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1713-2011 水利工程觀測規程_第1頁
DB32T 1713-2011 水利工程觀測規程_第2頁
DB32T 1713-2011 水利工程觀測規程_第3頁
DB32T 1713-2011 水利工程觀測規程_第4頁
DB32T 1713-2011 水利工程觀測規程_第5頁
已閱讀5頁,還剩79頁未讀 繼續免費閱讀

下載本文檔

版權說明:本文檔由用戶提供并上傳,收益歸屬內容提供方,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進行舉報或認領

文檔簡介

備案號:DB32SpecificationforObservationofwa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DB32/T1713—2011 12規范性引用文件 3術語和定義 4總則 35觀測項目 46垂直位移觀測 67水平位移觀測 8滲流觀測 9河道觀測 10伸縮縫觀測 11裂縫觀測 12其它觀測 13資料整理與整編 附錄A(規范性附錄)垂直位移觀測操作規程 附錄B(規范性附錄)儀器檢驗方法 附錄C(規范性附錄)觀測記錄表式 42附錄D(規范性附錄)資料整編表式 附錄E(規范性附錄)資料整編圖例 64附錄F(資料性性附錄)觀測設施布置圖 DB32/T1713—2011為了規范水利工程觀測工作,準確掌握工程狀態和運用情況,及時發現工程隱患,充分發揮工程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標準,結合我省水利工程觀測工作實際,制定本規程。本規程按GB/T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和GB/T1.2-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第2部分:標準中規范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的規定編寫。本規程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均為規范性附錄。本規程由江蘇省水利廳提出并歸口。本規程起草單位:江蘇省水利廳、江蘇省河道管理局。本規程主要起草人:高杏根、王震球、陳斌、陳江河、王儒波、吳金才、湯可方、董毅、黃春華。本規程審定人:陶長生、鄭在洲、楊淮。1DB32/T1713—2011水利工程觀測規程本規程規定了在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對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狀況進行安全監測的基本原則、技術要求和資料整編等內容。本規程適用于江蘇省大中型水庫、水閘、泵站、流域性河道堤防工程運行期及湖泊的觀測,其它水利工程可參照執行。2規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對于本標準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標準。GB/T1742全球定位系統(DGPS)技術要求GB/T11822科學技術檔案案卷構成的一般要求GB/T12897國家一、二等水準測量規范GB12898國家三、四等水準測量規范GB/T18314全球定位系統(GPS)測量規范CH/T2004測量外業電子記錄基本規定CH/T2006水準測量電子記錄規定GB20257國家基本比例尺地圖圖式GB50026工程測量規范DA/T22歸檔文件整理規則JGJ/T8-97建筑物變形觀測規程SL60土石壩安全監測技術規范SL197水利水電工程測量規范(規劃設計階段)SL257水道觀測規范3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3.1垂直位移verticaldisplacement沉降、沉陷、垂直位移的統稱,是指建筑物在鉛直方向的移動。3.2水平位移horizontaldisplacement位移、水平位移的統稱,是指建筑物在水平方向的移動。2DB32/T1713—20113.3測區surveyarea垂直位移和水平位移觀測中,單個工程或樞紐工程觀測的區域單元。3.4基準點datumpoint在變形測量中,作為測量工作基點及觀測點依據的穩定可靠的點。3.5工作基點operationcontrolpoint為直接測定觀測點的較穩定的控制點,分垂直位移工作基點和水平位移工作基點。3.6水準基點basicbenchmark垂直位移測量中作為測定測區內各級水準點、觀測點高程依據的基準點。3.7觀測標點observationpoints設置在建筑物上,能反映建筑物變形特征,作為變形測量用的固定標志,如垂直位移、水平位移、裂縫、伸縮縫等觀測點。3.8轉點turningpoint垂直位移測量中因視線不能通視或測距較長時增設,用于傳遞高程的過渡測點。3.9觀測墩observationpost水平位移觀測設置的頂面有中心標志及同心裝置,并能安裝測量儀器及觀測照準目標的設施。3.10覘牌target水平位移觀測時作為測量照準目標用的標志牌。3.11測壓管prezometer埋在水工建筑物中,用于測量滲透壓力的設施,一般用鋼管制成。3.12揚壓力upliftpressure滲入建筑物及其地基內的水作用在建筑物底面、方向向上的水壓力(等于浮托力與滲透3DB32/T1713—20113.13浸潤線phreaticline堤防和土壩壩體內滲流場中的自由表面線。3.14滲流量seepagedischarge單位時間內通過滲流斷面的滲透水量。3.15滲透壓力seepagepressure水在建筑物上、下游水位差作用下滲入建筑物及地基內而產生的水壓力。3.16河道橫斷面crosssectionofriver垂直于河道軸線的河槽斷面。3.17水下地形測量underwatertopgraphicalsurvey對水下地貌、地物的測量。3.18波浪觀測waveobservation在河、海、湖等處對波浪要素進行的測量。3.19孔隙水壓力porewaterpressure土體中由孔隙水所承擔或傳遞的壓力。3.20觀測資料整編interpretationofobservationdata對觀測的原始資料和平時整理分析的成果,進行匯集、校核、檢查、分析、整理和刊印,使之成為系統化、規格化的成果。4總則4.1基本要求觀測工作應保持系統性和連續性,按照規定的項目、測次和時間,在現場進行觀測。應做到隨觀測、隨記錄、隨計算、隨校核;無缺測、無漏測、無不符合精度、無違時;測次和時間應固定,人員和設備宜固定。4.2觀測工作內容4.2.1確定觀測項目。4.2.2設置觀測設施。DB32/T1713—20114.2.3制定觀測任務書。4.2.4現場觀測、記錄。4.2.5資料整理與初步分析。4.2.6上報報表;4.2.7資料整編。4.3觀測任務書內容4.3.1工程概況。4.3.2觀測項目。4.3.3觀測時間與測次。4.3.4觀測方法。4.3.5觀測精度。4.3.6觀測成果要求。4.4記錄制度4.4.1外業觀測值和記事項目均應在現場直接記錄于手簿中,需現場計算檢驗的項目,應在現場計算填寫。記錄表的格式應符合附錄C的要求。4.4.2外業原始記錄內容應真實、準確,字跡應清晰端正,記錯處應整齊劃去,并在上方另記正確的數字和文字。4.4.3原始記錄手簿每冊頁碼應予連續編號,記錄中間不應空頁、缺頁或插頁。