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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檔簡介

ICS29.140.40

Q84

DB3201

南京市地方標準

DB3201/T1015—2020

城市道路多功能燈桿設置規范

2020-08-21發布2020-08-25實施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DB3201/T1015—2020

前言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南京市城市管理局提出。

本標準由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南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公安局交通

管理局、南京路燈工程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卞媛媛、嚴懷貴、成曦、許云虎、顧志明、汪兆斌、陳飚、冀曉健、

王金勇、楊韜、鄒岱君。

II

DB3201/T1015—2020

城市道路多功能燈桿設置規范

1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城市道路中的多功能燈桿布設要求,桿件結構、桿裝設備及其他配套設施的要求。

本規范適用于城市道路多功能燈桿的設置。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18802.12低壓電涌保護器(SPD)第12部分:低壓配電系統的電涌保護器選擇和使用導則

GB/T18802.22低壓電涌保護器第22部分:電信和信號網絡的電涌保護器選擇和使用導則

GB50009建筑結構荷載規范

GB50054低壓配電設計規范

CJJ45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

DB3201/T256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設施設置規范

3術語

3.1多功能燈桿

整合城市道路中的照明、交通、監控、通信、指示等功能的桿件。

3.2綜合機箱

獨立設置,為桿裝設備提供配套設施的專用機箱。

3.3交通指示

包括各類交通標志牌、交通信號燈(指示屏)、路名牌和導向標志。

4總體原則

4.1.1道路照明燈桿應作為多功能燈桿的主要載體。

4.1.2按照多桿合一、多箱合一的要求,對照明、交通、監控、通信、指示等功能進行集約化設置。

4.1.3多功能燈桿以及桿裝設備、綜合機箱等應進行系統設計,色彩、風格、造型等應與道路環境景

觀、城市家具整體協調。

4.1.4多功能燈桿、綜合機箱及配套設施應合理預留一定的荷載、接口、機箱倉位和管孔等。

4.1.5應采用新材料、新工藝和新技術,減小多功能燈桿桿徑和箱體體積。

1

DB3201/T1015—2020

4.1.6并桿后的照明、交通、監控、通信、指示等功能應能正常工作,且結構安全。

5桿件布設

5.1一般規定

5.1.1多功能燈桿的設置應滿足點位合理、凈空節約、功能齊全的要求,布置間距應滿足CJJ45的照

明標準值要求。

5.1.2多功能燈桿應優先設置在道路行車方向右側的側分帶內;無側分帶時,燈桿宜設置在道路的人

行道設施帶內,燈桿中心距離路緣石邊線宜0.5m~0.7m,應避讓盲道等無障礙設施。

5.1.3多功能燈桿中心線宜位于一條直線上,盡量避開樹木遮擋,燈桿宜設置在相鄰兩棵樹正中間,

并確保滿足設計要求。

5.1.4附著于同一燈桿上的標志不應超過4塊,安裝要求應滿足DB3201/T256的規定。

5.1.5多功能燈桿的橫桿結構和長度應滿足桿件設施的安裝需求,應得到公安、城管等部門的確認方

可設置。

5.1.6電子警察宜設置在停止線前23m~25m處,安裝高度應能抓拍到對應的機動車信號燈,兩者之間

不應有視線阻隔,凈空高度約6.5m。

5.1.7車道行駛方向標志和指路標志設置的位置應滿足DB3201/T256的規定,桿件的位置在滿足規范

要求的前提下可適當調整,應確保標志板下邊沿凈空高度不小于5.5m。

5.1.8機動車信號燈設置在出口道,有側分帶時,應安裝于側分帶端部;無側分帶時,宜安裝于交叉

口轉角緣石曲線的斷點處。立桿可附著左轉等待區信號燈和小型交通標志。

5.1.9桿裝設備的設備箱宜抱桿安裝,機箱應小型化、標準化和美觀化,安裝方式、防護等級均應滿

足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設備箱落地安裝時,宜設在側分帶或綠化帶內,如設在人行道應避開盲道等無

障礙設施。所有箱體的顏色應與周邊桿件顏色一致。

5.1.10人行信號燈與燈桿并桿安裝時,應確保非機動車道能看到人行信號燈。人行信號燈在無路燈的

區域可單獨設桿。

5.1.11地鐵導向牌可根據道路及交叉口具體設置情況進行并桿。

5.1.12常規十字路口、丁字路口、多路交叉口、環形交叉口、畸形交叉口等不同形式的交叉口,應結

合實際情況進行專項設計。

5.1.13大型指路標志原則上設置雙面板;在路幅窄的路段(未設置中分帶的雙向四車道及以下路段)

