受醫療救助,不需另行申請醫療救助。
2.到市以外醫院住院治療按規定辦理了轉院手續的,出
院時報銷時與基本醫療機構、大病保險同時享受醫療救助,
不需另行申請醫療救助。
3.因特殊原因未享受醫療救助的可向戶口所在地醫保
所申請醫療救助零星報銷。
(四)所需材料
醫療費用發票(原件)或電子發票、出院記錄(住院病
人提供)、低保證(特困供養證)復印件。
(五)咨詢電話
市醫保/p>
十、住房救助
(-)保障范圍
筠陽街道、瑞州街道范圍內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
庭。
(二)保障方式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租賃補貼。租賃補貼是指政府向申請廉租
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住房補貼。
(三)租賃補貼發放標準
當年符合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報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
住房困難家庭,人均住房保障建筑面積15rtf,租金補貼標
準為4元/rtf.月0
(四)申請條件
L以夫妻雙方及其未婚子女為一戶申報,申請人須是低
保戶主,且夫婦雙方至少有一方在本市城區落戶兩年并且具
有非農業戶口的家庭;年齡不限,只要符合申報條件,就可
以申報廉租住房租賃補貼。
2.屬于當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保障人口認定以民政局核定的享受低保人員為準。
3.屬于當年城鎮困難群眾解困脫困的家庭。城鎮困難群
眾解困脫困的家庭以民政局核定的名單為準。
4.無房家庭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
米)。
5.非企業法人代表或無其它方式入股企業的人員。
6.未繳交住房公積金。
(五)申報程序
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申請、受理、審批,按照“三級審
核、三榜公示”程序辦理。
(六)咨詢電話
市住建局保障房管理/p>
十一、社保幫扶
——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
(-)幫扶對象
凡具有我市戶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脫貧戶及
返貧監測戶、城鄉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基
本養老保險的,均屬代繳對象范圍。在校學生,參加了社保、
服兵役或勞教期間的居民不享受代繳政策。
(-)申辦條件
代繳對象由村委會、鄉鎮(街道)、市民政局、鄉村振
興局、殘聯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共同聯合認定。
(三)所需材料
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辦理流程
1.幫扶對象填寫《市XX戶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申
請表》,并附上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交村(居)委會核
實貧困戶是否健在、是否為在校學生、是否服兵役或勞教人
員等。
2.各鄉(鎮、街道)對村(居)委會上報的《市XX戶
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申請表》進行審核,并填寫《市XX
戶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情況匯總表》。
3.聯審部門根據《市XX戶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情
況匯總表》核實申請代繳人員是否為貧困戶是否有遺漏等。
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核實申請代繳人員是否
符合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條件、是否已經享受其他特殊群
體政府代繳政策,最終確定符合代繳條件的人員名單。
(五)幫扶標準
1.代繳標準。每年為符合條件的貧困戶代繳最低繳費檔
次100元保費,并在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時,對其保留現行最
低繳費檔次,所需資金由市財政負擔。
2.代繳期限。代繳期限從2017年起至2020年,“十四
五”期間延續政策。
(六)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社保中/p>
十二、社保幫扶一一助保貸款
(一)幫扶對象
對符合助保貸款申領條件的我省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
活保障對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監測范
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脫貧不穩定、邊緣易致貧和突發
嚴重困難人口)等困難群體的中斷繳費個體參保人員(以下
簡稱“困難助保對象”),實行助保貸款“免申即享”。困
難群體由民政部門和鄉村振興部門根據職責依規認定。
(二)申辦條件
具有我市戶籍、按規定已參加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
險、距法定退休年齡10年(含)以內,到齡時符合在我市
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人員
(含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15年延續繳費的個體參
保人員)。
(三)所需材料
戶口簿、身份證、繳費手冊及相關能證明其屬于困難
人員的資料(如低保證等)。
(四)助保貸款程序
申請助保貸款按照助保對象申請、社區或鄉鎮勞動俁障
所初審、市社保局審核后由市農商行與助保對象雙方簽訂協
議、發放貸款、檔案管理的流程辦理。具體程序為:
1.由助保對象填寫《市特困群體助保貸款個人申請審批
表》,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符合申請條件的相關證明,
經居住地社區或鄉鎮勞動保障所初審、公示7天后并簽署意
見。
2,助保對象攜帶社區或鄉鎮勞動保障所初審后的《申請
表》和相關材料,交市社保局進行貸前調查和核實,計算出所
需貸款金額,由市農商行與助保對象簽訂助保協議。
(五)下崗失業特困人員助保貸款問答
1.如何辦埋助保貸款手續?