4.5報表制度4.5.1每次觀測結束后,應及時對記錄資料進行計算和整理,并對觀測成果進行初步分析,如發現觀測精度不符合要求,應予重測。如發現異常情況,應查明原因,必要時應復測、增加測次或觀測項目并上報。4.5.2在對觀測資料進行初步整理、核實無誤后,應將觀測報表于規定時間上報。4.6觀測設備4.6.1用于觀測的儀器和設備,應符合觀測精度等級要求,并檢定合格。4.6.2應加強對觀測設施的維護,防止損壞。工程大修加固或改造施工期間,應注意妥善保護,如確需拆除或覆蓋觀測設施,施工結束后,應在原觀測設施附近重新埋設新觀測設施,并加以考證。4.7其它4.7.1觀測人員應重視觀測期間的安全,河道測量時應配備救生設備。4.7.2管理單位應加強水利工程的巡視檢查和養護修理。如發現工程異常、超設計標準運用或其它影響建筑物安全的情況時,應隨時增加測次。如發生工程事故,應及時做好事故后的觀測工作,分析事故的原因。4.7.3水文、氣象等觀測項目參照有關規定進行。5觀測項目5.1一般規定5.1.1觀測項目分一般性觀測項目和專門性觀測項目。DB32/T1713—20115.1.2一般性觀測項目是指經常性觀測項目,是工程運用過程中為監視工程運行狀況應觀測的項目。5.1.3專門性觀測項目是指某一時間段或者為某一特殊目的而專門進行的觀測項目,是工程運用過程中有選擇的觀測項目。5.1.4各類水利工程均應按照該工程設計要求的觀測項目進行觀測。設計未作規定的,應按照本規程要求設置相應觀測設施并進行一般性觀測項目觀測,必要時開展專門性觀測項目觀測。5.1.5管理單位應結合各工程類別和等級、結構布局、地基土質和控制運用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確定具體的觀測項目。5.2水庫工程5.2.1水庫工程大壩一般性觀測項目見表1。表1水庫工程大壩一般性觀測項目☆☆☆☆☆☆☆-☆-☆-5.2.2水庫大壩出現可能影響工程安全的裂縫后,應進行裂縫觀測。5.2.3松軟壩基的水庫大壩,應進行伸縮縫觀測。5.2.4均質土壩、松軟壩基、土質防滲體土壩等類型水庫大壩宜進行土體孔隙水壓力和土壓力觀測。5.2.5壩高30m以上的水庫大壩觀測項目參照SL60。5.2.6當需要了解水庫庫區地形和地貌變化時,宜進行水庫庫區地形(包括岸上地形和水下地形)觀測。大型水庫宜進行波浪觀測。5.2.7水庫溢洪閘、輸水涵洞等附屬水工建筑物觀測項目按照水閘工程觀測項目執行。5.3水閘工程5.3.1水閘工程一般性觀測項目見表2。表2水閘工程一般性觀測項目☆☆☆☆--5.3.2當水閘工程地基條件差或水閘建筑物受力不均勻時,應進行水平位移和伸縮縫觀測。5.3.3水閘工程建筑物發生可能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后,應進行裂縫觀測。5.3.4水閘工程在控制運用時,根據工程運用方式、水位流量組合情況可不定期進行水流形態觀測,發生超標準運用時,應加強觀測。5.3.5水閘工程的岸、翼墻或擋土墻出現裂縫、傾斜等情況時,宜進行土壓力觀測。5.3.6水閘上、下游引河觀測項目按照河道工程觀測項目執行。5.4泵站工程5.4.1泵站工程一般性觀測項目見表3。DB32/T1713—2011表3泵站工程一般性觀測項目☆☆☆☆--5.4.2當泵站地基條件差或泵站建筑物受力不均勻時,應進行水平位移和伸縮縫觀測。5.4.3泵站建筑物發生可能影響結構安全的裂縫后,應進行裂縫觀測。5.4.4泵站工程的岸、翼墻或擋土墻出現裂縫、傾斜等情況時,宜進行土壓力觀測。5.4.5泵站上、下游引河觀測項目按照河道工程觀測項目執行。5.5河道工程5.5.1河道工程一般性觀測項目有固定斷面觀測和河道地形觀測。5.5.2河床變化較劇烈的河段應對水流的流態變化、主流走向、橫向擺幅及岸灘沖淤變化情況進行常年觀測或汛期跟蹤觀測,分析河勢變化及其發展趨勢。5.5.3汛期受水流沖刷崩岸現象較劇烈的河段,應對崩岸段崩塌體的形態、規模、發展趨勢及滲水點出逸位置等進行跟蹤監測。5.6堤防工程5.6.1堤防工程一般性觀測項目見表4。表4堤防工程一般性觀測項目☆☆☆☆☆☆☆5.6.2當堤身出現可能影響工程安全的裂縫時,應進行裂縫觀測。5.6.3受波浪影響較劇烈的堤防工程,宜選擇適當地點進行波浪觀測。5.6.4堤防工程可進行土壓力觀測。5.7湖泊5.7.1當需要了解湖泊的地形和地貌變化時,應進行湖泊地形觀測。5.7.2大型湖泊宜開展波浪觀測。6垂直位移觀測6.1一般規定6.1.1垂直位移觀測的高程,推薦采用1985國家高程基準,也可采用當地常用高程基準,但同一個測區或單個工程應采用相同的高程系統。DB32/T1713—20116.1.2垂直位移推薦采用幾何水準測量方法進行觀測,有條件的也可采用GPS法擬合高程和靜力水準方法觀測,其測量方法應符合GB50026和JGJ/T8-97要求。當GPS法擬合高程和靜力水準方法不能滿足本規程規定的觀測級別時,應采用幾何水準法觀測。6.1.3在進行垂直位移觀測時應同時記錄上下游水位、工程運行情況及氣溫要素等。6.1.4垂直位移量以向下為正、向上為負。6.1.5工程完工后5年內,應每季度觀測一次;以后每年汛前、汛后各觀測一次。經資料分析工程垂直位移趨于穩定的可改為每年觀測一次,但高水頭水庫大壩和大型水閘、泵站工程應每年汛前、汛后各觀測一次。6.2觀測設施布置6.2.1垂直位移觀測設施主要包括工作基點和垂直位移標點。6.2.2工作基點設置6.2.2.1每個工程或測區應單獨設置工作基點,數量不應少于3個,工程附近有國家二等以上水準點的可直接引用,但其高程應與工作基點進行聯測后確定。6.2.2.2工作基點應埋設在便于引測、地基堅實的區域。不應在舊河槽、淺土層、回填土、集水區、堤身和車輛來往頻繁的區域以及利用工程自身埋設工作基點。6.2.2.3水閘、泵站和水庫大壩工程宜在工程兩側埋設工作基點,堤防工程可根據需要在堤防背水側分段埋設。6.2.2.4工作基點的埋設、選用與保護應符合國家水準測量規范的要求,其埋深應在最大冰凍線以下至少50cm,標點應采用不銹鋼材料制作。工作基點結構參見附錄F中F.1。6.2.2.5大、中型水閘和泵站、水庫大壩工程的工作基點應從國家二等以上水準點引測,遠離國家二等水準點的中型工程,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可從國家三等水準點引測。6.2.2.6堤防工程工作基點可從國家三等水準點引測。6.2.3垂直位移標點設置6.2.3.1水閘、泵站工程應按建筑物的底部結構(底板等)的分縫布設標點。6.2.3.2水閘的垂直位移標點應埋設在每塊閘底板四角的閘墩頭部、空箱岸(翼)墻四角、重力式或扶壁式岸(翼)墻、擋土墻的兩端,反拱底板應埋設在每個閘墩的上、下游端。6.2.3.3泵站的垂直位移標點應根據底板的大小,分別在上、下游側埋設兩個以上的標點,底板較大的泵站應在底板中部適當增設標點。泵站翼墻、擋土墻的標點布設與水閘相同。6.2.3.4水庫大壩可按50m~100m設置1組觀測斷面,每座大壩觀測斷面不應少于3組,每組斷面不宜少于4個垂直位移標點。斷面選擇和測點布置應符合以下要求:——大壩最高和原河床處合龍段、地形突變處、地質條件復雜處,工程有異常或可能存在隱患的部位:——位于“V”形河谷中的高壩和兩壩端以及壩基地形變化陡峻壩段,壩頂測點應適當加密,在大壩深弘和合龍位置至少應設置1組觀測斷面:——觀測斷面應垂直于大壩壩軸線:6.2.3.5堤防可按100m~500m設置1組觀測斷面,斷面間距應根據堤防級別確定,其中1級堤防每100m~200m應設置1組觀測斷面,2級及以下堤防可按200m~500m設置1組觀測斷面,在穿堤建筑物附近,堤防觀測斷面間距應縮短。