背板可用于設置對向的指路標志、旅游區指示信息等功能性的指路牌;在路幅較寬的路段背板可用于設

置停車場指示信息、公益宣傳信息等公益性的標志牌。

5.1.14當并桿后的設施無法滿足使用要求時,宜考慮單獨設桿,且應與相鄰多功能燈桿相距10m以上。

5.2新建道路的桿件布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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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015—2020

5.2.1新建道路的照明、交通、監控、通信、指示等功能應利用多功能燈桿并桿安裝,不同區域宜考

慮并桿的桿件設施參考表1。多功能燈桿的設置應以機動車停止線為基準,交通、指示等其他設施的位

置應以基準為起始點進行統籌布設。

表1新建道路宜考慮并桿的設施一覽表

區域路段分類桿件設施類型

快速路照明、交通標志標牌、旅游標志、交通監控、治安監控及環保監測監控設施

一般路段照明、交通標志標牌、旅游標志、導向牌、交通監控、治安監控及環保監測監

城市干道

控設施

照明、機動車信號燈、闖紅燈電子警察、交通標志標牌、旅游標志、交通監控、

綜合設計區

治安監控及環保監測設施

交叉口照明中桿燈、人行燈、指路牌及監控設施(原則上人行燈、監控設施應與中桿

行人過街區燈共桿設置。當交叉口較小僅對角設置2個中桿燈時,無中桿燈的區域可獨立

立桿;當二次過街人行燈無法附著時,可獨立立桿;路名牌宜獨立設桿)