由助保對象提出申請,經居住地社區或鄉鎮勞動保障所
審核、公示后報市社保局審批。
2.助保貸款的貸款額度是多少?
助保貸款的貸款額為5萬元以下。
3.助保貸款的貸款期限是多少年?
助保貸款的貸款期限最長為10年。
4.助保貸款的利率是多少?
助保貸款利率按辦理貸款手續時中國人民銀公布的同
期貸款基準利率執行,助保對象未退休享受財政貼息(按年
付息),退休后利息由個人承擔(按月付息)
5.助保貸款對象所貸資金如何使用?
助保貸款所貸資金專用于助保對象繳納本人本養老保
險費,直接進養老保險財政專戶,不得取現金。
6.助保貸款還款方式有哪些?
A、助保對象可選擇以下還款方式
(1)助保對象自領取養老金當月起,按領取養老金的一
定比例每月歸還,最低不得低于月領取養老金的30%o
舉例:張某2016年9月起辦理助保貸款本金5萬元,2019
年8月退體,9月份額取養老金,退休時貨款期3年,剩余還貸
期7年(84個月)
①如張某月領取養老金1500元,每月需還本
500004-84=595.24元,另按規定逐月付息。
②如張某月領取養老金2500元,每月還本
2500X30%=750元,另按規定逐月付息。
(2)助保對象有償還能力的可一次性償款,也可分期償
還
B、助保對象特殊情況的量還方式
⑴助保對象在退休前死亡的,其養老個人帳戶儲存額、
喪葬費、撫恤金等優先償還所欠貸款。
(2)助保對象退休后,在未還清貸款前死亡的。在保證助
保對象領取喪葬撫恤金后,用其養保險個人帳戶余額償還貸
款。
助保對象特殊情況按上述方式償還貸款后的不足部分
由市財政在再就業資金中解決。
(六)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社會保險事業服務中/p>
十三、就業救助一一價格臨時補貼
(一)申辦條件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人員。
(-)所需材料
免申即享
(三)辦理流程
免申即享
(四)救助標準
根據上級文件確定。同在兩類或以上保障范圍的對象,
只享受一次,不重復發放。
(五)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就業創業服務中/p>
十四、教育救助
(一)救助對象
1.經鄉村振興部門確認的脫貧戶家庭學生及監測戶家
庭學生;
2.經民政部門確認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
3.經民政部門確認的特困救助供養學生;
4.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孤兒學生;
5.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確認的烈士子女;
6.經殘聯確認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家庭經濟困
難殘疾人子女;
7.經民政部門確認的其他城鎮困難群眾家庭學生;
8.經民政部門確認的低保邊緣家庭學生;
9.經民政部門確認的支出型困難家庭學生;
10.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包括享受撫恤補助待
遇的優撫對象的經濟困難家庭、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災害造
成重大損失、因家庭成員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傷害、因家庭
發生重大變故等情況影響其子女入學就讀及其他需要資助
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申辦條件及資助標準
1.學前教育資助金。對象:符合入園年齡,在經縣以上
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公辦、公辦性質幼兒園及普惠性的
民辦幼兒園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和殘疾兒童等;
標準:脫貧戶和城鎮困難學生每人每年1500元,其它困難
學生每人每年800元。
2.義務教育免學雜費免教科書。義務教育免學費對象:
義務教育階段所有在校學生均享受免除學雜費和免費教科
書。(“兩免一補”中的“兩免”)o
3.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生活補助
分為寄宿生生活補助和非寄宿生生活補助。寄宿生生活補助
對象: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內寄宿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標
準: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特殊教
育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寄宿學生在比基礎上每生每年增加
200元。非寄宿生生活補助對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家庭經濟
困難非寄宿生;標準: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
625元。
4.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對象:全日制普通高中學校(含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完全中學的高中部在校學生中的家庭
經濟困難學生;標準: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分為1500元、
2000元、2500元三檔,脫貧戶和城鎮困難學生享受每生每
年2500元。
5.普通高中脫貧戶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對
象:普通高中在校在籍的脫貧戶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
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城鎮困難
群眾家庭學生;標準:省級重點中學每生每年800元,縣鎮
高中每生每年360元。
6.困難家庭學生高考入學政府資助金。對象:面向全省
當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含獨立院校和民辦高校)的