斷面選擇和測點布置應符合以下要求:——觀測斷面設置以能反映堤防總體輪廓線為準,對地質條件復雜、位移量不均勻、滲流異常、有潛在滑移、崩塌和河勢變化劇烈的險工段應設置觀測斷面;——垂直位移標點沿觀測斷面依次從迎水面向背水面埋設,一般在平臺前端、平臺與堤坡的結合部和堤頂等堤身斷面轉折部位設置標點;——觀測斷面應垂直于堤防軸線;8DB32/T1713—2011——垂直位移標點應堅固可靠,并與建筑物牢固結合,水閘、泵站、水庫大壩垂直位移標點應采用銅質或不銹鋼材料制作;堤防的垂直位移標點應預制成混凝土塊,將銅質或不銹鋼標點澆筑其中,具體結構參見附錄F中F.2。6.3觀測設施編號6.3.1工作基點以BMn表示,n為同一工程工作基點序號。6.3.2水閘、泵站垂直位移標點應自上游至下游、從左到右順時針方向編號,底板部位以×-×表示,其中前一個×表示底板號,后一個×表示標點號;左右岸墻以□□×表示,□□注明左岸或右岸,×表示標點編號;翼墻的垂直位移標點以□□□×-×表示,□□□注明上(下)左(右)翼,前一個×是上(下)游翼墻的底板號,后一個×表示標點號。水閘垂直位移標點布置與編號見附錄F中F.3。6.3.3水庫大壩的垂直位移標點以□□××-×表示,□□表示大壩名,××表示斷面號,×表示垂直位移標點在同一斷面從迎水側至背水側的序號。6.3.4堤防垂直位移標點可順堤按里程號命名,以×××+×××-×表示,×××+×××表示里程樁號,×表示垂直位移標點在同一斷面從迎水側至背水側的序號,河道堤防左右岸應分別編號,以□×××+×××-×,表示,□注明左(右)岸堤防。6.4觀測設施的考證與保護6.4.1工作基點埋設后,應經過至少一個雨季才能啟用;垂直位移標點埋設15天后才能啟用。6.4.2在工作基點埋設使用后5年內,應每年與國家水準點校測兩次,第6年至10年應每年與國家水準點校測一次,以后可減為每5年一次。6.4.3垂直位移標點變動時,應在原標點附近埋設新點,對新標點進行考證,計算新舊標點高程差值,填寫考證表。當需要增設新標點時,可在施工結束埋設標點進行考證,并以同一塊底板附近標點的垂直位移量作為新標點垂直位移量,以此推算出該點的始測高程。6.4.4出現地震、地面升降或受重車碾壓等可能使觀測設施產生位移的情況時,應隨時對其進行考證。6.4.5工作基點應按照GB/T12897中國家二等水準點的要求進行保護,堤防垂直位移標點參照GB12898中國家四等水準點要求進行保護。6.3.6在觀測設施附近宜設立標志牌等方法進行宣傳保護,日常管理工作中應確保不受交通車輛、機械碾壓和人為活動等破壞。6.5觀測線路設計6.5.1垂直位移觀測線路應按設計好的線路圖進行觀測。水閘垂直位移觀測線路設計如圖1,其它工程可參照執行。6.5.2垂直位移線路圖標明內容垂直位移線路圖中應標明工作基點、垂直位移標點、測站和轉點位置以及觀測視線和前進的方向,觀測視線對轉點和中視點應有明顯區分。6.5.3觀測線路的設計原則6.5.3.1測站和路線的選擇應盡可能使測程短、測站少。6.5.3.2轉點各站的前后視距應盡量相等,對于三級以上水準觀測,前后視與儀器站點位置連線宜接近一條直線。6.5.3.3中視距與后視距之差不宜大于5m。6.5.3.4遇高低起伏的地形時應注意最高、最低視線高符合測量規范的要求。6.5.3.5線路圖在確定后,在地物、地形未改變的情況下,不應改變測量路線、測站和轉點。9DB32/T1713—20113-23-12-23-23-23-12-23-22-22-12-1TP22-12-1TP2左BM翼TP3BM翼TP332142-332142-32-23-3TP4TP13-1412-1TP13-1413-23-2左上3-13-13-1翼右2-22-2翼右2-2翼2-12-1圖1垂直位位觀測標點及觀測線路示意圖6.6觀測方法與要求6.6.1觀測要求6.6.1.1垂直位移觀測應自國家水準點或工作基點引測各垂直位移標點高程,不應從垂直位移標點、中間點再引測其它標點高程。進行垂直位移觀測前應對工作基點進行聯測,其精度應達到GB50026要求。6.6.1.2垂直位移觀測應符合GB/T12897和GB12898的要求,當測點較多時可以觀測線路上的某測點作為后視,以一定范圍的垂直位移標點作為同等的前視點(中間點),測定這組內不同標點的高程,觀測時應先測讀轉點標尺,后測讀中間點標尺。6.6.1.3垂直位移觀測線路應采用環線或附合線路測量,不應采用放射狀路線測量。6.6.1.4每一測段的水準測量宜在上午或下午一次完成,每一工程的觀測宜在一天內結束,如工程測點較多,一天內不能完成的,應引測到工作基點上。6.6.1.5垂直位移觀測等級及限差應符合表5要求,所采用的儀器和標尺應符合表6要求。表5垂直位移觀測等級及限差一 0.3N二 0.5N二 0.5N 三 1.4N 三 1.4N 四 2.8N DB32/T1713—2011表6垂直位移觀測儀器和標尺一線條式因瓦標尺或條碼式因瓦標尺,最二線條式因瓦標尺或條碼式因瓦標尺,最6.6.2觀測方法6.6.2.1一、二級觀測應采用光學測微法單路線往返觀測;三級觀測應采用中絲讀數往返觀測,當使用有光學測微器的水準儀和線條式因瓦標尺觀測時,也可進行單程雙轉點觀測;四級觀測采用中絲讀數法進行單程觀測。6.6.2.2一條路線的往返觀測,應使用同一類儀器和轉點尺承,沿同一道路進行。6.6.2.3工作基點考證如遇跨河水準,一、二級與三、四級應分別不超過100m和200m,可用一般方法進行觀測,但在測站上應變換儀器高度兩次,兩次高差分別不超過1.5mm和7mm,取兩次結果的中數。如視線長度超過上述規定,遇跨河水準的測量方法,測回數及測量限差應根據跨河水準河寬和儀器設備等情況,按照GB/T12897和GB12898的要求進行。6.6.2.4測讀順序6.2.2.4.1一、二級觀測作業6.2.2.4.1.1往測奇數站后標尺、前標尺、前標尺(前標尺輔助讀數)、后標尺(后標尺輔助讀數)6.2.2.4.1.2測偶數站前標尺、后標尺、后標尺(后標尺輔助讀數)、前標尺(前標尺輔助讀數)返測時奇偶數測站照準標尺的順序與往測偶奇測站相同。6.2.2.4.2三級觀測作業.后標尺、前標尺、前標尺(前標尺輔助讀數)、后標尺(后標尺輔助讀數)6.2.2.4.3四級觀測作業后標尺、后標尺(后標尺輔助讀數)、前標尺、前標尺(前標尺輔助讀數)6.2.2.4.4記錄順序水準測量作業記錄應按照附錄C中C.1和C.2的規定進行。6.2.2.4.5記錄方法采用電子手簿記錄時,記錄方法按照CH/T2004和CH/T2006執行。6.6.3視線長度每一測站視線長度、前后視距差及視線高度應符合表7規定。觀測中視點時,其前后視距差應控制在5m內,個別測點超過5m時應加以說明。DB32/T1713—2011表7觀測視線長度、前后視距差及視線高度單位:m一二三四--6.6.4測站觀測限差6.6.4.1一、二級觀測限差應符合表8規定。表8一、二級觀測限差單位:mm差一二6.6.4.2三、四級觀測限差應符合表9規定。表9三、四級觀測限差單位:mm三四6.6.5讀數取位6.6.5.1一、二級觀測作業6.6.5.1.1平分絲光學水準儀應讀到測微鼓最小刻劃,數字水準儀應讀到0.01mm及以下。6.6.5.1.2視距絲光學水準儀應讀到1mm,數字水準儀應讀到1mm及以下。DB32/T1713—20116.6.5.2三、四級觀測作業6.6.5.2.1平分絲6.6.5.2.1.1三級觀測作業光學水準儀光學測微法應讀到0.1mm;中絲讀數法應讀到1mm;數字水準儀應讀到0.01mm及以下。6.6.5.2.1.2四級觀測作業光學水準儀應讀到1mm;數字水準儀應讀到0.01mm及以下。6.6.5.2.2視距絲光學水準儀應讀到1mm,數字水準儀應讀到1mm及以下。6.6.6儀器檢驗鑒定與i角要求6.6.6.1儀器每年應由專業計量單位鑒定一次,當儀器受震動、摔跌等可能損壞或影響儀器精度時應隨時鑒定或檢修,每次觀測前應對儀器i角進行檢驗。儀器的常規檢驗方法應符合附錄B中B.1~B.5,數字水準儀宜利用自帶軟件檢驗。