5.2.2當新建道路沿線單側布設路燈桿時,使用單位可在無燈桿的一側獨立設桿或預留桿件基礎。

5.2.3新建道路的交通誘導可變情報板、道路車輛智能卡口設備等大型門架式或懸臂式結構宜獨立設

桿,其桿件應與相鄰桿件相距10m以上,獨立桿件的顏色應與路燈桿的顏色協調統一。

5.3改擴建道路的桿件布設

5.3.1在滿足行業標準、功能要求、安全性的前提下,改擴建道路的城市道路桿件距離小于10m時應

并桿整合。

5.3.2改擴建道路新增側分帶時,宜將照明、交通、監控、通信、指示等功能設施遷移至側分帶內,

應利用多功能燈桿并桿安裝。

5.3.3改擴建道路的桿件整合時,應確保市政設施的功能性不受影響,當施工期間無法拆除的原桿件

與新建桿件的位置沖突時,應采取過渡性措施。

5.3.4改擴建道路的桿件改造中,涉及到表1所包含的桿件類型時,應參考5.2的要求進行布設。

6設計要求

6.1一般規定

6.1.1多功能燈桿應根據道路照明、交通、監控、通信、指示等功能設計方案進行統籌考慮,并綜合

考慮桿裝設備的工作環境、安裝空間、承重、整體安全性、穩定性及整體外觀協調性等因素,技術參數

指標應滿足桿裝設備正常工作需求。

6.1.2多功能燈桿道路照明設計應按照CJJ45要求,機動車交通道路照明應以路面平均亮度(或路面平

均照度)、路面亮度總均勻度和縱向均勻度(或路面照度均勻度)、眩光限制、環境比和誘導性為評價指

標。交會區照明應以路面平均照度、路面照度均勻度和眩光限制為評價指標。人行道路照明應以路面平

均照度、路面最小照度、垂直照度和眩光限制為評價指標。照明燈具宜使用LED光源及單燈控制技術。

3

DB3201/T1015—2020

6.1.3特殊結構或異形結構的多功能燈桿應進行專項設計,兩種大型結構之間可不并桿。

6.1.4在安裝監控設施及環保檢測監控設施的桿件上,宜安裝小型化標準化的機箱,安裝高度3m(機

箱下沿離地),機箱防水并留有散熱排風孔。

6.1.5在島頭設置右側行駛標志與二次過街人行燈時,應與園林綠化部門共同確定島頭的形式。

6.2多功能燈桿結構

6.2.1多功能燈桿應滿足功能和安全性的要求,并保證足夠的強度、剛度和穩定性,結構形式應考慮

美觀,并桿結構的尺寸應根據計算確定。

6.2.2多功能燈桿結構設計應充分考慮外在荷載對結構穩定性的影響,依據其外形尺寸、桿裝設備進

行力學模型分析,核定橫梁和立柱的根部等危險部位的安全可靠性,確保桿體在滿負荷情況下的安全性

及穩定性。抗風設計應根據GB50009中的相關規定進行計算,基本風速應采用地段空曠平坦地面上離

地10m高,重現期為50年一遇最大風速值。標志結構的荷載組合與計算、極限狀態設計、地基基礎設

計等,應符合現行的鋼結構設計、城市橋梁設計、公路橋涵地基與基礎設計相關標準規定。

6.2.3多功能燈桿底部應進行分倉設計和雙桿門設計,如圖1所示,強、弱電設備和線路應分倉、分

桿門安裝,保證設備和檢修人員安全。

圖1桿體分倉和雙桿門設計概念

6.2.4多功能燈桿可采用錐形桿,桿體樣式可采用十二棱桿、圓桿、方桿。桿體下口徑不應大于320mm,

宜采用高強度鋼材料進行桿體制作。

6.2.5多功能燈桿桿體設計應分層設計,如圖2所示,桿體宜采用以下4個層次進行分層設計:

a)高度0.5m-2.5m,適用檢修門、倉內設備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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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015—2020

b)高度2.5m-5.5m,適用路名牌、小型標志標牌、人行信號燈、視頻監控等設施。

c)高度5.5m-8m,適用機動車信號燈、視頻監控、指路標志牌,分道指示標志牌、小型標志標牌

等設施。

d)高度8m以上,適用智能燈具以及通訊基站、環境檢測等設施。

圖2多功能燈桿分層設計示意圖

6.2.6桿裝設備搭載,第三四層應采用法蘭和螺栓連接,第一、二層宜采用法蘭卡槽形式,預留接口,

接口型式規格化。桿裝設備與進線口的距離不應超過50mm,宜內走線,不裸露。

6.2.7多功能燈桿橫臂長度要求:

a)電子警察橫臂懸挑至進口道前進方向左側邊緣線或對向車道分界線退讓1股車行道處。

b)機動車信號燈橫臂懸挑至出口道前進方向左側邊緣線或對向車道分界線退讓1股車行道處,且

橫臂長度不應小于5m。

c)車道行駛方向標志橫臂長度分三類:單側3股車行道以下(含3股道)橫臂懸挑至前進方向左

側邊緣線或對向車道分界線退讓1股車行道處;單側4股車行道橫臂懸挑至前進方向左側邊緣

線或對向車道分界線退讓1.5股車行道處;單側5股車行道以上(含5股道)橫臂懸挑至前進

方向左側邊緣線或對向車道分界線退讓2股車行道處。

6.3基礎

6.3.1多功能燈桿的基礎選型應根據建設場地條件和結構的要求確定。基礎應進行強度計算(包括抗

壓、抗撥和抗傾覆穩定驗算)。

6.3.2多功能燈桿的基礎埋深要求:

側分帶內基礎頂面應低于綠化地面30cm,人行道內桿件加勁肋應低于人行道鋪裝面層,基礎螺栓與

桿件加勁肋埋入地面時,應充分考慮材料的耐久性并加強防銹防腐蝕處理。

6.3.3當基礎處于地下水位以下時,應考慮地下水對基礎及覆土的浮力作用。并確定地下水對基礎有

無侵蝕性及進行相應的防侵蝕處理。

6.3.4多功能燈桿基礎錨栓設計應滿足以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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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015—2020

a)錨栓設計應兼顧桿件結構的要求、安裝調整的可能性以及混凝土基礎施工的實際可能性,并應

小于桿件底部錨栓孔,便于安裝時調整。

b)錨栓宜用雙螺母防松。

c)錨栓埋設深度應按受拉鋼筋錨固長度計算。

6.3.5當地基的軟弱土層較深厚,采用淺基礎已不能滿足多功能桿對地基承載力和變形的要求時,可

采用樁基礎。

7其他配套設施

7.1桿裝設備

7.1.1多功能燈桿的桿裝設備是指除桿體、燈具和設備倉以外掛載在桿體上實現各種功能的設備,如

信息采集、視頻攝像機、交通監控、環境傳感器、氣象傳感器等。桿裝設備應的安裝位置應滿足功能覆

蓋范圍的要求。

7.1.2桿裝設備不應影響路燈的正常使用,標志標牌版面、監控設施等應避免被樹木等物體遮擋,影

響視認。

7.1.3桿裝設備防護等級應不小于IP65。

7.1.4桿裝設備的安裝方式通常可分為固定式和活動式兩種:

a)固定式:設備采用法蘭的形式(如圖3所示)安裝在桿體的預制位置,通過桿體預留接口擴展

設備。

圖3法蘭樣式示意圖

b)活動式:設備采用抱箍或滑槽的形式安裝在桿體預制區域。

1)抱箍形式(如圖4所示):抱箍應采取防腐蝕措施,與燈桿接觸處宜設置防磨墊。

圖4抱箍樣式示意圖

6

DB3201/T1015—2020

2)滑槽形式(如圖5所示):在桿體上設計多個滑槽,如圖6所示,設備通過專用連接件安

裝在滑槽上,可靈活確定設備的安裝位置。滑槽可采用鋼質異形凹槽附著于桿體或采用鋁

合金帶滑槽專用型材桿。

圖5滑槽樣式示意圖

圖6專用連接件樣式示意圖

7.2配電管線

7.2.1供電設計要求:

a)普通路段多功能燈桿的電負荷為三級負荷,重要路段以及人流密集區域的多功能燈桿的用電負

荷可為二級負荷。配套設施電源宜由道路照明系統統一設計。

b)多功能燈桿相配套的各類機箱宜在滿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多箱合一、分倉使用”的要

求進行整合,建設綜合機箱。

c)綜合機箱應核算道路照明及沿線其他設施用電容量,應布設在用電負荷集中區域,宜設在路口

區域。

d)綜合機箱應確保各用電負荷的電能質量,包括電壓質量、電流質量、頻率質量、諧波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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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01/T1015—2020

e)配電系統接線方式宜采用放射式和樹干式相結合的方式,即各級綜合機箱間配電系統采用樹干

式接線,綜合機箱至終端用電設備配電系統采用放射式接線。

f)配電系統中保護開關、配電線纜選擇應滿足GB50054的規定。

g)箱體應根據設備管理需求,采用分倉設計;箱體設計要考慮到長遠功能需求,預留相應的位置

空間。機箱內的每個倉位應有接地、管道和安裝支架等。

h)綜合機箱及機房宜布設在人行道設施帶、路邊綠化帶和機非隔離帶內,不應布設于路口人行道

過街橫線進出口、居住小區和商業設施等進出口處。

i)多功能燈桿上的桿裝設備宜由綜合機箱采用單獨回路供電,分開計量。

7.2.2管線設計要求:

a)并桿有源設備及配電箱應與路燈管線的供電管道同槽敷設。

b)設備電源線、信號線應采取埋地敷設(套保護管)的方式,不應出現架空線。

c)配套管線敷設量應滿足功能要求,管道應區分強弱電管道。強、弱電管道宜采用不同顏色以

區分。

d)人行道配套管線埋深應不小于0.5m,綠地及機動車道埋深應不小于0.7m。強、弱電管線凈間

距應不小于0.25m。

e)多功能燈桿管線敷設應充分結合各使用方的要求,預留智慧城市專用電纜管道。

f)多功能燈桿內強、弱電排線應整齊規整,避免干擾,并符合以下要求:

1)應采用接地方式防止外界電磁干擾和設備寄生耦合干擾;

2)電源線和通信線纜應隔離鋪設,避免互相干擾;

3)應對關鍵設備和磁介質實施電磁屏蔽。

g)線纜在燈桿出線孔處需做密封處理,燈桿出線孔至附著在路燈桿上的有源設備之間的線路不應

有裸露,應采取保護管敷設。

7.2.3其他配套設施:

a)桿件底部進線范圍內應預留手孔井,公安、交警、通信宜共用手孔井,電源線敷設時在接線手

孔井內不應有接頭。

b)手孔井尺寸宜根據多功能燈桿上設備搭載情況配置。

c)普通路燈基礎應預置4根Φ32mm的彎管與配套手孔井連通,多功能燈桿基礎應預置不少于6

根Φ32mm的彎管與配套手孔井連通。

7.3防雷接地

7.3.1道路照明配電系統的接地形式應采用TT系統或TN-S系統,當采用TT系統時,應采用剩余

電流保護器作間接接觸防護;當采用TN-S系統時,若熔斷器或斷路器不能滿足間接接觸防護要求,也

可布設剩余電流保護器進行防護,同時PE線不應接入剩余電流保護器。

7.3.2多功能燈桿應在每根桿件處設置重復接地。金屬燈桿及構件、燈具外殼、桿裝設備、配電及機

箱等的外露可導電部分均應與保護導體相連接。桿件接地電阻值應在滿足國標基本要求的情況下盡可能

小。

7.3.3設有信息設備的多功能燈桿及各類機箱應設置電涌保護裝置(SPD),未設有信息設備的多功能

燈桿應預留電涌保護裝置安裝空間。浪涌保護裝置的選擇和布設應按GB/T18802.12以及GB/T

18802.22執行。

8

DB3201/T1015—2020

7.3.4交通信號系統應獨立布設電涌保護接地端子,不應與其他系統接地端子共用。

7.3.5設有信息設備的多功能路燈桿及綜合機箱內應布設等電位聯結排,電源線、信號線、金屬件應

進行等電位聯結并有效接地。

9

DB3201/T1015—2020

AA

附錄A

(資料性附錄)

典型城市路段多功能燈桿設置示例

A.1一般城市道路路口的多功能燈桿設置

圖A.1一般城市道路路口的多功能燈桿設置示意圖

注1:本圖單位以m計;

注2:L為路燈布燈間距。

10

DB3201/T1015—2020

A.2主輔分離式道路路口的多功能燈桿設置

圖A.2主輔分離式道路路口的多功能燈桿設置示意圖

注1:本圖單位以m計;

注2:L為路燈布燈間距。

11

DB3201/T1015—2020

A.3主輔分離式道路路口的多功能燈桿設置

圖A.3主輔分離式道路路口的多功能燈桿設置示意圖

注1:本圖單位以m計;

注2:L為路燈布燈間距。

12

DB3201/T1015—2020

A.4主輔分離式道路的分合流段多功能燈桿設置

圖A.4主輔分離式道路的分合流段多功能燈桿設置示意圖

注1:本圖單位以m計。

13

DB3201/T1015—2020

BB

附錄B

(資料性附錄)

多功能燈桿桿件結構示意圖

B.1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一)

圖B.1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一)

注1:本圖適用于功能燈與機動車信號燈、電子警察等監控設施并桿的結構,附著立柱的交通設施應滿足規范凈空

要求。

B.2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二)

14

DB3201/T1015—2020

圖B.2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二)

注1:本圖適用于中桿燈與機動車信號燈、電子警察等監控設施并桿的結構,附著立柱的交通設施應滿足規范凈空

要求。

15

DB3201/T1015—2020

B.3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三)

圖B.3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三)

注1:本圖適用于功能燈與交通分道標示牌并桿的結構,附著立柱的交通設施應滿足規范凈空要求。

16

DB3201/T1015—2020

B.4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四)

圖B.4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四)

注1:本圖適用于功能燈與路名牌并桿的結構,附著立柱的交通設施應滿足規范凈空要求。

17

DB3201/T1015—2020

B.5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五)

圖B.5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五)

注1:本圖適用于功能燈與交通指巷牌并桿的結構,附著立柱的交通設施應滿足規范凈空要求。

18

DB3201/T1015—2020

B.6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六)

圖B.6桿件結構示意圖(樣式六)

注1:本圖適用于功能燈與路名牌(雙)并桿的結構,附著立柱的交通設施應滿足規范凈空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

DB3201/T1015—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圍..............................................................................1

2規范性引用文件....................................................................1

3術語..............................................................................1

3.1多功能燈桿....................................................................1

3.2綜合機箱......................................................................1

3.3交通指示......................................................................1

4總體原則..........................................................................1

5桿件布設..........................................................................2

5.1一般規定......................................................................2

5.2新建道路的桿件布設............................................................2

5.3改擴建道路的桿件布設..........................................................3

6設計要求..........................................................................3

6.1一般規定......................................................................3

6.2多功能燈桿結構................................................................4

6.3基礎..........................................................................5

7其他配套設施......................................................................6

7.1桿裝設備......................................................................6

7.2配電管線......................................................................7

7.3防雷接地......................................................................8

附錄A(資料性附錄)典型城市路段多功能燈桿設置示例.................................10

附錄B(資料性附錄)多功能燈桿桿件結構示意圖.......................................14

I

DB3201/T1015—2020

城市道路多功能燈桿設置規范

1范圍

本規范規定了城市道路中的多功能燈桿布設要求,桿件結構、桿裝設備及其他配套設施的要求。

本規范適用于城市道路多功能燈桿的設置。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18802.12低壓電涌保護器(SPD)第12部分:低壓配電系統的電涌保護器選擇和使用導則

GB/T18802.22低壓電涌保護器第22部分:電信和信號網絡的電涌保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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