籍家庭經濟困難本、專科新生;標準:每生一次性資助5000
yLo
7,中職國家助學金。對象:全日制一、二年級涉農專業
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
學生按一、二年級在校生的15%確定;標準:每人每年2000
yuo
8,中職國家免學費。對象:全日制一、二、三年級農村
學生(含縣鎮)、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藝
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在
校城市學生的10%確定;標準:根據學校類型和不同專業,
從850元/年至4500元/年不等。
9.中職國家獎學金。對象: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二年級
(含)以上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標準:每人每年6000
元。(2019年起實施)。
(三)辦理流程。
每年秋季開學,除脫貧戶和城鎮困難學生經部門認定后
簡化流程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申請,其它幾類困難學生需向
學校提出申請(第十類困難學生還要提供困難證明材料),
經學校評審小組評審、公示后,9月底前按照上級下達的指
標確定補助對象°資助金按學期通過財政惠農補助資金“一
卡通”系統發放。
(四)咨詢電話
市教體/p>
十五、城鄉低收入婦女“兩癌”救助
(一)申報對象
申報對象為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認定的低保對象、特
困人員、易返貧致貧人口、支出型困難人口(指因病因災因
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
現嚴重困難人口)。
(二)申報條件
經過有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確診、患有宮頸浸潤癌HB
以上或乳腺浸潤癌的城鄉低收入婦女。且之前未領取過中央
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的“農村貧困母親'兩癌‘救助金”、
低收入婦女“兩癌”救助金和省級專項彩票“兩癌”救助
金的。
(三)申報流程
低收入“兩癌”患病婦女瓊.寫救助個人申報表.提交證明材料
村、鄉級婦聯負貴收集匯總申報對象名單、人數以及申報材料,上報
市婦聯
市婦聯協調相關部門核實申請對象的病種病情、家庭經濟狀況等情
況,認真填報“兩癌”救助申報匯總表,上報宜春市級婦聯
(四)所需材料
申請表、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戶主和
本人頁)、貧困證明、疾病診斷證明
(五)救助標準
根據上級婦聯有關救助規定,并按上級分配救助名額及
救助標準進行救助,同一對象不得重復救助。
(六)咨詢電話
市婦/p>
十六、工會救助幫扶
(-)救助對象
困難職工、困難農民工
(二)申辦條件
符合已下三種情況中的一種皆可申報:(1)家庭收入
扣減家庭成員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支出必要
費用后,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職工家庭。(2)
家庭收入扣減家庭成員因病、因殘、因子女上學等家庭剛性
支出和必要就業成本后,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
L5倍的職工家庭。(3)職工本人或家庭成員因突發事件、
意外傷害、患重大疾病(重大疾病病種參照中國保險行業協
會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和地方政府
公布的重大疾病、地方罕見病病種目錄),在獲得各類賠償
補償、保險支付、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后,家庭人均純收入
低于當地低保標準2倍的困難職工家庭。
(三)辦理流程
職工向所在基層工會提出自愿申報,并提供書面申請報
告、困難職工申報表、本人及家庭成員戶口簿和身份證復印
件、家庭收入證明、家庭經濟信息核查授權材料、承諾書等。
再由基層工會安排工作人員上門對申請人的家庭成員、經濟
收入、健康狀況、致困原因等情況摸底調查。對符合條件的
困難職工,所在單位經集體研究同意后,在本單位公示公告
欄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上報市工
會幫扶中心審核°
(四)救助標準
根據上級工會有關救助規定,按上級救助標準進行救
助。原則上每戶困難家庭每年只幫扶一次。
(五)咨詢電話
市總工/p>
十七、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殘疾人服務事項
辦事指南
事項名稱核發殘疾人證
辦事對象殘疾人
法定辦結承諾辦6個工作
15個工作口
時限結時限日
是否
受理窗口市行政服務中心殘聯窗口1f
司網辦
收費及
不收費
收費標準
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殘疾人殘疾分
類和分級》(GB/T26341-2010)殘疾評定標準的
受理條件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及多重殘
疾人均可申領殘疾人證。
評定結論不符合殘疾標準者,不予辦理。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需持申請人居民
身份證、戶口本和3張兩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
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如實填寫
申請材料
申請表、評定表。申請智力、精神類殘疾人證和
未成年人申請殘疾人證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的
證明材料。
1、申請: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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