6.6.6.2一、二級觀測作業i角應不大于15″;三、四級觀測作業i角應不大于20″。6.6.7觀測注意事項6.6.7.1觀測前30min應將儀器置于露天陰影下,使儀器與外界氣溫趨于一致,設站應用白色傘遮蔽陽光,遷站時應罩以儀器罩。6.6.7.2在連續各測站上安置水準儀的三腳架時,應使其中兩腳與水準路線方向平行,第三腳輪換置于路線方向的左側與右側。6.6.7.3除路線轉彎處,每一測站儀器與前后視標尺的三個位置宜在同一條直線上。6.6.7.4同一測站觀測時不應兩次調焦,當三、四級觀測的視線長度小于10m時且前后視差小于1m時,可在觀測前后標尺時調整焦距。6.6.7.5采用光學方法進行一、二級觀測作業,在轉動儀器的傾斜螺旋和光學水準測微鼓時,其最后旋轉的方向均應為旋進。6.6.7.6每一測段,無論往測和返測,其測站數應為偶數,由往測轉為返測時,兩支標尺應互換位置,并應重新整置儀器。6.6.7.7垂直位移觀測時應遵循附錄A規定的操作規程。6.6.8暫停觀測6.6.8.1日出與日落前30min內。6.6.8.2太陽中天前后約2h。6.6.8.3標尺分劃線的影像跳動,而難以照準時。6.6.8.4氣溫突變時。6.6.8.5雨天或風力過大標尺與儀器不能穩定時。6.6.9工作基點考證測量在接測國家水準點和工作基點遇有明暗標或高低標時,應以暗標為準,同時觀測明標或高標,并將觀測的數值載入記錄欄的下一格,在現場計算出明暗標或高低標之差,檢驗所測之差與原測之差是否一致,如所測高差與原測高差大于1mm以上時應檢查原因,經檢查本次所測高差無誤,則說明該標點自身下沉,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從另一個國家水準點進行考證。6.7資料整理與初步分析DB32/T1713—20116.7.1計算校核每次觀測外業工作結束后,應及時對觀測結果進行計算校核,并應計算中誤差。當閉合差大于1mm時應進行平差,其中誤差計算和評差方法與精度應符合GB50026的要求,據此計算每測站高程,并以正確高程計算中視點的高程;6.7.2垂直位移觀測應填制圖表6.7.2.1工作基點考證表,在工作基點埋設時填制,并繪制基點結構圖。6.7.2.2工作基點高程考證表,埋設工作基點校測工作基點高程時填制。6.7.2.3垂直位移標點考證表,埋設混凝土標點時填制,并繪制標點結構圖。6.7.2.4垂直位移標點高程考證表,埋設標點高程考證時填制。6.7.2.5垂直位移觀測報表,每次觀測后填制。6.7.2.6垂直位移觀測成果表。6.7.2.7垂直位移量變化統計表,逢5年填制。6.7.2.8垂直位移量橫斷面分布圖。6.7.2.9垂直位移變化過程線,逢5年繪制。6.7.3結果分析垂直位移觀測成果分析應根據每次垂直位移觀測成果,結合其他觀測項目和水文地質資料,分析垂直位移量的變化規律及趨勢,并與上次觀測成果及初始值進行比較分析其是否正常。重點分析近期位移量的最大、最小值以及累計、間隔位移量和相對不均勻位移量的極值與異常部位,根據分析對工程的運行狀態進行評價,對工程控制運用和維修加固等提出初步意見。7水平位移觀測7.1一般規定7.1.1工作基點在工程投入運用后5年內,應每年利用校核基點校測一次,如沒有變化,以后可每5年校測一次。工作基點的水平位移量應小于4mm。7.1.2水平位移觀測在工程投入使用后3年內,應每月一次,正常運行期每年應不少于2次,當水位超過設計洪水位、遇有水位驟降或水庫放空等特殊情況時,應增加測次。7.1.3水平位移量以向下游為正,向上游為負,向左岸為正,向右岸為負。7.2觀測設施布置7.2.1總體要求水平位移觀測基點宜與垂直位移觀測基點共用,并應兩兩通視。7.2.2水平位移監測基準網每個工程或每個測區均應建立水平位移監測基準網(平面控制網基準網由基準點和工作基點組成,主要技術指標、觀測方法和精度應滿足GB50026中三等基準網的要求。7.2.3水庫大壩水平位移觀測基點布置要求7.2.3.1校核基點應布置在建筑物兩岸便于對觀測標點進行觀測的巖基或堅實的土基上,一般每一縱排觀測標點延長線上的兩端岸坡上各設置一個,用于校測工作基點。DB32/T1713—20117.2.3.2工作基點應布置在不受任何破壞而又便于觀測的巖石或堅實的土基上,并在觀測標點的延長7.2.4水庫大壩觀測斷面選擇和觀測標點布置要求7.2.4.1觀測橫斷面通常選在水工建筑物最大壩高處或河床處、合攏段、地形突變處、地質條件復雜處,一般不少于3個。7.2.4.2觀測縱斷面一般不少于4個,通常在壩面的上、下游兩側布設1個~2個,在上游壩坡正常蓄水位以上布置1個,下游壩坡半壩高以上設1個~3個,半壩高以下設1個~2個,對軟基上的土壩還應在下游壩址外側增設1個~2個。7.2.4.3對“V”形河谷中的高壩和兩壩端以及壩基地形變化陡峻壩段,壩頂測點應適當加密,并宜加測縱向水平位移。7.2.4.4觀測標點的間距一般壩長小于300m時,宜采取20m~50m;壩長大于300m時,宜采取50m~100m;當壩軸線為折線或壩長大于500m時,可在壩身每個縱排測點中增設工作基點(可用觀測標點代替對大壩水平位移進行分段觀測,減少觀測誤差,工作基點的距離保持在250m左右。7.2.4.5視準線應離障礙物1m以上。7.2.4.6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觀測標點宜設置在一個觀測墩上。7.2.5水閘水平位移觀測基點布置要求7.2.5.1校核基點應布置在水閘兩岸、便于對工作基點、觀測標點進行觀測的巖石或堅實的土基上。7.2.5.2工作基點應布置在水閘兩岸、便于對觀測標點進行觀測的巖基或堅實的土基上。7.2.6水閘觀測斷面選擇和觀測標點布置要求7.2.6.1觀測橫斷面通常可在閘墩頂的上游面和下游面各設置1個,閘兩岸翼墻的觀測標點布置在閘墩觀測標點的視準線上,各設置1個。7.2.6.2觀測縱斷面一般不少于4個,每個閘墩頂的上游面當面布置1個觀測標點,視準線的兩端翼墻頂部各布置1個。7.2.6.3采用前方交會法觀測的水平位移的觀測標點,可在閘墩重要部位、閘兩岸翼墻頂部布設。7.2.7觀測設施結構要求7.2.7.1觀測標點、工作基點和校核基點的結構應堅固可靠,且不易變形,并力求美觀大方、協調實用。7.2.7.2觀測標點、工作基點和校核基點可采用柱式或墩式,同時可兼作垂直位移和橫向水平位移的觀測標點,其立柱應高出壩面(或坡面)0.6m~1.0m,立柱頂部應設有強制對中底盤,其對中誤差均應小于0.2mm。7.2.7.3工作基點一般采用整體鋼筋混凝土結構,立柱高度以司鏡者操作方便為主,但應大于1.2m。立柱頂部強制對中底盤的對中誤差應小于0.1mm。7.2.7.4校核基點的結構及埋設要求與工作基點相同。7.2.7.5水平位移觀測的覘標可采用標桿、覘牌或電光燈標,其尺寸與圖案可根據觀測條件選定。7.2.8觀測設施埋設要求:7.2.8.1觀測標點和工作基點的底座埋入土層的深度應不小于0.5m,冰凍區應深入冰凍線以下,并采取防止雨水沖刷、護坡塊石擠壓和人為碰撞等保護措施。7.2.8.2埋設時應保持立柱鉛直,儀器基座水平,并使各測點強制對中地盤中心位于視準線上,其偏差不應大于10mm,底盤調整水平,傾斜度不得大于4"。DB32/T1713—20117.2.9觀測標點編號以□□××表示,□□表示工程名稱,第一位數字表示斷面號,第二位數字表示水平位移測點在同一斷面從迎水側至背水側的序號。7.2.10水庫大壩和水閘水平位移工作基點和觀測標點布置參見附錄F中F.4和F.5,其結構參見附錄F中F.6和F.7。7.3觀測方法與要求7.3.1方法水平位移觀測可采用視準線法、三角網前方交會法及靜態GPS和全站儀坐標法。7.3.2水平位移觀測及精度要求:7.3.2.1采用視準線法觀測時,可采用經緯儀(含全站儀,下同)和視準儀。當視線長度在250m左右,應采用6"級以上的經緯儀,當視線長度在500m左右,應采用1"級經緯儀,估讀到0.1"精密經緯儀測量。7.3.2.2視準線法觀測可根據實際情況選用活動覘標法或小角度法,觀測時宜在視準線兩端設工作基點,在工作基點架設儀器觀測其靠近的觀測標點的偏離值。7.3.2.3用活動覘標法校測工作基點及增設的工作基點時允許誤差不大于2mm(兩倍中誤差觀測觀測標點時,每測回(正鏡、倒鏡各測一次為一測回)的允許誤差應小于4mm(兩倍中誤差所需測回數不得少于兩個測回。7.3.2.4采用小角度法觀測時,應采用J1級經緯儀,測微儀兩次重合讀數之差不應超過0.4",一個測回中,正倒鏡的小角值不應超過3",同一測點各測回小角值校差不應超過2"。7.3.2.5采用三角網前方交會法觀測時,應采用J1級經緯儀合全圓測回法,且不少于4個測回。各項限差要求為:半測回歸零差正負6",二位視準差之互差正負8",各測回的測回差正負5"。7.3.2.6采用靜態GPS法觀測時,每次觀測時長應大于50分種,每一測點應觀測兩次,兩次誤差應小于2mm取其平均值。7.3.2.7采用全站儀坐標法觀測時,應采用全圓測回法且不少于4個測回,4測回的測點水平坐標誤差均應小于2mm取其平均值。7.4資料整理與初步分析7.4.1水平位移觀測圖表7.4.1.1水平位移工作基點考證表(視準線法)。7.4.1.2水平位移觀測標點考證表。7.4.1.3水平位移統計表。7.4.1.4累計水平位移過程線。7.4.1.5建筑物縱斷面水平位移量分布圖。7.4.1.6水平位移與上游水位關系曲線。7.4.1.7混凝土建筑物水平位移量、混凝土溫度、上游水位關系曲線。7.4.2觀測成果分析水平位移觀測成果分析應根據每次水平位移觀測成果,應結合其他觀測項目和水文地質資料,分析水平位移量的變化規律及趨勢,根據分析對工程的運行狀態進行評價,對工程控制運用和維修加固等提出初步意見。8滲流觀測DB32/T1713—20118.1一般規定8.1.1滲流觀測主要包括堤(壩)基滲流壓力、堤(壩)體滲流壓力(浸潤線)、建筑物揚壓力、側岸繞滲、滲流量等項目,除滲流量觀測外,一般通過測壓管或滲壓計進行觀測。8.1.2滲流觀測項目應統一布置,各項目配合進行觀測,必要時,也可選擇單一項目進行觀測。8.1.3滲流觀測時間和測次要求8.1.3.1水庫大壩從首次蓄水至正常蓄水位后持續3年止,每月觀測10次~30次;運用3年后,每月觀測3~6次;8.1.3.2水閘、泵站在新建投入使用后,每月觀測15次~30次;運用3個月后,每月觀測4次~6次;運用5年以上,且工程垂直位移和地基滲透壓力分布均無異常情況下,可每月觀測2次~3次。8.1.3.31、2級堤防在新建投入使用后,每月觀測10次~30次;運用3個月后,每月觀測3次~6次;運用5年以上,可每月觀測2次~3次。8.1.3.4當上、下游水位差接近設計值、超標準運用或遇有影響工程安全的災害時,應隨時增加測次。8.1.3.5位于感潮河段的水閘、泵站應在大潮期連續觀測38h,每隔1h觀測一次。在潮位接近峰、谷時,觀測時間間隔不應大于15min。新建工程投入使用后,每月觀測1次。當找出管內水位與上、下游水位關系后,每年至少觀測2次。8.1.4在進行滲流觀測時,應同步觀測上、下游水位、降水、水溫等相關數據。8.1.5當發現工程有異常滲流時,應觀測滲流量和滲流水質,分析異常滲流的原因,及時采取措施。8.2觀測設施布置8.2.1大壩壩體滲流壓力(浸潤線)觀測設施的布設要求大壩壩體滲流壓力(浸潤線)觀測設施的布設參見附錄F中F.8和F.9。8.2.1.1觀測橫斷面宜選在最大壩高處、合龍段、地形或地質條件復雜壩段,一般不應少于3個斷面,并盡量與變形、應力觀測斷面相結合。8.2.1.2觀測橫斷面上的測點布置,應根據壩型結構、斷面大小和滲流場特征,設3條~4條觀測鉛直線。對于均質壩,觀測鉛直線位置宜在上游壩肩、下游排水體前緣各設置1條,其間部位至少設置1條。8.2.1.3觀測鉛直線上的測點布置,應根據壩高和需要監視的范圍、滲流場特征,并考慮能通過流網分析確定浸潤線位置,沿不同高程布點。一般原則是:8.2.1.3.1在均質壩橫斷面中部,心、斜墻壩的強透水料區,每條鉛直線上可只設1個觀測點,高程應在預計最低浸潤線之下。8.2.1.3.2在滲流進、出口段,滲流各相異性明顯的土層中,以及浸潤線變幅較大處,應根據預計浸潤線的最大變幅沿不同高程布設測點,每條鉛直線上的測點數一般不少于2個~3個。8.2.1.4需觀測上游壩坡內滲流壓力分布的均質壩、心墻壩,應在上游壩坡的正常高水位與死水位之間適當增設觀測點。8.2.2大壩壩基滲流壓力觀測要求大壩壩基滲流壓力觀測包括壩基天然巖石層、人工防滲和排水設施等關鍵部位滲流壓力分布情況的觀測。8.2.2.1觀測橫斷面的選擇主要取決于地層結構、地質構造情況,斷面數一般不少于3個,并且順流線方向布置,或與壩體滲流壓力觀測斷面相重合。8.2.2.2觀測橫斷面上的測點布置,應根據建筑物地下壩基地層結構、地質構造以及可能發生滲透變形的部位。各個觀測橫斷面的測點布置應根據防滲體地下輪廓線形狀、壩基水文地質條件和排水形式所決定,每個斷面上的測點不少于3個。DB32/T1713—20118.2.3大壩側岸繞滲觀測要求大壩側岸繞滲觀測包括兩岸壩端及部分山體、土壩與岸坡或與混凝土建筑物接觸面,以及防滲齒墻、灌漿帷幕壩體或兩岸接合部等關鍵部位,觀測設施的布設見附錄F中F.10。8.2.3.1大壩兩端的繞壩觀測宜沿流線方向滲流較集中的透水層(帶)設2個~3個觀測斷面,每個斷面上設3條~4條觀測鉛直線(含滲流出口如需分層觀測,應做好層間止水。8.2.3.2大壩與剛性建筑物接合部的繞壩滲流觀測應在接觸輪廓線的控制處設置觀測鉛直線,沿接觸面不同高程布設觀測點。8.2.3.3在岸坡防滲齒槽和灌漿帷幕的上、下游側各設一個觀測點。8.2.4水閘、泵站滲流觀測要求水閘、泵站滲流觀測包括基礎揚壓力和側岸繞滲觀測,觀測設施的布設見附錄F中F.11和F.12。8.2.4.1水閘、泵站滲流觀測測點的數量及位置,應根據水閘、泵站的結構形式、地下輪廓線形狀和基礎地質情況等因素確定,并應以能測出基礎揚壓力的分布和變化為原則,一般布置在地下輪廓線有代表性的轉折處,建筑物底板中間應設置一個測點。8.2.4.2沿建筑物的岸墻和工程上、下游翼墻應埋設適當數量的測點,對于土質較差的工程墻后測壓管應加密。8.2.4.3每座工程觀測斷面應不少于2組,每組斷面上測點不應少于3個。8.2.5堤防滲流壓力(浸潤線)觀測要求8.2.5.1觀測斷面,應布置在有顯著地形地質弱點,堤基透水性大,滲徑短,對控制滲流變化有代表性的堤段。8.2.5.2每一代表性堤段布置的觀測斷面應不少于3個。觀測斷面間距,一般為300m~500m。如地形地質條件無異常變化,斷面間距可適當擴大。8.2.5.3堤防滲流觀測斷面上設置的測點位置、數量、埋深等,應根據場地的水文和工程地質條件,堤身斷面結構型式及滲控措施的設計要求等進行綜合分析確定。8.2.6滲流觀測儀器的選用應要求8.2.6.1作用水頭小于20m、滲透系數大于或等于1×10-4cm/s的土中、滲壓力變幅小的部位、監視防滲體裂縫等,宜采用測壓管。8.2.6.2作用水頭大于20m、滲透系數小于1×10-4cm/s的土中、觀測不穩定滲流過程以及不適宜埋設測壓管的部位,宜采用振弦式孔隙水壓力計,其量程應與測點實有壓力相適應。8.2.7測壓管的埋設要求8.2.7.1測壓管宜采用鍍鋅鋼管或硬塑料管,內徑不宜大于50mm。8.2.7.2測壓管的透水段,一般長1m~2m,當用于點壓力觀測時應小于0.5m。外部包扎足以防止周圍土體顆粒進入的無紡土工織物。透水段與孔壁之間用反濾料填滿。8.2.7.3測壓管的導管段應順直,內壁光滑無阻,接頭應采用外箍接頭。管口應高于地面,并加保護裝置,防止雨水進入和人為破壞,管口保護裝置常用的有測井蓋、測井柵欄及帶有螺紋的管蓋或管堵。用管蓋或管堵時應在測壓管頂部管壁側面鉆排氣孔。8.2.7.4水閘、泵站基礎揚壓力觀測測壓管的導管,其管口和進水段宜在同一鉛垂線上,若工程構造無法保持導管垂直,則可以設平直管道。平直管進水管段處應略低,坡度約在1:20左右,同時應使平直管段低于可能產生最低滲透壓力的高程。每一個測壓管可獨立設一測井,也可將同一斷面上不同部位的測壓管合用一個測井,宜優先選用前一種測井型式。DB32/T1713—20118.2.8滲壓計的埋設應符合要求8.2.8.1運用期滲壓計的埋設,可采用鉆孔埋設。鉆孔孔徑依該孔中埋設的儀器數量而定,一般采用直徑108mm~146mm。成孔后應在孔底鋪設中粗砂墊層,厚約20cm。8.2.8.2滲壓計的連接電纜,應以軟管套護,并輔以鉛絲與測頭相連。埋設時,應自下而上依次進行,并依次以中粗砂封埋測頭,以膨潤土干泥球逐段封孔。封孔段長度,應符合設計規定,回填料、封孔料應分段搗實。8.2.8.3滲壓計埋設與封孔過程中,應隨時進行檢測,一旦發現損壞儀器測頭或連接電纜,應及時處理或重新埋設。8.2.9滲流量觀測設施的布置要求8.2.9.1滲流量觀測系統的布置,應根據壩型和壩基地質條件、滲漏水的出流和匯集條件以及所采用的測量方法等確定。對壩體、壩基、繞滲及導滲(含減壓井和減壓溝)的滲流量,應分區、分段進行測量(有條件的工程宜建截水墻或觀測廊道)。所有集水和量水設施均應避免客水干擾。8.2.9.2當下游有滲漏水出逸時,一般應在下游壩趾附近設導滲溝(可分區、分段設置在導滲溝出口或排水溝內設量水堰測其出逸(明流)流量。8.2.9.3當透水層深厚、地下水位低于地面時,可在壩下游河床中設測壓管,通過觀測地下水坡降計算出滲流量。其測壓管布置,順水流方向設兩根,間距約10m~20m。垂直水流方向,應根據控制過水斷面及其滲透系數的需要布置適當排數。8.2.9.4滲漏水的溫度觀測以及用于透明度觀測和化學分析水樣的采集,均應在相對固定的滲流出口或堰口進行。8.2.10量水堰的設置和安裝要求8.2.10.1量水堰應設在排水溝直線段的堰槽段。該段應采用矩形斷面,兩側墻應平行和鉛直。槽底和側墻應加砌護,不漏水,不受其它干擾。8.2.10.2堰板應與堰槽兩側墻和來水流向垂直。堰板應平正和水平,高度應大于5倍的堰上水頭。8.2.10.3堰口水流形態應為自由式。8.2.10.4測讀堰上水頭的水尺或測針,應設在堰口上游3倍~5倍堰上水頭處。尺身應鉛直,其零點高程與堰口高程之差不得大于1mm。水尺刻度分辨率應為1mm;測針刻度分辨率應為0.1mm。必要時可在水尺或測針上游設欄柵穩流。8.2.11測壓管、滲壓計編號要求8.2.11.1水閘、泵站底板部位用三位阿拉伯數碼編寫,前二位表示所在底板(底板編號不足兩位時,第一位為0第三位數字為同一組測壓管自上游至下游的排列順序號;岸、翼墻的測壓管分別按□□□××型式編寫,□□□注明左(右)岸或上(下)左(右)翼,第一位數字表示分段,第二位數字表示該管編號。8.2.11.2堤防:可順堤按里程號命名,堤防左右岸應分別編號,如×××-×××-(左或右)×,×××-×××表示里程樁號,×表示測壓管在同一斷面從迎水面至背水面的排列順序號。8.2.11.3水庫大壩:以□□××-×,□□表示大壩名,××表示斷面號,×表示測壓管在同一斷面從迎水面至背水面的排列順序號。8.3觀測方法與要求8.3.1測壓管水位觀測,一般采用測深鐘、測釬、電測水位計等進行觀測,有條件的可采用示數水位計、遙測水位計或自記水位計等自動觀測。對于測壓管中水位超過管口高程的可采用壓力表或壓力傳感器進行觀測。DB32/T1713—20118.3.1.1測深鐘法觀測方法8.3.1.1.1采用柔性好、伸縮率低的繩索系于測深鐘頂上,慢慢放入豎管內,空心園柱體接觸管內水面時即發生錘擊面的響聲,當即拉緊測繩,并重復幾次,以測錘口剛接觸水面為準,然后量讀管口至管中水面的距離。8.3.1.1.2測壓管水位等于測壓管管口高程減管口至測壓管水面的距離。8.3.1.2測釬法觀測方法8.3.1.2.1采用長1m左右、直徑6.5mm的圓鋼,涂以白色粉末,估計測釬接觸水面后,立即提出,并量取管口到測釬浸水部分的長度。8.3.1.2.2測壓管水位等于測壓管管口高程減管口至測壓管水面的距離。8.3.1.3電測水位計法觀測方法8.3.1.3.1電測水位計一般由提匣、吊索和測頭三部分構成,提匣內裝干電池、微安表(或其它指示器)和手搖滾筒。滾筒上纏電線(常兼作吊索),電線應柔軟堅韌,不易受溫度影響。吊索每隔1m應有一長度標志。電線末端接測頭。8.3.1.3.2觀測時,將測頭徐徐放入管內,待指示器反應后,將吊索稍許上提,到指示器不起反應時,再慢慢上下數次,趁指示器開始反映的瞬間,捏住吊索與管口相平處的吊索,量讀管口至管中水面間的距離。8.3.1.3.3測壓管水位等于測壓管管口高程減管口至管中水面間的距離減測頭入水所引起的水位壅高量(此值應事先試驗求得)。8.3.1.4示數水位計法觀測方法示數水位計法觀測方法適用于管中水位低于管口較深,管中水位變化幅度不太大,而且測壓管數量較多、測次頻繁。8.3.1.4.1示數水位計一般由示數器、傳動系統、吊索、測頭浮子和平衡塊等幾部分組成。8.3.1.4.2觀測時,先將示數器固定于管口,并用電測水位器測出管中水位,隨即在吊索未搭上傳動輪前,撥動記數器,使顯示出管中水位,然后將測頭浮子徐徐投入管中水面,并將吊索搭在傳動輪上。當管中水位升降時,測頭浮子便隨之升降,牽動吊索,使傳動輪轉動帶動齒輪(按預先設計好的一定傳動比從而撥動示數器上的齒輪運轉,使示數器顯示出水位的讀數。8.3.1.5壓力表法觀測要求8.3.1.5.1壓力表應根據在管口處可能產生的最大壓力值選用。一般壓力表讀數在1/3~2/3量程范圍內較為適宜。壓力表與測壓管的連接,各接頭處不應漏水。8.3.1.5.2采用固定式安裝時要注意防潮,避免壓力表受潮破壞。采用裝卸式安裝時,每次安裝后應等待壓力表指針穩定后才能讀其壓力值P(MPa)。8.3.1.5.3測壓管水位(m)等于壓力表底座高程加102P。8.3.2測壓管水位觀測精度要求8.3.2.1采用測鐘法、測釬法或電測水位計法觀測時,測壓管水位應獨立觀測兩次,最小讀數至0.01m,兩次讀數差不得大于0.02m,取其平均值,成果取至0.01m。8.3.2.2采用示數水位計法觀測時,最小讀數取0.01m。8.3.2.3采用壓力表法觀測時,壓力值應讀至最小估讀單位。8.3.2.4電測水位計的測繩長度標記,應每隔3個月用鋼尺校正一次。DB32/T1713—20118.3.2.5測壓管管口(壓力表底座)高程在施工期和初蓄期應每隔1~3個月校測一次,在運行期至少應每年校測一次,觀測方法和精度要求應符合四等水準測量的規定,與上次觀測相差1cm以內的可不作修正。8.3.3振弦式滲壓計的觀測振弦式滲壓計的觀測,應采用相應讀數儀獲取自振頻率。測讀操作方法應按產品說明書進行,兩次讀數誤差應不大于1Hz。測值物理量用測壓管水位來表示。有條件的也可用智能頻率計或與計算機相聯。8.3.4滲流自動化觀測要求8.3.4.1每次觀測時注意檢查各觀測設備的情況,無缺陷才能觀測。8.3.4.2觀測后確定測值正確才能錄入存入數據庫,并至少每3個月定期對數據庫采用多個備份載體進行輪流備份。8.3.4.3每年應對自動觀測儀器定期校驗一次,可采取人工方法觀測測壓管水位,與自動觀測值比較,計算測量精度,并對儀器進行適當調整。8.3.4.4每3個月應對自動化監測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每月應校正系統時鐘1次。自動化監測系統應配置足夠的備品備件。8.3.4.5應針對工程特點制訂自動化監測系統運行管理規程。8.3.5滲流量觀測包括滲漏水的流量及其水質觀測。水質觀測中包括滲漏水的溫度、透明度觀測和化學成分分析。8.3.6滲流量觀測方法滲流量觀測應根據滲流量大小和滲量匯集條件。8.3.6.1當滲流量小于1L/s時,宜采用容積法。8.3.6.2當滲流量在1L/s~300L/s時,宜采用量水堰法。8.3.6.3當滲流量大于300L/s或受落差限制不能設置量水堰時,應將滲漏水引入排水溝中采用測流速8.3.7量水堰的選用型式要求8.3.7.1流量在1L/s~70L/s之間(堰上水頭約50mm~300mm)時采用直角三角形量水堰。8.3.7.2流量在10L/s~300L/s時采用梯形量水堰。一般常用1:0.25的邊坡,底(短)邊寬度應小于3倍堰上水頭,一般應在0.25m~1.5m范圍內。8.3.7.3流量大于50L/s時采用矩形量水堰。堰口應為2~5倍堰上水頭,一般應在0.25m~2m范圍內,其中無側向收縮的矩形堰,水舌下部兩側壁上應設補氣孔。8.3.8量水堰的流量按照SL60進行計算。8.3.9滲流量和滲流水質的觀測要求8.3.9.1每次觀測應同時記錄相應河、庫水位。8.3.9.2量水堰堰口高程及水尺、測針零點應定期校測,每年至少一次。8.3.9.3用容積法時,充水時間不得少于10s。平行二次測量的流量誤差不應大于均值的5%。8.3.9.4用量水堰觀測滲流量時,水尺的水位讀數應精確至1mm,測針的水位讀數應精確至0.1mm。堰上水頭兩次觀測值之差不得大于1mm。8.3.9.5測流速法的流速測量,可采用流速儀法或浮標法。兩次流量測值之差不得大于均值的10%。8.3.9.6在觀測滲流量的同時,應測記相應滲漏水的溫度、透明度和氣溫。滲漏水的溫度觀測以及用于透明度觀測和化學分析水樣的采集均應在相對固定的滲流出口或堰口進行。溫度須精確到0.1℃。透DB32/T1713—2011明度觀測的兩次測值之差不得大于1cm。當為渾水時,應測出相應的含沙量。8.3.9.7滲水化學成分分析的取樣及有關要求,按水質分析要求進行,并同時取庫水水樣做相同項目的分析,以資對比。8.4觀測設施維護8.4.1維護內容測壓管維護主要包括測壓管進水管段靈敏度試驗、測壓管內淤積觀測與沖洗、測壓管堵塞清理等。8.4.2測壓管靈敏度試驗測壓管靈敏度試驗每5年應進行一次,宜選擇在水位穩定期進行,可采用注水法或放水法試驗。8.4.2.1注水法試驗步驟當管中水位低于管口時,應采用注水法進行測壓管靈敏度試驗。8.4.2.1.1測定管中水位。8.4.2.1.2向管中注入清水。若進水段周圍為壤土料,注水量相當于每米測壓管容積的3倍~5倍;若為砂粒料,則為5倍~10倍。8.4.2.1.3不斷觀測水位,直至恢復到或接近注水前的水位。8.4.2.1.4繪制水位下降過程線。8.4.2.2放水法試驗步驟當管中水位高于管口時,應采用放水法進行測壓管靈敏度試驗。8.4.2.4.1測定管中水位。8.4.2.4.2放水,直至放不出為止。8.4.2.4.3不斷觀測水位(壓力直至水位回升至接近原來水位并穩定2h為止。8.4.2.4.4繪制水位下降過程線。8.4.2.3管內水位在下列時間內恢復到接近原來水位的,可認為合格:粘壤土5d;砂壤土24h;砂礫料1h~2h或注(放)水后水位變化不到3m~5m。如管內水位長時間未恢復到接近原來水位的,可判斷測壓管可能已經堵塞,相反,如管內水位沒有變化或很快恢復,可判斷測壓管濾箱可能失效或與上、下游貫通。對于受潮汐影響的工程,應連續觀測測壓管水位和上、下游水位,然后根據上、下游水位和測壓管水位過程線加以判斷。8.4.2.4當一孔埋多根測壓管時,應自上游而下游逐根試驗,并應同時觀測非注水管的水位變化,以檢查它們之間的封孔止水是否可靠。8.4.3當管內淤塞已影響觀測時,應及時進行清理。測壓管淤積厚度超過透水段長度的1/3時,應進行掏淤。經分析確認副作用不大時,也可采用壓力水或壓力氣沖淤。8.4.4測壓管管口應設置封堵保護措施,當發現測壓管被碎石等硬質材料堵塞時,應及時進行清理。8.4.5如經靈敏度檢查不合格,堵塞、淤積經處理無效,或經資料分析測壓管已失效時,宜在該孔附近鉆孔重新埋設測壓管。8.5資料整理與初步分析8.5.1滲流觀測應填制圖、表8.5.1.1測壓管、滲壓計、量水堰等觀測設備考證表。8.5.1.2測壓管觀測記錄計算表。8.5.1.3振弦式孔隙水壓力計觀測記錄計算表。8.5.1.4量水堰法滲流量觀測記錄表。8.5.1.5測點滲流壓力水位統計表。8.5.1.6測點的滲流壓力水位過程線圖;特定庫水位下的滲流壓力水位過程線;滲流壓力水位與庫水位(或上、下游水位差)相關關系圖;壩體橫剖面滲流壓力(含浸潤線位置)分布圖及壩基滲流壓力平面等勢線分布圖。DB32/T1713—20118.5.1.7滲流量統計表。8.5.1.8滲流量過程線圖;特定庫水位下的滲流量過程線;滲流量與庫水位(或上、下游水位差)相關關系圖。8.5.1.9滲漏水與庫水的化學成分及對比分析資料的整編,可根據工程的實際觀測情況編制相應的圖表和必要的文字說明。8.5.2滲流觀測成果分析應根據每次滲流觀測成果,應結合其他觀測項目和水文地質資料,分析滲流壓力、滲流量等的變化規律及趨勢,根據分析對工程的運行狀態進行評價,對工程控制運用和維修加固等提出初步意見。9河道觀測9.1一般規定9.1.1河道觀測河道觀測包括河道地形和固定斷面觀測。9.1.1.1河道地形觀測河道地形觀測包括基本資料和工程應用觀測。9.1.1.1.1基本資料觀測指為宏觀控制河道、湖泊、水庫及近海沖淤變化及研究河勢演變等積累資料的水下地形觀測。9.1.1.1.2工程應用觀測指為水利工程規劃設計、施工、維護等(包括典型河段、護岸河段、崩岸河段、港埠河段、橋渡河段、渡口河段、放淤河段、閘站引河取水口河段、攔河壩河段、湖泊及水庫進出水區域等)需要使用水下地形圖的各種專題觀測。9.1.1.2固定斷面觀測固定斷面觀測包括過水斷面和大斷面觀測。9.1.1.2.1過水斷面是指河道設計水位以下部分斷面,有些工程在實際運用中常年水位遠低于河道設計水位的可采用多年平均水位以下的斷面;9.1.1.2.2大斷面是指過水斷面及向兩側延伸至堤防背水側堤腳外一定范圍的斷面。9.1.2河道觀測基本控制、圖根及最大視距控制應符合SL197及GB/T18314的有關要求。9.1.3河道水下地形觀測及固定斷面,應在水位比較平穩及河床相對穩定的季節進行。9.1.4觀測時間和測次9.1.4.1河道地形觀測9.1.4.1.1基本資料觀測宜根據河流特性3年~5年觀測一次;水庫、湖泊宜10年~15年觀測一次。工程應用觀測可根據測量性質及目的,至少每年觀測一次,并盡可能安排在同一時段進行測量;9.1.4.1.2遇大洪水年、枯水年,應增加測次;9.1.4.1.3興建大型工程前、后2年內,應增加測次。9.1.4.2固定斷面觀測9.1.4.2.1過水斷面9.1.4.2.1.1建筑物引河在工程投入使用后5年內,每年汛前、汛后各觀測一次,以后可在每年汛前或汛后觀測一次;遇工程泄放大流量或超標準運用、單寬流量超過設計值、沖刷或淤積嚴重且未處理等情況,應增加測次。9.1.4.2.1.2其它河道1年~3年觀測一次,遇大洪水年、枯水年應增加測次。9.1.4.2.2大斷面每5年觀測一次,地形發生顯著變化后應及時觀測。9.1.4.2.3斷面樁樁頂高程考證每5年觀測一次,如發現斷面樁缺損,應及時補設并進行觀測。9.1.5測圖比例尺9.1.5.1測圖比例尺應根據河道寬窄、水深大小確定,以能較為準確地計算河床沖淤變化為原則。其DB32/T1713—2011指標為:河道水面在圖紙上的寬度宜在30mm以上、200mm以下;80%以上的等高線首曲線應能清晰地勾繪出來,陡峻部位應以等高線計曲線緊密排列通過為度。9.1.5.2測圖比例可選用:1:500、1:1000、1:2000、1:5000、1:10000、1:25000等。對于大江大河及湖泊、大型水庫等水下地形觀測宜采用1:10000~1:5000比例進行水下地形測量。比例尺一經選定,各測次均應采用同一比例尺,不宜變動。9.1.6在河道觀測中的各種比例尺測圖,基本資料觀測或大面積地形測圖應采用國際分幅法;工程應用水下地形測圖可采用自由分幅法,地形圖圖式符號應符合GB/T20257規定。9.2觀測設施布置9.2.1河道地形觀測設施布置9.2.1.1地形觀測首級控制應埋設固定標石,對于重復觀測河段、控制點稀少地區或交通不便地區宜埋設永久性測量標志。9.2.1.2永久性測量標志應采用混凝土標,埋設要求應符合SL197有關要求。在造標埋石工作結束后,應編制點之記。9.2.1.3永久性標志應埋設在堤防上或選在歷年最高洪水位1m以上,且便于長期保存和加密擴展處。對于比較隱蔽的標志點,可埋設標桿。標桿埋設位置應在石標后50cm和石標下游20cm處。9.2.2固定斷面觀測設施布置9.2.2.1建筑物引河9.2.2.1.1斷面應從水閘上、下游鋪蓋、消力池末端或泵站進、出水口處起進行觀測,分別向上、下游延伸1~3倍河寬的距離。對于沖刷或淤積較嚴重的引河,可適當延伸至3倍~5倍河寬的距離;9.2.2.1.2斷面間距以能反映河道的沖刷、淤積變化為原則,靠近閘、站宜密,遠離閘、站可適當放寬。在下列位置應設置觀測斷面:9.2.2.1.2.1斷面觀測起點處。9.2.2.1.2.2上、下游護坦(進、出水池)。9.2.2.1.2.3防沖槽。9.2.2.1.2.4防沖槽以外100m內,每隔15m~30m。9.2.2.1.2.5防沖槽以外100m~300m內,每隔50m。9.2.2.1.2.6防沖槽300m以外,每隔100m。9.2.2.1.2.7淤積較嚴重的工程在防沖槽500m以外,每隔200m~500m。9.2.2.1.2.8河道拐彎、擴散較大或叉流處應適當增設觀測斷面。9.2.2.1.2.9觀測過程中發現斷面異常,在異常斷面前后應增設觀測斷面。9.2.2.2其它河道9.2.2.2.1斷面布設應以能反映河道特性為原則,斷面應垂直于水流主流方向。水庫橫斷面應垂直設計正常蓄水位線所形成的水庫中心線,湖泊、河口橫斷面可根據需要在實地選定,原則上應能控制庫區或湖區地形、滿足計算庫容或淤積量的精度要求,斷面布設位置應固定不變。9.2.2.2.2斷面應選在橫斷面形態顯著變化,支流入口、分叉口門、支叉、河道急彎、激蕩劇烈、主要淺灘、主流頂沖段,險工護岸、滑坡、崩岸、比降明顯變化,重要城鎮、工礦企業,流量斷面、水文站水尺斷面等有關部位,應避開險灘、激流和漩渦等部位。在下列位置應設置觀測斷面:9.2.2.2.2.1河道起點、終點處。9.2.2.2.2.2順直河段每隔500m~1000m。9.2.2.2.2.3分叉河段每隔100m~200m。9.2.2.2.2.4淺灘河段每隔100m~200m。9.2.2.2.2.5彎道河段每隔75m~150m。9.2.2.2.2.6裁彎河段每隔75m~150m,故道進口段每隔50m~75m。DB32/T1713—20119.2.2.2.2.7分、匯流河段每隔100m~200m。9.2.2.3斷面樁9.2.2.3.1斷面兩岸應埋設固定觀測斷面樁,斷面連接線即為斷面測量方向線。9.2.2.3.2斷面每側宜各設兩個斷面樁,分別設在設計最高水位和正常水位以上。斷面樁要求用15cm×15cm×80cm的鋼筋混凝土預制樁,樁頂設置鋼制標點,埋入地面以下部分應不小于50cm,并用混凝土固定。9.2.2.4斷面編號9.2.2.4.1建筑物引河斷面編號按上、下游分別編列,以C.S.n上(下)×+×××表示,n表示斷面的順序,×+×××表示引河斷面至建筑物中心線距離。9.2.2.4.2其它河道固定斷面編號按上游至下游編列,以C.S.n×××+×××表示,n表示斷面的順序,×××+×××表示河道斷面里程樁號。9.2.2.5河道固定斷面布置參見附錄F中F.13。9.3觀測方法與要求9.3.1河道地形觀測方法與要求9.3.1.1河道地形測量基本精度應符合表10規定。表10河道地形測量基本精度要求9.3.1.2河道地形分岸上和水下兩個部分,岸上部分應從水邊測至規定的規范內。當測區已有地形圖,且岸上無變化者,則岸上地形可以套繪;若只有局部變化,則作局部補測。岸上地形套繪時,用于套繪的地形圖的比例尺應與本次測圖相同或大于本次測圖。9.3.1.3岸上和水下地形測量宜同時進行。因特殊困難不能同時進行時,水位高時測水下,水位低時宜測岸上,避免出現成圖空白區。9.3.1.4測區河道如有支流匯入,均應測至支流河口以內。若圖上支流寬達1cm,應測進口門圖上距離5cm,1cm以下可測出河口位置。9.3.1.5岸上地形觀測方法與要求9.3.1.5.1岸上地形觀測可采用常規測量儀器或微波定位儀、全站儀、自動跟蹤系統、GPS全球定位系統(DGPS、RTK、JSCORS)等儀器。9.3.1.5.2岸上地形觀測采用全站儀或GPS全球定位系統定位法觀測時,應繪制草圖,并注記點號、點位以及地物名稱;岸上地形觀測除按規定進行外,在地形起伏處應加密測點;測定水邊線時應注明施測日期及水位高程,不同日期的水邊線接頭處以點線連接;相鄰兩個測站所測的地形散點中,應有1~2個重點,兩站分別以正反鏡測定其位置和高程,如發現其位置和高程有明顯誤差時,應及時查明原因9.3.1.5.3岸上地形測繪9.3.1.5.3.1凡地面上的堤線、公里碑、房屋、道路、橋梁、航標,各類型之水工建筑物,各種測量DB32/T1713—2011及水文測驗標志、獨立大樹、防浪林、礁石、水尺、水尺基點、氣象觀測站及永久建筑物等地物,施測地形時應根據規定圖例及要求詳細繪入圖中。9.3.1.5.3.21/5000比例尺以下測圖的一般地物,原則上以符號表示,但能以真實形狀顯示其大小者,則應盡量測出其真實范圍。l/2000以上大比例尺測圖一般地物均應按真實大小測繪。9.3.1.5.3.3凡不能按比例測繪的小河、水溝、堤線及坎邊、水邊等,其在圖上的寬度大于1.0毫米時,均應在兩側交錯樹立標尺測定點位。9.3.1.5.3.4地物輪廓如水田、旱田、草地、蘆葦區等均根據所測測點將其輪廓繪出。9.3.1.5.3.5以下各種水工建筑物如不按比例測繪,均應詳細施測其高程及平面位置,并應按圖例作以下注明:涵洞水閘應注明涵洞剖面尺寸及涵底高程;丁壩應注明壩的長度及頂部高程。護岸、駁岸、順壩等應注明種類、名稱及其高

溫馨提示

  • 1. 本站所有資源如無特殊說明,都需要本地電腦安裝OFFICE2007和PDF閱讀器。圖紙軟件為CAD,CAXA,PROE,UG,SolidWorks等.壓縮文件請下載最新的WinRAR軟件解壓。
  • 2. 本站的文檔不包含任何第三方提供的附件圖紙等,如果需要附件,請聯系上傳者。文件的所有權益歸上傳用戶所有。
  • 3. 本站RAR壓縮包中若帶圖紙,網頁內容里面會有圖紙預覽,若沒有圖紙預覽就沒有圖紙。
  • 4. 未經權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將文件中的內容挪作商業或盈利用途。
  • 5. 人人文庫網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僅對用戶上傳內容的表現方式做保護處理,對用戶上傳分享的文檔內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編輯,并不能對任何下載內容負責。
  • 6. 下載文件中如有侵權或不適當內容,請與我們聯系,我們立即糾正。
  • 7. 本站不保證下載資源的準確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時也不承擔用戶因使用這些下載資源對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傷害或損失。

評論

0/150

提交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